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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3-08 14:32:2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汽车消费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汽车消费论文

篇(1)

关键词:汽车金融;消费信贷;风险管理

1引言

国外汽车工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论文在消费信贷方面已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的步伐。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在贷款主体、风险管理水平、市场秩序等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在汽车消费信贷领域的落后现状,严重制约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工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从而带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2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特点

国外汽车工业经过百年的历史发展,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转化为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这为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已经比较成熟。本文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汽车消费信贷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费信贷的特点。

2.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多样化

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车融资销售方面,以美国为例,汽车金融公司占39%,银行占26%,其他机构占35%。在国外,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的优势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机构所取代,因为其他机构相较于商业银行在这方面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它们更多的是与汽车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汽车行业不景气时,银行往往出于风险的考虑,会逐步收缩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相反,其他机构由于与汽车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不但不会减少信贷规模,还会以零利率的汽车贷款换取汽车销售的增长。其次,在经营的专业化程度方面,其他机构也比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风险控制、业务营运等方面,其他金融机构都形成了一套独立和标准的业务系统,不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全面

随着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剧,毕业论文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应消费者的要求,设立了产品咨询、融资、租赁、保险、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新车抵押和旧车处理等领域,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对汽车生产销售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辅助作用。在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为客户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险、维修、燃油的同时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国,客户不仅可以获得汽车贷款服务,也可销售各种形式的汽车租赁服务。

2.3风险管理比较完善

目前,国外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不仅降低了信贷的风险,而且也扩大了汽车消费信贷的规模,从而促进了汽车销售的增长。为降低汽车信贷的风险,国外已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汽车信贷社会服务体系: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抵押登记部门、催收和追缴部门、旧车拍卖中心等,这些机构大大降低了汽车消费信贷的成本,减少了汽车信贷风险。健全科学的资信评价体系,是保证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是促使汽车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国外的信用机构采用的是高度的货币电子化将个人消费信用档案、个人收支状况等重要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及其他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比较全面的资料[1]。为了进一步降低信贷的风险,对融资的车辆要求设定抵押权或取得所有权,要求购买者对融资车辆购买保险,要求经销商及主要股东对融资合同做连带保证,并对逾期未缴款客户进行催收,并且通过健全的网络系统对有效追踪催收后客户付款情况进行及时记录,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债权。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证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汽车消费信贷、汽车工业发展的关键。在美国,统一的《商法典》、《贷款条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对买方与卖方的权利义务、担保责任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汽车消费信贷的流动抵押权、分期付款融资与汽车消费信贷相关问题均做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销售法》则对通商产业省的责任进行详细周全的介绍,着重于对分期付款销售的监控与调节,保护购买者的利益。这些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大大提高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运转效率,减少了贷款呆帐的风险,避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秩序的混乱。

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高级消费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消费信贷的兴起,国家比较成熟的金融市场来看,汽车消费金额的60%~70%都依赖于贷款。然而,我国汽车工业发展比较晚,汽车市场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的相比,特别是中国汽车金融市场起步不过10年,还存在着包括市场主体、服务产品单一以及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善和不规范等问题。

3.1汽车金融服务主体比较单一

在我国;商业银行是目前开办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机构,约占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95%。医学论文而其他相关的金融机构由于受资金来源限制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这些都不适应汽车工业发展的要求。

3.2汽车消费信贷服务质量低

消费信贷其实是一种金融服务,所以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该市场的发展。所以,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单指将车卖出,还必须将售后服务纳入这一过程中。目前,多数提供消费信贷的机构已清楚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均以自营或联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车销售一条龙服务和售后服务。然而售后服务的深度与细致度方面,国内与国外之间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风险防范机制不规范

金融机构从事消费信贷业务都把防范风险、保证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机构贷款与否,首先要考虑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偿债能力及资信状况都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这就极大的缩减了信贷的规模及范围,从而影响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汽车工业的发展与壮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费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况下,银行为了降低汽车消费信贷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办履约保证保险[2]。然而,保险公司这时既要承担车贷保险的风险,又要承担道德风险,巨大的风险则是保险公司难以承受的。这种情况下,银行极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从而延缓了汽车销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尽管《贷款通则》、《担保法》针对消费信贷有一些介绍,但还没有形成汽车消费信贷的相关立法、司法、执法成套的法规。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无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违约,会出现耗时耗力、执行难的局面。相对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尽管受到现行《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但是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是不完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4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对策分析

(1)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应该打破银行一家独汽车市场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有关统计显示,从发达大的现状,当然单纯采用国外的措施(商业银行退出大部分市场份额,让汽车专业金融公司占居主导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国应根据现实国情采取适当可行的方法。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合作打开市场,利用银行资金充足的优势,把资金贷给汽车金融公司,由汽车金融公司做贷款零售,银行与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车信贷服务质量方面,应尽量涵盖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开展购车储蓄、融资租赁、汽车消费保险、信用卡、汽车旅游信贷等业务[3]。这些举措不仅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汽车销售的迅猛发展。

(2)汽车消费信贷必须建立在以个人信用管理为业务核心的基础之上,要具备一套完整的、有效的个人信用管理技术和办法,从而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体系应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贷前的工作主要是针对个人资信水平、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调查与评价;贷中的工作主要是个人信用状况监控,观察是否及时的偿还贷款,财产状况有无重大变故等;贷后工作则是对个人信用风险处置,并对其结果利用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车贷险的风险广泛复杂,单凭保险公司的能力是远远不足的,而由于贷款银行的业务比较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也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学的方法是加强多方合作。贷款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三者形成一个联盟,共同拟订合作协议,共同承担风险,共享利益。这样就可以借助银行资金的优势、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经销商的担保,减少风险,化解危机,维护汽车金融市场的繁荣与稳定[4]。

(4)应进一步建立与汽车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贷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英语论文健全的法律制度应该对个人的信用制度、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对消费者的还款行为的监控责任也应进行明确。

5结语

汽车消费信贷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它不仅可以调节汽车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购买力、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市场而言,我国己经形成一个巨大的买方市场,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对于有效地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5):1-6.

