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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艺术形象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摘 要:一般来说,生命意识既包括浅层的生命本体观,即囿于个体乃至群体生命本身性质的认知,更包括深层的生命价值观的判断与把握,即自觉探求生命的根本,关注人类的命运或生存境遇,去追求生命存在的意义与永恒,力求实现生命的理想境界。《典论・论文》对生命意识的强调主要通过“文气”说,强调文章与作家个人气质、风格的关系,体现作家创作对个体生命意识的超越。
关键词:生命意识;文气说
在《典论・论文》里最能体现生命意识的就是“文气”说,“文气”说也是中国古代文论线性发展的结果,也是中国古代哲学中“气”的概念范畴引向文学领域的结果。从目前学术界对“文气”的研究来看,“文气”论可谓是源远流长,基本上贯穿了从先秦到清朝末期的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致使“文气”说的含义非常广泛。一般的说来,中国“文气”说的发展历程基本可以概括为先秦子学,集大成于魏晋六朝,到唐代时分为古文之“气”和诗文之“气”,宋、明、清时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气”论文诗学话语体系。
任何一个时代文学思想的发展无不与该时代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该时代的社会经济基础则具有更为根本性的决定意义。汉末魏初以来土地兼并呈现加速的趋势,大量土地集中在新兴的豪强世族手里。这种经济形态与秦汉以来的国家分封制不同,是一种封建社会的新型的经济形态。它必然引起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审美文化等的相应转变。可以说,庄园经济的发展为士人的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物质的保障,他们不仅追求物质的豪奢享受,同时追求生活的典雅精致与生命的诗意境界。当然这时期的文人士子也大多表现为对国家和人民的深沉担忧和热爱。
“文”与“气”的关系,其实很早已被注意,《论语-泰伯》记曾子说:“出辞气,斯远鄙倍矣。”孟子更提出知言与养气,言与辞本质是相同的,况且战国中期以前,言辞是表达个人意志的主要媒介,辞的观念相当于后来文的观念,因此孔子说:“辞达而已矣”,成为后世论文的主要据点之一。说到“气”就会想到孟子说的“浩然之气”,不过曹丕所说的“气”并没有道德理性上的意义,因为他对“气”的观念并非来自孟子,而是来自汉代以来普遍流行的气性观念。作为一个基本的诗学范畴,“文气”学说严格地说是从曹丕开始的,曹丕在《典论・论文》里首次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命题,标志着“文气”论的正式产生。在原文中曹丕提到:“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在这里曹丕强调了文章与作家的个人气质、风格的关系。这种“气”是在先天基础上与后天各种环境共同培养出来的,这是一种不能遗传或者传授的东西。文学创作的表现是由作者的才性所决定的,各人的才性有一定的限制,便有一定的差别,因此所表现的文学艺术形象便有不同。曹丕以音乐演奏为例,说明作者才性与作品体貌的密切关系:在乐曲的速度、节奏等客观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演奏者才性的差异,所表现的效果便不相同。同样的道理,不同的作家即使以相同的体裁、题材和方法来写作,他们的作品也会繁复多态,各有不同的面貌,这自然是才性差异所致。曹丕还说道:“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在《左传》、《论衡》里都涉及到“齐地”的地方风俗里有舒缓之气。徐干的《哀别赋》:“秣余马以俟济兮,心恨而不尽。仰深沉之掩蔼兮,重增悲以伤情。”抒发别离的哀伤之情,语气低婉,声音低沉,形成纡徐的风格,与曹丕所谓“齐气”有关。他的诗歌抒发低沉哀婉之情的有《室思》(六首)、《情诗》。其中《圆扇赋》是子桓在《典论・论文》中提及的,他是伟长之赋的代表。原文“惟合欢之奇扇,肇伊洛之纤素。仰明月以取象,规圆体之仪度。”客观地对静态事物作描绘,不带感情的起伏跌宕,给读者是平稳缓和的感觉。“琳、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应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应和而不壮。”则是子桓对德琏的文风批评。《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朝雁鸣云中,音响一何衰。……良遇不可值,伸胥路可偕。”前文十八句叙述自己从前行迹之苦及今天幸获知遇的心情。感激之情没有直说,而以“云雨”、“良遇”来暗示恩泽,吞吐低徊是语气和情怀的综合表现,即是“和”。“刘桢壮而不密。”曹丕《与吴质书》曰“公有逸气”,是对刘桢的文气定位,“不密”则是壮里缺乏气的绵密。由《赠五官中郎将》(其一)可观刘桢与曹丕在谯地的欢宴盛景:“金含甘醴,羽觞行无方。长夜忘归来,聊且为太康。”酒酣后的畅快淋漓,融叙事、抒情于全篇,言辞恳切,情笃意长,喜忧相会,悲凯相催,无不在笔端自然流出。这也从创作实践论的角度分析了作家的个体生命意识对文章的影响,曹丕探索作者才性与作品艺术性的关系,阐明的非常的独到,不过他的观点稍微有点不周密。第一,综合他对体裁与表现效果、作家和作品两方面的理解,可以看出体貌,一方面是与体裁均调的统一,另一方面是作家才性的表现。当体貌与体裁均调的时候,它是客观的艺术形象的标准,当体貌与作家的才性结合时,它是主观的艺术形象的表现。