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复工申报材料

复工申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14 13:49:4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复工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复工申报材料

篇(1)

做好防控工作。1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节后复产工作应对处置工作。1月28日印发《关于加强县经信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明确复工时间。1月29日印发《关于本县区域内工业企业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前复工,1月31日草拟《关于延迟本县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明确了工业企业复工时间,要求本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除外。落实复工责任。2月4日牵头草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2月7日牵头草拟《关于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2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复工备案制。加强现场指导。经信局成立复工工作指导组,分成4个小组,深入企业一线,查看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深入200多家企业指导,每天更新企业复工和达产情况;会同县应急局、自规局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牵头起草了我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

二、物资供应保障有力

一是协调解决防护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镇服饰、2月1日(正月初八)复工生产,与县防指签订协议,生产的口罩、防护服直供;无纺布公司3月6日到货我县第一台口罩机,并与当天投入口罩生产,形成日产量10万只的产能;促成进弘和医疗公司来我县落户,形成日产150万只防护口罩生产能力,鼓励康泰医疗、润天服饰、白湖农场集团等一批企业转产口罩和防护服生产。

二是千方百计做好复工复产复学口罩的保障工作。多方协调口罩156.405万只,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县经信局积极与口罩生产企业联系,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无纺布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购买口罩142.805万只。努力向上争取援助,经省经信厅协调口罩9.2万只,市经信局协调口罩4.4万只。精准投放,解决各领域口罩需求。向298户企业投放口罩30.07万只,向引江济淮、重点局、住建局等重点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投放口罩10.835万只,向教育系统投放口罩100万只,通过安德利与魅力网,面向社会投放线上口罩15.5万只。

三、各类秩序有序恢复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月28日印发《关于加强县经信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联控包保工作小组、督促检查工作小组、矿山企业督促检查工作小组、后期保障小组等四个工作小组,明确各组成员职责。明确复工时间。1月29日印发《关于本县区域内工业企业复工时间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前复工,同时明确1月10日以后,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必须报防指登记,并执行部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草拟《关于延迟本县工业企业复工的通知》,明确了工业企业复工时间,要求本县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除外。落实复工责任。2月4日牵头草拟《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复工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建立职工健康状况台账,备齐口罩、消毒剂、体温仪等防控物资,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各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督导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篇(2)

第一批:企业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下同)均为籍的企业可申请复工,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优先安排复工复产;少数岗位确需县外员工(不含湖北籍、温州籍)返岗的,需安排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或企业设定点监督医学性观察14天以上,确认无症状后,方可返岗。

第二批:部分关键岗位确需县外员工(不含湖北籍、温州籍)返岗才可复工的企业,需征得属地乡镇同意后,安排县外员工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或企业设定点监督医学性观察14天以上,确认无症状后,申请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安排复工复产。

第三批:企业主要投资人为温州籍和有聘请湖北籍、温州籍员工的企业,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重申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迟复工,具体复工时间视情况而定。具备条件确需复工的企业需报市工信局审批。

二、复工前准备

1.复工企业需提前3天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工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同意后,报备县工信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及流程:①填报《企业复工申请表》;②制定复工方案。复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返岗员工来源地及人数、分批返岗复工人员及时间具体安排、员工来的准确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到后集中观察14天的场所准备、返岗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员工个人隔离措施及防疫应对办法、企业疫情防控承诺。每个员工需如实报告来之前的14天生活轨迹,并承诺如有隐瞒,愿意承担最严法律责任。

2.企业应暂缓聘用湖北籍、温州籍员工,具体返工时间另行通知。员工所居住的小区、村庄出现确诊病例的暂缓回。

3.企业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消毒药品、口罩等有效防疫物资。并在复工前对厂区进行一次无死角的消毒,加强疫情存续期的日常消毒。

4.企业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观察室,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建立健康档案。

