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08:24:3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小额贷款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业务发展规模。按月统计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长沙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2469笔、贷款金额高达42.698亿元,贷款结余63162笔、金额53.9574亿元。
2.业务构成与期限构成。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自开办小额贷款的业务以来主要拓展了包括住房贷、特色贷、商房贷和旅游贷在内的4个大类的业务。在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小额贷款业务量最大的是增信贷业务,2013年度累计投放了人民币426980.84万元,结余539574.1万元。
3.贷款用途与去向。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均为生产经营类贷款,若按行业结构划分,大多数投向为中小企业(31.48亿元、比例达到了73.73%),其次依次个体经营者、农业及其他,其中个体经营者投放贷款7.45亿元,占比达到17.45%;向农业投放贷款2.45亿元,占比达到5.74%;其他贷款投放为1.318亿元,占比仅为3.09%。
4.贷款质量。整体而言,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小额贷款的贷款质量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逾期金额逐月增多,逾期时间也不断加长。以五级分类为标准,4月份起就出现了关注型贷款,9月份起就出现次级型贷款,仍未发现可疑型和损失型贷款,逾期率在1%以下,最高为0.90%。
二、兴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问题
1.业务资金管理不善。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2013年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状况来看,兴业银行的自身发展还不完善,首要问题是存在资金流向不合理。贫困人群很难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实际上小额贷款资金更多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村中的中上层农户提供,而那些对小额贷款需求大的贫困群体却往往得不到资金支持。这是兴业银行小额贷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的具体表现。
2.涉农产品创新落后。在长沙银行小额贷款产品的品种中,开放了住房贷、特色贷、商房贷和旅游贷贷4个大类的业务,主要授信群体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而针对于急需资金的普通农户的产品很少,这在产品设计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满足现有的市场需求,针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产品亟待开发。
3.人力资源管理落后。基层从业人员缺乏贷款检测和审计能力,而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对该类人员的业务培训时不与风险、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风险管理和审计人员也缺少金融相关知识,其相应能力不足以及时和深层次地了解相关问题。此外基层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从业经验,基层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基本素质达不到从业要求。
4.业务监察管理不善。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对小额贷款业务的档案未进行制度化管理,档案管理情况混乱,重要凭证、文件并未执行双人双眼管理,更有甚者还存在借款人资料缺失的现象。从抽样的500份档案中发现,档案文件存在43份漏签字,18份代签字的档案;有18份贷款资料缺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在235份商户担保的贷款业务中,40份缺少借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5份影像资料取证简单并且存在归集不及时的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重置银行资源配置,规范小额贷款流向。针对现阶段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的自身发展还不完善,小额贷款业务资金总量不足,小额贷款资金流向不合理等问题,在进行小额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优化设计前,对银行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规范贷款流向。
2.加大小额贷款业务产品创新力度,设置合理业务期限。银行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建立的客户数据库,基于金融行业盈利模式,流程和利润率等进行行业可行性分析,从而提高小额贷款业务质量和资产效率,以规避风险。基于前期市场调研和客户数据库分析,在增信贷、便利贷、标房贷和倍速贷4类产品的基础上,针对粮棉油种植经济模式多元化发展导致的农业生产周期相对延长,中小企业、微型企业资金周转不易的现状,敦促营销部门开发更多贴近市场的产品,完善小额贷款业务。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缺陷。根据调查了解兴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基层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贷款检测和审计能力,而风险管理和审计人员也缺少相应的金融产品知识。针对如此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有助于其在工作中更加合理地发放贷款,规避风险。
4.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加强客户资料审核。业务档案是反映业务谈判到成交全过程以及与客户之间关系的重要资料,是确保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和业务合法性的第一手证据。因此,兴业银行针对目前兴业银行贷款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小额贷款业务档案管理的方法:
4.1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化。对小额贷款业务档案的归档方法、内容、权利及责任制定细致的规定,建立一套拥有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科学管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标准,并将日常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体系中。
一是关于小贷公司功能、作用研究。夏秀渊以小贷公司在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方面的作用为主题展开研究,认为受制于亲缘、地缘和业缘的传统民间借贷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小贷公司正是一个良好的补充。二是关于小贷公司性质及运营研究。欧梦柳就小贷公司的法律定位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小贷公司是以企业法人之名、行金融机构之实,法律性质的混乱导致其法律适用不明确,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机构行列。董晓林等以江苏省227家农村小贷公司为研究样本,利用数理模型实证分析小贷公司运营效率的影响因素,得出资金规模、贷款利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以及平均贷款额度与运营效率间存在倒U型关系等结论。三是关于小贷公司未来发展研究。张正平等选择小贷公司发展相对成熟的五个典型地区,对其政策设计和发展状祝进行比较,总结出小贷公司发展面临法律法规缺失、监管主体虚置、后续资金短缺等障碍,并提出相关建议。谭敏总结了小额贷款的国际起源及其主要模式,分析了小贷公司存在的意义、阻碍其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及其对策,认为应运用适当的企业文化及激励机制来促进小贷公司的发展。
