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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精品(七篇)

时间:2024-04-11 16:08:1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篇(1)

1.审计计划性不够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干部交流较频繁,交流的范围较大,而且多集中在某一时期,有时组织部门一次委托十几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审计机关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审计时间紧\加上审计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手段传统单一,主要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角度查深查透,缺少量化对比分析。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就事论事的多,综合分析评价的少,主要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具体的量化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作出的结论性评语,倍受关注。但如何评价?具体评价哪些指标?用何种标准来评价?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健全、便于操作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评价方法,加上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如何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4.审计成果运用滞后,问题整改难以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一般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同时,通过审计,虽然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要由继任者承担。实际执行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处罚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都最终无法处理处罚,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党委、政府关注,干部监督管理部门也关注,被审计对象更加关注。某种程度上经济责任审计是将领导干部同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之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由于审计干部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形成的可能性。

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1.突出审计重点,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

突出重点是拓展审计深度,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在于拥有更多更大的权力。因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突出把领导干部的“三权一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一是经济决策权。主要审计检查任职期间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和本单位投资项目、资产转让、重要物资采购、负责的专项资金分配等决策,看其决策事项是否合法、决策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决策执行是否规范民主、决策绩效是否明显,有无盲目决策,搞短期行为、搞“形象工程”,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浪费国家资财的问题。二是经济管理权。主要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员在任职期间各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看有无疏于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缺位、单位财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三是资金使用权。主要审计单位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特别要关注公务消费。公务消费明显超出“合理”范畴,已成为一种不正之风,也是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领域。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装修是否超标、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公款接待是否超标、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等等。四是个人廉政情况。主要审计单位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招投标制度、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情况,看领导干部个人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是否自律不严直接经手钱财乱开支,有无占有国有资产等情况。

2.强化任中审计,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为了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系,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这样既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又便于审计机关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和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任中审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有利于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及时整改落实。

3.坚持客观原则,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由于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其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把握好审计评价的尺度。从实践中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做到不脱离实际客观地进行评价业绩和责任,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三是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超越审计职责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乱评价,真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4.讲究方式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

要适应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它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二是要延伸审计。包括向领导干部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和“三乱”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5.选准切入点,提高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

审计结果的应用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要选准切入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促进审用衔接。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让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二是运用审计结果考核任用干部。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对任职期间本人及所在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参与评先评优,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应依法介入,进行深入查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四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

6.提高综合素质,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篇(2)

消防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消防部队审计部门依法对团级以上单位、机关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以及负责专项经济工作、保障性企业以及有偿服务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作为支队级财务审计部门,依据当前规定,没有直接的审计权限,需要经总队级审计部门进行相应的审计授权,才能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而为了加强审计工作,体现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本人认为,支队级财务审计部门需要进行审计延伸,不但对大队军政主官、直属单位主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延伸到中队军政主官以及其他负有经济责任的项目负责人。

因此,近几年,随着《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的相继出台,消防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在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提高领导干部当家理财能力,强化部队财经管理,提高部队的经济管理水平;对拓展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渠道,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部队的廉政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

1.审计计划性不强,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从近几年实践看,支队机关部门、大中队干部交流频繁、范围大,且多集中在同一时,一次需要进行多个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财务、审计部门被动接受任务,造成审计项目过于集中,时间紧、任务重,况且当前支队审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做到查深查透,很多时间等于走形式,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难以保证。

2.审计方法传统单一,审计结论比较笼统。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然还是停留在就账查账的基础上,一些现实中的问题不能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造成审计结论内容比较笼统、形式单一。

3.审计评价不规范,经济责任难以界定。当前所谓的审计评价主要体现在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的评价上,而对单位资产负债、挥霍浪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决策程度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缺少对比分析,评价不够深入。

4.审计成果滞后,落实整改问题难。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结果本来是作为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考察、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理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提拔”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先有命令再部署审计工作的,形成事实上的“先离任,后审计”、“先提拔,后审计”。审计结果对领导干部任用难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审计成效,也没有体现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另外,通过审计尽管明确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负有的经济责任,分清了是非,但落实审计结果的责任需要由继任者承担,造成在实际执行工作中,继任者往往推诿,不愿承担纠错改错或接受处理的责任,致使许多应该处理的问题,到最后无法处理,甚至不了了之,削弱审计监督效果。

