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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消费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2-05 01:31:3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网购消费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网购消费论文

篇(1)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团购,团购模式

一、网络团购及其发展现状

1、网络团购概述

团购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即团体采购,也称集体采购或团体购买,早期又称集体采购或合作消费,即为一个团队联合起来向商家采购某一商品或服务。论文大全,团购模式。

互联网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分散在不同角落、互不认识的消费者能够很容易地集体采购某一品牌的某种产品,网络团购应运而生。论文大全,团购模式。所谓网络团购,就是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零散消费者联合起来,向厂商进行大批量购买的行为,从而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根据薄利多销、量大价优的原理,商家可以给出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和单独购买得不到的优质服务。

2、网络团购的现状

在市场交易时,消费者与卖方间的不对称信息导致作为消费者的买方处于市场的弱势地位,为了改变自身在交易中的不利条件,部分消费者买方一直以来努力寻求最大化的顾客总价值以保障自身的消费利益,在这种境况下,团购消费形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们的青睐。目前国内网络团购机构有很多,对于消费者而言,团购价格低于一般的市场价格,使消费者得到实惠;而对于商家来说,薄利多销加快了货物和现金的周转,也可以降低商家的销售成本。因此形成了双赢的局面。

但是从目前中国网上团购运动发展的实践来看,由于其经历时间并不太长,其本身还有许多的矛盾和问题有待解决,尤其是在其营销运作模式上还有必要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目前这些网络团购机构的处境不容乐观。大宗商品的网络团购组织很多,规模参差不齐,很多小型团购网站只有一个躯壳,实际经营的商品很少,每天的交易量也很少;而一些规模较大的团购网站虽然注册会员有几万人,但每日的交易量仍十分有限,难以达到团购要求的规模效应。汽车、房屋、装修材料团购稍好一些,但单个组织的规模和影响力不大,发展缓慢。

二、网络团购的可行性

1、中国互联网普及率逐年提升

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近年来增长迅速,但是与一些互联网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中国互联网络具有很大的内在发展潜力。论文大全,团购模式。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努力在未来5年使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45%,使更多人从互联网受益。

2、中国互联网网民人数增长迅速,并逐步向各层次人群渗入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表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农村网民的规模也持续增长,达到10681万,占整体网民的27.8%,同比增长26.3%,互联网逐步向各层次的居民扩散。

其中商务交易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增长最快,平均年增幅68%。其中,网上支付用户年增幅80.9%,在所有应用中排名第一,旅游预订、网络炒股、网上银行和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分别增长了77.9%、67.0%、62.3%和45.9%。中国互联网应用的消费商务化特征走强趋势明显。

3、消费者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网络团购的生存提供了可能

在市场买卖交易中,商品信息拥有程度的不对称导致现实市场中长期普遍存在着的“价格歧视”现象,以及过多营销渠道的传递导致的消费终端商品价格偏高,这些原因都会导致消费者在与商家的买卖博弈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但是,消费者们并非都会被动地接受这种不公平的状况,部分消费者为维护自身权益,必然会选择一些新的途径和方式来最大化自己的购买总价值,这就为网上团购行业的生存提供了可能,网上团购将使消费者从以往被动的弱势地位向主动的强势地位转化,是可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消费方式。

4、网络团购型服务企业网站运行情况良好

从一些知名的网络团购型服务企业网站平台的运行情况来看,不论是注册会员数、每日的在线人数还是每日平均成交的订单量,都相当惊人,而且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长刷新。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网络团购受普通消费大众热捧和认可的程度。

三、网络团购的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1、消费者自发组织的网络团购管理模式

自发团购主要是由那些有购买某种商品欲望的专业或业余自然人发起,在网站没有提供相关商品团购信息的前提下,利用网络工具如BBS、新闻组等建立起针对该产品的团购主题,召集一些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人加入,共同购买,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从而增加消费者与企业谈判的筹码,最终达到以团体的优势获得较为优惠的购买价格的目的。

自发团购是网络团购的最初产生形态,具有以下特征:(1)发起人自己参与购买,有较高的购买分辨能力和价格谈判能力,并且愿意为团体争取更好的价格而付诸劳动;(2)发起人与其他团购网友是同一利益整体,在发生团购纠纷时,发起人会坚决站在消费者一边,维护参与者的利益。论文大全,团购模式。

自发团购由于发起人的局限,也存在着以下缺陷致使其未能在网上广泛流行:(1)非规范性。发起人为一般消费者,团购运作不规范,团购会员所需遵守的规范没有约束力。(2)偶然性。未能形成具有持久性的网络团购团体,购买对象及产品由发起人主观确定,交易完成后项目撤销。另外,自发团购组织中会员加入与退出网络团购团体的随意性大,难以保障团购目标的实现。

