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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双控工作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 成立组织
为彻底解决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责任意识,镇政府年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17年和2018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水、污泥存在直排现象,镇、镇、海龙镇等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力度。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一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整合规范煤炭经营,杜绝劣质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 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县委政府和县安委办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交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道路顽瘴痼疾等重点工作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维护我局安全生产稳定大局。
二、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主要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两次。
三、重点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批周报和每月一小结制度。
2.城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
3.各单位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台账记录情况。
4.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重点行业领城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和认知度。
对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会公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工作程序。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确保安全生产督查活动有序开展。安全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归档管理。
(三)强化整改落实。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前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干部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占年度考核的70%,年终考核只占3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履职、严防严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打造“三个走在前列”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各项防范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攻坚战,集中组织对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建筑施工、液化气和天然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季自10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
开发区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攻坚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各网格长按照我区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4日至12月20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攻坚季工作进行回顾,查缺补漏,采取措施,补足补齐全安全生产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战
1.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要突出检查加油站、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油气输送管网安全管理,排查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2.打好工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密闭空间、燃气管道等关键生产部位,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
3.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风险隐患,严格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打好液化气和天然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加强企业餐厅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5.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检查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企业内部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消防通道、消防栓、安全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6.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7.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突出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深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的消防隐患,深入推进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8.打好涉爆粉尘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涉爆粉尘企业突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降尘设施设备,警示标志设置,各种电器设备、线路防爆措施,地面粉尘清扫,粉尘防爆知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打好仓储物流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加大对小仓储、小物流的检查力度,摸清底数,掌握存储、运输物品的数量、种类、危险性等,严厉打击将民房改作仓储或物流厂房的现象。加强对物流运输站点及物流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严格物流货场分区管理,严禁货物超高堆放。
(二)加强综合监管和追责问效
1.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攻坚季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建立攻坚行动台账,实现工作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定期调度。开发区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议,听取各网格长攻坚季进展情况的汇报,着重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措施、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3.强化督导。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攻坚季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片区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以曝光企业问题倒查各网格长、网格员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专班。开发区管委成立攻坚季工作专班,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王海波兼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网格长、网格员要从维护全区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各网格长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自查、排查和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全县粮食总产6亿斤的总体目标,以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为载体,以超级稻高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推广超级稻品种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为核心,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合资源、共同推进的工作措施,加大超级稻良种及配套集成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开展超级稻生产经营主体培训,着力构建“农科教、企社户”紧密联合的超级稻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运行机制,促进超级稻生产技术进村入户,实现“双增一百”目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在全县25个乡(镇)全面组织实施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早、晚稻示范推广面积各10万亩(具体见附表),重点在、等重点示范乡(镇)推广应用面积9万亩。辐射带动全县其他乡(镇)完成推广应用超级稻面积20万亩,实现百亩示范方双季亩产1100公斤,万亩示范片双季亩产1000公斤。全县培训超级稻技术骨干200人次,科技示范户1500户以上。
三、实施内容
今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的重点是按照良种良法配套,开展技术集成创新,通过培育科技示范户,组织好高产创建。同时,要发挥科技示范村的带头作用,搞好现场观摩,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促进超级稻面积推广应用。
1、示范推广超级稻主导品种:根据我县生产现状,确定推介一批超级稻主导品种。早稻:淦鑫203、03优66、新丰优22、金优458;中稻深优9516、天优华占、甬优12号、Y优1号;晚稻:五优308、五丰优T025、丰源优299、天优998、天优华占、甬优12号。