二、小贷公司特征分析
小贷公司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范围内经营发展,同时作为最基层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其实际业务经营又具特殊之处。由此,为全面把握小贷公司的整体特征,这里先对各地政策相关条款进行简要的梳理和比较以了解政策层面的特征,再根据对江西省小贷公司的考察情况总结其在治理结构、资金来源、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特征,最后分析小贷公司的重要作用。
(一)小贷公司地方政策
一是监管与设立。在监管主体上,除福建、贵州分别以经贸委、中小企业局为主管部门外,其他省份均以政府金融办为主管部门。在股东人数上,多数省份与《公司法》相同,即有限责任公司在50名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在2~200名之间,而闽青渝将股东人数的下限分别提高为8名、10名、10名。在注册资本上,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有限、股份),其下限一般在500万元至2亿元不等,其中粤桂豫黑湘苏赣宁鲁沪川新滇浙根据地方行政级别或者经济发展程度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而闽粤豫湘苏辽鲁津浙还设置了1~5亿元不等的上限。二是经营与管理。在业务范围上,皖京闽粤冀琼鄂苏赣辽宁青鲁晋陕沪川新滇规定只能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甘桂豫湘吉浙增加了企业咨询业务;贵州允许经营小额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重庆则增加了资产转让业务;业务范围较大的省份有:黑龙江允许开展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内蒙古则是小额贷款、中间业务、资产租赁、信用担保等业务,天津为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转让、结算、担保、咨询等业务。在贷款集中度上,对单一客户的贷款占比,除宁陕的1%和北京的3%之外,其他省份均为5%,而闽粤苏陕沪川津浙青鲁在额度方面还有不同程度的限定。三是融资及投资。在融资上,多数省份都沿用央行、银监会的规定,而甘肃、福建规定质量优良的小贷公司的融资比例可放宽至资本金的100%,且福建还没有限定融资机构的数量;青海除允许向若干银行融资以外,还允许向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中心融入不超过资本金100%的资金。在贷款投向上,多数省份鼓励投向“三农”及小微企业,京甘宁规定该类贷款要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0%以上,江西、青海对于70%以上的内容还增加了额度要求。
(二)小贷公司治理运营
一是股权特征及组织架构。首先,各地均有规定要保持小贷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分散性,法人和自然人持股比例均有上限。其次,小贷公司基本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了“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其中客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和综合部是常设部门。最后,据考察,江西省小贷公司股东中涵盖企业和自然人,发起人或大股东多是当地有实力的实体企业,这些企业设立小贷公司主要是其多元化经营的需要。二是贷款以“小额、分散”、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首先,“小额、分散”是小贷公司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目前,江西省小贷公司单笔贷款以30万~50万元为主,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0%以上。其次,从深入考察的两家小贷公司看,均没有向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也没有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主要投向养殖业、种植业、林业、加工制造业、生态农业以及商贸业,其中农业种植、养殖户贷款占比在50%以上。三是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利率以浮动为主。从贷款期限看,小贷公司的贷款以3~6个月为主,3个月的贷款比重最大,达到60%以上。利率水平按规定基准利率的0.9~4倍执行,整个江西省小贷公司的实际平均贷款利率为25%左右。
(三)小贷公司资金来源
一是银行融资难度较大。首先,银行出贷主动性不强。出于经营“三性”的考虑,银行对抵押物少、经营风险较大的小贷公司的融资政策相对严格,且整借整还的贷款方式与小贷公司灵活的贷款期限难以匹配。其次,市场竞争和成本因素使得小贷公司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可能性不大。据考察,江西省只有个别小贷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有少量融资业务,而后者也有收缩存量、控制增量的倾向。二是内源融资规模有限。首先,发展时间不长。以《指导意见》以来的时间计算,小贷公司发展至今不过五六年时间,且多数小贷公司成立于2010年以后,发展时间十分有限。其次,可盈利资本规模有限。由于注册资本门槛不高,小贷公司可用于贷款的资金规模不大,导致业务收入难以快速增大。总之,受制于发展时间短及业务收入有限等因素,小贷公司经营所得净利润不高,导致其难以依靠内源融资的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三是小贷公司成立时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金是其主要资金来源。首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可以保证小贷公司的生存。各地对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在500万元以上,基本上可以确保其正常运营。其次,目前股东对小贷公司的增资不多。小贷公司的大股东多为实体企业,在小贷公司的分红收入不是其主要的利润来源,因而大股东对小贷公司增资扩股的意愿不强烈;此外,增资扩股需要经过小贷公司内、外部流程耗时较长,难以满足小贷公司不定期的资金需求。
(四)小贷公司风控方式
一是风险控制以“熟人连带”为主。小贷公司的贷款客户基本是商业银行筛选过后的客户,大部分不具备足额、优质的担保抵押物。小贷公司主要是通过人际关系网络获取贷款客户“软信息”,利用自身及股东在当地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网,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评价,由此形成了以“熟人连带”为主的风控方式。二是利用股东优势优化风控措施。由于小贷公司的股东多为当地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业务经营范围较广,小贷公司可以利用股东的经营优势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像股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小贷公司,可以构建小贷公司对供货商的贷款、承建商对供货商的欠款、开发商(股东)对承建商的欠款这样一个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贷出资金能保持在小贷公司及其股东共同构成的现金流圈中,为贷出资金的安全回收提供保障。三是利用多种评价方法提升风控质量。虽然没有先进的风险评估防控体系,但小贷公司可以利用一些基本的、比较成熟的估值评价方法对具有抵质押物的贷款客户进行评价。此外,对于已经获准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可以借助这个有力工具大大提升对客户的信用评价效果,降低贷款本金及收益的回收风险。
(五)小贷公司重要作用
