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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17 17:09:4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会经济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社会经济

篇(1)

艺术设计的经济属性是它区别其他艺术活动、手工业的首要特征。人的相互关联构成复杂的社会,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必然导致人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艺术设计通过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创新设计,像其他社会生产力一样创造社会的物质文明。

1.经济因素在艺术设计的不同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形式和作用

从设计到实现设计的全过程中,经济因素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形式和作用。(1)设计观念的产生阶段:艺术设计需要把握设计物由过去到未来形成发展的种种相关因素,然后以创造性思维方式和表现手法使之成为崭新的设计方案。其中的经济因素体现在对原有状态的经济价值分析、市场需求预测以及新方案的经济内容评估等方面。对原有状态的经济价值分析,是设计观念产生的基础。(2)设计的实施阶段:设计的实施过程指的是设计方案由图纸到生产为实体的过程,对于设计来说,是实际制作的过程。设计在真正付诸实施的过程中,从设计物的试产、批量生产和专利保护等方面均受经济因素的制约。(3)设计的实现阶段:设计物最终要推向市场实现其经济价值,主要是通过销售来实现的,当设计物作为商品投放市场,设计师应当及时调查市场反映和销售效果,综合反馈信息以改进产品设计和进行新的设计构思。其中,经济因素不仅体现在设计物的综合经济价值实现的过程中,而且作为改进更新已有方案和促成新的设计方案的产生基础,经济因素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923年,现代设计之父格罗佩乌斯将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的教育理念“艺术与技术的统一”传播到全世界,使设计终于打破艺术桎梏解脱出来。而在经济与信息化的今天,我们应提倡“设计与经济的结合”,设计必须服务于经济。

2.艺术设计通过预测未来的市场需求来确定设计目标和方向

设计具有强烈的超前性、预测性。“设计”这个概念在许多场合中,也往往被“策划”等术语代替。这意味着设计与艺术、手工艺活动都不同,它更偏重于事前的过程。在整个市场营销的组织中,设计占有引导性的地位。“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这四个环节中,设计不仅在时间上先于生产、销售活动,而且设计的市场定位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后两者的成效。正因为如此,设计前的活动往往比设计本身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多。如设计前必须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包括对厂家、消费者、竞争对手、媒体的详细调查;调查之后的数据要加以统计分析直至最后提出成文的方案、策划报告;并且还必须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方案,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变化,这就要求设计师的思考必须高度理性化和高度专业化。科学地进行市场潜量、市场占有率及需求预测,把握设计物实现为实体后在市场中的作用和价值体现,能够使新的设计方案更加合理,更加准确地适应未来市场,并且通过预测可以得到提高和创造设计物附加价值的理论依据。

二、艺术设计伴随着人类的生产劳动的产生而产生

就艺术设计这一创造性的活动来说,它是伴随着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和器物文化的出现而出现的。它实际上就是“人类为生存而进行的造物活动,是人为实现实用功能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物化劳动形态。这种造物具有一定的审美属性和精神价值,因而是一种艺术质的造物”。

人类的历史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艺术设计的历史之河也从这里发源。当人类的祖先把一块石头敲打成用来切割和砍削的石刀时,最早的设计活动就开始了,这把石刀就是最初的设计产品。这种工具的创造首先符合实用目的,同时也顾及到了用起来方便、省力,以引起主体的。它的制作过程具备了设计所要求的从预想、选料到加工成型等必备过程,它的功能和形式结合于一体。最早制作劳动工具如石斧、石刀、弓和箭的原始猎人,是人类第一批设计师。

工具的制造是人类自我革命的开始,也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族类的根本。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最早的史前艺术品,差不多都是与人的生活最紧密相联系的工具和食用器。这些就是我们人类早期之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人类的科学文明水平的提高,艺术设计也越来越科学化,其技术性也越来越高,艺术设计逐步成为了一种有目的的创造活动,成为了协调人和环境、个人和社会、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手段。

三、艺术设计与社会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1.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艺术设计繁荣的基石

艺术设计的技术性、经济性、文化性决定了只有社会经济高度发展才有艺术文化的繁荣。从艺术设计本身的发展来看,现代设计的起源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是劳动的分工,其二是生产工艺的改进使得大规模生产和低消耗成为可能。艺术设计的每一次飞跃和进步,都处在因社会分工而造成的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首先,因为社会经济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商品的物质,而越来越重视消费过程的精神享受和审美,社会需求加大、人类文明和审美情趣的提高,为艺术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其次,社会经济高度发达时期也是社会观念大变革、大解放时期,为艺术设计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思想和思维空间。

