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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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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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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文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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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用A4纸打印二份;4号宋体字。该报告应有实习单位的评语(200字左右),并注明实习时间(2006年X月——X月)及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
开放法学专科论文写作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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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提纲
2、内容摘要
3、正文
4、参考文献
P3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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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正文注意: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8000字,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三份评审表论文,其中手写稿一份,二份打印稿,一份电子打印稿);标题用3号黑体字(宋体);正文用4号宋体;并存A盘(写明班级、姓名、学号),论文左侧竖向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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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法学;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1-0001-03
一、当前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课程之间缺乏匹配性
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政策非常重视实践教学。在这一政策指引下,各高校法学院都增加了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案例讨论、审判观摩、模拟法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由于以前实践教学研究的对象都是具体针对某一个环节,未注意到从宏观层次把握每个环节的联系和区别[1],所以导致法学实践课程设置类型单一,内容简单,缺乏综合性、系统性、匹配性。这不利于全面性、渐进性、与各学年理论教学相对应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法学专业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以“发散与逻辑相结合”的思维能力、验证性实证能力、学习能力、收集运用信息能力等为基础的。目前,很少法学院设置相应的实践课程来有针对性地培养这四种能力。
(二)大学一、二年级缺少实践课程
当前,我国许多法学院在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上存在着不足。其主要表现是缺少大学一、二年级的实践课程,这非常不利于全面性、渐进性地培养大学生的综合能力。目前的大学一、二年级学生普遍养成的是“应试型”思维方式,只知道背记教师或书本给定的所谓“正确答案”,不知道接受课本以外的知识,不知道怀疑给定的答案。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他们的创造才能和个性不能得到培养和发展。要打破这种思维方式,法学院就必须加强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开拓思维能力、到课堂外寻找案例以验证课堂知识的实证能力。而这些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单靠一两门实践课程来完成。
(三)实践教学评价不合理
实践教学评价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的评价;二是学生的评价。从教师方面来看,当前“重科研轻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法学院不理解实践课程的重要性,不把实践教学的研究成果当作“学问”看待,对于实践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不给予应有的评价,导致了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呈现出结构性不足:其一,高职称、高学识、经验累积丰富的教师不愿意、不屑于指导实践教学。其二,导师不能像上理论课那样规范化地进行实践课的教学。其三,教师没有途径去积累法学实践课的经验。由于法学院对于教师晋升职称评价依据主要是理论科研文章,导致青年教师往往利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理论研究,很少研究法律实践问题和法学实践教学问题。从学生方面看,当前一些法学院对于实践课的考核不像理论课那样规范、严格,学生在实践课中表现的好与坏一般不影响考核结果。这导致学生参加实践课的主动性不高,付出的努力不多。
二、法学专业“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构建
(一)“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含义与内容
所谓“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是指对法学专业大学生从大一到大四的各学期不间断地安排实践课程,各课程的功能与各学期的理论课程相匹配,按照培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能力的三个层次渐进性地设计课程内容的实践课程的有机组合形式。下面以广州大学法学专业的“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为例,来介绍其主要内容。
1.读书报告。本门实践课程的功能是改变一年级大学生“背教材、背答案”的思维定式,让其思维视野跳出课堂、跳出教师讲授知识之外,养成根据自我兴趣、自我发展需要来培养学习知识的能力。同时本课程还能强化学生的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锻炼其文字书写能力。这一实践课程的基本要求是:(1)学生在大学一年期间每两个月写一份读书报告,全年共需要写四篇。(2)读书报告是实践课的重要环节之一,合格者获2学分,不合格者不能毕业。(3)读书报告应以认真阅读一本书为基础;阅读的书目可在法学院“推荐书目”中选读一部或自选一部法学名著。(4)每篇读书报告应在2万字以上,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对阅读书目作者的生平和学术地位等加以介绍;第二部分针对阅读书目中的重要内容加以摘录,每摘录一段落,必须按写科研文章之注释(夹注)的方式标出该段的出处和页码;第三部分对所阅读书目的观点进行简单评价。(5)读书报告必须用手写,不得打印、复制。
2.结案报告。这门课程的功能是培养学生的“发散型”思维能力、收集运用信息能力和创新能力。二年级大学生学习到了一些法学基础知识,为了防止其被动地陷入教师的知识背景下和思维模式中,必须设置实践课程来促使其怀疑教师的观点,使其能接触到实践部门操作的案例,理解案例解决方案与教师讲授的理论课之间的差别及其原因。其基本要求:(1)二年级学生必须每月写2篇结案报告,全学年共需要写16篇。学生可以从网上、书中查找案例素材,或到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调研取得案例素材。(2)结案报告一般分三个部分:首先是对案件事实的概括,其次是对争议各方观点及根据的总结,第三是判决结果、依据以及自己的看法。(3)学生必须用打字电子版存档并用A4稿纸手写,每学期末统一上交指导教师手写稿和电子版,由指导教师评分存档。