一是小贷公司与“影子银行”本质不同。影子银行引起系统性风险主要关注的四个核心因素为: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信用风险转换和杠杆运营。而对于小贷公司:资金是依靠自有,尚不具备流动性转换功能;期限是通过自身资产负债表进行转换,影响范围较小;信用风险上,现有业务经营范围有限,没有从事信用风险转换业务;杠杆上,鉴于监管要求及实际困难,只能低杠杆经营。因此,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小贷公司,有明确的经济功能和严格的监管政策,与“影子银行”本质不同。二是小贷公司正外部性明显。首先,小贷公司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最底端,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已成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之一。其次,按照现有税收政策,小贷公司缴纳的税收已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并且对实体企业的支持也间接增加了地方政府收入。最后,小贷公司对普通员工的业务技能及知识水平要求不高,在引进人员时门槛较低,能够直接解决很多应届毕业生及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小贷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关于小贷公司的研究很多,在本文第一部分有所归纳,但少有将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去研究。制度经济学认为,一个制度安排是由国家规定的正式制度、社会认可的非正式制度以及能动有效的制度安排实施机制构成,制度安排的绩效主要取决于这三个环节是否完善和相容。以下按照这种逻辑来分析小贷公司面临的问题。
(一)正式制度安排不完善导致小贷公司面临多种发展窘境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没有关于小贷公司的法律、条例,仅有一些监管部门出台的意见、办法,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身份定位方面,政策规定的“只贷不存”的经营特点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定位已经成为小贷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导致其面临严峻的融资问题。在行业监管方面,现行的监管体制导致监管区域化现象严重,各地在监管主体、权限设置、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体系,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
(二)非正式制度安排不配套影响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
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全社会诚信意识、契约精神参差不齐,导致了以“熟人连带”为主要风控方式的小贷公司面临极大的贷款回收风险,同时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小贷公司在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时普遍面临准入难问题,阻碍了小贷公司客户信用评价能力的提高。在社会认知度方面,受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普遍影响,合法经营的小贷公司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由于其股东准入在行业要求上相对宽松,容易形成“谁都可做小贷公司”的错误认识,导致对小贷公司在认知上的偏差甚至是误解。
(三)制度安排实施机制乏力难以成为小贷公司快速发展的有效推动力
在辅助机制方面,虽然各地均允许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但实际效果较差,银行出于风险控制及业务竞争等方面的考虑,难以给予小贷公司实质性支持,而其他金融机构与小贷公司的合作更加困难。此外,关于小贷公司行业发展配套的评估、担保等业务也还没有发展起来。在交易服务方面,有助于小贷公司资产转让的市场机制仍处在发展初期,虽然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尝试推行类似业务,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现阶段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小贷资产交易机制。
四、促进小贷公司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一)调整正式制度安排
调整小贷公司正式制度安排的关键,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小贷公司正式制度安排上存在的各种缺陷和问题。一是出台专门法律真正赋予小贷公司名副其实的法律地位,制定更高位阶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小贷公司的身份,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条例》或《小额贷款公司法》。二是有效增加小贷公司制度供给,尽快解决制度供给不足与滞后的问题,在当前无法改变小贷公司非金融机构身份的前提下,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渠道、专项扶持基金等方面不断增加有效的制度支持。三是以正式制度安排的形式,明确全国统一的监管主体,例如央行或者银监会,逐步改变由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划区监管的监管状态,同时不断提高行业监管的专业性,针对小贷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形成有力的监管体系。
(二)优化非正式制度安排
完善小贷公司制度安排,还要提高非正式制度安排与正式制度安排的相容性,以非正式制度安排来保障正式制度安排的正常运行。一是大力开展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经济诚信道德教育,完善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习俗,特别是要在县级以下区域推广,为小贷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二是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市场声誉评价传导机制。从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职能履行、行业模式选择、数据系统建设等方面推进征信行业的发展,尤其是要进一步扩大央行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使用权限,逐步提高小贷公司系统接入比率;此外,要不断完善市场声誉评价传导机制,提升各类经济主体的市场声誉维护意识以及对他人违约失信行为的举报意识,使得每一位主体都能得到合理、公正的市场评价。三是强化社会舆论引导,树立良好正面形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小贷公司协会等组织要加大对小贷公司的经济社会职能、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正面宣传,改变社会固存的负面看法,让更多有融资需求的“三农”和小微客户了解和关注小贷公司。此外,小贷公司自身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致力于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以实际行动彰显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制度安排实施机制
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对于小微企业,它规模小,经营不稳定,却是吸收就业的主要群体,长期以来在主流之外艰难生长。国有四大银行高高在上,小银行基础薄弱,贷款公司困难重重,如何解决好小额贷款问题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本论文主要分为(1)提出为什么中小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困难问题;(2)小额贷款困难是如何引起的;(3)如何解决小额贷款难的问题;(4)解决小额贷款对我国的影响;(5)关于温州进行金融改革目前状况,最后得出结论。
1.为什么小微型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原因及其分析?
