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0 10:59:4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维稳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控”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关于切实做好端午期间安全维稳工作通知》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好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宣传好市社会治安稳定的方针政策,促进我镇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三、端午期间治安维稳工作目标
时间:2016年6月9日----2016年6月11日
主题:安定、吉祥、喜庆
紧紧围绕着市综治办的工作要求,结合镇的实际情况,确保端午期间无社会治安事件发生为目标,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及治安自查工作,密切关注特殊群体的动态,一旦发现苗头,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稳控),将矛盾消化在萌芽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愉快欢度端午。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落实好维稳防范工作机制,提升源头预防和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把维稳工作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加强基础矛盾的排查力度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机制,对有群体上访和极端行为苗头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大调解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对不稳定隐患和苗头及早发现,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既发挥各自的优势又要形成合力,加强对情报的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三)各社区、村要抓住节假日期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理队伍和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责人要迅速干现场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四)各社区、村要成立护村巡逻队伍加强端午期间巡逻,各社区、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到岗带头,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月)
1、强化宣传。召开2009年维护稳定和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落实维稳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落实维稳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2、健全组织。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维护稳定和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2月中旬)
1、摸清底数。根据上级要求分1-3月、4-7月、8-12月三个时间段,组织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环境监察大队、城北环保所、贺村环保所、各乡镇(街道)生态监管站集中时间对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认真汇总,建立台账,及时报市环境监察大队(3月31日前、7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并提出重点环境问题名单及相关责任人。
2、建章立制。
①建立重点环境问题责任化解制度。根据排查情况,维稳领导小组制订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确立重点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负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工作要求和时限,列出工作进度表,限时保质保量完成,力求把环境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
②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公布局主要领导的接待日,坚持每月定期定时接待群众来访;开发科、监管科、环境监察大队、城北所、贺村所和环境监测站等科室负责同志一并参加。
③建立定期维稳分析制度。要把每月25日定为维稳分析例会日,分析、汇总和梳理当月维稳情况,研究部署下步维稳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④健全快速处置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联系有专业处置能力及有关应急物资供应的企业制定联系名录,确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应急事件;发生时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稳定群众情绪、疏散群众、及时协调处理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和苗头,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局报告。
⑤建立重大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各类可能影响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的环境行政行为通过评估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并对实施建设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实现关口前移,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12月底)
整理、汇总全年的维稳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维稳和工作机制,为做好下年度维稳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和工作的形势,明确责任,认真排查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和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环境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由监察大队、贺村环保所、城北环保所加强对各自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建立企业环保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使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有效手段,大力开展全市污染企业整治,从污染源抓起,最大限度杜绝环境污染隐患。
2、规范程序。完善来信来访、咨询接待制度,安排室及专门的人员进行的接待工作,在登记后送达领导审阅,严格按照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制度在规定期限内,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及时到污染现场对各类环境污染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按条例规定进行反馈。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办发〔2004〕12号文件《印发<关于妥善处置群体上访、异常上访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在县政府统一布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
3、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4、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股室和业务经办机构协同处置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劳动监察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障股、培训就业工资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及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文件另发)。维稳办设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应急预备队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主,成员需要时从局属各单位抽调应急,应急预备队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要求具体负责实施。
(二)报告制度
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在局机关的,由维稳办负责接待;发生在局属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接待。最先发现或接到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弄清事件起因、规模、涉及人员、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维稳办。维稳办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通报企业主管部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在4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100以上的群体性事件,2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对正在处理的重大事件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涉及敏感外事问题的群体性事件,要在2小时内向县外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劳动保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局机关、局属单位或其它地方,维稳办人员和应急预备队要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向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上报和通报。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应急预备队要服从县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职工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团结大多数职工,孤立少数闹事者,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力争把问题就地解决好。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要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相关部门一起通过与职工代表对话,找出问题症结,制订可行处理方案。在制订处理方案时,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答复处理。根据处理方案,服从安排,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四)善后处理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维稳办人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报道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评估事件后果。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经验教训。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事件的再度反弹。对直接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在处置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有功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
三、工作要求
1、从实践“三个代表”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工作理念,维稳办人员和应急预备队队员要服从统一调度,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做到细心、耐心、热心、公心。
2、维稳办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和通报,要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3、认真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关系到全局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涉及职能股室和业务经办机构要协同配合,团结一致,不能互相搪塞、推诿,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社区2020年新增村综治维稳员,并以13个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化信息员,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个完整的综治体系。同时,结合阶段性综治维稳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了以社区为核心的人民调解、扫黑除恶、禁毒等多个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推动了综治维稳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平安建设。