3.模拟法庭。这门课程的功能是锻炼学生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能力和法律知识应用技能,提高概括案件事实能力、形成意见或辩护观点的能力。其基本要求是:(1)以班级为单位,精选案例,对案例事实加以准确、精练概括。(2)根据法庭审判的角色,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以刑事审判为例,可分成法官组、公诉人组、证人组、被害人组、被告人组、辩护人(律师)组等。(3)各角色组要共同撰写法庭审判过程的诉讼文书。例如,法官组要准备审判提纲、判决书等;公诉人组要准备书、法庭调查提纲、法庭辩论提纲等;辩护人组要准备阅卷摘要、法庭调查提纲、法庭辩论提纲、辩护词等。证人组、被害人组、被告人组的学生必须熟悉掌握证人权利义务、证据理论、被害人陈述的证据特点、口供的证据特点、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等知识。司法警察扮演者在法官组、公诉人组或辩护人组中产生。(4)各班级在模拟法庭表演开始前,必须向指导教师上报各角色组名单。法官组,辩护人,人组,公诉人组的成员应当占班级学生的2/3。其余1/3学生参加证人组、被害人组、被告人组。(5)在法庭模拟表演时,学院随机抽取某位学生参加法庭模拟表演。(6)法庭模拟后,由学院指定教师和聘请实务部门专家进行点评并打分。(7)模拟法庭表演结束后,每位学生必须写一份《参与模拟法庭报告》,写明自己参与诉讼角色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如何被应用的、理论知识与实务技术如何衔接及自己的感受和体会等。此报告作为评定成绩的根据。
4.学年论文。这门课程的功能是使学生对大一、大二所学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进行反思和总结,温故而知新,锻炼学生检索、利用文献技巧,提高学生书面表达能力,初步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其基本要求是:(1)学生在第二学年之第一学期中,必须与指导教师联系,并确定论文题目。学年论文题目以学生自拟为原则,教师指定为补充。(2)学年论文一般以两年来所学法学必修课涉及的某一特定知识、某一专门理论为研究内容。(3)在第二学年之第二学期末必须上交论文定稿。(4)学年论文一般要求写5000字左右。学院统一制定学年论文写作格式模版。(5)对学年论文学院统一组织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5%者为合格。
5.侦查与鉴定实验。这门课程的功能是培养学生实验报告的制作、分析能力,使学生养成实证思维模式,能对案件事实用多个证据从反复实验的角度来证明其真实性、客观性,养成重实证调查,重实验数据,不轻易下逻辑推理式的判断结论的思维方式。
6.法律诊所。这门课程的功能是通过模拟案例与真实案例的实际动手操作,让学生掌握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技能与技巧,为学生走向法律工作岗位提供实践基础。其主要内容是让三年级学生将具体的案件事实概括成典型法律事实,根据诉讼角色要求,担当不同的诉讼角色,形成不同诉讼角色的思维方式,掌握不同诉讼过程的诉讼法律知识,形成不同的诉讼观点,多角度地提出并合理论证自己观点。学生要分组训练当事人会见、事实调查、法律分析、接待当事人咨询、法律商务谈判、调解、诉讼等实验项目。
7.办案实习。这门课程的主要功能是使学生从感性上掌握各类案件的司法实务流程,提高案例分析能力,让其学习律师的思维模式,锻炼其阅读卷宗、提炼概括案件事实的能力。其主要内容是:三年级学生必须撰写2篇办案报告。学生可利用第三学年的短学段或寒暑假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尽量直接参与律师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在征得办案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律师办理结案的案件卷宗的全部材料加以抄写并写出总结。办案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对案件事实加以概括;(2)摘抄律师阅卷记录;(3)摘抄律师调查取证过程及证据种类、证据内容、证明方向等方面资料;(4)全文抄录书;(5)全文抄录律师的词、法庭调查提纲、法庭辩论提纲、辩护词等;(6)全文抄录法院判决书;(7)写出参与办理案件、抄录案卷材料的体会和总结等。学生必须用A4稿纸手写,不得打字或复印。
8.毕业实习①。这门课程包括学院统一安排集中实习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实习单位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一般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集中实习由学生报名,学院统一安排。分散实习事先由学生报名,由学生家长出具同意的意见书,学院出具联系函,学生本人自主联系,学院审核批准后派出。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向学院提供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学院随时派人检查。
9.毕业论文。这门课程要求学生尽量通过毕业实习获取真实的案例素材,将解决此案例的方案和论证作为毕业论文选题。这种选题方式能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两个实践课程有机地连接起来,能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一般不会与往年毕业论文题目重复,能够调动学生的研究兴趣。撰写这样的毕业论文(设计)能锻炼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培养其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二)“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特点
1.各门课程能够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能力。读书报告能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选择能力;结案报告和法律诊所能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对于课堂知识的鉴别能力;侦查与鉴定实验能培养学生的实证分析能力;办案报告能培养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和案件操作能力;学年论文能使学生反思大一、大二所学基础知识,初步确定研究方向;毕业实习能使学生从感性上了解法律职业特点,获取毕业论文写作素材,确定解决问题的方向;毕业论文(设计)能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课程之间具有渐进性和功能互补性。“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一年级到四年级学生的知识背景和能力特点,各门课程由浅入深,由简单到综合,由校内到校外,依次渐进开设。一、二年级学生法学知识积累较少,应对其开设自主性学习、课外实践素材收集、实证或发散思维培养等类型的实践课程。读书报告、结案报告、侦查与鉴定实验等课程都具有这样的功能。三、四年级学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办案报告、学年论文、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课程主要对大三、大四学生开设。以上课程分别着重培养学生的不同能力,具有很好的功能互补性。
三、“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实践教学研究,实现课程的预定功能
实践教学研究是当前本科教学研究的重中之重。一门实践课程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其各功能是主次有别的。课程设计者在设计课程之初并不能预见到其全部功能。这就要求指导教师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地研究和发现其规律和新问题。当一门实践课的新功能在教学中呈现以后,指导教师必须及时发现它,并把它固定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核方案中。这样会使实践课程的内容不断地发展,也可以根据其新的功能来不断改革实践课程体系。
(二)科学设计考核方式,增加学生参与实践课的强制性和体悟性
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宪法,能从根本上规范教学活动。实践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必须被纳入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首先,人才培养方案必须把每一门实践课开设的学期、课时数规定清楚,必须将实践课程规定为必修课。其次,法学院一定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来制定实践课的教学大纲,要把教学目标、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考核方式规定清楚。再次,实践课程必须“学分化”。学院必须安排专职的实践课教师按一定量的课时来组织教学。最后,必须强化对学生参加实践课的考核。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格、规范化地组织实践课的考核,学生要通过考核过关,考核不合格不能毕业。现代教学理念强调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性。让学生把自己参与实践课的直接经验和体会表达出来,是促进学生主体性的重要手段。不同实践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及考核环节都必须围绕着显示学生对实践活动产生直接体悟这一核心指标。
