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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工程合同管理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1合同的签订不够严谨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够严谨,业主用不合法手段迫使承包商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后期双方会产生纠纷。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并不等于业主会按时拨付工程款给承包商。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的价格非法转让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他们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工程质量严重下降。
1.2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责任和义务,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模棱两可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还有些合同文本,履约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违约的后果及处理方法描述不明确。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1.3合同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1.4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
在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每年几千亿的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都与此有关。合同讲究的是一种诚信,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要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应当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的现象,监理企业义不容辞。
2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的工作要点
合同管理对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非常重要的,监理单位必须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进行调节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针对合同管理的现状和不足,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积极参与合同的制定和谈判
这对了解签订合同双方和合同内容都有好处,它为今后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监理单位的参与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清楚,违约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也是掌握合同管理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同时也可以杜绝违法合同的签订,帮助维护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进行合同分析
认真弄清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各项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找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合同分析对于促进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和正确使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对解决合同争议,预防和处理索赔都是十分必要的。
2.3建立专业的监理队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一支具有应变能力又能坚持合同原则的监理队伍,监理单位的各类监理人员,既要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2.4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
1.1系统架构设计
1.1.1概述本系统基于开放的开发平台.NET,用C#开发,使系统结构更具稳定性、灵活性,使用C/S架构,系统在WinXP/2003/7系统上运行,具备很强的业务处理能力;使用SQLServer2000数据库管理系统,确保业务数据运行在高效、安全、保密的环境中。
1.1.2应用架构设计系统提供基于Windows方式的应用界面,应用界面通过数据库访问方式实现数据的读写操作。通过应用设计实现基础数据管理、基础功能操作、业务合同管理、业务报表生成等功能。系统通过专业的数据库技术,实现所有数据的统一管理(如图1所示)。
1.1.3软件架构设计总体上,为实现勘测行业个性化需求、提高响应速度和系统安全性,系统采用客户端/服务器端(C/S)技术架构,其中系统自动更新部分采用流行的FTP协议及XML技术。系统开发环境为VisualStudio2005,使用DeveloperExpress界面设计工具,在服务器端用SQLServer2000存储数据[4],通过对服务器端属性数据库的管理来实现对合同信息的有效组织、管理和应用。
1.2软件功能设计软件功能结构图如图3所示。
1.2.1基础数据维护基础数据维护包括勘测工程类别管理、勘测业务部门管理、外协客户管理、合同类型管理、项目班组管理等功能。1)勘测工程类别管理将勘测工程中涉及到的工程类别按专业分类整理,指定单价与计算单位,形成工程类别价格表。增加合同时,需要在系统工程类别中选择一个或几个作为合同单价,合同额即由每个工程类别单价乘以工作量累加所得。现工程类别按三大专业划分如下:①测量专业:1/500测图,1/500修图,1/2000测图,道路定线,日照分析,沉降观测,数据入库,地图编绘,航内测图,航测调绘等。②岩土专业:基坑治理,边坡支护,基坑设计等。③检测专业:地灾评估,波速,静载试验等。系统对工程类别各专业采用的计量单位与核定单价形成勘测标准定额单价库,以便于工程管理,工程类别所采用的特定计量单位见表1。2)勘测业务部门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添加、删除、修改勘测业务部门。3)外协客户管理提供系统管理员维护客户信息权限,包括外协、甲方客户;系统提供浏览、增加、删除、修改、查询功能。4)合同类型标识管理提供合同类型标识维护功能。添加合同时,选择合同类型标识,自动生成合法的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最后一位为合同类型标识码,以H表示合同书,W表示委托书,X表示协议书,如1310001X。支持合同类型标识变更。如当前合同编号为1310001X,要将“X”变更为“H”,只需重新选择合同标识,系统自动根据所选标识同步更新所有信息。5)项目班组管理维护项目班组,当工程较大时,可将勘测队分为若干个项目班组,业务主管可自由设置班组成员及项目负责人,一个员工可同时属于多个班组,班组成员有权维护所在班组工程信息。
