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9 14:52:3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同志们: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和专家亲临我市,帮助与指导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开展。我市有万人口,农村人口就有万,农村的建设是关系我市今后发展的基础。“要致富、先修路”对于我市农村发展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要把它作为改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关键,视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到与高速公路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下面,我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我市农村公路的现状和发展目标
我市东临乐清湾,西靠雁荡山脉,版图为南北狭长地块。地域为“六山二田二水”,以丘陵地形为主,地形山高、坡陡、路远,乡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是一项啃骨头工程。我市的公路网建设是以国道为主干,以其通过的大镇区及若干通衢为始发点建设县乡公路。目前,公路已通达全市所有的各乡镇;通车行政村达个。在现阶段,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机遇下,我们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改善路网结构、提高公路等级,外接高速港口、内联乡村,形成干支相连、四通八达、快速便捷的公路网格局,有力的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既是一个远景规划,也是一个实景规划。规划既要有高标准、敢超前的意识,也要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为了体现公路建设是“为民、亲民、便民”的宗旨,我在此提以下四点要求:
⒈在管理方面:交通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加紧制定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和技术标准,加强工程日常的财务管理,严把公路建设质量关,组织施工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版权所有
⒉公路网布局方面:近期发展“以通为主,形成网络”,优先安排对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对经济发展较为迫切,对资源开发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远期发展“以升为主、优化网络”,逐步提升公路等级,提高公路使用功能,使农村公路逐步走向网络化、快速化、经济化发展。功能上实现“二级公路至镇,三级公路至乡,准四级公路到村”和“半小时交通圈”(几个主要乡镇半小时到市中心),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⒊在路线选线上:我们要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方便农民出行,服务城镇化。选线时应注意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尽量利用老路、原有的桥梁和隧道,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防止诱发新的地质病害,尽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软土地、断层等不良地段,必须缩小穿越范围,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路基路面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和交通量情况,结合沿线地形、地址、路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进行专门设计,重视排水与防护实施的设计,对取、弃土地进行专门设计,防止侵占农田和水土流失。
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农村公路建设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农民利益的关系。所以在筹集资金方面,不能把眼睛盯在农民身上,搞乱筹集,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而是尽一切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做到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多渠道、多形式为农村公路筹资。依靠国家投入一点,交通补一点,政策扶一点,财政挤一点,社会捐一点,银行贷一点。基本上形成了国家和省市扶持、县乡镇主体投资、社会融资、捆绑贷款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建设筹资体制。
三、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加快农村公路发展过程中要处理好五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能力与速度的关系,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与指导。在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建设项目上做到“四结合”:首先是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为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其次是与农村资源开发相结合;再次是与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战略相结合;还要与干线公路建设相结合。
二是处理好公路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加强群众利益保障与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三是处理好工程质量标准与建设速度的关系,加强质量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绝不能为加快建设速度而忽视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更不能搞先建成后修补、劳民伤财的“豆腐渣”工程。
四是处理好建设与养护的关系,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农村公路不能只建不管,只修不补,要重视公路建成后的养护管理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养护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动员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守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三条凡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四条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三、四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对于特殊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三级公路路基8—10米,路面6.5—7米。四级公路路基5—7米,路面3.5—6米。
沥青路面结构为:15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砂石路)或20cm、12%石灰土(原路基底层为土路)+下封油层+不低于3.5cm沥青贯入式油层。
水泥路面结构为:20cm、12%石灰土或不低于10cm级配碎石+18cm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
第五条农村公路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在陡坡、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七条农村公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但农村公路上中型以上桥梁要按照国家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九条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建设的工程设计,必须经专家评审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规划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认真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县域干线相衔接,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必须纳入省交通厅的GPS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评审,报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审批,并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备案。规划批准后,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年度建设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审查、遴选、优化,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财政局、交通局审批。对拟审批的年度建设计划分别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列入上级计划。乡镇政府必须在每年九月底前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过期视同放弃。
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变更投资、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须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分层推进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而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完工的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内,并纳入省交通厅GPS管理系统;
--施工图设计或简易设计已经批准;
--建设单位和资金构成方案明确;
--项目必须通过“一事一议”,并解决了征地、拆迁等问题。
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项目不得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应在每月初前将截止上月底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等报县交通局。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的建设用地、拆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按当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县道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要选派事业心强、认真负责、作风清廉、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法人代表,并选派精干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健全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
--编写项目建设方案设计;
--选择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县交通局评审;
--选择相关单位编写招标文件,并报县招投标中心审查;
--组织招标,并报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管理施工;
--组织交工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有责任、有义务履行下列职责:
--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帮助施工单位安排驻地、施工场地、通水、通电等;
--筹集建设资金,发动群众备土,教育群众支持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款;
--监督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质量、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处理合同纠纷,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突发问题和困难;
