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南大法学》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南大法学》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南大法学》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南大法学》杂志投稿建议:
①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专投承诺做出后任何形式的撤稿行为,反对一稿多发。
②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③稿件的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加括号)、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题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务必译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请加注拼音。
④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⑤引注统一采用页下脚注形式,作者投稿时请按“1,2,3……”次序全篇连续编号,不加圈也不加括号,注码统一置于标点之后。
⑥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⑦如图表下有标注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格式为:先标注补充说明,再另起一段标注资料来源,具体为:“注”须标注于图表的下方,以句号结尾;“资料来源”须标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标注文献。
⑧正文包括题目、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引言、方法、结果、讨论、结论和参考文献等部分内容。
⑨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和关键词。其中,中文摘要应在200字以上,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英文摘要应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个实词)。
⑩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中列出。
《南大法学》杂志是由南京大学主办的政法学术期刊,创刊于1994年,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2096-8434,国内刊号:32-1889/D。
该杂志以反映政法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民商法与经济法、司法制度与司法实践等等多元领域。
《南大法学》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南大法学》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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