1.2.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模块包括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维护、信息审核、一站式信息检索、用章管理、财务管理、转账管理等功能。1)基本信息录入提供基本信息录入功能,包括合同、子工程、分包工程、勘测工程标准定额单价/计量单位等合同基本信息,还可以增加供图申请、调用资料申请、资质用章申请、合同进度、合同收付款、项目成本等内容。2)信息维护提供基本信息的维护功能。业务主管可以删除、修改所在科室的基本合同信息。一般用户可以删除、修改本科室未审核、审核不通过信息。支持一键生成合同口头协议,输入必填信息,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额、起止时间、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等,即可一键生成合同Word文档,文档盖章生效,从而有效降低了合同口头约定的风险。3)信息审核系统高级用户可以审核大型合同、供图申请、调用资料申请等。业务主管审核中小型合同、工程进度等。4)一站式信息检索支持对合同相关信息的一站式检索,包括合同、子工程、分包工程、收付款详情、进度详情等。支持多条件联合查询、模糊查询,同时支持查询结果一键导出功能。还提供报警机制,检索结果分别以红色、绿色标识付款额超出收款额、进度额超出合同额两种异常情况。5)用章管理用章管理提供了合同/供图用章录入、合同/供图用章审核、盖章、用章查询等功能。业务主管及一般用户提出申请,系统高级用户可以审核用章申请,审核通过者才能加盖供图或合同章。提供用章情况查询,分别按时间段、业务科室两种情况查询统计,支持一键导出。6)财务管理提供付款确认、收款确认、财务查询等功能。为降低财务风险,付款确认支持双重审核,先后由经营主管、财务主管进行确认,收款确认由财务主管审核。财务及经营主管有权使用财务情况查询。7)转账管理多个业务科室合作完成一项工程,在合同结算阶段需要转账。转出科室只需选择转入科室及合作工程,即可将指定金额转给对方,系统自动在对方科室建立对应合同及收款信息。
1.2.3统计报表统计报表包括生成月度报告、生成月度报表、时段分析、时间段查询报告、时间段查询报表等功能。1)生成月度报告支持按业务科室生成包含市场任务合同进度及工程款收支情况、主要工程进展(含基础测绘任务)、生产经营调度会议纪要执行情况、月生产经营计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的Word文档。2)生成月度报表提供按业务科室和月份查询报表功能,支持报表一键导出功能。报表内容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勘测工程标准定额单价、工程类别特定计量单位、工程折扣、实际完成进度额、供图次数、用章信息、回款情况等内容。3)时段分析对当前收支情况与去年同期进行对比,得出结论,以图形形象化展示。4)时间段查询报告提供按时间段查询报告,内容同月度报告。5)时间段报表按时段查询报表,内容同月度报表。6)收入统计提供按业务科室与时间对所有收入进行统计。
1.2.4系统管理系统管理包括数据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1)数据管理系统提供数据的备份功能及数据库还原功能,系统管理员可根据需要定期备份或还原数据库。2)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添加用户、删除用户、修改密码、修改用户权限等。系统支持所有用户自行修改登陆密码。3)权限管理权限管理用户实现权限信息及安全策略的分级、分部门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添加、删除、修改权限。4)日志管理为了保证系统数据的可追溯性和数据操作的安全性,系统支持对所有登陆及离线信息进行追踪记录,并支持日志信息的查询及导出。
1.3系统数据库安全性设计数据库的安全性以层次化方法来实现。第一层是登录,确保对服务器的基本访问安全;第二层是加入视图和登录日志,跟踪限制数据访问。1)登录。采用标准安全模式,SQLServer完全负责管理和维护服务器上的账号。用户只有用户名和密码正确,才能登录系统。2)用户权限安全设计。通过视图来限制用户的可用数据,增强数据库的安全性;跟踪记录用户登录及离线状态,保证了数据管理的可追踪性;建立用户—操作权限关系,对操作权限进行统一严格管理,由应用软件内部的逻辑判断,保证数据库基表内记录级和字段级的安全保密性。勘测工程合同管理系统一般为企业内部使用,用户较为集中,同时为了提高企业勘测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采用企业内部局域网,系统数据通过内网传输,网络物理机构简单,有利于信息的上传和下载[5]。
1.4程序源代码下面为系统自动更新模块部分程序代码:
2创新点
本系统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同拆分。对于勘测专业,常存在工程量大、工期长导致跨年度的情况,给年度任务分配及工程结算带来一定困难。合同拆分实现了将大合同拆分为多个子工程的功能,在不影响正常合同的前提下,解决了年度结算问题。2)班组设置。在实际施工中,一个科室由多个业务班组组成,相应的在系统中需要增加班组设置功能。业务主管可以为每个班组自由分配班组长及班组成员。每个班组负责各自工程的信息录入,有效保证各项工程的同步开展。3)工程价格管理。制定价格表,各业务科室须在价格表的基础上采用原价或以相应折扣签订合同。4)口头订单一键生成。为防止出现合同口头约定或电话委托的情况,系统简化操作流程,支持一键生成合同。5)系统自动升级。为克服C/S体系结构的系统固有的升级弊端,设计开发了系统自动升级模块,用户登陆系统的同时检测系统版本,若发现新版本则下载更新系统最新版本,同时启动登陆系统。
3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是约束工程项目各参与单位工程活动行为以及维护各自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合同双方解决经济纠纷的有力凭证。建筑工程项目具有风险性高、技术性强、实施周期长、投资量大等特点,需要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合理的约束工程各参与方的行为,维护工程项目共同的利益。而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毫无疑问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项目各参与单位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并采取适当的手段来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来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建筑行业迎来了其繁荣发展的阶段,不仅规模和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任何一个参与方而言都至关重要,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作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够有效的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时又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具有约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较比于其他项目而言,其具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较多,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对于项目各参与单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备周期长、施工过程种类多以及技术复杂性高等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条款更为繁杂,涉及到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划分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双方在更为平等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利益和风险进行更好的划分,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工程参与积极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来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维护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