[2]吴勇.浅谈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出路[J].重型汽车,2004(3):1-4.

篇(2)

1.1扩大消费市场规模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2013年的汽车产量为2211.68万辆,同比增长14.76%。汽车市场如此庞大的产量也提醒着我们广大消费者,将汽车由少数人买得起的高端消费品变成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买得起的普通消费品并不是梦想。汽车消费信贷的出现正好可以解决远期购买和近期消费的矛盾,汽车销量的增加也可带动汽车相关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扩大汽车消费市场的规模。

1.2增强汽车企业的竞争力我国汽车产业虽然发展迅速,却没有几个真正能够在国际市场上站得住脚的大企业,中国想要发展为汽车强国,就要真正的与世界汽车的发展接轨,发展为大型汽车集团才能增强国际竞争力。世界知名的大汽车企业大众汽车设立了专为汽车消费融资的信贷公司,其公司不仅有规模庞大的优势,消费信贷服务也是该汽车集团的重要发展手段。中国汽车想要更好的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服务的推广势在必行。

1.3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为减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多次提出要扩大内需来促进经济增长。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等政策,明确指出要加强建设汽车金融服务制度体系,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平稳快速的发展。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下,汽车服务业发展迅速,而汽车消费信贷作为提高居民购买力的一种有效手段,既能扩大内需,也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2国内外汽车消费信贷的对比分析

2.1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分析

2.1.1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最开始的国外汽车消费信贷发展于二十世纪初期,1919年美国通用公司成立了第一家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紧接着在1949年德国大众公司也成立自家的信贷银行,即如今的金融服务公司,1959年福特公司也成立了信贷公司,为全球几千万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与40多个国家的汽车经销商建立贸易合作关系。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使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体制更加完善,贷款购车也成为了国际购车最普遍的方式。据统计,全球有70%的私人用车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在美国、德国贷款购车的比例就高达80%、70%,连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印度也有60%的贷款购车比例。汽车消费信贷使金融服务市场更加开阔,是汽车产业的强力催化剂。

2.1.2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成功原因分析

(1)超前消费观。超前消费也可以说成“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在国外,超前消费是一种时尚消费方式,是社会生活的乐观体现。美国民众就是很好的超前消费代表。美国在1999年的消费信贷为15330亿美元,占其总GDP的16.19%,到2006年,消费信贷总额为24050亿美元,占其总GDP的21.2%,消费信贷的年增长率以每年4%的速度在增长。国民超前消费观的广泛推崇不仅刺激了消费,而且加快了经济增长的步伐。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消费信贷最为发达的国家,80%的贷款购车率给美国汽车市场强有力的支持。

(2)丰富的消费信贷机构和服务内容。在国外,汽车消费信贷的机构主要有汽车金融公司、银行、汽车经销商、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其中商业银行成为汽车消费信贷的主要供应商,而汽车金融公司是提供汽车消费信贷的主体。汽车金融服务中除了基本的信贷服务之外,还包括融资租赁、购车储蓄等其他业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在面对不同消费人群,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还推出专门针对学生购车的信贷品种,来吸引年轻消费人群,以此来提高群众对该品牌的忠诚度。

(3)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在信贷制度十分完善的德、美、法等国家,贷款购车十分方便快捷,原因是信贷机构可以直接在电脑系统中了解到贷款购车者的个人资信档案,以此来判断是否具备贷款购车的条件。其档案中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来源及个人信用度评估等内容。在美国,还有专门为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的社会机构,专门收集整理个人信息状况。

(4)完善的法律体系。英国、日本等国家都具备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如日本制定的《分期付款销售法》就立意为消费者服务,对贷款购车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英国的《消费信贷法》对企业和个人都具有威慑力,提高了消费者的信用意识,也使企业在商业运行中有更好的发展。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了消费信贷的高度发展进程。

2.2国内汽车消费信贷分析

2.2.1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1998年央行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使得汽车消费信贷业务逐渐发展起来。从1998年至今,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经历三个阶段,分别是:1998年至2003年的高速发展阶段,2004年至2006年的萎缩调整阶段,2007年至今的竞争扩张阶段。经过十几年的不断调整和创新,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汽车信贷业务在我国的渗透率还不够高,银监会数据显示,中国五大行在2013年第一季度的消费贷款余额为6553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58310亿元,占据绝大部分份额;而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472亿元,所占份额较少。

2.2.2制约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分析前面已经分析过我国发展汽车消费信贷的重要性,其未来发展方向和创新改革与汽车市场、汽车企业乃至国民经济都是息息相关的。但由于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有许多制约因素影响着其发展进程。

(1)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中国百姓习惯远期消费,将预期想要购买商品的资金准备齐全才会去购买该商品。传统的全额付款方式购物会使消费者在潜意识里认为汽车是高档消费品可以不作为购买目标,传统观念的束缚阻碍了新消费观的通行。

(2)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在我国并没有像国外的“社会保险号码”可查阅个人信用相关信息,也没有个人征信档案记录可以被汽车经销商所了解,个人财务信息、职业信息等都属于不透明的隐私内容,信用信息的不流通阻碍了业务的办理。在国内申请汽车消费贷款要确保购车者的信用是否合格,还会选择找担保人,这样涉及第三方的制度显得十分繁琐。而个人担保主要以房产为担保前提,但是在房产价值评估等各项手续的操办中,不仅耗时长而且花销大,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难度。