(三)成立实践课导师组,使指导教师专业化、固定化
高校教师承担自己的专业理论课教学几乎是一种自觉的有预期性活动。到哪个学期上哪门理论课,教师都一清二楚。教师与理论课程之间几乎形成了固定的联系。这有助于教学活动的专业化、学术化。教师会自觉地在理论课上积累知识,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各个教学环节。
根据以上教学规律,“全学程”实践课程体系实施的关键是指导教师专业化、固定化。学院要成立班级实践课导师组,要使每位教师固定地承担某一门实践课。这样做可以使教师自觉地与学生建立联系,自觉地积累实践课的经验,精心组织实践课的各个教学环节。这样也有利于教师自觉地对于自己固定承担的实践课进行研究、开发,充分实现实践课应有的功能。另外,学院应当设置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这一体系应当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科研工作同等看待。
注释:
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是各学校普遍开设的实践课程,其
功能已成为本科教学界的共识,因此本文对此不予阐发。
参考文献:
[1]李小鲁.本科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及改革对策――以法
当前,我国近一半的理工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增强了该类高校学科设置的综合性。但不可否认,与专门的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法学专业相比,理工类高校的法学专业在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经验、学术底蕴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再加上理工院校固有的专业环境和办学传统的影响,使得理工类高校法学教育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理工院校的多学科优势为其法学专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创新空间。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理工类高校的特殊背景和条件,变劣势为优势,化被动为主动,实现法学教育的机制创新,对理工类高校办好法学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思路的创新
(一)培养目标的定位
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成为理工类高校法学教育最基本的目标定位。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学科和专业的改革,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综合发展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专业间的界线逐渐淡化。理工类高校的法学教育应强调法学学科与理工类学科的相互交叉与融合以传统法学专业教学模式为基础,以理工类高校专业为依托,立足市场,培养应用复合型人才。
“如果只设有工科专业……不利于培养高素质、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应逐步实现法学与工、理、经、管、文等领域学科的结合,尤其是法学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领域的结合。在法学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的培养上,不仅要注重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传授,更要注重学生对特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各行各业用人单位的需要。
(二)办学思路的更新
结合本校特点,实现特色办学。理工类高校的法学教育的发展,要从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凭借所在学校重点优势学科,依靠现有资源,于学科间交汇点上将一个或数个优势学科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探索法学发展的新兴领域和研究方向,形成合理的学科结构和布局,创设既符合自身条件,又体现学校特色的法学专业,有侧重地培养具有自身的独特品格与不可替代性的法律人才。
二、教育模式的创新
纵观全球法学教育的模式,一种是通识教育,另一种是职业教育。从目前专门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的思路和做法来看,中国的法学教育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以法学理论知识的课堂传授为主的通识教育,而是更加注重以案例教学和法庭教学等实务教学方式为主的职业教育。
大多数理工类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是以之为效仿对象。但问题在于,理工类高校,特别是地方理工类高校在法学专业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学术影响、社会资源等各方面,与政法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职业教育上存在短板,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而通识教育如果在课程设置上不体现差异化,则无法显现出竞争力。
鉴于理工类高校法学本科生毕业后进入公检法系统的比例较低,绝大部分是进入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的事务。因此,本文认为,基于理工类高校的特殊情况,无论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都不应只是针对纯法律职业而进行知识储备,而应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学校特色探索一条有竞争力和广泛发展空间的道路。在通识教育方面,除了向学生讲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制度,培养其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之外,可根据各校理工科背景专业的特长,确定一到两个特别法专业方向进行教学。
这样有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为毕业后从事法官、律师之外的非传统法律职业作好知识储备。在职业教育方面,可以说案例分析、法庭旁听等普遍采用的职业教育方法仍然只是针对传统法律职业进行的技能培训,虽然目前很多理工类高校职业教育都是以司法考试为核心进行课程安排和教法更新,但这并不是理工类高校法学职业教育的全部。基于其毕业生的就业分布特点,我们认为理工类高校法学职业教育还应着眼于法律专才的培养,不仅要强调传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训,还要关注法律职业技能在其他职业领域中的运用。这就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设计教学环节,尤其通过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掌握理工学科相关职业的特点、内容、工作程序等,为学生毕业进入非公检法单位工作打下基础。
三、课程体系的创新
理工类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实现创新,就必须在传统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基于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的定位,理工类高校院校法学专业教育适宜实行“3+1”人才培养模式, 即前三年进行法学专业基础教育, 后一年进行法律职业实践教育。理论课程体系方面, 分为两大部分,法学基础课程和法学特色课程。课程设置应以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14门核心基础课为主干,既要保持课程设置的相对稳定性,又要结合本校的优势专业,体现一定的灵活性和开放度。此外专业方向课程的设置要体现特色,重点是结合理工类课程,体现出层次性和方向性,可以部分设为选修课程,由学生依兴趣自主选择。
