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月刊》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选题要突出前沿问题、难点问题、疑点问题、热点问题、重点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
②稿件中文主题名不超过20个汉字,副题名前须有破折号并且不超过25个汉字。题名要简明、确切,能够表达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③参考文献:普通图书[M]、期刊文章[J]、报纸文章[N]、论文集[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联机网络[OL]、网上期刊[J/OL]、网上电子公告[EB/OL]、其他未说明文献[Z]。
④摘要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
⑤来稿需在文章后附上作者姓名、单位、邮箱、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作者简介。作者简介要求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职称(如有),研究方向等。
⑥基金项目(有则加项):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⑦正文应中心明确,分层论述。各层次标题格式为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四级标题:(1)……;五级标题①……。
⑧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及对转引文献出处的说明。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如①上标表示。注释采用页面脚注连续编码。
⑨表和图应设计正确、合理、易懂,要有序号,只有1个表或1 个图,仍用“表1”或“图1”表示。
⑩请按本刊要求做好论文的学术规范,如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参考文献等(参见本刊已发表的文章模式,或在投稿主页上参看本刊投稿模板)。
基本信息
《新法规月刊》杂志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管,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5年,是国内社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权威刊物。
该杂志国内刊号为31-1537/D,国际刊号为1007-1466,现被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权威数据库收录。
此外,还荣获多项荣誉,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这些都体现了该杂志在推动社会理论与实践发展方面的重要贡献。
栏目设置
《新法规月刊》杂志栏目涵盖社会领域多个维度,包括: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等等。
作为一本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社会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社会领域的改革与发展,为社会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探索的平台,对促进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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