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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经营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8-15 14:55:5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户经营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农户经营论文

篇(1)

论文关键词:农户兼业化农地流转,农地规模经营

 

农户兼业是指农户这一微观经济主体既经营农业又从事非农产业并且决不轻易放弃农业的一种跨部门经营现象。目前我国的农户兼业化情况非常普遍,而且内部情形各种各样。我国农户兼业化普遍存在,自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农户兼业化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发展,[1]大大影响了我国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我们应对农户兼业化的存在原因及其对农地规模经营的制约机理进行充分研究,以对症下药,提出此种背景下发展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对策。

一、农户兼业化将是中国农业今后的一个长期现象

1.农户兼业的现状考察

农户兼业是从农民走出去从事第二、三产业开始的,如果农民不走出农村一直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那只能是专业务农,兼业就无从产生。所以,要对农户兼业现状进行考察,必首先对农民外出务工现象作以调查。

在了解农户中农民外出务工之前,应对目前的农户结构有所认识。目前农户的典型结构是由丈夫、妻子、一个年老父母(另一个跟着另一个儿子)、一个或两个孩子构成。当然也有老年父母分开另过或者丈夫有一个兄弟或叔叔也跟着自己过(由于智障或者是光棍等原因)等情况,但那是个别,可以忽略。从我们对河南省南阳市和新乡市两市的683户农民外出务工情况的调查来看,农民外出务工大致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丈夫和妻子都外出务工,孩子或也在城市上学或跟随在家的父或母在农村上学,务工人员常年不回家(春节可能回家看看)。这种情况占总体的4.2%。第二种情况是是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和老人留守在家,等到农忙季节丈夫回乡抢收抢种。占总体的73.4%。第三种情况是丈夫外出打工,妇女、老人在家经营土地,就是到了农忙季节也不回家,由家里人独自经营农业。这种情况的比例占到16.5%。第四种情况是孩子大了(二十岁左右)出去打工,壮年父母在家务农。这种情况的比例是5.9%。

河南南阳、新乡两市农民外出务工情况调查(单位:户数)

 

 

 

夫妇常年外出务工

丈夫两边移动

丈夫长期在外务工

青年子女常年在外务工

合计

南阳

16

321

62

23

422

新乡

13

180

51

17

261

合计

29

501

113

40

683

百分比

4.2%

73.4%

16.5%

篇(2)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表现,原因,防范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及其防范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表现特征

农业产业化发展到现在,已出现多种形式,而且大多数是跨行业的,但农业产业化的起点是农业,基础是农户,因而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有四种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

1.自然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生产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而在农业生产受天然地理环境、大气、气候、光照、温度影响较大。农业生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波动幅度较大。由于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自然灾害风险对农业产业化的影响也是不小的。其突出表现特征是:(1)客观存在性。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客观存在的。几乎每年都有自然灾害的发生,只是地区不同、程度不同、时间不同而己。(2)波及范围大。如果由于自然灾害导致农业产业化生产原料的供给不足,农业产业化的其他产业链会因原料的供给不足而失去运转的可能,它造成的危害波及整个产业链。(3)难以控制性。人们只能通过事先预测,在灾害发生前采取一系列防灾措施,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而对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能完全控制的。(4)影响程度越来越深。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自然条件的影响,使自然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自然灾害更是频频发生,发生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市场风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存在市场风险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产业化经营都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这样,市场风险则是经济转型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产物。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表现为价格风险。波动的价格尤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只要价格有足够的弹性,价格就能平衡供求,实现资源的配置效率并增进社会及个人的福利。但另一方面,价格的波动必然引起市场经济的波动,使市场各主体时刻面临着因价格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除了农业生产的农产品要受价格风险除外,农业产业化经营链中其他加工业、深加工业的产品也要遭受市场风险。

3.信用风险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为较好地维系龙头企业与农户或基地的关系,巩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一些地方探索出了合同、契约农业产业化之路。也即人们常说的“订单农业”。但是,在当前我国各级监督管理体制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合同订单的执行情况比较差,存在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履行合同时农户由于缺乏较好的信用意识,往往是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自己产品的归属,而不能较好地履行合同规定。龙头企业有时也会因为市场行情突变,在农业生产前对某一产品的较好的预期被现在较差的现实代替之后,龙头企业也会因为产品效益差的缘故而不生产或减少生产,从而不收购或减少对农户或原料的收购量。即使收购也不按合同价。信用风险的存在,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约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某个生产过程中采用某项技术所带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生产要用到农业技术,农业产业化中的其它产业,如加工业、深加工业同样也要运用不同的技术。但是,技术的运用带来的不仅仅是收益和效率,其背后一样隐含着风险。农业技术与其他技术要求运用者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国大多数以农民为主而其文化水平太低而难以掌握技术要求带来的风险。另外,每一项技术的运用特别是农业技术的应用有一个适应的特点。论文大全。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以农业生产为主。所以,技术优势的体现要更多地依靠自然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项先进技术的运用不一定能带来相应的收益,而且在中国加入WTO后,各种贸易壁垒客观存在,使中国农产品本来技术含量低、竞争力不强的局面更加被动。论文大全。因此,经济转型时期,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技术风险将更突出和加强。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的产量减少,达不到预期的产量,二是产品滞销。这样,实际上,技术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可能转化为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缘由分析

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

1.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农业生产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改变其生产是以土地为基础,光照、肥、水为必要条件的生产模式。从种子播种到成熟收割,一种农作物的生长一般为三到五个月,其生产周期过长。其中如果某一环节出问题,则农业生产的收益效果就会打折扣,达不到预期效果。另外,农业生产也不是一年四季都能随心所欲种植想种的作物,它必须按作物生长的规律办事。季节不符合作物生长所需,则农业生产难以成功。最后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风调雨顺,则农业丰收;但事情往往不会尽人意。每年水灾、雹灾、虫害的威胁不断,农业生产往往会因自然环境影响而达不到理想的效益。所以,农业生产理想效益的不可能性将给农业产业化带来经营生产的风险。论文大全。