实践课程体系方面,应设置一套以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提高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以目标就业岗位为指针的实践课程体系。规范的实践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学年论文(阶段论文)、毕业论文、实习三种。教师通过指导和评判学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从而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实习则是法学职业教育的关键环节,又可分为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专业见习是组织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见习,了解法律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的学习活动。毕业实习则是对学生知识和技能水平的综合考察。实习应在校外实习基地完成。值得注意的,理工类高校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应该更加多元化,不能仅限于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还应当向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拓展,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习空间。
四、教学方法的创新
由于教学方法是当前法学教育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因此在理工类高校法律教育的机制创新中,教学方法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理工类高校法律人才培养以应用复合型为基本目标定位,故而实践型的现代教学方法应贯穿于法学教学的全过程,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个教学环节。具体而言,在课堂教学中,首先要明确教学目标,把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思维,形成分析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 力争专业知识同步转化为职业能力。同时,倡导互动式教学,以可采用案例教学法和疑案辩论教学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 克服学生因被动接受灌输形成的学习惰性。
通过案例教学,增强学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辩论教学,锻炼学生的口才和应变能力。在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其一,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使学生深入基层、认识社会,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社会现象。培养学生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运用法律思维观察社会、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二,观摩法庭庭审。庭审观摩教学可以增加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特别是使学生对庭审程序有直观的了解。其三,模拟法庭教学。通过模拟庭审,可以增强学生对诉讼参与人的了解和认知,使学生将理论知识融会于实践,对提高其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大有益处。其四,诊所式法律教育。该方法的最大特点在于让学生亲身参与真正的法律实务,真切感悟课堂所学理论知识的深刻内涵, 发现自己的不足,并由此掌握基本的法律实践操作技能和法律职业精神。
五、师资建设的创新
为适应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师资队伍建设也要实施机制创新,其核心在于:加强理论型师资的引进和培养的同时,要重视实践型师资的队伍建设。理工类高校,尤其是地方理工类高校的法学专业教师队伍普遍存在学历和职称偏低的现象。缺乏具有深厚法学理论素养的教师,会直接影响法学基础理论的教学,同时也影响专业科研水平的提高,从而无法进一步促进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这成为制约理工类高校法学教育上层次、入主流、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首先加强理论性师资的引进和培养。一是要引进高端法学人才。我国部分重点理工类高校的法学专业近些年得以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仰赖于国内著名法学教授等学科领军人物的引进。
如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名校。因此理工科高校应将的法学人才的引进作为学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鉴于普通理工类高校相对于名校在学校级别和声望上存在差距,且国内高端法律人才稀缺,因此在人才引进上要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在经费支持和配套政策等方面要高于其他学科,这样才能吸引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加盟。二是鼓励现有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理工科高校的理工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结构已趋于合理,而法学专业教师的学历层次仍有提高的空间。因此理工类高校在教师的培养政策上同样也需区别对待,法学专业教师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职称评定都应享受与理工专业攻博人员不同的差别待遇。
建设实践型师资队伍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第一,加大实践型人才的引进。第二,教师应亲身参与法律实务,主动获得法律实践经验。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可以通过案件提高实践能力。还可以参与媒体、政府部门组织的咨询和培训和活动以获得实践经验。第三,深化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和协作。可以建立与政府和企业的双向岗位交流机制,使教师在实务部门的工作中获得实践经验。第四,建立法律实务人员兼职教师的机制。法律实务人员相比专职教师具备更多的实践经验,让他们走上讲台,对于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大有裨益。但对聘任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教学管理等问题需要认真考量。
关键词 医事法学专业 培养定位 培养计划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医学院校开办了医事法学专业,还有些院校正在积极地做开办前的准备工作。医和法的结合形成了医学和法学交叉的新学科――医事法学专业,面对这样一个新的专业该如何建设是开办或即将开办该专业的高等医学院校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
1 医事法学专业教育的培养定位
近年来,国内各高校都纷纷意识到复合型教育的重要性,逐步将复合型教育思想作为办学指导思想之一,在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教学改革。因此医事法学专业的开设正是符合了这种社会需求。
攻读医事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医事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学习了医学专门知识,经过四年的法学和医学知识相结合的培养教育,学生取得医事法学专业本科证书,综合素质能力有较大提高,形成了合理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成为既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又具有法学学位的复合型人才,适应了我国医学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增强了考研和就业的竞争力。
2 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合理安排课程