5.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审计风险难以控制。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干部部门以及被审计对象都比较关注。因出发点不同,在一定程度上,该项工作是将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或人员间的矛盾集中转移到了审计部门。而当前,对于支队级审计部门而言,受编制所限,要么有部门没人员,要么既没部门又没人员。很多情况下,审计工作都是财务科在操作,因审计力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而审计任务繁重,特别遇到班子换届时,集中委托,突击审计,短时期完成,质量难以保证,加大了审计风险。比如:在责任界定上,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

二、几点建议

1.突出审计重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来实施,在实施审计时,应该把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使用权、个人廉政情况等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看决策是否合法、科学、合理、民主,有无盲目决策;看单位财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纪;看公务消费是否超出“合理”范畴,津贴、福利发放是否超标;看廉政纪律规定有无严格执行等。

2.强化任中审计。为克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带来项目集中、时间紧迫、应付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即推行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变“离任审计”为“任中审计”,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口”前移,先审计,后离任。严格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好好把握需要进行审计的几种情况。这样不但便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经济业绩和责任,也便于审计部门获取各种审计资料,对经济活动情况查深查透。同时,被审计单位配合主动性也较高,有利于审计问题的及时纠正和审计决定、意见的及时落实整改。

3.运用灵活方法。为适应党委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作为审计部门人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一是要坚持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如: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合理利用财务收支资料,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延伸审计。如要对领导干部能施加作用的单位和下属单位延伸,检查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等行为,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情况和应承担的责任。

4.提高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的最终目的不是为审计而审计,而应该是将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的运用,将审计结果发挥最大效能。为此:一是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反馈。及时报送到党委、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使其及时掌握被审计人员的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二是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审计报告应进入干部档案,在任用干部时,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从而杜绝边审计、边提拔,或审计归审计、提拔归提拔的“两张皮”问题;三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责任追究。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四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纯洁干部队伍、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手段。

篇(3)

摘 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发挥作用的具体表现,它直接影响到干部、纪检、财务等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效果。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论的正确处理和利用。为避免“就审计而审计”,审计结论得不到有效利用的弊端,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

关键词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结论 利用

一、重视利用审计结论

重视利用审计结论是提高审计效能的先决条件,是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正确选拔和合理调配干部的基础。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应为评价干部的任内成绩、界定干部任内责任、衡量干部任内德能表现提供具体信息,并作为考核、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重视利用审计结论就是要充分利用量化了的审计结论评价干部工作成绩,依据成绩任用干部,利用审结结论报告鉴别那些只做表面文章,不干实事,专搞虚假成绩的投机者和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等虚假政绩的领导干部。对党委一级而言,重视利用审计结论就是要在实践中做到用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检验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财务监管机制,考察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依法履行权力,检查党委班子是否廉洁自律。依据审计结论进行干部的调配,有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良性竞争氛围,从而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

二、规范利用审计结论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审计、干部、纪检和财务等部门通力合作,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解决协调配合的问题,需要相应的程序指引审计结论的规范利用。

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主要是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并将审计结论报告报送纪检、干部、财务等部门,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建议;对领导干部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严重违纪或触犯法律的,依照有关程序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根据《审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组织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主要是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论报告作为干部日常管理和考察内容备案,作为干部使用和调整的参考依据;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良好,成绩突出的,按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作为调整干部的参考依据;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不称职或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应采取谈话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依据审计结论,为遭受非议的干部澄清事实,保护干部;针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帮助、挽救干部;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材料,教育、警示广大干部。

纪检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是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论报告作为干部廉政材料备案;以审计结论报告为依据,结合考虑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对审计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查处的,依照规定程序办理。

财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是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干部、会计人员,建议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被审计单位,建议进行整顿和调整会计机构;将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作为编审被审计单位部门预算的参考。

三、合理利用审计结论

合理利用审计结论首先要区分被审计者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这三种责任属于审计定性,在处理处罚方式上不相同。三种责任应分清前任领导犯下的错误波及到后任领导,哪些是后任领导有权、而且有能力制止却未制止,哪些是后任领导不能制止的责任。

