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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会计制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新医改明确了医疗体系中政府的职能转换,使政府从原来包办一切的“管家婆”的身份向服务于普通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有限”政府过渡。政府将重点放到基本医疗服务和必要保留的公立医疗机构上来,精简了原有臃肿的医疗队伍的同时,使有限的国家财长资金集中到社会医疗保障的基础医疗服务中来,让不承担基础医疗服务的原公立医疗机构面向社会改革,并吸引国有、私营和国际资本参与到我国医疗机构建设中,将属于市场的空间让渡给市场,属于基本托底保障的职责交给政府。理清了政府、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制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这种调整首先带来的便是《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改变。原有《会计制度》仅仅局限于国家事业单位使用,对于私营或国际资本运营的医院,其会计制度就变得无法可依,因此,《会计制度》适用范围必然要扩展到国有、私营和国际资本投建的医疗机构以及NGO组织的非盈利医疗机构。
(二)会计科目和报表带来的影响
新医改鼓励社会上各种资本参与到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中来,医疗产业的产值巨大,必然会吸引一些逐利资本入场。医院现有《会计制度》中对于成本、成本与费用的划分、资产、价值变动等企业会计制度中基础性的财务科目和内容出于空缺状态,科目之间的划分没有统一标准且定义模糊。新医改的推行必然需要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医疗机构运作的会计科目内容和财务报表资料,使医疗机构的财务信息归于统一,并使财务报表能够体现资产变动和运营成果。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医院会计报表体系,从而充分的反映医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尤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评价医院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有助于预测医院未来现金流量,有助于分析医院收益质量和影响医院现金净流量的因素。
(三)公益性方面的要求
新医改描绘的是一副政府支持的公益性医疗机构和其他资本投入运营的非公益性医疗机构互为补充的医疗体系。对于公益性医疗机构而言,如何在财务会计上体现公益性的要求和指标,是新医改对《医院会计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本文认为首先应在会计制度中设立公益类会计科目,如:公益性支出项目、公益性补助项目等等。应当注意的是公益性项目与传统的财政拨款项目其性质上存在较大差距,应当在会计科目中予以区分。
(四)加强会计核算考核
一、会计制度设计课程的特点
会计、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会计核算课,主要包括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等课程;二是会计管理课,主要包括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两门课程;三是综合会计课,仅有会计制度设计这门课程。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完善会计规范体系;优化会计组织结构,规范企业会计行为;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信息使用价值。会计制度设计课程不仅要求学生对会计核算知识和会计管理知识能够全面地运用,而且还要求学生对前面所学的专业课知识进行综合、深化和升华。
二、当前用人单位对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生的要求
在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相对成熟的美国,从事基础会计工作的人员占比仅为10%,大部分财务工作者从事的都是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管理会计等工作。我国目前的会计人才结构严重失衡,从事记账、报账等烦琐日常性实务的会计占会计总人数比例的90%,所以当前的情况是记账、算账和报账的会计人员多了,而既能记账、算账和报账,又能从会计角度参与企业管理的会计人员太少了。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会计人员不能只具备基本会计理论和业务技能,还应该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会计人员不仅要会记账、算账和报账,还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融入企业,参与经营管理,制定或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企业需要适合他们要求的会计人员,而对高校来说要考虑怎样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会计人员的问题。应用型本科院校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更要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我们需要在学生已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础上,开设能够明显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的课程,为毕业生就业打好基础,而会计制度设计课程就是一门这样的课程。
三、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该课程不够重视。会计制度设计课放在大三的第一学期,考查课,课时每周2课时,使学生主观上感觉这门课程不重要,这也使得授课内容不能得到全面、详细的讲解,因而影响到教学效果。从学生学习的情况来看,他们对该课的印象不深,学得不扎实。(二)教学方法单调。目前《会计制度设计课程课程的教学方法主要还是教师按章节顺序讲授课本基础知识为主。教师讲、学生听,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强调规则要求怎样,而忽视创新性教学、忽视案例教学、忽视实践教学、忽视训练学生职业判断和决策控制能力的教学,很难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很难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也不容易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三)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缺乏灵活性。