1.1小额贷款困难的原因
1.1.1贷款金额少;
1.1.2信用低风险大;
1.1.3不能给银行增加相关收益;(主要是开户完成一定的指标)
1.1.4微型企业或个体户货贷款认识不够。
1.2小额贷款困难的原因及其分析
1.2.1小微型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本比较少,需求的资金也少,因此贷款金额自然也少。
1.2.2信用低,贷款风险大,由于微小型企业个人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不稳定,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雄厚的资本作保障,破产的概率比较大,银行随时面临贷款收不回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管控风险也是首要任务,因此银行不大愿意贷款给这些小企业。
1.2.3不能给银行完成相关指标,一般微小型企业贷款就仅是贷款不像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可以再贷款的同时在贷款行办理开户等业务,微小型不会附带其他开户业务,即时开户银行所得的收入也比较低,增加管理成本,对于银行来说并不赚钱。
1.2.4特别是对于农村小额贷款等个体工商户对贷款的认识不够,认为贷款就是放高利贷,不愿意贷款,即使贷款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贷款还上,对银行来说就是毛利了,办起业务还比较麻烦,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并促进小额贷款的的发展。小额贷款的分析:为促进我国经济整体平稳发展,不能只依赖大型公司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特别是在国外经济比较差出口严重受阻的时候,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大型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以来小型企业对其商品的销售,特别在中国,小型企业占了大多数,因此小型企业贷款呈现的特点是:贷款资金总体规模庞大,资金比较分散不集中,信用度低。因此贷不到款的微小企业只能从民间贷去高利率的资金,使民间贷款成为一种灰色地带,因此为促进微小型企业及个体户的发展,必须采取措施规范微小型企业及个体户贷款问题,使小型贷款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走上正轨进入规范市场,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的解决方案。
2.解决小额贷款的方案及相关流程
2.1解决小额贷款的方案
2.1.1对于贷款资金少,国家可以再各地建立多个小额贷款公司,专门负责全国各地小规模贷款申请,可以自己到该公司网站上建立自己的账户,并提出申请的额度和申请日期,这个日期由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可以在每月规定一个到两个日期作为统一申请日,便于进行管理,贷款发放日有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商量,通过这种方法将小额贷款汇聚成大额贷款,然后在制定日期向银行进行统一贷款。
2.1.2关于信用风险低的问题,小额贷款难免风险比较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寻求担保人或者实行低金额的保证金制度,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处理,,寻求担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信用风险等级向社区寻求担保或者乡镇委员会寻求担保,或者其他担保机构,所谓保证金就是在担保公司或者社区建立一个账户,在进行贷款时作为保证的不动金额,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比例保证你贷款数目的大小。对于实在是没有保证金的微小型企业可以申请无抵押或者保证金贷款,主要是由该微小型企业所在社区进行保证核实信誉度确实很高,在进行资金贷款的发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国家给予一定的信誉支持,可以承担部分损失,这样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度就上去了,贷款也就有了保障,因此银行也会很愿意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
2.1.3关于能否给银行带来相关的收益,由于前两个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便自然而然的得到解决,因为此时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已经具备大公司企业的贷款条件。
2.1.4关于贷款的认识问题,我们主要是通过宣传的手段,针对对于贷款认识不够的的微小型企业或者个人,向他们发放相关资料,正确认识这种小额贷款和高利贷之间的差别,让他们知道小额贷款利率比高利贷的利率低很多,不用过度担心急着还,可以通过使用贷款资金获得更多的收益,让他们对贷款更了解。
2.2小额贷款的相关流程在整个贷款资金中,[1]首先是将小额贷款金额集中起来,每月规定一个统一的贷款日期,到期会将整个贷款金额提交给银行,这些闲散的小额贷款有着不同的贷款担保者,由小额贷款公司统一管理并记录下来。[2]经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统一协商制定一个发放贷款的管理办法和发放贷款的日期[3]将贷款按照个人个人所贷金额打到个人的账户发放个各个小额贷款者。整个流程图如图2:
3.关于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况
3.1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目前,小额贷款是很广泛且贷款自己量很庞大复杂的贷款。它来源广,贷款人的基数大,小额贷款是很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因此规范小额贷款很有必要,就目前的形势是迫在眉睫。在规范大额贷款的同时,使小额贷款步入正轨进入正常贷款市场具有以下的优势好处。
3.1.1能够充分发掘市场,促进资金的充分利用,使资金实现效用最大化,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
3.1.2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小额贷款资金总体巨大,分布范围广泛,能是资金充分利用到各行各业,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拉动内需很有好处,可以促进经济的良性稳定发展。
3.1.3规范了金融市场,完善了我国金融贷款体系。规范小额贷款便于国家进行统一管理,是复杂庞大的体系连成一个整体,在政策的实施方面可能更顺畅,也便于我国对庞杂的微小型个体工商户的大体发展做出较为准确的估计,有效的遏制了民间贷款高利率的发生,减轻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负担。
【关键词】 改革开放 贷款融资 小额贷款
Abstract :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Chinese economy, finance has become the enterprise and individual normal development to obtain the funds necessary, however the bank loan interest rates high, lack of credit, loan amount is little, forming loans, loan on the situation. Microcredit enterprises and individu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usinesses find it increasingly difficult to survive,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urvival have difficulty, small business survival is more difficult, how to change the microfinance is difficult to melt the situation? Who will become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help straw?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small loans in exports serious suffocate suffocate to promote our country economy fast development key.
Keywords : Reform and Opening-up Loans financing Small loan
引言
小额贷款(MicroCredit)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对于小微企业,它规模小,经营不稳定,却是吸收就业的主要群体,长期以来在主流之外艰难生长。国有四大银行高高在上,小银行基础薄弱,贷款公司困难重重,如何解决好小额贷款问题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本论文主要分为(1)提出为什么中小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困难问题;(2)小额贷款困难是如何引起的;(3)如何解决小额贷款难的问题;(4)解决小额贷款对我国的影响;(5)关于温州进行金融改革目前状况,最后得出结论。
1. 为什么小微型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原因及其分析?