(3)潜在消费市场未挖掘。大部分消费信贷客户都集中在上海等一线大城市,而消费水平正在逐步提升的二三线中小型城市的消费市场尚未被挖掘开发。上海的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在2012年的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就占该公司金融业务的七成比例。而相比之下,二线城市的武汉在调查居民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意愿时,仅有32%的居民愿意选择信贷方式购车。武汉作为东风汽车公司的发展基地,其汽车销量逐年递增,面对如此广阔的汽车销售市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也应当在此大力展开,其消费市场有待挖掘。

(4)法律法规不完备。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展不过十几年,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家在法律法规的方面没有制定关于消费者和汽车经销商的直接维权法和制约法,使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无章可循,导致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在1998年出台的《汽车消费信贷管理办法》早已经不适应当今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而新的管理条例还未出台,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够严的局面导致许多拖欠还款等问题,也使各金融机构提高申请贷款购车的各项条件,使得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受到极大的阻碍。

3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的未来发展对策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对于将此业务开展才十几年的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国情和国民经济的未来发展方向,不断完善和改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的进一步开展,才能起到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3.1改变消费观思想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动。只要当思想观念发生改变才能使人们自主地去参与到生活消费享受中来。人们有意识的去享受高水平的生活,就要改变消费观,使超前消费超前享受不再只是空想。

3.1.1依靠金融机构和媒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方式对消费信贷进行知识普及让人们对消费信贷的知识有所了解,并通过调查采访的方式询问百姓有哪些困惑并统一收集建议,将问题解答后以同种方式反馈给民众。

3.1.2针对不同的消费人群采取不同的业务推广思想中年群众的理财意识多为储蓄首选,可以通过宣传合理理财方式间接地向群众推广将储蓄购车的经费进行其他投资,转而选择信贷购车方式。年轻一代是汽车需求较旺盛的群体,能很快接受超前消费的思想,是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主力军。

3.1.3社会有保障才能促进消费要使百姓能够放心大胆的选择自己有所需求的消费,前提是社会制度要有保障,在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以及教育工作上有所改进和安抚,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在减少后顾之忧后才能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3.2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除了查证购车者的资产价值之外,就是评估其个人信用记录。在我国个人信用的评估具有不确定性,阻碍了业务交易的进行。

3.2.1建立个人信息统计组织鉴于国外的个人资信档案的储备和全国信息查阅系统的建立,我国也可成立相关部门或中介信息机构来专门收集客户信用资料作为个人信用度的评估标准。同行业间信息集中度较高,有专门组织进行信息处理,而有信息调用需求就可以直接向该组织申请查阅。

3.2.2加强信息源之间的合作个人征信来源很多,必须要确保信息的可靠性,才能让个人信用度真实化。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在职公司等各个组织要积极配合,让个人投资、个人收入状况、个人贷款记录等被集中地收集在一起形成统一的评断依据。

3.2.3加大失信惩治力度对于申请贷款者的失信行为要记录到个人信用档案中,对其信用度重新估计,并视其情况轻重度确定该购车者之后的业务办理;对于信息来源机构上报错误信息也要有所警示,要及时核对该组织提供的其他信息是否可靠。

3.3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是公民维权的保障,随着消费者维权的意识的增强,因信贷业务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但是关于信贷方面法律的欠缺导致交易双方都有很大损失。

3.3.1制定维护借款方的法律借鉴美国的《公平信贷报告法》、《信贷机会平等法》等维护合理公平信贷环境的法律,我国也可以制定类似的法律维护贷款者的合法权益,在保证贷款者享受平等权利的前提下,进行合法信贷。

篇(3)

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

冯兴吾贾维国陈洪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以及企事业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一、汽车消费贷款的种类

1、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中常以固定资产如房屋作为抵押。

2、质押贷款

质押是债权担保的重要方式,动产质押属于质押的一种最主要的方式。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法律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在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的质押是以权利质押为主。根据《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包单、提单;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质押的大多是以凭证或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及贷款方出具的个人存单作为质押。

3、第三方保证贷款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指企事业法人单位作为第三方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种是指购车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机动车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后,向银行申请分期支付购车贷款。

二、汽车消费贷款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1、金融风险

贯穿于汽车消费贷款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方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借款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这种情况发生的威胁。

2、贸易风险

从订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风险。虽然社会建立了相应的配套机构和防范措施,如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等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加上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完全运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3、经济环境风险

环境的变化会对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社会经济秩序和政策的稳定性、产业结构的布局、经济发展态势、地方政府的关注程度都是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的经济环境因素。

4、产品市场风险

汽车消费贷款,要了解该型汽车产品的销售、市场占有率、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

5、不可抗力

有些风险不是人为的,属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对于这种风险只能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出现问题时,争取把风险降到最低点。

6、经营管理风险

如指导方针战略错误、目标的错误理解,方案的错误以及管理失误等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

7、法律风险

可能被或承担法律的或合同的责任。银行金融机构的汽车消费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汽车消费贷款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的成立并非源于法律规定,其受偿顺序只能屈居法定优先权之后。二者一旦相遇,将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汽车消费抵押权无法实现,从而导致债权悬空。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税收优先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职工安置费优先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留置优先权等。

三、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的管理

1、加强适格借款人的管理

借款人信誉的优劣,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经济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汽车消费贷款的安全性。个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信誉良好;③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作为保证人;④能够支付首期贷款;⑤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②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③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④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应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的完税情况、抵押物情况、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情况深入了解。在借款人申请阶段,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完税凭证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必要时可直接向税务部门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纳税情况,并要求借款人先行完税,再接受抵押。

2、加强对借款比例的管理

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

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证方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冯兴吾贾维国陈洪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式申请贷款(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

3、加强对贷款支付方式的管理

贷款必须保证购车专用,并且经银行转帐处理。借款人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在贷款期限内,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和收入状况以及抵押物保管状况进行监督。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变换、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

4、加强对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管理

以抵押形式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金额抵押。

借款人应当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所购车辆的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其他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保证人破产或保证人分立的,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重新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5、加