其次,对审计结论的利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对肯定性的审计结论,审计部门应行之有效地给予宣传,干部部门应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问题性的审计结论,按问题性质区别对待。对只涉及一般性问题的,由组织部门出面找被审计者谈话教育,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先由审计部门按照财经法规规定对被审计者所在单位给予处理、处罚,然后由干部部门对被审计者谈话教育,每年跟踪审计一次,经两次审计仍没有改进的由干部部门对被审计者宣布就地免职。

随着审前公示制度和审计结论公告制度的推行,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实现一定范围的公开,审计结论的透明度也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对审计结论的客观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条件下,如何控制增大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俨然成为审计人员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然而解决这类问题的最终落脚点仍然是为了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审计结论。随着上述制度的推行,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将得以结合,这将有利于形成领导干部的监督环境,最终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利用程度。

参考文献:

[1]张小平,樊玲,罗坚.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军事经济研究.2009(4).

篇(4)

一、实行计划管理,强化源头控制

当前,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相当繁重,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已达到年度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任务过重、审计任务不均衡和计划性亟待加强等问题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和效能的发挥。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按照“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要求,前置监督关口,合理选择审计对象,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逐步加大监督和防范效果更明显的任中审计项目安排,在工作源头上解决了审计任务不均衡问题。据统计,2005年县乡换届以来,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6个,占年度计划的56%,年人均审计1.5个,查纠违规资金2.3亿元,经济责任审计呈现出服务干部监督管理需求和兼顾审计资源的特点,成效突出。

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该县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由其牵头制定年度计划,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安排的严密性、严肃性和可行性。联席会议规定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实行“逢离必审”、“任中抽审”,明确了四类必审对象,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经县委确定,拟调整或已决定调整的干部;任期已达届中或届满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或组织掌握有关问题线索需要审计的干部;需上报上级表彰、奖励的领导干部。按照四种必审对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有选择地对四类干部进行重点监督:一是任职时间较长而近期又未实施过审计的领导干部;二是掌管资金较多或在重要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三是以前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四是临近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审计对象确定后,编入全局年度计划,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提请组织部门委托。考虑审计对象多、覆盖面大的实际,该局在安排其他专业审计任务时,积极做好与经济责任审计衔接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投资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捆绑审计”,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要;在审计时限上,采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领导干部离任前,原则上审计全部任期,已进行年度审计的,只审未审年度,对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进行追朔审计。通过源头控制审计项目安排,整合了现有审计资源,有效避免了重复审计和项目打架现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成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突出审计重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领域宽、政策性强,必须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因此审计机关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抓好现场审计。该县通过多年实践,摸索出“力量上统一匹配,时间上统一步骤,审计上统一内容,处理上统一标准,结果上统一使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体化审计模式,审计质量、工作效率、结论落实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误砍柴功”,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前,都组织周密详尽的审前调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力求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审计目标、内容、重点、分工和步骤,在审计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坚持审计力量和审计重点相匹配。在审计内容上突出八个重点,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内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有无偷漏税金现象;二是查任职初期和离任时的家底,看国有资产增减情况;三是查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看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四是查任期内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看有无损失浪费问题;五是查任期内债权债务是否真实,看有无虚报漏记问题;六是查任期内农民负担是否合规合法,看有无乱加码、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七是查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用品、通讯设备是否清理移交,看有无转移、藏匿问题;八是查任期内执行廉政纪律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看决策有无失误,有否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无贪污受贿问题等。围绕审计内容,重点抓好内部控制测评、货币资金盘库、工作底稿编制和审计资料复核四个环节,同时做做四个结合,即查人与查事结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查帐与调查结合,丰富审计内容,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与常规审审计方法计结合,借鉴以前审计结果,提高工作效率;与发现案件结合,充分发挥审计在经济领域的惩处作用。在审计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据审计内容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审计方式、方法,如财务帐目审计与实物盘点核对、座谈、走访调查、受理举报、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相结合,全面细致地审清查透每一个审计事项。

为规范审计报告内容和格式,该局制定了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国有企业三个报告模版,将审计范围内容、问题处理标准予以列示,指导审计操作,方便报告撰写;同时强化综合分析,实行审计组、科室、局业务会议三级综合分析汇报制,坚持从制度、宏观上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建议、意见,为组织等有关部门利用审计成果提供可靠数据和依据。2005年以来,提交综合报告、专题审计信息142篇次,县领导批转96篇,县委、县政府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非税收入、业务招待费列支报销、政府项目投资管理等办法8项,促进了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协作联动,加大工作力度

