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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部门、乡镇、街道部分
1.政策条款
(1)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2)工业平台规划编制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3)“4+X”重点培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4)工业平台新引进项目市财政与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招商引资乡镇(街道)地方税收分成认定;
(5)重大招商项目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有功人员奖励。
2.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政策条款的实施主体或涉及单位对照《关于推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市委发〔20*〕40号)的具体规定,提供具体的明细内容,在每年的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申报,其中政策条款中的(1)、(2)、(3)条向市经贸局申报,第(4)条向市财政局申报,第(5)条向市招商局申报。
(2)联合审核。市经贸局、招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3)政策兑现。第(2)条、第(3)条经联合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进行资金拨付;第(1)条、条(4)条、第(5)条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进行支持奖励。
(二)涉及企业部分
1.申报兑现程序。
(1)通知申报。在每年的12月,由负责初审的职能部门发文,通知企业按照要求,做好当年度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对申报面不宽的,职能部门可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直接告之相关企业做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
(2)企业自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兑现政策的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3)部门初审。职能部门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市工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次年2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科)。
(4)复核兑现。市财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按照政策条款进行兑现。其中,对界定明确可直接兑现的相关政策,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财政局发文兑现;对需经市政府审定的,市财政局将复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兑现;对已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按规定程序执行。整个政策兑现,原则上在次年的3月底前兑现到位。
2.职能部门职责及审核内容
(1)市府办:负责做好整个政策兑现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重点做好报市政府审定的内容审核。
(2)市经贸局:负责做好“4+X”重点培育产业的重点企业发展规划编制费补助、企业开展协作一次性奖励、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技术中心创建支持、“零土地”技改项目投资支持、工业平台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建设支持、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资奖励、企业信息化建设奖励、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支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创建绿色企业的奖励、举办企业家专题知识讲座经费补助、企业家参加理论培训奖励等内容的审核。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4+X”重点培育产业的重点企业上台阶、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产业协作等超基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和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工业平台新办企业和市内搬迁企业,以及企业总部纳税地在我市实施新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实施项目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支持等方面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审核;负责做好企业兼并重组和企业收购一般性企业资产在办理资产过户中涉及税费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平台内标准厂房租金收益涉及税费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审核。
(4)市科技局:负责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研发中心创建奖励,获得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形成产业化经营奖励,获得专利示范企业奖励,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及新产品奖励,技术成果转化风险金支持、“四带”(技术、资金、项目、团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审核。
(5)市外经贸局:负责做好《关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政发〔20*〕54号)兑现及新获得国家出口名牌产品奖励的审核。
(6)市招商局:负责做好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经费补助和对有功人员奖励的审核。
(7)市人劳局:与市人才办共同负责做好高级人才引进经费补助的审核;负责做好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费补助、专业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的审核。
(8)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奖励的审核。
(9)市质监局:负责做好企业参与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地方标准制订并形成标准的奖励,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浙江省区域名牌、浙江名牌产品奖励的审核。
二、闲置工业用地处置办法
(一)范围界定
1.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满一年项目未动工建设的工业用地。
2.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动工建设,但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2年内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工业用地。
(二)处置程序
1.跟踪督查。建立新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跟踪督查制度,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开发办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对在规定时限内迟迟没有开工建设或投资额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督促企业抓紧开工建设或追加投资;对检查中发现可认定为闲置工业用地的,在每年的5月、11月底前进行一次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国土局。
2.核实整改。每年6月、12月,由市国土局牵头,市经贸局、规划局、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开发办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对报送的工业用地开况组织现场核实,形成工业用地闲置认定初步意见,上报市政府确认。根据市政府确认意见,由市国土局向企业发出《闲置工业用地认定通知书》,要求企业在3个月内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项目或追加投资。
3.处置措施。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开始实施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收取土地闲置费;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实质性整改动作的,由市国土局按照该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的20%向企业收取土地闲置费,并继续给予企业3个月的整改期限。在延续的整改期限内,企业整改仍没有达到要求的,由市国土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申报制度
(一)申报对象
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申报对象,原则上限于*等7个镇。
(二)申报原则
1.符合浙政办发〔20*〕12号和浙土资办〔20*〕74号文件要求、原则及条件;
2.遵循工业平台开发时序,有利用于整体、连片开发;
3.保证重点,优先满足中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
4.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一个乡镇原则上修改一次。
(三)申报事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由土地所在镇向市政府书面请示。中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用地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应先与土地所在镇政府衔接。
2.申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须附具市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出具的规划修改地块不涉及违法用地证明。涉及违法用地的,必须由市国土局依法作出处理,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确认。
3.涉及一般农田、预留规划指标申请局部修改的,须附具市农业局出具的不占用标准农田证明。
4.各申报对象及*经济开发区、中部工业区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或近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计划报请市政府,转由市国土局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工业平台开发主体与职能部门工作互通制度
(一)互通内容
1.工业平台下年度道路、给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工业平台下年度融资需求;
3.相关职能部门可将工业平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下年度工作计划及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信息;
4.金融机构可为工业平台开展信贷服务的信息。
第1项、第2项信息由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提供,第3项、第4项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二)互通方式
1.各工业平台开发主体根据开发建设要求,将下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于当年的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园区办。