三、复工后管理

1.复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相关要求。开展每天两次以上体温测量和动态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态蔓延。在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的,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2.企业复工后,确需省内县外员工返岗的,企业要自行安排员工居厂(家)观察;对湖北籍、温州籍员工返岗的,要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以上;对其他省外员工返岗的,要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14天以上。

3.县园区管委会和复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疫情督查指导组要每天深入到企业进行疫情防治督查指导,重点督查《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落实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态蔓延。

4.企业在疫情存续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群体性活动,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防止交叉感染。

5.企业复工后,指定专人,于每日15:00点前将相关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属地乡镇和县工信局联络员,内容包括员工人数、省外返岗、省内返岗、已返岗观察员工详细信息及每日体温测量异常情况等。

6.企业在复工过程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协调解决。

7.企业主要投资人为温州籍或有聘用湖北、温州籍员工的企业复工经属地乡镇同意后由县工信局审核并报市工信局审批;其他企业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同意后,报县工信局审批。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做好“放管服”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的“一网公示、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民生领域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覆盖、常态化。

篇(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工作

2020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373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600人的81.1%。

进一步开拓就业渠道,积极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全方位服务失业人员,2020年上半年失业人员再就业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

2、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做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与贷款发放工作,已审核发放113笔共计1685万元,银行审核待发104笔1560万元,合计217笔3245万元。

(二)民生工程

1、技工大市民生工程

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020年我县企业新员工培训任务1200人,今年县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87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6.4%。

②新技工系统培养。上级下达新技工系统培养全年目标任务390人,今年我县已完成6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4%。

③技能脱贫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自主发展产业、创业就业、灵活就业。今年以来,组织皖西经济学校、工业学校两家培训机构,开展稻虾共养、农作物种植等工种培训班,共培训1881名贫困劳动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0人的376.2%。

2、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

①公益性岗位。积极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把困难人员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开发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今年市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为300个,截至目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6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安置了259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②就业见习。市下达我县就业见习目标任务为219人个,目前接收40名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完成年度任务的18.3%。

(三)就业脱贫工作

1、扶贫公益岗位整改工作。建立扶贫公益岗位台账,制定扶贫公益岗位动态调整制度、考勤和绩效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制度。截至6月24日,分别建立县人社局牵头的就业扶贫公益岗位4286人台帐;县林业局牵头的生态护林员扶贫公益岗位460人台帐;县扶贫局牵头的光伏扶贫公益岗位1896人台帐,扶贫公益岗位共安置贫困劳动者6642人次。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并报县委整改办销号。

2、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工作。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动态管理,落实各项政策,鼓励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发挥带贫减贫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扶贫车间,3月15日之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复工复产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复工复产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截止3月31日,21家扶贫车间157名贫困劳动者返岗复工,拨付车间复工复产补助7.75万元,目前22家扶贫车间带动就业964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219人。

3、就业脱贫帮扶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贫困劳动力摸底调查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开展细致的调查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县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通过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推荐到就业扶贫车间帮助就业及帮助外出务工转移就业等形式帮助1996名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目前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全部帮扶就业。

4、落实就业脱贫各类补助政策。拨付第一季度4391名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补贴372.96万元,第一季度1998名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158.67万元,第一季度就业扶贫车间201名贫困劳动者就业补贴16.77万元,县外务工3980名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199万元,就业扶贫车间及合作社等101家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30.12万元,车间复工复产补助7.75万元。

(四)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1、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①失业保险费返还。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18年度我省裁员率为2.88%),对参保职工30名(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已审核拨付111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年末参保人数6263名,返还金额共计227.78万元。

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县人社局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文件,并于4月9日由政府办王鹏副主任牵头召开了县政府办、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市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等10家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企业类型进行认定、企业环保处罚、企业失信情况、企业一季度亏损情况、企业参保情况、恶意欠薪情况、裁员率情况进行审核。已拨付稳岗返还企业共8家,参保人数462人,人均3150元,计145.53万元,扣除已返还的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际金额134.59万元。