2、第三方网络商业团购模式

由于消费者自发组织的松散性,因此现在的团购活动一般由第三方或销售方组织与管理。目前在网上盛行的主要是网络商业团购模式。网络商业团购一般由专业的商业网站提供第三方服务平台,也称团购中介,一方面根据网站自身业务现状和目标市场需求设置团购主题,采用会员制的方式吸收参与团购的消费者;另一方面利用大量需求的优势与厂商协商产品价格,最后形成比较规范的团购流程。论文大全,团购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对团购商品或服务的专业性及其操作流程的规范性.相比消费者自发组织的团购有更好的质量与服务保障。论文大全,团购模式。

这种团购模式具体来说,也就是团购组织者通过专业网站,为团购成员和特约商家“牵线搭桥”,将产品信息如型号、团购价格折扣等放在网络上,消费者达成一定规模后,与商家联系完成交易。团购网站则负责对商家诚信进行有效监督,并接受消费者实时投诉、维护网站数据库、审批新加盟商家和二级城市站点等等。

3、厂商组织团购模式

网络团购电子商务模式的成功运作,吸引了众多生产厂商的眼光,使得网络团购模式进一步发生变化,商家变被动为主动,开始自行发动组织各种各样的团购活动,以低价作为促销的原则,深受消费者欢迎。

在网络营销团购模式中,厂商取得网络团购的主动权,即作为网络团购的发起方组织自身产品的团购,将网络团购纳入自身网络营销体系从而形成网络营销团购模式。通过这一模式,厂商可以较好控制团购的价格、规模、灵活地采用多种方式从而平衡多方利益。

参考文献

[1]钱大可.网络团购模式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6.1:36-37

篇(2)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

论文题目: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 业: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开题报告填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按成教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在3篇及以上(不包括辞典,手册),开题报告的字数要在1000字以上.

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XX年9月26日或XX-09-26.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1.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中国互联网经过10年的持续发展。目前在普及应用上正步入崭新的多元化应用阶段。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宽带用户、网络国际出口带宽、上网方式和途径、网络应用服务更趋多样化。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广度、信用度、依赖度正在逐步提高。随着网络提供的功能和服务的进一步完善,网络应用化、生活化服务正逐步成熟。互联网的影响正逐步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的各个角落。中国互联网整体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但中国地区之间互联网发展水平、普及水平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呈现东快、西慢,城快、村慢的特点,因此,加大对于互联网应用和发展的研究力度,借鉴国外互联网应用的成功范例引入和普及互联网应用的先进经验是当务之急。

2.本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从全国人口来看,互联网普及率还很低,仅有7.9%,与世界平均水平约14%还有较大差距。因此要普及互联网,让更多人来使用互联网是任重道远的事情。

第二,网上信息资源还不够丰富,质量比较好的、能反映我国优秀文化的、对广大网民有真正用处的信息还不够多。根据国信办的调查,截至XX年底,我国共有6.5亿中文网页,比XX年底差不多翻了一番,但是仅占全世界网页数量(300多亿)的2%,比例很低。因此我们需要网上有更多丰富的内容,特别是健康的、有质量的、有针对性的内容。第三,目前,互联网产业虽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从整体上看网络应用水平和实效(即网民的用户体验)还比较初级。在技术驱动下产生的包括网络游戏、电子商务、无线宽带、voip、p2p等新的应用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

第四,新技术发展遭遇机遇和挑战。当前国外互联网新技术层出不穷,一直处于互联网发展的领先地位,而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因此需要更加努力,迎头赶上。

第五,网络安全和网络文明面临严峻挑战。网络文明要靠政府法制、行业自律、网民的自觉来维护,而最关键的应该是网民素质的提高。就像交通管理一样,有交通法规的限制,也有警察的监管,但是最关键的还是司机素质的提高,否则交通事故还是无法避免的。同时,提供内容、服务的企业也应当承担其责任,实施行业自律。

3.论文提纲

我国互联网在若干领域的应用

1.互联网在政府中的应用

2.互联网在企业中的应用

3.互联网在消费群体中的应用

我国互联网应用前景

1.互联网将加速融入我们的生活

2.互联网经济逐渐产生效益

3.宽带网络建设打通互联网应用瓶颈

4.互联网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毕 业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指导教师意见:

(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

指导教师: (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审查意见:

系部负责人: (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你只要开题报告吧 我再上传点例文你对照下,

还有网站自己去看

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社会责任

摘 要 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三个元素组成,即企业的市场行为、监督行为、自愿行为。通过对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的分析介绍,指出在知识经济时代,道德标准、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通行证。