2.市园区办按照保重点、可纳入的原则,对各工业平台报送计划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可纳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意见,于当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3.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信息后,在研究下年度工作计划时,要予以重点考虑。对可纳入部门下年度重点工作及可包装项目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于当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园区办。期间发生新情况,要及时通报信息。
4.市园区办综合双方互通的信息,结合全市工业平台下年度开发建设重点,提出要求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意见,并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单位进行论证,形成初步意见,于当年的11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
5.初步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府办以书面形式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平台开发主体及金融机构。同时,由市发改局优先将项目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相关职能部门要确保将项目纳入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建设经费;金融机构要主动提供服务,对工业平台融资需求优先安排;相关平台开发主体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规划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模板:
今年以来,XX市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及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两聚一高”目标任务,紧扣“五个牢牢把握”工作导向,按照“大城市”定位,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努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在完善规划体系中强化发展导控
以总规修编为契机,加快完善《XX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立的“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四级规划编制体系,加强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控制,努力实现全市空间管控“一张蓝图”。
1.初步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多规融合、存量盘活”为导向,以“生产、生活、生态”和谐互动为要求,划定了统一的城镇开发边界,确定了建设用地总量,形成市域范围内功能结构完备、要素配置合理、通勤就业均衡、生态环境良好的空间发展格局,并积极融入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特色小镇等发展理念。目前正在优化调整用地布局方案,预计6月份完成最终成果论证工作。
2.积极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一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全市单元规划确定的边界逐步开展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完成F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12、E05单元控规初步成果,B11单元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二是落实水乡古镇发展要求,基本完成千灯、锦溪、周庄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对重点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设计。三是协助相关区镇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控规编制、调整、报批工作。报批完成张浦镇城东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花桥国际商务城南部生活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完成花桥经济开发区、陆家镇、锦溪镇等相关区域控规调整方案。
3.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一是组织开展杜克科创小镇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以“XX智谷”为总定位,征选国内外6家设计机构开展方案设计,现已全部提交最终成果。二是组织开展前进路、长江路道路沿线景观提升设计。根据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导则,以前进路、长江路为试点进行深化研究,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现已完成初步方案,正在进行深化设计,计划6月份形成最终成果。三是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域轨道交通S1线(XX段)沿线城市设计,以交通引导理念优化城市功能品质,已基本形成成果。
4.不断优化镇村规划。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编制完成《XX市锦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由省住建厅组织论证通过,报省政府批准实施。会同市文物部门开展第八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经省住建厅、文物局组织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巴城镇成功入选“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根据《XX市镇村布局规划》,我市所有31个特色村、189个重点村和218一般村(除高新区22个一般村无编制计划外)已全部形成规划成果,今年上半年,按计划继续推进村庄规划成果的公示、论证及审批,完成千灯镇歇马桥村村庄规划公示、锦溪镇计家墩新乡村生活项目规划报批工作,以及周市镇26个自然村、淀山湖镇6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的审查、论证工作。
(二)在狠抓专项规划中增强城市功能
1.增强城市民生功能。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设施规划》,确定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社区、街道的行政边界。并以亭林片区为试点,完成深化设计方案,构建社区服务设施配置模型,正在开展青阳片区深化设计,计划6月份形成详细方案。
2.优化城市生态功能。继续推进《XX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现已完成草案,基本形成市域各片区海绵设施建设管控原则及技术指引。加强区镇对接,进一步深化《XX市城市“六线”控制规划》,涉及道路红线、河湖水系蓝线、绿化绿线、重大市政设施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轨道交通橙线,并将道路红线、河湖水系蓝线录入规划综合信息平台,便于日常审批管控。
3.提升城市交通功能。继续积极推进苏州市域轨道S1线XX段规划建设,完成《苏州市域轨道S1线XX段沿线交通一体化交通详细规划设计》、《苏州市域轨道S1线施工期间交通疏解方案》中期成果。及时启动XX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心城区停车系统规划等。
4.升级城市市政功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编制完善《XX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成果,并报请市政府审批通过。为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建设步伐,配套起草了《XX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为降低建设成本,提高综合管廊建设可行性,向市轨道办呈报了《关于与苏州市域轨道交通S1线同步建设综合管廊的请示》。目前,XX市中心湖二号路地下综合管廊已开工建设。为合理布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有效指导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XX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成果,并报请市政府审批通过。
5.完善城市文化功能。为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高质量完成市博物馆、美术馆方案设计。根据《XX市城市雕塑规划》和《XX市雕塑规划管理意见》,开展了第一批雕塑设计方案的征集活动。第一批公开招标的2个点位已经完成方案招标相关工作;另外7个点位海选工作也已完成专家评审。
(三)在推进改革创新中优化审批管理
1.不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报城建例会讨论。完善规划编制制度建设,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通知》,从协调机制、成果入库、动态维护、调整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为规范工业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加强对方案的审查指导,结合XX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了《XX市工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导则》。为全面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与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在工程项目中运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并在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实施运用。
2.努力推进审批服务创新。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方便群众办事,打破传统审批的固化模式,创新推出“容缺受理”弹性审批流程。对主要条件具备,次要条件或手续欠缺的审批事项,放宽受理门槛,提前进入审查,予以“容缺受理”。并通过跟踪服务,主动沟通,确保缺项及时补正,实现依法服务、特色服务、高效服务的同步到位。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基层办事,在“表单整合、项目申报、网上审批”三个环节创新推出“嵌入式”服务。通过“三表合一”建立嵌入式申请、标准格式落实嵌入式管理、共享数据实行嵌入式审批,非工业建设项目申请材料由原16项缩减为9项;工业建设项目申请材料由原10项缩减为6项,切实方便了项目报建,提升了服务效能。上半年(截至2017年5月16日)共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59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张,用地面积75.34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08张,建筑面积177.86万平方米;核发验线证明68张;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核实证73张,建筑面积189.24万平方米;受理及审查店招店牌、户外广告21件。
3.着力加强规划执法监察。建立在建项目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对管辖范围内181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管。通过区域联动,开展拉网式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联合各区镇规建部门对全市538家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规划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已完成排查372家。对《2017年苏州市列入省第十三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中我市涉及企业(46家)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完成排查35家。对《XX市化工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中涉及企业(143家)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完成120家。上半年(截至2017年5月16日)共立案处罚违法建设案件6起,做出违法建设认定移交291件,切实维护了规划严肃性。