③失业金发放。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政策,1-6月份为192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252.61万元。

④临时价格补贴。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按照市发改委等6家部门下发的通知,及时拨付1-4月份为1313人次下岗失业人员拨付临时价格补贴7.72万元。

2、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①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经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市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审核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条件的企业共1家(雷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季度平均参保人数48人,人均2000元,已拨付9.6万元。

②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其中无法返回湖北地区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贫困劳动者,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截止目前,共计受理13家小微企业申报,已审核拨付12家企业11.4万元,审核中1家企业。

③扶贫车间新增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补贴,其中无法返回湖北地区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贫困劳动者,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截止目前,共计受理11家扶贫车间申报,已审核拨付8家扶贫车间12.4万元,审核中3家扶贫车间。

④就业扶贫车间以工代训。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以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截止目前,在忠旭雨衣制造有限公司、高塘镇易羽服饰、县天佑鞋业有限公司3家车间开展以工代训,稳定52名贫困劳动者就业。

二、存在问题

1、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再就业率偏低;

2、新技工系统培养序时推进较慢、招生难度大;

3、就业见习任务完成进度较慢;

4、就业脱贫2020年任务省厅至今未下发,今年时间已过一半,待省厅任务下达时可能会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

5、受疫情影响省级出台的失业保险费返还等个别政策,需要明确实施细则,但上级仍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无法开展;

6、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序时进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对失业人员加大帮扶力度,按月电话回访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县内企业招聘信息,提供就业岗位;

二是联合教育局下文分配任务,在全县的教育系统会议上进行宣传,联系教育局职教负责人帮助技师学院推荐学校进行宣传,推进技工院校招生;

篇(5)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四、服务承诺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省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省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四)提高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自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公文处理单后15日内完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论证和向省政府提出审批建议。

(五)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今年,环保部门被列入全国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单位,易门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把全县环保系统列为今年的行风评议对象之一。为贯彻好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关于XX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好XX年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根据《易门县环境保护局 易门县政府纠风办关于XX年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此次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有关内容,欢迎社会各界公众给予监督和评议,在此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一、 XX年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主要评议内容:

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情况。

2、环境监管执法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环保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完成重点环境治理任务情况,各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3、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创建文明行业的情况。

4、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情况,在政务公开中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规范化执行情况。

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管理、廉政勤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6、环保部门解决当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维护公民的环境权,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环境污染影响的问题情况。

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1、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

2、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3、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4、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5、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

6、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三、《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爱自然 忠事业 甘奉献 讲廉洁

严执法 勇创新 重实效 求团结

四、《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

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

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篇(6)

关键词: 精品课程 课程资源 资源建设 资源共享 动态监管

2003年教育部正式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1],使得各高校课程资源申报与建设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十年以来,各地方为响应此号召,相继开设、启动大量的类精品课程的建设项目,大量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得到扶植,通过多个平台得以展示,为展示我国教育教学品质、丰富课程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7年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的建立,这个以国家精品课程建设为基础,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制订国家精品课程共享信息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对精品课程内容的快速访问和个性化主动服务,旨在使全国高校广大教师和学生方便、快捷地享用优质教学资源,促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随着2008年首轮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与评定工作的结束,精品课建程资源建设进入“后建设时代”,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开始发挥积极作用,这一点通过2009年[3]和2011年[4]数据对比不难发现,见表1。

以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为代表的课程资源建设工程不仅展示、提升了我国教育教学品质,提供了信息时代下的不同于传统教育教学的手段,促成了专业之间、校际之间、省级之间乃至国际间的教育资源共享与文化交流,而且启发了高校教育教学参与者对教育资源建设的种种思考,推动了各级各类“类精品课程”的资源建设工作。