3.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出现歧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严谨性,因为其具备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要以明确的方式将双方所应当付出和得到的东西进行规定。但是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双方利益变动的因素又较多,在合同签订之时难以有效的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突发的状况,合同双方经常会因为责任归属的问题而产生歧义。
3.2合同管理的范围较广
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也很多。其中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最为主要的参与单位,其合同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所涉及到的协调关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相互协调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规范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同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周期长的特点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所决定的。一项工程从决策到最终的运营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许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长。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与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阶段,都会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签订,这其中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现变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合同经常会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秉承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调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和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更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工程合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激烈,许多建设单位有意违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刻意的在合同条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转移风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甚至也有的发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双方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违法转包、违法发包等行为的存在,这类法律意识淡薄的合同管理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员既要具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来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也较低,而且许多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根源。许多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性依据,这就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凭经验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做到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等,这就难免会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也为建筑工程项目有序的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议
5.1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于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要本着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凭证。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查,形成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力度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来规范自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行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度,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配备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执行人才,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针对于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要及时处理,并监督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5.3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作为保障,作为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还应当注重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建筑知识进行重点培养,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从合同管理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显然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渐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显,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于现阶段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当积极的结合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结语有针对性的解决,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总结和吸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最大化的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建筑经济
一、工程合同管理
1·概述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
工程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制定法规
