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人文社会科学 > 哲学与人文科学 > 中国近现代史 > 民国档案 > 因势而拟:法制局与民元省制草案 【正文】
摘要:民国北京政府成立后,在国务院设立法制局,承国务总理之命起草法律命令案,审核各部提出的法律命令案,省制即属于该局的起草范围。由于先后任法制局长的章宗祥及施愚与总统府、国务院的关系不同,加上府院权势的变动,影响了省制草案中中央集权的主体。揭示法制局厘订草案的取向,有助于理解总统府、国务院、参议院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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