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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时间:2022-10-12 07:56: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考评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考评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假挤水,落实计生工作经常化,实现“村为主”格局。积极探索城郊计生管理工作新思路,大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精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考评指标设置和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分值评分标准或要求

计生长效工作机制落实40分1、每月月初下达当月调度评比方案,兑现标准及要求根据当月工作重点另定。2、每月月底严格按照当月调度评比方案量化考核,评比分数纳入全年考评。3、综合2012年10月-2012年9月底各月兑现评比分数,除以12得出该村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平均得分,再按40%折算得分纳入年终总评。

报表监控规范管理20分1、一孩性别比在100-110之间得5分,反之每超或低一个比值扣1分,5分扣完为止(按统计年度报表)。2、总性别在107-120之间得5分,反之每超或低1个比值扣1分,5分扣完为止,(按统计年度报表)。3、台账、月报、孕环检簿涂改严重、更新不及时或上报信息不实纠错较多的一项扣2分,10分扣完为止。4、出生人口符合政策人数低于办事处平均水平,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的村,每多超生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季度督查20分1、每月办事处将抽调计生干部对各村计生工作进行督查,每次督查除发通报、纳入当月兑现外,占年终总评的5%。2、督查采取百分制,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如漏档、漏检、漏报等情况实行直接扣分。

信息核查利用及流动人口管理20分1、每月对流入(出)人口建档及信息平台通报情况实行抽查,抽查情况除纳入月调度外纳入全年评比(占10分)。2、对出生实名登记、派出所入户信息及平台反馈必须核查利用,未利用的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三、加扣分因素

1、当年提供有价值线索并使“两非”案件成功告破的,一例线索给该村年终总评时加5分。

2、2012年度在省、市、县督查考核中,无漏档、无错漏报、无节育误差,为办事处争得荣誉的村,分别给予加10分、5分、3分。出现上述问题的分别扣10分、5分、3分。

3、对该村出现省、市、县、办事处批转计生案件,配合不力,未能及时结案的,一件次分别在总评中扣4分、3分、2分、1分。

四、考评结果及运用

1、按照旬通报、月调度、季度督查,年终总评的方式,根据各村综合得分情况,排出各村计生工作位次。

2、考评结果直接纳入办事处各村2012年度综合工作考评。

五、奖惩规定

1、年终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村(社区)确定为2012年度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发奖匾一块。对前两名的管区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

篇(2)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坚持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清洁空气工程“以街为基础,部门联动”的工作方针,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检查考评机制,进一步促进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覆盖率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落实“不超载、不带泥、不抛洒、不超速、不乱倒”(以下简称“五不”)行为守则规范合格率90%以上、路面污染处置及时率100%,城市道路路面环境和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考评范围、对象和内容

范围:辖区。

对象:区域内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建设工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内容:建设(包括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工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包括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现场管理和保洁人员、卫生责任公示牌、建筑工地值守控管、通行卡发放、路面污染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落实“五不”规范要求、工地扬尘监督、群众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等方面的内容。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城管局、建设局、环保局、交通大队分管领导为成员,相关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检查考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城管局副局长负责,区直相关部门派员参加,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主要负责日常检查、月度考评、协调督办、报表汇总等相关工作。专班人员每周集中办公一次,定期开展综合检查。

区工作专班按照职责范围认真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管理专项检查考评工作,并将月度检查的有关报表、资料按照要求上报市领导小组。

城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作业路面控管及路面污染处置。

建管部门负责建设(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工地内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标示图牌设置、施工围挡与道口硬化、冲洗保洁及防尘措施、临时设施与施工现场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监测辖区内扬尘和噪声污染,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扬尘和噪声污染的工地责令整改和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执法检查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建设(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工地日常监管和出土消纳作业期间的守控。

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按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好考评要求的工作落实,强化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考核标准及方法

