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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汇报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05 01:50:3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院长汇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院长汇报材料

篇(1)

第一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召开。会议讨论的问题,由院长或副院长提起。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内容,可通知本院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㈠传达学习区委、区人大、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决定本院重大工作部署;

㈡总结回顾本院工作;

㈢听取分管院长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下一步工作部署及安排;

㈣研究决定本院行政管理有关事项;

㈤讨论、决定涉及全院或本院几个部门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㈥研究制定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㈦研究决定物资装备的配置与管理、财务管理、重大财务开支、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两庭”建设、干警福利待遇等重要事项;

㈧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最后由主持会议的院长或副院长作出决定。

第七条本院各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认为有必要的,可将讨论事项书面送交院办公室,提交部门应对讨论事项有初步意见。院办公室应提前一天将讨论事项有关材料分发给院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议的日常事务包括会前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记录等,由院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可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或由办公室抄告本院有关部门,由分管院长组织、监督实施,有关部门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执行,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篇(2)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转变会风,确保各类会议正常有序召开,保证会议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会议

1、院务委员会:由院长主持,院务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全院工作。

2、医院职工大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全院职工参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4、 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5、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

二、相关规定

1、医院各种会议实行签名制,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须提交请假条,经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院办备案。

 

2、会议期间不得摆弄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且将手机设置到静音震动状态,确需接听电话,要离开会场,禁止在会场内接听。

3、参会人员要认真参会,举止文明,不得出现打瞌睡、交头接耳、聊天、相互议论等行为。

4、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包括书、杂志、报刊等,不得做与大会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会场。

5、会议期间除会议工作人员外,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或提前退出会场。有特殊事情,必须经请假后方能出场。

6、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清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等。

7、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维持会场纪律,各科室主任负责维持本科室人员会场纪律,若科主任不能到会,必须委托其他人员负责。

8、凡该参会者缺席一次扣20元。除上班人员外,必须到会,凡不到会者,迟到一次扣10元,请假一次扣5元.

9、院科干部除特殊抢救外,提前安排好工作,必须参会。

 

 

 

                                2017年6月12日

 

 

 

篇(3)

在院办行政管理工作中应用计划管理,通过建立“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以及院办管理工作能力。

关键词

计划管理;院办;行政工作

计划管理是医院一切工作的基础,是医院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1]。医院办公室(院办)作为医院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内外联系工作,在院长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各临床医技等科室之间起着承上启下和协调作用。其政务、管理、服务的质量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院部决策的贯彻、执行和实施。院办在行使职能中,通过建立“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2],有效准确地把院部的决策贯彻落实,提升职能部门执行力。

1计划管理架构

1.1分类

考虑院办工作性质,计划管理的节点分为2类,一类是以职能部门为节点,以医院年度工作任务、月工作任务、院行政查房、院早交班会议、管理培训、院行政总值班等全院性的工作为核心内容,收集和反馈院部决策的执行和控制过程中的信息,以提升职能部门执行力。第二类是以院办自身为节点,以文件起草、公文收发流转、各种行政会议安排、会议记录、、接待参观安排等院办日常事务性工作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科室履行职能的能力。

1.2管理模式

依计划管理节点的分类,管理模式亦分2类。以职能部门为节点的管理模式和以院办自身为节点的管理模式。

2计划管理的运作

以项目性工作任务为核心,由院办牵头负责计划管理的运作,包括计划、组织、实施、督办、评价等,统一运作,统一管理。

2.1目标

根据医院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年度项目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可衡量的、可评估的、有时间期限的总工作目标,并根据管理层次如部门、人员,将总目标逐级分层,形成不同层次的目标。

2.2计划

工作目标确定后,院办围绕总工作目标从策略、程序、规划、规则等内容编制总计划书,拟定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实施流程、考核细则、工作进度时间分配等。依工作重要程度,由院办主任审核审批,或决定是否递交院领导审核审批,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目标制定计划,交院办汇总。院办自身的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具体操作者分别定出个人实施计划。

2.3执行

组织参与工作的人员就已定的计划、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实施流程、考核细则等内容进行培训,按照工作进度时间的安排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收集必要的信息,形成书面材料,并反馈给院办汇总、分析。

