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数量关系论文

数量关系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12 06:06:5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数量关系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数量关系论文

篇(1)

论文关键词:模糊限制语,即兴演讲,人际意义,评价理论

 

一.引言

模糊语言用于一定的语境和场合, 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表面上看似模糊的语言信息, 实质上相对准确地表达人们复杂的情感、说话动机,从而含蓄地表达真实思想和内心世界, 或提供更合乎逻辑、正确可靠的信息。事实上, 语言的模糊性并不会妨碍交际,相反言语交际与信息交流需要大量模糊语言的存在。

即兴演讲作为一种潜在的对面子威胁性的语类,演讲者者不仅要围绕某一话题表明自己的观点、态度或立场,还要试图与听众进行互动和交流,为了稳妥全面地实现这一目的,避免绝对化和极端化,演讲者就会大量使用模糊限制语,使言语的力度减弱,使之不易被否定,模糊限制语在即兴演讲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语文教学论文,不可小视的。它被演讲者广泛地运用在演讲中协调可能会遇到的各种人际关系。因此,本文以评价理论为理论基础,探究模糊限制语在中国大学生英语即兴演讲中的人际意义。探讨即兴演讲中的模糊限制语及其人际意义,可以帮助演讲者使用模糊限制语恰当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图,更好实现与听众的交流与互动。

二. 模糊限制语与评价理论的界面关系

模糊限制语模糊限制语是由美国语言学家Lakoff首先提出的。他把模糊限制语界定为“使事情变得模模糊糊,或使那些原本比较模糊的事情变得比较清晰的词语或起着类似作用的词”。(伍铁平,1999)他的定义表明模糊限制语可以调节语言的模糊程度:不仅能使语言模糊,也能使语言变得更精确。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模糊限制词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本文采用Prince等人的分类。他们根据Lakoff的定义,按模糊限制语的功能把其分为:变动型和缓和型模糊限制语。变动型模糊限制语是指通过模糊限制语就话题的真实程度和涉及的范围对话题的内容作出修正,即对命题本身进行模糊限制。它又可以细分为程度变动语和范围变动语,前者如sort of, somewhat, really等,后者如appropriately,essentially, about等。缓和型模糊限制语是指通过模糊限制语,说话者就话题内容直接作出主观的测度或提出客观的依据,对话题作出间接的评估,即不对话语的内容进行限制,而是表明话语的内容与说话人之间的关系论文格式模板。它可以再分为直接缓和语,如I think??asfar as I know??和间接缓和语,如according to??somebody says that??按照此分类标准,汉语中也有相应的模糊限制语:程度变动语,如“稍微”、“有些”、“有几分地”等;范围变动语,如“大约”、“接近于”、“左右”、“??余”等。直接缓和语“据我所知”、“我认为”等;间接缓和语“根据??”、“据某人??”等等。(何自然,2000)

澳大利亚语言学家JamesR. Martin于20世纪90年展了系统功能语言学,从语义的范畴对“态度性”的人际意义进行了精细的系统化分类,形成了评价理论。Martin认为,评价理论是关于评价的,即语篇中所协商的各种态度、所涉及道德情感的强度以及表明价值和联盟读者的各种方式。(Martin,2005)评价系统以三大次系统来实现: 态度、介入、级差。三大系统又分别被次系统化,态度次系统化为情感、判断和鉴赏。介入系统用于研究态度来源,语言使用者利用介入手段调节其对所说或所写内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介入次系统化为自言和借言。自言意味着排除对话性,没有投射,也没有再系统化。借言有参照对话性,涉及投射、情态、让步等手段。本文提到的缓和型模糊限制语就是投射小句,是一种介入资源。级差系统是对态度介入程度的分级资源,涵盖传统意义上的模糊限制词语,弱化词,强化词,程度修饰语。级差系统被次系统化为语势和聚焦。语势调节可分级的态度范畴的力度。聚焦是把不具分级性质的态度范畴分级。本文提到的变动型模糊限制语就属于级差系统。

三. 即兴演讲中模糊限制语的人际意义

3.1 即兴演讲中模糊限制语的分布

基于模糊限制语与评价理论的界面关系,本文将模糊限制语分为介入型模糊限制语和缓和型模糊限制语,从“21世纪杯”中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抽取了两篇即兴演讲,语料显示这两种模糊限制语在演讲中出现次数是不同的,具体分析如下图:

 

类型

数量(个)

比例(%)

介入型模糊限制语

28

45

极差型模糊限制语

篇(2)

首先要对新课标和新教材有整体的把握和认识,这样才能将知识系统化;其次要了解学生的现状和认知结构,了解学生此阶段的知识水平,以便因材施教;再次要处理好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关系论文。

课堂教学是实施高中新课程教学的主阵地,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不但要加强双基而且要提高智力,发展学生的智力,而且要发展学生的创造力;不但要让学生学会,而且要让学生会学,特别是自学。尤其是在课堂上,不但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因素,而且要提高学生在课堂40分钟的学习效率,在有限的时间里,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

一、根据具体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

每一堂课都有规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要求。所谓“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能随着教学内容的变化,教学对象的变化,教学设备的变化,灵活应用教学方法。数学教学的方法很多,对于新授课,我们往往采用讲授法来向学生传授新知识。而在立体几何中,我们还时常穿插演示法,来向学生展示几何模型,或者验证几何结论。如在教授立体几何之前,要求学生每人用铅丝做一个立方体的几何模型,观察其各条棱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各条棱与正方体对角线之间、各个侧面的对角线之间所形成的角度。这样在讲授空间两条直线之间的位置关系时,就可以通过这些几何模型,直观地加以说明。此外。我们还可以结合课堂内容,灵活采用谈话、读书指导、作业、练习等多种教学方法。在一堂课上,有时要同时使用多种教学方法。“教无定法,贵要得法”。只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有利于所学知识的掌握和运用,都是好的教学方法。

二、要善于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在新课标和新教材的背景下,教师掌握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显著特点:一是能有效地增大每一堂课的课容量.从而把原来4O分钟的内容在35分钟中就加以解决;二是减轻教师板书的工作量。使教师能有精力讲深讲透所举例子,提高讲解效率;三是直观性强,容易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四是有利于对整堂课所学内容进行回顾和小结。在课堂教学结束时。教师引导学生总结本堂课的内容,学习的重点和难点。同时通过投影仪,同步地将内容在瞬间跃然“幕”上,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本堂课的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对于板演量大的内容。如立体几何中的一些几何图形、一些简单但数量较多的小问答题、文字量较多应用题,复习课中章节内容的总结、选择题的训练等等都可以借助于投影仪来完成。

三、切实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

众所周知,近年来数学试题的新颖性、灵活性越来越强,不少师生把主要精力放在难度较大的综合题上,认为只有通过解决难题才能培养能力,因而相对地忽视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教学。教学中急急忙忙把公式、定理推证拿出来,或草草讲一道例题就通过大量的题目来训练学生。其实定理、公式推证的过程就蕴含着重要的解题方法和规律,教师没有充分暴露思维过程,没有发掘其内在的规律,就让学生去做题,试图通过让学生大量地做题去“悟”出某些道理。结果是多数学生“悟”不出方法、规律,理解浮浅,记忆不牢,只会机械地模仿,思维水平较低,有时甚至生搬硬套;照葫芦画瓢,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如果教师在教学中过于粗疏或学生在学习中对基本知识不求甚解,都会导致在考试中判断错误。不少学生说:现在的试题量过太,他们往往无法完成全部试卷的解答。而解题速度的快慢主要取决于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熟练程度及能力。

四、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

分为三大领域,即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因此,在备课时要围绕这些目标选择教学的策略、方法和媒体,把内容进行必要的重组。备课时要依据教材,但又不拘泥于教材,灵活运用教材。在数学教学中,要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技能、心理、思想品德等方面达到预定的目标,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围绕着学生展开教学。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让学生唱主角.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成为学习的领路人。在一堂课中,教师尽量少讲,让学生多动手,动脑操作,学生的思维本身就是一个资源库,学生往往会想出我意想不到的好方法来。

高中新课程的宗旨是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要及时加以总结,适当给予鼓励,并处理好课堂的偶发事件,及时调整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的对所讲内容的掌握情况。如在讲完一个概念后,让学生复述;讲完一个例题后,将解答擦掉,请中等水平学生上台板演。有时,对于基础差的学生,可以对他们多提问,让他们有较多的锻炼机会,同时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进行鼓励,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能热爱数学,学习数学。

篇(3)

关键词:受众理论 传播学 高校图书馆 图书馆情报学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2(c)-0253-01

现代科学体系中,各门学科之间相互交叉、融合,学科之间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一门学科地发展,必须借助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图书馆情报学也不例外。用传播学相关研究成果,来探讨当代图书馆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图书馆学发展,更具有指导图书馆实际工作的现实意义。

1 受众理论与图书馆情报学

受众,是传播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就是信息的接受者,传播效果必须从受众的反应中进行评价,因此受众是决定传播活动成败的关键因素。在图书馆情报学中,情报用户及其需求也是研究的重点,尤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改变了用户获取和利用情报的行为,使用户情报需求层次及其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情报用户及其情报需求与情报行为规律的研究也就更为重要。因此,在情报学发展过程中,借鉴和吸收传播学受众理论的相关成果,将有助于拓展和深化情报用户研究的内容。

受众是传播活动中信息流通的目的地,是传播活动产生动因之一和中心环节之一。同时,受众又是大众传播媒介积极主动的参与者和反馈源。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受众即受传者,或阅听者,是对大众媒介信息接受者的总称。他们能决定一个传播内容、一个传播媒介,甚至传播者本身的发展前途。在图书馆的实际工作中,读者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传播的参与者,因此读者也具有受众般的性质。

首先,受众的数量是庞大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由于社会环境、社会角色、文化背景、民族特征等不同,在传播活动中显示了不同的特征,判断和选择倾向也不同。虽然高校图书馆相对于公共图书馆,读者文化程度、行业等相对单一,但是依旧是数量庞大且复杂,他们来自各个地方,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等,也有着多元的价值观和选择。

其次,受众不是一成不变的。高校图书馆的读者,将这点体现的尤为明显。虽然有较为固定利用图书馆的部分读者,但是更多的是临时读者;高校师生的流动性,也导致了图书馆读者的流动性和使用时间的不固定性。

第三,由于传受双方的时空间隔,传者对受众的了解间接而笼统。拉斯韦尔在《传播的社会职能与结构》中提出的传播经典五要素分别为: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接受者、传播效果。图书馆员通过图书馆各类资源为读者提供信息,但是这个过程是间接的,图书馆员对读者的了解也是有限的。

