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投稿建议:
①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1级标题用 1……,2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设2至3级,不超过4级。文内标题力求简短,一般不超过15个字。
②在参考文献表中:作者不超过3个的姓名都写,超过3个的,余者写“,等”或“,etal”。
③关键词: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2~8个中、英文关键词。
④作者简介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职称或学位、工作单位等内容;请一并附上作者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联系电话等,并列于文末。
⑤文章经本刊发表后,如获奖、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请作者将信息反馈给本刊编辑。
《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是由新疆财经学院主办的经济学术期刊,创刊于2001年,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671-9840,国内刊号:65-1227/G4。
该杂志以反映经济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经济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新疆经济、经济理论、金融证券保险、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城市经济、财政会计、调查研究等多元领域。
《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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