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法学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本刊提倡一稿专投,反对专投承诺做出后任何形式的撤稿行为,反对一稿多发。
②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③稿件的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加括号)、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题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务必译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请加注拼音。
④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⑤引注统一采用页下脚注形式,作者投稿时请按“1,2,3……”次序全篇连续编号,不加圈也不加括号,注码统一置于标点之后。
⑥正文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文中插图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标明图序与图题;表格应结构简洁,尽量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添加辅助线,要有表序与表题。
⑦如图表下有标注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格式为:先标注补充说明,再另起一段标注资料来源,具体为:“注”须标注于图表的下方,以句号结尾;“资料来源”须标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标注文献。
⑧正文包括题目、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引言、方法、结果、讨论、结论和参考文献等部分内容。
⑨来稿请附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和关键词。其中,中文摘要应在200字以上,内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英文摘要应有与中文摘要对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个实词)。
⑩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中列出。
南大法学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