--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工程信息;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事宜。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要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不招标的项目应按照询价招标程序和内容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询价招标,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合同》。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以及大中桥要单独招标,其他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个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三条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政府的招标(询价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招标前应将招标(询价招标)文件和组织方式送交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得招标(询价招标);招标(询价招标)后,应将招标(询价招标)过程和结果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询价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招投标(询价招标)项目对中标候选单位考察过程中要求其出具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投入机械的发动机或原始编号,以确保人员和机械到位,防止出现工程转包等行为的产生,在定标后项目法人应严格对中标单位施工过程的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沥青(水泥)路面、桥梁等工程,要选择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与施工。
第二十五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中的乡道、村道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报县交通局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中型以上桥梁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县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县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可用资金应尽可能多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八条政府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
第三十条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要依法纳税,所征收的税费作为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使用。
第三十一条县交通局管理由交通部门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县财政局管理由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乡镇自筹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存入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专户,由财政局会交通局、项目法人共同监督,经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使用。各类资金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并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
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要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的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企业自检、社会监理”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中乡道、村道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在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下执行,并负“政府监督”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监督项目法人履行公路建设程序;
--监督、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监督项目法人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管理,抽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人员、设备进场;
--监督项目法人是否聘任了监理,监理合同是否规范,监理合同是否得到正确履行;
--监督监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务,检查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抽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直至消除问题。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负总责。其具体职责是:
--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建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追究制度,并认真执行;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材料、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工序间的交验收。
--监督监理人员按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工作是否认真,是否正确履行监理职能;
--配合交通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及时上报质量事故,不得瞒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县交通局要选聘有经验的公路建设人员,经培训后,派往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公路打捆监理。监理人员由县交通局管理,检测设备由县交通公路部门提供。监理费用有项目法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农村公路及公路上的桥涵等辅助设施建设工程要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缴纳,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给缴纳单位。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措施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项目法人进行验收。项目法人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应立即开展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分别报请市、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农村公路施工结束,未经验收者,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已经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给施工单位经济补偿。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实现一次验收,即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验收经费由项目法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中乡、村道路的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法人负责具体事务;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多个工程一起验收,农村公路上的中型以上桥梁应单独验收。
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的验收要按国家规定的办法、程序、内容、格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无偿消除病害,直到合格为止;项目法人认为合格后,可申请管理部门再次验收,如仍不合格,应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验收合格者,项目法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消除病害。
第八章责任追究与考核奖励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地方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即开放交通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作为奖励依据。
第五十一条对在农村公路建设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以赠匾、颁发证书、立功德碑、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纳入县年度综合考评范围,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安排计划项目;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暂缓或者取消计划项目的安排;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作为的责任人予以戒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20__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交通厅、公路局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交通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在建、管、养、运、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确保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__年度我市荣获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交通建设一等奖。现就今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情况
截止20__年11月底,全市共建成农村公路3300.5公里,完成投资11.88亿元。其中:通乡公路建成485.2公里,占目标任务的211,完成投资4.53亿元,其中:通乡油路(水泥路)建成261.9公里,农村公路断头路建成223.3公里;通村公路建成2815.3公里,完成投资7.09亿元,占目标任务的469.2,其中:通村通达建成942.7公里,通村通畅建成1872.6公里。完成农村渡改桥建设469延米,投资0.26亿元。
二、乡镇交通管理工作情况
20__年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交通工作会,为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农村公路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各区县建立乡镇交通管理站,并明确机构、人员、经费、职能职责,纳入年度目标目标考核。乡镇交通管理站的建立,有效解决了乡村一级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问题,保障了农村公路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所有乡镇都已成立了乡镇交通管理站。
三、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20__年市财政年度预算1000万元资金配套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并全部到位。区县财政已筹集建设资金45253.9万元,其中:××区配套20__万元,××县配套1400万元、贷款3000万元,××县贷款4660万元,××县配套20__万元,××县配套20__.9万元,××配套600万元、贷款5862万元,××贷款7000万元,××县配套8000万元,××县配套本文2500万元、贷款6000万元,××县配套225万元。
四、农村公路培训
市、区县结合实际探索切实可行、形势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对一线的技术支持和强化服务。20__年,市、区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区县、乡镇及行政村的基层管理人员1698人次,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对广大农村实行技术、设备、人才“三支援”,使每一个乡镇、村都能有1~2名懂基本技术、会一般管理的农村公路建设实用技术人才。
五、认真调研,编制规划
关键词:农村公路,发展,问题,建议
Abstract: in order to speed up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mproving the rural transportation conditions, convenient for people to be out, in recent years, the national highway development in rural on the various policy. To make the rural highway development smoothly and in many aspects discusse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highways, and proposed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ccording to the opinion.