知识经济是继工业经济之后的又一次革命。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发展经济的主要的直接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设计艺术将成为人类十分主动和相当自觉的一种行为。大至建筑、环境、公共艺术、城市规划,小至食品、服饰、生活用品、劳动工具。总之,人类一切生存空间、物质和生活方式,都要经过精心而富有创意的设计。人类将生活在一个经过了设计并不断被设计着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之中。也就是说,在这个新世纪,设计本身将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将成为一种历史沿革的文化。知识经济为艺术设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与土壤。时代的变革,经济形态的变化,为设计艺术的创新发展将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因素,设计艺术也必将以自身更为完善的运作体系,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2.艺术设计的发展是社会经济腾飞的翅膀

艺术设计是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的产物,艺术设计同样也是一种生产力,在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艺术设计发展的原动力在于满足人的需求。人类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欲望和要求称为需求。按照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Maslow)的需求理论,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艺术设计的市场取向就是以满足需求、引导需求、创造需求为目标的,它的目的是人而不是物。其次,艺术设计所带来的,不仅是精神上的愉悦与享受,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艺术设计是把预期目的和观念具体化、实体化的手段,是人们进行经济建设活动的先期过程。它的本质是人们对将要进行的经济建设活动作出艺术化的设想和筹划。总体来看,这种设想和筹划是进步的,发展的,甚至是超前的。从这个意义上,也说明了艺术设计是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

艺术设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设立或制定专门的工业设计部,把设计业作为国家经济整体的一部分。二是以原东南亚“四小龙”为代表,政府直接参与设计的实施。其目的是把设计作为国家综合性经济改革的一种手段,如通过调动本地工业的多种资源激发设计,以便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推出高附加值的产品。三是以日本为代表,日本千叶大学著名学者宫畸清教授在介绍日本经济发展的过程时,谈到日本产业振兴和经济增长有三要诀:一是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二是领先一步的工业设计;三是不断完善的经济政策。这三者相辅相成,其中,工业设计对日本经济的腾飞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各个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来看,“艺术设计也是一种生产力”“设计就是经济效益”的说法并不过分。艺术设计不再是对客观世界的简单反映,它强调创造性与个性,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通过艺术设计,可以提高产品的科技、艺术含量,提高产品的审美附加值,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中国加入“WTO”已经成为现实,我国的经济运动模式和产业结构更新也将因此而发生深刻的变化,改革开放二十余年,中国的设计产业发展迅猛,且设计产业是伴随着经济不断成长起来的,特别是知识占主导地位的今天,对设计产业的适时性、前瞻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现在或未来,艺术设计都会以强大的推动力和自身优势服务于经济的发展中,推动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腾飞。

参考文献:

[1]凌继尧、徐恒醇《艺术设计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1

[2]徐晓庚《现代设计艺术学》[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09

[3]荆雷《设计艺术原理》[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09

[4]陈望衡《艺术设计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07

[5]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篇(2)

1.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的内涵

从社会经济系统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经济法的功能进行如下定义:立法者或政府机构为了促使社会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现有的经济法进行干预,并且期望通过政府干预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使社会经济能够稳定、快速发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上,但是不能单纯的从一个方面去研究和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应该全面的、系统的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本文主要针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研究,并对其产生的行为后果进行了客观的评价。

2.经济法功能的构造

根据以往的经验,经济法功能的构造可以根据社会需求的不同而划分出不同的路径,而不同的路径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就目前而言,对经济法功能的考察路径一般分为两条:一条是通过经济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来进行的,另一条是通过经济法对社会总体经济的影响来进行的。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与社会经济联系紧密,并且经济主体的行为将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走向。经济法作用于社会经济的主要手段是引导经济主体的选择,从而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进而在此基础之上调整经济主体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继而实现经济法的目的。简单的来说,经济法通过影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的行为来实现其社会经济功能。第一条路径的考察重点主要集中在经济主体的行为对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第二条路径主要考察的是经济法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总的来说,前者是对经济法社会功能的体现,后者是对经济法功能的规范。从经济法对人经济行为的影响来看,我们可以利用法学界的相关理论知识来分析人的经济行为,法学界的行为功能理论主要分为五种,分别为评价功能、指引功能、预测功能、教育功能和强制功能。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对于法的功能已经具有了较为完善的理论基础,因此可以利用经济法的相关理论对其进行解释。评价功能是指经济法可以对社会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评价,并且具有经济法律的重要功能。预测功能主要是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评价,通过预测功能,经济主体能够预测到自己经济行为的经济收益,从而决定自己是否做出相应的经济行为。强制功能是指经济法的实现是通过国家强制措施,影响人们的经济思维,从而提高人们遵守经济法的意识。指引功能是经济法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可以为经济活动提供一个固定的行为模式,从而使不同的经济活动在经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从经济法的社会功能来说,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较少,而且经济法中有很多难以效仿的问题,所以本文主要研究了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通过对经济功能构造的分析来研究社会功能与企业活动和个人活动之间的规范性关系。