·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
·设置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
·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规
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定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进行原则上的规定,如:美国的《建筑统一条例》,日本的《建筑业法》等对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又如由德国建筑工程承发包委员会(DVA)编制,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DIN)审定作为工业标准颁发,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条例"(简称VOB),是进行工程承发包以及合同管理的依据,虽然它不是建筑法,不居于正式法律,只是一种条例,但是,它规定一切国家投资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此条例。
3·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文件
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是政府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国际上较著名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一般是由代表各方利益的权威专业人士组织制定,由政府认可,工程参与各方可参照执行。经过长期的工程实践,再进行修改完善。这些标准合同条件能比较公平合理地划分风险责任和权利义务,一般较科学、严谨,易于为合同双方所接受;长期使用为广大工程管理人员所熟悉,便于理解和沟通,大大地减少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冲突,节省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精力和费用。
4·工程师对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
二、索赔及争议解决方式
1·概述
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建工程管理中的体现。通过立法确定索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有地位,制定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法、方式是政府对合同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2·国际上的争议友好解决方式
美国在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多种中间调解方式,统称为"解决合同争端的替代方法(AltematDisputesResolution-ADR),其中由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中间调解人的方式有以下凡种:
·小型审理
·中间审理
·合同争议评审团
上述几种方式虽然略有区别,但本质上类似,其结论一般都不具备最终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下面以DRB为例介绍中间调解方式:
1.争议评审团DRB
争议评审团起源于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其实质是争议双方邀请第三者进行中间调解,不过它的组织和工作程序比较完善,由十四个建筑业有关机构和代表组成的美国建筑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协助美国仲裁协会(AAA)制定了一种可供建筑业选择使用的争议解决程序(ADR)。
争议评审团成员的组成是由双方各选定一名工程合同方面的专家,该专家要得到对方认可,然后再由被选定的两人共同推荐第三人作主席组成。
争议评审团的优点如下:
·费用由合同双方共同负担,争议评审团为双方服务,易保证其公正性和中立性。
·成员不得与合同任何一方有妨碍其行为公正的联系。
·争议评审团要在工程一开工就介人工程,并定期访问现场,能够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有关合同执行情况和索赔事宜以及潜在的争议。
·争议评审团成员都是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威,以保证其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影响力。
尽管评审结果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最终约束力,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双方所接受,即使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法庭大都会尊重评审团的评审结果。评审团在解决大型国际工程合同争端中已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有些合同条款将采用评审团方式特别古专用条款中说明。世界银行己作出规定:凡其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都要求在仲裁之前采用评审团方式进行调节,并且制定了有关评审团的评审程序和组成的建议条款,作为对FIDIC条款的修改。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做法,如香港的DRA(DisputesResolutionAdvisor)方式。
2.合同上诉委员会(TheContractAppealsBoard-CAB)
美国的合同上诉委员会是美国各级政府建设部门都设置的一个组织,其职责是主持解决该部门内有关的合同争端。为了规范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美国国会先后通过并颁布了"合同争端法"(TheContractDisputesActof1978),及"法庭改组法"(thecourtreorganizationactof1982),成为各级建设部门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纲领,其目的是及时地审理解决合同争端(合同纠纷),减少法庭诉讼的数量。
美国联邦政府合同上诉委员会对合同争端处理工作,做了以下的规定:
·各级政府建设部门的合同上诉委员会必须有3名以上的专职审理员。他们应具备5年以上的公共合同法律方面的经验,由各级建设部门的领导任命。
·在合同争端审理期间,承包商仍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施工,不得停工。
·合同上诉委员会可以发出传票,要求合同争端的有关人员出庭作证。如拒不出庭,当地的地方法院将命令其出庭;否则,以藐视法律治罪。
·合同上诉委员会作出的审理决定,争议双方如不服从,皆有权向上一级法庭,即可向"美国索赔法院"(theU.S.claimCourt),各级"上诉法庭"(thecourtofappeals),甚至"美国最高法院"(theU.S.Supremecourt)上诉。
从以上合同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特点可以看出:
·无论是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是各级政府的建设部门,都把及时地解决合同争端放在重要的地位,要求及时合理地解决合同争端,防止其大量地转入法院诉讼范畴。
·许多合同争端调解组织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由于受到政府及法律上的支持,带有准法律的性质。
