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2-05-30 21:06:0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考核制度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考核制度

篇(1)

保养、维修责任与奖金、晋级挂钩

0.0 目的: 为了使员工工作成绩与经济收入、年终评优、晋级挂钩,特制定本制度。

1. 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备部所属员工。

2. 0 内容:设备部每月将从如下方面考核员工:

2.01 保养工作;

2.02 停机工时;

2.03 设备报废情况;

2.04 班组、个人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05 6S工作;

2.06 改善提案和修旧利废;

2.07 技术革新成果;

2.08 维修服务质量与车间满意程度;

2.09 出勤情况。

3.0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3.01 本部设立保养项目奖金。

3.02 设备保养按《设备保养作业指导书》及《设备保养计划》执行,设备执行保养后,要由生产部领班或品保部相关工程师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无效。未按保养计划进行保养者,每台设备扣5分。

3.03 因保养不到位而导致设备停产4小时者,每份《停产报告》扣20分。

3.04 对于《班组周工作计划》未完成者,每项每人10分。

3.05 对于《个人周工作计划》未完成者,每项5分

3.06 本部将设备的如下部分列为“重点”保养项目:①电动机;②变频器;③PLC;④设备安全装置。

3.07 热继电器设定不正确,导致烧毁电动机:4KW 以下,每台扣30分;5.5KW以上,每台扣50分。

3.08 凡属于下列原因而烧毁变频器、PLC者,扣200分:

3.08.1 安装位置不正确,存在水可溅入的隐患;

3.08.2 未及时清理内部粉尘;

3.08.3 电池掉电而未及时发觉,导致程序丢失;

3.08.4 私自增大保险丝容量,而导致PLC、变频器损坏;

3.08.5 在保养或维修时不恢复设备的安全装置,导致设备的相关安全性能丧失者;

3.09 本部设立降低停机工时与减少维修费用奖。

3.10 班组实际停机工时低于给定停机工时时,可获得该项目的奖金;超出给定工时,每小时扣5分。

3.11 班组的实际维修费用低于给定维修费用时,每百元奖励10分;超出部分,每百元扣10分。

3.12 同一故障在不缺乏配件的前提下,一个月内重复出现3次者,维修人扣10分。

3.13 在不缺乏配件的情况下,引起停产达2小时而又没有及时反馈者,本部将以停产报告为依据对于常规性的问题要给予处罚,领班10分,维修者20分。

3.14 因缺乏配件而引起停产8小时者,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3.14.1配件未列入计划,保养者扣20分。

3.14.2配件已列入计划,但在保养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匮乏者,保养者扣10分;领班扣20分。

3.14.3配件已申购,超出以下规定的时间因配件而引起停产者要处罚,保养者扣20分(找到替代品解决了问题,免除处罚):

A、 在大陆可采购到的,7天。

B、 在港台地区可采购到的,30天。

C、 在国外可采购到的,60天。

3.15 凡属于下列原因而引起的维修故障,将给予处罚,当事人扣20-200分:

3.15.1未查明电气控制线路而引起故障局部扩大者;

3.15.2不明机械结构,盲目拆卸,破坏原有精度者;

3.15.3因不做标记导致设备故障者。

3.16未找到故障原因,又不听众上司指令而耽误生产2小时者,扣10分。

3.17 对于未能及时排除故障,却又不交班、也不向领导反馈,到了下班时间就走人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当事人30分/次。

3.18 晚班者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在2小时内及时找到设备的保养责任人,保养责任人在1小时不能解决问题时要及时找部门相关负责人,未及时找人或责任人不及时进车间处理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每次扣30分。

3.19本部设立6S工作项目奖金。按责任区工作量的大小给予打分,每月按实际得分发放奖金。

3.20 本部设立修旧利废奖,该奖项分为两种情况:

3.20.1第一种情况:按时完成本部规定的每月“修旧利废”任务,可得此奖,未完成,不得奖。

3.20.2第二种情况:在完成已有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进行“修旧利废”的,另行奖励,奖励幅度按“修旧利废”项目的10%提取,最高金额为300元。

3.21 本部奖励技术革新,设备改善成果。本部将设立技术员、工程师等相关等级的技术革新项目奖。

3.21.1本部奖励如下改善提案:

1、 改善设备设计上不合理的地方;

2、 改善设备上引起维修成本升高的地方;

3、 改善消耗能源过大的地方;