(一)考评组织

检查考评由市专班组织实施,直接延伸到各街和区相关职能部门。

(二)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依据《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满分值为每月每街100分,其中区专班自评分占20%;市专班检查考评占40%;市城管、市建委各占12.5%;市环保、市公安交管各占5%;新闻媒体曝光和整改情况占5%。

(三)考评时间划分及办法

专班实行日查月评,每月通报检查评比情况,每季度在区专班工作简报上公布考评情况。

每月的1日至月底为检查考评累计扣分时间,下月第一周为区专班上报扣分情况的时间。每季度市专班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排序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

年终实行总评奖惩,对区属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全年累计打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序,奖优罚劣。

五、奖惩方式

(一)全年(12月)满分1200分。年度总分在1000分以上的街道为优秀,700分以上的为达标,700分以下的或者累计3个月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年从6月1日开始执行,满分为700分,年度总分在550分以上的单位为优秀,400分以上为达标,400分以下的或者累计2个月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二)按照检查标准,明确责任,实行“一分两记”,既对工地所在的街道评定等次,也对区相关责任部门(城管、建管、环保、公安交管等单位)履责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专项通报制度。

(三)年终区政府有关部门对考评工作进行讲评。对优秀等次的单位进行表彰;公布不达标工地及相关责任单位名单。

(四)检查考评结果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列入年度不达标等次的单位,建议不列入文明参评单位;检查发现有3次以上严重污染问题的工地,其相关建设、施工单位不列入文明单位或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参评单位。

(五)检查考评结果与建设市场管理挂钩。凡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同时追究相关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责任。

(六)检查考评结果与绩效目标管理挂钩。年度考评不达标的,建议取消相关年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检查考评活动,是落实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将此次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到人。相关职能部门是建设工地建筑垃圾处置和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管理深入到工地源头、建筑垃圾运输、路面及工地控管等工作的各个环节。建设工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四城同创”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以规范建设施工行为、落实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措施,规范运输作业行为、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五不”守则为主要内容的争创“范、双落实”优胜街道活动,力争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在检查考评中取得好成绩。

篇(3)

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大建设美丽、生态的决策部署,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促进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岗位绩效管理范围

本办工作人员。

三、考评内容和方式

本办岗位绩效管理工作包括指标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

(一)指标考核(100分,占70%)

岗位实绩考核(个性指标70分)(见附表):根据岗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个人自评和单位考评小组考评。

(二)民主测评(100分,占30%)

由本办人员无记名互评。

(三)考评计分(100分)

考评得分=指标考核×70%+民主测×30%

绩效加分(5分):业务工作获省、市老区、扶贫工作先进工作者的加5分,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加3分,考评结果在本办公示栏公开,并上报县考评办备案。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3年6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批转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3年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部门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岗位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6月)

召开本办2013年度岗位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批转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3年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部门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方案》(松委〔2013〕30号)精神,研究部署本办2013年度岗位绩效管理工作,动员本办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

(三)岗位绩效管理阶段(2013年6月-12月)

本办全体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岗位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提升工作绩效。本办岗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及时掌握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四)组织评估阶段(2013年7月-2014年2月)

于12月底前完成年度岗位绩效管理工作自评报告,并于2014年1月20日前以正式文报县绩效办。

(五)整改提升阶段(2014年3月)

对绩效考核中反映出来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工作提升。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岗位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岗位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保障,着力激发干事创业、致力跨越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工作落实,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篇(4)

一、考评目标

通过实施本办法,对有关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和验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制度和要求,使我县重大产业项目审批在全省乃至全国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实施重大产业绿色通道相关工作部门,具体为: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三、考评原则及方法

考评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正对待、客观评价各被考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考评工作中要做到“三结合”:即上级考评、单位自评、互查互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单位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在统一考评中,具体采取“听、看、议、评”的方法,即听单位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通过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试等形式进行外部评议;最后由考核组综合评价。

四、考评内容和评分细则

(一)组织领导落实情况(10分)。

1、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6分,以正式文件为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4分;没有专人负责的扣2分。