1.1小额贷款困难的原因
1.1.1 贷款金额少;
1.1.2信用低风险大;
1.1.3不能给银行增加相关收益;(主要是开户完成一定的指标)
1.1.4微型企业或个体户货贷款认识不够。
1.2小额贷款困难的原因及其分析
1.2.1小微型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本比较少,需求的资金也少,因此贷款金额自然也少。
1.2.2信用低,贷款风险大,由于微小型企业个人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不稳定,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雄厚的资本作保障,破产的概率比较大,银行随时面临贷款收不回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管控风险也是首要任务,因此银行不大愿意贷款给这些小企业。
1.2.3不能给银行完成相关指标,一般微小型企业贷款就仅是贷款不像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可以再贷款的同时在贷款行办理开户等业务,微小型不会附带其他开户业务,即时开户银行所得的收入也比较低,增加管理成本,对于银行来说并不赚钱。
1.2.4特别是对于农村小额贷款等个体工商户对贷款的认识不够,认为贷款就是放高利贷,不愿意贷款,即使贷款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贷款还上,对银行来说就是毛利了,办起业务还比较麻烦,因此很难形成规模并促进小额贷款的的发展。
小额贷款的分析:
为促进我国经济整体平稳发展,不能只依赖大型公司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特别是在国外经济比较差出口严重受阻的时候,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大型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以来小型企业对其商品的销售,特别在中国,小型企业占了大多数,因此小型企业贷款呈现的特点是:贷款资金总体规模庞大,资金比较分散不集中,信用度低。因此贷不到款的微小企业只能从民间贷去高利率的资金,使民间贷款成为一种灰色地带,因此为促进微小型企业及个体户的发展,必须采取措施规范微小型企业及个体户贷款问题,使小型贷款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走上正轨进入规范市场,为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的解决方案。
2. 解决小额贷款的方案及相关流程
2.1解决小额贷款的方案
2.1.1对于贷款资金少,国家可以再各地建立多个小额贷款公司,专门负责全国各地小规模贷款申请,可以自己到该公司网站上建立自己的账户,并提出申请的额度和申请日期,这个日期由小额贷款公司制定,可以在每月规定一个到两个日期作为统一申请日,便于进行管理,贷款发放日有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商量,通过这种方法将小额贷款汇聚成大额贷款,然后在制定日期向银行进行统一贷款。
2.1.2关于信用风险低的问题,小额贷款难免风险比较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寻求担保人或者实行低金额的保证金制度,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处理,,寻求担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信用风险等级向社区寻求担保或者乡镇委员会寻求担保,或者其他担保机构,所谓保证金就是在担保公司或者社区建立一个账户,在进行贷款时作为保证的不动金额,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比例保证你贷款数目的大小。对于实在是没有保证金的微小型企业可以申请无抵押或者保证金贷款,主要是由该微小型企业所在社区进行保证核实信誉度确实很高,在进行资金贷款的发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国家给予一定的信誉支持,可以承担部分损失,这样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度就上去了,贷款也就有了保障,因此银行也会很愿意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
2.1.3关于能否给银行带来相关的收益,由于前两个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便自然而然的得到解决,因为此时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已经具备大公司企业的贷款条件。
2.1.4关于贷款的认识问题,我们主要是通过宣传的手段,针对对于贷款认识不够的的微小型企业或者个人,向他们发放相关资料,正确认识这种小额贷款和高利贷之间的差别,让他们知道小额贷款利率比高利贷的利率低很多,不用过度担心急着还,可以通过使用贷款资金获得更多的收益,让他们对贷款更了解。
2.2小额贷款的相关流程
在整个贷款资金中,[1]首先是将小额贷款金额集中起来,每月规定一个统一的贷款日期,到期会将整个贷款金额提交给银行,这些闲散的小额贷款有着不同的贷款担保者,由小额贷款公司统一管理并记录下来。[2]经小额贷款公司和银行统一协商制定一个发放贷款的管理办法和发放贷款的日期[3]将贷款按照个人个人所贷金额打到个人的账户发放个各个小额贷款者。
整个流程图如图2:
3. 关于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况
3.1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
目前,小额贷款是很广泛且贷款自己量很庞大复杂的贷款。它来源广,贷款人的基数大,小额贷款是很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因此规范小额贷款很有必要,就目前的形势是迫在眉睫。在规范大额贷款的同时,使小额贷款步入正轨进入正常贷款市场具有以下的优势好处。
3.1.1能够充分发掘市场,促进资金的充分利用,使资金实现效用最大化,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促进市场的繁荣发展。
3.1.2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小额贷款资金总体巨大,分布范围广泛,能是资金充分利用到各行各业,可以刺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拉动内需很有好处,可以促进经济的良性稳定发展。
3.1.3规范了金融市场,完善了我国金融贷款体系。规范小额贷款便于国家进行统一管理,是复杂庞大的体系连成一个整体,在政策的实施方面可能更顺畅,也便于我国对庞杂的微小型个体工商户的大体发展做出较为准确的估计,有效的遏制了民间贷款高利率的发生,减轻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负担。
3.1.4小额贷款的广泛借贷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再因为一时的资金短缺而发愁,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3.2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况
中国小额信贷市场需求巨大,但是供给方面,尤其是对农村的小额信贷供给十分不足,因此小额信贷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从2008年到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已经成长为金融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支生力军。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截至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878家,贷款余额4447亿元,一季度新增贷款531亿元。可见小额贷款市场还存在着潜在的发展前景,农村小规模贷款有待继续开发。
结束语
本论文意在让读者了解相关中微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原因及其分析,如何解决贷款难等问题及相关贷款流程,和规范小额贷款的好处以及现在市场上小额公司的发展状况及其未来前景。便于读者对小额贷款的认识,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粗略的运转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 辛波,马宇 金融学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0.12
[2]
[3] http:///view/599753.htm
[4] 张亦春,郑振龙,林海 金融市场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5
[5] 郑振龙,陈蓉 金融工程(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7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机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6-0081-02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只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新型金融机构。
目前,全国开办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是非盈利性的小额信贷机构,如全国总工会等,强调“扶贫”社会目标;第二类是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农村市场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强调为三农服务;第三类是全国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08年7月,浙江省率先颁布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颁布了中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民间贷款机构首次在制度上获得合法身份,一大批捷足先登的企业相继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并迅速投入运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3月末,中国已开业583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573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对改善金融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法律风险。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管辖范围,但它从事的却是金融类业务。换句话说,《公司法》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但是无从约束他的业务范围。相反,《商业银行法》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小额带款公司的业务范围,但小额贷款公司却不注册在《商业银行法》的名下。也就是说,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不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不明确,其业务运行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2.