关键词 企业 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诚信、可持续成长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企业在实践中难以回避的话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企业具有双重性:一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它有经济属性;二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组织形态,它又具有社会属性。当今社会,人本主义思潮对世界的影响日益深远,范围日益扩大。要求企业重视经营行为对社会、对人类的影响也就成为理所当然。因此,企业的目标定位应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管理理念,向追求企业可持续成长的管理观念转变,把追求利润与对社会负责统一起来。在知识经济时代,在产品、技术、知识等创新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已成为现代企业面临的比经济效率更为重要的课题,一个比管理效率更难实现的目标。同时,也有大量的企业实践证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赢利有一种积极的影响和巨大的好处。其中包括:提高企业声望,减少企业运作成本;提高销售率和客户回头率;更容易招募到优秀员工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减少常规性错误和事故;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增加企业赢利。所以,从根本上讲,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赢利并不是对立的,现代企业所推崇的回报大于索取的哲学原则,用双赢思想超越二元对立思维,也逐渐在改变企业的目标与标准。

扩展:范文

电子商务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随之改变。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为企业营销带来了新的契机,也向传统的企业营销方式提出了新挑战。本文以大学生消费心理与行为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电子商务中的大学生消费的特征和心理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探讨现代企业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大学生网络消费心理的特征,应该制定怎样的营销策略以应对他们的这种心理特征,以突破传统的经营思维模式的局限。

电子商务是基于国际互联网环境中的 B/S 架构开发出来的一种应用方式。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中,买卖双方可以互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可以全程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在线电子支付等商贸环节。电子商务将国际互联网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引入到商贸领域,对商业运作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被各行业广泛运用。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电子商务优势明显,因此众多现代企业都基于 B2C 模式开发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而企业在制定产品最终价格时,除了考虑成本、利润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一个因素不可忽略,即定价策略中的心理因素。

在电子商务这种彼此互不见面的特殊消费环境中,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充满不确定性,其表现更为复杂和微妙,商家对于消费者心理状态的把握更加困难,而这种心理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经营效果和发展空间。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中人们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对企业良好地应用电子商务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征

改革开放使得产品种类和形式日趋多样化,消费者可挑选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市场也由最初产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消费者掌握主动的买方市场转化。在消费者主导市场的时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卖方市场相比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在电子商务模式中这些特点和趋势表现得更为突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追求便捷。现代社会将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快,对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需要一种方便、快捷的购物模式,而传统的购物模式通常需要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到达购物场所、挑选购买产品,整个过程繁琐、复杂、耗时长,再加上往返路途上的时间,通常会消耗掉消费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上购物恰好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其方便、快捷、高效、24 小时不间断服务等特征符合现代人的消费心理。

追求物美价廉。在买方市场中,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选择余地变大,因而价格就成为消费者较为敏感的因素之一。互联网上的网店相对于传统商店而言,可以让消费者通过网页轻松地浏览商品、比较不同卖家的商品,更为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模式提供了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平台,这样省去了中间商环节的网上直销模式可以节省成本,最终降低产品价格,因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满足消费者选择价廉物美产品的心理需要。

追求个性化。买方市场中消费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极为丰富,现代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往往想象力丰富、喜欢展示自我个性,通常希望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独一无二,这种心理对个性化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只看商品的实用价值,而更重要的是看商品是否与众不同,是否能充分体现个体的特性,这也已成为消费者消费的一项重要指标。

追求独立思考。在消费品种类及数量急速增长的现代社会,随着消费者选择范围的扩大,消费者独立思考的意识也在加强。面对传统模式下商家的各种宣传消费者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消费者通常会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获取产品信息并进行分析比较。消费者会从自身分析比较的过程中获取心理上的平衡,从而降低购买产品特别是贵重产品的风险感,增强购物过程中的心理满意度。

追求表现自我。电子商务购物环境中往往消费者会占据主导地位,通常消费者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到虚拟网店中浏览、对比并选择产品。在买卖双方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购物环境中,消费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想法行事,这种思想会使得消费者在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中表现自我的心理体现的愈加明显。

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虽然电子商务的网购模式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诸多优势,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消费者基于对互联网环境的不信任,进而对网上消费产生怀疑,对电子商务模式敬而远之,这会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的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传统购物方式已深入人心。消费者在传统购物模式中已经习惯 眼看、手摸、耳听 的方式,这种方式与网上购物环境中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影音等方法了解产品是截然不同的。网购平台不能满足消费者手摸、眼看的特定心理,而习惯了传统购物模式特性的消费者往往会因此对电子商务产生怀疑和顾虑。

价格达不到消费者预期。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通常期望能够得到质量相同但价格比传统商场中低很多的产品,据统计显示,目前的网上商品仅比商场中便宜 4%- 10%,再加上网购环节中的物流、配送费用,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实际享受到的价格优惠是十分有限的。价格上达不到消费者预期会使部分消费者宁可多花时间和精力采用传统购物模式,也不愿选择电子商务模式。

