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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核心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22 04:09:0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学核心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学核心论文

篇(1)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学校对公开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篇(2)

>> 谈道德感化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刍议中学美术鉴赏教学中道德感的培养 高校道德教育的症结与大学生道德感培养研究 婚姻法学的社会正义价值研究 社会科学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和运用 道德感召之力 神秘圣诞夜的悬念与道德感悟 旅游道德感知结构与行业实践的影响 道德感与纯正的文学趣味 仪式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刍议 不同社会价值取向下道德决策的研究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学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学中的核心价值体现探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天人合一”思想的法学价值研究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体现 浅谈道德榜样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 多媒体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效果研究 国学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价值研究 道德资本在市场营销中的价值及应用研究 刍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班主任工作中的融入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5] 郭卫华.“论性自的界定及其私法保护”[J].法商研究,2005(1).

[6] 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戴光年,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01.

[7] 邓正来.哈耶克法律哲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08.

[8] 燕树棠.“自由与法律”,民国法律论文精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08.

[9] 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08.

[10] [英]休谟.人性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11] [美]理查德・A・波斯纳.性与理性[M].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2] [法]雅克・马里旦著,[加]威廉・韦斯特编.自然法:理论与实践的反思[M].鞠成伟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72.

[13] 斯彬.法律的标准与宪法判断[J].山东社会科学,2008(4).

篇(3)

1方法学部分是医学论文的核心内容之一

    英文医学期刊,应该说,两者刊载的论文的水平,总体 上存在不小的差距。撇开其中反映的研究水平本身的 差距,仅从论文的形式上,中文医学论文首先需要重点 提高写作质量的部分就是方法学内容。目前我国医学 学术期刊刊载的论文,方法学部分普遍存在着内容过 于简单、关键细节描述不清甚至阙如的问题,以致读者 对研究工作无法作出评价,甚至不能判断它报道的工 作是否可靠。

学术论文“交流”的最基本的作用,是向读者一 主要(但不限于)是与自己专业相同或相关的同 行一报道自己完成的工作,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使 自己在专业方面的工作能够对同行未来的工作有启 发、有借鉴、有帮助。其中,需要报道的一个重点是自 己的课题组是“如何”完成一项研究的,反映在论文 中,也就是在“方法学”部分,要用恰当的语言,详细、 清晰地描述整个研究实施的过程,以能够让读者对该 研究选用的方法是否准确、由此得出的结果是否可靠 作出判断,并能够让读者借鉴甚至完全重复该研究的 方法,用于自己未来的研究111。

具体描述研究的实施过程,能够经得起同行对研 究质量的“评头论足”能够让读者以这些描述为依据 完成相同质量的研究,是方法学写作的基本要求。

方法学的科学性问题,如研究设计的合理性,测评 方法或工具的适当性与可靠性,数据统计处理方法的 适当性等,可以由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编委或特约 审稿专家来帮助把关;但编辑应做好基本的形式审查 工作一只有符合基本形式要求的论文,才有必要进 一步请专业人士对其科学性进行评审。

2方法学部分形式审查的基本要求

     方法学部分一般应包括研究设计、研究对象、研究 步骤工具)、数据处理(统计学方法)等内容。

2 1研究设计  用简洁的语言,首先说明该研究的具 体设计方案。医学研究中常见的设计12 75—146 31有:观 察性的研究设计有横断面研究(crosssecicnal sud e)病例一对照研究(case control studies)和队列研 究(ahOTtsudieS),实验性的研究设计有随机对照试 验(andonized connied rials)、交叉试验(cosover ttl)诊断性试验(diagiostc trials)以及病例分析、个案报告等叙述性研究。编辑应熟悉医学研究中这些 常用的研究设计方案的基本要点,做到基本概念准确、清晰。

不同研究设计方案的科学论证强度、实施难度均 有不同,每种设计方案的数据处理也往往有相应的统 计学方法121 175—146;因此,在方法学部分首先说明该研 究的设计方案,可以让读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对该研究 的基本特点有一个总体的简要评价,引导读者决定是 否继续阅读全文。