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制度设计课程课程考核仍然以期末闭卷考试为主,内容大多数为单选、多选和问答题。这种考评方式的主要特点在于:重记忆、轻理解;重理论、轻实践;重结果,轻过程。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早已远远不能够满足该课程的教学目标。这种单一的考核方式让学生死记硬背课本知识,抑制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学生不用动脑动手搜集资料、深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四、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一)增加趣味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制度设计课程课程的理论性很强,主要围绕着“设计原则”“设计流程”“关键控制点”等内容,而面对的学生缺乏会计工作经验,难以理解这些内容,而且这门课程有的内容在以前其他课程中讲过,如果仅仅按照课本顺序来讲,学生会缺乏兴趣,因此该课程要注重趣味性。比如,引入各种鲜活的小案例由学生分析,培养学生的成就感;分析近年来国内外有影响的案件,提高学生对现实经济生活的关注度,启发其观察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二)运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是对实际发生情况的描述,一般涉及某个组织里一个人或者多人面临的决策、挑战、机会、问题或争论等。案例教学法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在20世纪初首创的,它是一种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的教学形式,是按一定的教学目的,以案例为素材,让学生通过案例背景资料的阅读、理解、分析及分组讨论,使其置身在其中,如临其境地解决问题,以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方法和过程。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迫切需要案例作为支撑。在教学中应充分使用案例教学法,尽量将内容案例化,将案例理论化。一方面,搜索大量案例,既包括早期的经典案例(如巴林银行、银广夏、中航油),也包括最新的重大案例(如张裕、绿大地、獐子岛);另一方面,对较好的案例进行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教学手段是一支粉笔、一张黑板,单一的讲授式教学让学生感到枯燥无味,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采用案例教学,可引入讨论法、演示实验法、实习指导法、研究指导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等先进教学手段,通过声音、文字、图像和演示等多种信息要素,形象生动地说明某个会计事项的操作过程及方法,从而大大提高教学效率。(三)建立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案例库。会计制度设计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需要有大量的案例,如果没有案例就无法实施案例教学。因此,需要建立内容丰富的会计制度设计教学案例库。获取案例资源可通过多种渠道:一是教师到企业专职调研,深入企业收集实际工作中的案例;二是建立高校之间的合作,互相交流教学案例;三是建立校企联合,以企业的实际案例作为教学案例。平时可以通过网络、期刊、报纸等途径收集真实案例。在我国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有2800多家,这些公司中有许多鲜活的案例,如“双汇瘦肉精事件———采购环节的反思”“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博元投资成违法退市第一股”等。常用网站包括:和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新浪财经、东方财富网、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收集到案例后要进行加工,描述公司背景、事故或事件发生经过及后果、原因分析、经验教训等,并标明案例的出处,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可形成一个资源丰富的教学案例库。(四)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建议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让学生不再受死记硬背的束缚,不再满足于“背会了”某些知识,而是促使学生深入学习,引导学生深入探究实际问题,提高会计制度设计能力,从而考察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型采用案例设计题,给出企业某一方面管理的需求或存在的问题,要求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没有唯一答案,只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个人的理解力、洞察力。平时测验还可以采用专业小论文和专项报告的形式,来提高学生信息搜集、新设企业会计政策设计等方面的能力,促使学生主动利用网络资源,更多关注最新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更多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五)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对学生进行辅导。运用网络教学平台,可以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便于学生学习。在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教学中,可以通过学校的校园网络平台,或者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学生自己的QQ群,来进行网上教学和网上辅导、网上作业、网上测试、网上师生交流等。在运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辅导时,教师是指导者、学习组织者,也是一名学习者,学生是学习者、教学资料提供者,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相互学习的关系,比课堂教学更加灵活,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作者:王春福 金淑红 单位:沧州师范学院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滕晓梅.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优化研究[J].财会通讯,2014,(7):56-57.