2.1 培养计划的制定
医学院校在医事法学专业教育的培养计划的制定中应该充分参考了目前国内各高校已经较为完善的法学专业的培养计划,同时从医学院校医学现有的医学教学计划出发,结合医学生特点,明确了医事法学专业教育主要是对其进行医事法学理论的知识传授,增强其在掌握自身法学知识并结合所学医学专门知识的基础上对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所以在具体的教学中坚持在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基础上讲述理论,在实践与理论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形成具有鲜明医学院校特色的医事法学专业教育体系。医事法学专业的出现使得传统医学院校只有医学学科的局面被打破,使得人文社科学科和医学学科这样的自然科学有机结合,促进了学校学科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2.2 合理安排课程体系
(1)注重医事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教育。医事法学专业培养的是既懂医又懂法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必须保证专业学生在学习中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一般在大一大二为基础理论学习阶段,课程安排应该以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和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为主。
(2)课程安排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医事法学专业培养的学生在充分掌握法学知识的基础上可以凭借其特有的医学知识在解决医法结合问题时发挥其优势。这就要求课程体系安排必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要保证学生读好书学好知识同时学会运用知识。
(3)在课程体系中设置专门的医事法学课程。医事法学专业培养的学生在掌握医学知识的同时可以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同时这也是该专业设置的最大特色。因此在课程体系安排上在大一、大二低年级打下牢固的法律和医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在大三和大四高年级阶段设置医事法学、卫生法学、医事仲裁与诉讼、误诊学等医法结合的特色课程。
(4)在课程体系中保证充分的实习时间,使学生能在毕业前有机会实践和运用自己掌握的医事法学专门知识。因此在大四专门设置毕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安排,要充分保证实习时间和合理安排实习地点,使学生能最大限度地学以致用。这样在其毕业后走向社会时能在最短时间内适应社会的需求。
(5)在课程体系安排中还要预留充足的时间给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医事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了四年法学知识和医学知识之后,必须有一个成果展示在大家面前。这当然就是毕业论文,因此必须要重视医事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
3 医事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3.1 医事法学专业教师的“硬件要求”
(1)学位学历的要求。事实说明,凡法学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在教师的学位上都有要求。据有关资料记载:在我国台湾地区,凡是新聘教师,几乎全部要求具备博士学位。作为医事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者首先就应该具备专业的学位和相应的学历,一般而言专业课教师至少应该是法学硕士以上的学历。(2)以身作则的师德。老师是传到授业解惑的人,老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讲台下学生的成长,因此作为医事法学专业课教师也必须以老师的职业道德约束自身的言行。(3)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教学。医事法学专业教师应该与时俱进,在课程懂得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调节课堂气氛,比如充分使用多媒体手段教学。
3.2 医事法学专业教师的“软件要求”
(1)医事法学专业教师应该主动加强自身医学相关知识的学习,因为医事法学专业是医和法结合的新学科,作为专业教师如果只懂得法,不懂医,在教学中出现医法结合的问题时会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和知识的传授。(2)医事法学专业教师还应该保持和进一步加强自身法学素养。医事法学专业毕竟是以法为基础医和法结合形成的新学科,那法学知识在这个学科中还是最为重要的基石,而法律是不断变化和修改的,这就要求医事法学专业教师也必须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学素养。(3)鼓励医事法学专业教师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有较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信息联系,使其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对学科前沿有所了解,并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4)鼓励医事法学专业教师积极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充分运用课堂与学生互动,增强其对课程的掌控能力。
4 教学实践
医事法学专业的创设目标之一是为解决医患纠纷尽可能地多培养能懂法又懂医的人才,而这个人才要体现其专业价值就在能学以致用。因此在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中保证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是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对于检验学生所学的医事法学专业知识和提高其法律实践技能是最好的途径和手段。
(1)在课程安排中专门设置实践教学课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医事法学学生系统学习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后,首先要学会的不是急着去像一名律师或法官那些操作,而是要学会像一名律师或法官这样的法律职业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在课程安排中设置实践教学课程就给了学生这样的机会在课程上像一名法律职业者那些去面对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可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同时为其以后真正进入现实的司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和实践基础。
(2)合理安排案件的旁听。课程上的案件分析和推理毕竟是书本上的知识,医事法学学生以后要面对地更多是实际的案件,因此在医事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适时安排其去人民法院旁听相关的案件,有利于其及时把所学的书面知识转化成头脑中的深刻记忆,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培养他们的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和创造能力。
(3)安排专门的实习阶段,既安排医事法学专业学生的法院、律所的法律实习环节,同时还应该安排其到医院或卫生执法部门进行实习。因为医事法学专业学生毕竟是专门型人才,毕业后面对的多是医患之间纠纷的解决问题,因此针对专业特色在实习阶段既安排法律专业知识的实习,也要在能最直接接触到医患纠纷的场所――医院或卫生执法部门实习。当然这两个阶段的实习可以结合课程安排分别设置,时间长短也可有所区别,以法律实习为主医院实习为辅,以求在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和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1] 梁津明.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新视角.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2] 庞德.中国法律教育的问题及其变革路向.法学译丛,1996(2).