2 2研究对象  一般而言,一项研究的意义是将在样 本的发现推导到对总体特征的认识,因此,对研究对象 的描述,须具体交代如下信息121147—1S,以让读者能够 对样本总体的代表性作出评价111。

1) 抽样地点。是在社区对一般人群的抽样,还是 在医院对就诊的患者及其陪诊亲属的抽样,还是到某 一特殊地点(如煤矿、灾区)完成的抽样,等等。在何 种地点对何种人群进行抽样得到的研究对象,是由研 究目的和设计方案决定的,在这里应当作清晰、准确的 描述。

2) 抽样方法。作者应清晰地描述抽样的方法及 其实施的具体过程。例如,对于随机抽样,许多作者仅 仅描述一句话,“采用随机抽样,从XX市X X区抽取 老年人XX名”,这样的内容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有价 值的信息,无法让读者判断作者是否真的进行了 “随 机”抽样。编辑在提修改建议时,首先应请作者明确 该样本是否是通过随机抽样获得的,如果是,需要请作 者补充抽样的“总体”是什么,是整个市的人口还是某 个区的人口 ?确定的最小抽样单位(是“个体”“户” “居委会”还是其他)是什么?根据哪些指标估算的样 本量?对最小抽样单位如何进行编码或分组,然后再 用哪一种随机抽样方法最终抽取到目标样本?其中应 抽到的样本量是多大,实际抽到的样本量又是多少,其 中没有访谈到的原因有哪些?对这部分数据是如何进 行处理的?只有将这些信息一一交代清楚,才能让读 者真正理解“随机”抽样的过程,才可能对该样本的代 表性作出准确的判断。

例如,《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的来稿,虽然许多作 者在初稿中写的是“随机抽样”,但大多没有具体描述 随机抽样的过程;因此,在退修意见中应要求作者补充 这些信息,若不是真正进行随机抽样,那么作者往往难 以“自圆其说”

关于抽样,另一个常被误用的概念是“整群抽 样”如“整群抽取X X医院的全部住院患者”或“整 群抽取XX社区的全体居民”都是比较有代表性的 描述,但这种对“整群抽样”概念的理解都是不对的。 这样的抽样实际上都是非随机取样。“整群抽样”是 随机抽样的一种方法,需要参照上述对随机抽样过程 的描述要求来具体说明抽样的过程。

无论采取何种抽样方法获得的样本均应描述样 本的基本特点,包括样本量、性别构成、年龄等人口学 基本特征,以及可能对结果产生影响的其他基本信息, 如受教育程度、职业、病情特点、治疗情况等。

3)入组和排除标准。医学研究的对象常常是身 患各种疾病的患者,需要明晰而准确地描述具体的入 组和排除标准,特别是所采用的诊断标准应该是专业 领域内公认的工具,以及负责作出诊断的研究者应具 备的相关资质等。

4舱理学原则。现代科学研究中,越来越注重研 究的设计和实施是否遵守伦理学原则,而总体上我国 生物医学学术期刊对研究中涉及的伦理学问题的要 求,与国际优秀学术期刊存在不小差距14。作者应明 确说明研究可能涉及的有关伦理学问题的处理方法, 如是否设计了书面知情同意书,研究方案和知情同意 书内容是否获得了相关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审查通过, 等等151。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许多地方的医院和 研究机构还没有设立规范的伦理委员会,要求作者至 少要说明研究方案是否符合尊重、慈善和公正的伦理 学基本原则的要求,研究对象入组时是如何获得知情 同意的|4—61 121272 —281。对经历重大心理应激的研究对 象和参加药物治疗试验等实验性研究的对象,更要特 别重视作者对相关伦理学问题是否作出符合伦理学规 范的处理。