(四)在现代技术运用中夯实规划基础
1.启动全市用地信息普查(重点单元)。拟在测绘XX市大比例尺“全要素”地形图基础上,通过对用地信息和建筑信息的普查,生成带有多种属性信息的标准化地形图,并引入三维实景技术,构建具有实景可视信息和丰富用地、建筑信息的地理信息数据库,为XX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技术支撑。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
2.完善规划综合信息平台。继续根据实际需要扩充平台功能,完成了规划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开发了在建项目“双随机”监察系统,实现了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及违建入图入库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完成了全市城镇未治理D级危房档案信息化入库工作。配合经信委核对了全市工业企业信息。下一步,还将完成网上报建系统建设及应用拓展项目建设。
3.推进2017年XX电子地图更新、地下管线数据更新测绘。
(五)在“六个一”大走访中密切联系群众
制定了《XX市规划局常态化推进“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第一时间召开“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局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与,紧扣“两聚一高”,强化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全局19个走访调研小组对所挂钩的周庄镇高勇村、双庙村村民家庭已全部走访一遍以上,仔细了解家庭情况,深入收集村民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作了详细记录。对能当场能解决的给予反馈解决,对不能解决或需转办的,做好解释工作或给予转办。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积极延续、加快推进、全面完成上半年正在开展的工作的同时,下半年,我局还将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抓总规落实
在完成总规成果论证、报批的基础上,加快总规的实施步伐。根据总规要求,及时指导各镇开展镇总体规划的修编。根据《关于推进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XX市单元规划》,逐步对城市核心区所涉及的单元及跨区镇行政界线的单元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下半年重点完成B11、C12、E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对市域其它发展单元,指导各区镇根据单元定位,明确编制要点和内容,力争于年底前完成控规编制。
2.抓城市设计
适时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强化地域特色、建筑风貌、城市文化的“基因”传承,提升城市品质品位。积极推行全市拟出让地块必须预先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3.抓存量更新
结合危房治理,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研究,计划完成老城区及城北地区6个片区的更新规划研究工作。突出民生改善,推进被撤并乡镇更新研究,重点完成张浦镇大市地区和千灯镇石浦地区更新研究。立足产业特色,围绕打造全市10个特色小镇目标,因地制宜做好规划引导和方案设计工作。
4.抓空间拓展
城市地下空间作为空间延伸拓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应予积极利用。按照建设紧凑型城市要求,大力开展XX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修编,结合轨道交通S1线沿线站点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城市地下人防规划等,推进轨道、管廊、人防等多规合一,重点研究地下空间的横向连通开发及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进一步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5.抓生态控制
结合规划工作实际,继续全力配合及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完成海绵城市、六线控制、绿道网等专项规划,切实在引导和保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方面贡献规划力量。
6.抓交通引导
结合新一轮总规及控规编制,根据新的城市发展战略布局及方向,高标准、高起点开展新一轮《XX市综合交通规划(2017-2030)》修编,进一步优化城市现代化交通体系。完善轨交S1线配套规划的同时,适时开展XX轨道K1线预可行性研究,为XX进入轨道交通时代奠定坚实基础。继续开展“自愿停驶,绿色出行”实施方案及运营管理平台建设,引导城市交通方式转型。
6.抓体制改革
继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继续推进“容缺受理”流程,将服务固化为制度。由规划综合信息平台支持,增设“容缺受理弹性流程(试运行)”,同步进行电子审批,实质性提速增效。促进全市统一运作规划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统筹规划智慧政务建设,强化对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支撑作用。
7.抓执法监察
继续完善、实质运用规划移动监察系统,推进违法建设认定情况入图入库,提升执法监察效率效能。运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在建项目定期检查、抽查工作,力争早发现、早制止,减少未报先建、批建不一现象发生,切实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能。
8.抓调研走访
扎实开展、圆满完成“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倾听搜集基层、百姓心声,切实解决基层、百姓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档案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模板:
上半年,我县档案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五大”发展理念,紧扣项目落地年,聚焦“一路二水三项目”中心工作,以面向社会,服务民生为重点,以拓宽档案发展领域、深挖档案文化资源、提高档案利用价值为抓手,树立“科技强档、依法治档、服务活档”的新理念,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做到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
一、强化项目建设
一是启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项目建设。今年县上安排我局爱教基地建设专项资金x万元,主要用于多媒体报告厅建设。目前正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包括基础装修工程、视频器材、桌椅采购,项目将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是开展门禁系统项目建设。安排落实项目资金x万元,通过招标,配备馆内24小时温湿度监控设施和档案馆(库)门禁系统。项目正在施工中,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了各项设施的安装工作,届时将使我县档案馆库现代化、规范化建设大步向前迈进。
三是启动数字化项目建设。落实数字化项目资金50万元。近段时间以来,我局对多家档案数字化机构进行了调研,参观学习了遂宁市、市中区等档案局数字化工作先进经验,对比了我县档案工作和项目经费情况,研究确定了我县今年数字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正开展需求论证,拟于6月份完成项目招标,年内完成今年的数字化目标任务。
二、强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是档案“三大”体系建设之本,是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之本,是档案工作的基础。围绕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上半年,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我县档案工作纲领性文件。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积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与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协调,由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委办发﹝2017﹞x号),对我县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是加大我县档案移交力度。根据我县新馆建设的情况,由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到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对全县近二十年应移交的到期档案制定了接收计划,明确了应移交进馆档案的范围、质量要求、移交程序、组织领导作出明确规定。今年底前,我局将对全县56个单位2006年前整理规范后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
三是创新档案工作,引入中介服务档案工作。自今年以来,县档案局大胆探索,立足单位工作实际和新形势下档案管理服务的要求,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在确保档案保密的前提下,推广政府购买档案事务服务。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提供档案管理技术、设施、劳务等服务,激活社会资源、节约成本、规范服务、统一标准,通过政府采购,选出了两家质量可靠、服务优良的档案中介机构供各单位选择,作为我县各单位专业档案服务机构,促进了我县档案整理规范化上档升级。
四是加大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根据我县档案移交工作实际和档案整理新规则的出台,今年4月11日,我局和县行政学校联合举办了全县档案工作人业务培训班,专门聘请乐山市档案局业务专家实地授课,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服务中介机构等100余名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县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县档案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是规范整理遗留档案。对十年前移交到我馆的转制破产企业共22个单位未整理的档案约x卷,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规范性整理,于6月中旬整理完成进馆。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数字化项目将是我局今后几年持续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数字化三年规划和实施方案,力争于2020年我县馆藏档案全部实现数字化。
二是加快档案数字化进程和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力度。对列入今年移交进馆的56个单位,加强档案规范化整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增添新措施,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成绩
(一)稳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今年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对上一轮规划实施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对市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现状、土地供给与需求、区域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关系进行了调查分析。目前已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编制单位,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有序开发土地后备资源,耕地资源得到严格保护。今年土地整理项目新立项12只,规划整理面积15704.85亩,可新增耕地2455.05亩,可建成标准农田11093.25亩;上半年通过验收土地整理项目58只,新增耕地10407.61亩,整治面积80471.49亩,建成标准农田24178.8亩;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已开工面积8341.95亩,完成6736.05亩。