4、 改善引起报废的各种因素。

5、 改善引起安全隐患的地方。

3.21.2 “技术革新”的奖励力度将报请厂部批准。

3.22 本部每月底将征求车间对每个员工的评议,意见评议结果与奖金挂钩。评议分四个等级:满意、较满意、较不满意、不满意。较不满意者扣3分;不满意者,扣10 分。

3.23安装工作经查出存在隐患者,每处酌情扣2-20分;如果在以后的时间里发生事故,仍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

2.24 因违章操作而引起的工伤事故,要视伤情的程度予以处罚。轻伤每次20分,重任200分。

篇(2)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业务水平;

(三)学习培训情况;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应当责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改正。

第七章附则

篇(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评目的

(一)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目标,促使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到“培养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纠正员工偏差、使之更好地为公司服务,达到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双赢”的目的。

(二)加强公司的计划性,改善组织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和组织员工培训提供依据。

(四)反馈员工的绩效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

(五)季度绩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1个季度内工作计划安排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员工绩效工资提供必要的依据,也为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晋升、降职、解聘和岗位调整提供依据,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六)年终考核目的:评价年度员工和部门工作绩效,为年终奖金发放,工作效率,岗位目标执行、人事调整政策评价提供依据。第四季度直接进行年度考评。

第二条:理念

(一)以目标计划为基础,以关键业绩量标准/指标对绩效进行考核,强调绩效的达成。

(二)强调绩效管理过程,而不是简单的结果评判。

(三)注重考核结果面谈,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相对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较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在1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基于适当的原因可对考核的具体指标及权重分配做相应的调整。

(二)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主管人员注意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以事实说话,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偏见等带来误差。

(三)公平性:对同一职类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最大限度地防止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见性。

(四)公开性:每位员工都必须清楚体系是如何运作的,考核结果员工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申诉,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

(五)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将考核结果泄露给第三方(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参与者除外)。

(六)管理人员主导性: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绩效考核体系在员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实施本体系作为一个负担,则考核制度要做出相应修改。

(七)定期化与制度化

绩效考核既是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过去和现在的考察,也是对他们未来工作行为进行预测,将员工绩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员工潜能,及时发现组织中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八)沟通与反馈

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九)考核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评估。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正式员工。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部门主管、行政、市场、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各类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规定与流程

第一条:考核要素

(一)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及季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

(二)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办公秩序管理考核标准、行政违纪记录和岗位违纪记录

(四)被考核者的上级主管人员提供的季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记录

(五)员工月报

第二条:考核责任

(一)原则上实行自评、直接上级主考、人力资源主办复核相结合的多级考评体制。

(二)直接上级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担考核责任。被考核者作为一级考核者进行自评,直接上级作为二级考核者进行主评;人力资源主办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按季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记录确保两级考核者之间考核结果的公正、客观性。

(三)在审核最终结果时,考核小组根据监督情况,调整考核分数上下浮动限制为总分的5%。

(四)年终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员工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等组成,具体成员由管理层会议决定,人数应为奇数,最少3人,最多7人。

第三条:考核责权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制定及定期修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2)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培训参与考核各级管理人员

(4)负责监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5)考评分的汇总和考核资料的归档

(6)考核结果与薪资挂钩,计算并报批实施

(7)办理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一级考核者(员工本人)和二级考核者(员工直接上级)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对责任范围内的直线下级进行考核

(4)考核后对被考核者进行详细的工作指导和辅导

(三)由人力资源主办会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严格审核考核表及工作计划的真实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1)严肃处理违背考核宗旨,以权牟私的个人

(2)负责考核工作的整体性和及时性,并有计划地按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经营目标推行新的考核体系。

(四)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1)拟定相关考核细则报总经理批准,负责年终考核方案的组织执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调控和协调.

