一般情况下,《作家》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作家》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作家》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作家》杂志投稿建议:
1、题目应能准确概括文章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题名。英文标题内容应与中文标题相应。
2、您的稿件除正文外还应包含如下内容:邮编;详细地址;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者简介(出生年、性别、籍贯、职务、职称、学历、研究方向);投稿日期;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参考文献类型等。如有缺项请补充完整。
3、本刊对所有稿件有删改权,如不同意删改,请投稿时注明,切勿一稿多投,来稿一律文责自负。
4、稿件以word文档(电子文档)格式上交。每版字数2800字-3000字,不包括图、表。
5、来稿三日内回复,一经刊用,赠当期杂志一册。
《作家》杂志是由吉林省作家协会主办的文学学术期刊,创刊于1956年,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006-4044,国内刊号:22-1028/I。
该杂志以反映文学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学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现当代作家作品研究 、艺术空间、思考与言说 、古典文学新探 、借鉴与比较等等多元领域。
《作家》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百种重点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社科双效期刊、北大图书馆收录期刊、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作家》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