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2 1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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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扶贫济困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为积极做好20XX年“定点扶贫帮困”工作,我局结合贫困户实际和现有扶持政策,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措施,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脱贫奔康步伐,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计划安排走访对口帮扶贫困户,及时与村委会联系、沟通,做好新一年扶贫调研工作,掌握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
(二)是继续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对外贸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加人到扶贫工作中来,为枫溪扶贫工作增添亮点,准备联系松发公司、佰林公司、全福集团三家企业,希望企业能慷慨捐资,为全福村贫困户减轻日常生活负担,争取在6月底前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结合区委倡导的“百企扶百户”活动,积极创建扶贫工作新方法、新形式,了解到全福村干部林岳忠、舒平文、林文亮等自身都办有企业,具有既是干部又是企业家双重身份,计划由岳忠、舒平文、林文亮三人分别挂钩舒洽波等4户贫困户,这有利于推动全福村扶贫工作的积极开展,确保完成年终脱贫目标。
为增强扶贫培训工作的计划性、目标性和有效性,各县区要认真细致地对贫困村劳动力的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清应训、已训、未训劳动力人数和未训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对实用技术的需求等方面的情况,并分类造册;同时,还要对乡情、村情和本县主导产业的分布和培训资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在切实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县区的扶贫培训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以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有序性和目标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培训资源
搞好扶贫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是整村推进贫困村规划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新阶段扶贫培训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关键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扶贫培训领导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区扶贫、组织、财政、农业、劳动保障、科技、畜牧水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贫培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区分责任,明确分工,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等涉农培训经费和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整合财力、物力、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机制,千方百计确保贫困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三、围绕整村推进目标,突出培训工作重点
今年的扶贫培训工作,要围绕整村推进贫困村规划建设的目标来展开。在资金安排上向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倾斜。在培训对象上以未受过培训的贫困村劳动力为重点,优先照顾贫困村中的计生户、独女户、两女户。同时,按时自治区扶贫办的关于抓好培训示范点的要求,马山、隆安、上林三县各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培训示范乡镇,其他各县区选择一个村作为培训工作示范村,并报市扶贫办备案。各县区要加强对培训示范点的培植,在经费和管理力度上向示范点倾斜,并注意总结交流经验,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培训工作有效地开展。
四、选好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内容决定培训的质量。培训内容的选择,应与县情、乡情、村情、户情相吻合,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开发项目、龙头企业带动、农民急需掌握的科技知识和劳动力输出所需技能等实际出发,选择实用性强、农民用得上、易于掌握运用、且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帮助农户增收的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自愿学习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尽量聘请区、市、县科研院所有资质的农技师、畜牧师、教授以及当地实践经验丰富的致富能人来授课,并采用农民容易接受的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发放技术资料等办法,努力提高培训的效果,让受训农民满意。
五、加强培训管理,发挥好培训资金的效益
要严格按照桂开办发[20*]23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扶贫培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管好用好培训经费,做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坚决防止培训资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切实发挥好培训资金的社会效益。今年的培训资金分配和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县市要按照用好资金、确保计划完成的要求,制定好年度培训计划,报市办同意后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办在马山县召开的扶贫培训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抓好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要重视扶贫培训工作的建档立卡工作;建档立卡资料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发证登记、领取补助花名册、培训内容资料及发放技术资料等。要做好培训工作的跟踪问题和成果监测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和宣传扶贫培训的典型和成果,营造扶贫培训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工作目标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基础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
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根据省、市、县精准识别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县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范围。识别规模为21个贫困村(“十二五”期间省市认定的重点村全部纳入),识别范围扩大到全镇所有行政村。
3、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有关原则,将县分配确定的贫困村识别规模分解到各办事处。
第二步:公示公告。镇对贫困村名单在镇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2013年现价3322元。要确保完成县分配到各镇国家和省贫困户的识别任务。
2.规模。各办事处要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21个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低于50%的比例识别;其余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按低于4.3%贫困发生率进行识别。上述两种类型的贫困发生率都是就整县而言的,要以县为单位控制贫困人口规模,整户识别。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不同的识别比率。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因灾、因病、因残、因劳动力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入户调查(填写建档卡)、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村级,相关办事处、包村干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办事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并保存影像资料。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及办事处书记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并保存影像资料,然后报镇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镇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镇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四、工作要求
按照“镇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我镇成立了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并下设业务指导组、督导组。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及办事处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统筹安排、抓点带面,要靠上抓、具体抓,亲自总结试点经验,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特别是要组织包村干部进村入户,负责在每个贫困村组建起3—5人的工作班子,随时调度,随时整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二)切实依靠群众。按照党的群众路线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严格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终工作开展的情况
1、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扶贫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10户陕南移民分散安置及32户陕南移民集中安置的审计手续及后期管理,安置点农户现已入住。通过部门项目的实施,项目村农田水利、人畜饮水、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夯实,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32户127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抗旱救灾工作夯实基础;同时,加强与上级对接沟通,积极协调争取项目资金,经过积极争取,整村推进建设项目正在紧张有序的组织实施中。
2、扶贫到户贷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明确目标,创新小额信贷工作机制,健全制度,积极申报小额贴息到户贷款,精心做好2013年度政府贴息到户贷款的申报,使我镇的小额信贷工作在有了新亮点。二健全工作制度,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兼工作站长,财政所,扶贫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确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是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尽可能掌握各农户的家庭人员,收入及贷款用途等情况,排除属于民政救济和低保、信誉不好的农户;四是严格审批,快速有效做好政府贴息到户贷款发放工作。五是突出重点,以有发展前景的村组为契机,树立建设好扶贫到户贷款示范村。