(3)重大申诉、投诉考核事件的处理。

第三条:考核权限

每位员工由自己进行自考,直接上级进行主考,人力资源主办会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负最终审核责任。

第四条:申诉

(一)各类考评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评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二)被考核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有权向人力资源主办进行申诉,人力资源主办应及时联系申诉人的直接上级所在的主管部门进行复议并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如果被考核者对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复议。

第五条:考核面谈

绩效面谈应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与被考核者单独进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选择地参与。

第三部分各类人员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一条:季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季度考核分为员工自评和直接上级考评两个环节,考核依据是员工的绩效期间工作表现记录和实际工作业绩、岗位职责说明、周报。考核表中,若部分岗位的当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项具体指标,则该项目评分按其明细分值的满分计算。

(一)员工自评

员工根据本岗位的考核表给自己评分,员工应认真、严肃、客观地进行自评打分,员工自评是员工自省和反映真实自我的重要机会,也是直接上级考评的依据之一。

(二)直接上级考核

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绩效期间表现和实际工作业绩给员工进行评分,直接上级应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客观态度对下级进行评分。为避免对下级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评分时应适当参照员工的自评情况。

(三)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复核

员工自评和直接上级评分后,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最后的把关复核,防止人为因素影响考评的客观性。

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复核无异议后,按以下权重汇总计算:

项目

岗位

自评

上级考评

工作技能

20%

80%

综合素质

20%

80%

第二条:考核结果与系数的换算

(一)考核人员分类及对应的考核办法:

管理层

产品经理及项目经理

研发人员及项目实施人员

其他人员

KPI关键性业绩指标

KPI关键性业绩指标

KPI关键性业绩指标

KPI关键性业绩指标

(二)员工的绩效月薪系数直接参照各员工的最终得分确定:

系数=员工的最终得分÷100(如:某员工的最终得分为85分,则系数为0.85)

员工的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奖励额度×系数(如:某员工的绩效奖励额度为500元,考核系数为0.85,则员工的绩效月薪为425元)

(三)年度(岗位)绩效素数的计算

中层管理人员年年度(岗位)绩效系数=年终(岗位)绩效得分×80%

+季度绩效得分×20%

非管理层员工年度(岗位)绩效系数=季度(岗位)绩效得分的1/4×60%

+年终(岗位)绩效得分×40%

第三条:绩效管理过程

(一)绩效计划。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级在总结上期绩效的前提下,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以关键业绩指标体系为指引,经充分沟通,共同确定本期的工作计划与目标。每个目标或标准遵循SMART原则,即“具体、可衡量、可达到、以结果为导向以及时间性”的原则。

(二)绩效辅导。计划的实施过程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上一级主管有责任辅导与帮助下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属有责任向上一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问题求助于上级。

(四)在此基础上确认下期工作计划与目标。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被考评者如对考核者的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经沟通未取得共识时,可以按规定向人力资源主办申诉。

第四条:季度绩效考核工作流程

(一)由公司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所管下属员工的季度绩效进行统一考核。

(二)考核程度是员工自评、直接上级考评。

(三)上一季度考评在下一个季度开始时间,1日为员工自评,2-3日为主管评分,4日人力资源部统计分数并进行排序,5日提交管理层审核,公示优秀与不及格人员分数,无异议8日提交财务部核发绩效工资。

第五条:年度绩效考核流程

(一)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所管下属员工的季度、年度绩效进行统一考核。

(二)年终考核在次年1月5-10号进行,15日前汇总考核结果报财务部。

(三)年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四)年度考核权重比例分配

项目

岗位

关键性业绩指标

综合素质

中层管理人员

80%

20%

技术类人员

80%

20%

其他人员

80%

20%

第四部分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一条: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主要是对员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结论。

考核级别划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差)、E(不合格)

考核分数对应表:

平均分值

59分及以下

60-69分

70-79分

80-89分

90及以上

等级

不合格

合格

良好

优秀

第二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依据考评结果的不同,公司对每个员工给予不同的处理。

(二)对新入职员工、调动新岗位的员工、在公司全年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经考评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考评,考评结果视为中。

(三)绩效考核工资比例:

工资档次

1500元以下(含1500)

1500-2500元(含2500)

2500元以上

对应绩效工资

200元

400元

600元

个人与公司承担比例

100元/100元

200元/200元

300元/300元

说明:绩效工资按月提取,发放时间为一季度发放一次。

(四)奖惩措施

不合格

合格

良好

优秀

无绩效工资资格;

工资等级降一级

有绩效工资资格;

并予以培训,连续二季度差工资等级降一级

有绩效工资资格;

有绩效工资资格;

连续四季度良好,晋升等级一级

有绩效工资资格;

连续二季度优秀,晋升等级一级

对员工自评主动放弃者,自评得分为零,连续二次不参与自评则作“不合格”处理,对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个人恩怨考核时应取消该项考核结果。被考核者为考核小组成员时应回避。