·合同争端审理组织做出的调解决定,虽一般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争议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可以拒绝接受,但如果争议双方在接受审理以前达成协议,同意审理组织的调解决定具有约束力,该调解决定一旦证式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3·合同争端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是解决合同争端的两种最终方式,属于法律最终解决方式。国际仲裁惯例是或裁或审制,即合同双方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且结果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仲裁的另一个特点是仲裁不执行属地原则,而由合同双方共同选定某一仲裁机构进行,由法院保证其得以强制执行。
尽管仲裁或诉讼不是合同争端采用最多、最合适的方式,但由于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它的存在对双方采用友好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造势作用。在这两种方式中广般国家都强调尽量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且多数标准合同条件都有专门的仲裁条款,合同双方会在专用条款中将所要选择的仲裁机构给予明确。国际仲裁机构都有一套自己严密成熟的仲裁章程、规则和程序。
世界各国一般都会制定仲裁法来规范仲裁行为,其中包括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由于工程合同的专业复杂性,有些国家会针对工程仲裁专门立法和成立仲裁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AAA)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仲裁机构。它制定了《建筑业仲裁规范》,该规则是由仲裁协会征求了美国土木建筑行业的讨论意见后最后定稿的,作为仲裁法来执行。仲裁规则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详细规定了仲裁的组织、程序、工作方法、裁决方式、仲裁费用等,是比较完善的仲裁法规。
德国的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各选定一仲裁机构,由选定的两个仲裁机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或合同双方对协商结果不服,再由两个仲裁机构共同选定第三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结果为最终裁定。这与一般国际仲裁惯例不同。
三、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文付保险技,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国际上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
·机动车辆险。
·十年责任险和二年责任险。
·专业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不包括除外责任)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ThirdParty)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国际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士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凡种:
·国际货物运输险(InternationalCargoTransport)
·境内货物运输险
·财产险
·责任险
·政治风险保险
·汇率保险
美国保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命和健康保险,另一类是财产和意外伤害。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美国工程保险险种:
·承建商险(BuildersRisk),相当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险(InstallationFloater),即安装工程一切险。
·劳工补偿险(WorkersCompensation),即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
·承包商设备险(ContractionEquipment)。
·机动车辆险(Automobile)。
·一般责任险(GeneralLiability)。
·职业责任险(ProfessionalRisk)。
还有两种由业主将工程项目各方风险综合起来,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项目,一是"综合险"(Wrap-up),二是伞险(Umbrella)。
美国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
·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投保人、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
·保险公司返赔率高、利润率低。
2·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
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条件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
(1)投标担保(BidBond/TenderGuarantee)。
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光标价的0·5%-5%。
(2)反行担保(PerformanceBond)。
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反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且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
(3)预付款担保(AdvancePaymentGuarantee)。
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4)维修担保(MaintenanceBond)。
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之外还有几种:
(5)反担保。
即担保人为了防止向债权人赔付后,不能从被担保人处取得补偿,往往要求被担保人另外提交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开具担保的条件,这样,一旦发生担保人代被担保人赔付后,就可以从反担保的担保人处取得补偿。
(6)付款担保(PaymentBond)
是指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承包商按时向分包商、供货商、支付款的担保。
(7)业主支付担保。
指业主向承包商出具的担保,业主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由担保人向承包商付款。
(8)分包担保(SubcontractBonds)。
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要为分包商的工作对业主负完全的负责。因而,总承包商为了保障自己不被分包所累,防止分包商违约与负债,通常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
(9)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
1.1项目分包方履约信用不合格如果分包方信用度不高、履约能力不强,那么就算分包合同条款拟的再好,他也无法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和义务。比如,产品质量不过硬、供货能力不过关、服务水平不到位、垫资能力不达标等等,都是履约信用不强的具体表现。因此,如何科学选择项目分包方,把好入口关,对确保项目分包方的战斗力具有关键影响。分包方选择科学与否主要在于其招投标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当前,多数项目在选择分包方时都是项目责任人说了算,他说定谁就定谁。没有引入相应的市场竞争机制,未对部分重要的分包分供单位进行招标采购,比如工程造价达到一定金额的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钢材、混凝土、砌体、水泥、装修工程主材、安装工程主材等及占合同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以上的单项材料的采购;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施工机具设备的租赁、安装等,没有起到择优汰劣的效果。