篇(5)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全面摸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清领导者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书,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如下:

1、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2、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3、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4、xx同志任xx卫生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5、xx同志任xx市经贸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四、审计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一)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此项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内容。主要以真实性为重点,把握好三个关口或关键控制点,即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和决算的编制。

(二)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认真执行了“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拖欠、截留、坐支问题,是否严格按收支计划使用资金并纳入决算报表体系,有无损失和浪费等问题。

(三)往来帐项的管理和清理情况。首先审查往来帐项的真实性,要摸清往来帐项所反映的实际内容,是否存在收入挂往来科目的情况,其次是要重点关注资金数额大、时间长的往来帐项,尤其要关注呆帐、死帐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挂往来的情况,对呆帐和死帐,是否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了认真、积极地清理。对于有问题甚至有个人行为的往来帐项,要摸清其来龙去脉,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落实经济责任。

(四)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即内部控制系统评审。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来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适当的程序,能够显著地提高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借助内部控制系统评价的结果,能够有效地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促进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对该部分资金的审计,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开支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六)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查资产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资产的处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报批程序,是否存在因管理不严而造成人为丢失、毁损的情况,是否存在个人或小集体长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的情况,资产的处置中是否因处置不当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得以体现等。

二、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对投资项目的审计,首先要摸清投资的性质和种类,然后有重点地选择几个项目(好的和差的典型)有步骤地审计其可行性论证和立项情况,投资方案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预决算情况,投资效益及效果情况。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审计,首先也要摸清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都有哪些经济决策事项,选择重大的事项审查其决策的背景、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决策的效果情况。以此来确定和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行业经济指标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要把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考虑,即首先选择一套能够科学反映经济成果的经济指标体系,通过审计或采集,进行量化的综合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再作出准确的定性结论。必须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选择使用那些最能综合地反映领导干部业绩的经济指标。对于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围绕本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选择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运作时间较长、政策性较强的资金,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收集数据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整理、归纳和比较分析,以全面、准确的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或责任。

四、领导者本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

通过对帐务的审计,审查领导干部本人是否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为个人或小集体发放各种钱物的问题,甚至挪用、贪污公款的行为,是否存在个人长期无偿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

五、审计组织和要求

(一)通过局务会讨论,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项目情况分五个审计小组,各小组组成人员为:

1、xx同志任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2、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3、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4、xx同志任xx市卫生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5、xx同志任xx市贸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xxxxxxxx。

(二)各审计小组务必于2006年5月15日至16日进驻被审计单位,并认真开展好审前调查,掌握详细资料,报批各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三)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各审计小组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注意抓重点,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

篇(6)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

一、依靠上级领导和各部门支持,为减少或避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在上级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减少或避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应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互递信息,共同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把了解到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为深入审计提供线索。组织部门有责任提供领导班子和被审计者的有关情况,使审计有一定的目标。在确定审计计划,选择审计对象时,应与审计机关共同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以解决干部考核中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当审计查证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需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应由审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共同确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二、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审计程序

规范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确定审计立项,事先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二是审计机关必须根据《审计法》组织和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人必须提供任期内领导经济工作责任、履行经济责任、廉洁从政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审计报告也必须征求被审计单位和经济责任人的意见并签字盖章;三是审计结束后还必须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审计结果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在接收报告后对审计结果的意见和对经济责任人的奖惩、使用情况,需及时反馈给审计机关。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

首先,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教育,使每一位审计人员明确,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始之前,还是审计期间或终结,始终存在审计风险的可能性。让每个人牢固树立审计风险意识,形成“审计就是责任,审计就是风险”的观念,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主动寻求积极有效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其次,要重视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审计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同其风险意识的强弱成正比,而同审计风险发生的多少成反比关系。因此,必须广泛开展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现代科技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使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同步跟上新形势的发展,造就一支刚正、廉洁、高效、严谨的审计队伍,以减少和避免审计风险。