(三)高度重视建设用地复垦和宅基地整治,充分争取折抵指标。新立项建设用地复垦和宅基地整治项目6只,规划整治面积158.55亩,可新增耕地147.3亩;已通过验收项目59只,整治面积4116.06亩,新增耕地3775.04亩,争取折抵指标3775.04亩。
(四)全力以赴争取重点“戴帽”指标,努力保障经济发展需求。全年列入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19只,总面积7300.5亩,其中耕地5521.65亩;列入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37只,总面积9414.78亩,其中耕地7890.29亩,使用计划指标项目14只2323.8亩。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今年初,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主要指标和任务下达到各部门后,局领导班子首先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并把有关国土工作的任务发到全局各部门。在局中层干部会议上,把任务逐条分解落实到部门,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在每月的局务会议上汇报进展,并进行考核。如我们把规划修编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及时与相关部门衔接,确定了由市各部门业务专家组成的规划修编工作联络员班子,成立了局规划修编工作组,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确保修编工作按时完成。
(二)联系实际,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以落实政府重点工作为起点、为契机,工作目标没有止境,高标准要求没有止境,在更高水平、更高起点、更高力度上推进国土工作发展。千方百计加大规划操作的力度,把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搞清搞实,建立信息库,为规划编制提供翔实的数据和科学的依据,对新规划做到超前预测,充分论证,科学编制。千方百计加大开源的力度,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潜力,进一步调动各地积极性,加快推进造田造地进度,真正做到“先补后占”,并实行台帐管理,使新增耕地数量与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千方百计加大保障的力度,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依法集约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在政策上充分用好重点工程指标“戴帽”下达的优惠举措,在用地上做好依法、集约、保障三位一体,坚定不移地树立只有向上争取、向内挖潜,才能保障发展用地的观念。千方百计加大盘活的力度,推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工作,实现建设用地复垦和宅基地整治双丰收。
(三)深入实际、严格考核、服务社会。深入了解每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进展做到了如指掌。考核严肃认真,对外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考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讲求速度,争取每个项目都成为优良项目;对内加强对职能部门执行工作的考核,树立主人翁的负责态度,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抓好每项工作。抓好征地安置补偿等工作,在推进建设项目实施的同时,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在基本农田代保问题上,国办文件规定:“不得进行跨市、县的基本农田易地代保”省里目前也无明确政策意见,而我市市情要求我们必须在全市市域内统筹布局基本农田,实行跨县(市)代保。在待置换用地问题上,国土部至今未认可,可能产生的变数亦会对我市规划空间产生重大影响。
(二)标准农田建设有待进一步抓紧。上半年标准农田建设仅完成全年任务的20%,究其原因,有宏观政策影响、后备资源减少、建设成本提高等客观因素;但主要还是受主观影响,基层把主要精力投入村两委换届,延缓了土地整理工作进展,部分县(市)片面理解用地总量控制政策,控制和减缓了土地整治步伐等。目前市区几无后备资源,委托各县(市)代建标准农田势在必行,加快推进建设步伐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用地意识转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党和国家高度提倡节约资源,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我们在发展用地上同样要强调“减量化、再利用”。目前我市部分企业和部门对此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不足,需要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观念,采取措施把我市土地资源劣势变为集聚经济发展的优势。
(四)争“重点”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要加快第一、二批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包括预审、省指标的核拨、农转用材料报批,在继续争取方面下功夫,特别是杭甬运河绍兴市区段,要加大向省发改委争取的力度,争取早日列入省重点项目。
四、下步打算
(一)抓好规划修编。按照已制订的工作方案,有序、分步实施下阶段各项工作,保持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的稳定衔接与配套。争取在年底前拿出成果,报市、省审批后实施,为依法规范用地提供进一步依据。
一、基本概况(20*年1月—11月)
1、审批:选址26件,用地许可证11件,工程许可证53件,简易项目53件,规划确认7件。
2、批后管理:灰线检验79件,±0.000检测68件,竣工验收67件。目前,我们拱墅分局工作人员15人,其中外借3人,市局学习1人,休产假1人。目前监督检查科只有2人,每人每天平均2次到现场。
3、:80件(不含电话咨询、上门咨询670人次)。无论是市局转办还是拱墅区交办,以及直接受理投诉、咨询,分局都能做到按条例要求,及时办理,耐心沟通,件件都努力争取达到反映人的满意。
4、分局业务学习12次,政治学习12次。
5、违法建设移交区执法局39件。
6、组织和配合市局项目公示37件,并及时收集社区和市民反映的意见建议与市局业务部门沟通。
二、主要做法
近二年来,拱墅规划分局通过积极实施“阳光规划”工程,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不断总结、不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宣传沟通等措施,分局工作成效显著。主要做法和体会如下:
(一)、营造效能监察氛围,做到三到位。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作为规划职能部门,我们认为首先要提高对开展城乡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要通过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明确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解决哪些问题?如何发挥百姓和社会公共监督作用?为此,我们分局做到:一是认识到位。从参加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分局全体同志都认识到,借助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力量,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意义深远。实际上,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再树规划的权威性,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强调规划编制的前瞻性。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会议后,分局及时组织传达,认真学习和贯彻市规划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20*年*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要点》,分局全体同志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克服了原来的一些模糊认识。现在是全员积极主动参与这项活动,并把效能监察贯穿于整个分局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二是组织保障到位。根据杭规发[20*]10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和监察局联合成立了拱墅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分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分局与区监察局保持协调沟通联系,不定期走访互通情况,不断加强对区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三是措施到位。城乡规划监察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分局从建立长效机制和长效管理监察的角度,及时制定工作计划要点和实施意见。特别是20*年1月以来,分局在审批和批后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每一份审批档案,验收档案,跟踪管理表都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分局借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自查的东风,对近年来分局所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并制成小册子印发给全体公务人员,自觉执行和约束自己,通过抓制度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有效开展。尤其是分局出台(20*)20号文件《关于试行项目规划验收督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督查、督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前的最后一道关。分局还积极配合市局相关处室修改有关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紧密相关的有关规定,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内部操作细则》等等。
(二)、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做到五个紧密结合。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关键是要抓实抓出成效。为达到这一目的,分局借鉴以往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题教育的经验,避免就规划效能监察而效能监察,克服做表面文章和形式主义,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我们的做法是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批后管理、跟踪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与分局业务工作比较紧密的有“依法审批”、“行政许可”、“阳光规划”、“批后管理”等4个方面的,为有效监察这4个方面的业务工作,分局强调在“依法行政”和严格法律程序上下功夫。在依法行政上,今年1—11月移交执法局处罚3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6%,加大了跟踪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检查、及时移交、及时督办处理。为有效遏止违章建筑,分局与区执法局及时沟通,通过座谈会的形式,通过“你来我往”的形式(分局主动上门去区执法局沟通31次,区执法局来分局26次),共商监管事宜,共探城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和园区管委会召开例会的形式,共同联手加大建设项目跟踪管理的力度。通过“五局一队”的联勤运行机制,不断强化长效监管运作机制,有效遏止和控制大的违章违规建设。二是与提高业务能力紧密结合。为提高分局内部人员的业务能力,分局坚持业务学习交流,“单元格控规”,“专项规划”大家轮流主讲,并深入到社区宣讲“控规”。这样做不仅加强了“控规”的宣传力度,而且提高了大家的综合业务能力。三是与服务辖区经济建设相结合。分局出台(20*)15号文件《关于促进拱墅区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意见》,4条措施提供督察保障,并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社区配套用房确权工作。四是与今年开展的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今年市局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包括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达17项之多,分局把这些教育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荣辱观教育,通过党课教育,通过廉政教育,不断强化个人素质。党课教育活动,强调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分局每人都结合自己的实际,效能监察,效能建设写了体会文章。廉政教育活动,观看廉政录像片11部,科以上(窗口)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监狱现身说法”活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分局借鉴兄弟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每人都创建了自己发自内心的廉政格言。五是与分局的实际相结合。我们分局人少,但团队精神特别强,分局和谐氛围特别浓。目前,拱墅在建项目200多个,监督检查科4名同志,休产假1人,到市局学习1人,实际工作的只有2人,在这种情况下,分局办公室的同志积极配合,严格按跟踪管理5到场要求,协助做好批后管理工作。分局不因人少,项目多,而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相反抓得更紧,管得更严。分局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积极处理好3个关系,即:依法行政与辖区经济建设的关系,绿色通道与行政许可程序的关系,以及工学矛盾和人少、工作量大与法定要求2人以上到场的关系。其结果是做到3个“加大”,加大了与区四套班子的沟通,关系越来越密切;加大了支持辖区经济建设的力度,提前服务,全程服务;加大了和谐创建团结协作精神的渲染。规划效能监督检查工作经常有序。