二、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

我们在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经济社会制度的功能系统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社会整合功能,其二是行为的导向功能,最后一个是文化的传递功能。也有的研究中将社会制度的功能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是社会制度的信息功能,其次是社会制度的约束功能,再次是社会制度的整合功能,然后是形塑活动方式功能,最后是激励功能。这两种分类方式,虽然在结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内容上又存在一定的共同之处。这就要求我们在对社会制度功能的分析上不能仅执着于一点,而应该博众家之长,。根据经济学家的分析,经济社会要想快速稳定的发展,首先要具有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社会经济的协调性,二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两者缺一不可,共同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制度,因此,笔者认为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权利义务分配功能

根据法的基本原理来看,法是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分配的过程,通过这种分配调节机制有效的约束了人们的行为,促进了社会的快速发展。然而,权利与义务是不是贯穿于法和制度之间,更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因此,有法学者认为,法的核心就是权利和义务。大部分法学家在研究法时是从权利与义务方面入手。权利与义务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渗透,正是这个关系结构指引着权利与义务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利益,从经济法的角度来说,即影响了社会经济主体的利益。社会主义经济的分配功能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资源与资格的分配,它主要是针对不同层面的活动,对活动的规则进行规定,主要满足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资格,符合资格的经济主体能够在社会资源方面行使权利。在资源的利用过程中,由于存在的收益不同,就会形成一种间接分配,而这种间接性的资源分配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中。第二个是资源与资本的干预分配,无论是从何种角度考虑社会主义经济的分配功能都会对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人员的收入产生影响。

2.经济信息的传递功能

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一定会对从事经济活动的经济人进行本性确定,并预测后果以及对他们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行为之前都会对行为进行预测和评估,然后再选取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当预测这种行为的收益大于成本时,经济主体就会做出从事这项行为的决定。在决策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影响因素,只有拥有必要的决策信息才能及时的调整各项优惠条件和限制性条件。通过这些条件和规定,可以客观的反映出经济主体的行为需要。通过借助经济法来不断调整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发展方向,也就是说满足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取相关金融信息的需求。

3.激励功能

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往往以利益最大化为最大目标,因此,在对经济人的假设上存在三点相互联系的观点,一个是人的自利性,一个是人的理性,一个是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首先,经济人是自利的,经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往往追求的是经济利益最大化,很大程度上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成为发展的最大动力,甚至可以说经济主体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利益。其次是人的理性,这是指经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中体现出的理性,这属于一种条件的约束。简单的来说就是在约束条件下来追求经济利益。最后是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有效的促进了社会效益的快速发展。现代经济的激励功能正在于此,经济人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最大限度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激励了经济活动的进步。不断提倡任何经济行为或者是反对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活动的信息传递,严格执行经济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奖惩机制。经济活动激励法主要是为经济主体提供必要的行动方向,原则是不改变经济主体的偏好,但是最终能对其选择进行影响,使经济主体的行动方向偏向于积极的方向。社会经济激励法的实行还需要经济主体具备一定的条件,即经济主体具有一定的期望,并且拥有一定的动力去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中表现效果最为明显的是激励作用,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主体的利益产生影响,对经济主体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

4.节约交易费用功能

交易费用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经济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简单的来说,人与人之间产生交易就必然会产生交易费用,在交易的过程中首先要通过信息搜索寻找到合适的交易伙伴,在寻找到合适的交易伙伴之后再弄清楚交易伙伴的地址,并且对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成本进行计算,成本包括缔约成本、监督成本、违约可能成本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交易产生的前提条件,而在交易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就是成本费用,节约交易费用功能主要体现在创建有针对性的经济法以及遵循经济法中的相关规定。这两点均可以节约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费用。对于创建有针对性的经济法来说,主要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断依靠相关法律机构和单位提供的各种信息,然后通过法律保障行为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最后以法律的形式公布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这就减少了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搜集消费信息所花费的成本。对于遵循经济法来说,主要是从经济活动中不断提炼各种具有极高价值的信息,从人们的思维中以及经验中提炼出一些精华的信息,不断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便利,并利用有效的人际关系降低交易费用。这两种降低交易费用的方式可以说毫不相同,但是他们都起到了相同的作用,都能够为降低交易成本提供帮助。