配送体系效率较低。电子商务模式中有形产品的运输无法通过互联网直接实现,必须借助物流配送体系才能完成,因此,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商品的配送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效率低等问题。数据显示我国仓库周转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而差错率却近乎于发达国家的三倍。低效的物流配送体系会严重影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感知,进而导致部分消费者不愿接触电子商务。

小结

电子商务为消费者带来了方便、高效、快捷的购物方式,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消费心理给企业传统的经营理念带来了新的挑战,商家必须适应消费者新的心理特征和变化,了解消费者的心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电子商务运作机制,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电子商务运作模式下获益。

参考文献:

[1]樊春阳,葛新旗。基于消费心理学的企业营销策略浅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5,(27)

[2]江霞,谌洪茂。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消费行为分析与营销策略优化[J].中国商贸,20XX,(4)

篇(3)

关键词:消费者;网购平台;消费者后悔权;完善措施

一、我国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英国是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发源地。“后悔权”可称为消费 者单方合同解除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 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破例依法定条件 和程序解除合同的民事权利。“后悔 权”制度在国外法律上称为“冷静期制度”或者“无因 退货制度”。英国1964年颁布的《租赁买卖法》规定:买房可在四日内自由地解除分期付款合同或租赁合同。德国的《上门交易撤回法》、《远程销售合同法》都规定了在一定领域与一定时间内消费者享有后悔权。①通过学习其他国家后悔权制度不难发现,其他国家后悔权制度具有三大征:1.适用范围明确,以远程消费与冲动消费为调整对象。2.行使权利具有时间限制,权利行使时间4―14天不等。3.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外国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相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新《消法》)第二十五条确实存在着不完善之处。

笔者认为,与外国立法相比,我国消费者后悔权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不足。

第一,我国消费者后悔权的适用范围较窄的。我国消费者后悔权从保护远程购物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出发,将适用范围集中于网络、电话购物等远程购物领域。而外国消费者后悔权的适用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大额商品的交易中。笔者认为,将大宗商品纳入新《法》第二十五条进行规制是有必要的。首先,与房地产商相比普通消费者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消费者后悔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伸。而在购房等大宗商品购物中,消费者获取真实信息更为困难。实践中,双方在购买时的信息不对等,导致房地产销售者经常通过虚假宣传、避重就轻的方式将房屋售予消费者。使得我国近些年出现大量的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屋买卖中存在的大量专业结构图、电路图也并非每一个消费者能够轻易了解。调查显示,超过82.7%的受访者支持将后悔权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房地产买卖。②其次,将后悔权的适用扩展到大宗商品并不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巨大冲击。许多房地产商认为若房产适用后悔权将会出现大规模退房潮,给房地产市场,甚至社会经济造成冲击。但笔者认为这样的担心并不存在。一方面,普通消费者购房是以居住作为最终目的,恶意退房的现象难以成为主流。从新《消法》实施一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尽管在网购中确实存在着消费者恶意退货的现象,但其发生的概率极小。同在纠纷发生之后,双方亦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另一方面,如上文所述,消费者后悔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伸。因此,也只有在房地产商存在刻意隐瞒、消费者冲动消费的情形下才有可能适用这一制度。最后,消费者后悔权在适用于大宗商品时应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正如反对者所述,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经常会货比三家,同时在大宗消费中更易出现恶意退货的情形。因此对于大宗商品后悔权的适用,我国应做出更为严格与具体的规定。应在借鉴外国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

第二,我国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规定过于单一,没有差异化的制度设计。以英国为例,不同的消费者在不同的行业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费,其后悔权的规定亦有所差异。同时,消费者后悔权的适用不仅局限于远程购物。如《租赁买卖法》便通过冷静期条款将租赁买卖合同与分期付款合同纳入消费者后悔权的规制范围,而《远距离销售》法则对远距离消费中的后悔权行使做出详细的规定。而我国目前消费者后悔权的设置晋新《消法》第二十五条一条规定,同时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对不同种类商品的买卖行为进行规制。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外国的相关立法,对我国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做出进一步的细化。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依据不同商品的特性,设立更为细致具体的规定。

二、实践中的不足与完善

(一)条文对商品“完好”的界定存在争议

笔者认为对于“完好”的界定应设立明确标准,以减少网购退货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笔者主张以“是否影响商品二次销售”作为商品是否完好的标准。实践中,部分商家以“商品外包装被拆”为由拒绝退货。然而,这一标准存在明显的不公平之处。在大多数情况下,网购消费者无法在不拆外包装的前提下对商品有直观的认识。国家工商总局亦通过行政法规规定:商家不得已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③;而将“是否影响商品二次销售”作为标准则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若申请退货的商品因消费者的过错致使其价值贬损、无法进行二次销售时,商家有权拒绝退货。这是因为退货商品若无法以原价在此销售会给商家带来巨大的损失,致使买卖合同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违背了立法者维护市场公平、促进消费的立法初衷。另一方面,这一标准使得消费者无需担心仅因拆开包装而无法退换商品。同时工商总局令也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具体的保护措施。