(三)、长效效能监察,强化四个抓手。一抓学习。从去年分局开展的读书活动以来,分局充分利用图书角,要求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形成了良好的读书氛围。分局在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大家多思考、多动笔、多总结提高,并及时出台“关于实施宣传报道积分制度奖励办法的通知”,1—11月发表在各类杂志文章3篇,报纸17篇,其它8篇,取得了历年来最好的成绩。二抓制度。抓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氛围,做到真抓实管。今年来,分局对会议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减少会议,提高了会议质量,改变会风,广纳谏言,分局每次办公会都形成会议纪要,讨论研究情况记录在案,有据可查,增加了分局决策的透明度,更加有效地对分局决策实施有效的监督监察。三抓提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发挥好“五局一队”联勤机制,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单位(个人)依法建设的法律意识,继续抓好“双休日服务上门”和“党员午间值班制度”,力争在服务质量、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四抓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分局认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是有效加强对机关内部实施监督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为营造规划效能监察的内部氛围。为此,分局举办“金点子”活动,并将一些好的点子用于实际管理工作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明年工作思想
20*年分局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上级关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总体布置,认真抓好市效能监察重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深化“阳光规划”工作,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对批后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探索,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阳光规划”的工作体系。规范公示牌的设立,做好建设单位、社区、市民意见建议的收集,积极与市局业务处室协调沟通反馈。
(二)进一步抓好结合。特别是与各种教育相结合,牢固树立规划效能监察的意识和廉政勤政服务意识。
2009年,面对经济环境形势的严峻挑战和复杂局面,在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规划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优质服务年的各项措施为抓手,稳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着重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对内练内功、夯基础,对外抓服务,积极推进落实各项规划创新工作。
一、一个目标,两项活动,推进落实规划创新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优质服务年活动是今年管委会的重要活动,两项活动都是在当前经济环境形势下,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紧紧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新区”的主题,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精心部署设施,将两项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规划创新成效。
1、精心部署开展学践活动。自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市委和区工委的要求,我局合理制定了各阶段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一系列活动。分别开展全区各乡镇街道规划工作调研会 8场,赴马涧社区、新灏公司进行“双结对”座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参与集中学习十多次,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参加了区委组织的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和科学发展观大家谈等各项活动,并分别就规划分局工作和局领导班子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出整改方向。通过学习,全局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均得到全面提升,同时我局对做好下阶段的践行活动和规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重从全市角度提升高新区规划定位;二是进一步发挥优势、开拓创新,着重规划工作实效的落实。三是重视规划队伍建设,夯实专业基础,保持团结务实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绩。
2、五措并举推进优质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开展优质服务年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优质服务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社会效益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我局要求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并就落实“优质服务年”提出五大举措。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制定了“优质服务年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施办法”和活动方案,并进行了阶段总结。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规划管理规定,完成了 “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和“报建材料要求”等规定。三是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四是完善信息平台,开展电子报建网上审批系统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五是实行例会制度。在规划方案审查例会的基础上新增局处长例会。
二、稳步开展,成效显著,城乡规划编制继续推进
目前获**市政府审批的控规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另外有25平方公里的科技城控规正在编制过程之中,保证了全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均有规划可依。城乡一体化规划也取得显著成效,配合区里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发展规划,完成前期调研、统计、初步布局等工作。
1、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控规获市政府批准。根据**市人民政府“苏府复〔2009〕25 号”文批复,我局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的《**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准,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加强规划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控规定位为高效的现代产业区和生态风景游览区,规划布局将形成“两轴、双廊、四区”的结构。高新区中心城区西北片作为**主城城区主要的产业空间,是落实高新区新时期转型发展战略重要的空间载体,该控规的编制将更有效合理引导该片区的产业升级与土地集聚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城市更新建设。
2、白马涧建设控制规划获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根据管委会“苏高新管[2009]97号”批复,《**高新区白马涧周边地区建设控制规划》已获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白马涧规划》,严格依据该规划实施建设。
白马涧地区定位为**市西部重要的风景旅游区和多功能生态度假休闲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五区、山水辉映”的总体结构。该规划是指导白马涧周边地区的发展,统筹安排区内各项建设,加强规划管理和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3、高新区城际站周边地块城市设计完成最终成果。高新区城际站周边地块城市设计进行了公开竞标,香港城市规划顾问有限公司、美国优联加(中国)建筑设计事务所和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参与况标,经专家论证。省规院以功能定位恰当,土地利用率高,可操作性强等优势中标。
本次城市设计以城际站点为辐射核心,东起青花路、牌楼路,西至京杭运河,南临九曲河、黄花河,北界金桥路、兴贤路、浒莲路。总面积3.86平方公里。本次城市设计主要对片区功能进行整合和协调,实现片区中心体系空间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深化研究站区周边交通组织,增加区域北部以交通枢纽为依托的宜居板块。规划布局为“两廊三区,活力三角”,两廊为运河水廊和轨道绿廊;三区为片区中心核心区、老镇区特色服务街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区;活力三角为打造三区功能互补、相互联系、一体化协调发展的片区中心体系。
“城际站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对充分发挥该区优势进行系统规划控制,带动周边开发具有重要作用,以实现科学利用,可持续开发,促进高新区北部整体功能的提升和完善。
4、积极打造城乡一体化规划。