而客观和主观的艺术形象的关系曹丕并没有作进一步的探讨。在此基础上,刘勰《文心雕龙-养气》直接从作家的生理生命、生命状态与文学创作规律的角度入手,对“气”展开了研究,但曹丕和刘勰所论虽然都强调了主体的生命意识对文章创作的影响,却不是从作品生命的角度入手的,直到北齐颜之推,才点到了作品生命力与“气”的关系,他说:“文章当以理智为心胸,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他把文章的构成与人体的构成进行比照,表明了气调是文章的内在力量,文章有了气调就好象人体有筋骨。从此,文章的生命之喻正式成形,“文气”论中所充盈的生命意识也以一种明确、有形的姿态初露头角。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揭示了文人相轻的这一社会现象,体现出了文体之气的观念,在文中他指出:“盖君子审己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论文”这主要是为了使人明白文学创作的基本问题,扫除文学鉴赏的一些障碍,进而处理文学批评的问题,但是初期的文学批评很少是以作品文对象的,而曹丕的批评对象也只限于建安七子。曹丕对应、刘桢和孔融三人的批评,同时涉及他们的才性与文章的体貌,而且对人的品味成分比对作品的评价更多。
文章最后一部分指出著书立说,立言不朽是中国的传统观念,这也为从古至今的知识分子所接受,甚至所趋从。这是一种个体生命意识延续的重要手段也是重要的途径,他们对生命的感悟,对时光易逝的感伤,所以急于建言立说,而曹丕当然也有这种感触,所以他在《与大理王朗书》说:“生有七尺之形,死唯一棺之土,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至于“文章经国之大业”曹丕评价由为高瞻远瞩,曹丕对文章地位的推崇,对建安以后文学蓬勃有极大的启示和影响,而文学创作能使个体生命超越生死的藩篱而传世不朽的信念更为人们广泛接受。(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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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侯文宜:文气说辨――从郭绍虞《文气的辨析》的局限说起[J];文学评论.2010年05期
论文摘要:文艺复兴时代的画家继承了希腊、罗马的艺术观念,即不仅注重作品要描述某一事件或事实,还要揭示出事件或事实的前因后果,形成了注重构思典型情节和塑造典型形象的艺术手法。
一、具象绘画发展促成注重构思典型情节和塑造典型形象的艺术手法形成
广义而言,具象绘画的历史背景由来已久。具象绘画是写实绘画发展、延伸后对于平面的、有具体形象为特征的绘画形态。这是一个大的范畴。但是究其起源,绘画却是起功能性作用的。而能起到功能性作用的手段就是其写实。于是,长期以来在人们的观念里,它又被认为是对自然的忠实的描写,是对自然现实以具体的形象来表现的艺术。
作为在西方艺术中长期居于主流地位的具象绘画,其主要理论来源于古希腊的哲学思想,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就有不同的看法。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模仿是人的本能,画家和雕塑家“用颜色和姿态来制造形象,模仿许多事物”。但亚里士多德并不主张按照事物应有的样子去模仿。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这两种不同的原则,后来成为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种创作方法的理论来源。
在文艺复兴之后,绘画真正进入一个伟大的时代。具象绘画逐渐走向成熟,不仅注重作品要描述某一事件或事实,还要揭示出事件或事实的前因后果,于是形成了注重构思典型情节和塑造典型形象的艺术手法。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在印象派产生之前,具象绘画在再现外部世界的真实性方面已经达到了叹为观止的程度。人们在欣赏
大量的具象绘画时,会被那高超的写实技巧和和完美的题材与情节性所折服。
二、典型情节与典型形象的概论
(一)典型情节概述
叙事性文艺作品是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演变过程。由一组以上能显示人和人、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具体事件和矛盾冲突构成。按照因果逻辑组织起来的一系列事件情节,应当体现出人物行为之间的冲突。情节是叙事性文学作品内容构成的要素之一,它是指叙事作品中表现人物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生活事件的发展过程。它是由一系列展示人物性格、表现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具体事件构成。高尔基说,情节“即人物之间的联系、矛盾、同情、反感和一般的相互关系——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因此,情节的构成离不开事件、人物和场景。文艺复兴绘画中的典型情节在于用一幅特定的画面去表现当时人的心情与思维,让现实再现,尽可能真实地去反应一件事情,一个人物,一个场景或是一件物品。
(二)典型形象的塑造
典型的形象是指具有代表性的人或事。指作者用典型化方法创造出来的具有独特个性、又能反映一定社会本质的某些方面的艺术形象。典型人物形象形成于一定的典型环境即具体的现实关系中,并对它发生作用。但典型人物形象又往往超越时代的局限而具有某种永恒的性质。