强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的管理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②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或资料,可能或已经造成贷款人损失的;③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挪作他用的;④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⑤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新设置抵押、质押的;⑥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⑦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因意外情况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

同时,明确借款人连续3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物。实践中,在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明确借款人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3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贷款人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执行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篇(4)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绿色消费者 人口统计特征 生活方式特征

中图分类号:F0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038-03

新能源汽车是相对于传统燃料汽车而言的,是指使用了除汽油和柴油等石油能源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既包括了全部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如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也包括了部分使用非石油燃料的汽车如混合动力电动车、乙醇汽油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由于使用了清洁能源,能够有效缓解传统汽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以及汽车普及带来的石油短缺问题,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在汽车的传统技术上,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但在新能源汽车上我国汽车工业转型的包袱要轻得多,基本掌握了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赶上发达国家的机会和可能性大得多,有望实现我国汽车工业的振兴。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积极有序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这个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前景如何,是否能被整个社会所接受。而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前景主要取决于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因此本文展开了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综合统计特征研究,以期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

一、理论综述与述评

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新兴产业,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理论和实践探索方面。Joseph Romm (2004)认为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最早也只能在2030年开始普及,美国能源部应当把氢能源研究的重点放在开创性技术突破研究方面,以期实现氢能源汽车的长远发展。Volker Blandow与Ludwig Boelkow(2008)总结了欧洲氢能源交通示范项目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欧盟委员会支持的示范项目和欧盟成员国进行的示范项目,指出了氢能源汽车今后发展的方向。井志忠(2007)对日本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模式进行了研究,总结了日本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动因、政策扶持体系和产学研一体化的研发与应用格局。赵斌(2010)对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是出于其清洁环保和经济、使用成本低的原因,潜在消费者希望新能源汽车购置费用约为同配置传统汽车的150%以内,年维护费用为售价的5%以内,而超过50%的消费者会选择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新能源汽车。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针对消费者综合统计特征的研究主要包括人口统计特征和生活方式特征的研究。现有研究涉及到的人口统计变量主要是教育程度、职业或工作状态、收入、性别、年龄、家庭中有无小孩、居住地和婚姻状况。有研究发现,绿色消费者年轻,教育程度高,来自收入较高的家庭,多为女性,有较高的职业地位(Shrum,John A.,Tina M.,1995)。而高明瑞(1992)认为,年龄较大者会从事绿色消费行为。Robers(1996)的研究表明人口统计变量与绿色购买的关系相当混乱,很多研究结论相互矛盾。因此,绿色消费行为与性别、年龄、收入等人口统计特征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对绿色消费者的生活方式研究得到了如下一些结论:他们是意见领导者,他们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他们愿意尝试新产品却不是冲动的消费者,他们消费比较理性, 对价格挺敏感(Burn,1991)。相比电视广播等媒体,他们更加接受杂志等书面媒体。他们更喜欢书面承诺,缺乏品牌忠诚度,对广告宣传持怀疑态度(何志毅,杨少琼,2004)。

二、研究假设

基于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综合统计特征的研究述评,现有研究涉及到的人口统计变量主要是性别、年龄、收入、教育程度、职业或工作状态、家庭中有无小孩、居住地和婚姻状况。关于生活方式的研究述评表明,绿色消费者是引导消费潮流的意见领导者,他们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愿意尝试新产品却不是冲动消费者,相比电视广播等媒体,他们更加接受杂志等书面媒体,缺乏品牌忠诚度。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收入高的群体相对于收入低的群体,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评价和消费意向更高。

H2:文化程度高的群体相对于教育程度低的群体,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评价和消费意向更高。

H3:女性消费者相对于男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评价和消费意向更高。

H4:对新能源汽车持正向消费态度和消费意愿的消费者,大都是意见领导者,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

H5:对新能源汽车持正向消费态度和消费意愿的消费者,大都愿意尝试新产品却不是冲动的消费者。

H6:对新能源汽车持正向消费态度和消费意愿的消费者,更加接受杂志等书面媒体(相比电视广播等媒体)。

H7:对新能源汽车持正向消费态度和消费意愿的消费者,大都缺乏品牌忠诚度。

由于新能源汽车在我国还出于开发阶段,没有普及,现有的购买者极其有限,因此本研究范围主要是新能源汽车的潜在消费群体。研究对象主要是20-30岁的在读大学生及刚毕业的受过高等教育的社会阶层,期望通过对其详细的调研,并在调研数据的基础上研究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行为。本调查采用纸质问卷和电子问卷两种问卷发放形式,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86份,剔除无效问卷29份,回收有效问卷257份,有效回收率为85.7%,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假设验证与讨论

在关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综合统计特征的研究假设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调查问卷收集到一手数据,并运用单因素方差分析、聚类分析、描述性统计分析等统计软件中的分析方法,来考察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综合统计特征。为了研究收入不同的消费群体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评价和消费意向是否具有显著差异性。本研究利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求证差异的显著性。表1列举了消费者态度和消费意向在因子变量(收入)上的方差分析结果。从方差分析结果看,消费者态度和消费意向均不具有显著差异性,假设H1不成立。

表2列举了消费者态度和消费意向在因子变量(文化程度)上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从方差分析结果看,消费者态度和消费意向均不具有显著差异性,假设H2不成立。

表3列举了消费者态度和消费意向在因子变量(性别)上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从方差分析结果看,消费者态度具有显著差异性,而消费意向差异性不明显。因此,需要对消费者态度与消费者性别做进一步分析。在分析不同性别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印象、喜好程度,以及新能源汽车对不同性别消费者的吸引力后发现,在印象更好、喜好程度更好、更有吸引力选项上,持赞成(非常赞成、基本赞成)态度的女性消费者多于男性消费者,而持不赞成(非常不赞成、不太赞成)态度的女性消费者少于男性消费者,男女消费者的总数基本相同,结合表3得出的结论男性和女性消费者的态度评价存在明显差异性,可以得出结论:女性消费者相对于男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评价更高。因此,假设H3部分成立。