2 有关受众的主要理论

2.1 个体差异论

个体差异论是霍夫兰.德福于1946年提出的,德弗勒修正后形成。它以心理学为依据,从行为主义的角度来描述受众,认为各受众成员对大众传媒信息的不同反应在于个人特性的千差万别。个人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个人兴趣、态度信仰、价值观等的不同,因此,受众在接收信息时所注意和理解的东西就不一样,产生不同的态度和行为。个人差异论最大的发现在于“选择性注意与选择性理解”,因此传播者要善于了解、利用来自传受者的经验、态度、立场等,并从尊重传受者的角度来进行传播活动。

个体差异论引入高校图书馆在实际工作中,突出了读者工作针对性的重要。由于高校师生的数目庞大,专业和对信息的需求也各自不同,这就需要图书馆在文献采集上,要兼顾到各方面的需要,处理好重点藏书与一般藏书的关系,品种与复本的关系,既要保证重点,又要照顾一般。也应针对不同读者的需求灵活运用借、阅、咨询等不同的服务方式,使形形的读者在图书馆中得到更为细致的服务。比如像“学科馆员”制度。图书馆设专人与某一个院系或学科专业作为对口单位建立联系,在院系、学科专业与图书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相互沟通,为用户主动地有针对性地收集、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学科馆员”一般能有针对性地为教学、科研提供有力地帮助。这就是个体差异论在高校图书馆工作中运用的一大体现。

2.2 社会分化论

又称社会类型论或社会范畴论。该理论是1959年由美国学者赖利夫妇在《大众传播与社会系统》中首先提出,其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强调人的社会群体性上的差异。这种理论认为受众是可以分类的,尽管每个受传者的个性千差万别,但在一定的社会阶层中,由于受众在性别、年龄、地区、民族、职业、工资收入、、文化程度等方面相同或相近,会形成不同的社会类型。某一社会类型的受众对同一讯息又会有大体一致的反应。

高校图书馆的读者,在社会群体性上表现地尤为明显。由于高校图书馆面向的读者主要为高校师生,因此它的受众在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等很多方面都相同或相近。他们对于同一讯息会有相像的反应,也会对相同类型的媒体感兴趣。高校图书馆可以利用受众年龄段和职业等较为集中的优势,来寻找其共同兴趣点。例如,针对年轻人在网络娱乐行为上的习惯,台湾大学推出了线上游戏,与实施图书馆利用教育结合起来,很好地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另外,如清华大学制作的系列图书馆短剧《爱上图书馆》、台大的《早安,图书馆》等,都是以学生为主角,切合了年轻人的兴趣,来打造图书馆的新形象。

2.3 社会关系论

最早来源于拉扎斯菲尔德的《人们的选择》,该理论强调群体活动在传播活动中的作用,即群体关系在受众接受信息时产生的重要影响。其认为,受众作为个体,均有不同的生活圈,如家庭、朋友、同事、邻居等等,他们都和自己生活圈中的人们相互联系在一起,并受到其制约和影响。所以传播者应该认识到,真正的有效传播是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结合。

高校图书馆应该从该理论中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把读者也纳入到传播者的范畴来,让他们尽可能多地参与到传播活动中,而不是单纯地单向性传播。近年来,很多高校图书馆开通微博,不仅可以和读者进行更直接的沟通,而且将读者纳入了传播者的范围内,使其参与到传播活动中,发挥其在团体中的影响力,从而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因为传播学与图书馆情报学的互通性,受众理论在高校图书馆的实际工作中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可以更好地了解读者的特征、动机、心理需求等等,继而在工作中进行针对性的举措,以达到更好的信息传播效果及推广图书馆自身的作用。当然,受众理论还有很多,一些还不完全成熟,但是无疑值得去关注和研究,并为图书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闫哲.传播学在当代图书馆工作中的应用[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7(5):18-19.

[2] 田赞明.大众传播理论视野下的图书馆工作[J].高校图书馆工作,2008(5):25-27.

篇(4)

[关键词]历史社会地理 人群 社区 风俗 社会变迁

一 社会地理学的视角

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在其所著的《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中,有一段文字专论浙江风俗,他将全省十一府分为三个区域:“杭、嘉、湖平原水乡,是为泽国之民;金、衢、严、处丘陵险阻,是为山谷之民;宁、绍、台、温连山大海,是为海滨之民.三民各自为俗:泽国之民,舟楫为居,百货所聚,闾阎易于富贵,俗尚奢侈……;山谷之民,石气所钟,猛烈鸷愎,轻犯刑法,喜习俭素……;海滨之民,餐风宿水,百死一生,以有海利为生,不甚穷,以不通商贩,不甚富”……。”接着,他又分析了缙绅与众庶之间的阶级关系,杭、嘉、湖“缙绅气势大而众庶小”;金、衢、严、处“豪民颇负气,聚党与而傲缙绅”;宁、绍、台、温则“闾阎与缙绅相安”。在征引了前揭这段记载后,谭其骧先生认为:“这就是近世西方所谓社会地理学。”①

社会地理学(Social Geography)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人文地理学诸分支学科中,社会地理学的起步较晚。20世纪初,法国近代地理学创始人维达尔·白兰士(Vidal de la Blache,1845—1918)曾提出或然论和人对环境的适应与选择观点,认为:“自然为人类的居住规定了界限,并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人类对这些条件的反应或适应,则按照他自己的传统的生活方式而不同。”②这一观点奠定了社会地理学

——————————————————

①谭其骧:《与徐霞客差相同时的杰出的地理学家——王士性》,原载《纪念徐霞客论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后收入《长水集续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95页。

②(美)普雷斯顿·詹姆斯(Preston E.James)著:《地理学思想史》第九章《法国和英国的新地理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7月,第232页。参见:(英)罗伯特·迪金森(Robert E.Dickinson)著《近代地理学创建人》,葛以德、林尔蔚、陈江、包森铭译,葛以德校,商务印书馆,1980年11月,第237—241页;杨吾扬著:《地理学思想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6月,第58—64页。

的理论基础。①国外的社会地理学自20世纪60年代初才开始发展起来,逐渐成为人文地理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中国大陆的社会地理学起步较晚,及至90年代,才随着人文地理学的逐渐恢复而受到关注。沈道齐、张小林指出:“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社会转型加快,社会问题愈加突出地显示出来,人文地理学者在加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中意识到需要开拓新的领域。于是发展出社会地理学,建立中国社会地理学的理论框架与内容体系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出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②

关于社会地理学,以往曾有论著做过一些界定。譬如,英国R.J.约翰斯顿主编的《人文地理学词典》就指出:社会地理学是对“有关空间中的社会关系以及支撑这些关系的空间结构的研究”③。台湾学者认为:“依地理观点来研究社会现象的学问称为社会地理学。人类的社会生活,各地各有其特质,研究其特质之所以造成的理由,乃至于因区域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性,是社会地理学主要课题。社会生活与人口、聚落、经济、交通乃至于政治、文化等问题相关,故社会地理学内容自与人文地理学内容难分。因此有人认为社会地理学为人文地理学之新名词,但社会地理学之与人文地理学,在研究立场上有别,将人类生活当做社会现象加以研究的倾向而言,前者较后者更强。”④《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中列有“社会地理学”条,大陆学者李旭旦认为:“社会地理是人文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研究各种不同社会集团的区域分布,分析比较社会类型及其形成过程。社会集团具有不同类型,起源于特定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代表了对不同自然环境的一种反应。”⑤李旭旦还指出:早期的社会地理学研究主要包括人口地理、聚落地理与城市地理等方面,除此之外,还研究各种社会集团如游牧社会、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等的地理分布及其与环境的关系,社会地理学后来的发展侧重于联系解决社会实际问题⑥。李润田主编的《现代人文地理学》一书列有“社会文化地理学”一章,其中有关社会地理研究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社区的地理研究;社会现象的地理研究(包括社会关系的区位研究和社会问题的地理研究等)。其中所涉及的社区与环境、社区的中心与边界和社区空间结构及其影响等,实际上的内容即聚落地理和城市地理——这已不是当代社会地理学研究的内容了。不过,以不同的标准划分出各类社区,以及通过对社区的对比分析,凸显不同社区的独特性,对于历史社会地理的研究,仍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目前,人口地理、聚落地理和城市地理等均已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⑦,社会地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集团方面。对此,吴传钧认为,中国社会地理学要“研究社会集团的空间活动,地域性的行为地理,生活水平的研究与犯罪地理学”等。李剑如认为,当代社会地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集团的空间类型、空间结构、空间过程以及各种社会问题及其地域集中性的科学”。沈道齐、张小林认为:社会地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活动空间地域特征及其规律的学科,它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探讨中国社会地理学的性质、对象与任务;社区地理研究;社会问题地域集中性的研究⑧。

——————————————

①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0年9月,第132页,“法国地理学史”条;第432—433页,“维达尔·白兰士,P”条。

②沈道齐、张小林:《中国社会地理学综述》,载马戎、周星主编《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上册,群言出版社,1998年5月,第359页。

③柴彦威等译,柴彦威、唐晓峰校,商务印书馆,2004年1月,第653页。

④石再添:《社会地理学》,载沙学浚主编《地理学》,见《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第十一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第118页。

⑤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9月,第215页。

⑥1987年金其铭、董新编著的《人文地理学导论》也列有“社会地理学”,基本上承袭了上文的观点。

⑦日本广岛女子大学助教授堤正信所著《集落の社会地理》(溪水社,1985年3月版),虽以“社会地理”为名,但实际上研究的就是聚落地理。

⑧参见沈道齐、张小林:《中国社会地理学综述》,载马戎、周星主编《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上册,群言出版社,1998年5月,第362页。

综上所述,迄今为止,社会地理学的理论框架与内容体系尚未完全定型。社会地理学有时也被称为社会文化地理学,一般认为,用地理观点来研究社会文化现象的学科,即称为社会文化地理①,这说明社会地理学与文化地理学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②。社会地理学的出现,为人文地理学增添了活力,扩展了研究领域,提供了新的视角,从而逐渐成为人文地理学的一个新兴分支。

——————————————

①张其昀译:《人生地理学发达史(续)》(《地理杂志》第3卷第4期),将“文化地理”称为“高深的社会地理”。

②(英)R.J.约翰斯顿主编《人文地理学词典》曰:“经历了80年代整个人文科学的‘文化转向’,社会地理学和文化地理学开始混合为很少有知识连贯性的学科。”(第653页“社会地理学”条)