三、经济法功能系统特点

经济法具有四种不同的社会职能,分别是同一性、层次性、有序性和主次性,这四种职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促进、相互弥补的关系,四种职能相互联结形成了一个统一的经济法功能系统。

1.同一性

经济法区别于社会功能的统一性,其具有与统一性不同的社会特征,同一性是指在不同的社会功能下都能实现经济法的价值和目的。就分配功能来说,其是经济功能中其他功能的前提与基础,只有保证经济分配功能的合理、合法,才能实现权利义务间的公平分配,为社会中的经济主体带来信息的传递与共享,这样经济主体就会做出最明智的决策,既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也推动了整个社会前进的步伐。前面所提到的整个过程就是资源配置有效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再调整,实现整个经济过程的有序性,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2.层次性

经济法功能的层次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法的所有功能皆可以从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体现出来,二是经济法本身也具有先后秩序。就前者来说,立法期间,虽赋予职能但未实施;执法期间,所赋予的职能得到了发挥的平台与机会;守法期间是所有功能得以实现的最终保证。经济法在这三个阶段中分别饰演了不同的角色,这也体现出了经济法功能的层次性。而后者则有所不同,其是从经济法本身的社会功能入手,剖析了各种功能在经济法中所占的地位,最基础的是分配功能,其次是信息传递功能,最后是社会整合功能,其中起桥梁作用的是信息传递功能,从这几个功能方面来看,也能凸显出经济法社会功能的层次性。

3.有序性

经济法功能的有序性是指经济法的所有功能并非所属或是并列关系,他们之间是一种互补促进的关系,这层关系的由来是经济法功能的层次性。经济法功能的发挥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立法、执法、守法,而且在这三个阶段中经济法功能皆处于不同的功能状态,其在立法阶段并没有具体表现,直到执法阶段才开始发挥作用,并于守法阶段最终实现其功能。另一方面,从经济法本身的社会功能来看,其也是按照功能的先后顺序排列的,依次是分配、信息传递、利导、整合功能,只有后续的功能存在才能彰显出前面功能存在的价值。

4.主次性

经济法功能的特点和意义直接决定了经济法的地位,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主次性。首先,从分配功能来看,其对社会的影响不仅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其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利益,分配功能所体现的是经济法的魂,即其价值,也是经济法功能最终的目的与归宿。其次信息传递功能和利导功能,他们的作用是将经济法的目的与价值还有行动规划传递给经济主体,并对经济主体的行动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两种功能只是发挥手段的作用,指引着经济主体的行动,最后是整合功能,其主要作用是将前面几种功能整合,弥补每种功能所存在的不足,协调各方利益,解决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的平衡与稳定,最终使经济法的价值和目的得以实现。

四、结束语

篇(3)

关键词:足球经济;社会经济;发展;贡献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032-02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中,足球经济的发展在各个行业中均有所涉及,可以说足球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因为足球运动自身拥有了一定的粉丝,这些粉丝也间接刺激了足球经济的发展,提高了足球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影响。足球经济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有效解决就业等相关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有效优化社会经济整体环境。为此,我们就足球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贡献进行以下分析。

一、足球经济概述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今天,足球经济与社会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现代足球运动的发展在整个社会环境中有着重要促进作用,足球已经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体育运动方式,而是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转变为一种全新的复合型经济产业,可以说,足球经济是现代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标志之一。

足球经济,就是基于足球运动自身发展起来的相关产业的开发与流通,将足球作为主要产业内容的经济发展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球员的转会、相关足球产品的流通与发展等。据不完全统计,在现阶段的生产总值上来说,足球经济是现阶段的世界经济系统中重要的部分,其生产总值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高于一些地区的年度生产总值了,就拿英国的英超联赛来说,已经超过了半百亿的年度总值。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足球经济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泛,在足球门票、足球赞助商、足球转播权以及足球广告营销等领域都有所涉猎,在这其中衍生的各种足彩内容以及相关足球文化的开发,也给社会经的发展带来重要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社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足球经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效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整体增长。

二、现阶段足球经济对社会经济的贡献

在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中,足球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各个行业领域中有效刺激了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各种社会问题,在根本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优化了整体社会经济环境。可以说,足球经济自身的发展对于社会经济有着重要的贡献,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此,本文对现阶段足球经济对社会经济的贡献进行简单的分析与阐述。