在此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不少作者比较重视疾病 组(在文中往往称为“研究组”)抽样过程和一般人口 学资料及病情的描述,而对照组(尤其是以健康者作 为对照)的取样过程常常语焉不详,这是错误的。如 果对对照组的抽样过程、一般特点等缺乏清晰的描述, 读者便无法判断“对照”的代表性以及与“研究组”的 匹配性,同样会影响整个研究结论的可靠性。而且,健 康对照的入组同样需要符合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要求。

2.3 研究步骤这部分内容主要介绍研究使用的测 评方法及工具,以及具体实施步骤。

1)开究工具。常用的研究工具有以下类型,每种 类型需要说明的基本信息包括:①生物学指标,要说明 具体的测定指标,血液等样本的收集过程(如采血的 具体时间)初步处理的步骤、存储条件等,采用试剂 盒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批号)测定操作步骤,主 要仪器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等。②诊断工具,在以 各种疾病患者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中,要明确说明作出 诊断所依据的标准。③其他评定工具,如辅助评估病情程度或病情演变的各种量表,需要说明量表的来源, 引自国外其他语言版本的量表要经过规范翻译,中文 版应经过效度和信度检验并达到适合评定的基本要 求。同时应说明量表施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71。

也就是说,对该研究涉及的所有测量指标(即变 量)作者应清晰描述它们的测评工具、测评的流程、 测评中的质量控制方法,以及这些指标的取值范围、单 位及其专业意义。

2) 研究步骤。主要看作者对整个研究的操作性 过程描述是否清晰。好的写作,可以让整个研究过程 清晰地摆在读者面前,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特 别是对于临床试验等有干预措施的研究,需要具体描 述分组的方法(如果研究对象部分已有清晰介绍,则 不必重复)干预的实施过程等。

这里特别强调一下“随机分组”的描述问题。对 于多数临床试验而言,分组要采用“随机”方法是一个 基本要求。与“随机”抽样的情况类似,因为没有报告 随机分组的具体过程和方法而无法判断是否真正做到 了 “随机”同样是中文论文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 题|8|;因此,编辑对“随机分组”应同样要求作者具体 描述“随机”的过程和方法。

2 4统计学处理在《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的来稿 中,只有“用X X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一句话的描述, 并不少见,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进行统计学处理, 至少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129|„1) 描述分析。根据数据的类型和分布特点(用的 是什么检验方法)选用哪些指标来进行统计描述。 例如,定性(分类)数据常用的指标是比和率,而定量 数据一般首先要确定是否符合正态分布,符合的数据 常用算术均数(mean)描述集中趋势,用标准差(sandard deviation 3))描述离散趋势,不符合正态分布的数 据,则常用中位数(media)、众数(mode)描述集中趋 势,用全距、四分位数间距描述离散趋势,等等。

2) 统计检验。结合研究设计和数据分布特点,说 明具体的统计方法。例如:对于检验,应具体说明采 用的是2个独立样本均数比较的检验,还是同一样 本自身比较的检验;对于方差分析,采用的是单因素 方差分析、区组设计的方差分析,还是重复测量数据的 方差分析、拉丁方设计的方差分析,相关分析是用 Peaso相关还是SPeamar相关分析等。对于多因素回归分析,应说明因变量和自变量各包括哪些变量,这 些变量是如何赋值的|W|。

3 结束语

     医学论文以及其他专业的科技论文,基本的价值 是进行学术交流。在报告自己的研究成果以表达某种 学术观点时,清晰描述这个研究是“如何”完成的,无 疑是其中的一项基本内容。

篇(4)

喜欢涂涂画画是小学生的天性。但这种兴趣是短暂的,在美术课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学生好奇、易兴奋、好探求的心理特征,抓住兴趣点,凭借一定的教学手段,使学生产生强烈的获得知识、表现艺术情感的欲望,从而主动自觉地进入想象氛围。

1.猜谜激趣。如第十一册教材中《古诗配画》一课,我首先就以猜谜形式揭示课题,引入新课。“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不是我们第二册时学过的《画》那首谜语诗么?”一时,小手像雨后春笋一齐竖了起来。接着,我把课前画好的范画一出示,诗与画一搭配,学生思维就更加形象化了,只用几分钟时间就帮助学生想象到了“古诗配画”的题意。