2、集成配套高产技术:各乡镇要针对当地水稻生产制约因素,因地制宜开展专题试验,实行重点突破,集成2-3项简便实用,农民易掌握的超级稻高产栽培技术。综合应用双季超级稻“早、壮、强”、水稻“三高一保”、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水稻“三控”施肥、超级稻“三定”栽培等栽培技术原理指导超级稻生产,重点抓好超级稻合理选种、培育适龄壮秧,科学控苗增穗,氮肥后移,施好穗粒肥等关健技术,充分发挥超级稻穗大粒多,高产稳产优势。
3、科学选择万亩示范片:根据我县实际,确定建立以等三个乡镇相对集中连片2个万亩超级稻高产示范片建设活动;在镇文院村、镇村建立两个百亩核心示范区;每个核心示范区将树立一块标志牌,主要内容为: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实施面积、产量指标等,同时对核心示范区参与农户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
4、深入开展超级稻主体培训:围绕超级稻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充分利用科技入户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平台,采取室内培训与现场培训、“专项技术培训”与实用技术培训相结合培训方式,广泛培训超级稻示范户,县农粮局重点培训乡镇农技人员、种粮大户、示范片核心区农户。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培训不少于50—80户示范户,示范户田块要尽可能连片,优先选择种粮大户、便于参观学习的农户作为示范户。做到示范区村村都有示范户,充分展示超级稻增产、增收效果,积极引导农民自觉示范推广超级稻,今年,我县超级稻示范户培训不少于1500户。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农粮局成立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指导组。由县农粮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机局、农技中心、土肥站、植保站、种子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示范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察指导;抽调农业系统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实行首席专家责任制,专家技术组负责做好本地适宜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栽培技术规程制定、示范推广工作的检查指导、编印相关技术资料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超级稻示范推广过程中,采取县专家组成员负责核心示范区、每人包3—4个乡(镇),乡镇农业综合站人员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推广实施方案,每人负责3—4个行政村,每逢农事季节或生产关键期,务必深入田间地头,手把手、面对面向农户传授新技术,确实解决好生产过程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动员科技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吸引农民广泛参与,发挥示范户的积极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强化技术指导促进各项措施到位,搞好技术服务。万亩高产示范片乡(镇)要充分发挥高产示范样板作用,在关键季节分别组织1—2次现场观摩会议和2次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员直接参与核心区的全程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提高超级稻技术入户率。
3、整合资源,提高效果。超级稻示范推广需要多部门的合作,要强化农科教企结合,调动推广部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多方面的积极性,要把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与粮食丰产科技工程、阳光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等工作相互衔接,充分利用这些项目建设和实施的有利平台,在更大程度上、更广范围上推动超级稻发展,发挥超级稻品种的产量潜力和增产效果。
4、抓好测产验收,宣传经验典型。2014年超级稻测产验收工作将由省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客观公正评价我县超级稻实验效果。乡镇各地要及时总结超级稻示范推广的先进经验和高产典型,及时汇报超级稻工作进展,提交工作总结。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扩大辐射力,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大面积超级稻发展。
五、工作安排
(一)方案制定
1—2月,按照省厅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宣传推介超级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落实超级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建设地点和示范乡(镇)1500户超级稻示范农户,落实有关技术试验。
(二)组织实施
3—7月,超级稻早稻示范工作落实和技术培训与指导。项目技术专家组及各示范乡镇分级开展技术培训,并深入基层开展市场调研和技术服务,现场指导稻农生产,抓好早稻集中育秧,了解各地超级稻市场及示范推广中的问题和典型经验,提出促进超级稻示范推广的对策措施。同时,做好早稻测产和总结。
8—10月,超级稻晚稻示范工作落实和技术培训与指导。项目技术专家组及各示范乡镇分级开展技术培训,并深入基层开展生产调研和技术服务,现场指导稻农生产,了解各地超级稻生产及示范推广中的问题和典型经验,提出促进超级稻示范推广的对策措施。开展流动现场观摩,做好晚稻测产和总结。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1115”工程规划》,统筹兼顾畜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关系,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规定,本着“严控、规范外延”的原则,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工作,为“亚青举办、青奥筹办”和文明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所。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明文规定的有关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外延区”的划分,明确绕城公里以内为“禁养区”。经研究,将我区南苑、兴隆、莫愁湖、沙洲、双闸、江心洲等6个街道及潜洲均列为“禁养区”,纳入综合治理范围,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畜禽养殖行为。
(二)治理内容
对“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所,依法予以清理。
(三)清理对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区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城管局、区农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6个街道分管领导等为成员单位,明确相关部门、街道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指挥部设立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区农办分管领导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区城管局:负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行处置或帮其处置;负责提供城区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负责对相关街道“禁养区”内家庭违规饲养畜禽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依法拆除全区违章搭建的畜禽养殖棚舍、建筑物及辅助物。
区农办:负责提供涉农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和涉农街道合法养殖户名册等基本情况;提出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被列入清理场所的畜禽出栏检疫和防疫监督;配合城管局“禁养区”内违法饲养的查处工作。
区商务局:明确违规畜禽养殖场所生猪处置标准、处置政策、口径等,指定宰杀地点;规范销售渠道,配合城管查处违规饲养畜禽行为。
区环保局:对“禁养区”内外群众投诉存在的畜禽粪便排放、恶臭严重、噪音扰民等问题的违规场所的查处。
区社管局:负责处理“12345”政府呼叫热线有关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无理诉求办理。
区卫生局:畜禽处置后,做好社区环境消毒灭源;对进入市民“菜篮子”畜禽,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配合辖区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分局: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违规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全程做好综合治理司法保障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畜禽饲养场所的政策宣传、场所排查、综合执法以及维稳工作。依据《工作方案》要求,成立街道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并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重难点问题基本情况、前期做法和处置存在的困难。待治理工作结束后制定相应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此类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四、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治理工作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认真排查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利用公告、横幅和发放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着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营造综合治理氛围,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畜禽养殖户、散养户自行处置。以属地化管理为依托,以街道、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多部门和街道、社区(行政村)参与的排查工作组,根据区农办(提供三个涉农街道及潜洲)和区城管局(提供三个城区街道)提供的本底资料为基础,对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实,形成综合治理菜单。