2.市场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市场风险的存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各经营主体在市场经济这一大体制下进行产业化生产,其要受市场因素的影响。(1)市场的飞速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需求日趋个性化,多样化,随之产生的企业与行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市场的变化速度加快,且更加出人意料,(2)市场难以正确预测。市场变化引起的不确定性对农业产业化形成客观上的影响,使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方向更难以确定。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业“龙头”企业对市场的预测能力有限,只能对市场的变化做出大致的判断,或者说市场预测总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差。这就产生了风险。(3)市场的扩大化。加入WTO后,意味着我国市场竞争将会更直接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农业方面,农产品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国外质优价廉的农产品的进口量会大大增加,会使原本就己十分落后的农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3.农民素质偏低。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的农民,其素质偏低,给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1)缺乏风险意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反应还不敏感,风险管理的意识还不强。(2)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农业生产是人类有目的的社会经济在生产过程。近些年来,由于人类活动过度向自然的索取,导致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各种危害人类经济生产的破坏性现象,严重影响了农业的正常生产秩序。(3)信用意识淡薄。我国农民文化科技素质不高的事实决定了在当前我国农民信用普遍低下的现实,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他们很容易改变自己的行为。因此,农民信用意识的淡薄决定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信用风险的客观存在。(4)农民素质不高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现代科技的发展要求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掌握新技术,运用新技术,而目前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农民素质不高的局面严重阻碍了新技术在农业产业化中的应用。

4.合同不规范。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业签订的合同由于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详细,不具体和不完整,合同条款表述含糊,缺少违约处罚条款等使合同变得不规范,不合格,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农户和龙头企业在违约后,由于合同是无效合同或合同内容表述不当,不易追查具体责任人,使合同的履约方权益得不到保护,合同的违约方得不到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重合同,守信用意识的建立。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的防范

1.利用期货市场规避经营风险。自芝加哥贸易所于1848年成立以来,美国已有多家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自中国开放郑州谷物交易市场以来,中国虽然有了自己的期货市场,但农民并不能用作为防范风险的工具。一是因为农民经营规模太小,而期货合同规定量大;二是期货市场目前运营还不规范。今后,我们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已有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另一方面在条件的地区建立一批农产品期货市场,同时以龙头企业作为主体参与期货市场,以满足期货市场交易量。

2.建立风险基金制度。这是世界各国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政策上普遍的做法。这种方法就是在经营利润较多的时期,企业应从经营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保障基金,这样在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龙头企业才有可能按保护价收购,农户与企业订立的合同才能落到实处。此外,风险基金制度还可以用做农户防御自然灾害的保险,以此来为农户分担风险和保护农民利益,进而保证企业自己加工和销售的货源。

3.引导经营主体参与商业投保和合作保险。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由于高风险、高赔付率,赢利低,商业保险在农业领域不活跃,保险的范围、灾种都十分有限。所以,今后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组建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此外,还要发展合作保险方式。行业性、地区性的合作保险组织以互助共济为目的,不追求赢利,又可以降低成本,是解决一般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问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来推动和保障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4.建立合同约束机制。合同(契约)约束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普遍采用的运行方式,“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资金扶持合同和科技成果引进开发合同等,明确规定各方的责权利,以合同关系为纽带,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谋求发展。合同一经签订,应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基地,农户接受龙头企业指导,搞好农产品的生产,按合同规定向龙头企业交售产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服务,按照让利原则保护性地收购农户签约产品。签约双方必须履约,违约必究。一方面要防止龙头企业利用自己强势地位对农户进行强买强卖,与农户争利,甚至侵害农民权益;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农户违约,搞签约产品谁出价高,就卖给谁的违约活动。争取让合同(契约)机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5。加强对农民的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教育,不仅包括文化科学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教育,还包括思想素质方面的教育。加强文化和技术的教育,可以使他们掌握更多的生产方面的知识,有利于降低技术应用方面的风险,加强对他们的思想素质方面的教育,可以使他们增强信用观念,提高合同(契约)的兑现率,减少违约风险。

参考文献:

1.杨明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济风险及其防范.农业经济问题,2001.8

2。牛若峰,张集文等.农业产业化的市场与技术.湖北科技出版社,1999.8

3.谢家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及其对策.农民日报,2002.4.10

篇(3)

论文关键词:特色农业,发展路径

 

特色农业是指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独特的资源条件和产品品质,并且已具备一定的生产传统和产业基础,经过扶持和培育能够迅速在国内、国际形成较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具有稀缺性、绿色性、区位性(结合WTO就是原产地原则)等特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特色农业特殊品质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可以填补和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形成的产品差异和质量识别也必然大幅提升农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河南气候条件和地理资源优越,农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特色优势,发挥特色优势,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是河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发展路径的选择对于特色农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一、特色农业的经济学分析

1.推动农民增收

从种植业来看,目前我省农业种植大部分结构单一农业论文,特色不明显;小麦、玉米是主要作物,杂粮和蔬菜的规模种植较少,商品化率不高。按每亩地年产1000斤小麦和1200斤玉米,小麦每斤1元、玉米每斤1元的价格计算,一般种植业每年亩产值在2200元左右。刨除耕地、化肥、农药、机收等投入(每亩地大约需投入300元左右),收益约在1900元;加上每年的农业补贴,农民的传统种植收益一亩地也只有2000元。当前我省农村人地关系属于人多地少型,人均耕种面积不足2亩,传统农业种植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有限。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通过挖掘和培育特色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和效益,能有效推动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怎么写论文。