2.故事激趣。第八册教材《字谜画》一课,我先给学生讲一个《唐伯虎卖画》的故事:“……唐伯虎挂出一幅水墨画来,上面画着一只黑狗。他对围观的入说,这是一幅字谜画,谁猜对了,我就把这幅画送给他,可是很久都没有人猜中。突然,人群中走出一个少年学生,他说:‘我猜中了!’说完就一声不响地把画取走了,唐伯虎望着少年学生的背影哈哈一笑,说:‘多聪明的小家伙!’”故事讲完了,有不少小朋友也猜出来是个“默”字,大家很自然地沿看“故事”导向的思路想象开了。

3.儿歌激趣。第一册教材中《我喜爱的动物》一课,教师课前编好一首儿歌,一进课堂就朗诵给小朋友们听:“妈妈带我上公园,各种动物真好看:大灰象喷水玩,小猴子荡秋千,熊猫戴上黑眼镜,孔雀展开大花扇……”听着听看,小朋友们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在动物园里看到的那些动物。教师话音未落,大家都抢着说开了:“我也去过动物园,有很多很多动物,我最喜欢猴子,它们非常玩皮。”“我最喜欢长颈鹿!”“我最喜欢青蛙!”这样,小朋友们自觉地随着记忆进入了想象世界。

4.音乐激趣。《小鸟齐飞》是第一册教材中的一课,课前,我与音乐教师联系,教唱好《快乐的节日》这首歌,上课铃一响,录音机里轻轻播放《快乐的节日》,教师随着音乐唱起来:“小鸟在前面带蹈,春风吹向我们,我们像春天一样,来到花园里,来到草地上……”小朋友们也跟着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小鸟齐飞的画面自然地呈现在小朋友的脑海里,激发了学生学习小鸟画法的兴趣。

1.直观引伸。小学生的发散思维很强,根据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创造的心理过程,直观引伸是培养学生创造想象的一种有效方法。《小鸟齐飞》一课中新授小乌画法时,我先用课前绘制的挂图,简单地向学生介绍各种鸟的形体特征,再看教材上介绍的照片《小鸟齐飞时的不同姿态》,接着运用课前制作的活动幻灯片演示飞鸟的不同姿态,一边演示一边板书:①当头、身子不动时,变动翅膀的位置,看乌的姿态发生了什么变化;②当翅膀、身子不动时,变动头的位置,看乌的姿态发生了什么变化。然后告诉小朋友在画飞乌时,根据这些道理想象出飞乌的不同姿态。懂得了这些,小朋友们进行画飞乌想象时,就不那么困难了。

2.儿歌牵引。小朋友喜欢儿歌。教学时我运用这个特点,把枯燥、难以理解的知识编成儿歌,加强教学趣味性,使教学内容形象化,读起来琅琅上口,易懂易接受。以《我喜爱的动物》一课为例。我把动物特点归纳成生动有趣的儿歌:“小花猫,喵喵喵,蹬蹬腿,弯弯腰,又蹦又跳练功夫,乐得老猫胡子翘。“长颈鹿,真出奇,多像一架起重机,够树梢,不费力,吃着嫩叶甜如蜜”……听着听着,小朋友们浮想联翩,自然地想象出各种动物可爱有趣的形象来。

3.故事启发。故事对小朋友的吸引力特别大。教学中,我投其所好,让学生从故事中主动、愉快地获取知识。《古诗配画》一课中,我首先运用教材提供的范例《月是故乡明》来指导学生如何大胆想象。接着,我利用古代画家的创作故事启发学生大胆想象:“宋朝一个皇帝赵倍招考画工,要求给‘深山藏古寺’这句诗配一幅画,当时不少人画的都是茂密茂密的森林呀,高大古老的寺庙呀,虽然绘画技巧都很不错,但并没有考龋而另一个考生却被录取了,原来呀,他的画面是这样的:一个和尚在井边挑水,一条石板小路伸入深山……”同学们的眼睛眨巴眨巴的,不一会儿,小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好像一下子懂得了许多。