Keywords: rural highway, development, question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农村公路是农村最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当前农村公路建设已被各级政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和给农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近年来,各地方政府紧紧抓住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历史机遇,每年投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达百公里。虽然各级政府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模式,但是在快速推进的农村公路建设中,仍然存在着规划设计、安全质量、养护管理等问题。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实际经验,对农村公路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归纳和总结,供各级领导部门和各位同行参考。
2、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公路没有统一规划或没按规划去落实。每年,通常是在省、市制定农村公路投资规模的框架下,各县临时征询、统计所辖镇或建制村零碎建设需求,并根据各地方片面要求和局部利益拟建项目计划。而不是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统一规划或事先全面掌握的建设需求来安排,使得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无秩序,致使干支道路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和衔接通畅的网络布局,造成断头路、重复路、迂回路时有发生。同时也会出现重复建设投资的结果。
2.2农村公路设计深度不够
大多数农村公路设计都是利用原有旧路,甚至曲线个数、曲线半径、标高都没有变化。甚至不重视结构层,在原有旧路上直接铺设混凝土面层。
3、质量问题
3.1参建的施工队伍、监理队伍技术水平不高
农村公路建设因其规模小、复杂技术较少、施工工艺较简单等原因,存在正规有资质大企业不愿做,而社会上一些有水泥路施工经验的承包商因无资质,没资格做的局面,因而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仍然存在“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四流人员施工”现象。“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控制体系虽然基本建立,但在农村公路建设队伍中,建设人才仍十分缺乏。例如有力量、技术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很多集中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上,相应农村公路项目监理人员非常少、业务水平也不高,造成一些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行为不十分规范,缺乏监理经验和监理经历;另外监理单位外聘人员比例较大,不利于监理单位的稳定和发展。
3.2没有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
部分农村公路建设根本没有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利用原有旧路随弯就弯,随坡就坡,在原有旧路上直接铺设混凝土面层。设计只作为检查和履行建设程序的摆设。
4、农村公路安全问题
4.1利用原有旧桥,直接在桥面上铺设18~20cm混凝土板,原有农村公路旧桥大多是在70、80年代修建的,按旧的桥涵标准。如直接在桥面上铺设18~20cm混凝土板,会使旧桥承载能力严重降低,运营后可能使这些旧桥变成危桥、险桥,造成次生安全隐患。
4.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
由于资金问题农村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设置较少。农村公路具有曲线多、曲线半径小、曲线不设超高、利用旧桥较多等特点。因限速、限载安全警示标志的缺少,致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增加。
5、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
随着近几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每个县的农村公路的数量达千公里甚至几千公里,所以农村公路养护的重要性已经凸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5.1养护资金短缺问题。 广大的农民群众普遍认为农村公路建设是交通部门的事,养护经费要由交通部门出,这是一个误区。虽然各级交通部门下拨了一些养护资金,但这些资金对于农村公路养护显然是杯水车薪。农村公路建设的事权责任是在地方人民政府。中央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是起引导和扶持作用,农村公路养护实施的关键还是要靠地方人民政府。还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
5.2养护机构问题。虽然各县(市)都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即要建设又要负责养护,人力物力很难落实,需要乡镇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5.3超限运输问题。一是农村公路因普遍存在路面狭窄,对超限运输车辆一般只采取强制卸载的处理方式,可农村公路可没有供车辆掉头的场地,同时没有卸载专用场地和设备,致使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加上路政管理人员少,难以控制大面积的普遍超限运输现象。二是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行业管理存在客观上的矛盾,其中以开发矿山的招商引资项目,存在大量的石产品运输,从客观上制造了普遍超限运输和路面大量抛洒滴漏的现象,使得超限、超载现象难以根除。
6、几点建议
6.1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交通部门要注意发掘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优秀典型,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要坚持农民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注重实效,不劳民伤财,农民是愿意投工投劳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只有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群众的两个积极性,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农村公路发展。
6.2重视规划、设计工作。在规划、设计上要切实满足农民出行和生产、生活需要,降低结点时间和迂回率值,缩短连接里程,增加通达深度。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确定路线的工程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布局路线尽量避让工程艰巨的地区,注意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问题,在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建设规划落实上要有目的和合理计划,要按步骤、顺序分期实施。
6.3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农村公路虽然标准不高,但绝不能放松质量、安全管理。一是把好招投标关。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合理标价,择优选择优秀队伍进人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二是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农村公路特点,采取重点公路专人监理,其他公路巡回监理。对工程开工前做好全面技术交底,并要求材料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场;施工工艺不经监理同意批准的不准使用;每道工序不经建立检验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三是充分发挥交通行业管理职能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6.4加强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一是各地方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订符合本地方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配套的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努力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二是稳定资金来源渠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纳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同时要广开筹资渠道,设立养护基金,鼓励采劝一事一议”、冠名权转让、资源开发权转让、社会各界捐赠、赞助等渠道增加养护投入。三是推行和完善养护模式。农村公路的养护,可根据交通量、路面状况、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采取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的等多种形式的养护模式。四是推行目标责任管理。要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中,把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作为目标责任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检查,定期考核,切实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五是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强超限车辆的整治力度。要建立乡规民约,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行保障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农村公路。当前,在许多农村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破坏呈几何倍数增涨的,几十吨、甚至百吨的车辆让我们的农村公路不堪重负,特别是对矿山区域道路的破坏已触目惊心。所以在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6.5加强做好农村公路科技工作。发展农村公路,不但要依靠乡镇政府、社会、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更要发展科学技术。在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的同时,要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村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
