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5 16:58:5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入户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营造良好环境。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在重大项目的核准备案、入园进区、引进人才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不断做大做强骨干企业。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及时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工业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80.1亿元,增长1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7.8%,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75%以上。
2、提升服务质量。来我委办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先由申办人(企业)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认定备案,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先由申办人(企业)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用心服务群众。以合水县蒿咀铺乡蒿咀铺村49贫困户为主要对象,按照联系对象一次确定、分期分批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联村干部全年进村不少于4次,累计不少于1个月;联户干部全年入户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1周。
4、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及服务承诺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出入娱乐场所特别是参与赌博。对发生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者,一经查明,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告诫处理, 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年来,个人服从工作安排,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严格遵守纪律,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学习,努力认真工作,主要做好驻村工作和根据工作安排协助做好锦绣综合办的综合管理等工作。
一、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坚持学习,坚守政治站位。主要以学习强国平台为主,按时完成日常思想学习;积极参与集团、驻村等按期开展的扶贫攻坚等工作的学习;为提高自身素质,完成了继续教育的大专学习学期,圆满通过所有科目的学习任务和考试。
二、工作情况
驻村工作:2019年元月份至七月份作为驻村工作队员在鹅泉村驻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要求,协同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按期按时完成驻村工作任务,主要是组织帮扶干部按时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完成帮扶任务,按工作要求做好材料收集、卡册管理、归档等工作;组织各村屯做好美丽乡村工作;协同村两委做好党建、村务工作,在雨灾害时,组织两委、村民、贫困户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安全排险工作;在非洲猪瘟横行时,协同工作组、村两委坚持守在第一线,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和防疫消毒消杀工作,在高温下穿防护服,不顾恶臭,沿鹅泉河、山脚巡查,发现病死猪进行清理填埋;积极主动组织及协调鹅泉至旧州漂流带项目开展征地、进村入户开展纠纷协调;多次协调沟通,协助鹅泉景区完成了一直拖而不决的问题:景区核心区荒山山林、溪流的继租、泉眼程儒将农田征用、念安屯新饮用水柜的建设、念安屯人畜分居扩建项目征地纠纷、鹅泉村旅游贴息贷款等,疏通理顺阻碍鹅泉景区发展的症结。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鹅泉扶村党支部被评为自治区级年度五星级村党支部。
一、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有满5年以上本地城镇户口,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无住房的家庭;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3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
购买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同时,4租赁公有住房的家庭。应退出租住的公有住房;
未退出福利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家庭。
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同意审核单位向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管委会出具的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已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额领取证计算收入)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并索取相关证明。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
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2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并在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负责责审核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送住建局
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4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
1销售公告。住建局应将全部房源信息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
公示期为7天。2入围排序。住建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申请数量的一定比例和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3公开选房。经审核、公示通过。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购房合同,4申请家庭需在规定期限内持户口本、身份证明及选房排序单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视同放弃购房资格。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上下可浮动5%
二、廉租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县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含2年且实际在本县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
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3无房户或虽然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
二廉租住房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程序办理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住房证明材料。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核实,2各社区(村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村委会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村委会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
根据社区(村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3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4住建局自收到资料之日起。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三配租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为第一批轮候家庭,1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至少一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双市民家庭。其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部分为农业人口,2本人有残疾证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二批轮候家庭;
为第三批轮候家庭;3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双市民家庭。
部分为农业人口,4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四批轮候家庭;
5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安排的应当重新轮候。
四廉租住房分配顺序
申请货币补贴的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
并考虑其收入水平确定轮候顺序由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导组办公室确定分房对象进行分配。尚未轮候到位的轮候期间按照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2申请实物配租的按住房申请顺序和困难程度。
五承租廉租住房原则
办理租赁手续。原承租公有住房的由县房地产管理所收回其承租权,1申请家庭承租配租住房的应当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配租住房协议。继续用于廉租住房的配租。
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照标准租金计租。2每一户申请家庭只能承租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配租住房。承租配租住房的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
3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4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核定。
租赁期限不超过一年,5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租赁期满应对承租户资格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社区管委会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逐级上报,6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于每年年底向社区管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租赁户应限期退回承租的住房。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轮候程序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3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申请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3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4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单位或社区加注审核意见并盖章;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公示程序
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1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应在两地同时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或经社区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将申报材料上报管委会(乡镇