2.提升农业竞争力

特色农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区域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历史资源,能够形成独具特色的产品优质性、稀缺性和绿色性,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填补和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形成产品差异和质量识别,使其特色品质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必然大幅提升农业的核心竞争力。面临国内国际市场上激烈的农产品贸易竞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能避开产品同质化带来的低效益和弱竞争力;这对于促进河南省由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的转变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3.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

在当前公众对绿色无公害食品需求旺盛以及国际农业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广泛存在的条件下,特色农业只有通过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式,提升和凸显产品自身无可比拟的质量特色优势,才能够在应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必然要求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改变目前单户生产带来的农户市场参与不足、农业附加值低以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状况,而特色农业发展促进机制体制的创新会进一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水平。

由此,必须充分重视优质特色农业的挖掘和培育,不断拓展特色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产值,使我省农业“质”“量”齐增。这对于我省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河南省特色农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1.积累了一定的特色优势,但资源优势开发不足

河南省特色资源丰富,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包括茶叶、花卉、畜禽、果蔬、木材、药材等在内近70种口碑相传的特色产品,如信阳毛尖、南湾鱼、樱桃谷鸭、杂交水稻、光山麻鸭、新县银杏、商城油菜、淮滨杨木、息县半夏、平桥石榴、固始鸡(鹅);泌阳、西峡香菇;灵宝苹果、宁陵酥梨、孟津梨;河阴、封丘石榴;荥阳柿子;灵宝牛心柿饼;西峡猕猴桃;仰韶杏;灵宝、新郑、内黄的大枣;信阳板栗;卢氏、辉县的核桃;方城烟叶;南召柞蚕;驻马店、南阳芝麻;开封花生;商城油茶;开封西瓜;中牟大蒜;淮阳黄花菜;淅川、永城小辣椒;固始“愣头青”白萝卜;杞县、延津胡萝卜;洛阳牡丹芍药、延陵腊梅、开封、南阳、郑州月季、信阳杜鹃;焦作四大怀药、内乡山茱萸;西峡山茱萸西洋参;南召辛夷;济源冰凌草;封丘金银花;辉县、林县山楂;新县银杏;正阳生猪、三黄鸡;南阳黄牛;郏县红牛;泌阳毛驴;周口槐山羊、沈丘清真牛羊肉;固始土鸡;淇河鲫鱼;原阳大米;确山红薯;道口烧鸡;驻马店小磨油;许昌腐竹;商丘酱菜;兰考泡桐等。以这些特色优势为基础,我省特色农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农业论文,各地树立了众多的特色品牌,如华英鸭肉、文新茶叶、商城制鬃品、羚锐中成药、奥龙牌色拉油、安太食品、维维、十三香(调料)、利维康、莲花、宋河、金丝猴、辅仁等。但有些特色优势没有充分挖掘,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和产业化经营。

2.农业企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总体发展层次较低

目前,河南省有562家企业被列入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家企业先后入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全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908相比,只占不到4.5%的比例。从农业企业规模和农业产业链条的发展看,除少数知名企业外,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产业链条较短,品牌意识不强,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大多企业处于农产品初级加工阶段,技术含量低、产业附加值少、产品单一,核心竞争力不足。很多特色产品质量上乘,但由于技术、资金和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工和包装简单,品牌意识缺失,销售半径小,市场潜力和经济价值没有充分挖掘。

3.农户认知不足,组织化程度低,参与意愿与能力不强

在目前我国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单户种植(养殖)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形态;农户是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对沈丘县石槽乡农户调查得知,大部分农民对特色农业的概念表现陌生,缺少品牌意识,没有提升产品质量的内在动力。观念的落后、技能的不足和市场意识的模糊使得大部分农民在农业发展中只能扮演“耕种者”的角色,在产品质量提升、特色提炼、加工和营销等方面严重缺位。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缓慢,这一方面使农业生产停滞在单户耕作的阶段,难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保证农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农业企业和众多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难以在特色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怎么写论文。

三、河南省特色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促进我省特色农业的发展,必须深化认识、加强引导农业论文,坚持走产业化、标准化发展的战略,并进一步理顺和发挥地方政府职能,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供应,积极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发展,激发特色农业发展的原生动力,扶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农业企业的发展,畅通特色农业发展的生产、加工、营销渠道;这是我省特色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

(一)深化认知,理顺职能,加强观念引导和政策扶持

1.把握特色农业发展规律,理顺政府职能

特色农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资源先决、市场导向、规模适度、科技支撑、产业开发。作为主导的一方,政府有关部门应首先深化对特色农业的认知,把握其发展的规律和原则,以更加科学地引导特色农业的发展。其次,通过理顺政府职能,形成特色农业生产的专业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围绕特色农业的项目培育和遴选、扶持体系的构建、特色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志和识别,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逐渐形成专门领导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并完善其工作机制,实现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垂直、高效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力量,发挥其专业优势,推动诸如农民培训、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特色农业生产的专业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

2.加强观念引导和政策扶持,提升农户参与意愿与参与能力

从观念上使农户对特色农业的发展前景有所认知,增强其市场经济意识,提升其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参与意愿。对农业劳动力群体进行定期培训,使其具备特色农业发展意识,更新生产组织方式,促其形成专业化的经济合作组织。完善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完善管理组织方式、人员编制、薪酬待遇、服务农户的方式和渠道等,创建发挥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的机制。加强对农民信贷的引导,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向特色农业倾斜。

3.做好区域规划,科学布局特色农业

发展特色农业必须考虑地区综合条件,注重比较优势的发挥,寻求最佳的发展方案。我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厚农业论文,特色产品的发展基础坚实,前景乐观。在特色农业的布局上,应构建机制,综合利用专门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对河南农业发展基本情况深入调研,依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生物资源、历史文化、农户已掌握的生产技术,以及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现有种类、质量和规模,制定科学规划;使各地具有明确的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方向,避免地域不适风险、市场风险、需求不足风险和一哄而上的风险。