1.2合同条款不严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格式不严谨。作为合同起码的格式和条款都没有或者不全面,比如合同双方和标的物都没有写,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②条款内容不严谨。具体包括条款书写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全面、存在对发包方明显不利的陷阱等,比如: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具体名称书写不明,项目部的名称和项目部加盖的印章名称不一致;合同内容中留有空格,没有的内容未用“/”表示;合同条款中涉及到的重要条款未写清楚。比如货物验收的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未在合同中明确;合同条款手写修改的内容没有加盖印章;关于合同条款中违约、争议的地方未写明具体的处罚措施或者是解决方法;合同中项目部违约罚款数额较高,且没有上限;劳务合同中没有明确劳务承包的范围,价格、付款等具体信息;采购合同未明确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交货时间、验货人;设备租赁合同未明确设备的生产厂家、设备的编号、型号、出厂时间、设备检验是否合格等。合同条款不严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引发纠纷,产生负面影响。
1.3合同管理程序混乱①分包合同未履行严格的评审程序。分包合同签订前,项目经营部未组织项目职能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对于某些达到一定规模和金额的分包合同,按规定须报企业评审的,未及时报送企业评审。②合同评审流于形式,项目部对评审意见视而不见,未按企业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分包分供合同。当不能按企业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时,也未出具相应说明和承诺。③未严格履行工作流程,没有评审就直接签订合同,或者“先斩后奏”,签了合同后再走评审流程,变成了形式主义,失去了评审意义。
1.4分包合同履约过程检查及纠偏不到位表现在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未及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导致管理人员弄不清楚合同具体内容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项目部每月未组织项目分包分供合同的跟踪(履约)检查,未真实填写跟踪检查记录。分包分供合同跟踪(履约)检查后,未及时召开分包合同跟踪(履约)检查情况通报会议,未针对检查发现的履约偏差及时纠偏。
1.5分包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分包合同资料没有专人管理。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条款变更和调整没有及时记录,双方口头议定的事项因为没有形成书面记录,事后由于缺乏证据保留容易引发纠纷。因为合同作为格式化、书面性的东西,如果记录不明确、资料有缺失,很容易产生不同的解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解决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问题的具体对策
2.1严格评审和选择工程项目分包方(1)规范合格项目分包方评审管理。为确保分包分供单位选择的科学性,企业建立分包合格供应商名录信息库,项目经理部可在此名录中选择确定分包单位。若项目经理部在合格名录之外自行选择确定分包单位,必须按程序对分包单位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资料及记录,严禁未经评审确定分包单位。另外,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其进行评价和更新,符合要求的分包方继续留在信息库,达不到要求则拉入黑名单,绝不合作。(2)规范项目分包方的招投标采购管理。明确达到以下条件的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标:工程造价超过5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钢材、混凝土、砌体、水泥、装修工程主材、安装工程主材等及占合同工程总造价的2%及以上的单项材料的采购;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大型施工机具设备的租赁、安装等。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多种方式,实现“货比三家”,选择到理想的项目分包合作方。
2.2规范使用统一的项目分包合同范本企业根据项目分包的频率,组织召集企业、项目两级相关的经营管理专家,群策群力,共同拟定并经常使用的项目分包合同范本,涵盖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四大方面,提供给项目部选用。明确要求项目部不是特殊情况必须优先使用企业的分包合同范本。通过合同格式化实现对大部分条款的统一把关,可以大幅度地规避合同风险。
2.3重点把控常见的底线条款底线条款是指那些一旦突破就会形成潜在风险,一般情况必须确保的条款和内容,包括违反工程分包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约定明显损害项目经理部利益;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与无资质的个人、与无证照(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的单位的;合同的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描述不清,存在歧义;融资利息或延期付款利息高于月利息率2%以上;付款条件优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未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或验收标准低于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低于公司创优标准;物资采购合同未明确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未明确材料设备的技术条件、样品要求,或未明确验收依据;无《安全生产协议书》(主要物资采购合同除外);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未承诺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劳务分包未明确合同外签证或零星用工日(周)清月结要求;未明确双方违约的情形及违约经济责任等。底线条款不得轻易突破,若项目部因为特殊情况无法按底线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才能放行。
2.4规范履约过程检查和纠偏重点是严格按照项目分包合同履约管理流程开展工作,包括组织日常和定期的分包合同履约自查、填写跟踪检查记录、召开检查通报及分析会议、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制定纠偏措施、执行纠偏措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复查等流程,环环相扣,进行PDCA循环,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2.5项目分包合同资料档案化管理①把项目分包合同资料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便于项目部查找和使用。②对项目分包合同资料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项目分包合同从签订到过程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对于合同条款的变更、补充等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分析、及时存储,确保分包合同资料管理完整、有序,为后续的工程结算做好充分准备。