根据社区上报的证件与资料,管委会(乡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送民政部门。
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2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并将符合条件的资料转送住建局。
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核材料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3住建局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申请,作为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五分配程序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房条件的家庭,经审核、公示通过。按照轮候顺序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六退出
由管委会(乡镇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房领导组,供应家庭应按年度如实向管委会(乡镇报告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其租赁资格,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四、罚则
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骗租廉租、公租住房的家庭,一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一经发现,责令立即退出承租住房,并取消其三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为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和收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以就业服务“新三化”为要求,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促进就业完善保障为宗旨,通过开展充分就业活动,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平台功能,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推动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加快富民兴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标准
1、社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就业率达到95%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零就业家庭”现象基本消除,“4050”人员就业率达到85%以上。
2、切实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就业各种基本台帐,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环境宽松,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
3、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对辖区内居民实行动态管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工作任务
(一)基础管理: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失业状况清、技术特长清、培训需求清、择业意向清、家庭收入清、就业结果清”等“六清”,登记率达100%,台帐健全并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帮助其落实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制定和完善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制度、服务指南等,完善“一站式”就业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落实政策: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年审工作。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入户到人。对于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政策中遇到了困难,热情帮助其查询政策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将由社区落实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包括公益性岗位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中“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的信用担保等,在基层真正落实到位。
(三)岗位开发:结合社区居民生活需要,以兴办服务实体、创建再就业基地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开发“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三项服务”(家政、医疗、配送)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对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人员,通过开发“四保”(保洁、保绿、保安、保养)“十大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乘车协管员、网吧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公共设施维护协管员、再生资源回收员、家电维修员、家教辅导员)等社区公益性岗位,多渠道提供空岗信息等多种手段,给予及时的就业安置。
(四)就业指导:积极配合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向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服务,组织推荐其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使所有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都参与到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使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普惠制培训参培率达100%,社区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就业率达到95%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基本实现就业。
(五)再就业援助:各社区要开展以“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送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把夫妻双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特困家庭人员和残疾人员、享受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作为援助重点,畅通绿色就业通道,帮助他们落实工作岗位、扶持他们灵活就业,落实有效援助措施。并确保当年登记当年100%得到再就业援助。
(六)社会化服务:向社区内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建立用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信息库,依法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树立退休人员参加社会活动的良好典型,引导退休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生活。
(七)跟踪服务: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动态掌握辖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接受就业服务、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及再就业状况,有针对性地实行跟踪服务。
四、申报审核
1、符合“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标准的社区,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属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供创建工作申报材料。
2、街道收到社区的创建工作申报材料后,在每月10日将申报材料上交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对照创建标准和工作任务,及时组织人员上门实地察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街道明确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__镇位处__市东大门,辖区共有12355人,14个行政村。__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__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负责计生、国土建设、民政民宗、司法等9个窗口18名工作人员组成。二是整合资源,延伸服务领域。为提高基层水平,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我镇将新建的办公大楼一楼全部纳入便民服务工作中心,实现中心办公面积260余平方米,整合政务服务、惠民帮扶、群众三大职能,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分流、限期办理”等原则,着力打造“为民、利民、惠民”的便民服务平台。
一是围绕规范化,规范便民服务办事流程。先后制作各类工作办理流程图、便民服务手册,并严格实行“五办理”: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凡程序简便事项,即来即办;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对需审核、论证的事项,做到承诺7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联合办理。对需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做到1个月内办结;上报事项办理。对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镇便民中心或主办窗口受理,负责上报代办;否决事项解释办理。对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二是围绕优质化,完善便民服务制度。__年先后制定了《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代办服务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示,实现了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三是围绕信息化,创建民情信息库。结合民情大走访活动,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走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完整收集了全镇3238户12355万人的基本信息,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档的方式,将姓名、年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来源、联系方式等10余项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建立信息库。同时,将全镇低保户、五保户、残障人群、留守儿童、育龄妇女、重点管理人群进行分类统计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了群众基本情况掌握到位,基本诉求了解到位,便民服务跟进到位。四是推进权力公开,办事公正透明。 实行服务“五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联系电话公开;设立群众咨询导引台和便民服务意见箱,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咨询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和途径。安装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网上监控,每个窗口安装了电子评价器,由镇纪委每周一次统计,每月一次评定,将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作为窗口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了服务宗旨。推行便民服务工作,建立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群众要跑的路都由干部来跑,群众要办的事由干部来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和办事不方便的问题,真正实现了“由管理到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的根本性转变。