二 学界以往对社会地理现象的关注

历史社会地理在历史地理学中至今尚未占有一席之地③,但这并不等于说以往就没有学者注意到这方面的内容。人类生活广泛受环境影响,古往今来,有关这方面的观察和记录相当不少。晚清民国时期,不少西方地理学著作被翻译、引进中国,这对于中国地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张其昀译有法国白吕纳(Jean Brunhes)的《人生地理学发达史》,自民国十八年(1929年)九月起,连载于《地理杂志》第二卷第五期、第六期和第三卷第一期④,“人生地理学”亦即人文地理学。白吕纳是社会地理学奠基人维达尔·白兰士的弟子,根据白吕纳的看法,人文地理学是“研究各种人类生活,如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等,与自然地理学之各现象之相互的关系”⑤。人地关系自古以来就已存在,人地关系论自然成了学界关注的焦点。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相互关系,成为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理论和研究的中心课题。自然对于人类是主宰?还是影响?抑或是相关?这是人文地理学家分歧的焦点。主宰说者,认为自然环境对于人类社会具有绝对的势力,“人者地之产物耳”;影响说者,认为社会活动的演进原因多多,地理因素只是众多原因之一而已。而主张相互关系论者,则认为人类受地理环境的支配,而地理环境亦受人类的影响⑥。白吕纳虔奉其师维达尔·白兰士的地理哲学,他的主要学术思想除了揭示人力足以改变环境的具体观念外,还认为人类之适应环境,其能动性实与其他生物迥然有别。一般生物对于环境的反应完全是机械被动的,而人类对于环境的反应则相当灵活和主动,“人类具有心灵的智慧,其心理因素,亦为决定人地关系的主要条件之一”⑦。

在西方人文地理学说的影响下⑧,当时出版的地理学著作,对于人地关系均相当重视。1928年出版的白眉初之《中国人文地理》⑨共分三卷,分别为“民族篇”、“民权篇”和“民生篇”。该书关注中国各地的物产盛衰、人类繁耗、民生衣食以及国家强弱等,尤其重视礼俗与民生(如实业、商业等),对于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各类人群均加留意。作者指出:“风俗由于人为,然亦必因其气候、地势之不同,生活程度之不齐,民族性质之开闭,与夫文物之盛衰,而差等生焉。子贡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古来设轩輶之采,以觇列国之风,则礼俗足以代表其民族之文野也,久矣。”除了关注民俗外,该书亦简要概述了汉族的派别(各类人群),对客家、福老、福州乡民(即俗传的三把刀)、堕民、九姓渔户和畲民等,均有涉及。当时,“社会地理学”的概念已在中国得到介绍,如1933年布鲁诺(白吕纳)原著、谌亚达译述的《人文地理学》中,即有两处较为详细地论述了“社会地理学”的丰富内涵。

————————————————

③有关历史社会地理总体上的理论探讨,主要有:王振忠:《社会史研究与历史社会地理》,《复旦学报》1991年第1期;吴宏岐、王洪瑞:《历史社会地理学的若干理论问题》,《陕西师范大学学报》第33卷第3期,2004年5月。

④民国十九年(1930年)十一月商务印书馆出版有白菱汉著、张其昀译的《人生地理学史》,收入何炳松、刘秉麟主编“社会科学小丛书”。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十月世界书局出版有布鲁诺原著、谌亚达译述的《人文地理学》。此处的“白菱汉”、“布鲁诺”均是“白吕纳”的异译。

⑤张其昀译:《人生地理学发达史》,载《地理杂志》第2卷第5期,第46页。

⑥胡焕庸:《西洋人文地理学晚近之发展》,载《地理杂志》第2卷第3期,民国十八年(1929年)五月版。

⑦陈正祥:《现代地理学之观念与方法》七《法国地理学派及其特色》,台湾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81页。

⑧晚清时期有三部较有影响的人文地理学译著,即日人牧口常三郎著《人生地理学》(1906年)、世界语言文学研究会编辑部译《最新人生地理学》(1907年)和凌廷辉的《人生地理学》(1909年)。参见:邹振环著《晚清西方地理学在中国——以1815年至1911年西方地理学译著的传播与影响为中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4月,第210—211页。另参见:郭双林著《西潮激荡下的晚清地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⑨北平,建设图书馆,民国十七年(1928年)十二月。

张其昀除了译介白吕纳的著作外,自己也有不少相关的著述。如《江浙二省人文地理之比较》一文①,对于浙江宁波商人和江苏洞庭商帮等皆有论述。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张其昀出版《中国人地关系概论》一书,全书分四章,分别为“平原地带”、“丘陵地带”、“高原地带”和“高山地带”。该书“以中国之地势为经,气候、水利、人口、资源、实业、交通、都市、民族、国防等项为纬,就本国地理之基本智(知)识作系统之说明”②。其中,对于各地人群与地理环境之关系多所关注,如曰:“徽州茶叶品质最优,徽州六邑,地狭人稠,即在丰年,米粮仅敷三月之食,幸赖茶叶所得,以为挹注。徽州茶商散布全国,有‘无徽不成镇’之语。”③又如,“海滨之民习于波涛,帆影足迹交于南北两洋,宁波商人其代表也”④。张其昀对于人地关系的描述方法,与王士性对浙江的分析可谓一脉相承(只是在更大的范围上广而言之)。至于更细致的研究,早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和二十五年(1936年),张其昀就分别出版《本国地理》两种计五册,后于1957年稍加删节,总名之曰《中国区域志》甲、乙二编。其中,有不少内容与社会地理相关。张其昀认为:“区域地理(Regional geography)乃治地理学之正轨也。《礼·王制》篇云:‘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此虽陈言,而卓然为一天然区域(National region)之定义。”⑤“天然区域”是《中国区域志》的核心概念,根据他的定义:“大凡地理环境相同之处,其生活状况亦必大同小异,若此之地,谓之天然区域。”⑥在接受西方地理学理论的同时,张其昀也努力发掘人文地理学的本土资源,进一步详细阐述了“天然区域”的内涵:

地形与气候,为环境之二大要素。先知一地之地形气候,则于其地之风土人情,思过半矣。盖水道之缓急,视乎地形而定;水量之大小,视乎气候而定;而农田之肥瘠,又视乎水利而定。草木之生长,与气候有关;矿产之采掘,与地质有关;而职业之分布,又与物产之分布有关。贸易之盛衰,系乎水陆之交通;人烟之疏密,系乎富源之厚薄;而水陆转输,货物集散之点,又必有都会之兴起焉。凡大都会皆有其经济之基础,交通之孔道,街市之面目,风俗之流衍;而其所以致此者,皆有自然之趋势,可以往复推寻者也。由此观之,地理事实非偶然者也,非孤立者也,有相互之作用焉,有合理之解释与明晰之系统焉。不特须知其然,而且须求其所以然,且惟能见其所以然,故于当然之事实,亦觉豁然贯通,见之愈为明切。是以欲用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地理,必须认明天然区域,而不当囿于省界。⑦

————————————————————

①《地理杂志》第2卷第5期。

②张其昀著:《中国人地关系概论》,“史地丛刊”,该书为当时的教育部委托国立浙江大学史地教育研究室编辑,大东书局,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二月。

③《中国人地关系概论》第一章《丘陵地带》,第23—24页。

④《中国人地关系概论》第一章《丘陵地带》,第25页。

⑤《中国区域志》甲编《导言》,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出版,“现代国民基本知识丛书”第五辑,1958年1月,第62页。

⑥《中国区域志》甲编《导言》,第62页。

⑦《中国区域志》甲编《导言》,第62页。

《中国区域志》一书,不囿于省界,而根据地形、气候、物产、人口、语言、交通、风俗和历史等种种要素,“参伍稽考,分析综合”,将中国分为黄河三角洲、大湖区域、大江三角洲、东南沿海区、珠江三角洲、岭南山地、海南岛、云贵高原、西南三大峡谷区、四川盆地、秦岭汉水区、陕甘盆地、黄河上流区、山西高原、海河流域、东北二大半岛、关东草原、白山黑水区、塞北草原、外蒙高原、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和西藏高原二十三个“天然区域”。在“导言”中,张其昀就以安徽省为例,说明“天然区域”及其内部的诸多要素。他认为安徽省的天然区域,明显可分为三区:北部属于淮水流域,中部属于大江流域,东南一小部分,属于浙江上流的徽港流域。地形、水利、气候各不相同,生计亦迥然有异,如“安徽之东南部,山多田少,生计艰难,故壮者多行役四方,徽州商人,到处有之”。他并且认为,“徽州之徽港,与浙江之婺港、衢港,同为浙水之上源,分隶二省,非通论也。吾人研究地理,要当注意天然形势,应分则分,应合则合,观其会通,而明其大纲,庶不至有重复割裂之烦,与源委不清之弊也!”①揆诸实际,皖南的徽州与浙江的淳安等地,不仅同属新安江流域,而且人群、方言和建筑等均大同小异,可见张其昀的说法的确颇有见地。

《中国区域志》一书,非常注意各“天然区域”内的“富源”和“民生”及其“风俗”。所谓富源,主要是指各地的物产,譬如“徽州六县,山多田少,即在丰年,米粮亦仅敷三月之食,幸赖茶叶之所得以为挹注。徽茶为徽州出产之王,徽州各县几至无家无茶园茶场,一至立夏(五月六日),家家筹备摘茶,总计茶户、茶工、茶商、茶贩,徽州人民之生计,有十分之九与茶业有关。我国绿茶品质以徽州婺源县为最优,红茶以徽州祁门县为最优。婺源北乡鄣山茶,香味沁人心脾,尤为名贵。上海出口绿茶,箱上大字多标名‘鄣山某茶’,藉其名贵以召外人重视。徽州虽属安徽,但徽州绿茶非由芜湖出口,而由杭州运至上海出口,祁门红茶由江西九江出口,水运有关于商业,于此可见。徽州茶占全国产额四分之一,徽州六邑每年产茶四十万担,每年以最低山价之三十元计算,即有一千二百万元。上海绿茶外销市况,几视徽州产额之丰歉为转移。江浙两省,民间日用之茶,尤以徽茶为最盛行,即北平、天津、汉口、广州各大埠,茶叶店肆,类为徽州茶商所设……”②因此,徽州的风俗及民生,“因山多田少,生计艰难,壮者佣于四方,善识低昂,故亦有以货殖为恒产者”③,“徽州人素以善于经商见称,挟其土产茶叶,远游全国,各省商业,殆无不有徽帮者”④。尽管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来看,茶业经营只是徽州民生所赖的一个方面,“无徽不成镇”局面的形成,亦不仅与徽商的茶业贸易有关,但《中国区域志》重视

地理环境、物产与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却极富启发意义,在以往的地理学著作中,也是别开生面的。