3结语
挂高现象,即没有资质的承包人通过挂高的方法获得发包方的信任最终中标的现象。虽然我们国家对这种挂高现象做出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还制定出了很严厉惩罚措施,但目前这种现象仍然相当的严重。由于利欲熏心,很多的承包人还是会冒着风险承包工程项目,同时有很多的有资质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从而放宽对他们的约束,只是一味的收管理费,不考虑承包人到底有没有能力,使得合同的管理难度加大。
2.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增强意识
对施工单位来说,应该大力培养管理人员,尽可能的选有经验的、有健全的法律知识的、工作能力强的、有专业资质的、上进心强的、有责任感的工作人员。要对工人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让工人们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充分了解,通过这种形式提高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力度,增强管理意识,从而使合同更有力度的实施。
2.2规范市场上的行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各项法律制度也都做出了相应的完善,各市场行业间也随之做出了相对应的管理条文制度。所以,企事业单位也要随着法律的步伐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普及,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更加熟悉合同管理制度,在工作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实施,从而依照相关法律做好合同中规定的工作。
2.3建立专业的管理组织,推广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目标能够得到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是项目组织的管理。合同管理这项工作需要专业人员来完成,缺乏管理组织和专业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的,因此要配有相关专业人士和更加专业的管理团队。此外,关于水利工程建筑的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当施工方和建筑方想要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好自身的特点,选取最适合自己工程的合同样本,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同不合理的地方出现。因此推广合同范本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4实行合同审查制,严审企业资质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能不能顺利进行,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主要是审查施工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在工程等级以及技术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施工企业在信誉、资质等各方面所提供的材料是不是详细明确。通过施工合同审查工作确保招标公司对合同的履行能力。
2.5正确选取监理单位
所谓的监理单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代表的主要是发包方对承包方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实施合同的时候要做到独立、公正、平等、科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做出整改,同时对于工程的实施过程要有先见性,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完成。
2.6对施工合同管理做好总结工作
由于每个工程都有着自身特点,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比较主要体现在经验是否丰富上。我们只有不断地总结,记录合同的整个过程,及时制定出解决措施的办法,对于相类似的合同记录把它们做成文本,以便于日后翻阅和学习。这样,对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3.结束语
工程项目管理形成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接触项目管理是在20世纪80年代。工程项目管理理论,首先论文从原西德和日本传入我国。当时,我国改革开放已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发生了相应变化。此后由于外资项目的增加及国际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我国进一步得到推广应用,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的项目,必须按国际惯例实行项目管理,这进一步加速了项目管理理论在我论文国的推广应用,也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进一步的改革。
鲁布改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并按其规定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以此为契机,我国首先在施工企业中推行项目管理,1987年在全国推行项目法施工,目的是建立在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经营体制。80年代末,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我国继而推行了招标承包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论文、工程建设监理制等。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陆续开始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估价师的考试,凡通过考试的,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工程项目管理是一次性管理。这是项目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因为项目是一次性的,决定了项目管理也是一次性的。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很难有纠正机会。
2.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论文由整理提供idi-language:AR-SA">论文项目的生命期是一个有机的成长过程。项目的各个阶段既有明显的界限,又有相互衔接,不可间断。这就决定了项目管理应该是项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管理。