我社区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力求通过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在今年10月份,我社区进行了“反”宣传活动,与寺庙责任人签订《反责任承诺书》,并在社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不受侵害。在今年11月份,我们又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0871-12340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我们运用发放宣传单、广播、“小手拉大手”以及联合丛杆村驾驶摩托车播放小喇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在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切实做好我社区的维稳工作。
2020年,我社区高度重视社区维稳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每月召开综治工作部署会和平安建设研讨会,把综治维稳工作列为首要任务,做到来访必接、接后必查、查后必处。2020年以来未发生越级省、市集体上访事件,社区治安有了很大改善。
四、创建“无毒社区”和“平安社区”,净化社区环境。
我社区积极排查社区吸毒人员和窝藏枪支人员,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吸毒人员的管控,引导其回归正常社会生活,降低二次犯罪风险。无规矩不成方圆,我社区还制定了社区村规民约,对违法之人有了系统的管控体系,对村民行为有了约束,为社区平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社区与居民群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明显得到好转。
五、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根据文件精神指示,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我们组织学校及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整治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各类问题,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据此,乡党委、政府责成分管综合治理的副书记全力做好此项工作,要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会议
10月22日,乡政府召集综治维稳办、中心学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卫生院、工商所、安办、电信所、团委的负责人开会,传达县文件精神,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落实责任
我们成立了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经过领导小组研究,我们制定了一个工作方案,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1、综治维稳办、中心学校、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卫生院、工商所、安办、电信所、团委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准备工作。
2、自10月22日开始各部门开展工作,要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完成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的工作任务时间为10月31日。
3、公安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彻底整治打击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消灭黄、赌、毒现象,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的稳定,并同学校配合,做好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4、司法所同学校联系好,结合“五五”普法工作,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配合学校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
5、乡团委组织全乡的共青团员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将法律知识带回家,增强全乡人民的法制观念,并组织共青团员维护校园治安,敢于同恶势力做斗争,依法维护学校及自己的合法权益。
6、电信所对校园附近的网吧及校园内的互联网严格审查、审批,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对有害信息实施封阻,并依据法律对有害信息的传播者进行严肃查处。
7、中小学做好校园内的商业整顿,改善校园内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隐患,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治安保卫工作,配合司法所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教育好学生,严格遵守末成年人不准进入网吧等经营场所的规定。
三、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取得成果
一、全面开展各类矛盾纷纠排查,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五个不发生”
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三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调处到位)、“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的工作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前、在早、在小。特别是抓好目前仍未解决的矛盾纠纷的稳控工作。共排查各类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2宗,成功调解12宗,涉及人员255人、资金231万元;通过有效排查调处措施比去年同期下降25%,没有出现突发。
一是针对辖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特殊行业多的特点,制定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维稳工作前置处置机制,“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守土有责”,发现问题想方设法调处化解,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五个不发生”,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二是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实行挂点领导负责制,相关挂点科室、社区工作站、社区警务室民警配合劳动保障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和调处工作。挂点领导、挂点科室将所挂点社区的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矛盾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完成,指导、协助社区工作站开展辖区的维稳工作。挂点领导、挂点科室及社区工作站认真落实“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谁挂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确保排查工作领导到位;对挂点社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挂点领导及挂点科室负责人及时到达事发现场进行调处,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重点个案实行特殊稳控措施,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防止辖区重点稳控对象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处置辖区重点稳控对象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工作小组。积极做好重点人员情况的收集了解工作,准确掌握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及上访诉求,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特别在“两会”、奥运会圣火在深传递期间,对辖区老上访户曾宪开、邹秀峰,张国裕,赵国莉以及体育局职工宿舍问题,办事处采取一系列稳控措施,“两会”期间赵国莉到某上访,由于我们信息准确,措施得力,通过公密结合手段,在进京途中的火车上及时将上访人稳控住,同时为了保证将上访人安全劝返,经请示市、区、街道有关领导同意,包车从某长途跋涉40多小时将赵国莉带回深圳,同时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她在深“两会”期间稳控工作。对曾宪开、邹秀峰的稳控,专门请了8个人对他们进行稳控,张国裕、田碧清问题,办事处派人上门做好思想,特别是敏感时期,每个个案都有一套方案,一个组织机构进行稳控工作。确保在此期间实现**辖区的零上访目标。
通过街道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重点个案采取一切可行办法稳控对象,全国两会召开、奥运圣火深圳传递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上街游行等现象。
二、扎实推进三项整治行动,社会面进一步净化
扎实推进三项整治行动,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和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召开各职能部门专项会议认真研究和制定方案,协调辖区各职能单位按照职责任务,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对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辖区社会秩序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一是综治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六次大规模的路面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缴了各类非法营运车辆531辆。组织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坚持专项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成立执法联合专业队,并非法营运违法违规人员依法留置,有针对性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非法营运违法违规人员信息,建立资料档案,对多次非法营运扰乱社会秩序人员给予了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林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排查、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既要查处林业行业非法集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通过排查,落实林业行业各个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查处非法集资案件,重点查处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高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造林等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社会影响面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机构
由市林业局成立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各地的排查工作。市林业局副局长刘建国任领导小组组长。排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综合计划处。
五、排查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成立市林业局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市林业局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市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各区林业局成立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于*年11月8日将落实开展林业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和时间计划安排报林业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办公室。
第二阶段(*年11月9日至2009年1月28日)开展排查与督查。
各区林业局根据排查工作的要求,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对本地区、本行业进行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市林业局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对全市进行督查和抽查。
第三阶段(2009年1月20日至1月29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区林业局根据排查的实际情况写出风险排查总结报告,风险排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主要包括:排查组织与实施;排查内容与方法;案件性质认定情况;检查工作量(参加排查工作的人/次/工作日等);对开展排查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等。
(2)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案件数量,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预计后果等。
(3)处置预案制订及处置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处置善后的原则;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和确认;债权的清退的比例;维稳工作等。
(4)填报《林业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统计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