(二)坚持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的发展战略

1.坚持以农业产业化促使特色农业发展的战略

产业化经营为特色农业的做大做强做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使原来小规模的家庭式生产转变为农业生产部门和关联产业紧密联系的社会化大生产;把传统的家庭为主体的独立经营变成由公司或联合体为主体的企业经营;将原来相互分割的农产品经营环节重新加以有机整合,形成一体化经营的格局。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进程,可使地区潜在的相对优势转化为现实竞争优势,形成有竞争优势和区域特点的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完整的产业链,能提升特色农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会带动区域经济的综合发展。

2.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农业标准化生产能有效克服当前农户分散生产带来的随意性,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优质性,也有利于避开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怎么写论文。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发展特色农业,应着眼于生产、加工、流通三大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水平;同时,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高收益,促使农业标准化进入良性循环和高水平发展。

(三)构建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1.完善农地制度

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全使土地分散耕作固化的状况很难打破,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农业企业的发展形成限制。应进一步完善农地制度,一方面,加强集体经济建设,发展和强化其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中的号召引导功能;另一方面,应健全农地流转制度,保护农户土地使用权权益的同时,通过流转使农业规模用地得到实现和保障。这对于促进特色农业的企业化发展有基础意义。

2.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能有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农业论文,促进农业产区与市场的衔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业市场效率,同时推动农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其营销网络的完善,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竞争力。当前我省农业基础薄弱,水利、路网、通讯等不够完善,农业信息化水平低,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另外,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所需的技术研发推广、农民培训等都需大量资金支出。应采取税收减免、投资补贴等方法,多方引进资金,多渠道增加对特色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供给。

3.鼓励和扶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进一步制定易于操作的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企业是发展特色农业的主体,也是农业企业化生产的重要载体;应继续发展龙头企业的同时,扶持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金融支持、人力资源环境优化、相关政策的推介、产品购销平台的搭建,引导各种资源的有效联结,同时在企业品牌打造,相关政策适用等方面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卢学英.关于发展我国特色农业的探讨[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12.

[2]李八月.加强和改进对特色农业的金融服务[J]. 内蒙古金融研究,2009,2.

[3]岑荣.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增收[J]. 南方农村,2007,3.

[4]齐城.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需求与供给研究[J].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7.

篇(4)

论文关键词:寒地黑土;品牌;营销

我国自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我国的一些传统产业,特别是农业遭受了巨大的冲击。国外农产品及其著名品牌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中国农业步履维艰,在这样的环境下,除了及时调整农业内部的结构外,建立和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势在必行,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对增强农民收益将开辟新的路径。

一、“寒地黑土”是黄金品牌

寒地黑土品牌,是十分稀缺的生态资源文化的标志,是中国乃至全世界仅有的宝中之宝.在世界历史上,曾有过三块黑色宝石般的黑土地,一块分布在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一块地处乌克兰大平原的黑土地由于多年的掠夺性的开发,黑土土层产出能力已经较小,只能更多地采用催生剂。据有关资料记载,寒地黑土每积累1厘米,需要200到400年,我国东北松辽流域的黑土层一般在60一100厘米之间,这60—-100厘米厚的黑士形成时间;大约在1万2千年一4万年之间.这稀缺的国宝是天地用了几万年的时间,付出了无法估量的辛勤与汗水,才养育出来这一块黑油油的可以供养人类健康茁壮成长的黑土地。据有关资料记载,黑土中有利植物成长的营养成分高出黄土和红壤的5—10倍所以有:人说黑土地油汪汪,不一朋巴也长粮.这正是黑土价值的真实写照。

21世纪的品牌,唯有名牌赢天下.寒地黑土品牌,孕育于知识经济兴起之初,诞生于21世纪的刚刚开妗天时,地利,人和为寒地黑土品牌创造了成长,成名的良机面对知识经济的兴起,互联系的形成,传统产业的急剧变革,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将汹涌澎湃.西方经济在知识经济大潮的推动下,已经实现了一个质的飞跃一从经营产品到经营品牌;他们不仅拥有大量的货币资本优势,而且还有诸多的全球驰名的超级品牌优势;他们占领着大量的市场而西方经济缺少的,也就是他们的弱势,缺少资源,特别是缺少像寒地黑土商标所标识的生态资源。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的优势,我们应该走的路,用名牌战略,打绿色品牌,走特色路.这不仅是我们的战略和策略,它更是当今世界消费的大趋势。

二、寒地黑土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1.“寒地黑土”品牌战略是现代市场化的要求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在新世纪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绥化市应清楚地看到现代市场竞争已从农产品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品牌竞争,品牌竞争已成为农业企业之间、农业生产区域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特征。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各个环节都要根据市场机制来运行,商品以品牌的形式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引导龙头,龙头带动农户,围绕某种农产品生产,形成种养加,产供销、服务网络为一体的专业化经营,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农产品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高低是农业产业化形成、巩固与发展的关键,因此只有高质量的名牌产品才能具有巨大的市场获利能力,农业产业化经营才有活力。

2.“寒地黑土”品牌战略是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潜在要求

据预测,我国城镇化逐步增大,城镇化的发展必然导致农产品市场的扩大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这将有利于农产品总需求的扩大和名优品牌农产品所占比重的上升,而且城镇居民的消费知识较多,对农产品的营养,保健,卫生外观等特别注重,而获得这些信息的重要途径就是确认农产品的品牌,使消费者通过确认品牌而信任农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因此,城镇化的发展为寒地黑土农产品品牌经营战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3.“寒地黑土”品牌经营是绥化优质农产品交易避免市场交易失败的有效途径