[2]赵文超,成克惠.基于就业能力导向型的高职《会计制度设计》课程改革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6,(2):164-166.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和配备不合理,会计人员未定期轮岗
由于高校管理的行政化,高校管理层往往忽视《会计法》对财务机构负责人任职专业性的具体规定,将专业从业资格要求高的财务机构和一般的行政部门视为一体,任用财务机构负责人只看重个人政治素质、行政职务,忽视法规对从业资格、年限和职务任用资格的规定。仍有部分高校的财务机构负责人不是财会专业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三年以上从业年限且无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本身不熟悉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高校内部的部分财会人员业务知识落伍、财会管理水平层次差异大,对出现的新业务和新问题,只会奉命处理,不能依据财经法规和业务规定,进行正确的实务操作。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淡化,部分人员工作态度消极懈怠,缺乏职业道德意识。会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没有严格执行,会计人员岗位长期固定不变,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隐患,阻碍了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有序运行,会计工作人员职业惰性严重。
2.、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实
会计基础工作中,会计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当前高校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会计核算混乱、账务处理不正确,使得会计报表数据失真,直接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实,主要问题体现在:
(1)报销票据不合规,报销票据
类型差异大。目前高校除了教学业务,还有很大部分是科研业务,审核报销的各类票据数量庞大、品种繁杂,差异较多,既有会议、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发票,又有飞机、火车、客车、出租车、公路通行、汽油费等交通运输发票,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非税收入统一票据、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等等,这些发票收据来源渠道复杂,真假识别难度大,报销票据内容、摘要填写随意性大,不能正确反映报销业务事项,签字及签章不规范,至于报销人员与外单位勾结舞弊、虚构经济业务虚开票据套取现金,就更难发现了。
(2)记账凭证不规范,审核标准不统一,账务处理随意性大。
记账凭证的摘要编制不科学,表述不准确,凭证摘要的填写不准确,有的模棱两可,无法完整反映该笔经济业务的内容;遇到附件数量大的业务,审核人员就借口工作繁忙,不认真清点附件的数量,往往凭报销人员填写的附件数量直接记账,经常漏盖经办人、出纳、复核等人的签章;高校虽制订了具体的审核报销制度,但会计人员由于各自业务水平的差异,其对政策、规定的把握存在不同认识,常常出现不同的会计人员审核同一笔经济业务,结果却会明显不一致。有的会计审核严格仔细,而有的会计审核宽松潦草,有些经济业务即使存在明显违规、超标等内容,或缺少详细合同、资料,照样能够顺利支付报销;有的高校由于业务量太大,人手不足,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装订凭证,凭证的封面和侧面内容填写不齐全,缺少装订、保管人的签章,甚至在装订过程中出现凭证丢失现象。
(3)会计账簿登记不规范、对账盘点工作草率。
实际业务工作中,一些高校未按规定做到每日对现金日记账的盘点对账,甚至不作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做往来款的对账及账务清理的工作;银行日记账各账户对账不及时,甚至让签发支票人自行处理银行账户对账业务;与资产管理部门缺乏沟通,资产账目不能定期盘点,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没有及时处理财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
3、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能力不足
目前政府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往往侧重于对高校的预决算管理及绩效考核,忽视了最为基础的会计规范化工作;而大部分高校由于面临资金紧张或高额债务,主管财务领导忙于筹集资金、运作银行贷款,更没有精力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高校会计人员则沉湎于日常审核报销业务,在财务管理上难以提升管理水平,校内预算的执行流于形式,预算指标经常变换,领导干预的随意性较大,导致预算监督失控;许多高校对内部审计不重视,内审机构编制紧张,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校内外环境干扰因素大,审计工作难度高,难以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更难以独立行使对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高校的财务管理由于缺少了这些强有力的内外部监督的制约,其存在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就更不容易暴露出来,也就更加失去了自身加以纠正、规范的机会。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有关措施
1、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学习,提升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高度
作为政府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按照《会计法》规定的要求,加强指导高校的财务会计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督促高校在执行财政、会计制度的同时,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并构建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常规检查机制,及时查处纠正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促使高校认真纠正提高;要制订奖惩措施,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由主管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各高校业务骨干人员相互检查、相互评价各校的会计基础工作,并将规范化的评价考核结果列为增减预算拨款和财务机构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条件。高校管理层要认真学习《会计法》,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从防范腐败、规避财务风险的高度理解、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性,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到依法治校、内涵建设的高度不断深化;要严格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务任用资格,在强调政治素质、领导能力的同时,重视依法任用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限的人员担任财务机构负责人;要促使财务部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真实、及时、完整的会计信息,满足管理层决策的需要。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要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作为常规性的工作,提高认识水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会计人员提供了行动指南,也是对其进行事后监督评价的标准。增强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审计部门经常性地对会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从而形成对腐败舞弊的威慑力量,促使校内各部门重视会计基础工作;高校还可以定期聘请审计力量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的重要环节进行审计或进行内部控制测试,依靠社会审计找出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健全的漏洞所在,并予以纠正,从而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