作为高校一员,我校在精品课程资源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级精品课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精品课程17门,校级精品课程78门,此外还完成了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多个级别的教学优秀奖、微格教学评选活动的申报工作。面对不同时期各种级别、各种名目的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学校相关部门不断摸索总结,积累了一定的课程资源制作经验。

一、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区别对待各类精品课资源建设

依据目前社会上主要流行的“类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主要类型,认真分析相关组织文件和资源建设技术要求,做好课程选择、制作手段确定、团队建设、内容取舍等一系列工作。

比如近两年开放申报的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和中国大学资源共享课,虽然都是基于原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但两者在面向对象、申报要求、制作规格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决定了资源建设实施手段的不同,直接影响各高校的申报工作。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以知识普及类课程为主,强调名校、名师、知名专业课程,而中国大学资源共享课是以教学互动性很强的学科专业类课程为主,强调课程的整体性[5],见表2。

此外,随着各级各类精品课程建设的深入开展,考虑到学科的均衡发展,相关组织、评审机构会动态申报精品课程的专业范围和申报数量,结合本校特长专业、及时应对变化,适时推出申报参评课程是增大入选机会的重要因素。

当然,不以评奖为最终目标的校级精品课程,校企合作课程,以及视频观摩课程等课程申报,或出于资源建设目的或出于商业目的,但准确把握申报意图、恪守制作标准都是确保精品课资源建设工作有效实施的首要条件。

二、做好课程资源团队建设工作

当今的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已不再像以往的课程资源建设,通过个别优秀教学人员的努力和经验,借助自身的能力实施。由于网络化的普及和多媒体技术的综合应用,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绝对的团队合作的工程。课程资源(尤其是类似于传统精品课程和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这类精品课程资源)的填充、网上申报的操作、视频及其他媒体资源的制作、课程评价与反馈统计……一系列工作单靠一己之力是难以胜任的。更何况课程资源申报是一项短期工作,而后期的资源维护与建设则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不断地修正、补充、替换课程资源,才能保证课程生命力、保住精品课程的称号――这同时是对知识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的体现。

从一定意义上讲,如今的精品课程的制作申报宛如同制作一部参加奖项评审的优秀的电影作品――要看题材、要看制作、要看导演的把握与控制、要看演员的表现、要看声效、要看票房。根据以往开展精品课程资源建设的经历看,一个较健全的制作团队需要专业讲师、网络信息人员、摄影摄像人员、多媒体技术人员、观众等工作人员,甚至还要引进专家评审、数据分析等人员,而且上述人员绝不仅仅一名人员就可以胜任。

根据不同级别、类型的课程资源建设需求,合理安排人员,建立临时性课程资源制作团队是目前我校采用的方案。根据申报、制作精品课程资源建设的实际要求,在前期基层申报的基础上,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团队,从课程选材、人员情况、素材设想等多方面参与评审意见,确定最适合申报人选,进入集中制作和修改阶段。团队内成员各司其职――教务人员负责组织学生、协调拍摄时间、聘请督导专家、资金管理等;主讲团队负责教学资料(含后期制作的媒体素材)的上传与审阅、设计和开展教学活动;现代教学技术中心负责视频素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审阅和加工修改、素材标准的解读;网络信息人员负责资源保障与临时性网络设置、确保课程资源的安全与快速上传、审核平台资源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数据反馈……

为确保团队的持久支撑,一般采用新老兼顾和专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团队。即团队各职能人员构成均需要考虑到人员发展,采用老同志与新人(主要是指对此项业务的熟练程度)共同承担、逐渐向新人转移工作重点的方式。此举主要是考虑到精品课程5年内的补充修正和5年后面临的二次制作,需要年轻人员逐步取代原有核心人员的正常更替。专人负责是指针对某一类(或级别)的精品课资源建设尽可能安排同一组人员,以便熟悉业务流程、开展程式化制作,减少解释、培训、沟通等方面的重复工作。当大量课程资源建设同时展开,也可以采用校内人员把控、服务外包相结合的方式,缓解采集制作、审核等环节的工作压力。