艺术论中指能够反映现实生活某些方面的本质规律而又具有极其鲜明生动的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艺术审美认识的特征,就是通过个别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某些方面的本质规律。艺术之所以能够在娱乐和美的享受中达到对于生活真理的领悟,通过富有感染性的艺术形式达到对于生活规律性的认识,就因为它创造了典型。
(三)典型形象与典型情节的真实性
典型形象与典型情节的塑造不能脱离其真实性,写实油画是一种最直接的,最最真诚的语言,在油画的发展过程中写实油画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油画能清晰地表达出画家的观念感情,也许表现的力度或是激动的程度不够,但我敢说这是画家已经蓄谋已久的,油画所表现的东西最为单纯,最为真切。当我们有对事物发生兴趣的时候,就会通过具象的写实形式将其呈现在画布上,并赋予我们自己最最真实的感受。从而对它爱不释手。从而使得观众通过它产生共鸣。选取最有意义的一个场景和情节,作画时要保证其真实性,所表达的主题和观点明确,才能很好地将作品统一。
三、文艺复兴时期作品表现的核心价值及技巧
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由于这时期倡导以重视人的价值为核心的人文主义,美术家们的思想逐渐从长期的基督教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敢于探索,一方面从希腊、罗马的古典艺术中吸取营养;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和科学的探索,发明了透视法,解决了在平面上真实地表现三度空间的方法;同时,改革了油画材料和技法,大大地提高了油画的艺术表现力,使西方绘画描绘客观对象的技巧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产生了波提切利、达·芬奇、米开朗琪罗、拉斐尔、乔尔乔涅、提香、扬·凡·埃克、勃鲁盖尔、丢勒、荷尔拜因等一批成绩卓著的画家。
四、总结
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出于对宗教的批判,有着关注社会现实的积极要求,使宗教题材的作品含带明显的现实世俗因素。文艺复兴时代的画家继承了希腊、罗马的艺术观念,即不仅注重作品要描述某一事件或事实,还要揭示出事件或事实的前因后果,形成了注重构思典型情节和塑造典型形象的艺术手法。在每件作品中,都选取有独立的场景或人物,作品表现生动,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极力真实地去反应一个人的心态和思维,运用高超的艺术技巧来表达人文主义的思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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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沃林著,潘耀昌,陈平译.古典艺术[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摘要:从歌唱艺术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运用音乐美学的思想和方法,对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笔者认为:歌唱艺术审美就是歌唱者对声乐艺术美的1种心理感受。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1个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审美者,又是美的形象的表演者和美的音响的创造者。歌唱艺术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及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示其审美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歌唱者只有从歌唱声音、音乐感觉、情感表现、艺术形象等方面去领悟和体会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把所有美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倾注在歌唱之中,把美的声音与情感融为1体去揭示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绪,才能使歌唱艺术富有生命力,并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1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1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wu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1个问题,1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1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1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1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wu