我国农产品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内将是普通农产品,劣质农产品与优质农产品并存的形式,农产品的品质和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难掌握,而销售者则不然,这种市场主体对优质农产品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本能愿意接受以市场平均价格购买优质农产品,销售者为了增大销量往往降价销售普通或劣质农产品,相比艺下消费者则以更低的市场平均价格估价优质农产品。因此这种选择使得优质农产品受到错误的市场导向,导致优质农产品被普通和劣质农产品排挤出局。“寒地黑土”品牌经营则会一改常态,它会将绥化地区的优质农产品的特点和优势传递给消费者,使其积极购买,认识到物有所值。因此“寒地黑土”品牌化经营将避免绥化地区的优质农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而失败。

4.“寒地黑土”品牌经营是优化配置绥化地区农业资源的重要途径

相对于资金、劳动力、能源、机械设备等有形资源来说,“寒地黑土”品牌是无形资源。我国的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以大量资金、设备投人为主,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依托支撑经济发展,而忽视了无形资源的优化配置,造成农业两种资源皆浪费严重,生态遭受破坏,农业生产效益较低。“寒地黑土”品牌经营是运用农产品品牌这一无形资源使农产品价值增值,从而降低优质农产品的有形资源成本,在名优品牌的基础上优化配置有形资源。这样才能使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相互结合,从而提高农业经济的效益。

三、“寒地黑土"品牌营销战略的对策

1.政府应在“寒地黑土”农产品营销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寒地黑土”品牌是绥化市政府有关部门审时度势而创造出来的特色农业品牌。那么绥化市政府在农产品销售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

(1)府应做好“寒地黑土”品牌的宣传。“王婆卖瓜,就是要夸’,这—观念应予以接受,优质的产品需要广告的有力宣传,那么绥化市政府应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工作,把“寒地黑’这一品牌打出去。(2)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及时把各项政策传递给农民和企业手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打破地方封锁,促进全国统—市场的形成。

(3)联合农业推广部门,及时把新产品的种植技术和有关知识、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的操作信息传递给农户。

(4)帮助企业、农户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例如:由于农产品必须达到_定检测标准才能进入市场,特别是现在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兴起要求的标准更加严格。因此政府应在一定的区域里建立相应的农产品检测中心,让农户能够吸时了解到农产品的相应标准,及时组织生产。

2.给予“寒地黑土”品牌财力、人力、科技的有力支持

(1)实施‘地黑土”名牌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投^,否则是难以形成市场竞争力的。例如:江西的崇江的红羽麻鸡产业项目共需投资1.84亿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9155万人民币,流动资金为9245万人民币。这么庞大的资金需求,只有通过多元化筹资来解决,包括财政部门用于农业的专项资金、农业政策性贷款、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及资金入股,劳动力人股、技术入股、资产入股等形式的社会筹资,并应积极吸引外资。

(2)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农产品品牌经营提供技术支撑“寒地黑土’,农产品应增大科技投入,不断改革老产品,开发新品种。品牌之争,归根到底也就是科技的竞争。因为品牌依靠优质,优质来源技术。因此应强化依靠科技创品牌的意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要增加“寒地黑土”农产品开发的科研推广经费投入,尤其是龙头企业更要增加名牌开发投资力度;二要大力推广运用农业高新科技,注重培育名特优新品种,引进精深加工新技术,促使农产品升级升值。同时可以借省内各大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部门的帮助,与其结成科技网络,为发展“寒地黑土,名牌农产品服务。三要注重从基础环节抓起,搞好农民技术培训,搦歌民整体的科学和生产技术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农户"的联合性生产体系

“公司+农户”是以公司、工厂、协会等经济实体为龙头,以农户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由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经营者结成的地位平等、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其经营体制是农户为基础的公司,农户与公司资源签订合同,公司向农户有偿提供生产资料、资金、技术、产品销售服务;农户按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技术要求进行生产,产品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数量、规格或品质交给公司,公司负责产品销售。“风险共担,利益共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增值的良性循环。这种“公司+农户”的产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有助于通过对农产品的深度加工,提高“寒地黑土’’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寒地黑土"农产品营销队伍

众所周知,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是基础,但市场销售是关键。我市的“寒地黑土’,农产品品牌创立起来了,能否把它打入国内国际市场主要靠营销。那么具有高素质的营销人才只管重要。我市原来从事农产品营销工作的主体是农民,由于文化水平和营销观念的局限,使得这支营销队耐匿适应全国甚至全球体化的需要。因此,需要造就一直高素质的营销队伍。绥化学院作为绥化地区唯——所高校,应该立足本地,成为培养营销精英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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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吉林安华公司在发展农业保险是在体制与机制、产品开发、营销渠道、服务方式等方面积极进行创新,为我国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4年12月30日在长春正式开业的国内首家商业化经营的、股份制、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它是东北地区第一家中资保险公司,也是中国第二家成立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公司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以“为三农提供保障,为社会奉献价值”为经营理念,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经营发展新思路、新模式。

一、安华模式

1.体制与机制模式。安华公司自筹建之日起就强调以现代企业的体制与机制进行经营和管理。公司创立后根据《公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经营管理机制上,制定了涵盖全部业务范围的50多项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了多个品种的灾情应急预案。在人员管理机制上,公司重点引进了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农业、牧业等各类专门人才,确立了能够体现激励、约束机制的开放式用工管理制度。

2.产品模式。安华公司自筹建时就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了66个“三农”农业保险和涉农保险产品,涵盖了种养两业、农民家财、农机具、农民人身意外和农民合作医疗等领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农业产业化系列保险产品和农村户型经济“一揽子”保险产品。在具体条款上,安华公司不刻意追求产品表述的专业性,确保农民看懂弄通,让参保农户自己就能计算出损失后能够得到的赔偿。同时,满足多样化需求。在农村一揽子定额保险产品中根据需求进行组合,满足不同农户家庭的需要。在养殖业保险中,安华公司首次提出可选择保险责任的特色保险产品,有利于满足不同层次的被保险人加以选择。