一、建设规模及补助标准
县财政整合资金2000万元,按每公里补助12万元,在全县范围内计划建设通畅工程170公里。
二、建设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中的连通工程(乡与乡,村与村,邻省、邻县之间的断头路)、通自然村(村内达2个组以上或人口达200人以上的自然聚集区)、产业基地(村内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种植场)
(二)建设标准
1.路基宽度5米以上,砼路面宽度4米以上,砼路面厚度0.2米。
2.施工技术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分配原则
(一)根据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规模分配(具体见附表)
(二)城区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行政村不予分配。
(三)原则上贫困村优先保证1公里的计划。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农村公路管理站提供规划项目库和项目申报表(附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按分配的里程数在项目库中安排填报。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2016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计划项目确保贫困村优先且严格按规定的建设标准上报。
(三)县发改局负责立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申报项目数据的收集、汇总。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现场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计划文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按文件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不准替换调整。
五、工作步骤
(一)2016年5月10日之前完成项目申报和汇总。
(二)2016年5月30日之前完成现场核实工作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计划项目文件(计划文件没下发之前不准擅自开工)
(三)2016年6月上旬召开项目村工作调度会,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项目村支书、主任参加。
(四)2016年7月10日之前项目村完成路基工程并组织验收。
(五)2016年10月31日之前项目村完成项目砼路面建设工程。
(六)2016年11月上旬县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农村公路是我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干线路网的重要支撑,是农村和农村经济赖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农村公路,对于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城乡人力、信息、资源交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消除城乡差距,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抢抓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通往行政村的公路。市人民政府是县级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县级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对列入省“”农村路网建设计划的项目,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公路管理局作为建设业主负责项目的实施;各乡镇办场区是乡级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行政村是本村通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征地拆迁、路基土方、资金筹措、前期筹备、建设管理等工作。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统筹规划,强化措施,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一)坚持科学规划。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要以方便农民群众出行、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体现城乡衔接、联片成网的原则,与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实现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协调发展。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科学制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并坚持按规划要求指导农村公路建设。
(二)把握建设标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为:县道一般采用二级公路、乡道一般采用等级公路。①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不少于12.5米,等级公路路基宽度不少于10米,通村公路路基宽度不少于6.5米;②通村公路路面必须采用水泥砼结构,宽度不少于3.5米,厚度不低于18厘米,强度不低于30号;其他路面公路的结构应满足规范要求;③公路防护构造物及边沟等排水系统应完善;④桥涵应达到规范规定的设计荷载等级和洪水频率;⑤公路沿线尤其是危险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及附属设施。
(三)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一是严把施工单位资质关。凡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有三年以上公路施工经验,有足够的施工设备和资金能力,有良好信誉。施工单位资质必须经市交通部门审核认可。市交通部门要建立施工企业信誉业绩档案,对在公路建设中不讲信誉、质量低下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准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二是规范农村公路项目招标投标。凡列入省“”农村路网建设计划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通村公路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在经市交通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中通过公开竞争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施工队伍,上述招投标工作一律在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通村公路造价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乡镇办场区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市交通部门加强监管,分村签定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由市交通部门提供规范样本,统一格式、标准、条款。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市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计划的审核、申报、下达的管理,负责对通村公路设计文件的审批,对农村路网项目审核后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市交通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加大对工程要害部位、关键工序、重要隐蔽工程和主要材料的抽查力度,加强对源头和施工过程的管理,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做到规范操作、限时服务。各乡镇办场区要选派或聘请责任心强、敢于负责、懂公路施工的技术人员,监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各行政村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老干部、老党员及群众代表全候监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及时制止和举报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
加大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自检力度,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良性循环。对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建立质量缺陷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支付,建设单位设立专户管理。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和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返还给施工单位。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工资奖金挂钩。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给予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一)探索积极有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各乡镇办场区可采取日常管理与养护维修分离、专业队伍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及农村公路客运公司筹资管养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促进综合效益的提高。
(二)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专项资金。农村公路管养分日常管理和大、中、小修保养。年,市交通部门按县道每公里3500元、乡道每公里1000元、村道每公里500元标准落实专项资金,用于非列养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乡镇办场区按农村公路比例每年合计筹集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在养护工程完工并经市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部门从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基金中支付50%,另外50%由各责任主体自筹。