三、引入必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无论是对于课程主讲教师还是对于团队工作人员来说,参与精品课资源建设工作都在既定职责之内,而又属于工作量之外。为了保障参与人员能够具备较高的热情和积极性,我校在多种“类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过程中尝试激励机制。

将资源建设工作与教研科研工作挂靠,让参与人员通过课程建设工作实现相关工作量兑抵,是目前部分高校采用的手段之一。由于我校实行聘期内教科研工作量承诺制,对于顺利完成精品课资源建设、并成功申报的核心工作人员给予一定数量的研时或是工作量折算――此方式对于新老教师均具有一定吸引力。

将获得精品课建设相关荣誉纳入教学优秀成果表彰范围,作为职称晋升、职务评聘大参考因素,此举可以有效调动年轻教师的参与积极性。

由于课程资源建设往往都会得到一定数量的资金保障(或奖励),适当的经济奖励是各高校常采用的手段之一,但奖励依据、奖励额度、奖励范围需要严格限制,以免造成本职工作重点的转移。

由于当下多种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中的视频素材要求课堂实景拍摄,如何组织好课堂、调动学生积极性、减少教学人员差错往往困扰着制作团队成员。学生往往是课程资源建设团队中被忽视的群体。在当今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下,学生的情绪、反应、认知能力往往也影响教学人员的状态和最终的拍摄结果。我校尝试将推荐上来的精品课程作为临时加开的学分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根据人数适当限定参与学生的手段,也采用过面向全校学生招募精品课录制活动参与学生的方式遴选参与成员,取得良好效果。

依据以往制作经验,高质量精品课程本身对学生具有强大的吸引能力,而名师大家在教学组织、教学手段运用方面具有较强的把控能力,其教学过程中的差错较少。对于教学经验稍逊的年轻教师而言,根据“自然科学类的课程往往受到大家欢迎、一些通论概论等偏理论性的课程则排名相对靠后”的特点扬长避短选取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不失为明智之举。此外,保障一定数量的人员审阅素材(包括申报材料、教学素材和制作的媒体素材等)、预留相对充裕的修正时间是资源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环节,小到主讲人员的无意识动作、字幕同步性问题,大到板书和展示媒体材料的错误……有许多问题在首次教学过程中往往被忽视,必要的修补、乃至重拍都是严谨负责的态度体现。

四、做好各类型课程资源的转换和平台共享工作,减少重复投入

由于精品课程在层面、推出时期、技术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不同时期建设起来的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精品课程资源在展示手段和平台上存在较大差异。

由早期国家级精品课程录像采用MPEG2格式到目前采用H.264压缩格式的MPEG4格式的变化;教学课件由原先简单的演示文稿到目前网页型、Flash课件的综合应用;由单画面视频到多窗口视频再回到高质量单画面视频的往复……无不体现信息技术、声像技术在精品课程资源建设过长中的发展。如何做好原始资源的留存、选择适当的转换工具、减少非知识更新引发素材修改工作量、统一素材风格都是制作团队技术保障部门需要考虑的。目前市面上流行的格式工厂、PDF转换器及应运而生的MediaEditor等多种工具软件都为技术人员提供了便利。

此外,“建好自身平台,实现与国家精品课资源接轨”是减少自身投入、简化资源传递流程、提高资源使用率的有效手段。目前国内被广泛认可的两个国家级课程资源网站分别是“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http:///)”和“中国大学资源共享课(http:///mooc/)”两个网站,涵盖精品课程资源由申报到展示的全部流程。而各高校使用的课程资源平台如BlackBoard、IClass、天空教室等[6]往往以展示课程资源、提供网络在线学习为目的,往往不能涵盖申报、评审、展示、后期建设、应用、反馈等每个环节。此外,由于引进部门、引进时间、引进时需求不同,往往校内多个相似功能的资源平台同时运行,平台之间缺少数据库共享、统一认证和资源传输的接口,形成“信息孤岛”。