上述各类人员的半年度绩效得分参照考核等级表中划分等级。

第五部分附则

第一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与各部门共同补充,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公司根据此管理制度规定,拟定员工考核办法。

第三条修改、废除权

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属公司。

篇(4)

一、信贷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

2、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能模范遵守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品行端正。

3、熟悉信贷有关规定,掌握信贷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整个业务操作程序。

4、熟悉与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以及统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具备农工商企业有关生产、经营及财务知识。

5、新吸收的信贷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助师以上职称,从事农村信用社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会计工作岗位经历,有一定调查分析能力和写作水平,经信贷业务培训,并报市联社查核准后才能上岗。(附件:市农村信用社新增信贷员审批表)。

6、具备良好的“存款立社”意识和一定的组织资金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大量的外勤工作。

二、信贷人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资金,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自觉遵守信贷规章制度,坚持信贷原则,按政策办事,抵制以贷谋私等不正之风。

2、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贷前调查工作。信贷人员通过对借款单位(人)贷款项目调查后,应形成完整、真实的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明确的贷款意见或建议,负调查的事实性责任。

3、规范贷款手续,严把贷时审查关。信贷人员对有关贷款手续,要认真审查,确保贷款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加强监督,做好贷后跟踪检查工作。信贷人员对业经批准发放的贷款,要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专款专用,按期收回贷款。

5、建立健全信贷档案。信贷员应按照信贷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信贷档案。工作岗位变动,应接受市联社稽核科离任审计,在主任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确认已发放的贷款质量,记录在案。

6、履行大额贷款驻厂职责。对大额贷款特别是贷款余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联社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信贷员应服从安排,履行岗位职责,驻厂(公司)办公,关注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财务活动状况以及贷款的使用情况等,深入实际查明原因。

(1)贷款季度利息未能按季缴纳,挂息时间超一个月以上未归还的;

(2)未能说明其他客观原因,贷款逾期超过一个月以上未归还的;

(3)由于企业内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等原因,使企业经营状况出现异常的;

(4)其它特定情况下需要驻厂(公司)的。

三、信贷人员的交流轮换:

1、在一个信用社从事信贷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信贷员,必须异社交流。

2、年龄满50周岁以上的信贷员,不得继续在信贷岗位从事信贷工作,必须轮换调整到其它工作岗位。

四、信贷人员岗位工作质量考核: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考核信贷基础工作执行情况。

根据上级行有关信贷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检查信贷员信贷档案管理情况。

2、考核组织资金工作实绩。

各社(部)应根据年度存款任务,制定信贷员组织存款的考核办法,按完成情况如实登记反映,作为考核依据。

3、考核正常贷款管理,化解潜在风险情况。

信贷人员要及时关注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努力化解和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市联社将以《市农村信用社?年新增不良贷款月监测明细表》反映的情况为依据,对经办信贷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清贷收息完成情况。

各社部应根据年度清贷收息任务,分解下达给每位信贷人员,按完成情况如实登记反映,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信贷工作作风和遵纪守法情况。

信贷人员要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如因工作作风不端正或违反信贷纪律,“吃、拿、卡、要”经查实的,以信贷岗位考核不合格论处,调离信贷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纪纪律处分。

(二)贷款失误责任划分及认定。

造成贷款失误原因大体可分为信贷员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信贷员主观原因造成失误,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1)调查报告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2)不认真落实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数据失实的;

(3)未按有关规定办理担保、抵押手续,造成贷款手续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4)贷后无跟踪或对存在问题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5)越权审批贷款的;

(6)逾期无催收超法律时效的。

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贷款失误,信贷员应积极清收贷款。

3、贷款失误的认定。贷款逾期一个月后仍不能收回,有关责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由市联社稽核部门调查核实,查明形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稽核处理意见。对有关责任人隐瞒不报,经查发现者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考核办法与程序:

信贷人员的考核由市联社统一领导,组织实施。以年度考核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并建立信贷人员个人档案。考核结果综合信贷员个人述职、信用社(部)主任测评,考核组测评等三个方面,经市联社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考核结果,其中评为优秀的比例必须控制在全市信贷人员总数的10%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附件:市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年度考核表)。

六、考核奖惩办法:

1、对年度信贷岗位考核评为优秀的,授予“优秀信贷员”称号,奖励1000元,并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篇(5)

第一条为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县局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工作情况,规范干部工作行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县委年度考核评价干部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卢龙县局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平时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第三条平时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二章平时考核范围