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1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1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1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1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1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1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1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2、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1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1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1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1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wu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1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1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1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1种审美感受。wu论那1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1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1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1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wu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1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1重要因素,应值得每1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wu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3、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1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1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4、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3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1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1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1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1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1番,共4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1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2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1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3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1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1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1个歌唱家,又是1个审美家。
5、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wu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1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1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1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1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2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1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3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1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1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论文摘要电视剧《上门女婿》的热播受到许多观众的好评,也引起了学术界对这部作品的多方面关注与多角度评析。对该剧的研究有从社会学角度剖析的,也有从影视语言本体探究的。从另一个角度,即美学的角度,对该剧所体现的美学价值及审美效应作以解读,可以拓展学术研究的层面,使观众从该剧中进一步得到美的陶冶和感染,提高其从影片中获取
电视剧《上门女婿》(原名《黄河九十九道弯》)将黄河作为主线,以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黄河流域的农村生活为背景,讲述了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民在由贫困走向致富的时代变革中,生活、观念、心灵、情感以及命运的变迁。谱写了以“上门女婿”马四辈为代表的黄河儿女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向往富裕生活的一曲新歌。全剧围绕男主人公马四辈和两个女人高枝枝与冷洁之间的婚姻纠葛以及女主角高枝枝和另外两个男人陈斌、李双银之间的情感变故,讲述了这位上门女婿在其人生道路上所经历的艰辛、曲折的生存经历与爱恨情仇。下面我们试从美学的角度对该剧作以解读。
一、《上门女婿》的社会美解读
“审美存在是审美客体或审美属性系统存在。是指那些人化了的具有审美属性的客体系统存在,是人类社会、自然等领域中,具有审美属性的客体系统的总和。”电视剧《上门女婿》,从“社会美”这一审美存在的形式看,无论是演员的服装设计还是房屋、农具等道具的选择,都体现出了农村这一特殊环境中“生活美”的纯朴与敦厚。而剧中对马四辈个人品格的刻画,又使“人性美”成为该剧吸引观众的必不可少的亮点。
1、生活美分析
社会美是人类生产与生活中所体现的审美存在的总称,是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及其创造的产品与结果的审美价值形式,社会美又分为生活美、人性美等形式。电视剧《上门女婿》中人们日常生活的质朴、有序与闲淡无不表现了生活的规律,体现出生活美的内涵。上个世纪的60-70年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而经济上的灾难主要是由农村粮食的短缺与相关土地政策引起的。生活在这个大环境下的《上门女婿》里的那一帮人也必然逃脱不了时代的灾难,他们的“目的需要”无非是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让自己多分点粮食。而正是基于这一现实而又“可怜”的目的,使孩子能够出生在集体分粮日之前,郭大海的前妻丑花才从麦草垛上一跃而下,最终丑花实现了她和丈夫的那个所谓的“目的”,而她失去的却是因难产而告终的宝贵生命。目的需要、情感欲求、道德理性、认知理性,这些标志着“生活美”的因子,也在中国这个特殊的时代、特殊的环境里被分成物质与精神两派,而支撑生命的最基础的物质层面,在此时所占的比重已经远远超越了人们生活所需的精神层面。这就是《上门女婿》对所谓“生活美”的阐释,而这种阐释,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悲惨的。当镜头触及到丑花一家这个小小的社会个体的时候,“生活美”因丑花的悲剧而蒙上了一层让人辛酸的面纱。但是,当我们想到了人类历史永不停歇的进步与发展这一层面时,《上门女婿》里的那些为历史发展而辛勤劳动着的人们的生产与生活的场景,又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纯朴、厚重与诚实的“生活美”。这种生活美更具体的却是体现在了剧中服装的设计与故事环境选取上。那粗朴的农家小院,那打着褶皱的土旧风格的服饰以及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简约、粗朴的个性,又把此时此刻的“生活美”演绎的不悲不吭。
2、人性美分析
人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而所谓“人性美”就是指人这个结构体所具有的审美属性。在社会美的分类中,人性美是社会美的核心和集中体现,而在人性美的形体美、行为美和心灵美的这三个层面中,心灵美又是“人性美”的一种升华了的表现。而心灵美,在《上门女婿》中尤其让马四辈诠释的淋漓尽致。与高枝枝刚结婚时,马四辈就已经知道高怀了别人的孩子,面对这一残忍的现实马四辈选择的是包容与接受:当高枝枝与养蜂人私奔后,马四辈没有将内心的愤怒与羞愧发泄在自己的岳母和孩子身上,这位黄河的后辈将自己所有的感触都深深的隐藏了起来,却将主要的精力放在了果树的种植上,最终也为自己赢得了“苹果大王”的美誉,并最先成了桃花村少有的“万元户”,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而更让马四辈安慰的是两个女儿都考上了大学。马四辈在高枝枝与人私奔后又做爹,又做娘,又做儿子。还要照顾生病的岳母,他的这种心灵是伟大的,更是崇高的。到这里,马四辈这一艺术形象的心灵美被演员张丰毅诠释的真切而又感人至深,可以说达到了戏剧矛盾;中突的极点。也因此,剧中的马四辈真正超越了个人狭隘的欲求。走向了无私、伟大而自由的境界。《上门女婿》里马四辈的“人性美”被演绎到如此境界,究其原因,是与演员张丰毅精湛的表演技巧分布开的。张丰毅的影视艺术表演创作早在1980年就开始了,影片《塞外夺宝》中荆天雷这艺术形象的出现,正式标志着张丰毅首部成熟电影作品的现世。继而,在以后的几年里。张丰毅在银幕上成功演绎了各种不同身份的人物,他所创造的作品比较重要的有:《骆驼祥子》、《城南旧事》、《鸽子迷奇遇》、《商界》、《龙年警官》、《曼荼萝》、《青春无悔》、《霸王别姬》、《荆柯刺秦王》等等。而正是在这些作品中,他所表现的一个个富有特色的艺术形象,最终也将张丰毅的个人形象深深的植根在了观众的心目中。正如在电视剧《上门女婿》中所表现的那样,在电影表演艺术的创作中。张丰毅在其所演的每部影片中都将一个个艺术形象塑造的饱满、真切而又个性十足,把握住了艺术形象塑造的精髓。一直想饰演一次纯正的农民形象的张丰毅,在张晓春导演的本剧中恰到好处的满足了自己的这一愿望。