第一,足球经济可以有效缓解人口就业等问题。足球经济的发展有效缓解了社会事业人口的问题。任何一种经济形式的发展,都要有一定的人员参与,人员的参与与使用一定会有不同新的岗位出现。在足球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如此。国球足联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足球经济在社会中衍生了一些新的就业岗位,如各种足球裁判员、运动员以及相关行政管理人员等。其中最为主要的人员当属足球运动员了。根据不完全的数据统计表明,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将近3亿专业足球运动员,在亚洲的足球运动员大约在一亿人左右。这些数据表明,足球运动有效带动了人员就业,解决了一些就业问题。同时,在一些足球运动发达的国家中,如英国、意大利以及德国等国家中,足球运动员的收入也是较为可观的,其中一些著名运动员的收入相对更高,基本是按照周来计算收入;同时,因为知名运动员自身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可以通过各种广告的拍摄、球衣的销售以及比赛分红等方式增加自身收入。特别是在近年来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经济集团对于足球行业的发展相对看好,注入了大量资金,有效促进了足球运动员的经济收入。这也就造成了一些足球运动尚在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以及俄罗斯等相关国家,通过高薪聘请的方式,将国外高水平的运动员以及足球教练引入自己国家之中,这也无疑不促进了足球经济的整体发展。虽然我国在足球领域的发展相对较为落后,但是在足球比赛的奖金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等方面也是较高的,如恒大的足球运动员年收入直逼千万元。

篇(4)

关键词:经济法产生 社会经济根源 市场 政府 

 

 

1890年,美国颁布了《保护贸易及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即著名的《谢尔曼法》,该法被公认为是经济法产生的标志,以此为起点,经济法已经存在了上百年。深刻的历史根源是任何一种事物存在的支撑,而经济尤其是基础性的。因此,我们应当追本溯源,深刻思考和准确把握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避免使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流于外在形式而无法探究其本质。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经济法有着基本共性,但有其不同的特点。“其中某些国家相互之间更接近一些,形成各种类型、模式或板块。”[15]如以美国为代表的危机对策经济法,以德国为代表的所谓战时经济法,以中国为代表的转型国家经济法。本文将详细分析这三个模块,以期探求经济法产生的共同的社会经济根源。 

 

一、美国经济法模块 

(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经济状况 

18世纪到19世纪,两次工业革命使西方进入了一个新时代。19世纪末期,美国充分运用二次工业革命中涌现出来的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使生产获得飞速发展。一方面,新的工业部门开始出现,如电力工业、电器工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等等;另一方面,旧的工业部门,如钢铁工业等因为生产技术的改造而获得新生。新兴工业部门的成长以及原有部门的重振雄风,代表着生产力的迅速提高,产品结构日益复杂化,促使现代大规模工厂生产迅速发展,致使资本集中、企业巨大化,推动了垄断组织的产生。 

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垄断从最初的仅限于流通领域扩展到原料采买、产品加工和产品销售等领域,于是高级的垄断组织托拉斯在美国迅速发展起来。托拉斯指的是“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而成,由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控制在最多股份持有者手中的组织。”[16]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在当时证明是实现对某一行业控制最有效的手段。1882年,全国性规模的合并企业美国石油托拉斯成立,这也是第一个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和名称的托拉斯组织。其它部门纷纷效法,制糖、烟草、煤矿、铝业、钢铁等行业也相继建立了托拉斯。根据1895年制造业普查报告,“大约有185个企业联合体,其资金总额超过30亿,占美国全部制造业总资本的近1/3。”[17]这些托拉斯组织凭借自身雄厚的资本使用搭售、价格协定、联合抵制等方式来实施其控制力,限制公平自由的竞争。 