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的最大难题是其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后续资金不足。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资金来源主要有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公司盈余资金;可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这种从制度上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政策,导致其资金渠道狭窄,资金贷放的回流速度慢,使小额贷款的供给资金面紧张。如宁夏某小额贷款公司首期3000万元注册资金在成立之初短短2个月内就发放了2000多万元,为进一步开展业务,该公司只得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申请增资扩股,又注资3000万元,但是由于贷款需求大,新注资的资金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已发放贷款完毕。后续资金不足已成为困扰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3.征信系统不健全,信用风险控制体系薄弱。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中小企业。就服务对象来看,他们的信用观念相对薄弱,易受外在气候、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情况的影响。况且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数据尚未接入企业和个人基础数据库,还不具备查询用户条件,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另外,由于小额贷款没有严格的财产责任担保机制,小额贷款公司还不具备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来有效降低贷前的逆向选择和贷后的道德风险。而且,由于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不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像担保物和反担保物的设置、处置、质押、抵押等等问题,都没有具体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基本上就是一种信用型的贷款,而在中国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信用型贷款的风险相当大,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
4.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操作风险大,贷款风险管理成本高。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实力不足,区位优势不够明显,造成内部运营人才匮乏,加之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使得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的不合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另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刚刚起步,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致使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暗箱操作”行为时有发生。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接受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而是由省政府指定金融办和相关机构负责试点,没有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和责任分解,这样很可能导致监管失控,金融风险也随之大大增加。
从孟加拉乡村银行来看,20世纪90年代其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工作人员增加迅猛,其中掺杂了一些素质和品质不过关的工作人员,涂改账目、贪污公款的问题是有发生。因此,孟加拉国为乡村银行专门设立了审计部门,加强了监督管理,有力地保证了乡村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
5.小额贷款公司缺乏合理统一的利率定价标准,市场风险大。虽然各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在实际运营中,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管理者的经验自主确定利率,这将给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造成隐患,甚至引发恶性竞争。
目前,中国法定贷款年利率的4倍是21.24%,以全力公司为例:其发放贷款的最低利率为12.02%,最高利率为23.4%,全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7%;其中农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02%,个体工商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0.66%,乡镇微小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73%,普遍低于国际标准。利率上限的存在,以及农村信贷高风险的特性,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扩大贷款范围、拒绝高风险客户来维持低利率运行,这使得一部分急需贷款的初始目标客户失去了小额信贷的机会,同时也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长久发展。
三、应对小额贷款公司运作风险的具体对策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没有独立的小额信贷法律,就没有小额信贷业务的标准,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督管理也就缺乏相应的尺度,扶持政策就难以做到有章可循。所以,中国应当首先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另外要对其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和优惠,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参照农村信用社进行减免,对其向银行拆借的资金降低贷款利率等。省政府可以通过地方税“先征后返”、安排专项资金利用财政补贴等方式进行必要扶持。
2.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后续发展资金的问题。建议适当扩大公司注册资本金,在股东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或者不改变出资额,
增加股东人数。省政府应向小额贷款公司注入扶贫资金、支农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适当放宽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比例,尝试发行短期金融债券。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承担一定的负债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可以避免财务资源的浪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也将会扩大。
3.搭建服务保障平台,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首先政府应当着手建立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信用等级评估体系,信用评定结果在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间共享,共同约束、激励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其次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要培养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专业人员,应进一步加大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此外,还应当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与管理,创造条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参与同城结算。
4.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统一的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和营业收入票务服务。为此政府应当出面,首先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专门的担保机构或者设立担保基金,通过杠杆效应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规模,如由政府出资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进行信用担保。其次要设立相应的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经过财政审核认定属小额贷款公司负责的,可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给与补偿。另外,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讲,除了要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信息外,还要积极参与当地人民银行牵头开展的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尽可能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5.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运作,引导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管理。通过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风险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良性发展。中国目前拥有5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规模上都已经具备了成立行业协会的客观条件。此外,从人民银行的成功经验来看,由银监会来监管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这样有利于发挥民间监管的积极作用,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1]宋克玉.中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问题探析[J].财政金融,2008,(10).