(二)条文对“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规定过于笼统

笔者发现,消费者与商家对于购买的商品是否符合法条“不宜退货”的规定存在巨大争议。大部分商家通过在网购页面中贴出店铺告示或作出具体说明的方式,试图排除消费者的后悔权。笔者认为这一方式是明显不恰当的。由于此类申明多数较为隐蔽,消费者在购买时难以察觉,造成消费者实际上对于相关条款并无了解。因此,商户通过弹出对话框或提出声明的方式并不符合 “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要求。笔者认为,若因商品性质不适用第二十五条是,商户应在消费者确认订单使作出明确的提示。当消费者同意时交易继续,否则,交易终止。这样一方面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信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因提示不明显而造成的后续纠纷。

(三)运费承担存在争议

尽管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七天无条件退货的权力,但条文同时也规定,在一般情形下运费应有消费者承担。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消费者是否行使后悔权与其行使后所带来的“成本―收益”问题紧密相连。一方面,大件物品高昂的运费会给消费者带来额外的指出;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价格低于运费的低价商品时,往往因为运费大于商品价格而放弃维权。不难看出,退货时所产生的运费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消费者的“沉没成本”。而某些投机取巧的商家也因此而逃避了其本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合理的运费承担规则对消费者维权有着重要意义。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交易双方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时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但笔者认为应依据公平原则,结合退货原因对运费承担问题进行调整。第一,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退货运费应由商户自己承担。《消法》第二十四条对此亦做了详细规定。第二,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引发的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第三,当消费者与商户都存在过错时,应依据双方过错比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分摊运费。此外,我国同样可以借鉴外国,引入退货运费保险制度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确保消费者在大宗购物或低额消费时的合法权益仍能受到充分的保护。

(四)特价促销商品、赠品不予退换的规定

商家以商品为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为由不予退换的例子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笔者发现,商家多以“已做出明确提示”为理由默认消费者同意放弃后悔权的行使。但笔者认为,商家的这一行为是极为不恰当的。一方面,此类条款并不符合因商品性质不宜退货之标准。特价促销并不会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因此并不构成性质特殊。同时,这样的的规定更违背了后悔权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初衷。另一方面,此类条款存在着“霸王条框”之嫌。在笔者看来,商家此类申明并不构成双方协商排除适用。消费者此时并没有协商与选择的权利。基于此,笔者认为对于“特殊性质”应做出相应的原则性的说明,使得法条更具操作性,以防约定排除后悔权的规则被滥用。

三、强化第三方平台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

现实中,网购平台成为消费者最为常见的维权方式。与消费者协会与工商行政监管相比,网购平台能够迅速的介入相关纠纷。因此,我国监管部门应充分重视第三方平台发挥的巨大作用。

(一)加强与网购平台的联系

充分的市场竞争使得各类网购平台只有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才能赢得更多的消费者。早在新《消法》实施前,淘宝网便推出了“七天退货”的政策。国内几家大型的B2C网站更在新《消法》实施前便对自己的退货政策进行了具体细化。由此可见,充分的市场竞争带来的是商家自我的不断革新与服务的不断优化。此外,阿里巴巴更是凭借自己庞大的消费者容量与强大的技术团队支持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阿里云图”的大数据资源库。充分与网购平台展开合作,一方面,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对法规政策进行调整,为稳定的经济秩序保驾护航。另一方,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进一步优化自身的各项工作。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网购平台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联系。

首先,通过合作建立买卖双方诚信体系。一方面在卖方信用体系的构建上,我国几大网购平台都有着良好的运营模式。这使得买方在购买商品前便能对卖方有初步的了解。但近年来,也出现了卖方诚信制度造价的问题。以淘宝为例,2013年便被爆出可以通过金钱购买的方式获取更高的信用评级。此时,若通过加强网购平台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则有利于打击此类行为,进而维护与完善卖方信用体系。另一方面,我国买方信用体系仍未完全构成。网购平台只能通过对注册账号进行管理的方式对买方不诚信行为进行监管,而不能够对真是个人进行规制。这使得在新《消法》第二十五条出台后,恶意退货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强制网络平台用户实名的方式对真实个人进行监管。网购平台原有的卖方信用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买方信用体系。使得买卖双方都能够更具体的了解对方的诚信指数。在减少恶意退货的同时,构建和谐的交易市场。