2、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培养会计复合型人才
各高校要采取宣传教育与检查、奖惩相结合的方式,促使会计人员注重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提升职业技能,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客观公正、文明服务;会计人员要积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与时俱进,及时汲取新知识、新技能,特别要加强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学习,引进国内外高校先进的财务管理模式,开拓会计人员的工作思路,要在遵守财经法规的前提下勇于创新;会计人员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加强信息网络化技术的学习,把会计工作与信息网络技术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优化自身专业知识结构,使自己成为既精通财务管理又熟悉信息网络技术的高素质会计复合型人才,满足高校财务管理现代化的新要求;财务部门要改变只录用会计专业人员的片面观念,要把今后的人员引进重点转向会计专业与信息网络专业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提高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明确奖惩制度,提高会计人员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积极性,将薪酬待遇、职称职务晋升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相结合,关心会计人员的身心健康,消除职业惰性,有效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3、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如果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薄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就无从谈起。因此,高校应从实际出发,根据财经法规的规定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制度、收入和票据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财务决算分析制度、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使会计基础工作有章可循、依制而行;要简化报销审批流程,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的前提下,精简审批手续,简化报销审核程序,减轻报销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合作,积极主动,按照规定认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一旦查出漏洞,必须立即处理纠正,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消除隐患,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全面实施。
4、严格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规范会计账务处理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是会计核算的第一步基础工作,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和经济决策的方向和成效。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杜绝使用假票据,禁止不合理票据报销、与经济业务无关的费用报销、使用记账联票据或票据复印件报销等违规报销行为;原始凭证必须具备金额正确、要素齐全、审批手续完备等条件才能作为报销入账的凭据。要加强复核,统一报销审核标准,规范人员经费的发放。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填制,这是编制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会计分录、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记账凭证必须确保名称和填制单位正确完整、填制日期准确、编号有序、凭证内容摘要简明扼要、会计分录编制正确、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清点准确标记、会计主管人员及复核、审核、填制人员的签章齐全,并装订成册。账簿登记要符合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清楚等基本规则,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并要及时对账,会计电算化单位则要注意定期打印账本装订成册;要定期盘点,将存货、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账款等与会计账簿进行仔细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要做好每月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核对工作,及时处理未达账项。要引进先进的网络电算化管理技术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财务软件的配置必须经过财政部门认定,确保会计网络信息化的安全实施。
三、总结
[关键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原则;资产减值准备
一、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制度的要求和会计原则的体现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依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会计准则》还规定了谨慎性原则,当对某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尽可能选择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权益的做法。我国目前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不仅说明了谨慎性原则的重要性,而且企业通过确认资产价值,可将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同时,通过确认资产减值,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增加自身积累,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企业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中通过确认资产减值,可使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对企业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具信心。
2000年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在内容上进行了较多改动,新制度在原有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减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由此扩大成了八项资产准备。这不仅表明了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记录和核算中的重要性,也使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中存在的问题
在需要计提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中,常被企业用来进行操纵盈余的是原有制度规定的四项准备,下面依次进行讨论。
1.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在运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短期投资进行期末评价时,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项比较、分类比较和总额比较的方法比较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以上),应按单项比较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这给了一些企业灵活选择的空间,使部分企业通过对计提方法的选择———总体、类别和单项,达到左右利润的目的。