3.营销渠道模式。安华公司在确立营销模式时吸取过去商业保险公司层层铺设机构造成高昂运营成本的教训,提出节约成本不以牺牲服务为代价,成本的节约要以高效优质服务为前提;销售要近距离甚至是零距离接近参保农户,让农户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要兼顾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要充分挖掘农村潜力。在此基础上,安华公司采取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结合、间接销售为主的销售方式,主要通过与农村信用社、银行、邮政和与农村经管、农机系统的合作来实现。

4.服务模式。安华公司自成立起就确立了要以服务促发展、以服务创效益的服务宗旨,在服务内容上体现“防”、“快”、“简”特点。首先是加强防灾防损工作,这样既使公司避免出现大额赔付,又保证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其次是快速理赔。即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快。为加快理赔速度,安华公司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将赔款直接发放到投保人(龙头企业),再由其拨付给相关农民合作组织,由农民组织利用其与农户联系紧密的优势,将赔款支付给农户。第三是简化手续和程序。针对农村家庭火灾,免除了由相关部门出具火灾证明的要求,对疫病的认证免除了由畜牧站出具证明的要求,对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免除了气象部门的证明,对网上核保通过的案件即可先行赔付。

二、安华模式的几点启示

安华公司的实践为我国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1.业务经营综合化。由于纯粹的商业化经营会存在“市场失灵”现象,单纯政策性推进农业保险国家养不起,纯正的互助合作农险和农业相互保险农户认识不上去,安华探索推进的综合农险或“大农险”经营模式便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政商互补、城乡共进,合力助推农业保险稳步发展。 转贴于

2.产品种类多样化。安华公司将创新产品和销售模式结合起来,借鉴国外经验,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包括种养两业险、农村家财险、短期健康险与人身意外险等在内的全方位、“一揽子”保险保障,既方便了广大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投保不同保险产品,同时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3.营销渠道多元化。安华公司积极探索“政府组织推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和“合作经济组织发动型”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办方法。先后与舒兰、桦甸市政府,吉林省烟叶公司、广泽乳业、山东诸城外贸、蒙牛集团签订了玉米、烟叶、奶牛、养貂等方面的保险合作协议,迅速在保险业界树立起了安华农保的服务形象。

4.公司发展规范化。安华公司的发展有别于其他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与上海安信、黑龙江阳光互助、中华联合等公司具有十多年的经营基础不同,安华的发展完全是从零做起,没有历史包袱。安华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法》和保监会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化运营。

5.产业化组织作用全程化。为降低农业保险开办成本,安华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入手,以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所带动的种植业、养殖业为承保对象,为其提供综合保险服务。安华公司在其展业过程中,把产业化组织作为投保人,产业化组织带动的农户为被保险人,与其签订开展保险合作的协议。一些龙头企业为鼓励基地农户投保,积极进行保费补贴,有些企业甚至为农户代垫保费,等回收产品时扣回。在保险合作过程中,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防灾防损、现场查勘、赔款发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即降低了保户损失、提高了理赔效率,又有效规避了农业保险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参考文献:

[1]张文武: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创新障碍及对策.商场现代化,2007(10):2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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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逐渐兴起,其有其必然性,但也给农民的权益带来了一些伤害,因此为了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探讨土地流转情况下农民权益的保障迫在眉捷。

一、农民权益受侵害的表现

由于我国原来实行的是,它在一定时期对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自身的缺陷如经营规模小、土地条块分割等,农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与国际竞争渐渐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及个体企业的增多,农民不再专业务农,一些农村劳动力开始转向其他产业,农村的产业、就业结构发生了改变,而非农业的收入与农业相比是比较客观的,因此土地流转使无力或无心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转出土地。此外,目前的三农问题亟待解决,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出现了一些对农民权益侵害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不健全侵害了农民利益

目前的土地流转的操作还很不规范,个别干部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滥用行政权力,强行流转,或私下与承租者达成交易,对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且在手续上没有正式规范的合同,仅以口头协议或承诺,对往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擅改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民合法权益无保障

一些干部为了招商引资,在没有得到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投资者签订土地包租合同。有的滥用权力,随意变更承包合同,把农民的土地强行收回转让与出租,且租金非常低廉。而一些投资者在受到损失时会拖欠农民费用或消失,农民无法得到应有的利益,此外由于租赁土地的期限较长,投资者有的建造了固定建筑物,彻底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农民的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三)政府行政干预侵害农民利益

目前我国各地的土地流转正在兴起,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土地流转可能会使某些人得到一些利益,个别基层干部有时会议行政手段干预。据相关调查显示,政府干预的土地流转占到了四成之多,而有村级组织干预的近六成。这原本该由农户自主、自由的,但基层的行政干预剥夺了农户应有的权益,使农民的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受到极大侵害。

二、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土地产权不明

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还很不完善,存在着缺陷。一个健全的产权应由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组成,但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但对土地的主题、农户使用权的保护等相关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基层政府滥用行政手段提供了可乘之机,理论及法律的难点与缺陷为乡镇政府、村级干部的侵权提供了便利,乡、镇、村基层组织常常以土地所有权者的身份自居,做出土地流转的决策,而不考虑、尊重农民的意志,无视农民的合法利益,而实践中农户亦无力抗拒各级所谓的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流转中收益权的恣意分享。这些都损害了农户的合理权益。

(二)相关法律法规未建立完善

目前,我国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对流转的范围、条件、主体、收益分配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障碍,且成为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个别基层干部,大钻法律漏洞,以土地流转为名,中饱私囊,大大侵害了农户合法权益。也使土地流转处在价格不确定、效率不高的怪圈中,对土地流转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障碍。