3.项目管理是一种约束力很强的管理。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特征其明显的目标和时间限制、既定的功能要求以及质量标准和预算额度,决定了项目管理约束条件的约束强度比其他管理更高。项目管理的重要特点在于项目管理者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在合理应用而又不超越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完成既定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1.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的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目前我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项论文目管理很不规范,“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普遍。
2.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够重视。可行性研究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对工程项目在建设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它是保证工程项目以最小的投资耗费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的科学手段,也是保证工程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建设上可行的科学方法。但是目前我国的许多投资项目都不重视这方面的工作,项目匆匆上马,盲目投资,这样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且也可能埋下质量隐患。
3.对实行建设监理的必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我国推行的建设监理,就是国际上通行的由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工程师代业主进行的项目管理。目前国内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项目法人不肯放“权”,没有充分利用监理和咨询机构,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工程咨询业欠发论文达,管理不规范,没有真正成为专业管理的内行。
4.项目管理人员普遍素质较低。由于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系统研究和行业实践起步较晚,到1991年才成立全国性的项目管理研究会,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正式发行的项目管理专业刊物,项目管理人才培养也相对落后。目前我国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和资质认定工作多偏重于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方面,忽视了对业主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
四、我国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
1.项目管理国际化。项目管理国际化不仅在中国而且在全球越来越明显,这主要是由于国际合作项目越来越多。现在不仅是一些大型项目,论文由整理提供
/eWebEditor_new/">连一些中小型项目要素都呈国际化趋势。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的行业壁垒下降,国内市场国际化,国内外市场全面融合。就工程建设领域而言,外资利用将会进一步增加,海外建设市场也会进一步向中国开放,国际工程将会进一步增加。从工程项目管理角度看,这意味着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项目融资、工程招标、合同管理论文等均要求国际化和国际惯例接轨。
2.项目管理信息化。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已成必然趋势。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综合学科,应用性强,很有发展潜力。目前人们把它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用计算机辅助工程项目管理,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益大大提高,并促进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用Internet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促进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工程项目管理研究的深入。
3.项目管理的专业化。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管理。项论文目管理发展到今天已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成为一个职业。在现代社会中,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专门承接项目管理业务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是世界性的潮流。项目管理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已探索出许多比较成熟的项目管理模式。
4.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在现代社会中,项目管理越来越趋向社会化。将整个项目管理任务以合同的形式委托出去,让专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这是项目管理的一大趋势,最典型的是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推广建设项目监理制度,这是建设工程管理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五、加入WTO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对策
1.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工程建设领域经过近20年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形成了法律、法规的框架,但还不能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需继续完善,形成完备的法规。另外,政府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工程投资体系应进一步改革,项目法人的主导论文由整理提供
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论文地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应退出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使项目法人真正成为责任主体,并由其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3.工程咨询业有待发展,管理水平也需进一步提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法人应主要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筹划、项目组织和项目决策。而项目管理应由项目法人委托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去承担,应充分利用咨询和中介机构。
4.工程建设企业管理水平迫切需要提高。当今工程项目越来越趋向大型化、复杂化、国际化,这就要求国际化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企业素质低、管理水平不高是目前的一个普遍现象,应尽快改变这种局面,以增强竞争能力。
5.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标准和制度要作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