其次,进一步强化网购平台对商户的监管责任。一方面,与政府监管部门相比,网购平台对商户的监督与管理更为便捷与直接,由其对网络商户进行监督更为有效。另一方面,网购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契约。消费者在特定网购平台进行消费,是基于其对网购平台管理能力与购物环境的信任。而网购平台的盈利与消费者的信任紧密相连。即消费者为网购平台带来利润,网购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基于此两点,笔者认为网购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对商户的监督。在与监管部门通力合作的基础上,构建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

最后,应建立网购平台与政府监管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如上文所述,网购平台与监管部门都有着自身不同的优势。网购平台能够及时为监管部门提供第一手数据,反应买卖双方在网购交易时所面临的问题,以便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对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进而提高执法效率。而监管部门则具有强有力的监督与实施能力,在网购平台反映问题后能够及时对问题进行解决。

(二)充分发挥网购平台的纠纷解决功能

网购平台作为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桥梁,其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亦具有一定的监管职能。作为第三方,在消费者与商户发生纠纷时,其能够第一时间作为较中立的第三方出面对纠纷进行处理。因此,我国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网购平台在网络交易中解决纠纷的功能。而监管部门则通过对网购平台进行监管的方式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的经济秩序。一方面,能够高效的解决纠纷,在提高解决速度的同时,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减轻监管部门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市场通过自身手段解决纠纷的机制,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以网购平台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为基础,建立全面的监督调解机制。通过建立由商家代表、网购平台、消费者协会和政府监管机构共同组成的纠纷快速解决小组,对网购出现的大量小额退货纠纷进行调解与初裁。买卖双方在将问题诉之行政或司法途径之前,先通快速解决小组对问题进行调解。这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落实,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实践中新出现的大量退货纠纷。

结语

综上可知,在新《消法》实施的一年之中,其出现了许多在立法时难以预料的问题。通过与国外相关立法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立法存在着条文模糊、配套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通过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看到第二十五条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争议。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立法机关对条文的不断完善,执法部门实施细则的出台,社会各界对法律的具体实施来逐步解决。同时,我们也应该充分发挥网购平台在推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实施中所起的作用,并构建相应的制度进一步保证消费者实施后悔权。尽管新《消法》在实践中出现了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在立法上的进步是值得社会各界肯定的。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作为一种新制度引入我国,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新的保护机制,更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构建具有深远意义。(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大洪:《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2]林楠:《论消费者后悔权制度》,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

[3]吴惠国:《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研究》,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4]杨晓霞:《消费者后悔权的法经济学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4年第5期

[5]霞:《网购消费者的后悔权研究――评新第二十五条》。《经济消费》,2014年2月

[6]质量万里行编辑组:《“新消法”满月网购后悔权程投诉热点――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第四期投诉统计分析报告》,《中国质量万里行》2014年第5期

[7]杨子江,章佳毅:《新“后悔权”有关问题的思考》,《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年11月

[8]陈灿平,苗兰兰:《新增之“消费者后悔权”的性质及适用》,《理论与现代化》,2014年第3期

[9]冯思洁:《试论消费“后悔权”制度在我国的落实与完善》,《消费维权》,2015年第1期

[10]潘栋:《邹议新消法中后悔权的相关法律问题》,《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期

注解:

①林楠:《论消费者后悔权制度》,黑龙江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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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成本,上市公司,并购效率

一、引言

从2008年美国华尔街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到世界各国救市政策的陆续出台,两年之中,我国的上市公司也经历了一场严格的洗牌。要想在危机中生存并取得长远发展,并购重组已成为很多上市公司的制胜法宝。然而成本影响了并购的效率。虽然世界各地的上市公司都普遍采用委托-形式,但因所有制结构不同,中国上市公司的成本与国外上市公司的成本存在体制性差异。在中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成本的表现形式因治理结构不同而有区别,不同的成本造成了两类公司不同的控制权收益,因而对并购效率的影响程度必然存在差异。

二、理论背景与研究假说

(一)成本学说

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经理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这样就产生了成本。Jensen和Mecking(1976)提出将股东分为内外两种类型成本管理论文,内部股东拥有外部股东所没有的对公司经营的决策权,由于股权分散造成外部股东的“搭便车”行为和内部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将影响公司绩效。考虑到成本的存在,他们提出,通过提高内部人的持股比例会形成“利益协同效应(alignment effect)”,降低成本,并使内外部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提高公司绩效[1]。

(二)并购理论学说

企业并购指在市场经济下,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程序,通过签定合约的形式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一直以来,并购都被视为企业迅速扩大规模、实现战略目标的有力工具之一期刊网。并购战略自其诞生之初就开始受到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里,世界各国经济和金融学家对公司并购重组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其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并购的效率,即并购创造价值的能力。