(三)政府职能未转变

由于受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此时,政府主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调控。但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没有明确的定位,造成行政混乱。也为一些基层干部、投资者谋取私利、非法转让、擅变土地用途创造了条件。

三、对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为了农户更好地生活。面对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今后的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效率及公平的原则,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保障,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今后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

今后要对相关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完善,并对承包权进行明确规定,农民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不会因其是否主要从事农业而改变动放弃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手段让农户失去承包土地。土地政策中也要对农户的土地权利进行规定,使农民拥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这将是土地政策继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中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

(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由于目前土地流转中没有统一规范的组织及协调机构,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秩序混乱,因此要建立土地资源优化、低成本高效益、规范化的流转市场来解决。这就需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让农户了解并与之交易,这样可以使谈判等费用得到合理的下降,而中介机构要培育其农户的信任,把农户的土地集中并推进农民土地租赁市场。这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如土地流转委托中心等中介机构,由他们直接负责接受农民委托,并把要求流转的土地资料存档,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价格等,动员相邻地块的农户自愿流转或调换土地,进而使可供调整的地块成片化,以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

(三)政府要做好职能定位

在今后的土地流转中,政府要找到合适的定位,做好服务工作,改变过去以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的做法。农户应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下要遵循自愿的原则,一些地方政府不能,以替农户流转或管理为借口去分享地租,损害农户利益。但这不代表政府就放开,不用做好相关的服务。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要做好资格审查、资料管理、监督、合同签证等服务工作,并做好与中介、投资者等的协调以及做好土地长期规划,为流转创造条件。

(四)弱化农村土地保障功能

目前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还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在此功能没有弱化的条件下,农户很难愿意放弃承包权,有时候农户宁可荒废土地也不放弃,这就对土地的规模经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的阻碍。因此,要改变土地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过渡形式,它难以充分尽到保障的功能。所以,今后政府要下气力在农村建立起养老、医疗等保险保障、最低生活等救济措施等保障体系来全面保障农户,使农民可以享有与城市市民一样地权利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周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02)

[2]王西玉.新形势下农民同土地关系的再认识[J].中国农村经济,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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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通过对粮食主产区之一的湖南省种粮农户生产情况的深入调查发现,当前农户经营中存在农田分散和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土地流转困难、租赁转包不规范,部分种粮大户经营目标不明确、相关农业部门涉农服务脱节等问题。改变这一现状,促进农业发展,应当探索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国家农业投资实行向种粮大户优先倾斜、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保障机制、加强种粮大户的示范引导、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当前,农村外出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增多,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越来越老年化和妇女化,加上农户粮食生产的分散经营,农业发展受到约束。

为了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耕地,各地都在探索规模经营的生产方式,通过加快农村耕地的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保证粮食产量的增加和农户收入的提高。我们通过对粮食主产区之一的湖南省种粮农户生产情况的深入调查,分析种粮农户在发展规模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我国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户发展规模经营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种粮农户发展规模经营的情况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组织对全省的调查,2010年湖南省租赁转包耕地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95049户,涉及耕地面积487.2万亩,产粮达396.5万吨,分别占全省耕地面积、粮食总产量的8.6%和13.2%。其中,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比2008年增加了684户,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增加了70户,1万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增加了2户。通过耕地的租赁转包实现规模经营,解决了当前农村出现有地无人耕种的现象,发展种粮农户规模生产经营已成为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发展的着力点。

在调查中发现,湖南省的规模经营大户都是以粮食生产为主,全部种植水稻,其中80%以上的为双季稻生产,60%以上的种植优质稻,并通过与农业企业联合,稻谷直接销售给大米加工企业,经济效果明显。根据对汨罗和攸县实地调查,15个种粮大户租赁转包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或者集体耕地的面积达到59692亩,其中双季稻的种植面积48734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2%。通过种粮大户的生产经营,其双季稻的平均产量达到1725斤,产值1625元,而其包括租金在内每亩的经营成本为1127元,每亩可实现利润498元,较一般的散户生产经营收益更高。

从实地调查的62个大种粮大户的年龄状况来看,种粮大户较大部分年龄在50岁左右,他们大都是农村生产能手、种粮能人,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肯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懂管理,相对而言也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据对攸县其中10个种粮大户的调查,他们农机拥有量128台,户均13台,其中7户拥有大型的耕整机、插秧机、收割机。种粮大户的科技推广、辐射带动作用大,他们的生产实践成为粮食生产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展示点,成为农民学科学、用科技的带头人、引导户,成为农业生产新技术的宣传窗口。

全省各地都在根据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农户自身的情况,不断探索土地规模经营的经营方式,在调查中发现湖南省主要有五种规模经营的生产模式。

1、种植大户经营。一些熟悉农业种植技术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较多的土地经营权,将农户闲散的耕地租赁过来集中耕种实现规模经营。如攸县新市镇山门村农民符和平,多年来一直以规模化水稻种植作为致富产业。在惠农政策鼓舞下,他不断扩大水稻种植规模,在大同桥、新市两个镇的21个村,租赁了125户农民的水田810亩,双季种植水稻1620亩,全年产粮食1600吨,纯收入达30万元,成为该县有名的“种粮大户”,荣获农业部“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称号。

2、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民入股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土地收益按股分红。如攸县网岭镇北坪村以每亩400斤稻谷的保底收益,加上合作社年终分红的方式,将全村80%农户组织起来成立了专业合作社,目前参加入股进行集中经营的耕地面积达1560亩。这种模式能够使参股农户更好地享受到集中经营带来的经营性效益。

3、专业组织经营。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协会为主导,集体统一组织部分生产经营环节,发挥集体优势,形成规模经营的一种经营模式。这种组织模式正在蓬勃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如汨罗市磊石融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市绿色食品加工合作社等共计有6000多户参加了土地流转,流转面积2.4万亩。这种模式能有效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作物品种改良,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水平,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

