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经济法论丛》杂志投稿被拒,版面费有可能退还,具体取决于期刊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详细信息可联系杂志社或咨询在线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费
如果稿件在审稿阶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费,自然无需考虑退款问题。
2. 已支付版面费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数期刊(包括《经济法论丛》杂志)在退稿后会退还版面费,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进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审稿费:有些期刊可能会扣除部分审稿费用(如已进行外审),剩余部分退还。
3. 特殊情况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论文已正式发表,通常不退版面费,因为费用已用于编辑、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请退款
联系杂志社:通过邮箱或电话与《经济法论丛》杂志杂志社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退款。
提供支付凭证: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汇款记录或发票信息。
《经济法论丛》杂志投稿建议:
①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主要的、公开出版文献。未公开发表的、且很有必要引用的,请采用脚注方式标明,参考文献不少于3条。
②请另附纸提供作者的通信地址、电话、E-mail地址等,并提供3-5位可能的审稿人姓名及通信地址、电话,供编辑部参考。
③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
④标点符号使用依据《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数字用法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为准。
⑤本刊倡导良好学风,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来稿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经济法论丛》杂志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政法学术期刊,创刊于1998年,半年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该杂志以反映政法改革与发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规律为宗旨,学术视野覆盖了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等多元领域。
《经济法论丛》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其收录与荣誉有: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等。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践指导,《经济法论丛》杂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