2.坏账准备会计准
则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这对于那些资产较好,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使财务报告更能真实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之,则成为部分企业调节财务状况的砝码。
3.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准则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由于准则允许企业对存货的跌价准备进行单个或分类计提,以及对发生存货计提情况的判断由企业自行决定的灵活性,又不免给一些企业空隙可钻。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准则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企业持有的长期投资有的有市价,有的没有市价。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这里所说的“判断”主要是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做出主观的职业判断。客观的说,由于每个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和每个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及经验的不同,可能会使判断的结果有所偏差,这也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某些企业却利用这个空子为达到自身目的,对资产减值在提与不提之间随意判断。另外,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长期投资有成本法和损益法两种。一般情况下,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情况下投资比例不低于20%即可采用权益法)。反之,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要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当期损益要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损失将影响到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而投资比例越大,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因此,部分企业就根据自身的利益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比例在20%上下随意变动,以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
5.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因此,我国的会计制度在计提时间的规定上还应该有所完善,弥补企业随意操作的漏洞。
三、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会计控制不仅具有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
2.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严格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现实的会计实务中,业务素质、本位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会计人员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可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迫在眉睫。
3.强化高层管理人员责任
就我国一些公司高管人员会计造假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些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高管人员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造假还是层出不穷。因此,应该通过立法将高管人员对其会计造假行为进行处罚,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4.政府加强对企业会计的监管
一、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的重构
根据《新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2014年初新账会计科目,将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科目余额表各科目余额分别编制转账会计分录,余额过入新设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主要从四要素科目的转换进行重构。
(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2.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般年度末余额为0,直接启用。3.其他对外投资:余额分析,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其余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4.对校办产业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5.财政应返还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未统一规定)———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科目。6.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7.应收及暂付款余额分析:属于应收账款的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属于预付账款的,借记“预付账款”科目;其余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合计)。8.借出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借出款”科目。9.材料:借记“存货”科目,贷记“材料”科目。10.固定资产余额分析:(1)未达到新标准未出库的,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未达到新标准已出库的,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原账)。(3)符合新标准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11.累计折旧:(1)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补提转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2)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计提。12.在建工程新设科目:为2014年1月1日基建账并入大账年初数启用,并账程序和方法不在此反映。13.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14.累计摊销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摊销。15.待处置资产损益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二)负债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借入款项余额分析:(1)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2)从非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2.应交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3.应缴国库款。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4.应缴财政专户款: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三科目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原制度三科目代码未统一规定),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6.应付及暂存款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规定应付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2)属新制度规定预收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3)属于新制度规定长期应付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4)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5)剩余部分: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7.应付票据: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8.代管款项:借记“代管款项”科目,贷记“代管款项”科目。