为减少校内外平台、校内各平台间课程资源的使用障碍,共享数据库、建立统一认证、规范各类型资源素材的格式、打通平台间的数据传输转换接口,都是当前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环节。

五、加强对精品课程资源的动态监管,确保资源可用、实用、好用

高校信息化建设初期曾经走过的“重建设、轻应用”的问题一度暴露在精品课程资源建设工作中,由于对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态度扭曲、申报学校的技术保障不足、平台升级或数据更新一起的断链等原因,一部分精品课成为“死课”。归根结底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对待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将它原本“使全国高校广大教师和学生能够方便、快捷地享用优质教学资源,促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宗旨扭曲为“奖项评比活动”。

2012年教育部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再次明确指出“国家精品课鼓励各地和高校投入资金支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并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高校和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培育、建设和使用”。对于“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取消其“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不得再次申报该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在精品课成评审结束、课程资源上传网站之后的几年中,教育部专门成立了机构对在线课程进行定期审查,对于不活跃课程发出整改通知,力求推进课程的后期建设和使用。

我校自2010年底开始,对BlackBoard平台(网络学堂)上的全部上网课程进行检查,发现“死课(没有任何更新记录、没有师生互动行为记录的课程)”率高达50%。这些课程占据了大量的存储资源和注册名额,耗费了管理人员的精力,影响到学校教学品质与学术形象。

为了真正发挥网络课程的作用、保障已有精品课程称号,校信息网络中心、教务处联合对平台中全部具有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逐一进行了分析,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教学资源的更新,实现全部课程视频素材的制作与”规划。同时坚决清除“死课”、取消相关课程负责人(或团队的)精品课程负责人称号,开始我校由精品课程申报到后期建设与应用的转变。

整改期间,教务处抓紧安排实施90余门精品课程的三年全程教学视频素材的制作规划,及时将完成的符合当时建设标准的视频资源送达负责人。期间建立分布在七个校区的十余间录课教室,建设两个与BlackBoard平台实现资源链接和单点认证的资源平台,方便教师及时、灵活地由资源平台向网络学堂中调用资源;网络信息中心每年年底对网络学堂中每一门精品课程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区别活跃课程、待改进课程和待取消课程,通过年底召开的全校研讨会公布数据、告知课程负责人。通过加大网络学堂的宣传力度和教学活动对该平台的依赖程度、努力推进跨校区网络教学应用等手段,发现资源问题,及时实施改进,推进新精品课建设团队的“新陈代谢”。2013年,既定目标完成,平台中活跃的精品课程达到90%以上,网络学堂已经成为我校传统教室授课以外的又一种主流教学形式。

在实施精品课程资源的动态监管的同时,锻炼了课程建设团队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使他们在紧张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较自如地完成额外资源建设工作,加强日常教数学与网络资源的联动,改进教学手段、讲话教学技能。为后一阶段顺利完成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等新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以上是从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十年来的一些感触,希望上述拙见能够为后一阶段高校开展类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李红.“图书档案学”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图书情报工作网刊,2011(12).

[2]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运营统计数据.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工作简报,2009(10).

[3]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运营统计数据.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工作简报,2011(7).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2012年5月21日.

[5]陈以海.高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探索.中国教育信息化:高教职教,2008(1).

[6]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精品课程资源网,2012年6月12日.