二、《上门女婿》的自然美解读
自然美是自然事物所具有的审美属性,是自然界的审美存在。从“自然美”这一审美存在的另一种形式看,《上门女婿》以“黄河”这一万人景仰与敬畏的自然景观为贯穿故事始终的主线,更在精神境界上为该剧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黄河的博大。源于其永不停歇的奔涌:而黄河的崇高。却因其顽强的生命力和气吞万里的气势《上门女婿》以黄河这一自然景观为贯穿全剧的主线,不但使黄河成为每次剧情升华的一个标志点,而黄河本身的开阔、雄壮与力量之感,也都让观众们领略到了一种自然的崇高、壮阔的“自然美”。同时,黄河的博襟与有容乃大的品格,也熏陶与感染着以马四辈为代表的黄河儿女们,正是这种精神让马四辈勇敢地承担起了生活给予他的所有困难。
《上门女婿》采用大全景,摄录满银幕的黄河景象,这让此时的画面显得庄严而沉默。自然景物是影视剧中应用较多,也是十分自由的影视画面构成因素。它们虽很少承担实在的叙事任务,却能以不同的表达方式灵活地表达情绪状态、内心体验,传递出丰富的意义。每当马四辈身遇困难而又不想或不便和别人提及的时候,只能面对黄河,独自一人领略“把酒问黄河”的孤寂了。而此时,观众从屏幕上看到大篇幅黄河局部的全景描述,不禁感叹,马四辈的哀愁也正如这广袤的黄河滩,什么时候才有个头,何时才会触及其边缘呢!黄河景观的“自然美”,此时此刻又被观众赋予了一种饱含同情与哀怨的审美情绪,这便使得“自然美”,不再美的那么简约与单调。因此,黄河在剧中大篇幅屏幕形象的构造,成了具有独立意义的影视剧情组成部分《上门女婿》的画面构成经过这样的处理,使自然风景由被动的陪体转变为人物心灵的主动塑造者,从而触动了观众难以抑制的激情并引发其深沉的思考。
三、《上门女婿》的审美效应解读
电视艺术是集音乐、美术、戏剧等多门艺术形态于一身的综合艺术。采传统艺术百家的优点为其所用。“电视文艺充分发挥电视视听手段的魅力,调动声、光、色、画等多种视听元素,极大地丰富自己的艺术表现力,将戏剧的情节性、曲艺的诙谐性、诗歌的抒情性、杂技的惊险性等等,加以筛选、组合、运用,构成独特的电视文艺形态。”通过电视节目,观众可以享受到音乐的优美、绘画的绚丽与戏剧矛盾冲突的张力,使自己的审美经验得到一定的培养与强化。表现在外部,便是审美需要与审美欲求的迫切、审美理解与审美领悟的提升以及审美愉悦与审美情感的宣泄。当审美经验被慢慢培养起来之后,随着审美能力的逐渐提高,观众的审美境界也必然会达到一种超乎功力的层次。这整个的过程便是电视剧带给观众的“美”的效应。电视剧《上门女婿》便将这一“美”的效力展现在了我们的眼前,让我们领略了“生活美”的真谛,感受到了“人性美”的崇高,同时又将黄河这一自然景观所表现出的“自然美”的魅力呈现在了观众的面前,使观众一次又一次的被各种形式的审美存在所感动着、熏陶着。这一过程落实到人们的精神境界上,便是审美的经验的培养、审美能力的提高与审美境界的塑造。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
1、审美经验的培养与审美能力的提高
《上门女婿》主要塑造了两个极端的艺术形象:一个是集男人的所有美德于一身的马四辈,另一个是集中了女人所有缺点的高枝枝。高枝枝这个反面典型,爱慕虚荣,一心向往城市生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引发了婚前怀孕、婚后私奔、私生女不幸遇难、最终腰部严重受伤而坐上了轮椅等这样一些故事。从高枝枝一次又一次的背叛,我们理解了人性丑的一面,带着对高枝枝这一艺术形象的唾弃与厌恶,观众的审美经验也开始慢慢对此种行为予以排斥。相反,在高枝枝作出如此种种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之后,马四辈内心深处依然爱着这个让自己又恨又怜的女人。还担负起本该这个女人该尽的所有义务。马四辈这一艺术形象被庞一川编剧美化的实在太完美了,完美的几乎让所有的观众深深记住并爱上了这一艺术形象。当《上门女婿》上映结束后,带着对马四辈这一艺术形象的无限眷恋与回味,观众的审美经验被建立起来了,那就是马四辈的人性美是值得肯定的,而高枝枝的人性丑亦当是被绝对否定的。因此,当观众们认识到自己的审美需要在那里,审美欲望与需求是什么的时候,这也就标志着他们的审美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了。
2、审美境界的塑造与提高
欣赏任何形式的艺术,都必然会经过感知、想象、理解与认知这些关键的步骤,这一步骤也是审美境界得以塑造与提高的必然选择。电视剧的影像叙事是技术、叙事与表意三个层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技术是保证影像质量的基础,叙事则是影像的基本功能,而表意则是影像追求的最高层面。优秀的影像作品往往不仅仅满足于完成基本叙事,总试图在叙事之外表达某些更加深刻的话语和思想,这也正是众多影视创作者所追求的目标。”《上门女婿》中广阔、雄壮的黄河景观固然会使观众倍感舒畅,但祭奠黄河这一看似简单而又略带封建迷信意味的形式,其所包含的深刻哲理却是观众应该认识到并仔细体味的。这种隐藏在电视画面内部的哲理,就是对黄河宽容、博大与充满无限力量的敬重。同时,也是对如马四辈一样继承了黄河优秀品格的一代人的肯定。从对影视画面的感性认识到对其故事情节的理性剖析,从对看似简单与愚昧的表面现象的感悟到最终体味到了其中蕴含的深刻的人生哲理,这便是观众的审美境界的塑造与提高。这种审美境界的实现,最终会促成个人审美修养的提高与审美个性的确立。
