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会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稿件请按以下顺序编写:题名(基金项目请注明基金编号),作者姓名,中文摘要(含关键词不少于4个),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②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准确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③参考文献限作者亲自阅读已发表的近五年主要文献。按文内引用先后顺序列于文末,并在文内引用处右上角以[ ]号(角注)注明序号。
④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要求标引准、标引全,一般标引4~8个关键词,应尽量从MeSH词表中选用。
⑤为了使本书编排规范,敬请作者来稿时提供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及部门、职称、学历学位、主要研究方向、电子邮箱及电话号码。
⑥来稿所涉及的项目如果为国家或地方基金课题,请在来稿中注明课题项目、编号、来源,本刊将优先录用。
⑦正文:文内标题简捷、层次分明。文字、标点及数字的运用应符合规范。
⑧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若为注释中次第紧连援用同一文献、资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⑨计量单位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
⑩稿件发表后,作者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将该作品汇编在非期刊类文集中出版,由此产生的收益由作者享有。除此之外,未经编辑部书面许可,作者不能再行使已转让给编辑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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