中药学包括制剂、分析、鉴定、炮制、化学等方面,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要求较强的专业。中药学专业本科生要达到具有初步的独立业务工作能力,除了学习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还必须经过比较长时间的实践才能打下基础。经过3年多的书本知识学习和一定的教学实验,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较多,但实际工作能力,如试验设计、仪器操作、高效液相色谱法含量测定、中药制剂制备、科研思维的能力还是相当欠缺的。因此,毕业专题实习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来说,是非常宝贵的阶段。
多年来,由于考研和就业的压力,对学生的毕业专题实习产生了很大影响。考研前,学生没有心思投入实习。如通过考研初试,还需要时间进行复习、复试。未通过初试或不考研的学生面临找工作的煎熬,经常请假面试,有的单位甚至面试通过就要求学生上班。实际上,按照中药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要求,实习时间是比较紧张的。如果不抓紧,或不重视,学生自己收获不大。一些实用的操作经验没有学到,或没有领会,很多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进入实际工作中发现自己对很多业务工作不能胜任,很多试验操作没有掌握,这时才体会到实际操作能力、实际经验和科研方法的重要性。
如何在有限的实习时间让学生学到较多的实践知识,写出质量较高的毕业论文,我们通过几年的实践探索,找到了提髙中药学专业本科生毕业专题实习效率的方法,即及时安排课题,认真带教;布置文献综述写作,定期检查,指导;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结合课题内容讲课,讨论;指导毕业论文写作。现论述如下。
1.及时安排课题和认真带教
及时安排课题,使学生能够尽早进入角色。课题的难度以学生经过努力,能在实习期间完成课题,并写出质量较髙的毕业论文为宜。课题太难,学生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课题太容易,学生会觉得收获不大,实际能力提髙不大。一般可以安排以下课题:某复方中药制剂中君药的含量测定研究,或正交试验优选某复方中药制剂的提取工艺条件研究,或中药有效部位的纯化研究等。使学生通过完成课题,学会课题试验设计,掌握一些基本的试验方法,如高效液相色谱仪的操作,中药含量测定的方法学研究,正交试验的设计、计算,以及具体的试验操作方法等,锻炼自己的科研思维能力。带有研究生的老师可以安排研究生具体带教,让学生参加研究生课题中的一部分工作,但指导老师要经常到场指导。指导老师经常到场,能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试验能力,领悟能力,适时回答学生的问题,并通过具体的试验指导、讲解,学生领会深刻,记忆清晰。
2.尽早安排学生撰写文献综述
撰写文献综述,对提高学生分析、综合别人的试验方法、经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有很好的效果,可以使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文献综述的内容应结合实习课题,通过文献查阅,使学生对自己毕业专题的研究状况有较深入了解;通过搜集文献资料的过程,可熟悉科学文献的查找和积累资料的方法,提高学生的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
布置任务前讲述《如何查阅文献写作文献综述》的讲座,内容包括文献综述的特点,原始资料的查阅方法,文献综述的格式、内容,原始文献的归纳、整理、分析等,规定完成文献综述的时间,让学生有一定的压力。学生的接受、领悟能力不同,其分析、综合、写作的能力也有较大的区别。指导老师不时地检查、指导过程是不可或缺的。通过检查、指导,了解学生的水平,并针对性地指导。经过反复几次的检查、指导、修改,学生能写出较好的文献综述,提高自己的分析、综合能力,为将来的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3.利用实验室条件、氛围,让学生互相学习、提高
在一个大实验室中,有较好的实验条件和较多的仪器设备;有带教经验丰富的老师;有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不同老师的专业不同,承担的课题不同,进行不同的试验,涉及中药提取、纯化,中药化学分离,中药含量测定等。每个学生跟着指导老师,一般只完成一个大课题中由一部分,不可能涉及到很多试验。
为了利用良好的实验室条件和氛围,我们让做不同课题内容的学生互相观看,互相学习、讨论,了解其他实验方法和知识,如做提取工艺研究的学生到做化学成分分离的学生处了解中药有效成分分离的方法;做化学成分分离的学生到仪器室学习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中药有效成分的含量;在进行C02超临界萃取中药挥发性成分、中药提取物喷雾干燥试验时,让学生去观看学习,这样,学生没有亲手参加某些具体实验,也可以通过学习、讨论了解熟悉不同的仪器,拓展自己的知识和思路。
4.毕业实习的中后期,结合实际安排讲座
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对课题的设计、操作等有了一定实践经验后,及时安排部分讲座。讲座的目的是让学生经过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后,再从实践到理论,达到一个质的飞跃,对课堂上学过的理论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讲座的内容主要有:正交试验在中药研究中的应用,中药含量测定方法学考察;髙效液相色谱仪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这些课程多是学生们在试验中参加的,也是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上用得较多的知识,同时也是学生们在课堂学习时因为缺少实践机会而较难深刻理解的部分。
讲座采用多媒体形式,理论结合实际,包括一些具体的实例、图谱、表格,简便易懂,使学生通过听课对课堂上曾经听过、但较难领会的知识点很快有了深刻的印象和理解。原课堂讲课时,学生没有实践基础,只能死记硬背,现在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其讲课效果远远优于课堂上纯书本知识讲课。如在讲授《正交试验在中药研究中的应用》课程中对如何选择正交试验表,如何结合课题实际情况设计因素水平,正交试验方法,注意事项,试验结果的计算分析,正交试验助手软件的操作等内容进行论述,学生容易明白并熟悉、掌握;在讲授《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中药含量方法的研究》中,对供试品的制备方法,阴性对照品的制备,方法专属性考察,流动相和流动相比例的选择,以及其他方法学考察内容,结合具体实例、图谱进行讲解,学生容易掌握含量测定方法学考察的内容;对高效液相色谱仪器的操作和常见问题的处理结合实例进行讲解,为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积累一定经验。讲座中针对学生在试验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回答,很受学生欢迎。
5.认真指导修改学生的毕业论文
毕业专题做完后,指导老师结合课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认真指导、修改,让学生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初步掌握撰写学术论文的方法。