农村公路管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按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要求,定期进行公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与乡镇、行政村责任人工资奖金挂钩。
(三)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农村公路日常管理按照责任主体分级实施,主要负责道路保洁、超限车辆管理、水沟疏挖、公路绿化管理、路产路权维护等。有客运车辆营运的农村公路可考虑由客运公司负责筹资管理。
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养护工作以乡镇办场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交通部门审核后下达年度维修计划,由乡镇办场区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选择有公路养护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市交通部门每年分两次组织检查验收。
五、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一)落实补助政策。修建二级公路国家、省、市每公里补助50万元;修建等级公路每公里补助20万元;修建通村公路每公里补助10万元。对年1月1日后修建的通村水泥路,市财政每公里另补助1万元。
各乡镇办场区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整理、水利配套工程、扶贫开发等各种国家补助政策,整合资金,整合项目,高标准修建通村水泥路。
(二)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修路建路的积极性,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村级公路建设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政策筹集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通村公路建设。
(三)加强资金管理。凡因通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筹集的资金,一律在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专户保管,严禁村级自行保管,自行支付。各村筹集的资金只限在本村范围使用,建设使用剩余的留作该村养护管理经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作他用。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总结表彰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三年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表彰先进,把握新形势,应对新要求,站在新起点,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迈上新台阶。刚才,对三年来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付出艰辛努力、做出积极贡献的公路战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多年来给予我县巨大关心和支持的市交通局表示衷心感谢!下面,就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工作,充分估价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果
从2003年起,我县抢抓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补助的良好机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了“村村通公路”工程。三年来,在市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公路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一是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三年来,全县共新建、改建农村公路662.3公里,全部达到四级公路以上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其中水泥路428公里,占全部建设里程的64%,改建大中桥梁4座,小桥涵176座,总投资2.4亿元,直接受益人口30多万,全县基本实现“村村通”,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干支相连、四通八达、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网络。三年“村村通公路”工程,建设里程之多、投资之大、标准之高、质量之好,在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史上均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二是极大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伴随农村公路网络的延伸完善,全县逐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辐射到村的农村道路客运网络,客运班车、出租车通到了村民的家门口,群众摆脱了“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困难境地,特别是边远山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同时,农村公路交通网络的完善,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拉近了城乡之间的距离,极大地提高了城乡人流、物流和信息交流强度,解决了农副产品外运难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流通、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连续两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交通条件的改善,也进一步优化了地方投资环境,使广大农村的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经济优势,吸引了大批外地客商到乡镇投资创业。近年来各乡镇招商引资的数量和规模大大超过了以往时期,一大批项目在农村落地,许多村民进入企业工作,有了固定的工资收入。经济的发展、信息的通达、交流的增进,使广大农民群众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农村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干部群众想发展、谋发展、快发展的热情更为高涨。实践证明,农村公路的长足发展,改善了农村发展条件,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了农村发展环境,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农村公路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包括四条:第一,重视规划和前期工作。按照《××县2003—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计划》,每年建设项目计划落实后,都基本做到基建程序不变、工作环节不少,通过高质量的规划和前期工作,对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布局,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二,齐心协力,上下联动。自2003年工程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连续三年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通过政府推动,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组织推进机制,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形成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强大合力。第三,广泛发动,多方筹资。通过广泛宣传,舆论发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努力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广大群众投工投劳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并通过用好国家政策与加大地方配套投入相结合,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第四,强化监督,确保质量。质量是工程的生命。通过坚持和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制度,坚持超前预测、超前服务、超前监控,建立健全五级质量保证体系,把机械化施工、程序化作业、系统化监理、科学化管理贯穿到施工全过程,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这些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对今后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仍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版权所有
四是锻炼提高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和科学执政的能力。三年来,各级各方面都付出了艰辛努力。各乡镇党委政府以修路为己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任务落实;交通部门充分发挥牵头组织职能,精心规划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工程监管;发展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立足大局,密切配合,共同保障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广大干部群众不计得失,忘我奉献,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就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通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许多干部经历了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等多方面考验,有的成长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行家里手,有的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优秀干部,切实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民心工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看到取得这些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无论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相比,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养护管理水平较低,建设养护资金缺口大,抵御灾害能力较弱,基层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积极应对新形势,扎实推进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