2、将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4分);未纳入扣4分。

(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20分)。

1、按县政府要求已清理涉及重大产业的审批事项(3分);未清理的扣3分,已清理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2、制定了落实《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方案(4分),未制定的扣4分。

3、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制度,将审批依据、条件、程序、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5分)。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制度不健全的扣3分。

4、制定了年度考评方案,年终有总结(3分)。每缺一项扣1.5分。

5、建立健全了重大产业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度(5分)。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扣5分。

(三)按时完成项目审批情况(40分)。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审批工作(40分);未按时限完成每次扣10分,至直扣完。

(四)项目审批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情况(30分)。

1、项目审批符合规定条件(15分);每不符合1项扣5分,至直扣完。

2、项目审批符合程序规定(15分);不符合1处扣5分,至直扣完。

五、考评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篇(5)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车间工艺、设备、安全“三大员”岗位履职能力,着力夯实管理基础,稳步推进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取证工作,根据公司《xxxx“三大员”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xx部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一、实施对象

xx部芳烃车间、聚酯车间、短丝车间、烷基化车间、储运车间、物流车间、环氧丙烷车间全部在岗工艺员、设备员、安全员(包括借调人员),其中环氧丙烷车间人员按《xxxx公司新建(改扩建)装置及其配套项目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

组长: 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 生产科、技术质量科、设备科、安全环保科、党群工作科(人力资源科)、综合科

由各专业科室安排一名副科长(副主任师以上),负责组织编制题库、培训、出题及阅卷等工作;各专业科室分别成立本专业评审组,由专业副经理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科室副科长及副主任师以上人员,负责综合评审相关工作。

党群工作科(人力资源科)负责培训支持、督促推进及考试安排等相关支持工作。

三、任职资格结构及评价办法

(一)任职资格结构

“三大员”岗位任职资格结构包含基本条件、资格标准、参考项三个方面8个评价要素,具体见下图:

(二)评价方式及标准

1.综合成绩=基本条件(占10%)+ 资格标准(占70%)+ 参考项(占20%),达到80分(含)以上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相应专业部室统一颁发岗位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须复审。

(1)基本条件分=学历20%+专业经验20%+行为60%。

学历、专业经验分,由党群工作科(人力资源科)查验资料进行评价。行为分,由车间根据每一项标准举证评价。

(2)资格标准分=知识(应知)50%+技能(应会)50%。

知识(应知)50%:考试(占70%)由公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统一进行考试,由专业部室命题、阅卷,培训中心(党校)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评审(占30%)。

技能(应会)50%:考试(占70%)由各专业科室制定本专业考试方案,经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组织考试。综合评审(占30%)。

知识(应知)、技能(应会)综合评审,公司成立专业岗位资格评价组,采用“能力陈述+专家答辩”方式,对考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3)参考项分=绩效(占70%)+素质(占15%)+作风(占15%)。

绩效:由党群工作科(人力资源科)按照个人前三年年度绩效累计分计算,A档10分,B档8分,C档6分;

素质:综合评审打分;

作风:由车间根据评价标准打分。

2.岗位任职资格实行年审制,证书有效期为3年,每年复证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任职人员须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方可参加竞聘上岗。

四、应会考试要求

1.各专业科室指派一名副科长(或副主任师以上)负责组织应会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指定出题人及审题人,并组织各车间本专业人员针对各专业考核点(见附件)进行培训。

2.每个考核点至少5道题,一般5-8道,如果5道,就是2个单选,2个判断,1个多选;应会至少出1个简答题,供应会考试使用,其他按公司专业部室要求执行。

3.各专业科室在编制题库及考试方案时,应积极与公司专业部室负责人(专业部室联系人附后)进行沟通,严格按照公司专业部室要求进行,完成后及时报公司专业部室进行审核。

五、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评进度安排

1.召开启动会并开展辅导培训工作2021年7月-9月)