(二)方便了群众办事。推行便民服务工作,将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和办事流程明明白白地公开,使群众办事该找谁、该怎么办一目了然,不跑冤枉路、不找错人、不办错事、不耽误时间,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转变了干部作风。推行便民服务工作,从机制上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不仅改变了部分干部“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也使“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许多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干部威信。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推动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推广作用,根据《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闽农综[2021]57号)文件及绩效考核要求,计划拟遴选建立5个科技示范基地(其中动物防疫示范场数不超过1个),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2021年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从2021基地储备库遴选产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示范基地依托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运作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场地、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较长期限使用权或所有权,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学习。
2、种植业示范基地规模100亩(食用菌年生产20万袋,设施栽培50亩)以上,并做到相对集中连片,以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玉米)、蔬菜(食用菌)、水果为主(花卉、苗木、中草药等不列入示范基地)。动物防疫示范场应具备符合养殖业有关规定。
3、其它:示范主体负责人或多个成员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或培训、 获农业“三品”认证、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完成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并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规范运作的优先入选。
4、申报主体自动添加至2022年基地储备库。
二、遴选程序
由承担主体自主申报,如实填报申请表,经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每个乡镇街道推荐种植业基地数不得超过2个、养殖业基地数不得超过1个)。
三、示范基地职责
种植业基地主要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科学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等栽培技术示范、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信息传播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农技人员、广大农户、高素质农民提供观摩学习场所,发挥基地辐射带动功能。动物防疫示范场主要开展现代化养殖技术示范、动物防疫、参观培训等。
四、示范基地工作任务及要求
1、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计划)。
2、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3、做好农膜回收及秸秆利用,农膜回收率及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要达100%。
4、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开展观摩学习活动,组织技术人员、广大农民观摩学习2次以上,同时为学习人员做好推介工作,推广“五新”示范成果。
5、通过农技推广APP在线展示示范成果。
6、确定专人负责开展示范相关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
7、接受补助项目领导小组、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出色完成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材料归档。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被确定为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物化补贴。农业农村局对示范基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示范任务的基地,取消补助,同时取消下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材料上报一份,业主自留一份)
1、永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申请主体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或计划(内容包括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内容,应用效果,增产增收情况,社会效益等)
4、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5、一年来开展培训或组织观摩相关材料。(提供培训签到表复印件或培训照片,备注参观培训时间、对象及人数等)
6、其它材料:获农业“三品”认证证书、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等复印件,服务带动周边农户情况、示范成效等证明材料
附件2:
永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
编码
法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示范基地名称
基地建立时间
基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地规模
带动农户数
户
示范内容(种类)
基地产业领域
1、种植业 2、养殖业 3、其它
基地建设情况:规模特色、科技示范内容、技术依托、技术人员、与科研单位合作情况、推广应用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及近期发展计划
(可另附页)
所在地农业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永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储备库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主体名称
产业类型
基地规模
(亩/只/头)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备注
1
永安市
永安市小陶金山家庭农场
水稻
220亩
冯洪龙
13774715463
2
永安市
永安市山畲家庭农场
食用菌
30万袋
蔡定礼
15806078176
3
永安市
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
蛋鸡
40万只
罗春喜
13605999189
4
永安市
永安市小鑫农业合作社
柑橘
106亩
罗敬辉
13799183270
5
永安市
永安市百果园生态农场
柑橘
239亩
刘如昌
13328900399
6
永安市
永安市槐南朝辉家庭农场
蔬菜
120亩
罗若朝
15160606566
7
永安市
永安市琪航生态有限公司
蛋鸡
20万只
陈名琪
13599955195
8
永安市
永安市农祥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百香果
117亩
黄吉字
18859887357
9
永安市
永安市双竹果蔬志业合作社
柑橘
400亩
许绍明
13906988640
10
永安市
永安市勤耕农业有限公司
柑橘
250亩
陈贤潘
15159105518
11
永安市
永安市宝农堂农民专业合作社
柑橘
426亩
蓝振吉
18859883777
序号
县(市、区)
主体名称
产业类型
基地规模
(亩/只/头)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备注
12
永安市
永安市横山湾生态休闲农场
柑橘
206亩
管清忠
13859112607
13
永安市
永安市安砂燕飞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水稻
100亩
邓家燕
13515994517
14
永安市
永安市玉青家庭农场
水果
200亩
黄伟
13859114499
15
永安市
永安市安砂田边家庭农场
水稻、莴苣、玉米
135亩
邓国松
18750883688
16
永安市
永安市梦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迎庆桃、蜜桔
400亩
马亮泉
13960593051
17
永安市
福建牧子易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猪
5000头
钟燕容
13799156233
18
永安市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家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玉米、苦瓜
170亩
林鸿俊
13799174422
19
永安市
永安市绿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玉米、蔬菜
100亩
张仕滨
13515985639
20
永安市
永安市新寨果蔬专业合作社
蔬菜
300亩
朱中良
13850805092
21
永安市
福建满天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柑橘
1200亩
罗光照13806969452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0户。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
(二)工作原则。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最贫困、最危险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与“两区同建”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结合“两区同建”,在社区集中建设安置房。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
3.配套设施。水、电、路等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置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县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技术服务。各乡镇(含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信息管理。
四、实施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村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村组)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三)入户审核。各乡镇接到村(村组)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各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定协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各乡镇后,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农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县住建局牵头,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并向市住建局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建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乡镇组建机构,确定补助对象,将任务落实到农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农户档案,落实补助资金,配合住建部门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金额。
第二阶段。各乡镇根据建设任务,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住建、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核、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