2.4督查/督办

全院性的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考核小组,对职能部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考核。通过行政办公例会、专项工作会议、行政查房、书面材料汇报、文件承办单等形式进行督查/督办。院办自身的工作,由院办主任或授权副主任根据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进行跟踪督办核查,对未完成的工作和任务进行强调和督促。同时,督查/督办中注意收集资料,分析问题,及时汇报院领导、及时反馈,作出指导或处理意见,保证工作的推进。

2.5总结与评价

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工作的布置、实施、督查/督办,以及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回顾、检查计划期内各职能部门、项目工作成果以及院办自身工作情况,分析计划与实际实施执行情况的偏差,找出计划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案例

3.1“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管理

年度工作任务是一项全院性的工作。年初,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经过院职代会讨论通过,院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卫计委下达的目标任务等起草全年工作任务分解计划,包括年度目标、目标完成时间、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督查/督办方案等,经院办主任审核后送交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核通过后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各职能部门制订任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表,交院办统一汇总,便于督查/督办。各职能部门分别于每周、每月向院办报告1周重要工作、部门月工作计划、部门月工作完成情况,院办形成1周工作计划安排表、院部工作计划表、院部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时间表,并向院领导报备。同时,院办以定期专项督办、院行政总查房、院行政例会、半年工作总结等形式就工作的进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出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与职能部门反馈、沟通、解决,并向院领导汇报。年终,各职能部门上报工作总结,院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评分,考核得分交经改办实行奖惩。

3.2“院长接待日”计划管理

“院长接待日”是我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所建立,是院领导与全院职工之间沟通的有效途径,院办负责具体操作。根据国家有关工作的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实行计划管理,建立了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制度、年度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安排等,提前1个月进行院领导来访接待日公示,由院办工作人员接受预约登记,负责填写职工来访预约登记表。接待日当天,院办负责工作的人员将填写好人姓名、性别、科室、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的职工来访登记表交给接待领导,由接待领导记录情况,并作出批示。院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填写医院职工来访交办单,院办主任作交办意见,交承办部门承办。承办期间,院办定期了解承办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督促。最后,院办根据承办情况作结案小结,并报院领导审核后存档。

4体会

近年来,由于我们在院办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应用了计划管理,在具体的工作和任务的贯彻执行过程融入“计划、分解、执行、督查/督办、反馈、考核”循环机制,推动了医院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院办和各职能科室之间逐步形成一种合力,让院办在各职能科室中处在“学科带头人”的角色,引领并带动着中层执行力的不断提升。院办自身工作人员的综合协调、沟通等管理工作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作者:李萍 单位: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篇(4)

我院自xx年年四月在医院部分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试行,对部分病种临床路径进行了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现对我院xx年年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种组织

医院通过院委会、贯彻落实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营造试点工作氛围。一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护、病案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设于医务科,具体负责全院临床路径的上报,组织实施、检查、评估等工作。二是试点科室有内一科、内二科、外科、儿科。三是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科及试点科室负责人、各科科主任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实施过程中的临床技术指导,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分析

二、制定工作制度

加强试点管理

为规范临床路径工作流程,医院制定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图、临床路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临床路径管理小组确定了4个试点专业,5个试点病种数。5个病种分别是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肺炎,急性阑尾炎,病毒性心肌炎,消化性溃疡。

三、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的成果

我院自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以来.医务科每月及时向卫生局上报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慢性阻塞性肺病进入路径70列、退出路径3列、平均住院天数8.3天、平均住院费用3221.9元。

病毒性心肌炎进入路径1列、无退出路径病列、平均住院天数10天、平均住院费用2655.74元。

支气管肺炎进入路径28列、退出路径1列、平均住院天数9.9天、平均住院费用2178.元。

急性阑尾炎进入路径31列、退出路径5列、平均住院天数6.8天、平均住院费用3126.88元。

消化性溃疡进入路径9列、无退出路径病列、平均住院天数8.2天、平均住院费用2878.9元。

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我们体会到规范了临床医疗行为,各临床医技科室全力配合临床路径的开展,缩短了平均住院天数、降低了患者住院费用,体现了合理收费,是患者得到实惠。临床路径的实施使所有的诊疗行为均公开、透明,每天的诊疗活动在入院时已告知患者和家属,并且需要患者和家属签字认可,同时需要患者参与和配合,医务人员、患者、家属都清晰了解整个诊疗流程和安排,有利于医务人员间的协调和医患间的良好沟通,促进了医患和谐,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四、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存在的不足