7月份完成参考人员摸底工作。

各专业科室组织各车间相关人员参加公司举办工艺、设备、安全环保专业岗位资格培训班。

2021年7月份-8月份各专业科室组织相应专业培训培训,8月中旬前完成题库建设。

2.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应会考试工作。采取成熟一个专业考核一个专业的方式,逐专业进行。

3. 2021年10月组织各车间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应知考试。

10月31日前完成基本条件评分、绩效评分及作风评分工作。

4. 2021年11月参加公司各专业部室组织的综合考评

综合采用“能力陈述+专家答辩”方式,对考评对象的行为、素质、作风等进行综合评价。

5. 2021年12月 颁发证书。

对考评合格且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人员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作为上岗条件。对于考评不合格人员,公司组织补考并扣罚绩效奖金,即:第一次考评不合格的,扣减个人1/3 月度绩效奖金;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扣减个人1/2 月度绩效奖金,第二次补考不合格的,扣减个人全部月度绩效奖金,第三次补考不合格的,仅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个人生活费,直到考评合格方可上岗。补考间隔期至少一个月,期间在专人指导下随岗培训。上岗考评后及时开展能力比照,评估确认培训效果,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改进。考评成绩在车间公示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建立机制。完成首次工艺、设备、安全环保专业岗位资格证书核发后,公司每年组织培训复证,取得合格成绩者颁发当年岗位资格证书。

2.明确职责。生产科、技术质量科、设备科、安全环保科负责专业培训教学、应会考核、综合考评。

篇(6)

一、精心组织安排,认真开展工作

为了开展好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年初就制定了详细的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张少彬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苏尼特左旗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安局法制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责任

按照全旗行政执法责任状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我局2010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2010年度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年初与各基层所队签订了201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状。

(二)2010年全局行政执法办案情况

2010年(2009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25日期间)全局共查处行政治安案件113起,其中边防部门查处36起。做出治安处罚94起,其中拘留并处罚款处罚66人,单处拘留19人,单处罚款28人,调解处理24人。各执法部门都能按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该公开的执法环节全部予以公开,全年未发生因行政执法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监督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质量“月自查、季考评”和“一案一测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不断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公安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了执法质量工作日常考评机制,不断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审核力度,继续坚决执行执法质量工作“月自查、季考评”和“一案一测评”的执法监督审核工作机制,建立了从办案部门、局法制部门、局领导的执法办案监督审核机制,对日常办理的每起案件从受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都全程予以监督审核,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案环节予以审核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核审批并责令限期整改。每个部门确定了专门的法制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的执法办案的监督检查,由法制监督员负责开展落实本部门的执法质量“月自查”工作,并将部门的“月自查”落实情况纳入全局执法质量“季考评”中,要求办案部门对每起案件在结案后三日内要及时将案卷送局法制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局法制部门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对每起案件进行测评、评分,每季度考评结束后将考评情况通报全局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个案测评的结果交办案部门附办案部门个人执法档案存档。进一步完善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健全了各类执法台帐,真正做到了对全局执法状况底数清、情况明。2010年先后共检查各执法办案部门各类执法台帐150余册,检查个人执法档案120本,检查各类案件案卷150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检查反馈意见单反馈到各部门进行认真整改。按照全盟公安警务信息化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网上执法办案与审核审批机制,充分利用警务信息系统的优势开展了案件网上录入、网上浏览、网上审核监督的办案流程。2009年度全盟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我局成绩突出,被评为全盟执法质量考评优秀执法单位,交警大队被评为优秀执法部门。

(四)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对民警的学习培训力度

为了做好今年我局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我局结合本局实际和岗位练兵活动,认真制定了2010年度法律学习计划,今年以来我局除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外,还组织民警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结合公安机关三考工作、执法资格认证工作先后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全局先后共出动警车90余台次、警力200余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余张、宣传手册200份,张贴宣传标语10余幅、宣传画10套,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12次,主要对如何预防违法犯罪以及交通安全、禁毒、二代证办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为了丰富全体民警的法律学习资料,还先后为全体民警征订了相关的执法办案书籍,方便了民警的学习。为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进一步深化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以及2010年度全局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结合大练兵活动以及“三考”工作、民警“背法条”工作,以民警常用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深入学习。利用网络优势随时将一些执法办案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材料张贴到网上,方便了广大民警的学习。扎实开展了全局“五五”普法工作,按照要求征订了普法宣传图册的资料。按照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要求,参加了各项培学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五)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规章制度

