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社会科学I > 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 西部法学评论 > 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正文】

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李凌云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监察制度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监察委员会
  • 新中国七十年

摘要:监察制度在新中国走过了七十年的历程,其中经历了确立、调整、重建、深化及改革五个阶段。以近期监察体制改革为分界,根据宪法上的地位标准,可将1949年至2017年的监察制度界定为政府系统内的行政监察范畴,而2017年以后的监察制度属于自成系统的国家监察范畴。行政监察向国家监察的嬗变中呈现出四方面态势:从分散到统一的制度体系,从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职权转型,从单一到全面的监察对象,从行政管理科学化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功能变革。新时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一是适应民主政治之下的权力监督模式;二是注重"后监察法时代"的法治建设;三是留意整合式监察在实践中的融洽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投稿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

我们提供的服务

服务流程: 确定期刊 支付定金 完成服务 支付尾款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