【关键词】工商管理类专业 法商结合 模式构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从单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背景转向了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高等学校作为高级人才培养的主要组织,也必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进行教学模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使法制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当代社会,具有单一商学或者法学专业的人才已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来讲,其必须将既懂经济、又懂管理和法学作为培养的目标。这一点不仅在我国经济实践中得到了体现,同时也是美、英等经济发达国家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发展方向,即将工商管理类专业与法律专业的结合作为主流,如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法商结合”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另外,根据有关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由于知识结构层次不明确以及知识面不够广等问题,被排在我国十大就业难专业中,这也严重影响了政法院校工商管理类专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为了实现政法类院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又好又快发展,利用政法类院校的优势学科――“法学”的支撑作用,在政法类院校实施“法商结合”势在必行。
国内对“法商结合”的研究进展不是很多,基本上局限于一些政法院校和商学院,如湖南商学院刘梦兰(2004)首先考虑了法学专业的“法商结合”问题,提出要对法学专业学生加强商学类课程,使法学专业毕业生能够在法律实践中做到游刃有余;龚志军(2008,2009)对就业角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进行了论述,指出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必须要法商结合;曾荇(2008)从法商结合的课程设置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尽量体现法商结合;胡艳香、陈蓉(2010)基于商科院校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商结合针对商法学课程体系设计作了探讨。但是通过目前仅有的文献来看,研究者对“法商结合”的本质以及如何实现“法商结合”还没有形成共同的观点,故此,本文就政法院校如何实现“法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一些探讨,为政法院校“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革人才培养方案,突显“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
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教学的主要依据和计划。围绕着培养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这一目标,“法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商结合”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经济、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从而到达具有分析和解决经济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这种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了“宽口径、重交叉,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特色”。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应该实行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三大模块的教学方案,可以确定“三面六点”的“法商结合”专业特色建设立体框架(见图1)。
而体现在专业设置上,可以设置以下专业,如法务会计、金融市场运作与管理、国际贸易与WTO、市场营销与市场法律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制度、经济犯罪侦查等。
二、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
目前,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教学管理体系基本上来自于西方国家大学,可以说,它一方面对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提高企业管理效益、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这些内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又脱离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我国工商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存在着“本土化”的要求,否则,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不可能与实际需求相结合。为此,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上,应以“法商结合”为目标,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加强新教材的建设。
而考虑到法商结合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在教材建设中主要要考虑各专业核心课程的法商结合,比如:对企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和公司法的内容结合起来,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和劳动、社会保障法结合,技术创新管理和知识产权法结合,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法律结合等等。
三、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的方法,培养一支双师型教学团队
1、围绕“法商结合”专业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一,可以进行相关教师到企业中去兼职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并实行轮岗制度,扩大专业教师的企业认知度,从而丰富其教学内容,增加本土化案例教学;第二,聘任企业家在“法商结合”专业做兼职教授,或定期邀请企业家为学生讲授经济管理方面的实践内容;第三,鼓励相关教师兼修或者进修法学方面的课程,使教师队伍首先实现法商结合。
2、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让青年教师去国内外进修、企事业单位参加生产实习,鼓励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给每位助教确定一名教授或副教授作为指导教师,建立“一帮一”的机制,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另外,鼓励教师参加诸如人力资源师资格、注册会计师、物流师、报关员资格等各种资格证的认证,培养一支双师型教学团队。
3、建立企业服务中心,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
发挥双师型教学团队的优势,建立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从企业的设立、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管理流程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和战略的制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企业项目论证以及税收筹划等各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服务于地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尤其是要对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涉及法和商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处理意见,真正走产学研结合之路。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实践教学,培养应用性人才