为了研究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生活方式特征,我们需要对被调查者进行分群,并把消费者区分为两群:对新能源汽车持正向态度和消费意向的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持负向态度和消费意向的消费者。根据前面的研究假设,我们研究了两类消费者在因子变量(引导消费潮流的意见领导者、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愿意尝试新产品、冲动消费者、更加接受杂志等书面媒体、缺乏品牌忠诚度)上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如表4。从方差分析结果看,因子变量(更加接受杂志等书面媒体、缺乏品牌忠诚度)在两类消费群体中差异性不明显,假设H6、假设H7不成立。因子变量(引导消费潮流的意见领导者、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愿意尝试新产品、冲动消费者)在两类消费群体中有显著差异性。因此,需要对两类消费群体在这四个因子变量上做进一步分析。

表5分别列出了正向消费态度和消费意向的消费者的生活方式特征的百分比。结果显示,在自己是否是“引导消费潮流的意见领导者”选项上,持赞成(非常赞成、基本赞成)态度的消费者占61.7%,而持不赞成(非常不赞成、不太赞成)态度的消费者仅占4.3%,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大都是引导消费潮流的意见领导者。在自己是否“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选项上,持赞成态度的消费者占87.4%,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大都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在自己是否“愿意尝试新产品”选项上,持赞成态度的消费者占84.4%,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大都愿意尝试新产品。在自己是否是“冲动购买者”选项上,持赞成态度的消费者占8.5%,持不赞成态度的消费者占67.0%,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大都不是冲动够买者。因此,假设H4、H5成立。

四、结论和启示

本文从消费者的人口统计特征、生活方式特征两个方面来研究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综合统计特征,并得出了相关结论。女性消费者相对于男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态度评价更高。而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的其他人口统计特征(收入、文化程度)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对新能源汽车具有正向的态度评价和消费意向的消费者,他们大都是意见领导者,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愿意尝试新产品却不是冲动的消费者。

本研究证实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群体具有一定的人口统计特征和生活方式特征。新能源汽车的细分市场应该定位在那些意见领导者,重视与他人之间的口头交流的消费者,愿意尝试新产品却不是冲动的消费者。产品营销要结合这类消费者的特点(如消费习惯、信息媒介选择),有针对性地制定市场营销方案。同时应加强对女性消费者的宣传和推广,以期其正向的消费态度转变成正向的消费意向。

参考文献:

1.Joseph Romm.Reviewing the Hydrogen Fuel and Freedom CAR Initiatives [M].New York:Island Press, 2004

2.Volker Blandow,Ludwig Boelkow.European Demonstration Projects on Hydrogen for Transport[J].Sustainable Energy Week,2008(1)

3.Shrum,L.J.,McCarty John A.,and Lowrey Tina M.. Buye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reen Consumer and Their Implications for advertising Strategy[J].Journal of Advertising,1995(2)

4.Burn,S.M..Social Psychology and the Stimulation of Recycling Behavior:The Block Leader Approach[J]. J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1991(21)

5.井志忠.日本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模式[J].日本学论坛,2007(1)

6.赵斌.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影响因素[D].长沙:中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

7.何志毅,杨少琼.对绿色消费者生活方式特征的研究[J]. 南开管理评论,2004(3)

8.高明瑞.环境政策的基本原则之探讨――以西德为实例并与台湾比较[J].台湾土地金融,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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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 要】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生产能力的发展,与汽车产量快速提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汽车市场营销的相对滞后。在市场经济发展下,汽车作为一种特殊物资,由于被国家控制销售渠道单一,所以,营销受到阻碍,致使形成了我国汽车市场营销现状发展的不足。

本文通过对我国汽车市场营销现状的分析,分别从我国汽车市场营销发展历程、目前我国汽车市场营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及我国汽车市场营销发展趋势进行了浅谈。

一、我国汽车市场营销发展历程

在84、85年期间,政府允许汽车企业生产超出的部分汽车可以自销,由于一些人手里掌握一些资源,低价进高价卖,把汽车价格炒高,在这种倒买倒卖中获得了高额利润,同时也带动了汽车投资热,是汽车的市场一片混乱,产生了畸形的市场繁荣,与此相反,“汽车市场营销”的萌芽被遏制。在94年,中国汽车销售体系发生了改变,可以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原则和模式自行建立产品销售系统和售后服务系统。在94年以前,汽车销售渠道完全被政府控制,根本谈不上营销。96年汽车市场基本开放,由于一些汽车品牌价格下降,震动了整个车坛,开始了第一次价格战。98年,一些汽车企业成立了品牌专卖店,但是由于投资大,没有概念,所以,没有推行下去。在以后的几年里,汽车生产企业自主的销售规模体系慢慢发展,而且还是中国汽车销售的主渠道。2001年时,有的汽车企业成立了4S店,并把营销策略、售后服务运用到其中。02年,轿车产量突破百万辆,在最近几年里,汽车市场销售并没有像起初想象那样销售火爆,很多消费者对于买车还是抱有观望的态度,使汽车营销市场陷入低迷状态。在06年,由于我国汽车需求量的增长值小于产能增长直,所以,估计汽车业产能过剩状况加大,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还是属于买方的,在市场需求后面则是更激烈的竞争,汽车作为一个复杂的工业品和大件消费品,其营销也有更多的变化,更加复杂。

二、目前我国汽车市场营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4S店遍地开花,但汽车市场营销处境尴尬,前景令人担忧。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在近几年4s汽车店将销售、零配件、服务、信息反馈于一体的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但是这样的销售模式对于汽车大品牌来讲是很好的销售渠道,但是,如果经营利润少就支撑不了汽车4s店的费用,可见,4s店在我国的存在已呈现出其弊端。