除了徽州外,张其昀对各地其他人群的分析,亦颇耐人寻味。如对山西风俗,他指出:“俭,美德也,亦山西人最显著之风俗也。盖晋省山岳重叠,天寒地瘠,可耕之田甚少,物料须仰给于燕豫秦中,又苦于舟楫不通,是以坚忍俭啬,忧深思远,此乃环境之影响,不得不然。农夫夏秋在野,冬春在矿,商贾勤贸易,妇女勤纺织,可谓地无遗利,人无遗力也。民间终岁劳苦,不敢少休,吝啬迫隘,而好储蓄。即家钜万,亦务多积聚,淡泊自安,毫无奢华。……山西人善治生,其节财之法,往往为他处所罕见。……山西人最善经商,亦受地理环境之影响。盖土瘠民劳,每遇凶荒则负担赴外境,谓之赴熟,无安土重迁之习惯,一也。晋人善治生,多藏蓄,计较分毫,长于理财,二也。河东有盐铁之饶,贸易遍于各省,其商人‘任重而道远’,皆能忍耐,处事有恒,三也。”⑤自明代以来,山西商人闻名遐迩,成为执中国商界之牛耳的两大巨擘之一。以往虽然也有不少著作论及山西的自然环境与从商习俗形成的关系,但此处张氏较为全面的分析仍有其独到之处。又如,对于江南风俗,张其昀认为亦深受风土之影响:

(一)郊无旷土,阡陌如绣,有古井田遗意。一村之中,同姓者至数十家或数百家,往往以姓名其村巷。地方自治,素称修明。至江浙二省人口之密,不但冠于中国,即在世界各国亦无其比。

(二)东南财赋之区,男女皆能自立,地饶多利,俗尚纷华。崇栋宇,丰庖厨,嫁娶丧葬,浮侈过度。

——————————————

①《中国区域志》甲编《导言》,第63页。

②《中国区域志》乙编第七章《东南沿海区》,第106—107页。

③《中国区域志》甲编第四章《东南沿海区》,第171—172页。

④《中国区域志》乙编第七章《东南沿海区》,第111页。

⑤《中国区域志》甲编第十四章《山西高原》,第349—351页。

(三)“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颖异之材,挺生是邦,喜文艺而厌凡鄙,出自天性。布衣之士,率能摛章染翰,其格甚美。

(四)水土柔和,语音清切,春秋佳日,游侣如云。吴人善诙谐滑稽,谈言微中;又多闲情韵事,此皆交际频繁之故也。①

上述的分析,与王士性、张瀚和谢肇淛等人的记载颇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或许我们并不满足于类似的描述,甚至有的学者可以“科学”地认为这样的描述失之“笼统”②,但由此亦不难想见学界对于社会地理的关注可谓不绝如缕,未曾间断。只是中国大陆自建国以后近30年,因人文地理长期遭受冷落③,故而对社会地理之关注亦遂乏人问津。

————————————

①《中国区域志》甲编第三章《大江三角洲》,第142—143页。

②在一定程度上我也认同这样的观点,但基于社会地理现象本身的纷繁复杂,许多情况下并无绝对明确的界限,数量统计固然“科学”,但“笼统”有时较之绝对的“科学”,或许更能大致概括和揭示社会现象的总体特征。

转贴于 三 历史社会地理学的研究内涵

历史社会地理是研究历史时期各地人群的形成、分布及其变迁,研究地理因素对社会文化现象的影响,以及社会风尚的区域特征,等等。参照当代社会地理学的框架,我以为,历史社会地理的研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时期社区的地理研究

社区是包括人口、地域及社会关系的社会实体。换言之,社区既是一群居民,又是一个地理区位,同时它还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社区的数量众多,其分布可以说是无所不在④。此前有关社区的研究,绝大部分来自社会文化人类学方面,他们主要关注的是当代社区的现状⑤。实际上,历史时期的社区研究⑥,亦可借鉴当代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早在1948年,就已指出,社区研究与历史是相通的,他认为:“社区分析的初步工作是

——————————————————

③参见谭其骧《历中人文地理研究发凡与举例》,载《历史地理》第十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

④参见:蔡宏进著《社区原理》,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6月,第1—26页。在中国大陆,刘君德、靳润成、张俊芳编著有《中国社区地理》,“中国人文地理丛书”,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

⑤关于这一点,参见王铭铭所著《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社会学人类学论丛”第三卷,1997年4月;《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6月。

⑥历史学界对“社区”的研究,也出现了一些论著,如乔志强认为:“简言之,社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区性社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社会,社区可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两大类型。另外,少数民族也属于一个特定的社区。”(乔志强主编:《中国近代社会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2月,第125页)。张研曾发表《试论清代的社区》(《清史研究》1997年第2期一文,她认为:“社区兼有社会和地理的空间概念。清代的社区可以说就是清代的区域社会。这种区域社会是清人以家庭、家族、宗族、乡族及保甲、里甲、坊厢等形式聚居其中、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产生各种互动关系而共生共存的社会地理空间。清代的社区与其他时代的社区一样,存在或重叠、或交错、或平行的多种形态,如法定社区、自然社区、专能社区、政治社区、经济社区、精神社区、民族社区等。多种形态的诸多社区构成了清代社会。……”关于这方面的讨论,详见张研著《清代社会的慢变量》(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另外,卞利也有《社会史研究的典型区域——明清徽州社区解剖》,载《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显然,他们有的是将“社区”当作“区域社会”的代名词,有的将之当成“地区”的代名词。不过,也有一些学者是将“社区”视作其内居民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凝聚力、范围适中的区域,以此为视角,研究社区内的人群、空间、文化、组织和认同等问题。如郑振满《神庙祭典与社区发展模式——莆阳江口平原的例证》 (载《史林》1995年第1期)、陈春声《乡村神庙系统与社区历史的演变——以樟林为例》(载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下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725—761页)等文,虽未对“社区”下直接的定义,但其内涵大致如此。王振忠《明清扬州盐商社区文化及其影响》(载《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参见王振忠著《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4月,第120—157页)、《明清以来汉口的徽商与徽州人社区》(“中国的城市生活:十四至二十世纪”学术研讨会,台湾暨南大学,2001年12月)二文,则直接而具体地将“社区”视作居民、地理区位和生活方式的结合。

在一定时空坐落中去描画出一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在这一层上可以说是和历史学的工作相通的。社区分析在目前虽则常以当前的社区作研究对象,但这只是为了方便的原因,如果历史材料充分的话,任何时代的社区都同样可作分析对象。”①也就是说,社区研究的对象是现代社区还是历史时期的社区,主要看资料的情况来决定。而从资料的角度来看,在历史时期,有的地区保留下来的民间档案文书相当丰富。比如说宋元明清一直到民国的徽州文书,数量就相当之多,其中就包含了相当丰富的乡村社区研究资料(我将这些资料称为村落文书)②,它的详细程度,在某种程度上讲甚至不亚于当代社会文化人类学者实地调查获得的资料。因此,运用这样的资料来研究历史时期的社区,显然是可行的。当然,与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社区研究相比,历史社会地理更注重对历史资料的运用和解读,特别重视对基层乡土文化的研究,研究不同自然地理背景下,经过历史承继积淀而形成的乡土文化及其在异地的扩散和传播。

2.历史时期社会现象的地理研究

在历史社会地理中,如果说社区研究侧重于对人类生活空间的探讨③,那么社会现象则侧重于对社会生活方式的研究④。“生活方式是技艺的综合,是人群主动地求适应于地理环境的表现。生活方式的特殊、稳定和持久与否,大都要看地理环境之是否特殊与稳定”⑤。社会地理学将人类的生活方式导入地理学研究,“它指的是一个人类集团的成员学习到的传统品质——即人类学者所用的术语‘文化’,生活方式意味着一种民族的制度、风俗、态度、目的以及技能的复合体。维达尔指出,同样的环境对于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人民具有不同的意义:生活方式是决定某一特定的人类集团将选择由自然提供的那种可能性的基本因素”⑥。生活方式的范围很广,如衣食住行、婚丧礼俗、休闲娱乐以及各类社会现象等。关于历史时期社会现象的地理研究,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人群研究:社会地理以人和社会为中心,特别关注社会群体类型。在历史时期,社会群体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形成,并由具有共同价值取向及行为准则的人们构成相对稳定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由于他们对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故而在空间上表现为不同的分布类型⑦。因此,对于社会现象的研究,最重要的便是人群研究。社会地理的人群研究,主要是研究历史时期各地人群的形成、分布及其影响。

1994年业师邹逸麟先生主编的“区域人群文化丛书”⑧,在丛书前序中,我们首次提出了“区域人群”的概念。所谓区域人群,是指历史上特定时期具有明显区域特征、对中国

————————————————

①《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第92页。

②参见拙文《清代前期徽州民间的日常生活——以婺源民间日用类书为例》,“中国日常生活的论述与实践”国际学术研讨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Discourses and Practices of Everyday Life in Imperial China”,2002年10月)论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纽约,2002年10月,待刊;《徽州村落文书的形成——以抄本二种为中心》,日本国文学研究资料馆、史料馆主持国际合作项目“历史档案的多国比较研究”第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近世东亚的组织与文书”)论文,汉城,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2004年11月,待刊。

③日本京都大学教授水津一朗所著《新订社会地理学の基本问题——地域科学への试论》(大明堂,1980年6月版),即以“生活空间”为其主要研究内容。

④日本社会地理协会(Japanese Association of Geography for Social Life)所编的《社会地理》杂志,英文直译即作“社会生活的地理”(Geography for Social Life),该杂志于1947年创刊。

⑤(法)梭尔:《论生活方式》,载梭尔著、孙宕越编译《人文地理学原理》,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出版,“现代国民基本知识丛书”第四辑,1957年4月,第95页。

⑥《地理学思想史》第九章《法国和英国的新地理学》,第232页。

⑦参见左大康主编《现代地理学辞典》,商务印书馆,1990年7月,第726页。

⑧该丛书由王振忠策划并任副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先后出版有《绍兴师爷》(王振忠著)、《徽州朝奉》(王磊著)、《山西票商》(安介生著)、《八旗子弟》(刘小萌著)、《钻天洞庭》(马学强著)、《苏州状元》(胡敏著)、《苏州梨园》(李家球著)、《香山匠人》(李家球著)、《宁波商人》(林树建著)、《两淮盐商》(韦明铧著)、《扬州瘦马》(韦明铧著)、《维扬优伶》(韦明铧著)、《秦淮粉黛》(剑奴著)和《九姓渔户》(剑奴著)等。

