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法律评论杂志论文格式要求:
①本刊禁止“搭便车”署名行为,针对合作作品将采取更为审慎严格的审查标准。
②参考文献应标明所引用文献的著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名、出版社名、出版时间、页码等。
③作者署名的顺序和人数由作者自定,须中英文署名。第一作者必须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须留电话、E-mail,收刊详细地址、邮编。
④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获多项基金资助的应依次列出。
⑤请将注释置于每页地角,注释顺序用①②……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末,著录顺序用[1][2]……表示。
⑥本刊除印刷版外,还有光盘版和网络版等电子版本。稿件一经采用,所有版本的版权即由作者转让给本刊,请作者自留文章底稿,本刊恕不退稿。
⑦图片要求影像清晰、色彩真实、画面整洁。图片若非本人原创(或拍摄),须获得原作者(或原拍摄者)的许可,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⑧引言一般不超过500字,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据、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应明确提出论文研究的目的。
⑨摘要是对文章内容的简短、客观而精炼的表达,无需补充解释或评论(不出现“本文”“该文章”“简述”“提出”“指出”“介绍”“讨论”“概括”“进行探讨、研究”等字眼)。
⑩论文题目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题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须简明、具体、确切。
经贸法律评论杂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