第四条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列入上述考核范围(不包括垂管单位和市管干部)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在职局乡级领导干部,县纪委副书记和其他局乡级领导干部,县人大、县政协的局乡级领导干部,乡镇人大班子成员。

第三章平时考核内容

第六条依据《卢龙县局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以及其它上级临时交办大项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落实工作任务过程中努力的程度、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及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和社交情况。

第四章平时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七条平时考核主要采取实施考核目标及主要工作公示制度和平时工作实绩登记制度,辅之以巡查、谈话、重点调查等方法进行。

第八条考核目标及主要工作公示制度

(一)公示内容和方法。考核对象以各自承担的年度考核目标及其他临时增加的重要工作为基本内容,主要公示重点、难点工作和取得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情况。具体分三个内容进行公示:

1、考核目标。公示考核目标完成的进度或完成的结果。

2、重点、难点工作。重点、难点工作主要指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难度较大的工作。公示要写明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

3、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指纵比取得较大进展和突破,横比领先或进位,及工作中采取的新措施、新方法受上级表彰肯定或在一定范围介绍经验及推广的工作。

(二)公示时间和形式。公示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象于每季度初根据上季度工作情况,填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实绩公示表》(见附表一),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季度初10日前打印上墙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于每季度初12日前将上季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实绩公示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听取群众意见的方式及处理办法。群众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存有弄虚作假骗取政绩行为,及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不良行为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具名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县委组织部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对线索清楚具体的,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领导班子和有关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情节严重的当年考核直接评定为一般(基本称职)或较差(不称职)档次,有必要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九条平时工作实绩登记制度

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实绩登记制度,旨在对考核对象一年工作情况形成一个完整、直观的表述,为县委考核评价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平时工作实绩登记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工作实绩台帐》(见附表二),以考核目标和主要工作公示内容为基础,通过调查核实,对考核对象平时工作实绩进行登记,主要登记重点、难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情况,同时对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第十条巡查。考核机关要经常派人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的表现情况。

第十一条谈话。考核机关根据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与考核对象进行谈话。

第十二条重点调查。考核机关可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考核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

第五章平时考核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考核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平时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平时考核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要加强对考核目标和主要工作公示工作的检查与管理,对不按要求实施公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处理。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要认真对待,对线索清楚具体的问题反映拖而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建立登记责任制度。对登记内容不实或弄虚作假,造成县委考核评价干部失实的,要追究登记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各单位要把平时考核作为管理干部促进工作的有效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时间组织好本单位的考核目标和主要工作公示工作。对不按要求公示,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各考核对象要积极支持配合考核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对拒不配合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民主意识,珍视民利,积极参与,密切关注干部目标公示情况,同时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干部存在的问题,不得借机泄私愤、诬陷干部,干扰工作正常开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局乡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篇(6)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城管示范路要求市政管理、绿化管理、环卫管理、违法建筑清理及城管等工作都达到一级管理标准。为使我区33条主干道都达到城管示范路标准,区建管局每年将有计划地对主干道实施城管示范路创建活动,最终使我区所有主干道全部达到示范路标准。年初在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意见后确定城管示范路的年度创建计划,由区城管指挥联动中心具体负责监督、协调、指导、考核各责任单位。

二、责任分工(具体考核标准附后,总分500分)

1、道路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维修养护、排水设施管理、防洪设施管理、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由区建管局市政办负责监督管理。(100分)

2、清理、查处道路上及道路两侧(道路红线至正式建筑之间)的各类违法建筑由市规划局四方分局、四方区清违办负责。(100分)

3、清理乱设广告、乱扔杂物、乱贴乱画,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非法占路搭设棚厦,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等行为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100分)

4、道路行道树、绿化带的养护管理由区建管局绿化办负责。(100分)

5、道路清扫、保洁等管理工作由区建管局环卫办负责。(100分)

三、评分方法及程序

采取百分制,依据《四方区城管示范路达标考核标准》要求,对拟创建的示范路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计划开展工作,区城管指挥联动中心负责协调、督办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对拟创建的示范路进行检查,年底会同区人大、区政协等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性综合验收。拟创建的示范路涉及到的市政管理、绿化管理、环卫管理、违法建筑清理和城管等工作考核分数都达到90分以上才为达标示范路。对已经创建的城管示范路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巡查、月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巡查,城管指挥联动中心每月依据本考核办法对示范路进行检查考核,对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责任单位责令其整改,对仍不整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惩办法