“十一五”时期是加快城乡区域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与时俱进,正确审视和把握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形势。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面临四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的新变化。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是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更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新变化。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是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而且要服务和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更加注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格局下,谋划和组织农村公路建设。三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阶段的新变化。农村公路不再以大规模集中实施建设为主要特征,而是要在继续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版权所有提高公路保障水平,建、管、养并重。四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涵的新变化。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立足于重在基础设施的“通路”,而且要“通车”,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赋予了农村公路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适应新要求,把握新变化,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科学组织,大力推进,努力实现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新突破。
(二)要突出重点,加快构建便捷通畅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从我县新农村建设需要和公路交通发展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建设。今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投资1484万元,建设完成124.7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尽快使因地理位置偏远、施工难度大等原因未通上沥青(水泥)公路的建制村,通上四级以上标准的沥青(水泥)公路。具体工作中,一是要科学规划布局。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调整优化全县农村公路布局规划,大幅提升农村路网整体服务水平。综合考虑山水林田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扶贫开发等因素,科学制订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本着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分阶段建设重点,尽快使剩余的行政村都通上沥青(水泥)路。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以人为本,顺应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推进。实施中要切实做到“一事一议”,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公路建设成果。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体系,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协作,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资金筹措、施工建设以及养护管理等方面,给予交通部门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四是要严格资金监管。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农村社区投资为辅助、社会投资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用到项目上。五是要加强质量监督。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的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三)要统筹城乡,加快构建快速通达的区域交通网络。××作为××市的远郊县,对接省会经济、融入省会经济,实现率先突破,最为关键的是交通体系的对接。“十一五”期间,济荷高速、220国道拓宽改造、泰聊铁路、薛馆高速等基础设施项目版权所有的实施,将对改善××路网结构、融入××市半小时经济圈、加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措施,密切配合,为济菏高速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确保2007年底前建成通车。同时,要积极协调做好其他几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搞好立项,确保尽快顺利开工。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要适应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内涵的新变化,切实促进建、管、养并重,真正让农村公路持续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搞好宣传,依法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随着农村公路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公路里程迅速增加,养护需求和养护能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改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像抓农村公路建设一样抓好落实,从根本上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使广大农民更加长远地享受到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交通保障。
(二)落实责任,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首先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公路中县道、乡道和村道的养护主体分别是县交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县交通部门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配备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人员;各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副乡镇长负责,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门机构和专门办公地点,配备业务相当的专职人员;村道日常养护,可以采用聘用、委托、承包等方式,合理配备日常养护作业人员。其次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监管考核机制。从今年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的考核指标。县交通局要尽快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对待,切实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做好辖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统筹安排,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目前,我县绝大部分农村公路刚刚建成,日常养护投入主要集中在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要把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需费用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纳入财政支出范围,安排必要的资金,切实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必要支出。要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沿线村民养路护路的积极性。同时,县交通部门要继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补助资金,统筹调度,科学安排,切实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补助资金的落实要根据各乡镇养护管理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县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在政府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预算等方面,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的必要支出。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要通过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渠道,实现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