[2]刘 阳.农村小额信贷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D].成都: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3]赵小晶.杨海芬,王建中,中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探析[J].南方金融,2009,(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识别;评估
基金项目:本论文受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项目编号:QN2014172)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7月10日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各类融资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14年,该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约600家,比2003年增长了41倍;担保资本金超过400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100余倍。其中,由省财政支持的省级担保机构已有4家,资本金规模达到31.6亿元。这些中小型融资机构中,运用或即将运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机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扩展和金融信贷的延伸,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的特点,在融通资金、引导资产流向和调节社会供需平衡等诸多方面越来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特点,在营运过程中面临着各类系统风险,逐渐进入国际国内金融界关注的领域。
二、传统金融产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国内外学术界对金融产业系统性风险管理的研究大多数局限于传统的信贷风险研究,S.Jha&K.S.Bawa通过印度小额贷款的实证研究,从贷款人的角度分析了小额贷款风险的影响因素;Valentina Hartarska&Denis Nadolnyak分析世界银行1998~2002年在全球各国发放小额贷款的风险情况,提出产品的产业政策、政府对小额贷款的支持力度是小额贷款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国内许多学者从金融机构的视角研究了系统风险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因子,吴晓灵从监管模式的角度研究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杨速炎通过研究进一步说明了,监管主体、风控意识对金融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周海林认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主要来源是贷款利率低、税费负担重及经营开支高。
国内外学者对金融机构系统风险防控的研究大部分是针对商业银行的大型企业贷款,对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小额贷款风险防范研究较少,且主要采用信用评估模型进行评估。Schreiner在研究中证实了信用评分在降低信息收集成本、改善小额贷款机构的服务和经营可持续方面的作用。Robert DeYoung利用Stacked-Fogit模型对小额贷款信用得分进行了分析。我国学者也在小额贷款风险评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肖冬荣利用粗糙集方法,对我国个人信贷风险评估进行了研究。闫雪、卢继梁提出了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力的创新型路径建立信用评估大体系。申韬运用软集合理论指出,信用风险评估必须要与现阶段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特征相符。
三、互联网金融产业系统性风险识别与评估面临的新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务已在全国各省市逐步展开运营,形成了一个竞争与协作并存的庞大融资系统。但是,这些依托于互联网模式的中小型融资机构由于缺乏政府监管、准入门槛低、恶性竞争现象明显,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普遍面临着严峻的生存考验与系统性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产业链中,掺杂着大量的地方性中小型融资机构和金融企业,这些中小型金融企业与传统的金融机构有着较大的区别,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更精确地定义互联网金融产业模型并构建合适的系统风险评价体系来应对此类问题。此外,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金融业务开始转向网络化、移动化、互联化,产业与金融业的链条紧密度日益增加,一旦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发生较大的连锁性风险,必然会累及传统金融产业乃至实体经济。从目前来看,针对互联网运营模式下的中小型融资机构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的研究相对较少,且相关研究工作往往围绕信贷业务风险展开。因此,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变得尤为重要。
四、结论与展望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国内外金融界对系统风险的关注日益增强。金融机构系统风险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系统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即在确定风险来源的基础上对其可能给金融机构经营造成的影响程度及结果进行评估和测定。诸多研究应将更多精力用于关注中小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系统风险评价的科学化、数量化,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和政府导向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提高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的降低,可以更好地保护融资双方利益,减少因资金融通链断裂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与监管部门除了做到常规的信用风险评估外,还应投入更多精力关注系统性风险的识别,做到防患于未然。
主要参考文献:
[1]Clustering analysis in social network using Covering Based Rough Set Mitra,A.;Satapathy,S.R.;Paul,S.Advance Computing Conference(IACC),2013.
福利主义以社会发展为首要目标,旨在帮助穷人解决基本生存问题。而制度主义不强调社会福利职能,更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从小额信贷的发展来看,无论是福利主义还是制度主义,从根本上讲小额信贷都是对金融资源的配置,资金的流向必然要遵循经济内在规律的要求。而福利主义借助捐助、贴息等外生资源供给无法逆转市场自身的强大力量,其结果必然是资金供给的不稳定和发展的难以持续。由此看来,制度主义视角下小贷公司遵循商业化发展路径便有着内在的逻辑必然,小贷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必须能够覆盖其经营成本和资金成本,才能实现其独立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不仅如此,小贷公司这种商业化运营模式的确立也是客观经济条件下做出的现实选择。在我国,发展小贷公司的主要目的一是解决中小微型企业和农村经济的金融边缘化,二是有效疏导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小贷公司只有走商业化运营道路,实现持续性发展并获得可观的利润,才能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弱势领域,实现宏观经济发展的双赢结局。
二、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可持续发展困境
(一)营业资金缺乏可持续性
依据相关规定,小贷公司不得向内部、外部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其资金来源为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实际运行来看,捐赠资金形同虚设,金融机构融资占比很低,小贷公司的营业资金主要依赖资本金。截止2010年12月末,全国小贷公司实收资本1781亿元,占资金来源的78.63%。这种单纯依靠资本金的模式无法满足贷款需求。一旦资本金消耗殆尽,营业资金得不到及时补充,业务发展后续乏力。目前,单一股东持股比例的要求,以及增资扩股方面的监管限制,都导致小贷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缺乏充沛资本金支持。
(二)融资渠道受阻,资金补充无法持续
根据规定,小贷公司可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以这条途径补充资金规模有限、成本偏高,实现难度大。按照规定,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因而,在资本金普遍不足的情况下,拆借资金规模也会十分有限。此外,小贷公司“非金融机构”属性使其拆入资金不能享受银行间优惠利率,仅以6个月和1年期的短期贷款为例,小贷公司的融资利率远远高于同档期银行同业拆放利率(见表1)。不仅如此,由于小贷公司定位不明,各大商业银行态度消极,小贷公司的融资需求很难得到满足。截止2010年12月末,全国小贷公司实收资本占资金来源总额的78.63%,从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9.68%。以此数据计算,小贷公司从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占实收资本的比例仅为12.31%,远远未达到50%的比例,从此侧面也反应出小贷公司在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时所遭遇的尴尬。
(三)利润空间有限,财务缺乏可持续性
小贷公司要实现财务的可持续性,其收入必须在覆盖其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及预期风险损失的基础上能够实现盈利。而现实情况是,除融资成本高以外,运营成本也因贷款对象点多面广而居高不下,再加之过重的赋税负担,小贷公司盈利空间有限。目前,小贷公司的税项主要包括25%的所得税、5.56%的营业税及附加,还有1%以上的坏账准备。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其他涉农金融机构仅营业税一项便可享受3%的较低税率待遇。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表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是否适用金融企业相应的税收政策目前尚无定论,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境遇极大挫伤了小贷公司股东的投资积极性。据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6月份小额贷款公司家数亏损率为10.58%, 资本利润率为7.76%。虽然目前江苏、浙江、上海等地的资本利润率达到10%以上,但同主要商业银行22%的净值收益率相比,利润水平相去甚远。