20世纪初,美国的垄断组织又有进一步发展,主要集中在了钢铁、石油、铁路等新兴行业。例如,在钢铁业,安德路·卡内基从1873年创办钢铁厂到1894年,已经控制了全美国炼钢能力的1/4。“为获得铁路及航运上的优惠条件并控制生产和市场,卡内基和其它十几个行业联合一起,于1901年合并组建了美国钢铁公司,该公司包括采矿、加工、运输、销售等行业的700多家企业。”[18]垄断经济的发展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但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生产过剩的问题引发经济危机频繁出现。1882、1890、1900、1907年,经济危机接连不断的发生。1882年危机使机车产量由2282台下降至800台,下降了65%。煤炭产量下降了7,5%,生铁产量下降了12,5%,棉花消费量减少了15,4%,甚至一直增长的钢产量也下降了10,7%。1908年,新建筑合同减少23%,钢铁托拉斯所属企业一半以上停工。失业人数超过以往各次。除此之外,垄断经济还带来其它问题:垄断减少就业机会,保持垄断价格使公众受害,垄断助长投机和资本掺水现象,大大的破坏了竞争,它使小企业失去了在市场中生存的机会。为攫取超额垄断利润,大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控制原料来源,划分销售市场,限定产品价格,不断挤垮或兼并中小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充满了暴力、欺诈和腐败的行为。这些问题随着垄断的高度发展而变得日益尖锐和突出,使得美国政府不得不作出适当的控制,以使本国经济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和发展。 

(二)美国经济法的立法状况 

为解决垄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美国政府从不干预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转向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干预经济运行。 

1887年,《州际商务法》出台,该法禁止进行联合经营与订立运输协定,宣布回扣与歧视性运价为非法。 

1890年7月20日,国会通过了《保护贸易及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即《谢尔曼法》(Sherman Act),推动了国家经济权力的集中,对自由竞争进一步实行限制,标志着对全国商业活动进行调控的开始。 

1897年和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政府先后与横贯密苏里的货运联盟和联合运输联盟的诉讼案中,判决铁路公司违反《谢尔曼法》。1899年,最高法院判决阿迪斯顿管道公司和炼油公司等六家公司组成的市场联营违反《谢尔曼法》。1902年,司法部对控制大北部、北太平洋以及芝加哥、柏林顿和昆西等铁路的北部证券公司提出公诉,最高法院于1904年判决北部证券公司解散。 

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成立,并于同年出台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该委员会拥有违禁命令的权力,对于违反命令的工商企业,可将案件提交法院审理。 

1929年-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政府出台了《农业调整法案》、《全国工业复兴法案》、《铁路紧急法令》等一系列经济法案,力求恢复经济。 

1933年的《农业调整法案》采用政府奖励、津贴的办法,提升农产品价格,恢复农民的购买力和战前的地位。《全国复兴法案》则是为了复兴工业和减少失业,保持工业的合理利润和工人维持生活的工资。为此,需要通过工商业的自行调整减少生产过剩,增加工资,缩短劳动时间和提高物价。同时,这个法令还授权联邦政府资助公共工程建设,鼓励工商业一定程度上的集体自治。《铁路紧急法令》设立联邦铁路协调员,协助防止浪费,改进财务组织,把运费率降到符合公共利益的程度,以改善铁路信誉。 

上述的经济法律法规与以往传统法律大不相同,其特点是突出了大量的直接具体的经济内容;突出了国家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的意志;突出了资产阶级整体利益的要求;从多方面制约传统民法确立的一系列个体本位化、权利绝对化、契约自由化等原则。[19] 

篇(5)

一、会计的演变历程

从人类产生了生产活动以来,会计就开始产生,并伴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而发展。在原始社会,受环境的限制,会计的前期经历了图形记事、结绳记事和书契记事三个阶段,这些表明了在早期社会会计的萌芽已经开始破土而出,同时也证实了会计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农业经济时代到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社会主导地位,同时商业发展较为缓慢,会计还未形成较完整的体系,不过,会计方法中开始出现了单式记账,也是会计历史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自然经济不断发展,单式簿记也逐步完善,形成了一套成熟固定的会计方法体系。然而,世界在进步,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吸收西方思想,同时,资本主义经济应运而生,会计也随之由单式记账变为复式记账,会计分工、会计准则、会计职能确定等等也越来越完善,直至今天,信息化的发展仍在推动着会计向更完善的方面发展。

二、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影响

(一)对会计准则的影响会计准则的目的是对价值的各种要素予以确认,它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分共契约”和“私人契约”的“复合体”,随着经济大环境变化以及管理的要求提高,会计准则也在日趋完善,并根据当前经济情况以及可预见的预期环境确定会计准则的标准。当然,在21世纪,会计准则也将面临着三大挑战,第一是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挑战,第二是股票等特殊金融资产计量的挑战,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衍生工具的挑战。这些挑战要求会计准则必须适应环境,不断完善。

(二)对会计目标的影响会计目标是会计运行的基本向导和最终归属。要想使会计与社会经济环境相适应,首先必须保证会计目标与社会方向的一致性,离开社会经济环境所指定出来的会计目标是不切实际的。在知识经济下,会计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是会计发展的主旋律,代表了会计发展的方向。因此,未来会计的目标将是向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同时兼顾受托责任信息,使会计目标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性。