4.典范引导。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少年儿童对艺术偶像是很崇拜的。我顺其童心,充分利用艺术偶像的力量为教学服务。学生都很喜欢齐白石的画,他们说,一只小鸡,一对小虾,在其笔下都特别的有趣。《古诗配画》一课中,我便抓住这一点来启发学生大胆合理地想象:“齐白石爷爷曾经画过这样的一幅画:《蛙声十里出山泉》。意思是说,青蛙的声音从十里山泉里传出来。大家知道,山呀,水呀,人呀,物呀,都好体现。这声音要画出来可就麻烦了。”我先让学生去思考议论,而后讲述齐白石爷爷是这样体现的:几只小蝌蚪从山泉里流出来。听到这里,学生己是恍然大悟了。

总之,只要教师潜心挖掘教材中的想象因素,运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恰到好处地为学生大胆想象提供催化与导向,激发学生丰富的情感,就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绘画想象能力。

二、交金钥匙

篇(5)

英文名称: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主管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湖南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1008-1763

国内刊号:43-1286/C

邮发代号:42-181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7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篇(6)

关键词 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 培养体系 构建与完善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Based on Practice, Service Requirements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Master of Laws Degree Culture System

ZHAO Yong, DU Ju, LI Yu'e

(The Central Institute for Correctional Police, Baoding, Hebei 071002)

Abstract Actively develop professional degree, vigorously develop high-level applications, complex personnel is needed to implement the strategy of rejuvenating the country, Master of Laws degree in philosophy is born and developed in this together. Over the past ten years of development, Master of Laws degree in culture has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 but equally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to be solved, there is a need for in-depth discussions to further build and improve our professional degree of Master of Laws training system.

Key words master of Laws; professional degree; train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ment

1 当前法律硕士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1.1 观念转变不及时、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研究型高校多年从事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工作,在长期的教学活动中注重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也形成一整套的培养思路和培养体制,但在开办了法律硕士教育后,仍然沿袭过去的培养模式,未能及时针对性地更新教育理念;一些综合性大学博士点、硕士点众多,对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实务教学模式的研讨和实践不足;一些高校教育工作者在观念上存在错误倾向,把精英教育等同于学术型人才的培养,①一些人甚至认为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不在一个层面上,是低人一等的,法律硕士的培养工作也不能代表高校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错误观念和重视程度不足,直接导致一些高校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务能力培养方面制度不科学、工作不到位。

1.2 课程体系设计不科学

2004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2009年的《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均要求各高校“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推荐必修课中,除两门公共课外,其余为法理学、宪法学和其他重要的部门法学课程(法学背景学生以专题形式授课)。这就导致在实践中,“各高校设置课程体系时不同程度存在两种模式:一是按照法学本科的培养模式来设置课程。二是按照法学硕士的培养模式来设置课程。”②然而这两种模式的课程均偏重课程的体系性或理论性,没有凸显法律硕士培养的实务性特征,学生的满意度也较低。

1.3 教学方式陈旧、手段单一、缺乏创新

令人困惑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方面强调应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便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一方面又要求以课程教学为主,这必然给教学活动带来一定的混乱。在实践中,相当多的高校仍沿袭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授课内容上要么紧密围绕教材文本而展开,要么功利性地迎合司法考试的需要进行法条解析、培训式教学。“尽管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传统法学教育方式的反思,越来越强调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法学教学方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但是,这些教学方法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的一种点缀。”③教学方式、手段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和获取。