3、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为劳务输出奠定基础。2013年计划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600人次。争取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已组织完成引导性培训12期1500人次。
4、社会挂钩扶贫不断深入,“大扶贫”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一是各级挂钩扶贫单位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今年,我镇共有8家县级单位参加挂钩扶贫联系我镇贫困地区挂钩扶贫工作。一年来,各级挂钩扶贫单位和领导积极为贫困村出谋划策,向贫困地区捐赠款物,有力地支援了贫困地区发展。二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帮扶项目。通过协调,促进了我镇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5、“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并组织群众实施。通过广泛调研,实地查看,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要求,充分尊重贫困村群众的真实意愿,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办将针对不同贫困村类型,采取不同的扶贫方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开发式扶贫,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搬迁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在今后工作中,将重点推进以下四大工程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一是计划在全镇完成整村推进项目,在帮助群众改善基础设施;二是在产业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质食用菌种植60万筒,创收280万元,中药材种植200亩,乌鸡养殖510户26500只。完成了10户陕南移民分散安置任务;三是争取加大实施陕南移民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户;四是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引导性培训50人,技能性培训130人。
6、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我办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坚持专户运行、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严格按省、市、县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7、各项中心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按县委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切实抓好核桃、乌鸡、中药材扶贫挂点联系工作,挂点联系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二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平安单位创建、维稳、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扶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创业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工作责任和绩效考评制度,把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将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到村组明确到项目,考核到个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全镇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了挂钩扶贫工作机制,把挂钩扶贫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全面推行贫困村首扶制度,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农村扶贫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在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照“收缩战线、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切实加快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的工作要求,瞄准贫困村组和贫困自然村,以贫困农户为扶持对象,把扶贫整村推进、易地扶贫等项目安排在最贫困的村,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二是严格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制。在项目村设立扶贫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性质、资金额度等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确保了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项目上。三是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和县级回补报帐制,严防出现资金滞留、挪用、虚列支出现象,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四是实行项目建设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双合同”管理制度。五是实行项目定期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在项目建设中组织人员定期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建设结束后,实行县、镇、村三级竣工验收制度。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七是切实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建后管理制度,保证了项目效益。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通过整村推进、易地扶贫、科技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社会挂钩等扶贫工作的开展,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整治村容村貌,村风、民风明显提升。四是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一年来,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解决了260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完成全年计划数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镇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极为薄弱,投入的资金相对不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遇到自然灾害时返贫率高,扶贫难度越来越大,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调查测算,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占全镇农业总人口的57%。三是群众广泛参与的力度还需要不断加大。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动群众参与选择项目、参与实施项目、参与监督管理项目。五是资源整合有差距,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由于各部门的项目资金有不同的投向,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帮扶贫困村的难度较大,整合的力度还不够,扶贫项目的亮点不突出,示范作用不明显。
三、下步主要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项目资金投向准确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省、市专门针对老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专项资金,因其资金来源的公共性、帮扶对象的弱势性和改善民生的敏感性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此,国家、省、市都对财政扶贫项目的筛选论证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做了十分严格的规定。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务必要站在对贫困群众负责、对干部个人负责、对扶贫系统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重要性,认真查找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严格对照政策和规定,采取必要、得力、有效的措施,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准确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法规。
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流程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要求建立扶贫项目库,编制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计划,年度财政扶贫项目主要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按照“乡镇申报,县级核准,省市备案”的程序,对拟扶持项目进行论证、立项,商请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扶贫办进行备案。申报项目一经认定即具有法定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必须按照批准方案切实加强管理,积极组织实施;在项目审批备案期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申报的程序,说明其调整理由,上报县扶贫办核准后,报省、市扶贫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帐管理。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项目要符合项目计划,报帐资料要真实、合法、合规、有效、完整,不得以任何造假方式套取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在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报帐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费用支出审核。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帐制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项目资金管理的严肃性。一是严格资金专账管理。各乡镇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已完工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报账请款,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帐资料后,应严把审核验收关,所有报帐凭证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帐。三是严格资金直达管理。对通过审核验收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由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以现金支票拨付项目款。其中公共项目预留10%的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第二年项目通过复审后再行支付;由农户自主实施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监管,确保发挥资金扶贫效益