(三)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明细科目余额(扣除已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后)的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的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2)属新制度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3)剩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短期投资对应的基金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长期投资对应的基金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3.固定基金。原账固定基金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和冲销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科目。4.专用基金明细账分析:(1)原账修购基金余额,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原账职工福利基金,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3)学生奖贷、勤工助学基金,借记“专用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学生奖助基金”科目;(4)其他专用基金,借记“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5.事业结余。原账无余额,直接启用新科目。6.经营结余。原账中有借方余额: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7.结余分配:原账无余额。
(四)收入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对教育、科研、其他三类拨款进行余额分析:(1)属同级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转的余额,借记“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2)属同级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余额,借记“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其他经费)”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3)属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借记“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其他经费)”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4)剩余额:借记“教育经费拨款(或科研经费、其他经费拨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2.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对教育、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进行余额分析。(1)属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借记“教育事业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2)剩余额借记“教育事业收入(或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3.附属单位缴款。对附属单位补助余额,停止使用此科目。4.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无余额,停止使用此科目。5.其余收入类科目无余额按新制度科目及编码直接启用。
(五)支出类会计科目按新制度科目及编码直接启用
二、会计核算流程的重构
《新制度》的六大变化,带来了财务部门组织机构和内部分工的变化,财务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资源的整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结算,使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复杂化,单独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嵌入”在原会计核算基础之上,使高校资金在“企业网银”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两条渠道上并行运转,构成现行高校会计核算运行机制。新旧会计核算流程变化如上页图1、图2所示。
三、会计报表体系的重构
一、地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来源及性质界定不清
目前科研经费的种类主要分为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两大类。纵向经费多是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横向经费一般是从企事业单位转来的,地方高校相比211、985国家重点高校,因为受到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顶尖学科带头人的缺乏以及设备投入等方面都相对落后,一般很难获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虽然逐年增加,但各级财政科研资金投入占比不大,例如:年收入近6亿的某地方高校,2014年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占总收入的1.7%,占当年全部科研收入的41%,其中包括人才引进专项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科研类经费等;而其他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基金会、国家社科办、教育部等下达的少数科研项目经费,地方高校往往没有按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区分入账,只是笼统的记入科研事业收入。2014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对科研经费的填写做了非常明细的要求,凡是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都需要拆分到最明细填列,这首先需要确定哪些经费属于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但地方高校往往因为科研排名等原因,只重立项,对企事业单位转入的活动经费或培训费等都计入了科研收入。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
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大部分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高层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高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经费承担单位只需充分理解和掌握经费使用要求,规范管理即可,但地方高校往往因获得这类科研项目不容易,即使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上也只是笼统地搬列一些条框,并不会明确具体的支出所占经费的比例;横向经费更是搬抄纵向经费管理办法,支出范围只是规定了大的比例,如业务费需占支出的70%,其余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全靠财务人员把握,造成横向科研经费支出就是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讨价还价”的自由地。而监管部门只是在需要审查盖章时,简单地查看一下,有些还是“先斩后奏”,无法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3.科研经费支出的不规范现象