社会产生不同程度影响的人群,他们不仅有着纵向遗传和横向衍播的民俗传承,而且,其名称又是历史时期约定俗成的。如徽州朝奉、绍兴师爷、凤阳乞丐和山西票商等。有关区域人群,我们主要研究了地理环境与区域人群的生存、生活方式、区域社会心态、风俗习惯及其社会影响等①。

近年来,对汉族人群的研究,学界出现了不少富有学术价值的成果。譬如,乔健、刘贯文、李天生所著的《乐户:田野调查与历史追踪》(台北,唐山出版社,2001年9月版),通过为时两年的田野调查,在收集大量第一手文献的基础上,对山西乐户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认为:“乐户被排除于宗族组织之外,因而在亲属关系、祖先观念及祖先崇拜上与农民迥异。同时在道德与价值观念上、人际关系上、生活习惯上、婚姻与家庭以及宗教信仰诸方面都有独特的理念与行为。”②这是人类学者与历史学者结合,研究区域人群的一个成果。这部专著相当扎实,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社会地理颇有启发③。又如,陈支平所著的《福建六大民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版)认为:民系至少应当具备地域条件、人口因素、相对完整的社会活动体系,以及相对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这四个要素。他将福建的汉人分成福州人、兴化人、闽南人④、闽北人、客家人和龙岩人六个民系,并对各个民系的分布、各个民系之间的相互交融、汉人民系与少数民族的血缘文化融合、福建汉人各民系的人文性格及福建汉民整体上的人文特征等,均做了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其中从社会经济史角度着眼,对福建汉人各民系人文性格方面的探索,有颇为独到之处,是目前所见历史学界对人群研究方面的一部力著⑤。美国学者韩起澜(Emily Honig)所著的《苏北人在上海,1850—1980》(Creating Chinese Ethnicity:Subei People in Shang- hai,1850—1980)⑥,“涉及中国的原籍族群的社会建构和社会含义”,也是有关区域人群研究方面的重要著作。

————————————————

①“区域人群”的基本概念此后似乎为学界所认可及沿用,除了笔者执笔的《历史人文地理》(邹逸麟教授主编,科学出版社,2001年4月)社会文化部分之外,胡兆量、阿尔斯朗·琼达等编著的《中国文化地理概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八章《中国历史区域文化人群》,吴宏岐、王洪瑞合撰的《历史社会地理学的若干理论问题》一文,也基本上采用了这一概念。

②《乐户:田野调查与历史追踪》,第8页。

③与乔健等人的研究差相同时,音乐史学者项阳也著有《山西乐户研究》(文物出版社,2001年10月)。该书“从对历史上乐籍最为集中区域之一山西省所存乐户后人的实地考察入手,以乐籍制度、乐人为主脉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进行梳理”,据说,作者对山西乐户的关注也是从1994年开始,他对山西十多个县市的几十位老乐人及其后代进行了调查采访,掌握第一手的宝贵资料。但两部书的作者似乎都没有提及对方的研究,很可能是在不同的领域中分别进行的研究。

④关于闽南人,林再复著有《闽南人》一书,台北,三民书局,1985年修订再版本。

⑤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著作也与人群研究有关。譬如,徐杰舜主编《雪球——汉民族的人类学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8月),这部书将汉民族的人文地理划分成华南、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七个人文地理区,概述了各区的族群及其文化。黄淑娉主编的《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研究广东汉族的不同民系和群体的文化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对广东汉族三民系(即广府、潮汕、客家)的体质特征、文化特点、族群心理、广东语言和宗族制度等,都作了详细的研究。黄淑娉、龚佩华另著有《广东世仆制度研究》(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对广东的世仆作了系统的探讨。人类学的研究,特别是国内近年来对汉族的研究,对于历史社会地理的研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反映各地人群社会文化风貌的通俗著作也层出叠现。如:《剖析“上海人”》,“闲话中国人系列”,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2月;《品评“广东人》,1995年lo月;《说道“山东人”》,1995年10月;《放谈“东北人”》,1995年lo月;蔡栋编《南人与北人》,大世界出版有限公司,1995年10月;《北人与南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7年12月;余秋雨等著《东西南北人——中国人的性格与文化》,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年12月;方方、叶兆言等著《闲说中国人》,三联书店(香港)2002年11月。此外,还有《人文中国》、《城市季风》、“都市人丛书”和《粤人众生相》等。虽然是通俗作品,但它与历史地理学界以及社会文化人类学界开展的对汉族人群的研究之学术倾向,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中的文字多出自作家之手,虽然间或不乏一定的学术水准,但也有不少是以极端的个案来揭示人群的特征和性格。

⑥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8月。

关于区域人群的研究,与社会经济史、人类学关系密切。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来看,区域人群的产生、变迁及其社会影响,与各地的社会经济结构密切相关①。而从社会文化人类学的观点看来,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民族,应当加强对汉民族人群的研究②。当然,历史社会地理在研究各地人群的人际、群际关系时,始终应当加强对其地理背景的分析。我以为,今后应当重点发掘族谱、民间文书以及民间三集成(歌谣、谚语、民间故事)、竹枝词、文集、笔记等资料,研究各种人群的渊源流布(包括人群由来、分布、地理环境背景)、特征(群体性格、心理差别)、经济(谋生方式)、文化(社会规则、家族家庭、衣食住行、婚丧礼俗、文化教育、宗教信仰、迷信禁忌)和语言(方言、俗谚、民间歌谣),对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展开多层面、多角度的研究。

(2)风俗地理:主要研究民间生活的空间形式③,也就是用地理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民俗的形成、发展、演变、分布规律和区域特征。具体而言,诸如民俗事象的地理分布,民事惯例的地域差异,城市文化与时尚变迁等等,都是风俗地理研究的对象。其中,民事惯例的地域差异,在现代民俗地理著作中被称作是“乡间民规民俗地理”,主要是研究乡土社会中形成的诸多习俗惯例。对于这样的课题,历史民俗地理的研究,可以利用现存的大批日用类书加以探讨。譬如,徽州、绍兴、海门、湖南及上海等地都遗存下了不少日用类书,他们分别反映了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是不同的自然地理及人文环境下的产物。利用这样的资料,可以研究历史时期民事惯例的地域差异。关于风俗地理,以往历史文化地理研究中亦多有涉及④,而各种断代的风俗史、民俗史、社会生活史,也与风俗地理有相当大的关系。但历史社会地理并不刻意于人为的分区,更注重从人群研究的角度加以探讨。

(3)社会变迁:社会变迁是指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发的各类社会变动现象,举凡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生活方式、风俗时尚等一切社会现象所发生的变动,都可以归入社会变迁的范畴。这方面的研究与社会史、社会学关系密切,只是历史社会地理的研究更偏重于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加以分析。

由于此前历史社会地理尚未在历史地理学中占据应有的位置,而社会地理研究的范围又相当广阔,作为一门尚待建立的分支,上述刍议很大程度上只代表我个人对于历史社会地理研究的粗浅认识。该一分支的最终确立,需要更多扎实的实证研究,需要更多学者的参与和共同思考。

————————————————————

①在前苏联,社会地理学被列入社会科学系统,将它作为社会经济地理学的一部分,主要以人为主体研究人们生活和社会生产的空间过程与组织形式,包括人们的劳动、生活、休息、个性的发展与生命再生产的条件。参见左大康主编《现代地理学辞典》,第725页。日本学者奥田义雄所著《社会经济地理学论考——现代における世界像の把握》(大明堂,1969年),第一编即包括对社会地理学本质和体系的考察。(第1—41页)。

②对于汉族人群的研究愈来愈受到多方面的关注。譬如,在民族学界,20世纪80年代开始,等人多次强调要加强对汉民族的研究,此后,汉民族研究有了较大的发展。(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中国民族学五十年》,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华南的社会经济史学者通过与人类学者的对话和交流,逐渐发展出一种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这一点,对于历史社会地理的人群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

③高曾伟主编:《中国民俗地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第1页。在日本,田村荣太郎所著《江户·东京风俗地理》(雄山阁,1965年1月)四卷,以丰富的史料及珍贵照片、地图,对东京的地理、历史风俗、城市发展和城市景观变迁等,均作了揭示。

④较早的如曾昭璇先生的研究,其成果最初是以讲义的形式出现,参见其后来正式出版的一些论著,如:《岭南史地与民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人类地理学概论》,科学出版社,1999年9月。此后的历史文化地理论著亦多涉及,兹不赘列。

My Humble Opinion on Historical Social Geography

篇(5)

关键词:管理经济 学会计专业硕士 教学模式选择

一、引言

管理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研究如何把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和经济分析方法应用于企业管理决策实践的学科,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数学分析工具相结合,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实际应用。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以及经济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基础必修课。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可以运用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经济理论和经济分析的方法,来分析解释经济现象,促进理性思考和理性创新,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服务。在管理经济学的教学中,大多数教师仍以陈旧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为主,单方面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辛辛苦苦、费时费力的满堂灌,上课所谓的教师“一言堂”;而学生缺乏兴趣和耐心,重复听课、作业、考试“三点一线?的模式。这种以“填鸭式”为主导的教学方法,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层面,不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从而事倍功半地降低了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严重影响了管理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且的。目前有部分学者对管理经济学的教学方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思考、管理经济学的应用进行了研究,但对管理经济学的教学模式研究至今仍是空白。本文基于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角度,依据以人为本教育思想理论、建构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从管理经济学的发展、内容、特点、教学目标等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管理经济学的教师教学模式和学生的学习模式,为管理经济学教师、学生以及相关研究者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同时也将对其他学科建设和教学模式选择提供借鉴和指导意义。

二、管理经济学教学研究意义、理论依据及相关文献概述

(一)研究意义 从管理经济学目前的教学现状看,迫切需要改进其教与学模式。为了提高教学水平。搞好管理经济学教学工作。对管理经济学教与学模式予以研究,同时也填补了管理经济学教学模式研究的空白,研究意义在于:提高教师理论和业务水平;激发教师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师在教学中角色的转换;教师重视学生个性的培养;教师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提高学生学习情趣和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学生认知和运用能力o