本论文关键词:歌唱艺术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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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
关键词:睡衣文化;街头;时尚;梦游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0-0057-01
“时尚”本来是“时代的前沿风尚”,是不拘成俗的潮流,是一种令人心悦、令人欣赏、叫人追慕的美。它在特定的时段内先由少数人去带领尝试、预测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从表面上来分析时尚就是“时间”与“崇尚”的结合。在这个极简单的意思上,时尚就是在一定的时间里一些人所追求的生活。这种时尚存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穿衣打扮、吃住、活动、消费、甚至感情表达与思考方式等。
艺术来源于生活,我国著名人物画家黄胄的绘画成就,就充分证明了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这一理论。黄胄在他的绘画中所提倡的“生活之路”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当下的艺术创作中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漫步在城市的街头,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各色男女老少,穿着睡衣、跻着拖鞋在大街上游逛。有时他们随意的衣着和所处的场所格格不入,形成强烈反差,甚至像一出随地上演的闹剧。这本来是很多人司空见惯的街头景象,而当一切被夸张的走向画布时,我们才看到了它的反讽。
我的视觉立即感受到,当睡衣昭然横行的时候,也许时尚已经成为了一种梦游。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族”,打着新新人类的旗号,像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忙碌在城市中的人们,可能都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时尚气息,迎面扑来,势不可挡。淘金人的牛仔服饰也可登堂入室,欧美红灯区的黑皮小短裙也已成为良家女性的时尚。那么反倒给时尚之感。可近年来,特别是自由市场上不时可见穿着睡衣的人们在人群之中晃动。我在北方几个大城市的见闻来看这并不是偶然,也不是个别。
一些大叔大妈也早已习惯了弄堂或者公园中睡衣见人。可是平日里光鲜靓丽的都市青年,甚至也越来越多的加入到了此行列,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形象。除了明争暗斗的职场,日常生活就好比他们希望可以随时得来的私密避风港,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更加放纵自己,不在意他者诧异或者迷茫的眼光。也许睡衣在这里正好起了一个盾牌的作用,把他们和外界隔离,沉浸在睡衣所带来的平和与轻松之中。
其实这种现象最早是在中国的南方城市(以上海为代表)流行开来的。去过上海的,或者没去过但在电影中或者杂志小说中看到过上海的,应该都清楚的记得那些样式花色各异的睡衣是上海弄堂文化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主流元素。弄堂里,菜场上,大街上,哪怕是在那些繁华的商业街上,都不会少了它的出现。睡衣就像是上海文化中的一张市井名片,一个特殊身份证。记得2010年上海世博会快要临近时,上海竟然广泛开展“劝阻”市民穿睡衣出门的活动,距离世博会馆较近的小区更是纷纷打出“睡衣睡裤不出门,做个世博文明人”的标语,而社会上关于到底要不要禁止睡衣出行的争论也很多。
据说现在韩国的一些内衣公司有一月一次的“睡衣日”,所有的员工到达公司后都要换上睡衣开始工作,据说这样可以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还有很多自由职业者因办公就在家里,所以也有一种睡衣文化。穿着睡衣虽然可拉近距离,但在职场中总是感觉不合适怪怪的。平常一般都打扮得比较正式,但穿着睡衣与其他人见面,会觉得很轻松, 而且有种坦诚相对的感觉,交谈会比较放松、人与人之间的防卫心理消除了,便可以更深入地与人沟通,拉进距离。
论文提要 李梦阳认为诗歌用形象表情,经史传记也用形象弘德言理,诗与文都应该具有形象性,情和理是文学作品的本体。
李梦阳对于诗、文等文学作品的本体特征是如何认识和思考的呢?从他所写的文书诗序中可以看出,李梦阳对于诗、文等文学作品的本体特征有他自己的深刻认识,这些认识比明代以前古人对于文学艺术的认识更为深刻、更为准确。
李梦阳认为诗与文都应该具有形象性,这是他一贯的文学主张。李梦阳在《空同集论学上篇》中说:“知《易》者,可与言诗。比兴者,悬像之义也。开合者,阴阳之例也。发挥者情,往来者时,大小者体。悔吝者,验之言。吉凶者,察乎气。”②③④
李梦阳:《空同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周易》是讲哲学思想的,对于深奥的哲学思想,如开合、往来、发挥、大小、悔吝、吉凶等自然现象,《周易》作者认为它们都包含有阴阳之道,这些自然现象都是阴阳之道的形象。《周易》对其哲学思想的阐述,巧妙地立像以表义。就形象性这一特点来讲,《周易》用形象表示抽象的哲学道理,诗歌用形象表示情感,二者有相通之处。李梦阳把诗歌与《周易》做比较,看到了形象在《周易》与诗歌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他认为:“知《易》者,可与言诗”。