地方高校为了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在科研经费支出方面随意性很大,造成支出结构不合理。课题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科研经费预算只是为了满足申报项目时审批通过,具体支出时编造经济业务、巧立名目将购买和支出与项目无关的办公用品、低值耗材、图书资料、设备购置等都列入支出。多次小金额使用同一供应商开具的材料、测试费、加工费等发票报销,回避转账支付、政府采购、审计监管等相关规定和程序,甚至还包括个人家庭消费的支出改变用途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用“真发票,假事项”套取科研经费。那些“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不可以在专项经费中列支普通办公材料”等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中规定不得支出的费用,更是列支得理所到然,合情合理。特别是个别横向科研经费报销人员经费、燃油费、接待费的比例超过70%,变成了企业不能报销的部分转移到地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列支,成了项目合作企业的“避税港”。地方高校还有一个特点是科研经费相对集中在少数科研“大户”手中,有些科研人员同时开题十余项,项目名称基本相近,不仅自己经常支出混淆,财务人员也经常支错项目,而且严重影响资金支出进度,资金效率极低,反映在支出上,如:不少项目负责人名下购置的电脑就有4台以上,造成资产的重复购置和浪费。
4.缺乏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所需必要条件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只有单独计量(必须有单独的表记系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才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然而因为高校教学与科研两者之间的相互交融使得高校科研成本具有双重性,特别是地方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相对集中,新制度下同一负责人因工作性质不同,所产生的费用分别列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在当前形势下,国家一边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一边要求细化教育支出以便更好地核算出真实的生均成本,这就要求高校做好成本核算,但是地方高校无论从管理理念、成本单独核算的必要条件都无法达到,例如:将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仪器、设备和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作中耗费的单位水电费,以及依托单位为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都无法准确的计量纳入科研项目支出,都在学校“教育事业支出”科目及其相应的经费项目中列支,造成虚增了“教育事业支出”、虚减“科研事业支出”,使教育生均成本和科研项目成本都不能准确地体现,个别项目负责人有意使用学校经费,而沉淀很多科研经费,从而造成教育事业经费紧张,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会计信息也不真实、不合理。
二、新制度下规范地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策略
1.根据新制度地方高校细化科研经费的分类
新制度明确指出设置“科研事业收入”的同时对应资金来源细分二级明细“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地方高校应改变除了国库下达的科研收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余都记入“其他资金收入”的做法,例如应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转入的科研经费记入“科研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不属于科研收入的经费拨款,通过“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只有明确了科研收入的分类,才能按照新制度明确“科研事业支出”二级明细支出分类: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也才能将其中项目支出的结余结转的余额分项目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基金”等科目。
2.地方高校切实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之间配合
地方高校应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借着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已经发生的腐败事件实例,结合地方高校大部分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了解不多,科研项目人员对科研经费需要按各种专项资金管理的办法一知半解,使高校财务管理难度加深,造成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理解的普遍存在的事实,顺应新制度的颁布,财务处应与审计处、科技处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在科研人员中大力宣传《会计法》和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财经法规,及时对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各种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广泛地讲解和宣传,使相关人员对管理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合理的既要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又要遵守财务相关制度的观念。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地方高校在不违背该管理办法宗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审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连接财务、科研、审计、资产等职能部门,以便对科研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例如抽查差旅费支出,核实出差人员身份、出差目的地、出差频率等,核实出差人员是否为课题组成员,是否有住宿费佐证(如无,需要提供其他支持性材料),出差目的地与研究项目相关性;完善科研经费约束监督机制,以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3.规范科研经费的支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地方高校除了财政下拨的科研经费,凭借在地方人才较集中的特点,为当地企事业单位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等项目取得不少的社会投资。例如从某地方高新区企业转入技术咨询服务费20万元,该项经费只有人工成本,而科研人员有工资性收入,不能领取劳务费,只能在人员工资支出一定比例的报酬,为了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科研人员又与财务人员斤斤计较起来,找来很多真票据假事项的发票来报销,即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使科研项目支出会计信息失真。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明确将课题经费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性所予奖励安排的相关支出。合理提高科研人员的应有报酬,可以将科研人员在教学之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取得的报酬计入“劳务费”,不用“真事假做”,鼓励课题研究人员走出去,拿到最真实的调研数据,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科研项目支出范围地确定时,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申报的经费项目和预算浮动范围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合理性评估,再根据批复的预算数,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控制相关支出比例,将预算金额导入账务系统,保证科研经费支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做到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协调。
4.推进成本核算,真实反映科研项目成本