(二)理论依据 在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了以下理论:一是以人为本教学思想理论。从人本主义教育的立场来看,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发展人的个体性,帮助学生认识到他们自己的独特的人类存在,挖掘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的潜能,并最终帮助学生实现其潜能。这可以作为任何一个教师的目标,一位好的老师不仅要明确目标,而且更为关键的要如何为达到目标的而采取的有效手段。学习可以由外部施加、人为联想的学习、人为条件作用的学习、人为意义和反应的学习;也可靠自身和自我选择学习。站在教师的角度。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理论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必须从学生的观点出发来探索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与学生进行换位思考,引导学生自觉、自愿的学习,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培养。站在学生的角度,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理论要求学生去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培养认知情感、学习的自我成就感以及对求知的欲望融合到学习过程中,通过内生机能来提高教学效果。由此可见,以人为本的教学思想理论是崇尚能力的培养,也是一种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提倡的是内外学习有机结合的一种教育的思想理论。二是建构主义理论。建构主义是由认知主义发展而来的哲学理念,被誉为当代教育心理学的一场革命。它是认知学习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认为学习并非对于教师所授知识的被动接受,而是学生以自身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主动建构过程。建构主义提倡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重视思维和理解能力的发展、鼓励师生互动和鼓励学生对教学做出贡献。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发挥学生者在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建构性,提倡新型的师生关系。改变教师“指挥者”的角色为“引导者”角色,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灌输对象。三是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是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的基础上提出的。理论核心的要义是发展、统筹兼顾、全面协调的可持续性发展。只有创新,才能发展,教学模式的研究也是如此。教学模式的研究是在创新中得以发展,是在发展的基础上创新o

(三)文献简述针对管理经济学的应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课程学习质量的评价等方面,已有部分学者做相关研究。在管理经济学的应用方面,李娜曾在从《管理经济学角度看航空公司之间的“价格战”与“价格联盟”》一文中,运用价格弹性和“卡特尔”组织分别来解释航空市场的价格战和价格联盟;叶江山在《论理经济学在监理企业工作中的应用》一文中,提出了应用管理经济学的原理做好监理企业的工作,提高监理企业的工作效率,增加监理企业的效益,通过创新提高监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厉钟灵、戈国莲在《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经济学分析》一文中,运用管理经济学的原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模型。就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孙浩在《管理经济学对企业运作的启示》一文中运用需求规律、价格弹性、成本分析等原理引领企业在竞争中的方向,运用管理经济学的原理进行理性思维,以此制定出科学的经营决策。在管理经济学教学方法和课程建设方面,竹雅东曾在《对课程建设的思考》一文中根据自身的教学经验,从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三个方面进行了课程建设分析;刘德宏和蔡燕弟在《对管理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一文中,如何做到西为中用,如何针对课程特点和学生特点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翁英英在《课程案例教学初探》中对管理经济学案例教学方法进行了探讨。在管理经济学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方面,王爽、赵国杰在《用AHP评价NBA管理经济学课程学习质量》二文中,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出各指标在管理经济学课程学习质量评定中的权重,进行一致性检验,给出一种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方法。在教学模式和教学创新方面;杨淑娥曾在㈣专业硕士(MPAce)教育模式选择的思考》一文中,结合MPAce的特点和培养目标对教学模式作了研究;徐克英在《会计学原理精品课程教学创新一文中,对给予学生选择教师权利的“挂牌教学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科研方法作了探索。

三、管理经济学的发展定位与内容特征

(一)管理经济学的发展定位 管理经济学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为基础,与现代管理理论相结合,是沟通经济学与企业管理决

策的桥梁。西方经济学说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_一阶段是在15世纪至18世纪中期,认为流通创造价值,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流通领域的重商主义;第二阶段是在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以亚当・斯密、太卫・李嘉图为代表的学派,强调劳动创造价值,认为是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经济,研究中心从流通领域转向了生产领域的古典经济学;第三阶段在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以阿弗里德・马歇尔为代表的学派,采用边际分析、均衡价格等理论方法,研究中心转向了消费、需求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新古典经济学;第四阶段是在20世纪30年代至今,以约翰・凯恩斯为代表的学派,强调国家干预经济活动,将整个国民经济纳入到研究领域,以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的发展的当代经济学。管理科学晚于经济学的产生,但发展非常迅速。同西方经济学说相比,也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以科学管理之父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和法约尔的"212业管理与一般管理”等为代表的古典管理理论,重点研究提高企业内部的劳动生产率;第二阶段从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梅奥的“人际关系论”等为代表的行为科学理论,主要研究人际关系和人的需求行为;第三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以西蒙的“管理决策理论”和德鲁克的“有效管理理论”等为代表的现代管理理论,着重研究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决策和管理组织如何实现现代化;第四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以波特的“战略管理理论”、沙圆的“组织文化理论”和彼德・圣吉德“学习组织理论”等为代表的学派,以更高的管理思想、境界和管理方式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管理经济学内容及特点 管理经济学是以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为基础。在特定的宏观环境中,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目标,在各种约束条件及诸多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将有限资源最有效的加以利用。主要包括:边际分析、需求分析、生产分析、成本分析、市场结构、定价决策、风险与资本运算、技术变革和布点理论、企业决策与政府等。管理经济学的内容在不断的丰富,在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汇率、国际贸易、产业竞争、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等,逐步在理论与模型的基础上,向注重实施和与计算机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竞争的自动化,其内容将更加丰富。管理经济学不仅是有关经济理论与决策方法在数量上的相加,更表现为一种综合交叉而形成的质的升华、提炼,从而强化企业决策者在管理中的理性思考与理性创新。特点在于广泛运用数学推导和数学模型来论证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将逻辑分析方法与数学分析方法相结合,既有抽象的概念,又有形象的图像,既有定性的分析,又有定量分析。专业性强;综合性强;逻辑性强;应用性强;交叉性强。

四、基于MPAoe辅角度的教学模式选择

(一)教学的模式选择 会计专业硕士是为了满足公司财务与会计人员面临经济全球化变革而专门开设的。该项目2005年开始在21个试点院校和三个国家会计学院试点招生:截至2008年,已经扩充为25所学校和三个国家会计学院。这种专业学位的特点是在强调理论和实务并重的同时,将授课的重点放在提高学生综合思考问题的能力、开发学生的财务与会计技能以及拓展其对财务、会计实务和典型案例的理解上,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把握企业财务管理全局的能力。把管理经济学作为IVIPAee核心课程,突显其重要性。为了提高教学水平,现从学生的特点、教学模式选择、能力培养目标、教师教学方法四个维度分析如下:

(1)学生的特点。学生的特点:一是数学基础相对薄弱。MPAcc学生大多数读大学时以文科为主,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学生普遍对定性分析方法感兴趣;数学基础相对薄弱,对定量分析的方法和步骤难以深入。对数学推导、图表、公式等理性知识产生排斥心理。二是社会经验相对丰富,具备一定社会阅历。大多数学生有会计、财务、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的背景与工作经历,部分学生在财经管理岗位上工作,对企业相对比较了解,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三是知识结构体系较新,学生年龄结构年轻化。学生离开学校时间不是很长,知识结构体系较新,并且对新知识渴求比较强烈,积极进取、精力充沛、思维比较活跃。

(2)教学模式的选择。西方在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模式很多。其中以“学科中心”、“能力中心”、“协同式”、“IVIES(就业技能模块法)”模式等盛为流行。我国在继续教育中教学模式的理论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可以“移花接木”,借鉴西方的成熟模式。据MPAcc专业设置和学生的特点,可采用以“能力中心”模式为主,“协同式”模式为辅的教学模式。前者以从业能力为教学目标,以能力教学为单元,以学生是否具备能力为衡量标准的教学模式。后者是实行大学和企业合作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3)能力培养目标。MPAcc教育要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的高级应用性专业人才。主要包括:一是数学和案例分析能力的培养。数学模型是经济规律本质抽象的表现,学习模型不仅是对计算过程的掌握,更重要的通过模型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案例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和认知能力。二是宏观形势理解和整合分析能力的培养。通过管理经济学的学习,使学生把握经济发展脉搏的能力,把握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的动向和趋势。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创新,提高决策水平,结合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整合。三是财务管理和控制能力的培养e运用经济理论和管理方法分析问题,为企业创造价值,加强财务管理和控制能力,促使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

(4)教师的教学方式。在管理经济学教学过程应该采用以下五种教学方式:一是理论教学方式。上课前选好适合MPAcc教材,根据教学大纲,做好课件,查阅和准备好教学辅助阅读材料。上课内容理论与实际相联系,能激发学生的兴趣,鼓励学生参与教学,进行师生互动。二是案例教学方式。在课前根据教学需要选择生动、完整、典型、适用的教学案例,课中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做好启发引导工作,让学生积极思考,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敢于对多元性探索研究。坚持以学生学习为主,尊重和发挥学生的学习风格,让不同的经验得到交流和分享。教师对案例进行总结评价,对学生讨论中忽视和挖掘不深的问题进一步剖析,开拓学生的思路和视野,着眼于学生能力的培养。课后给学生布置适宜难度的案例,让学生独立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巩固课堂知识。三是实践教学方式。管理经济学中很多内容需要借助计算机进行模拟试验,教师可以把案例中的数据发给学生,让学生用所学到的管理经济学知识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验。这样不仅可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而且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并且教会了学生熟练利用计算机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情景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设置问题情景,将研究学习的内容转换为现实生活的情景。在创设过程中,应注意情景的生活化、故事化和现实化,建构联想空间,大胆创新,使学生对知识产生亲切感,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涩进学生自主

学习,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和分析应用能力。从而使学生的认知结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新的环境。五是合作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在适当的时候对角色进行互换,给学生展示多面才能的平台,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既能发挥个体的积极性,又能促进相互交流和协作,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合作意识和竞争意识。

篇(6)

关键词:构成要件;概念;类型;价值判断

中图分类号:DF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53(2012)02-0084-06

构成要件是教义刑法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也是犯罪论体系的基石范畴。\[1\]147根据大陆法系的犯罪定义(即犯罪是该当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可知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第一要素,并且为行为的违法及有责提供理论前提。实践中,这意味着认定犯罪应该首先从构成要件入手,只有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才可以将其置于刑法之中来评价违法与有责。然而,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准确理解构成要件的内涵。梳理构成要件理论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自贝林开始构成要件一直被当做类型来使用。例如,我国学者在复述贝林的构成要件概念时指出构成要件应被定义为犯罪类型的轮廓。\[2\]德国学者韦塞尔斯认为构成要件具有的双重目的之一便是以固定的轮廓指示犯罪类型。\[3\]日本学者大谷实亦认为构成要件是指刑罚法规所规定的个别犯罪的类型。\[4\]由此可见,构成要件的类型内涵已然成为学界的至当之论。但是,在笔者看来,即便作为学界的通识,构成要件的类型意义在理论及实践当中贯彻、应用的并不理想。为此,本文拟以类型作为考察视角,尝试重新解读构成要件,并主张以下观点:(1)构成要件具有类型的价值性特征;(2)不作为行为需要类型的价值性衡量;(3)实行行为需要类型的价值性判断。