(三)对会计对象的影响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人们对会计对象的研究也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入的,在知识经济的发展现实情况下,对会计对象的深入认识主要体现在会计要素上,六个会计要素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会计目标,就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不断的修改。例如,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已经逐渐追赶有形资产,因此资产的定义就要随之改变。

(四)对会计计量的影响会计计量是是用货币等不同的单位来计算各种经验业务发生的过程,用具体的数据计量来确定事物的等价关系。会计计量是会计的核心,传统的会计计量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但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计量模式逐渐取代传统的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模式。同时,在会计计量上,对会计可靠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对会计报表编制的影响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要的一个工作就是编制会计报表,它能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在自然经济中,一直采用手工记账,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手工编制会计报表往往会出现一些从未遇到过的一些新问题而令人不知所措,因为在社会经济环境下,会计报表的编制是高度程序化、自动化和透明的,用户直接看到的就是会计报表结果本身,而编表过程完全依赖于会计信息化软件。因此,社会环境对会计报表的编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结论

在知识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基础上,社会经济环境在不断发展,会计所处的环境也随之改变,这必然会对会计各个要素包括会计整个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纵观我国的会计的发展历史,再借鉴外国会计的发展历程,针对新时期下的新问题、新现象,要从会计的各个方面进行改革发展,保证会计目标的方向正确性,制定适应社会发展的会计准则,确定准确的会计对象,选择适当的会计计量方法。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会计也从最开始的结绳记事到如今完善的会计体系,未来的计量模式将会出现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并重、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的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近几年,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经济的变化更大了,这就要求我们要更新观念,加强会计准则建设,强化会计职能。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快会计信息化步伐,规范和开拓会计市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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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经济发展对民法价值的影响

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民法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经济的发展促使安全和效益成为民商法的基础性价值和主要追求。在传统的民商法领域中,安全价值仅仅处于从属性和派生性的地位。在传统民商法调整的交易关系中,安全价值体现在信用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交付安全中,但是一般而言信息安全对于交易的影响比较小,甚至是在钱货当面交易中并不存在交易安全问题,相对于非同时履行交易行为而言,钱货当面交易更加具有安全性。对传统交易方式中出现的欺诈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传统交易方式中,不仅交易安全比较有保障,并且交易双方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信用安全问题也并不突出。显而易见,传统的民商法调整领域中,安全价值并没有成为其调整的重点和规范对象。在网络环境和虚拟技术运用中,信息的交流需要传递才能实现,信息的安全取决于网络自身的安全性,网络开放性、虚拟性以及技术性等特性都增加了网络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基于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而形成的民商法调整平台对于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安全性成为民商法中的基础性价值因素是必然的。另外,民商事主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获得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自身能力的拓展,为主体自由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价值体系的重构和调整

民商法的价值体系包括效益、平等、自由、安全以及公平,其中自由是民商法制定和调整的根本和目标;平等不仅仅具有目标意义,更加具有工具性价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平等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安全在民商法体系中国具有基础性价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重要性不断凸显;效益同样属于基础性价值,在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传统民商法中,安全和效益在价值实现和功能发挥的过程中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和效益得以找到平衡的节点,从而更好的促进了两者的平衡发展。

二、社会经济中民商法基本原则的变化和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中的发展,民商法中基本原则变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安全价值和效益价值重要性的凸显上。

(一)意思自治原则

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意思自治原则相对于传统民商法原则在相关内容上有所扩充,以不断适应社会和时展的要求。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中发生的民商事行为,当事人在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下,依据自身的意愿实现一定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由传统领域向新领域的发展过程。

(二)平等中立原则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民商法的平等中立原则指的是在信息时代,民商法对于参与到交易当中的各个主体从事民商事活动需要的相关条件应该保持中立,不能出现偏爱或者维护,其中各种相关条件包括技术、交易平台等。平等中立原则是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全球性特点和技术性特点综合作用下的产物。例如,在电子商务法中,平等中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技术上的平等。平等对待各种各样的密钥和加密方法,避免歧视问题的产生;其次,交易媒介的平等,主要体现在通讯方面,包括无线、有线、广播通讯等;再次,实施的平等,不仅要保证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还应该平等保证民商法其他法律的有效实施,对本国和国际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平等对待;另外,保护的平等。电子商务法要对经营者、消费者等参与者进行平等的保护。