1.各科室对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很大差距,部分科室对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工作的目的认识不清,医疗行为中对临床路径、单病种工作有抵触情绪,导致进入临床路径病例少。

2、能成功实施临床路径的病历较少,分析原因主要是临床上纯粹的单病种患者较少,多数病人都合并其他疾病或有并发症,无法按照路径要求实施诊治。

篇(5)

第二条执行救助金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特困群体的申请执行人,提供经济救助而设立的专项经费。

第三条执行救助金由县人民政府拨款解决,每年度拨款十万元,余额转入下年度累计使用。

第四条执行救助金的管理和发放坚持公开、专用、救急原则。

第五条执行救助金在县财政局设立专门帐户,建立帐册,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条执行助金救助金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劳动报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二)属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的申请执行人;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人为申请执行人;

前款所述案件属县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属磐安籍,在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完全未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不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可以申请救助。

第七条申请执行人申请救助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交证件或所在地基层组织证明。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第八条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受理执行救助金申请后,应及时调查核实,符合本规定救助条件的,提出执行救助的书面意见,经执行局局长审核,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查决定,报县财政局审核发放。

第九条对不符合发放执行救助条件的,由人民法院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

第十条执行救助金发放额不超过执行标的50%,最高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救助金额超过10000元的,报县政府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一般只能享受一次执行救助。

第十二条情况特殊需要特别救助的,由县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第十三条执行救助金发放后,不减轻被执行人的清偿义务,人民法院应当继续依法执行,并从所得执行款中提取所支付的金额补入执行救助金。

第十四条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弄虚作假骗取执行救助金的,责令其限期退还,并给予警告、训诫、具结悔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向县政府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篇(6)

区疾控中心

一、资金投入

1、已经发放甲流疫苗接种服务费55798元。

2、印刷宣传单7万份,《甲型H1N1流感裂解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10万份,《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3万份,共计27000余元。

3、宣传条幅100余,共计5000元。

4、宣传板100块,共计3000元。

5、督导用车耗油,共计1000元。

6、培训印刷材料120余份,条幅等共计1000元。

二、宣传动员及方法措施

1、区卫生局罗明岩局长、刘岩副局长、区疾控中心李佳岩主任、康莉杰副主任,于2010年3月12日,亲自组织全区医疗单位主管院长及免疫规划科负责人,召开甲流疫苗接种工作部署会议。

2、区疾控中心将甲流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单,分发到社区,由社区张贴在楼区单元门上,使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将甲流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单,分发到农村卫生所,由村卫生所组织人员,将宣传单分放到每家每户。

4、区闭路电视台每天播放甲流疫苗接种宣传片,扩大甲流疫苗接种工作知晓范围。

5、在大庆晚报、油田生活报等发表甲流疫苗接种知识报道,加大甲流疫苗接种宣传力度。

6、在全区所有医疗单位、村级接种点、大型超市、商店、公交车站、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路桥等人群密集处悬持100余条宣传条幅。

7、在全区所有医疗单位的门诊和住院处,村卫生所的醒目位置,张贴甲流疫苗接种知识宣传板共计50余块。

8、区疾控中心积极与教培中心、区教育局、及市级直属学校联系,将甲流疫苗接种工作相关文件转发给相关单位,充公宣传甲流疫苗接种知识。

9、接种单位亲自到所辖二级单位宣传甲流疫苗接种知识。

10、区疾控中心请区卫生监督所协助,对全区餐饮服务行业的甲流疫苗接种知识进行宣传,并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三、疫苗接种

至2010年3月23日共计接种41004人次。

四、存在问题

篇(7)

他们此时还不知道,这不仅是渭南市开出的首张执行案件调查令,更是陕西省开出的首张执行案件调查令。

“有了它,律师去调查取证,就像拿了一把尚方宝剑,会‘硬气’很多,但同时不能排除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此不予理会,或依旧对我们‘打太极’,毕竟,一些市民、单位、部门,对法院的传票都会不予理睬。”对于调查令,陕西齐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涛的态度冷静客观:“有了这份调查令比以前让我们有底气,如今去各个单位觉得更有力、有效、也硬气了。出台这个调查令,我觉得是个重大进步。”