一、类型概述——以概念作为对照的理解

根据卡尔?拉伦茨的理解,当抽象、一般的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某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大家首先会想到的补助思考形式是“类型”。\[5\]337与此相似,我国学者认为,法学中所称“类型”,是一种“类”的思维的方法论原则。它一般发生在抽象概念(或称一般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某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学者通过借助某种“典型”或者“标准形态”的设定,来诠释相关的类似情景。\[6\]透过学者的论述,显而易见,类型与概念是一组相互对照的范畴,甚至可以认为类型是在批判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在阐述类型之前,有必要检视一下概念的缺陷。

(一)概念的特征及缺陷

从语义学角度看,概念指的是经由大脑形成的一般观念和抽象观念。概念是一种观念,而且是通过对大量事例的一般特点的抽象而得出的。\[7\]此外,概念不仅是被抽象的定义,而且是借助所有必要要素得以终局定义。\[8\]99在《法律哲学》一书中,考夫曼指出:一般概念,透过一个有限数量独立的“特征”被加以“定义”;概念(在这里一直被理解为抽象的、一般的概念),当做一种种类概念或分类概念是封闭的;概念做区隔,概念性思考是一种区隔性的思考。\[8\]191-192

1.概念具有可定义性。概念的可定义性是指清晰界定构成概念的全部要素。众所周知,概念的定义源自事实归纳。实践中,事实归纳的方法运用经常伴随两个缺陷:一是概念仅内含客观属性,不具有价值评价的功能。毋庸置疑,刑法不是事实性的科学,相反是一种价值评价的科学。因此,以概念建筑刑法学理论,这一进路注定行不通。二是事实归纳缺乏完全性,这导致定义概念需要的全部要素经常不能被完全充足,进而导致概念只具有临时性。换言之,针对概念所作的定义只是对过去的历史加以总结,至于不断发展的现在及将来,概念则无法与之紧密联系。

2.概念具有封闭性。基于概念的定义,组成概念的有限数量的特征无疑造成了概念的封闭状态。因为,在进行概念区别之时,事物必须完全满足这些具有过去意义的特征,并且不多不少地满足,才能认为事物符合概念。但是,概念的特征要素离不开语言或者文字的描述,而语言或文字只要一直继续被使用,其指涉的对象不可能一成不变,其涵盖的范围将伴随着社会生活一道发展。因此,由于语言或文字的开放、发展,概念只能不断被重新定义。正如考夫曼所言:立法者尝试标准的生命事实尽可能精确的以概念来掌握,而判决必须将这个概念再度解放,因为它是以一种限制(“定义”)表现,以便于可以对应生命的真实性,但同时,这种回溯性的过程一如由法律的评释论者为之,会对概念再给予一个新的“更正过”的定义,而这个定义将又因生命的多样性,只能在一个或多或少的时段中有效——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结束的过程。\[8\]193

3.概念具有区隔性。立足在概念的可定义性与封闭性的立场之上,不难推导出概念具有区隔性。实践中,概念的区隔性特征致使我们只能以是或者不是的方式把案件事实涵摄于概念之下,而不能以比较的观念去解读事实。例如,学者举例:女人是一个概念,我们只能说甲是女人或者不是女人,但我们不能透过概念得出女人的层级感。虽说甲、乙都是女人,那么甲是否比乙更具有女人味呢?\[9\]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概念是无能为力的。基于相同的道理,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同等级的刑罚昭示着不同等级的犯罪,既然如此,作为犯罪类型轮廓的构成要件同样具有不同的等级划分。这种认识无疑从一定侧面反证立足于区隔性认识的概念体系在构成要件论领域基本崩溃。

(二)类型概说

前已述及,在法律的世界里概念性思考失效的领域正是类型性思考的用武之地。以概念的特征作为对照,应该说类型与概念形成了鲜明的区别。一般认为,类型具有四个不同的特征:首先,类型只能被描述,不能被定义;其次,类型具有开放性;再次,类型具有层级性;最后,类型具有价值导向性。

首先,类型虽广为学者使用,但其没有严格的定义。因为,类型与概念恰恰相反,它不可以被定义,而只能被描述。较之概念而言,类型的最大特色在于,描述类型的各种要素可以有不同的强度,并且在进行类型归属判断的时候,也不必刻意追求各种要素无一遗漏地全部出现。对此,拉伦茨指出:具体案件事实是否属此类型,并非仅视其是否包含该类型通常具备之全部因素。毋宁取决于,这些“典型”的因素在数量及强度上的结合程度,是否足以使该案件事实“整体看来”符合类型的形象表现。\[5\]100考夫曼同样认为:类型是建立在一般及特别之间的中间高度,它是一种相对具体,一种事物的相对普遍性……类型在它与真实的以及可直观性、有对象性来看,是相对的不可以被定义,而只能被“描述”。它虽然有一个确定的核心,却没有确定的界限,以至于对于一个类型存在的特征“轮廓”或多或少有所缺失。而这却不会造成对于一定事实类型化的困难。\[8\]190-191

其次,类型具有开放性。应该注意,类型的开放对象不是全然地面向组成类型的要素,毋宁更多是面向类型要素的意义。这是刑法罪刑法定主义基本原则的题中之义。相比概念的封闭性而言,类型的开放性涵义指的是类型是活生生的,其范围能够伴随着社会情势的变迁而相应地膨胀或者缩小。在解释学领域,类型开放性的实现是以客观主义解释为媒介的。由此,基于类型的考察视角,相关事实的认定已不单纯是一种简单的逻辑涵摄过程,相反,变成一种十分复杂的价值判断过程。换言之,立足类型角度予以考虑,事实的认定需要价值考量,其中价值考量的维度又有法文涵义变迁的考量与法律目的改变的考量之分。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价值考量方式,所有被考量的特征都取向于一个——促成整体类型的——核心价值,惟有如此,他们“才有价值”。\[5\]101这里所指的核心价值即是指上文所言及的类型构建的确定的核心。在刑法中,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出发,各罪的构成要件的确定核心应该是构成该罪的可罚的法益侵害性。

再次,类型具有层级性。在本文看来,类型层级性反映于类型在“或多或少”的多样的真实中存在。\[8\]191值得注意,这里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类型的确定核心应该首先得到满足。否则,类型的多样的真实存在将无从谈起。以“武器”的类型理解作为例证,德国曾围绕盐酸是否可以归属于“武器”的类型之中展开过激烈讨论。对此,克劳斯?罗可辛教授指出:依照“武器”的类型描述,并不要求将“武器”的认定限制在机械性作用的工具上。另外,法律的目的也指出,对特别危险的伤害方法应当给予更严厉的惩罚,从而支持在“武器”的类型中包括化学手段;用盐酸造成的伤害甚至比用例如棍棒的一击还要严重。\[10\]85据此,在盐酸案件中,无论是盐酸等化学手段,还是棍棒等机械手段,其伤害的严重程度多少会有差别,但是,只要伤害程度超越基本的成立伤害罪的要求就都可以当做“武器”予以对待。此外,类型的层级性十分契合刑罚的梯度,在盐酸案件中,盐酸伤害较之普通棍棒伤害,程度较为严重,这必然导致采用盐酸伤人的行为人应该遭受更大的刑罚。这是罚当其罪的根本意旨,但是,这种要求在概念的思考体系中是不能实现的。

最后,类型具有价值导向性。开放性构筑了类型性思考的基本前提,以此,推导出类型的不可定义性以及层级性。然而,在开放性思考的背后隐藏着价值导向性的指引。可以说,价值导向性是类型思考的生命,切断与价值的联系,类型思考将一无是处。实践中,具体到法适用的领域,司法者判断某一待决案件事实能否被归类至规范类型,光看二者之间在外观上是否具有相同性、待决案件事实是否完全具备规范类型特征是行不通的,因为类型是弹性的、松散的特征组合,能否归于类型不需要外部特征的完全相同,而是要回溯到规范类型背后的评价观点,回溯到类型的意义核心,回溯到事物本质。\[9\]众所周知,构成要件的类型是规范的真实类型。因为,这些类型来自于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案件事实。这些案件事实惟因其被“赋予”特定法效果,方取得法律上的意义。正是基于对其之评价及拟赋予其之法效果,立法者先塑造出类型……假使欠缺——促使立法者联接此种类型与该当法效果的——价值观点,规范的真实类型及法的构造类型均属不可想象。\[5\]100因此,类型是包含立法者价值的,类型归属是一种价值导向的思考程序。

二、构成要件内含价值性特征

一般认为,构成要件即是各罪的罪状。质言之,构成要件就是直接记述犯罪行为之要件。\[11\]近代意义的构成要件理论肇始于贝林。1906年,贝林提出了独特的构成要件理论,与传统的构成要件理论相比,该理论的特色在于:(1)将构成要件符合性作为犯罪概念的独立要素;(2)让构成要件充当犯罪类型的轮廓;(3)出于法治国考虑,仅将构成要件作为客观、描述的概念来把握。在这三个特色中,第三个特色引发了学界长久的讨论。其中,讨论的焦点可以归结于一点,即构成要件是否承载或者内含价值性特征。

(一)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脉络

1.行为类型说。该说代表人物首推贝林,其主要思想在于构成要件虽然是犯罪类型的轮廓,但是价值无涉的。正如日本学者西田典之指出的:构成要件是形式性的、价值中立的行为类型,并不具有违法推定机能、责任推定机能。\[12\]在本文看来,这种学说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构成要件属于类型,那么,构成要件就不可能不具有价值性特征而仅仅是形式的。

2.违法类型说。该说主要历经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迈耶主张的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征表,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迈耶是以“文化规范”的概念为基础来考虑法规范的。法规范即是由国家确认的文化规范,因而所说的违法,无非是违反了这个意义上的法规范。既然如此,国家是怎样来确认文化规范的呢?那就是通过刑事立法,由刑罚法规规定的构成要件,即是这种国家确认的表现。因此,我们就可以说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或凭证。\[13\]25第二阶段是迈兹格提倡的构成要件不仅仅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而且是违法性的存在根据,只要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存在特别的违法阻却事由,就属于违法性。\[14\]从迈兹格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违法性固有的价值性特征已导入构成要件之中,从而使得构成要件真正具有了类型属性。

3.违法有责类型说。日本学者小野清一郎认为,构成要件在将行为的违法性加以类型化的同时,也要将行为人道义责任类型化,还要将违法并且有责的行为中具有可罚性的行为用法律概念加以规定。构成要件是违法并且有道义责任的行为的定型。\[13\]28根据违法有责类型说,构成要件不仅是违法行为类型,同时也是有责行为类型。这意味着,除违法性固有的价值性特征导入构成要件之中,有责性固有的价值性特征同时导入构成要件之中。这样一来,构成要件无疑承载了全面的价值性特征,其类型属性则更加彻底。