先导区发展规划。我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管委会做好打造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先导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力争将高新区的试点工作先导区形成“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菜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也为下半年开展城乡协调暨分区规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向区人大汇报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区人大就“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情况”展开调研。汇报以区规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法》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和下阶段工作为重点,主要汇报了组织宣传培训工作、健全规划编制体系、落实规划管理、落实城乡规划创新工作四方面。下一阶段,规划部门将在新法的指导下,在开展城乡协调规划、完成城乡一体化规划、推进控规编制工作、推动老镇改造工作、落实规划创新举、确定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办法等工作上做努力,加快我区的城市开发建设。
三、数字平台,科技打造,规划信息系统不断创新
作为规划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和数字化规划管理系统是今年两项重要工作。两项工作都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和保障的数字化成果,将成为今后规划编制、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工具,使我局的规划工作更趋于科学化、合理化、高效化。
1、湖滨片地下管线探测及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通过专家评审。继狮山片、浒通片地下管线探测成果被专家评为优秀后,湖滨片区地下管线探测成果及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在专家评审会上,再次被评为优秀。至此,**高新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成使用,该项工作历时两年,管线总长度达6438公里,覆盖了145平方公里。
2009年初开始的湖滨片区管线探测,面积约45平方公里,探测的管线种类主要有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热力、工业等七大类18种地下专业管线,累计探测管线长1885公里,并建立了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
我局于2009年1月开始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以科学合理、功能齐全、扩展性强、数据准确得到国家和省测绘专家的高度评价。该系统已形成完整精确的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并与已有规划用地信息系统、建筑审批系统、遥感影像图等紧密结合、无缝对接,为规划管理与城市建设等部门协调办公提供了技术保障。该系统管理的创新举措“分片探测、规范制度和动态更新”得到省测绘局的高度评价,并建议省内其它地区推广运用。
2、网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系统基本完成。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开展优质服务年会议精神,我局从年初开始开发网上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系统,形成网上报建,窗口登记,逐级审批,办文制证,网上公示全过程电子化。目前已基本完成,进行2-3个月的试用后,将正式启用。
新建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系统将以数字化地形图为平台,实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规划用地、建设方案、规划许可和规划验收全过程规划审批电子化,并建立相应的审批资料数据库。使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和档案管理全面实现“一张图”管理。企业可从网上报建系统填写申请表,附加扫描电子档信息进行项目报建,并可随时网上查询项目审批进度,审批结果。
我局的数字化办公及管理系统是以基础地理信息为平台,开发构建了用地控制系统、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规划工程档案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新建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系统使我局实施规划创新和提升服务品质又迈出一大步,也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招商引资服务,提供真实详尽的客观依据。
四、优化布局,抢抓实效,市政设施工作顺利推进
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心区道路规划、供电规划等,全力配合重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全区市政设施工作的顺利推进。
1、完成北环西延工程管线综合迁改方案。为配合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北环西延工程的地下管线和高压线综合迁改方案已于一季度完成,目前正在实施中。有效保证了长江路下穿通道的顺利通车,确保北环西延工程施工未受影响。
2、完成中心区道路改造方案。中心区道路改造规划设计及管线迁改方案于一季度完成,目前塔园路、金山路、马运路、玉山路、运河路都已开工建设。
3、供电规划近一步完善。完成汽车城内的110kv鹿山变电站、科技城110kv变电站及阳山工业园内的110kv变电站的规划选址。完成科技城220kv、110kv及35kv供电线综合迁改的规划设计,目前已开工建设。狮山220kv高压线入地工程完成规划设计,目前已开工建设。
4、通信基站合建进行试点。为节约用地,同时减少对城市景观的影响,我局要求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的基站联合建设,资源共享。目前已完成合建基站规划选址,同时三家通信单位各选择一个基站进行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5、配合做好轨道交通相关工作。配合城际轨道公司完成新区城际站、军用站房、公交首末站及铁路沿线选址工作,穿越铁路的社会通道及大通路通道已完成规划设计,有效保证城际铁路的建设。配合轻轨公司完成新区范围内车站出入口及配套管线的方案确定。开展轻轨三号线线位研究工作。
五、规划构筑,品质保障,服务好全区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构筑品质。在全区中心区和城市重要节点区,严格把关建筑方案设计质量,保证方案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区内重点亮点项目,抓服务,抓品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科技城致远大厦。致远大厦由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科技城太湖大道与龙山路路口,处于城市重要节点上,是高新区的重点工程,用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建筑由20层和24层两栋高层塔楼和裙房组成,方案由德国海茵建筑设计公司完成,整个设计体现了简约、现代、整体的风格。致远大厦的建设将成为科技城太湖大道北部地标性建筑。
2、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位于横塘建材市场北部,迎宾路西侧。是以国际品牌家居,家具和建材为中心功能结合配套办公等功能的高档综合体。项目整体为13层的长方形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0.8万平方米。
购物广场建筑立面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其主要立面采用的双立面为世界先进技术,即取得良好的感官效果,同时保证了建筑的节能。红星美凯龙购物广场将以其简洁的建筑体形,宜人的购物环境,完善的商业布局,标志性的建筑形象,提升横塘的城市环境艺术和商业文化氛围。
3、**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坐落于**科技城,占地约207亩,是高新区的重点工程,方案采用目前国际流行的模块化、可生长理念布局,以行政综合楼作为建筑核心,单元建筑围绕主体建筑,围合形成完整的建筑布局,以满足生物医学技术日新月异,对建筑功能需求变化快的要求。该布局思路给予建筑单体最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充分预留了建筑及规划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4、科技城max未来居住小区。max未来居住小区位于高新区科技城南阳山西侧,临近太湖风景区。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项目方案设计为五大组团,第一组团为公寓,第二,三组团为小高层住宅,第四组团为高层住宅,第五组团为低密度住宅。住宅造型设计以简洁明快为基本运则,在强调平面功能的同时,尽量避免过多的装饰,着重表现里面的简洁明快。方案体现了现代高新技术和信息社会的时代特征,寻求建筑造型艺术上的创新与传统文化内涵及符号的巧妙结合。
5、镇湖锦绣坊南广场。锦绣坊南广场公园是镇湖首个街头公园,位于镇湖绣品街西,刺绣展示中心北,总面积为6448平方米。公园延续了镇湖刺绣的中国传统风格,将苏式园林的设计手法与现代公园完美融合,形成居民散步、休闲、运动的公共活动空间。它在给本地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同时,也给游览刺绣展示中心和绣品街的游客提供了休息地。
六、完善体系,制度保障,规划管理服务注重实效
应对当前重服务、重实效和抓制度、抓防腐的形势,我局在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上进一步完善规划申办和报审制度,建立惩防体系,对外抓服务,对内抓制度,保障规划工作在高效、规范、透明的环境下开展。
1、规范规划申办和报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以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我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尝试以新法为依据,不断调整审批程序和申报表格,重新规范规划审批。今年出台了“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和“报建材料要求”等规定。同时调整了规划申办和报审表格,其中规划申办包括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公示方法等八个方面的说明,使业主对申报材料、程序、内容一目了然。将为高新区建设单位提供更优质、便捷和高效率的服务。
2、2009年规划建筑设计年册完成编制。为进一步提升高新区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我局对2009年的重点规划、重点设计、重点工程方案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年册分为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规划、景观设计和招标方案等六大部分,每个规划或方案均附详细说明、清晰精美图片、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收集规划、建筑图片约300张。规划汇编年册既是对规划设计工作的总结和学习,也是对高新区规划建设成就的宣传,每年度的汇编年册也将是我局的重要档案材料。
3、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根据区委“苏高新委[2009]84号”文精神,我局在认真梳理行政权力目录、梳理权力运行流程的基础上,对照构建高新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处室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2009年规划分局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项目。今年我局根据新《城乡规划法》和**市的实施条例编制了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程序,年底前还将编制“拍卖土地容积率变更工作规程”和“拍卖土地规划条件变更工作规程”,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完成调整容积率自查工作。根据“苏规纪[2009]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自5月开始对XX年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1日期领取规划许可证的所有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变更和容积率调整,一个不漏的加以清理,清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规划许可内容及竣工或在建情况等,建立了台帐。6月底前已完成项目清理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及相关统计表书面上报市规划局和区监察局。
5、日常规划管理工作
(1)核发选址意见书5份,用地面积46.3万平方米;
(2)核发规划用地许可证33份,用地面积87.8万平方米;