(二)全面清理、明显改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依据排查菜单,由区城管局、农办牵头,区商务局、环保局、社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以及6个街道等成员单位参加的畜禽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清理,达到“禁养区”无场所、无畜禽。对已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优先启动拆迁,对未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由街道会同拆迁部门先行登记造册,待后期拆迁时按政策法规办理,保护好合法养殖场所的正当权益。
(三)治理难点、落实长效机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采取“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形式,组织相关力量,对前一阶段未能清理的畜禽养殖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坚决清理违规畜禽养殖场所和散养户,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把本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带队排查、带头执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对照《工作方案》抓推进、促落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建立长效。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效能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晰责任、标本兼治,建立相应常态巡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场所清理到位,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一、畅通绿色通道财政后勤保障有“力度”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要求,财政局预算科第一时间顺利开通了春节期间新型肺炎防治资金规划“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安排落实拨款人员,坚决确保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使疫情防控保障有力。截至2月16日,共筹措疫情防控保障经费64万元,全部拨付到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灯塔镇及十二个社区,为打赢防疫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后勤保障。同时,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全力以赴、靠前指挥,积极配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财政服务不间断。
二、落实监管责任提升资金流向“透明度”
加强内部管控,印发《市区财政局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并利用微信群、党建群和LED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财政预算与采购服务,简化流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投入、资金使用情况,每天定时向市财政报送《疫情经费保障情况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发挥财政资金对疫情防控的使用效益。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继续落实“严查严管、严处严罚”,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成立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罗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和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浏安办发〔2015〕6号);
(二)防范雨季汛期各类灾害;
1、防范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1)对药物总库(含中转库)、礼花弹成品库(含中转库)、焙房、凉药间、半成品库等储存具有爆炸性危险品的工库房及周边是否发生山体滑坡、房体坍塌等进行逐工房排查,采取加固护坡,开挖排水沟(要求用水泥浇制),疏通周边排水沟,加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改建1.1级工(库)房等防范措施。
(2)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具有现实危险的坍塌工(库)房,要将工(库)房内的药物有序转存或妥善处理。
2、防范雷电、静电灾害
落实《__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预防雷电、静电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浏安监发〔2015〕29号)。
3、管控高感度药物及原材料
(1)落实原材料检测、检验制度,杜绝使用劣质的铝粉、合金粉等原材料。
(2)粉末烟火药(黑火药除外)混合后要在通风散热环境中存放,干药不要存留过夜,湿药即和即用。
(3)要对药物暂存间(洞)、中转库、总库进行防漏雨检修,防止药物被淋湿。
(4)未经干燥和未经充分散热的亮珠等药物不能堆放、入库,应摊开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5)严禁采用手工和药工艺生产引火线、鞭炮。
4、加强防火
(1)药物总库区防火隔离带达到30米以上,生产线工(库)房防火隔离带达到15米以上。
(2)药物总库防火墙应完好无损,重点工(库)房的通风窗应达到通风、防火的功能。
(3)严禁在厂区内及周边的坟地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
5、强化值班巡查和应急备勤工作
(1)制定或完善雨季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建立或完善防汛、防火等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2)遇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时,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人员,严禁抢收药物,对被雨淋湿的药物等危险品,及时摊开散热,妥善处理。
(3)发现被泥石流或土方等掩埋药物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安监站,严禁擅自组织处置,以防发生次生事故。
(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亮珠、单(双)基粉、含药半成品和跨厂运输亮珠、含药半成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打击烟花生产企业组装装药工序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1.改变工房用途生产:在组装装药工房上药柱、花束(亮珠)等药物效果件。
2.超药量生产:组装装药工房内军工硝、药饼、半成品等停滞药物量超过该工房核定药量。
3.超人员生产:在组装装药工房内超核定人员同时从事上效果件、褙皮、成箱作业。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职工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场所未安装静电消除仪、未接通消防水并设置消防水池、工房内安装照明灯、通道阻塞等。
(五)重点整治烟花爆竹行业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__市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浏安监发〔2015〕30号);
(七)落实第二季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突围”工作要求(浏安监发〔2015〕32号)。
(一)宣传动员
1、4月初,召开全镇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动员会议,部署安排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2、4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召开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全市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安排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镇级检查
1、镇安监站继续对申报复工的企业,按照浏安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核查、审查),批准复工。
2、各部门单位、各企业严格检查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同时,每月(4、5、6月)底最后一天,向镇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汇总表(见附件)。
(三)市级抽查
由市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各联监组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烟花爆竹企业数量不少于该乡镇(街道)烟花爆竹企业总数的30%,其中2014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排名末位或末两位被市安委办组织约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以抽查日期为准)的企业为必须抽查的对象。同时,对2016年第一季度重点监管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突围工作进行指导、验收。
(四)总结通报
7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安委成员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必把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来抓,严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严密防控安全事故,有力推进全年“双杜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坚持标准,强化执法。
对不按规定申请复工或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复工的企业和检(抽)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立案查处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属烟花爆竹行业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实行刚性执法。同时,按照《__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烟花爆竹企业严格实施记分管理。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参与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干部作风建设纪律要求,扎实开展检(抽)查工作。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督促企业整治隐患不彻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