(二)构成要件的价值性宿命

上述三种学说,着眼于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或者有责性的关系论证构成要件并非价值无涉,而是承载着价值性特征。譬如,以构成要件中是否存在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为焦点论证构成要件是否承载着违法性的价值性特征,以故意、过失等罪过是否属于构成要件要素为焦点论证构成要件是否承载着有责性的价值性特征。日本学者西原春夫对构成要件学说发展的历程曾总结道:本来被认为具有独立于违法性之机能的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越来越紧密,最终埋没在违法性之中,在考察这一段历史之时,已经无法看到构成要件光辉繁荣的景象了。使构成要件概念内容丰富起来的,就是从构成要件论的繁荣、发展中所体现出来的;但是,其发展的结果表现出来的是由于内容过于丰富、包含了太多的价值,反而使构成要件埋没在价值中,变得没有什么内容,从而失去了其本身固有的机能。必须注意的是,构成要件论发展的历史实际上也正是构成要件论崩溃的历史。\[15\]其实,在本文看来,构成要件本身自始就内含价值性特征,换言之,其具有价值性宿命。原因在于:构成要件被赋予类型之内涵,如前所述,类型具有价值性特征。因此,作为类型的构成要件不可能价值无涉。至于构成要件的价值性特征来源于违法性还是有责性,抑或是二者的结合,本文认为这一问题牵涉犯罪论体系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构成要件具有价值性特征是不可否认的。所以,构成要件论发展的历史不是构成要件论走向崩溃的历史,而是构成要件的价值性特征不断被认识深化的历史。此外,针对学者的担心,即构成要件承载了太多的价值内容,丧失其固有的人权保障机能,对此,本文认为这种担心于构成要件的价值性而言是多余的。因为,人权保障机能在罪刑法定主义框架下,实体法的作用基本已完成使命,相反,程序法则会发挥重大作用。

三、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类型的等同性

刑法理论将行为概括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16\]148这说明,行为是作为和不作为的上位概念,同时,作为与不作为具有等同地位。在本文看来,作为与不作为具有等同性必须建立在类型性思考的基础之上。

(一)概念性理解的失败

在大多数场合,行为是被当做一个概念予以使用。在这种理解背景之下,不作为,尤其不真正不作为将难以成为刑法规制的对象。根据前文所述,概念具有封闭性,同理,行为作为一种概念自然也具有封闭性。这样一来,必然造成各种存在行为理论或多或少地对某些行为存在解释力不强的缺陷。

从一般意义上理解,行为是由事实要素与心理要素组成的。事实要素表现为行为的举动;而心理要素则表现为行为的意志。如果从概念性思维出发,任何行为无疑都必须具备这两个要素。然而,在不作为情形下,成立行为的事实要素是很难满足的,因此将不作为当作行为无疑会陷入困境。对此,学界旨在消除不作为的行为归属的难题,曾提出一种规范行为理论。这种理论又称否定行为理论,这里的否定,是指对事实要素的否定。对于这种理论,本文认为这是走向价值极端的表现,即便其有利于不作为的行为性解释,但是不容置疑这将以混同大量作为犯罪、使其难以个别化为代价。譬如,在财产犯罪领域,各罪之间的主要区别便是行为手段的不同,假如采用规范行为理论,诸多财产犯罪无疑组合成一个罪,那就是“侵犯财产罪”,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按照陈兴良教授的观点,规范行为理论亦是不值得赞成的。因为,规范行为理论消解了行为的事实性,虽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但它使“无行为无犯罪”的法律格言流于形式,潜藏着对法治的破坏,因而也是不能接受的。\[1\]85所以,从概念性思维方式入手,不作为的行为性终究不能得以很好解释。

(二)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类型的等同性

学界之所以将不作为也归属于行为之中,并与作为行为等同视之,其出发点在于不作为在当罚性上与通过作为而实现构成要件的情况具有同等的类型性价值。

以类型性思维建筑行为理论,这将明显区别于行为概念理论,其中重要一点是行为类型不可以被定义,而只能被描述,同时行为类型具有开放性、层级性。一般而言,行为类型也包含两个特征,即有体性与有意性特征,应该注意,这仅是针对大多数作为行为而言的。至于不作为行为,基于类型思维的开放性及层级性之特征,其可以不受有体性之禁锢,进而可以忽略不作为的有体性特征。对此,或许有人提出质疑,指出这种做法与规范行为理论如出一辙。然而,本文认为两者尽管在解释不作为的行为性上具有同归的功效,但是二者采用的殊途无疑值得区别。规范行为理论是以概念理论作为基础的,由于概念固有的定义性及封闭性,规范行为理论只能在作为的行为性判断上同样舍弃有体性特征,否则在作为的行为性判断上坚持有体性特征,而在不作为的行为性判断上不坚持有体性特征,这有悖概念本质。因此,规范行为理论仅保留了作为与不作为同时具有的相同要素,即有意性要素,这样一来,虽然保持了概念思维的一贯性,但其带来的缺陷正如前文所述,是得不偿失的。相反,类型性思维不同于概念性思维,类型追求的是一种“整体形象”,为描述类型而提出的各种要素不需要全部出现,换言之,舍弃个别在特定情况下无关紧要的要素,并且能维持类型的中心价值的存在,这种做法也是允许的。因此,就不作为的行为性而言,虽然其本身是不作出行为,即单纯通过感官无法判断行为性的存在,这在存在结构上迥异于作为。但是,这掩盖不住不作为与作为在类型意义上具有等价性。正如小野清一郎所言:行为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心理、物理过程,而是人伦、伦理关系中人格主体的行动过程。即使在心理上、物理上是个“无”,而在伦理上、法律上,却可以是个“有”。\[13\]91因此,根据类型思维的方法论原则,尽管行为的有体性对于作为行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但在不作为的场合是可以忽略的,学界将二者等同视之是立足在类型意义的价值等同基础之上。故而,行为若要合理统摄作为与不作为,就必须建立在类型性思考的前提下。

四、实行行为应该具有类型性危险

从实行行为的开始时点看,实行的着手应该具有紧迫的侵害法益的危险性。\[16\]319但是,这种紧迫的侵害法益的危险应该是类型性危险,而不能是偶然产生的危险。从客观归责角度说,实行行为只有具备类型性的法益侵害危险才能使结果归属于己。

案例1:在暴风雨就要来的时候,把别人派到森林里去,希望他会被雷劈死,如果这个结果违背了所有的概率法则而真的发生了。\[10\]245问题是,派遣行为是否属于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换言之,派遣行为能否被看做杀人的类型行为。回归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一般认为,杀人即是杀人罪的实行行为。以杀人行为的类型性为落脚点,维持这个类型的中心价值就是杀人罪的本质即对他人生命法益的侵害或者侵害生命法益的危险。针对这一中心价值,认为杀人是类型行为,无疑说明杀人经常指向这个中心价值。反言之,如果一个行为不经常指向这个中心价值,它就不能叫做杀人行为。理由在于,类型区别于个别现象,类型是反复出现的结果,只出现一次或偶然出现的现象不叫做类型。尤其在刑法里,构成要件之所以叫做规范的真实类型,则是由于这种事实在社会现实中经常会遇到。因此,从类型学角度出发,派遣行为因不具有类型性危险而不属于杀人行为。

案例2:甲朝乙的腹部轻轻打了一拳,因为乙先天脾脏肿大,结果脾脏破裂而亡。问题是,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杀人行为?乍看之下,甲的行为似乎不符合类型的杀人行为,其与刀杀、枪击等类型的杀人行为相去甚远。但是,应该注意,犯罪行为不是发生在真空之中,而是客观行为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而发生的社会现象。因此论证犯罪行为不能脱离外部环境。甲的行为虽然在一般人看来并不是典型的杀人行为,这完全是判断者忽略乙特殊的身体条件这个因素而得出的结论。如果考虑这个特殊因素的话,甲的行为造成乙的死亡是必然的或者盖然性很高,进而甲的行为就是类型性的杀人行为。

从事后角度观察案例1与案例2,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都是必然发生的。但是,在案例1中,派遣行为因不具有类型性危险而否定其为杀人行为;在案例2中,轻打行为因具有类型性危险而肯定其为杀人行为。可见,是否具有类型性危险是区别实行行为的关键所在。在案例1中,派遣行为产生的后果借助的是雷劈这个环境条件,依据科学的判断,雷劈这种情况并非经常出现,由此导致派遣行为是非类型的“杀人行为”;而在案例2中,被害人死亡结果是由行为人轻打行为结合被害人特殊的身体条件而造成。与案例1中偶然的雷劈条件相比,被害人特殊的身体条件不是瞬间产生、瞬间消灭的,而是一直存在的。这意味着无论是行为人的轻打行为,抑或是其他第三人的同样的行为,被害人的死亡后果都是必然产生的或者具有高度盖然性的。因此,借助一个一直存在的外部条件,行为人的轻打行为才成为了具有类型性的行为。总而言之,实行行为应该具有类型性的危险,否则不能符合类型性的构成要件。当然,在分析类型性危险时,不能孤立地仅看行为的自身样态。围绕在行为周围的客观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重要一点。再者,客观环境在帮助行为造成结果产生的危险的时候,尽管从事后的立场看是必然的,如果这种帮助缺乏类型性的话,那么,行为也不具有类型性的危险,因而不是实行行为。

参考文献:

\[1\]陈兴良.教义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德\]恩施特?贝林.构成要件理论\[M\]//王安异,译.王安异.贝林的生平及其刑法思想.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9.

\[3\]\[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德国刑法总论\[M\].李昌珂,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71.

\[4\]\[日\]大谷实.刑法概说(总论)\[M\].冯军,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10.

\[5\]\[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6\]杨日然教授纪念论文集编辑委员会.法理学论丛——纪念杨日然教授学术论文集\[G\].台北:月旦出版社,1997:302.

\[7\]\[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词典\[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92.

\[8\]\[德\]考夫曼.法律哲学\[M\].刘幸义,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9\]齐文远,苏彩霞.刑法中类型思维之提倡\[J\].法律科学,2010(1):69-81.

\[10\]\[德\]克劳斯?罗可辛.德国刑法总论(第1卷)\[M\].王世洲,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11\]陈子平.刑法总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91.

\[12\]\[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M\].刘明祥,王昭武,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51.

\[13\]\[日\]小野清一郎.犯罪构成要件论\[M\].王泰,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14\]\[日\]福田平,大塚仁.日本刑法总论讲义\[M\].李乔,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