1.4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化”④倾向严重

实践中,一些高校沿袭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思维定势,热衷于所谓的学术创新和理论深度,甚至仍将其作为评判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首要标准,错误地认为案例分析报告、专题调查等形式不具有学术性,在选题导向和评价机制上倾向于学术性论文。在这一错误导向下,绝大多数学生也认为以案例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形式完成学位论文,需要进行大量的走访、调研和其他实证性工作,完成之后却不合导师的“胃口”,实在是费力不讨好,于是纷纷选择了学术性论文的形式。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高度同质化,混淆了两者之间培养目标。而当法律硕士研究生忙于“坐而论道”,不愿面向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其必然结果就是实务能力和思辨能力的缺失。

2 合理构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体系的相关举措

2.1 明确人才定位、提升重视程度、转变培养观念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非定位低于法学硕士的职教培训,反之,其代表了法科硕士研究生转型和发展的方向。首先,从需求上来看,社会对于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远远大于学术型人才。国家逐年缩减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并相应补充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即是明证。其次,从培养层次和能力上来看,特别是当硕士教育经历了规模化发展,普及化程度提高之后,法学教学和科研不应也无法成为学术型硕士的培养定位,而应该更多地由博士层次的人才来承担。事实上,近年来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情况也反映了这一点。当明确了法律硕士在法科研究生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后,及时转变观念、提高重视程度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法律硕士的目标定位要求高校不能再沿用法学硕士的培养思路,应该尽快结合法律硕士的自身特点,形成符合教育规律,清晰、完整、独特的培养机制,在微观制度设计上把提升学生实务能力作为核心和要务,并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2.2 构建面向实务、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法律硕士课程设置应考虑发挥高校学科优势,突出特色。法律硕士的知识结构定位于“宽口径、厚基础”,但随着国家推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法律硕士的人才培养方向将得以进一步拓展和特定化,面向更多具有迫切需求的行业领域而针对性地展开,上述定位似有微调的必要。应到看到,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趋势也反映在法学领域中,众多的法律职业方向则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在法律硕士课程设置上越来越难以全面涵盖,因此不宜搞“一刀切”,而应该结合培养目标、个别化设计、突出培养特色。据观察,依照该项目获批的试点单位,均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据此可推断国家意在发挥这类院校的行业和学科优势,指向鲜明地培养人才。而僵化地按照《指导性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将抹杀上述优势,无法发挥自身专长,陷入同质化竞争的误区,也背离了项目设立的初衷。

2.3 积极探索和推行多元化的教学手段,确保学生实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精准的定位、周密的方案还有赖于微观教学环节予以落实和体现。法律硕士教学活动应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围绕提升学生实务能力展开相关教学研讨和积极尝试,形成多元化、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体系。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尚有两个问题需要给予关注。首先,多元化教学手段应当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共同服务于提升学生实务能力的目的,而非对诸项手段的简单堆砌或随机安排。因此,应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章节内容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为宜,盲目求新、求变亦不可取。例如,课堂讲授法近年来饱受批判,但事实上,对于课程的理论性内容,通过由表及里、逻辑推理、比较分析等讲授方法来完成,能够确保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必要的理论深度。此时,为了“应景”而选取不适宜的教学方法反倒有弄巧成拙之嫌了。

其次,还应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多元化的教学手段不能“为用而用”、流于形式,而应当重点评估其实效性。以当前法律硕士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为例,一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表面上穿插了教学案例,先进行理论讲授或法条解析,然后介绍几个案例辅助学生理解即告完成,但其效果显然是不尽如人意的。一次成功的案例分析教学,应包含以下几个因素:(1)教师角色转变。教师由主导者转变设计者和激励者,注重双向交流,鼓励学生置身其中地思考和讨论,即学生主体化。(2)案例素材选取合理。所选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客观生动性、结果多样性。(3)去功利性。案例教学法不仅仅表现为对于理论内容的辅助理解功能,更应该成为锻炼学生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宝贵机会。由此可见,过程制约着目的的实现,多元化教学手段只有通过精心设计、注重效果,才能实现提升学生实务能力的最终目的。