科研经费地核算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按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是进行财务监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查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内容;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科研项目的成本核算,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科研项目的成本,特别是对开展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发生的实验耗材、实验设备、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科研人员经费等相关费用,应该创造条件尽可能的单独计量,无法单独计量额按科学合理的比例分摊。这样既能保证科研经费开支的适度、合理、透明,同时也能够使高校教育支出更合理,生均成本更真实,减少成本核算不完整,造成的教育投入“只见增长不见效益”的现象,也减少了科研经费“真票假事”支出的现象,提高科研效益。而在固定资产折旧分摊时,由于高校在购置时已经一次性计入成本:借: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累计折旧。当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需要分摊折旧时,应增加科研事业支出减少教育事业支出,借:科研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资产使用费-折旧),贷:教育事业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依次类推,真实反映科研项目实际耗用分担的成本。
三、结束语
(一)固定资产核算尚未完善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规模不断加大,医院资产的备用库存量逐渐增多,资产分布较广,高科技医疗设备居多,当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或设备使用频率降低时,固定资产的价值将会贬值,加上大型医疗设备的初始投资金额较大,成本回收期较长。随着医疗设备的快速发展,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存在大量的资产减值风险,如果不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就会虚增资产的市场价值。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残值的处理方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会出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
(二)药品计价不完善
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药品在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但医院的药品存货品种较多,流转速度较快,价格变动较大,个别计价法很明显的不适合运用在对医院药品的管理上,无形中加大了医院库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量,降低了会计处理效率。此外,药品差价收入的确认制度还需不断完善,新制度要求医院具备公益性的管理模式,对药品实行进价销售管理,但在实际销售的过程中,部分药品是进价销售的,但仍有一部分药品的销售价格是加成之后的价格,进价核算使得药品差价收入变得更为隐蔽。
(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相对滞后
我国大部分实力不强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都相对比较滞后,现有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和其他医疗信息软件还无法完全跟进目前医疗事业发展的需求。很多医院还不具备科学、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医院各个部门需要的管理软件不同,在各部门数据衔接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存在工作量较大、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医疗纠纷事件会计处理不明确
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知识和患者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社会大众越来越注重个人身体健康问题,病患对医疗设施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医患矛盾不断加剧,医疗纠纷和医疗赔偿事件不断出现,使得医院面临的财务风险不断提高。但是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医疗纠纷事件的会计处理方法没有明确、清晰的规定,医疗赔偿的具体细则仍不健全,医疗赔偿费用的核算工作盲目、含糊不清,没有达到医院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执行标准。
二、有效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对策
(一)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医院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成本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和程序,对大型的医疗设备应实行单项设备核算,并及时做好跟踪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做好资产成本效益分析,掌握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定期对医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及时掌握并记录固定资产因设备更新、损坏或市场价格变动而引起的资产减值,会计人员要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借助软件系统对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多点式动态管理,有效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增加财政补助,实行药品零差价
对于医院药品的计价核算管理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通过HIS系统实行繁多的药品计价管理,减轻了相关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及时、客观的反映医院药品的收发存情况,提高会计处理效率。政府对医院药品应适当增加财政补助,加大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缓解医院资金周转不畅通的问题。转换以药补医的理念,杜绝药品加成计价行为,不断完善药品收入比例,可以以医院科室的不同制定药品收入比例标准,并将医院药品的收入情况作为量化考核管理的依据之一,加大各科室领导的监督力度,深化医疗价格体系改革制度。
(三)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医院会计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要不断提升会计电算化的管理水平,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增强各级政府的主导意识,建立统一的医院经济活动信息管理系统,避免重复大量投资,出现信息孤岛等不良现象,促进医院资金、医疗业务和信息的一体化管理与集成运作模式。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体系,结合医院实际运营情况选择适用的软件核算管理模块,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修、升级管理,确保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准确。及时提取有效的会计信息资料,注重财务成本精细化管理方案,加强各部门、各科室数据信息接口有效嵌入,实现信息系统实时共享,确保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预提医疗纠纷事故赔偿金
我国医院的医疗纠纷事故发生频率较多,严重影响了医患之间的关系,政府和医院应不断加强医疗知识的普及力度,医患之间应相互理解,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事故。对于医疗纠纷事故风险应进行预提准备,明确医疗赔偿费用的核算制度,及时分散财务风险,医院可通过“预计负债”科目,科学的分析每项医疗纠纷事故存在的风险程度,通过计提比例核定赔偿金额,做好医疗纠纷事故赔偿金的预提工作。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