2、汽车市场营销方式混乱落后。现在,很多汽车企业或是经销商几乎没有根据市场营销观念从事经营活动。他们通过车展的方式来体现阔气,或者运用价格战作为汽车销售手段,这样对于汽车销售根本不会起多大作用。可见。我国的汽车营销方式还处在简单、低级的阶段。

3、汽车经销商普遍存在着汽车市场营销信誉危机。根据调查报告显示出当前汽车消费整体环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汽车消费投诉的提高与消费者购车热有直接关系。由于汽车经销商在销售中不仅缺乏行业自律,还缺乏道德操守约束,更缺乏一个统一的组织来规定汽车经销商的从业标准。因而对于目前汽车经销这个行业来讲前景是一片混乱。针对于国外的汽车经商他们在各地确立了符合高档地位的品牌身份有严格要求,在我们国家一些高品牌的外国经销商不仅有统一的形象标志,还有统一的信息流通网络,更有统一的严格地培训体系。针对于这些是我们国家的一些汽车经销商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的问题。

4、营销队伍素质普遍不高。在以前,汽车销售市场都是由卖方所占据,所以汽车经销商对营销人员的要求并不高。现在,汽车销售市场都是由买方所占据,消费者对于购买行为比较理性,这就要求我们的营销人员既懂汽车、又懂营销。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关键,是联结消费者与销售企业的桥梁,甚至本身就是销售企业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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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汽车市场营销发展趋势

1、汽车大卖场将逐渐成为继汽车专卖店销售后的重要的汽车市场营销模式。虽然目前我们国家还是抱有支持4S店的态度,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汽车产业的逐渐开放,汽车销售价格马上下降到与国际市场价基本相同,结束了汽车暴利时代,由此可见,4S店只是适合少数奢侈型的汽车品牌,对于中、低档以及经济型汽车品牌来讲不适合,所以说汽车大卖场的销售模式是其最佳选择。

2、汽车市场营销的品牌经营势在必行。品牌代表着一个企业发展的兴衰,企业的发展要靠品牌树立的形象,一个品牌可以生存在企业中,也可以独立于它所代表的企业之外,独立于它所依托的产品之外。一个企业可以被收购或是从组,面临破产或是倒闭,产品可以更新,但是品牌却是永恒的,其价值是不变的,同样的产品换个牌子可能就会增值,这足以证明品牌的重要性,有的汽车品牌不管是在企业收购前与收购后,品牌的核心价值不会因为企业被收购而发生改变。因此,品牌是企业树立形象的根本,对于汽车而言,品牌象征着市场定位、产品质量、性能、技术、装备和服务等等的价值,它最终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理念。因此,品牌是企业制胜的法宝,是消费者所追求的一种理念,是企业和消费者中间的桥梁。

3、汽车市场营销更加注重公共关系与汽车赛事营销的发展。由于买方市场的到来,国内很多经销商预感到了危机,都在寻找新的营销方式。其中在汽车市场营销中公共关系营销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因为很多消费者都是通过媒体的传播、介绍以及评价在选择买车决策,运用公共关系使得企业在社会中建立了正确位置,同时也被社会关注,把企业经营利益与社会利益兼顾,实现企业与社会利益的相互转化,最终赢得更大的企业发展空间。

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进入WTO后汽车消费市场慢慢的成熟起来,汽车市场逐渐由买方占据。我们要学习国内外汽车市场营销的成功经验,而且要不断总结,使我国汽车市场营销水平有更大的提升。

参考文献

[1]侯雁,李炼,刘军.WTO自我保护规则对企业营销行为的导向[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5期

[2]冯俊,冉斌.服务企业服务力的评价与提升策略[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4期

[3]张志平.一对一:新世纪市场营销发展的新趋势[J].商业研究,2006年01期

[4]杨旭东.顾客满意与顾客忠诚[J].商业研究,2006年07期

篇(6)

[论文摘要]本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论证了使用因子分析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分类的优势和可行性。并采用现有数据,通过因子分析方法对消费者购买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得到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几大类型。结果可信。

一、文献回顾

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分类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本文试图将其归类,认为可以划分为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也可以划分为外部线索方法与内部线索方法。现简述如下:

1.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

(1)定性方法。定性方法是指利用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本质区别来划分,它的基础是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不需要进行定量分析。例如众多营销学教科书中将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划分为求廉、求实、求名、求美、求新、求同、好胜、炫耀、便利和偏爱等类型。丁志华(2005)根据消费者对商品的价格和价值认知程度的不同,将消费者购买行为划分为价格型、价值型、忠诚型和便利型四类。李国庆(2006)根据品牌知觉中的涉入度、知觉品牌差异和享乐消费与实用消费这三个因素将消费者购买行为划分为冲动购买、习惯性购买、寻求多样化购买、忠诚购买、减少失调购买、影响购买、促销反应购买和复杂购买八种。

(2)定量方法。所谓的定量方法,就是利用消费者购买行为的数据资料,通过一定的数据处理技术,从而得到的消费者购买行为分类结果。

例如张干群(2004)对江苏三所大学的668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从而得到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八种类型:攀比炫耀型、市场流行型、他人主导型、张扬个性型、小心谨慎型、鲁莽冲动型、调解情绪型和勤俭节约型。

2.外部线索方法与内部线索方法

(1)外部线索方法。所谓的外部线索方法,指的是从消费者行为的外部观察,从而推断购买行为的类型。这类方法与定性方法较为相似,区别在于定性方法是以现有理论为标准来划分消费者行为,而外部线索方法则不一定,它或者以现有理论为标准,或者以经验为标准。例如在通用的市场细分方法中,根据地理环境、人口统计指标等将消费者划分为若干类型。