篇(7)

关键词:量化考核 班级 管理

在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中,班级难带、学生难管可以说已经是这些学校老师的共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常常被老师们归咎于学生素质问题,众所周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面积扩招和高速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和质量受到了影响,出现了一定的下滑,现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大多数是在初中阶段学习成绩较差且长期不被老师重视,甚至不管不问的;这些在校学生当中由于大多数父母在外打工,缺乏管教,缺少父母的关爱。他们自我约束力差、自信心不足,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也较差,并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如抽烟,喝酒,迷恋网吧等。这确实是中职学校班级难带、学生难管的其中一个原因,但除了这些学生的自身原因外,笔者觉得班级之所以难带,班级管理工作没有做好也是很大的一个因素。如何做好中职学校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工作,就成了重中之重,如果能对学生的行为好坏及时的发现并指出,而不是等到学期末再进行学生的优劣评定,那就能一方面及时发现他们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发现他们的优点和进步,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激发他们进步的欲望。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笔者发现在班级当中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就能有效的做到这一点。

一、在班级管理中实行“量化考核”的优点

根据笔者的认识把“量化考核”引入到班级管理中,有以下几个好处:1.学生的进步能及时的在班级公告栏中得到反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信心。2.把“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公平公正,避免了因相互的猜疑而造成的不团结。3.便于学生更加清楚的了解自己存在着哪方面的不足。4.使学生更清楚的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5.根据“量化考核”的结果,班主任就可有重点地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6.可操作性强, 公开明了。此种制度按一定的规定把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量化为分数,汇总分数后,由高到低为学生排队。易于操作,且学生表现的好坏,通过分数一目了然。

二、“量化考核制度”在班级内的实施情况

“量化考核制度”在班级内的实施,需要有具体的详细规则,其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的学生手册进行制定,可包括学生在校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上课及自习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卫生值日情况、出操情况、胸卡佩戴情况、出勤情况、个人仪表情况、甚至到爱护公物的情况等都可包罗。“量化考核制度”主要分为加分和扣分两种情况,对于在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可进行分数奖励;而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则可进行扣除分数的处罚。量化分数奖励和扣除的多少,可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进行设定,如冬天时班内早操迟到人数较多时,可对迟到学生加大扣分力度,而对一定时间段内,从未迟到和旷操的学生可加大分数奖励力度,这样可尽快纠正冬季班内迟到的不良风气。量化分数奖惩多少,虽然可进行适当的调整来适应班级内部不同时期的情况,但“量化考核制度”加减分数多少的规定,则应固定下来。什么行为奖励多少分,扣多少分应该明确,尽量减少变动,以避免学生的无所适从,减少“量化考核制度”的操作难度,使学生心中有个明确的标准。班级内部对每个学生的量化考核,最好能与学校对班级实施的“量化考核制度”相衔接,这样一来,一方面便于学生干部操作,另一方面在制定和实施班级内部的“量化考核制度”时,也更容易在学生心中形成固定的标准,同时学校对班级的考核加减分与班上每个学生的行为紧紧相连,班级的荣誉与每个学生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更有利于凝聚向心力,有利于学生集体荣誉感的培养,使学生真正的把班级当成自己的集体。

就笔者所在学校的情况,具体做法如下:学校平时对各班级就有量化考核,由学校学生会干部负责具体加分扣分事项,按照学生会的职能,分为体育部考核、学习部考核、文督部考核、生活部考核、宿管部考核、安保部考核和团委考核等。每天学生会各部都会把前一天考核检查的结果公布到学校的通知栏当中,会标明每个班级因为什么情况被加分或者扣分。而作为班级的量化考核制度,则可以直接和学校量化考核相对接,按照学生会的各部门分工对应于班级内的班干部分工,比如学习部的考核就由班上的学习委员负责,如果有加分或者扣分情况,则由学习委员落实到具体的某位同学,来对相应的同学进行加分和扣分。例如:学生会公布量化考核结果,班级因为有两名同学迟到被扣2分,那么班内的学习委员只要落实是哪两名学生迟到,并相应的把这两名同学各扣一分就可以了。以此类推,把班内班干部的工作职责范围与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范围相对应,这样以来,既降低了班内量化考核操作的难度,又使每个同学心中都有数,因为什么被加分、扣分,有利于学生正确行为习惯的培养。

三、“量化考核”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