篇(7)

关键词: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矛盾;对策;太湖县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14-0116-03

近年来,各地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不断增加,对征占用林地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据笔者对太湖县近3a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统计,各类项目使用林地面积达304.1hm2。而如何确保林地与建设用地得到平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互补,是目前值得探讨的问题。

1 太湖县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现状

1.1 公益事业征占用林地 为了发展区域经济或为了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以提供用地的条件导致了大面积林地被征占用,特别是少数典型的粗加工落后经营模式企业,大多数采用“杀鸡取卵”方式,或“此处吃完换一处”方式经营,以掠夺资源为盈利目的的,使部分林地破坏严重;同时铁路、公路、国家电网、油气管网、市政工程、文教卫体等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民生工程需要大量使用林地,还有一些村、组为了修道路、建公墓、造祠堂等公共事业由于经济实力不足,以毁林卖山,卖矿产资源,以换取眼前急需的经济来源,从而造成了大量的林地被使用。2014年以来,太湖县上述各类公益事业使用林地面积为161.7hm2,占征占用林地总面积的53.2%。

1.2 群众的生产生活使用林地 20世纪末,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农村住居用房基本上是面积较小、较为集中的砖瓦房。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大多农村家庭都改造成为独立小院。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惠民政策的不断增加,危房改造、扶贫避险解困、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实施,农村建房也是大量使用林地的原因之一。3a累计使用林地面积达10.7hm2,占全县总用量的3.5%。

1.3 农村家庭经济发展使用林地 近年来,由于前期外出务工的人员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由于长期背井离乡也产生了回乡创业的激情,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凭借在外学习的各种经验,返乡发展养殖业或林a品加工业,产业发展的基地和厂房建设等需要征占用林地,该类项目使用林地面积为6.9hm2,占全县使用林地总面积的2.3%。

1.4 招商引资项目征占用林地 从20世纪末太湖县城搬迁后,原老城所有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在新的区域重建,除了新城搬迁后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使用林地外,特别是为了不断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扩大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规模,持续的招商引资项目每年需要征占用一定量的林地。据目前统计,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累计使用林地面积为96.1hm2,占使用林地总量的31.6%。

2 项目建设与使用林地的矛盾

2.1 项目建设选址与林地控制使用区域的矛盾 一方面,按照林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的选址要把生态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而另一方面,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同时从项目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选址必须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选址地区的地理、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要能保证项目的后期发展。这就产生了项目选址与林地使用的矛盾,项目的理想选址可能是林地保护等级较高的区域,而有条件使用林地的版块不一定适合项目发展。

2.2 项目快捷建设与使用林地审批的矛盾 目前征占用林地是一个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的用地类型,特别是其申报材料中,需要提供被占用单位或农户签字的征地协议和补偿协议[1],而目前征地拆迁是一件最困难和耗时长的工作,反之一旦签订了征地协议和补偿协议,说明项目基本可以动工建设了,但此时由于林地才能刚报批,要一直等到林地批复后才能真正开工建设。另一方面,有的建设单位甚至把荒山误认为非林地,绕开了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就完成了项目的选址和初步设计等工作。无疑,在立项、选址、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环节均脱离了使用林地,待开始动工时林业主管部门介入后,由于介入林地审核的时间严重滞后,以至于林业主管部门根据生态保护的规律要求该项目重新考虑最优化的占用林地方案时,不仅大量浪费了前期投入,而且延误了项目建设时间[2]。

2.3 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与林地定额指标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做好农村扶贫工作,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一些民生项目、本土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急剧增多,在使用土地时为了节约投资成本,大多选择使用林地,所以征占用林地的面积呈上升趋势。但在征占用林地审批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年度定额制度,在审核同意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时,必须控制在定额指标以内[3]。对当年无法追加林地定额的,则必须等待下一年度审批,所以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程。

3 化解项目建设与使用林地矛盾的对策探讨

3.1 统筹规划,依法使用林地

3.1.1 加强林地保护,严守林地保有量生态红线 对林地使用方面,林业主管要有可实际操作的产业准入标准,禁止一些对林地破坏性大且难于进行植被恢复的项目使用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实施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和落实用途管制[4]。把保护林地资源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加快经济发展与加强林地保护的关系,不以损失林地、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单一的经济效益。