“法商结合”类专业的实践性极强,实践性教学是“法商结合”类专业教学的生命线,因此,实现专业实践性教学是“法商结合”类专业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和方面。故此,法商结合的教学团队必须积极探索、不断实践,以校内实践性教学为主、校外实践性教学为辅;以理论教学为主、以实践性教学为辅,培养学生动手、动口、动脑的三动能力。
结合政法类院校的实际情况,政法类院校可以构建“校内实践性教学(课堂案例教学+实验室教学+第二课堂教育+论文撰写)+校外实践性教学(课程企业实习+暑期专业实践+毕业实习)”的“法商结合”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
1、校内实践性教学
(1)案例教学。该方法的运用主要是以经济管理类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为主。在具体的教学中,可以运用游戏式教学法、互动式案例教学法来培育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该方法简单实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可以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教学效果良好。
(2)实验室教学。建设“商务实验实训中心”和“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功能,通过较全的实验教学用资料,结合具体的课程教学,进行课内实验,使学生既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又具备了所学知识的实际操作技能。
(3)第二课堂教学。丰富的第二课堂对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非常重要。可以邀请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司法工作者来校举办专业前沿理论知识的讲座或经济管理、司法实践的报告会。同时,结合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举办一些诸如“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来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效果将会非常显著。
(4)撰写论文。主要开展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两种形式。这种实践教学方式在训练学生获取知识、选择信息能力、锻炼和考核学生的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非常有效。
2、校外实践性教学
(1)相关企业实习。在具体的教学中,结合《企业管理概论》、《物流管理》、《企业信息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财务管理》、《财务分析》、《项目管理》等相关课程的教学,通过任课教师带队,到相关企业进行短期的企业实际感受,使学生对相关企业管理环节形成一定的感性认识,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和感知度。
(2)暑期专业实践。这是一种利用假期让学生通过打工、调查等方式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的实践性教学形式。
(3)毕业实习。可以采取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实习基地的作用和功能。
综上所述,对政法类院校来讲,“法商结合”人才培养势在必行,也是大势所趋。政法类院校可以通过确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一支双师型的教学团队以及改革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方面来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经济建设培养大批人才,从而发挥政法类院校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龚志军:商科院校“法商结合”特色与法律专业就业形成机制研究[J].网络财富,2008(6).
[2] 胡艳香、陈蓉:商科院校法学本科商法学课程体系的个性设计[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1).
[3] 刘梦兰:商学院法学专业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04(12).
为大四“松绑”,大二着手毕业论文写作
到了大四,学生又是实习又是找工作,最后还要忙毕业论文,否则不能毕业,这往往让一些大学生分身无术,毕业论文最后不得不东拼西凑完成。为此,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一改学生到大四才开始写毕业论文的传统,要求学生从大学二年级即开始着手准备毕业论文的写作。
该校新近出台的《学籍管理规定》和《素质学分制暂行规定》中,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从大四提前到了大二,要求学生在大二下学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选题,大三开题并开始搜集资料,大四上学期要完成初稿的撰写,大四下学期进行结题答辩。答辩委员会则从论文选题、撰写过程、论文质量、答辩情况等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论文抄袭成为常态,没时间写作系主因
据了解,大学生论文抄袭的现状在高校中较为普遍。在中国调查网一项有660余人参与的调查中,承认有过论文抄袭行为的占54.7%,承认论文全抄的占35.7%,承认抄袭的论文通过的占60.2%。
武科大中南分校艺术学院素质导师邓华杰分析说,当前部分大学生毕业论文存在抄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于缺乏论文写作的训练;二是由于毕业实习等原因,论文写作时间难保证;三是部分学生专业功底比较差,无法完成。
高年级学生叫好,大一学生反应冷淡
计算机专业大四的学生陈诚认为,大四时专业课扎堆不说,还面临考研、考证、找工作、考公务员等一大摊子事,这个时候在去写毕业论文,“质量上不去”。商学院会计专业大四学生小胡认为,此举在保证论文含金量的同时,也给学习带来一定压力,“只有学精,才能写好论文顺利毕业”。
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大二学生梅高强认为,把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前移,既有助于广大学生提前意识到毕业、就业等问题所带来的压力与困难,也有助于防范论文剽窃、抄袭等问题。武汉科技大学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生孙志说,此举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有更充裕的时间进行思考,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进行研究性的学习。
与高年级学生对把论文写作时间前移广泛持赞成态度相比,不少大一学生由于入校才2个月的时间,对于校方此举反应并不热烈。据了解,武科大中南分校今秋首次在大一本科学生实行按学科大类进行培养,学生大一时不分专业,学生大二才开始再按专业(方向)培养。
加大抄袭处罚力度,学术不端可开除学籍
武科大中南分校教务处负责人介绍,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时间提前到大二,只是该校今秋在深化成功素质教育、推行教学改革的一个方面,且这只在2009级本科生中试行,坚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