(三)安全原则

安全原则是的是所有民商事活动将安全最为基础和前提,相关的立法体现、反映以及体现出对安全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安全原则的理解和定义有了更加广泛和深刻的体现。对于民商法而言,安全原则不仅仅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目的,更加是民商法制定的基本原则。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发展中,高效化和快捷化需要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并且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安全尤为重要。安全原则内涵的主要体现在对以下两个问题的调整和解决中:一是网络的物理安全设置存在一定的缺陷,容易导致信息的泄露和丢失;二是在受到黑客袭击或者是非法拦截的人为行为影响下,已存储或者是传播的信息会无端被修改。由于以上问题的出现,在当前的立法中,应加强对网络物理安全的设置,从而更好的保证安全的实现。

(四)效益原则

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最终目的便是实现公平、公正,并且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反映着不同时期统治阶层的利益诉求。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所制定的法律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反映着民众的权利诉求和价值需要。目前,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法的效益原则要求民商事的立法以及司法活动都应该从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触发,促进效益目标的建设,真正的体现新时期民商法整体效益和价值的体现。具体而言,要求民商法尊重并保护民商事主体的权益,避免行为漏洞和瑕疵的出现,提高民商事行为的效益。

三、社会经济中民商法范畴与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民商法更加适合时展的需求,使得民商法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仅对民商法的价值体系和基本原则产生影响,还造成了民商法的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一)传统民商事权力体系范围的拓展

民商事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律事实所体现的基本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民商事权利体系范围得到了明显的拓展,主要体现了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息库的专用权。信息已经成为民商事活动中的重要方面,目前大部分民商事活动的关键问题和重要因素便是信息的提供和开发。因此,在民商事立法的过程中,应该对于从事信息库开发和投资工作并作出贡献的参与主体赋予必要的民商事权利,对其劳动成果进行保护,提高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商法中关于信息库专用权的完善。第二,域名的专用权。域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计算机访问网络;二是便于其他的计算机访问自己存储的信息资源。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域名的利用程度不断加深,促进了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域名凭借自身巨大的商业价值和使用功能成为商业竞争的有力筹码。在交易行为中,得到了关键域名的使用权就等于得到了域名的专用权。但是目前我国民商法中并没有对域名的专用权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在民商法立法和修改过程中,应该注重域名的特点,促进对域名专用权的规划和整合。第三,网络用户对信息数据的控制权。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作品和网络信息,例如录音、录像等。网络信息具有多种传播途径和方式,在现实中往往是交互的。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作品或者信息的保护,保证权利人有效行使和保护自身的民商事权利。

(二)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扩大

相对于传统民商法,现有的调整对象有所扩大,最重要的随着网络的发展,建立起来新的信息关系,都纳入到民商法调整的范围之内。网络具有开放性,从而为信息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互联网普及和完善,在信息的传递形式以及质量等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善,从而将信息的价值不断提升并上升为具有现实意义的主体。信息自身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人格性利益,在民商事活动中发挥着和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商法应该加强对信息的重视,将通过信息所建立起来的联系以及相关的利益主体通过立法将调整原则和利益展现出来,以促进民商法对于社会新生关系的有效调整。

(三)民商法的统一化发展民商法

作为调整民商事活动中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的总称,在立法中是以民商事关系为对象。当国家的经济以单个独立的经济市场而存在的情况下,相对应产生的法律体系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目前,经济的发展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跨国经济屡见不鲜,交通的便利、联系方式的优化以及网络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在全球化经济的推动下,使得民商事活动具有了全球化和统一化发展的特性,为了更好的对跨国经济关系经济调整,就需要民商法作出一定的修改,在法律理念的确定、法律原则的树立、法律标准制定以及法律实施中更加注重国际的统一化,从而促进民商发展的统一化。

(四)民商法的理性主义演进

法律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法律的确立主要通过立法和法典的形式确立下来;二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其法律规定和原则主要通过判例进行确定。对于每一个国家的司法实践而言,审判者习惯对新案件进行判定时借鉴过去的司法经验。而各国民商法的确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社会习惯、风俗、惯例等有关,其中在社会经济中形成的各种规则和惯例对法律形成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一定的民事习惯,产生于一个国家的一定的经济发展时期,并适应和满足此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民商法的形成和发展。同时,随着国家之间经济交流活动的愈加频繁,会使得交易规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体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适用的共通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大法系的融合。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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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件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状况;城市建设现状;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状况,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状况等;

3、社会经济因素为:劳动力、科技发展水平、基础设施;

4、自然环境因素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地、资源、水能和水资源、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