按照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苏尼特左旗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工作职责》、《苏尼特左旗公安局法制部门工作职责》、《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刑事案件审核程序规范》、《苏尼特左旗公安局行政治安案件审核程序规范》、《苏尼特左旗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规范》、《苏尼特左旗公安局办理劳教案件程序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局的执法工作。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预算布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与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预算单位”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指通过规范的考核方法。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对象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布置的预算支出项目。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预算单位协助配合,分级实施。

(二)科学规范。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各预算单位要根据被考评对象的行业、项目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方法。

(三)客观公正。通过实施绩效考评,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决策安排;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和绩效考评工作规范;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支出绩效预期目标;

(五)预算单位申报预算的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

(六)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总结资料和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报告;

(七)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决算演讲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演讲;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重点以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为主。第七条绩效考评包括以部门全部支出为对象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或以项目支出为对象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

可分为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和项目实施过程评价。第八条绩效考评主要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考评。绩效考评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项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评。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其中:阶段性任务在目标完成之后即可实施绩效考评;跨年度支出项目既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考评。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

第九条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为完成绩效目标布置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

(三)预算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制订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四)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

(五)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六)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绩效考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考评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拟。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外因素。

(三)公众评价法。指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果的支出。对各项绩效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五)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考评方法。

第三章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

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第十一条绩效考评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

并考虑以下因素:第十二条绩效考评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和选择应以评价内容为基础。

(一)相关性。选定的绩效考评指标与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直接的联系。

(二)可比性。对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选定共同的绩效考评指标。

(三)重要性。对绩效考评指标在整个考评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

(四)经济性。绩效考评指标的选择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统性。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应注意指标体系的逻辑关系。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内容。

个性考评指标是指针对预算单位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绩效考评指标。第十三条绩效考评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考评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

第十四条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水平、组织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及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确定。财政部门应根据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绩效考评个性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单位根据被考评对象的绩效目标确定。

第四章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

由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所属项目单位分级具体实施。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第十六条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管理方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所属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单位作为基层预算单位。必需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的预期绩效目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单位每季度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提出考评项目下半年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意见;项目单位在预算项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项目在预算年度结束后)进行事后自评,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演讲报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备案。

(三)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别的应在自评演讲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组织考评

(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考评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四)主管部门项目评价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问题和建议、评价人员等。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组织考评

(一)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每个预算年度选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并负责县直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和抽查。乡镇(开发园区)财政所(分局)负责同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开展特定重点项目和市县乡(镇)联动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

第二十条绩效考评实施方式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第五章绩效考评顺序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评的准备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提前20天向考评对象发出通知,绩效考评对象确定后。考评对象要认真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考评通知应包括考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考评时间、考评实施者等。

考评实施者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评的实施

(一)资料审查。考评对象应根据考评实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评对象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评实施者应及时对考评对象提供的自评演讲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二)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非现场考评,指考评实施者根据考评对象提供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考评意见。考评实施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考评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评形式。

(三)综合评价。考评实施者运用相关考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绩效考评结论。

第二十三条撰写和提交绩效考评演讲

(一)撰写演讲。考评工作结束后。

内容完整,绩效考评演讲应当依据充沛。分析透彻,逻辑清晰,评价准确。绩效考评演讲应经考评实施者所有人员签字。

(二)提交演讲。考评实施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交评价演讲。

(三)结果反馈。考评实施者的评价演讲经组织实施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审定后。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一)绩效考评实施者对考评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失密责任。

(二)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并配合考评实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考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第六章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检查。

(二)财政部门应逐步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三)对考评对象在申报项目过程中。还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奖励奖励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其中冒犯法律的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