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法律评论》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②参考文献:论著文章要求15条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内的新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
③图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过4个。表题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线表(即顶线、表头线、底线),如有合计项,可以加一条分界栏线。
④本刊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适当删改的权利,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投稿时声明。
⑤稿件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层次清晰,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请勿一稿多投,严禁抄袭、剽窃。
⑥注释: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请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顺序排列,序号为:①②③……格式为:序号、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⑦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不应含有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
⑧结论之后,应有致谢部分,对国家科学基金、资助者或支持者、提供指导和帮助者、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表示感谢。
⑨属于课题基金项目的成果或论文,请在首页注明基金项目类别、课题项目名称及编号。如有鸣谢文字请附于文末。
⑩论著应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过4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浙大法律评论》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