(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是严格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所有财政扶贫项目要在实施乡镇和项目受益范围内,建立项目标志牌,明确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实施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主管单位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村务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让项目所在地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家喻户晓,广泛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严格按计划实施。
(二)加大检查验收力度。
一是严格项目前期评估工作。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的勘察、设计、投资概算及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前期评估工作,提高项目立项审批质量。在项目实施前,要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受益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预期效益和违约责任等。对大额扶贫资金项目可实行竞争立项、公开招投标。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卡制度。项目卡要填写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等,在项目实施中填写项目建设情况,在项目验收时填写资金到位情况和实施效果。三是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村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对于重大扶贫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理,以保证扶贫开发质量和效果。四是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扶贫项目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县扶贫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立项审批内容、招标合同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对项目建设成果和项目的扶贫效益情况作出公正评价,对未达到要求的工程,提出整改方案。五是严格项目档案登记制。县扶贫办和乡镇扶贫办要对已竣工和投入使用的项目,建立项目档案,便于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防止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投资现象发生。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银发〔2018〕30号)要求,结合《XXX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方案》工作部署,现将XX行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XXX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XX部,统筹负责组织和推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二、自查开展情况
关键词:扶贫资金;信托
贫困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面对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的国情,中国依然有两千多万人口面临贫病交加的状况,消除贫困依然是中国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扶贫资金运用的现状
1.扶贫资金的来源
扶贫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政府财政拨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两个部分组成。中央一级的扶贫资金由国家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拟定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财政部、农业部等部委则是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地方一级的扶贫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也成立相应的扶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社会捐助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目前有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小母牛组织等众多公益组织,为社会扶贫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截止2013年,中国政府扶贫资金总量由1980年的5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394亿元。这些为扶贫工作奠定物质基础。
2.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
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与扶贫资金的来源密切相关。在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财政拨款的角度看,资金是逐级下放的,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具体操作者。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过多的情况,村级自治组织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从社会捐款的角度,主要由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执行,但是,公益组织对具体项目、个人的选择和捐助,仍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提供的信息和资源。故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以政府为主导。
3.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扶贫资金由救济式的投入逐步向多元化的扶贫制度转变。由单纯“输血”救助到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由单一的物质资源扶持到重视人力资源的支持。由道义形式的扶贫救助到制度形式的扶贫转化,扶贫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内容。
4.扶贫资金使用中的主要问题
各级政府均成立扶贫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然而对扶贫工作缺乏明确的分工,其结果依然是各部门自行其是。不同部门间利益取向的不同将最终导致决策矛盾,而且这种摩擦将通过行政级别传递给委托人的人,也就是各委托人的下级部门,摩擦的存在和解决意味着扶贫效率的降低。1扶贫工作信息不对称,扶贫资金的重叠和浪费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负责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地方政府既是扶贫资金的所有者又是分配者,监管制度的缺失,资金使用存在诸多问题。扶贫涉及城乡、对象的选择等问题,政府显然不能完全适应扶贫专业化的要求,有的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盲目使用扶贫资金,浪费了扶贫资金,受扶贫对象也没有得到预期的利益。通过专业化的设计,有效帮助帮扶对象,可以弥补政府不足。
二.扶贫资金信托的价值
1.有利于扶贫制度的构建
信托法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的各个环节,须以有效的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在信托制度中,政府作为信托资金的委托人,公益组织、信托公司等作为受托人,政府选择合适的受托人、扶贫对象、全程监督等内容,具体扶贫资金的发放、项目的开展由上述组织来完成。主要的目的是实现权钱分离、高效运作。扶贫制度的构建,其一,为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对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其二,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慈善信托制度的现实价值在于:与非法人慈善组织相比,慈善信托具有风险分割功能;与慈善法人相比,慈善信托设立简便、结构简单、运作灵活、财产独立安全,公信力高。
2.有利于弥补政府扶贫之不足
政府扶贫效率不彰的问题众所周知。其一,扶贫工作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扶贫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地方。然而,各地政府盲目追求政绩,大建“形象工程”,其结果是有了面子,失了里子。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并没有质的提升,反而大量扶贫资金被挪用,真正需要扶持的产业和对象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其二,扶贫工作长期性与官员施政目标不适应。扶贫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要长期投入。由于官员实行任期制,其政绩与个人升迁息息相关。地方官员热衷于短期化、成效快的项目,但扶贫工作的大力开展又不利于官员短期政绩的出现。扶贫资金的信托,使扶贫资金独立于政府其他资金,实现专款专用。公益组织或者信托机构等组织作为信托资金的持有人,可以开展各种扶贫项目,使扶贫资金能够独立有效使用。
3.有利于专业化扶贫的深入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单纯依靠输血式的扶贫完全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扶贫对象看,必须由物质支持向逐步向智力支持。扶贫工作要大力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作用,由人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源。第一,要实现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第二,要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扶贫工作的长效化,需要扶贫资金的大量投入,由信托组织或者公益机构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我国公益组织众多,涵盖赈灾、济困、助学、助医、安老等方面。以壹基金为例,其完整的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服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及由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使基金会运作科学,信息披露及时,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所以,专业化的公益组织对于扶贫工作助益很大。
总之,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是扶贫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实现扶贫工作的预期目的,必须建构科学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既要注重扶贫资金使用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又要考虑到扶贫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信托制度的构建,实际上是通过专业化的操作实现扶贫资金的高效运作,兼顾扶贫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