3.1.2 强化林地征占用管理,严格行政审批 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属于行政审批范畴,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对申报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所提供的要件材料,必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对建设项目申请使用的林地范围、类型等与数据库逐一核对,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Ⅰ、Ⅱ类保护林地和国家一级公益林[5]。从严审查采石、采矿项目,优先保障重点基础项目使用林地,确保既支持经济建设,又节约使用林地,切实管护好林地资源。在使用林地批复下达后,要安排专人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少批多占破坏林地的行为。

3.1.3 加强对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前置审查工作 在申报征占用林地时,林业主管部门必须要走在工程建设的前面,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就提前着手开展工作。通过预先的科学评审,抑制一部分不合理的建设项目上马,调整一部分建设项目不合理的的选址,压缩一部分项目不合理的建设规模,努力保障征占用林地审核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的同时、积极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发展。

3.1.4 合理规划,科学使用林地 项目建设要使用林地,必须符合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的总体要求,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破坏,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选址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立项过程中对项目支持性文件的取得、项目用地、核准备案手续等重点风险问题要开展细致、扎实的工作。对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项目,要提前申请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合理、科学使用林地,尽量避让林地保护等级高的敏感区域,避免在目后期才发现颠覆性问题而导致项目受阻甚至失败。

3.1.5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坚持及时快捷审核报批用地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障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对需要征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工作,认真宣传林地管理知识,积极跟踪服务,提前预防未批先占的现象发生。同时与国土等部门加强联系,对林业部门预审通不过的项目,国土部门不能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发展改革部门不能批准立项;对可以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项目建设节约时间。

3.2 加强对临时征占用林地的恢复监管 对输油管道及输气管道等一些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管。在施工中,对挖掘的地表土分层剥离、分类堆放,在管道填埋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临时建设的设施、表面硬化层,采取表土覆盖的方式,进行地貌恢复,并组织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验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在不影响管道安全的情况下,选用浅根性树种进行造林恢复;对项目建设中占用林地的临时办公用房,在施工结束拆除后要督促建设方对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保持林地性质。

3.3 对项目使用后被破坏的林地进行修复复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为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提高农村交通条件,林区内的大部分交通主干道都进行了改线改造,许多路段停止使用。还有部分项目在经营多年后停止运行或搬迁,在林区内留下了许多被硬化的场地。为了恢复林地活力,对这些停用的硬化路面和场地,要进行破碎修复,通过森林自然更新恢复林地功能。另一方面,对一些无法确定治理责任主体的废弃采石场和破损山体,要纳入政府生态治理范畴,及时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方法复绿,恢复采石区域的森林生态环境。对正在开采的采石场,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开采方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尽快对森林植被进行恢复,并落实后期抚育管护措施,确保复绿修复取得实效。

3.4 通过造林绿化新增林地面积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申报征占用林地的同时,要着力做好森林植被恢复工作,确保恢复森林面积不少于征占用林地面积,实现占补平衡。经国土部门核准后,利用退耕还林后续项目或其他造林投资项目,对林区内一些偏远区域荒芜的水田、旱地,大量陡峭的坡耕地、未使用地以及因人口迁移进城所造成的大量废弃的荒地进行绿化造林,并通过行政审批纳入新增林地范围,保证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项目消耗林地与林地新增面积维持相对的稳定性。

4 结语

经济发展是硬道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保护林地也是为了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两者并无矛盾。关键在于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林地资源,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社会效益。在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问题上,既要保证相关项目得以顺利进行,又需要从保护生态,从林地资源持有量角度出发,制定相关的保护措施,确保林地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只有这样,林地才能保护好,项目建设用地也会有保障。

参考文献

[1]安徽省林业厅.安徽省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试行)[Z].林资[2014]97号.

[2]布和,丁明秀,单志涛,等. 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工作的探讨[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9,32(2):111-113.

[3]国家林业局. 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Z].林资发[2011]98号.

[4]国家林业局. 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Z].林资发[2015]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