三、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困境的制度根源
(一)小额贷款公司准金融机构的属性尚未明确
依据《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从设立条件上看远远低于同类型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种公司属性及较低的设立条件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资金,化解农村市场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有效疏导民间投资。虽然业界始终存在一种呼声,即对于专事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给予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的待遇,但这种呼声能否成为现实仍未可知。从宏观角度讲,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价值在于一是实现融资市场的分层,填补市场空白;二是实现对民间资本的收编,避免民间借贷对经济的负面冲击。若将小额贷款公司再办成普通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上述两个目的还能否达到尚无法确定。因而,从制度设计上未来能否突破现有定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准金融机构的属性仍是未解之题。
(二)“只贷不存”的制度设计仍是未来模式
目前,我国正规金融机构拥有庞大的机构网点,据人行和统计局调查,农户距离最近金融机构网点距离仅为4.69公里,到达最近机构平均时间仅为20.58分钟,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基本实现“广覆盖”,可以满足农户存款服务需求。从金融效率角度,小贷公司设计为“只贷不存”模式,既可以避免存款市场的过度竞争,实现资金合理利用,也可以解决农村市场和小微企业金融边缘化问题。而且,“只贷不存”模式是用股东的钱来运作,不涉及社会公众,风险被控制在有限范围内,实际上是动员社会力量来解决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达到政策收益大于政策风险的社会效益,符合政府意志,因而笔者认为此模式仍将成为未来小贷公司的发展模式。
(三)小额贷款公司进入银行拆借市场还有待时日
由于小贷公司的企业属性,目前还不能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仅能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未来这一屏障能否消除,首先有待诸多政策制度松绑。即便如此,能够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必须要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实现融资。而小贷公司的发展还刚刚起步,绝大部分成立时间较短,在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远未建立完备,抵御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全面进入银行拆借市场还有待时日。
上述制度桎梏使得目前小贷公司营运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财务可持续性难以实现,而且短时间内恐难逾越。因而笔者认为,当前应在现有制度设计的框架下去寻求突破口,找到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通过制度创新、经营创新和产品创新来化解资金瓶颈,实现小贷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一)增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杠杆现实可行
按现有规定,小贷公司财务杠杆最高只有1.5倍,而商业银行的杠杆率最高可达12.5,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也在5—10倍。即使作为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左右,即财务杠杆大致在3.3倍以上也是正常的。因而,未来增大小贷公司的财务杠杆是一种现实必要,按企业标准小贷公司的财务杠杆也应在3.3倍以上。实践中,小贷公司的坏账率小于1%,远低于规定的3%。保守推算,小贷公司财务杠杆放大到3—5倍风险应是可控的。
(二)提高利率弹性,扩大利润空间是现实需要
从经济学角度讲,投资是否持续须建立在收益覆盖成本并获得预期利润的基础上。对于小贷公司,因其经营成本高、风险大,预期利润也要比一般金融机构要高。但目前小贷公司资本利润率仅为7.76%,远低于商业银行22%的净值收益率。因而,未来要实现其持续发展必须给以更大的利润空间,除提高财务杠杆率,还应提高其利率弹性,这不仅是现实需要,也存在客观可能。在我国,对低收入阶层而言更重要的是能否及时、可靠、方便地获得融资,而不是关注贷款价格,对利率不太敏感,这一点从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和高规模上可以得到体现。国外经验也表明,所有成功的小贷机构都有远高于一般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说来,小额贷款的利率都要比商业贷款利率高10—20个百分点。世界银行总结,通常小额贷款的保本年利率应为15%—20%。而依据银监会《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利率上限不能超过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这一限制约束了小贷公司的利润空间。根据参选全国百强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数据显示,2010年末全国百强小贷公司的平均最低贷款利率为10.67%,平均最高贷款利率为19.09%,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15.68%,利率水平基本维持在保本状态。而同期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在5.5%—12%,民间借贷利率在20%—80%(见表2),可见其利率弹性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水平
小额贷款公司刚刚起步,在内部运营管理上还存在很多空白,尤其是信息电子化程度较低,信贷风险管理薄弱、客户信息管理缺乏、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手段落后。当前亟待开展的工作,一是借鉴和吸收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熟的信贷管理模式和风险防控经验并加以改进和创新,建立一套适应小额贷款公司特点的风险管理机制。二是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一套涵盖信贷管理、客户分析、财务管理、资金结算的电子系统。通过系统建设完善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信贷业务质量,保证资金如期回收,保障营运资金的正常循环;架设结算平台,加快清算汇兑速度,加速资金流转,提升资金整体运营水平。
(四)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途径
小贷公司的持续发展,运营资金的持续性是必须要突破的瓶颈。为此,应当在现有制度的框架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创新融资途径,进行大胆尝试。应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融资方式,如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发行集合票据债券,甚至对于经营良好的小贷公司可以尝试上市融资。总之,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范例,尤其应当吸收我国多年来在探讨中小企业融资上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突破小贷公司的融资藩篱,实现其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 2012年一季度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EB/OL].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 ,2012—05—10
[2]王宇,王培伟.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突破4000家[EB/OL]. 中新网, http: // chinanews. com,2012—01—09
[3]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 2010/2011年小额信贷通讯合集[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4]中央电视台. 求解农村信贷之渴[EB/OL]. 中国金融网,http://,2011—12—5
[5]吴晓灵,焦瑾璞. 中国小额信贷蓝皮书[2009/2010][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6]谷新生. 小额贷款公司实务[M]. 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7]张转方. 农村信用建设与小额贷款[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8]吴晓灵. 小贷公司:做改革的先行者[N].2011年第一财经日报特刊,2011—12—30
[9]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10]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1)[EB/OL].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2011—06—14
[11]吴.从小额贷款面临的困境看民资的话语权[N].金融时报,2012—4—19
[12]陈时兴. 小额贷款公司创新的制约因素与发展对策[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4)
[13]石翠英. 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说开去[N]. 证券日报,2010—04—15
[14]王卓.农村小额信贷利率及其弹性[J].中国农村经济,2007(6)
[15]宋晓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问题的探讨[J].浙江金融,2010(1)
[16]甘超.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定价问题及对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2(1)
[17]周建芳.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问题研究[D]. 安徽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
[18]杨序琴.小额信贷发展的占优均衡:福利主义宗旨与制度主义机制的有机融合[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