2.4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坚决去“学术化”,大力倡导实务型学位论文

首先,转变观念、倡导实务研究。“学术型”和“应用型”是我国法科硕士现存的两个培养方向,本就没有什么高低之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陈腐观念以及“重学术、轻实务”的错误倾向应当予以摒弃。在笔者看来,坐而论道的学术研究并不比贴近实践地解决实务问题更高尚和玄妙。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不是法学教师和科研人员,而是具有突出实务能力和职业思维的高级法律人才。因此,学术水平也不应成为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首要评价指标。高校及其教师应及时转变观念,按照《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精神大力倡导学生采取案例分析报告、专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形式完成学位论文。

其次,建立科学合理、实务导向鲜明的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从选题环节就要倡导学生立足实践、优先选取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现的突出或疑难问题展开研究。在论文写作环节,应着重考察以下三点:(1)学生写作、调研过程中的工作量、技术难度、设计合理度及其反映出来的研究态度。(2)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即,研究结论是否客观、正确,相关建议是否切实、可行,能否对所研究的实务问题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课题来源:论文是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3年度课题《我院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XYZ201304)。主持人:赵勇。课题组成员:杜菊、李玉娥、苗泳、张巍、何航、刘艳玲、李凯瑞、阎爽

注释

① 王民.回顾与再思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观察.政法论坛,2009.27(4).

② 洪小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调查报告.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1(14).

③ 朱立恒.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改革.河北法学,2008(5).

④ 此处的“学术化”是就其形式而言的,即法律硕士的学位论文多选择学术论文的形式,分析和阐述法学理论问题。

参考文献

篇(7)

 

罗马法作为大陆法系民法的源头,对近代欧洲大陆国家及继受大陆法系的地区的法制产生了深远影响,而其中罗马法学教育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欧洲大陆的罗马法学教育发展较早,最早的起源于十一世纪左右意大利博伦亚大学的罗马法学教育,当时随着罗马法《学说汇纂》被重新发现,博伦亚大学成了当时世界罗马法学教育乃至法学教育的中心,据记载当时德国派去意大利学习罗马法的学生就达到千人,这也直接为世界罗马法学教育及法学教育中心之后向德国转移奠定了基础。从西方法学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特别是大陆法系的法学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罗马法学的教育。

 

一、我国近代罗马法教育的发展概况

 

清末以来,随着西法东渐,中国开始了法学的近代化进程,当时主要是继受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这期间法学教育特别是罗马法学教育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尤其是在民国时期出现了一批优秀的法学院校、罗马法学家和罗马法学教材,其中优秀院校以东吴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罗马法学家及教材以黄右昌、陈朝璧、丘汉平等及其《罗马法》教材为代表。之后中国各著名大学相继建立了罗马法研究中心或研究所,比较代表性的有中国政法大学的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的罗马法研究所,湖南大学法学院的现代私法与罗马法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的罗马法和欧洲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罗马法研究所等,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罗马法学家和罗马法学专著、教材和学术期刊。可以看到罗马法学作为一门外来学科,我国罗马法学教育从无到有,尤其是民国时期的研究繁荣期的出现,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但是,抛开客观原因,由于对罗马法学教育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定位不准,导致现今我国罗马法学教育还远不能满足国内罗马法教育研究的需求,和西方法律发达国家的罗马法教育研究差距非常大,和罗马法学应有的学科地位不相对称。因此需要我们对现今我国的罗马法学教育进行深刻反思。

 

二、当下我国罗马法学教育的反思

 

(一)学科建设上重视不够

 

目前,在我国法学学科体系中,罗马法学一直是依附于民法学,作为二级学科民法学下面的一个分支存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的16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民法作为专业必修核心课程存在,像物权法、债法这些重要课程也只是作为一般法学专业课程开设,罗马法只能沦为一门法学专业选修课存在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沦为一门专业选修课,这和罗马法在世界范围内的重要性和影响是极不相称的,这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在学科建设上对罗马法学教育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定位不准。罗马法学作为大陆法系民法的理论和制度源头,应该在法学教育中处于应有的地位。

