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诗潮》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诗潮》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诗潮》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诗潮》杂志投稿建议:
①文中应附最必要且最能说明问题的图、表和照片,插图要求线条清晰、均匀、比例适当。
②注释:采用脚注(当页注,“每页重新编号”),使用小5号字(由word软件自动生成),注释序号使用右上标的“①”。
③文章正文全部采用宋体五号字。全文行距固定值17磅。论文中的所有字母和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文章内有插图的,请提供原图。
④省部级以上任何一种基金资助项目,请注明基金号,放入Acknowledgement栏目中。
⑤论文刊出后,该文不得以同种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开出版物(含纸质、光盘、网络等各种介质、媒体)上再次发表,汇编个人作品(含网页)或文集需要使用该文及其版式须注明出处。
《诗潮》杂志是由沈阳广播电视台主办的文学学术期刊,创刊于1985年,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1003-5583,国内刊号:21-1048/I。
该杂志以反映文学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学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诗人研究、中国诗歌扫描、诗性人生、品诗评潮、古韵新声、校园诗抄等多元领域。
《诗潮》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诗潮》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