四、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量力而行,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应当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充分考虑现有的审计资源,防止出现为盲目追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数量而不顾审计质量的倾向。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抓住重点经济事项以及选择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针对性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集中力量,切中要害。对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应当排除在审计评价工作之外。如果审计时不突出重点,就会出现避重就轻的倾向,失去经济责任审计意义,给审计结果带来风险。

五、合理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中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非常重要。如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应有资料接收清单,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又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拒绝、妨碍检查,转移隐匿有关资料、资产,这是被审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审计部门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责任。对于上述情况,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或对报告反映内容进行限制,以避免被转嫁的审计风险。

六、把握原则,客观公正,谨慎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性,有利于减少和规避审计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第一,客观性原则。审计小组和审计人员必须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力避主观色彩,不允许文过饰非、华而不实,在审计评价中不允许出现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语言和文风。对某些由于审计手段和审计条件的限制而未查明、查实的事项不应下结论。

第二,审慎性原则。审计评价时,思想上要重视,操作上要仔细,还要依据审计标准,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反复琢磨,做到法律法规引用准确无误、语言动用恰如其分、评价过程严肃认真、评价结果不偏不倚,从审计评价的内容到审计评价的文字表述,都要从严审定。

第三,历史性原则。一是对查出的经济责任问题,要按照政策法规的使用年限进行评价,在哪个时间段发生的问题,就用该时间段内具有效力的政策法规来评价。二是经济责任活动跨越时间较长,既要防止被审计对象将经济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推到前任身上,也要防止其推给后任。

第四,独立性原则。评价时,审计小组和审计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既不能“偏听偏信”,也不能“省略偷懒”,简单地抄抄表格,敷衍了事,要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坚持独立性原则不动摇,反复核实验证,独立分析判断问题,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1、陈勇.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探索[J].审计月刊,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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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经济责任评价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作用、内容、方法、标准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缺乏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导致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涵与外延不能准确把握,造成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评价的概念不清、定义模糊、认识不统一。

2.审计评价内容超出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二是对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如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尚不充分的事项进行评价。四是对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如对于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领导水平、组织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工作水平等,均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3.审计评价缺乏深度而流于形式。有的审计作报账式的评价,干部组织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不容易从审计评价中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一些个人信息,从而影响审计成果的分析和利用。由于审计中缺乏区分和界定经济责任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于分清责任,从而使审计对经济责任的评价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往往只写清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违规事实,对于领导干部个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有评价,但并非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而是对单位的评价,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

4.审计评价表述不规范。一是评价随意性较大。由于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差异,导致不同审计人员的评价差距很大,容易造成评价的不公正;二是评价的内容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内容,致使审计人员主观发挥的空间较大,哪些评价内容写进审计报告,哪些不写进审计报告,完全由审计人员主观确定;三是语言表述不规范。评价语言表述不严谨,容易引起被审计对象的争执和意见,影响审计评价的严肃性。再就是一些审计评价没有经过细致的审计取证,在审计评价中较多地引述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作基础,导致审计评价的风险较大。

5.经济责任评价与财务收支评价“没差异”。当前不少的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等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因而所作出的审计评价不足、分析有余,往往就事论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重微观,不看宏观,没有从“经

济责任”的视角进行评价,这实际上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也远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有失审计报告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有损于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6.经济责任评价“没个性”。有些审计人员苦于没有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作支撑,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感觉无所遵循,无从下手,因此为了回避审计风险,就干脆对经济责任的评价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应付式的评价,为评价而评价,评价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虚无空洞、无关大局、不痛不痒的套话。作出的评价也是“千人一面”,没有差异,没有个性,不能准确地反映每一个具体责任人的具体情况,难以实现预定的审计目标。

目前在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经济责任评价规范性准则时,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审计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即审计评价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紧紧围绕被审计人相关经济责任。

2.客观性原则。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制度为准绳。一方面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查证的客观事实做出评价,另一方面在反映被审计人存在问题的同时,还应反映其相关业绩。

3.重要性原则。在实践中,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审计所涉及的面较广,审计评价应突出重点,对与经济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无重大影响的事项,可较少评价或不予评价,并就事项性质和数额大小选择评价的重点。

4.谨慎性原则。在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的评、不该评的不评。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也要充分听取被审计人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确保审计评价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