(三)成本与并购效率

国有上市公司的成本主要表现为内部人控制下监督约束软化引起的人在职消费等管理费用的提高;而民营上市公司最常用的控股形式为金字塔式,绝对控股股东、家族成员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关联交易等形式掏空上市公司,转移资产,侵害小股东的利益,其成本突出表现为通过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剥削少数股东形成的冲突[2]。成本的存在对并购活动产生负面影响,降低了整合效率。

由此提出以下假设:并购活动中的成本显著降低了并购效率,但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的表现形式因成本差异而不同。

三、研究过程

(一)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1-2008年间的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并购事件作为研究对象,在保证样本一致性、客观性和代表性的前提下,按简单随机抽样原则并结合以下标准进行抽样:

(1)以控制权为代表的控制权必须发生转移。

(2)同一公司连续发生的并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必须至少大于一年。

(3)剔除上市日至并购宣告日少于150个交易日的样本,以及利用市场模型法计算的参数(β系数)不显著的样本。

(4)剔除终极控制人性质不详、无偿划拨、目标公司净资产小于零、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及含B股或H股的样本。

最终得到的样本数量为915个,其中国企样本629个(包括盈利国企413个、亏损国企216个)、民企样本286个。本文所用到的市场交易数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股权转让等数据均来自于WIND资讯数据库,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分省统计年鉴。

(二) 主要变量及变量定义

1、并购效率

以并购后目标公司最近的季报业绩为研究起点,并购后当年年报业绩为第二时点成本管理论文,并购后1年(年报)为第三时点,购后两年(年报)为第四时点 [3],在考虑并购后效率时,选取的财务指标有以下2种:

(1)净资收益率(NROE):用以综合反应并购后所导致盈利能力的变化,它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财务指标,不会受到股权稀释对盈余指标一致性的影响;

(2)主营业务利润率(CROA):也主要反应并购后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用这一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净资产收益率纵作假的缺陷。

2、成本

国有上市公司存在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问题,其成本的表现方式主要是由于缺乏监督约束机制而引起的人在职消费问题,表现为管理费用;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最常用的控股形式为金字塔式,这种控股结构下的成本已不是特权消费,而是剥削少数股东形成的冲突。作为企业的绝对控股股东,家族成员可以利用其资金和信息优势,通过关联交易,套用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达到上市公司圈钱的目的,因而民营上市公司的成本更突出地表现为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产[4] 。对成本的所有变更及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成本变量说明

变量

符号

定义

管理费用

M-costs

目标公司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值减去前一年目标公司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值

关联交易

Transaction

目标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与净资产的比值减去前一年目标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与净资产的比值

股权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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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京东商城发展情况  

京东 (JD.com) 是当前我国最大的自营式B2C电商企业, 为京东集团CEO刘强东于1998年6月18日在中关村成立, 并于2014年5月22日在纳斯达克挂牌, 成为仅次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的中国第四大互联网上市公司。其中, 2013年5月6日正式成立京东商城, 在线经营商品涉及计算机、3C数码、家电、汽车配件、服装与鞋类、奢侈品、家居与家庭用品、化妆护理用品、食品与营养品、书籍、母婴用品、体育商品、百货、机票、网上超市等3150万种SKU的商品, 满足用户在线购物的日常生活购物需求, 同时京东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覆盖自身的物流配送网络, 完善的售后服务、物流配送及市场推广, 组建六大物流平台提供更加快捷的配送服务, 并且支持货到付款等服务, 真正能帮用户实现购物的“多、快、好、省”。  

京东商城作为国内较大的B2C电商企业之一, 其B2C电商模式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在该企业的营销推广与日常运营中, 对整合营销传播进行了灵活而高效的运用, 尤其通过广告投放、商品促销、市场活动、公共关系四大方面对企业的营销资源进行不断整合优化, 这对于企业的业绩推动、口碑宣传、企业文化打造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因此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总结其可借鉴之处, 以为我国各同类企业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 京东商城整合营销主要传播方式分析  

广告投放。京东主要采用的是以网络传播为主, 整合视频、户外、电视、网页广告等营销传播方式, 不断扩大知名度、增加网站流量,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达到吸引客户购买的目的。一方面京东侧重在公共汽车、站牌进行户外广告投放, 采用大众的传播方式不断扩大宣传, 如喊出标志性口号如“好物低价, 上京东”、“多、快、好、省”等等;另一方面, 京东的广告主要投放在网络上, “双十一”促销活动打出四支TVC广告片, 分别从“多、快、好、赞”4个维度中针对大型促销节中售假货、发货慢、退货难、付款难等问题, 做出针对性的回应, 指出要提高消费者在双11活动中的优质购物体验。2017年京东年货节通过拍摄《把年味儿带回家》纪录片推广京东商城“把年味带回家”主题的大促销, 让消费者获得全新的购物体验。此外, 随着京东商城获得1.5亿美元融资后, 京东也在加强电视等媒体的广告投入, 如在电视剧中植入广告, 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推荐阅读:生态资源管理运营范文分析的管理学博士论文  