(3)审查建筑设计方案74份,用地总面积116.9万平方米;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2份,建筑总面积92.7万平方米;
(5)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132份,竣工面积167.3万平方米;
(6)核发市政管线规划许可证33份,总长度达45.65公里;
(7)市政日常规划审批185份;
(8)规划审批办文回复函 88份。
七、深入推进,狠抓落实,稳步开展下半年规划工作
下半年,要继续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优质服务年两项重要活动,强调活动的实践意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稳步开展各项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工作,按时完成年初计划。狠抓规划创新工作的落实,创新是基础,落实是根本。
1、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阶段活动。按照区工委的统一部署,做好第二阶段的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稳步开展第三阶段活动,制定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落实规划创新工作。
2、开展**高新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暨分区规划。以《**市总体规划(XX年-2020)》为依据,在高新区控规及城乡一体化成果的基础上,整合规划,编制高新区城乡协调发展规划——暨分区规划,提出高新区发展目标和规划定位,为统筹资源,及全区城市化发展提供指导和有力保障。
3、完成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发展,科学规划,完成科技城25平方公里控规编制工作,保障科技城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
4、开展东渚镇总体规划及镇区控规。以城乡统筹、区域一体化为发展目标,编制东渚镇总体规划,规划范围同时包括镇湖街道。同时,编制镇区控规,指导老镇改造和再开发。
5、稳步开展市政规划管理工作。围绕城际站的开发建设,做好站前广场及周边道路规划设计及配套管线工作。配合湿地公园,做好周边道路及管线的规划工作。优化供电规划,做好2010年变电站选址工作。配合做好污水规划。启用地下信息系统,做好动态更新工作,保持数据的现势性。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基础完善与科学治理相促进、区域合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把建成经济发达、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现代江南名城而努力。
二、行动目标
经过4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低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提前完成水泥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大力淘汰热电、印染、化工、货架等行业的落后和低端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板块,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到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达标企业超过200家。(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各板块。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压缩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各镇、各板块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完善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各板块)
3.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两高”行业扩张产能,全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市各相关部门不得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两高”项目。(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4.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新增供电、供水。(责任部门:经信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金融办、供电公司、各板块)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5.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于580厂次,推进各类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审计,全面评估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的效益及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大力推广缓释肥料、有机无机复合肥等新品种,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和施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责任部门:环保局、经信委、农委)
6.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载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到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责任部门: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相关板块)
7.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染调查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规定时间和排放限制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等先进技术,加强化工、医药、印染、表面涂装、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开展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性气体净化装置,有效过滤漆雾和有害挥发物。开展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大气污染预防预警能力。(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经信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根据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将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分解至各板块及重点行业企业。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75%以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9.大力提高清洁能源保障水平。将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保障纳入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制定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激励政策。着力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场(站)项目、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禁止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使用。到2017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0%,光伏、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发电规模装机总量达到10万千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总能源比重。(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
10.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底前,根据全省节能改造推进计划制订本市计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到2017年,实现改造节能超过100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11.积极推广绿色建筑。2014年,根据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出台《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学校、医院等政府性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审批项目时明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大力推广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2014年新增4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到2015年,全市项目总面积超过17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质监局、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
12.优化集中供热布局。落实《市热电联产规划》,除上大压小外,全市不再新建燃煤热电厂,对现有燃煤热电企业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小热电企业的整合淘汰,到2017年,全市整合淘汰3-5家热电企业。与此同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发电厂30万机组集中供热改造,逐步扩大供热范围,提高供热能力。(责任部门:发改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1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制定全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建设要求,“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于2014年底前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全市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区、集镇区、生态红线区、禁燃区以及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镇级以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20t/h或额定功率<14MW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责任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质监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14.提升燃煤设施污染治理水平。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电力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工作,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确保按期达到国家、省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四)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15.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积极推行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强化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实现市镇村公交全覆盖,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客运枢纽和换乘体系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吸引力和出行分担率。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推进绿波示范道路建设和城市交通微循环改造,提高道路通畅率。2015年6月30日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到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责任部门:交通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16.科学规划机动车发展。科学制定机动车发展规划,通过提供通勤班车、校车服务,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等措施,鼓励绿色出行,合理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责任部门: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