4、龙头企业经营。由龙头企业直接租赁土地雇请农工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规模效益的模式。如攸县万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每亩300斤稻谷和60元现金作补偿,直接租赁农户的田土5100多亩(期限为10年),以湖南农科院、农业大学为技术支撑,为参与合作经营的农户提供统一品种、农资、农技服务,并从综合服务收益中给予农户50%的返利。这种模式,发展思路、市场运作相对-成熟,发展潜力、综合效益可观,农民利益得到较好保障,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达到了企业和农民双赢的目的。

5、产业带动经营。通过近年来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攸县形成了制种、蔬菜、苗木、席草等特色产业基地,这些基地建设带动了土地流转。如攸县石羊塘镇老虎岩村引进港商开发观赏鱼养殖项目(租赁鱼塘、水田70余亩建设繁育基地),农户通过出租耕地或自发养殖,每亩纯收入达到1500元以上。这种规模经营模式经济效益较好,农户受益明显。

种粮农户发展规模经营的困难

近年来,湖南省的种粮农户规模经营发展较快,同时种粮大户在规模经营过程中也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农户耕地的流转、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突出表现为以下几点:

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种粮大户融资难。在对种粮大户的调查中,普遍反映影响农户种粮经营规模的最大因素是融资难,融资困难成为制约种粮大户生产正常运转的最大瓶颈。由于种粮大户的经营规模较大,其资金的投入也比较大,如购买种子、化肥、农药,添置农机设备,农田整理投入、晒谷场地和粮仓的建设等。比如租赁转包200亩耕地,租金至少需要6万元,而且一般需要在生产前一次性付清,另外从播种开始,每季生产费用不能少于6万元。

农田分散和农田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由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自然条件较差,严重影响了种粮大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一是农田未整改。由于种粮大户经营的耕地都是从千家万户手中流转过来的,农田都未经过整改,小丘田、高岸田、低洼田较多,不便于机械化操作,主要依靠人工投入。在调查中发现,98%的种粮大户的农田没有经过平整改造,都是“插花田”没有集中连片。二是水利条件差。由于水渠年久失修,渠内淤塞,灌溉不畅,或水路较远,要水无水,造成误工误时。

土地流转困难,租赁转包不规范。由于有些农户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理解存在误解,以为自家承包的土地就是自家的私有财产,加上农民拥有的“耙头顿得稳,作田还是本”传统观念,担心把土地流转出去以后会丧失土地的承包权。有的承包户宁愿让土地荒废也不肯把土地转包给种粮大户经营,造成“有田的不想种,想种田的没田种”的怪现象。在发生了土地流转的农户之间,存在着租赁转包不规范的现象。根据调查发现,农户自发流转的占85%以上,农户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土地不足15%,且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多发生在村组内邻近的农户之间。

部分种粮大户经营目标不明确。随着种粮大户数量的不断增加,特别是有些耕种面积较大的种粮农户,对其粮食生产经营没有长远的规划。调查中发现有些人承包很多耕地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认真地搞粮食生产,而是希望以种粮大户的名义争取得到政府部门对其的项目资金支持或奖励资金,或是通过销售其经营的水稻种子、农药、化肥及农机服务上获取利润。在对耕种面积超过1000亩的24个种粮大户的调查发现,他们当中只有4人原来从事过水稻种植栽培,占总数的16.7%,其余的承包种植大户都是从其他产业转业而来,大多数是回乡创业的打工族或农资产品的工商业经营户,根本没有农业生产经验。据当地农业部门反映,有些种植大户根本不知道怎样开展水稻生产,经常电话咨询农业部门技术人员。

相关农业部门涉农服务脱节。由于很大部分种粮大户缺乏农业生产的经验知识,致使他们在生产中经营管理不科学。调查发现,种粮大户对农业科技服务要求迫切,虽然各地已建立很多基层农业综合服务部门,由于其已从社会化服务向市场化运作的商业有偿服务转变,大部分农业服务部门是在搞种子、化肥、农药的销售经营业务,真正对农户提供技术培训、病虫防治等农业技术的公益不多。种粮大户需要政府提供相关服务时,往往找不到相应的政府服务部门,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种粮大户的发展。

对策与政策建议

在粮食主产区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是我国粮食生产的方向,是各级政府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事关农业生产的发展、国家的粮食安全、种粮大户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极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规模化生产经营环境,引导、扶持种粮大户的健康发展。针对粮食主产区湖南省种粮大户遇到的问题和普遍存在的困难,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探索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种粮大户的农业生产投入比较大、风险高、利润低,加之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有限,靠农户自己的经济实力很难从事规模较大的粮食生产。而种粮大户本身又缺少符合金融部门抵押条件的资产,金融部门出于对贷款安全的考虑不愿对种粮大户发放贷款。针对种粮大户融资难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种粮大户融资的新渠道。政府要鼓励引导种粮大户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或由政府出资控股成立村镇银行,合理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入股,增加新的民间融资渠道。需要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户宅基地和房产作为抵押物的新途径,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大胆探索切实可行的适应种粮大户需要的信贷方式。

国家农业投资实行向种粮大户优先倾斜。随着政府对农业投资的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今后在国家现代农业投资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整合农业、国土、财政、水利等部门的资源时,要尽可能与种粮大户土地流转相结合,优先安排有利于种粮大户改善生产条件的项目资金。建议省级政府出台粮食生产相关的激励政策,以调动广大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和水利设施等项目的建设投入,加大农田的土地平整,使小田变大田,坡田变梯田,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使水利灌溉条件得到有效的改善,农业机耕路确保得到畅通,为种粮大户进行农业开发创造优越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