缘起:一起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案件

2014年,韩城市某公司向长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长安银行依据生效的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民事案件中,债权人无权到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对方资产信息,所以最终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无奈搁浅。2015年12月5日,渭南中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016年7月25日,注定是渭南中院执行工作中不平凡的一天。

这一天,长安银行的律师向渭南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向西安、渭南、韩城的国土和房管部门出具《调查令》,调查韩城这家公司以及担保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

申请:首张调查令最终顺利获得

“申请调查令对我们而言是首次,我们查看了全院、全省,都没有出过执行案件方面的调查令。所以对我们而言,无疑就是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谈到调查令,潘兴意味深长地跟记者说。

受理申请后,承办人执行一庭副庭长王亚民多次同担任审判长的执行局副局长潘兴、合议庭成员刘汉超法官沟通、交流、探讨如何办理。审判长潘兴更是高度重视,多方联系,积极寻找法律、政策依据。

为了全力破解“执行难”,克难攻坚,探索创新,有力推进执行工作,潘兴积极向省高院执行局相关领导、有经验的执行法官等请教,多方寻找并参考外地法院的做法,结合当前执行工作现状和前景,精心设计了本次《调查令》的样式。合议庭成员在合议前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为了慎重起见,2016年8月18日合议庭首次合议,合议时大家认真负责、大胆发言、各抒己见,并就申请执行人律师提交的《调查令申请书》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过大家认真讨论,针对《调查令申请书》的瑕疵问题,合议结果没有同意签发《调查令》。8月22日,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重新提交了《调查令申请书》。8月23日,经过二次合议,合议庭认为该申请书已经完全符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同意向该律师发出《调查令》。审判长潘兴随即向主管院长周稷作了认真汇报,并将该事项所涉全部材料报主管院长审查。

周稷副院长经过认真审查,即向院长作了汇报,并与办公室主任贤了《调查令》如何用印问题,同时对《调查令》的样式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

经过重重审核,8月23日下午,渭南中院发出了首份《调查令》。根据律师调查结果,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则本案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则本案不恢复执行。

“我是在近一个月前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经过渭南中院反复讨论、反复研究、反复修改,才最终得到了批准。”王丽萍说。

渭南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潘兴向记者展示了这张历时近一个月才终于出台的首张“神秘”调查令:在一张A4纸上,题头写着《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令》,并标有案件编号字样。

调查令中明确了有义务协助调查的单位需要核对持令人身份,并在有效期内向持令人提供调查令所指定的证据。记者注意到,渭南中院发出的《调查令》也明确注明,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妨碍调查令执行,法院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罚款、拘留等手段。在随附日期上,加盖着渭南中院院长私章和渭南中院法院的公章。调查令有效期限15天。

手持《调查令》这把尚方宝剑,长安银行的律师在15天的期限内,到西安、渭南、韩城三地的房管、国土等部门,调取多个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地产等信息,9月7日调查令期满,律师发现其中一人在渭南有房产。随即,申请法院依法恢复执行,申请法院依法查封。

赞扬:“令牌”赢得多方交口称赞

“调查令这一规定刚出台时,大家就在一起议论,觉得这个规定非常好,解决了很多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陕西齐一律师事务所王松涛律师说,“调查令就是法院赋予律师代表法院行使调查权。这就像给律师的一把‘尚方宝剑’,让律师出门调查有了底气,因为此时他所代表的是法院而不是律师本人。”

陕西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邓世军告诉记者,在执行案件中,随着案件的逐年剧增,法院因为人力、财力资源所限,已难以承受大量的调查工作,而在执行阶段,大量的执行案件让执行法官们早已应接不暇,如果要等法院调查、执行,往往要排队等候,必然引起群众不满。现在有了调查令,可以说是不仅解决了律师调查难的问题,而且能有效缓解法院早已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矛盾,更为今后破解执行难开辟了新手段、新路子。

长安银行律师王丽萍高兴地说:“我作为律师来说,感觉还是蛮有收获的。因为这个案子已经被“终本”执行了,我们通过《调查令》也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我们也就恢复到执行了。”

“说实话,手里拿着这份调查令,感觉很好,因为我背后是人民法院。”渭南一名律师看到调查令后兴奋地说,“调查令制度不仅减少了司法成本,也减少了申请执行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因为他等待法院调查或者自行调查,所付出的要远远超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