17.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制定出台《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贴、依法查处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激励机制。2015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责任部门: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
1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在出租、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加快加气站等清洁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到2017年,全市推广使用15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城乡公交和出租车清洁能源化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
19.提升燃油品质。按照市油品升级时间表,供应符合标准的汽、柴油,定期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油品进入市场,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
20.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汽、柴油车全面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车辆不予注册登记。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完善机动车检测监控平台建设,机动车年审排气同步检测率达到100%,机动车排气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签章手续,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加强在用车排气监管,2016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和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开展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责任部门: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
21.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积极实施杂货码头移动式装卸机械“油改气”或“油改电”以及港区水平运输车辆(集卡)的“油改气”技术改造,到2017年,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气)”比例达90%以上;实施港口LNG加气站建设,为港作船舶、港作车辆及其它流动机械使用LNG清洁能源创造条件;推广低碳绿色照明工程,鼓励港口码头运用LED节能灯具,并采用分段、分时控制照明亮度、调整功率、无功补偿、高精度稳压等方式降低电能消耗、延长灯具使用寿命;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责任部门:港口局、交通局)
(五)规范建设行业管理,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22.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探索建设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推进绿色文明工地创建。落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在工地的,应设置围档并覆盖,定期洒水;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全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预拌砂浆。(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
23.强化对拆除工程现场的扬尘控制。城镇建成区、生态红线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拆除工程全面杜绝野蛮施工,做到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或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预警时,应当停止拆除工程。(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局、相关板块)
24.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和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的意见》,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及动态监管平台终端安装和系统建设,完成城区建筑渣土固定储运场和终端处置场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
2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道路机扫操作规程,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责任部门:城管局、财政局)
26.实施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煤堆、物料堆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使用仓库、储罐、防风抑尘墙、防风网、挡风屏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性措施,避免工业企业煤堆和物料堆的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港口局、发改委、相关板块)
27.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绿廊、城市湿地及城郊大环境绿地建设,构建城郊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2014年,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达41.95%、绿化覆盖率达45.2%,到2017年绿化覆盖率达46.01%。(责任部门:绿委办)
(六)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同处理。
28.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严守生态红线,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责任部门: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
29.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落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30》,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开展餐饮业布局调整工作,严格新建餐饮服务场所的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餐饮服务场所。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对露天烧烤的治理,对有门面的烧烤店一律不得在路面烧烤,对无门面的设立集中区。强化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的环境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责任部门: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城管局、相关板块)
30.强化生物质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木材、锯末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贯彻《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2015)》,加大秸杆禁烧巡查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编制秸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到201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农委、环保局、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31.开展有机溶剂产品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或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环保型溶剂等,逐步减少高挥发性油性涂料、有机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责任部门: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
(七)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3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调查,2014年底前建立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逐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排放清单;加强灰霾、臭氧的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等研究,找准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增强大气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责任部门:环保局、相关板块)
3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完善超级站建设,提升各子站的监测能力,形成以超级站为中心、若干子站为补充的监测网络,及时真实监测和反映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完善环保、气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互换监测分析资料,到2015年形成预测预报能力并建成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
34.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2014年完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并采取工业污染源限排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等应急控制措施,将大气环境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责任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开发“天气”手机APP应用软件,利用媒体、网络、手机软件等渠道及时空气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相关板块)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考核,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订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适时开征工业粉尘、工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完善排污权交易等相关规定,2016年,在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对涉及民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