(2)内部线索方法。内部线索方法是指从消费者行为规律的内部入手,从而得到购买行为的分类结果。这种方法大多是定量分析,但是也有一部分是定性分析,它的关键是从消费者的心理角度进行分析。例如张红明(2005)以心理结构的分化与组合过程及人的精神追求的阶段的区分作为标准,将消费体验行为划分为感官体验、情感体验、成就体验、精神体验和心灵体验五类。王龙(2004)按照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以及需求表诉的强弱把消费者互联网购买行为划分为四类:确定型、偏好型、习惯型和简单型。总结上述研究成果,本研究主张从外部线索入手,利用定量分析方法,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分类。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摆脱对现有理论的依赖,直接分析消费者行为本身,这样得到的结论更具有说服力。

二、研究设计

本研究的关键在于如何对消费者购买行为进行分类。围绕这个主题,本研究拟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量表设计。数据的收集将通过问卷调查这种方式,所以需要设计量表。量表采用里克特5级语义方法计分。量表的问项则通过查阅文献后确定,并经过初试后最终定稿。

2.样本抽取。一般考虑随机抽样,但是为了便于操作,可以考虑分层抽取样本。样本量应该大于500。

3.数据分析。这是本研究的关键。拟采用因子分析方法,就数据分析数据,得到聚类的结果。

4.结论解释。最后,针对因子分析的结论,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三、实验数据

1.数据来源。刘金平、张松鹤(2003)进行的“汽车品牌跟踪研究”。该研究的目的在于根据生活方式对汽车消费者进行分类。根据刘金平(2003)的报道,该项研究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选取了北京、广州、上海、成都、沈阳、西安、厦门和大连共8个城市,并根据其代表性分配样本量,依次为441、390、391、329、304、131、131和248份。该研究设计了“汽车品牌跟踪研究问卷”,主要采用里克特式5级量表法计分。该量表根据生活方式的经典量表设计了45个问句。

2.数据分析。分半信度检验结果为:整体信度系数为0.8601,前半部分的α-系数为0.8105,后半部分的α-系数为0.8301。前十个因子的累计解释能力达到47.72%。这对于大样本、个体差异较大的测试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即决定抽取10个公共因子。为了使因子载荷较为集中,以便于公共因子发挥解释能力,对因子载荷实施最大方差旋转。

3.因子命名与解释。然后,根据各公共因子所代表的项目,对上述10个公共因子进行命名。

刘金平(2003)指出,公共因子1代表条理性;公共因子2代表主导性;公共因子3代表个性化;公共因子4代表金钱导向;公共因子5代表广告认可;公共因子6代表休闲需求;公共因子7代表浪漫导向;公共因子8代表家庭导向;公共因子9代表非家庭导向;公共因子10代表实用性。这十个公共因子反映了汽车消费者生活方式的10种类型。相应的就可以将汽车消费者划分为10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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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效应;传导机制;拉姆齐模型

1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效应传导机制有效性评价机制

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是指政府以税收减免等为激励机制,来促进企业更多地生产环保汽车,消费者更多地消费环保汽车,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消费的普及创造有利、宽松的经济环境,使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的局面得以改观,并最终实现绿色环境的形成和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策略。其政策主体是各级政府;政策对象是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消费者;政策目标是提高环保汽车率,促进绿色环境的形成和可持续经济的增长;政策工具是税收减免等。各级政府依据自己的偏好,在反复研究与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出台并实施环保汽车税收政策后,其首先作用于汽车生产企业或汽车消费者,企业或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偏好与政府进行博弈,在达到双方的博弈均衡后,政府、企业或消费者将面对着一个最优的税收减免率,在此税收减免率下,企业开始生产或增加生产环保汽车,汽车消费者首选购买环保汽车,环保汽车数量由此开始增加,从而促进环境良性发展、经济可持续增长、人民生活质量水平提高。可以看出,环保汽车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其发挥效率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博弈过程和政策效应由微观向宏观的传递过程。环保汽车税收政策的有效性,不仅表现为环保汽车率和经济增长率的预期与实际的一致性,而且还受政策科学性和政策传导机制有效性的影响。因此,环保汽车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具体表现为政策的科学有效性、政策效应的有效性和政策传递机制的有效性。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的评价应围绕这3个方面来进行。需要注意的是,从上述3个方面对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进行评价,还需解决非常关键的评价基准确定的问题。考虑到环保汽车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其效率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和效应传递过程,环保汽车税收政策的有效状态也就是一个博弈均衡状态和一个经济运行的均衡状态。因而,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的评价基准应取自于围绕该项政策而形成的政府与企业或汽车消费者的博弈均衡解,以及基于可持续消费这一经济变量的宏观经济均衡解。又由于库克曼模型给出了政策主体与政策对象的博弈均衡解,拉齐姆模型给出了基于均衡的由微观到宏观的经济传导机制,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运用库克曼模型和拉姆齐模型来测算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的评价基准,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预期指标、实际指标与基准指标的比较,全面完成该项政策的科学有效性、政策效应有效性和传导机制有效性的评价任务。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的机制如图1所示下载论文。

2拉姆齐模型及扩展研究简介

2.1 拉姆齐模型

弗兰克·拉姆齐(F.P.Ramsey)是英国剑桥大学的数学家和逻辑学家,1928年,在他发表的《储蓄的数学原理》(《经济学杂志》1928.12)一文中,通过在确定性的条件下对最优经济增长的分析,推导出满足最优路径的跨时条件,阐述了动态非货币均衡模型中消费和资本积累原理。此模型被称为拉姆齐模型。拉姆齐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跨时资源的分配,即在任何时刻,国民产出有多少应该分配给消费以产生当前效用,又有多少应该储蓄并投资以提高未来的产出和消费,从而产生未来的效用。拉姆齐模型的基本分析框架如下:

(1)假设。①经济中只有一种商品的生产,没有人口增长,没有技术进步,人是长生不老的;②商品生产的投入要素为资本K和劳动L,生产函数为Q=F(K,L);③产出品一部分用于消费C,余额部分用于储蓄S,储蓄增加资本存量K′,即Q=C+S=C+K′;④消费者从消费中得到的效用为U(C),工作的痛苦用负效用V(L)表示,并定义两者之差为享乐程度A,即A=U(C)-V(L);⑤消费者通过消费或储蓄存在一个最大享乐程度B,其也被称为极乐。

(2)拉姆齐模型的构建:在上述假设下,拉齐姆认为,进行足够的储蓄以最终达到极乐或无限地近似达到极乐是2.2 拉姆齐模型的扩展研究

近些年,有关拉姆齐模型的扩展研究有了较大的进展,从而为我们运用拉姆齐模型测度宏观层面的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基准值提供了可能。目前,有关拉姆齐模型的扩展研究成果主要有罗默的两期消费替代模型和两期闲暇替代模型、拉姆齐—卡斯—库普曼斯经济增长模型。其中,对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具有指导意义的模型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卡斯(Cass)和库普曼斯(Koopmans)把拉姆齐的消费者最优分析引入新古典增长模式后,所构建的拉姆齐—卡斯—库普曼斯经济增长模型。其分析框架如下:

(1)假设:①厂商。第一,在经济中,存在大量相同的厂商,每个厂商的生产函数为:Y=F(K,AL) ,且其满足新古典条件和“稻田”条件;第二,厂商在竞争性要素市场雇佣工人、租赁资本,并在竞争性产出市场出售其产品;第三,厂商将劳动的有效性A的取值给定,A以g速率外生地增长;第四,厂商最大化利润;第五,由于企业由家庭所有,因此,企业产生的任何利润归于家庭。②家庭。第一,经济中有H个相同的家庭,每个家庭的规模以速度n增长;第二,家庭的每一成员在每个时点供给一单位的劳动;第三,家庭总是将其拥有的、数量为K(0)/H的初始资本租借给厂商;第四,不存在折旧;第五,在每个时点上,家庭将其收入(劳动收入、资本收入、分配的利润收入)在消费与储蓄之间进行分配,以便最大化其终身效用;第六,设C(t)为t时每一家庭成员的消费,u(.)为瞬时效用函数,L(t)为经济总人口,L(t)/H为每个家庭成员数,u(C(t)L(t)/H为家庭在t时期的总瞬时效用。ρ为贴现率,ρ越大则相对于现期消费,家庭对未来消费估价越小。从而家庭效用函数为:

2.3 拉姆齐模型对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测度的适应性分析

拉姆齐模型是一个微观向宏观的经济传导机制,我们将拉姆齐模型引入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基准值的测算,是期望依据微观层面的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基准值来测算宏观层面的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基准值。

拉姆齐模型对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测度具有较好的适应性,这主要是因为:

(1)拉姆齐模型测度指标与宏观层次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考核指标具有一致性。在拉姆齐—卡斯—库普曼斯模型中,消费可以是可持续性消费,可持续消费增长速度反映的是环保汽车等环保产品可持续消费的不断提高而引致的居民可持续消费的增长速度,或者说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而可持续消费的可持续性,是指当代人满足消费发展需要时不能超过生态环境承载力的限制,消费要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生态平衡。它既要求实现资源的最优和永续利用,也要求实现废弃物的最小排放和对环境的最小污染。从而该模型的测度指标与宏观层次的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考核指标具有一致性,使我们很容易将该模型转化为宏观层次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评价基准的测度模型。

(2)拉姆齐模型是建立在微观经济基础之上的。拉姆齐—卡斯—库普曼斯模型对经济增长速度的测算,是基于微观层面的劳动收入量即消费能力的,也就是说劳动收入的增长水平决定着可持续消费的增长量,而社会环保产品的普及与发展能极大地促进劳动收入增长和消费能力的提高。这实际上所反映的就是微观经济向宏观经济的传递机制。于是,我们可以利用该模型来反映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效应的微宏观传递过程与结果,使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有效性的微观评价与宏观评价相衔接。

(3)拉姆齐模型和库克曼模型具有同样的基本假设前提。根据对两模型分析的结论可以看出,拉姆齐模型与库克曼模型具有基本一致的假设前提,即完全信息假设。这种一致性,为这两个模型的有效衔接提供了一个必要的基础与前提。

3基于拉姆齐模型的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效应传导模型

该表达式为与库克曼模型相衔接、基于拉姆齐模型的反映环保汽车税收政策效应微宏观传递均衡路径的政策效应传导模型。

4结论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库克曼模型是微观博弈均衡模型,拉姆齐模型是政策效应传递模型。微观博弈均衡模型表明,期望环保汽车量增长率受税收减征比率、潜在环保汽车量增长率、环保汽车需求弹性和政策目标关心度参数的影响。当潜在环保汽车量增长率、环保汽车需求弹性和政策目标关心度参数一定时,期望环保汽车量的增长就取决于环保汽车税收政策力度,即税收减征比率的高低。一般说,税收减征比率越大,期望环保汽车量增长也就越快,反之则越慢。当环保汽车需求弹性较大,政府对环保汽车的发展重视程度较高时,减税措施对促进环保汽车数量的增长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当环保汽车需求弹性趋于零时,是否实施减税政策才会是不重要的。

政策效应传递模型反映了环保汽车税收政策的宏观目标,即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的情况。该模型表明,期望可持续消费(环保汽车)增长率受期望环保汽车量增长率、资本边际产品、即期效用函数的风险规避系数和贴现率4个因素的影响。显而易见,该模型是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探讨消费的增长问题的。从社会产品的生产来看,社会可持续产品的增加必然会增加社会可持续收入,而从社会可持续产品的使用来说,社会可持续产品的使用构成消费和投资的内容,消费和投资从消费者角度就是一个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问题,从而消费者就有一个跨期替代的问题。因而,本文所关注的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增长问题,而是一个可持续消费增长率的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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