 

(二)缺乏相对专业的师资队伍

 

罗马法学教育中的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是,专业的罗马法教师匮乏,除了一些设有罗马法研究中心的名牌大学外,其他高校鲜有专研罗马法的,即使像中国政法大学的费安玲、丁玫,厦门大学的徐国栋,北京师范大学的黄风,也都是以民法为主要研究方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罗马法学家,真正像安徽大学的周枏这样的罗马法学家是凤毛麟角。罗马法学专门人才为何奇缺?究其原因,不外乎罗马法学对学者的外语要求较高,需要熟练运用拉丁文、意大利文或德语、法语,毕竟国内的罗马法学资料少之又少,而我国法学家中既擅长民法,有能熟练运用外语的人有限,无形中限制了罗马法学的研究和人才的培养,教师尚且如何,学生更不必说,自是避难就易,少有人以罗马法为学习研究方向。

 

(三)教学资源匮乏。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罗马法学也是一样,国内相关罗马法学习资料有限,原始文献更是匮乏,即使有一些原是罗马法文献,也很少有法学家能够看懂,更别说教育研究。

 

国内目前的罗马法资料由译著、专著、教材、论文、期刊等组成,其中译著以《民法大全选译》系列,《法学阶梯》,《学说汇纂》各卷,意大利P. 彭梵得著的《罗马法教科书》,意大利G.格罗索著的《罗马法史》和尼古拉著的《罗马法概论》等;国内专著主要以民国时期罗马法著作为主,如陈朝璧的《罗马法》、丘汉平的《罗马法》、黄右昌的《罗马法与现代》、陈允、应时的《罗马法》,近期的有江平、米健合著的《罗马法基础》黄风的《罗马私法导论》,周枏的《罗马法原论》等,期刊主要有各罗马法研究中心或研究所出版的《学说汇纂》、《罗马法与共同法》和《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等。虽然种类已经比较齐全,但是数量上和我国罗马法学教育研究的需求相差甚远。

 

三、当下我国罗马法学教育的改革路径

 

(一)设置罗马法学为法学专业必修课

 

为使罗马法学教育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处于应有地位,笔者认为教育部应该修改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目录,将罗马法学列为和法理学、民法并列的一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退而求其次,至少也应该将罗马法学列为一门法学专业必修课。首先,这是罗马法作为整个私法及部分诉讼法的理论和制度源泉的重要性决定的,作为以大陆法系民法为蓝本建设的法治,我们的法学教育不能舍本逐末,其次,纵观西方法律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罗马法都是作为一门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开设的,及时在我国罗马法学研究兴盛的民国时期,罗马法学也是作为一门与法理学、民法学并列的学科开设的。

 

(二)培养罗马法学方面的专职教师

 

鉴于我国罗马法学研究人才匮乏的情况,各高校法学院尤其是各个已经成熟的、人才比较齐备的罗马法学研究教育机构应该承担起培养罗马法学人才的重任,具体途径比如从现今众多民法学人才中选拔一批有志于从事罗马法教育的人进行重点培养,在外语学习、公派出国留学、访问交流和进修方面各位政策资金支持,同时在罗马法学研究方面如课题申报、、著作出版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通过多种途径,培养罗马法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也要相应在以后的法学教育课程中,比如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开设相关的外语课程,这样才能保证罗马法学人才的可持续性更新。

 

(三)翻译引进最新的罗马法学研究成果,加强国内罗马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

 

在培养罗马法学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各个已经成熟的、人才比较齐备的罗马法学研究教育机构要组织一些系统的翻译项目,加快罗马法原始文献的国内转化,同时要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及时引进国际上最新的罗马法学研究成果,补充国内相关资源学法的情况。同时,在国内也要鼓励支持罗马法方面的专著的出版,论文的发表和课题的申报,同时推出一批专业性的罗马法方面的学术期刊,比如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的《学说汇纂》,厦门大学的《罗马法与现代民法》、湖南大学的《罗马法与共同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