商品促销。商品促销是企业进行营销的重要手段, 对于京东商城来说, 借助着便利的网络宣传传播渠道, 可以综合利用多样化的促销宣传方式。一方面通过不同的节日气氛使商品促销常态化、特色化, 比如针对年中“618”的大促活动、“双十一”、“双十二”、“开学季”、“周末放价”等推出有针对性的促销活动, 以双十一为例, 京东商城从11月1日开始, 推出连续11天的“低价爽购”促销活动, 同时3C、家电、消费品、服饰家居这四大事业部分别拿出大牌优惠商品, 轮流上阵促销, 最后在11日全面低价爽购, 让消费者从容购物的同时获得踏踏实实的回馈。另一方面, 京东还进行不定时的促销, 如京东商城的首页中设置“秒杀”、“优惠券”、“闪购”等专栏, 对特价商品、限时抢购商品分门别类, 并推出“全民来砍价”等多种电子商务促销手段, 让消费者的选择更加多样, 丰富目标消费者群体的购物体验, 增强了客户黏性, 有助于提升京东的销售额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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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宇晨.基于认知的农民信息行为影响因素研究[D].石家庄:河北大学,2013.

[4]周佩.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D].南宁:广西民族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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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einstrom J E.Fast surfers,broad scanners and deep divers:Personality and information-seeking behavior[D].Turku:Abo Akademi Universit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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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建设经济强省,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立足点。我省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缓慢,不仅消费总量低、比重小,而且与城镇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该论文针对制约农村消费市场扩大的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力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 消费需求 基础设施 消费环境

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建设经济强省,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立足点。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根据最新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农业人口总数约为5568.70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77.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人口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的消费,我省就能增加内需556.87亿元,其市场潜力令人瞩目。然而,根据《河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占有河北人口总数77.4%的农村人口,仅仅消费了23%的商品;从绝对数上来看,2010年城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差距为3584.2亿元,到2012年城乡差距扩大至4848.8亿元,由此城可见,城乡消费市场的差距逐步扩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消费环境不理想、消费信贷发展缓慢等。针对我省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课题组成员深入农村进行调研,积极探索促进农村消费的政策激励措施,力求能够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

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促进农村消费、改善消费结构的关键问题和首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就河北省农村的现状而言,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加大科技兴农力度,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一是要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高端蔬菜、果品、花卉、苗木等种植面积;二是要大力发展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三是要健全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四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调整和优化农产品转化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加快城镇化建设水平,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区域协调、产城互动、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加强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农业竞争力。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一是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实行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以及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二是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取消不合理费用;三是要搞活农村经营体制,鼓励有一定条件的农民创业,创造条件发展乡镇企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

三、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一是在完善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的消费信心;二是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其为农民提供贷款的覆盖率,对农民消费信贷给与利率优惠,使其成为农民贷款的主要途径;三是要加强医疗单位收费的监管工作,减轻医疗费用对农民造成的压力,这对于增强农民的消费信心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加强流通体系建设,调整农产品产业结构

企业不仅要只重视商品生产,还要重视农村流通体系的构建。农村市场的开发,离不开完善的流通体系:一是要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发展规范化的连锁超市、便利店,优化农民购物环境;二是构建顺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三是建立多元化、连锁化的农资流通体系。

五、关注农民消费需求,生产适销对路产品

企业要想在农村市场分得一份美羹,企业在了解农民的需求上多下功夫,研发满足农民消费需求的商品,才能能赢得农村消费者的青睐。

六、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倡导合理消费

合理的消费结构不仅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合理化,还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和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农民正确、合理地消费,建立起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合理的消费结构:

七、网购拉动农村内需,释放消费潜力

网购改善了商品流通体系,弥补了县域地区实体零售的不足,消费者不必奔波到一二线城市购买商品,仅需在网上挑选、网上支付和物流快递就能买到在当地买不到的商品。网购带来的不仅仅是便捷,更是与一二线城市消费者的同等待遇和机会。 但是网购的盛行,需要相关配套措施,如物流、售后服务等,都需要及时跟进,才能持续地刺激农村消费,拉动内需。

八、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创新消费信贷产品

随着农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农村消费观念的进步,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在逐渐增加。此外,开展农村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和农户,发展速度缓慢,消费信贷未能成为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推助器”。开拓农村市场、挖掘农民消费潜力、就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进而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河北农村消费市场的壮大,需要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加强农民消费观念的引导,只要各方面齐抓共管,河北农村经济一定会蓬勃发展,河北农村消费市场的壮大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