在《论学下篇》中,李梦阳又说:“古诗妙在形容之耳。所谓水月镜花。所谓人外之人,言外之言,宋以后则直陈之矣。于是,求工于字句。所谓心劳日拙者也。形容之妙,心了了而口不能解,卓如跃如,有而无,无而有。”②在这里,“形容”即是形象之义。所谓“古诗妙在形容之耳”,就是说古诗好就好在具有形象性。宋人做诗,只言理性,不述形象,其作品缺少形象之妙,李梦阳是极力贬斥其拙的。
李梦阳不仅仅认为诗歌具有形象性,而且还认为散文也应具有形象性。在《论学上篇》中,他说:“宋儒兴而古之文废矣,非宋儒废之也,文者自废之也。古之文,文其人如其人,便了如画焉,似而已矣,是故贤者不讳过,愚者不窃美。而今之文,文其人无美恶,皆欲合道,传志其甚矣。是故考实则无人,抽花则无文。故曰:宋儒兴而古之文废矣。”③在这里,李梦阳认为,诗文不能没有形象性。古之文“贤者不美过,愚者不窃美”具有真实生动性。如同图画一样,逼真神似。宋人之文章描写人物、叙事说理,皆欲合道,没有真实生动的形象性,即没有把握住艺术的基本特征。所以,“宋儒兴而古之文废矣。”
对于写人记事的历史,说理传道的经文,李梦阳认为它们也应该具有形象性。他说:“夫文者,随化错理以成章者也。不必约,太约伤肉,不必该,太该伤骨。夫经史体殊,经主约,史主该,譬之画者,形容之也,贵意象,具且如,如丽姬食不甘味,寝不安枕之类是也。”
④引文中之“形容”、“意象”,均表示形象之意义。在这段引文中,李梦阳认为:尽管经史殊体,经主约,史主该,但是,它们都不应该太该太约。太约、太该都要损伤艺术形象。它们都应该象绘画一样,要有形象性,要追求其形象的逼真和神似。经史然有别于诗文艺术,但是,从广义的艺术观点讲,它们也有写人叙事的内容,也是一种文字艺术,它们也应该具有形象性。李梦阳评论经史作品,亦讲形象性,由此可见,李梦阳对于文学艺术之本体特征——形象性有相当深刻的认识。
李梦阳谈论文学艺术,首先能抓住艺术的基本特征,能从艺术的形象性入手,可算是高人一筹了。
在肯定文学具有形象性的同时,对于诗歌和散文两种文学形式的本体特征的区别,李梦阳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和精辟论述。关于文的本体认识,李梦阳认为文是主理的。
“文主理”的文学本体观与“文以载道”的文学本体观是有联系的,中国古代有“文以载道”的文学本体观。南北朝时期,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就有《明道》《宗经》《征圣》的专篇论说。唐代韩愈、柳宗元倡导的文学复古运动和北宋欧阳修等倡导的文学复古运动。都主张“文以载道”的文学本体观。“道”,可以指客观事物的自然规律,也可以指社会生活的道德规范。李梦阳主张“文主理”,他讲的“理”不是程朱理学认为的封建道德的“理”,他讲的“理”与传统文化的“道”有相通之处。包含有自然规律和道德规范两种意义。所以,“文主理”和“文以载道”是有相通之处的文学本体观。从这一点讲,李梦阳的“文主理”的文学本体观是对“文以载道”的文学本体观的继承,这与中国古代文人的文学认识是一致的。形式表现内容,内容体现形式。任何一种艺术,都是与它的形式相适应的内容。有韵之言适合于抒情,无韵之音适合于说理。
关于诗歌的本体认识,李梦阳一贯主张诗是言情的。由于李梦阳是诗人,所以,我们要重点谈谈他对诗的本体认识。在《鸣春集序》中,李梦阳说:“夫天地不能逆寒暑以成岁,万物不能逃消息以就情。故圣以时动,物以情征。窍遇则声,情遇则吟,吟以和宣。宣以乱畅,畅而咏之,而诗生恶。故诗者,吟之章而情之自鸣者也。”(注:李梦阳:《空同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这段话从诗歌的产生说明了诗歌的本体特征。所谓“窍遇则声、情遇则吟”,就是说,自然界的窍隙如果遇到气息,就会发出声响;人的精神世界如果产生情感,就会发出吟咏之音,就会产生出诗句来。所以,吟咏之章是“情之自鸣者也”,诗歌的本体是人性情感之表露。
在中国文学史上,很早就有诗歌言情的观点。《尚书》中有“诗言志”之语。“志”指人的思想精神状态,与“情”有相通之义。“诗言志”其实就是诗咏性情之理论。《礼记乐记》中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音”既指音乐,也可以指语言文学,这里所谈的亦是诗咏性情的道理。魏晋六朝时期,文艺理论家都讲诗歌是言情的。钟嵘就非常重视诗歌的言情特征,在《诗品序》中,他说:“感荡心灵,非阵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聘其情。”宋代严羽也明确地提出:“夫诗,吟咏性情也。”和文主言理的理论继承关系一样,李梦阳之诗歌言情理论是对古之诗歌言情理论的继承。但是,李梦阳的诗歌言情理论与古之诗歌言情理论又有完全不同的时代意义,它蕴藏着明代文人反叛程朱理学的时代意义。
诗人做诗主要是依靠情感的。当客观事物激发了诗人的情感时,诗人才能产生诗的灵感,才能产生丰富的诗意。当情感横溢之时,做诗也是开口成章的事情,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也是很容易的事情。李梦阳经常做诗,他对诗之特点有深刻体会。他理解情感是诗之生命的道理。所以,他对诗与情的关系,才有上述深刻认识。李梦阳对主张诗是言情理论的大力宣扬,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形成了明代轰轰烈烈的前七子文学复古运动。李梦阳主张文学复古运动之后,明代“后七子”、唐宋派、公安三袁都也主张诗歌是吟咏性情的。直至今天,坚持诗言情之理论已是常论。所以,李梦阳判定诗歌的本体是情感,这是比较普遍的文艺观点,它对明以后文学历史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