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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食品安全的思考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食品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包括两个方面:食品数量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侯俞老师的观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差距及建议》),食品数量安全,是指从数量上反映居民食品消费需求的能力,它以发展生产、保障供给为特征,强调食品安全是人类基本生存权利。食品质量安全,是指一个单位范畴(国家、地区或家庭)从生产或提供的食品中获得营养充足、卫生安全的食品消费以满足其正常生理要求。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出现在原料、加工制造、市场流通和食品监管四个环节上。
1.食品原料环节存在问题
食品原料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源头的污染。种植、养殖环节的无人能问题较为突出,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农药施用量最大的国家。氮肥年使用量2500多万t,农药超过130万t,两者单位面积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和2倍。二是环境的污染。由于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中的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很容易导致健康损害。三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污染。目前,由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多、小、散、乱,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食品生产过程中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现象。四是动植物中毒素和过敏污染,如水生生物中河豚鱼等含天然有害物质。五是转基因食品原料的负面反应。302医院传染病专家、医学博士刘士敬提醒人们,传统的“天然”饮食观念在工业化发展的今天已经不合时宜。食品原料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称谓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食品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品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新技术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2.加工制造环节存在问题
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过程任何一点出问题都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大企业都会有所疏漏,更何况目前我国上百万家的食品生产企业中,70%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卫生条件差,隐蔽性强、无证生产现象十分严重,诚信更难保证。最著名的恐怕是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问题,以及最近河南双汇的瘦肉精事件。大品牌也变得不可信耐,身为中国人不得不感慨中国居民悲哀。加工制造带来的担忧,恐怕是食品从生产到最后消费的重中之重,也是问题最频发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二是滥用、使用禁止添加剂,出现加工制造过程的二次污染;三是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四是微生物污染;五是假冒伪劣食品。
3.市场流通环节存在问题
在目前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很不规范,是个薄弱环节,各种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市场流通的污染主要体现在:首先,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其次,食品流通过程中受到污染;再次,商品以次充好。比如食品过期、腐烂、变质,但仍正常销售,这类的案件比比皆是。
4.食品监管环节存在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多方面共同配合来完成。尽管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关注度日益增高,但是很多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很淡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作还不密切,还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都导致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没有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笔者以为最严重的是多部门监管导致效率低下,责任不清。对比外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他们采取链条式监管制度,从生产到销售,一环扣一环。一旦发生问题,追溯而上,肯定可以找到失责方,并且容易根治问题。而中国监管制度,多部门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清,一旦发生问题,各方推卸责任,且难以追踪问题根源所在。
二、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
1.多部门分环节监管,各自为战,职责不清,监管效率不高
在国家现行食品监管体制下,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到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粮食、畜牧、水利等8个监管部门。如,生产企业划归质监部门监管;而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后由工商部门监管;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管;农产品生产及部分销售行为则归农业部门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由卫生部门监管等等。职能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存在职责划分不清,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源头治理上,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比较严重,初级农产品未实行市场准入。二是加工环节上,条件落后,基础较差,相当部分企业未办齐证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流通环节上,城乡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条件较差、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进货渠道不规范等现象比较突出,甚至极个别业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有的不讲诚信,逃避监管。四是消费环节上,中小餐饮单位、街面食品摊点和学校周边小食店数量多、卫生条件较差,监管难度较大。城区饮食流动摊点管理上,按职能划分属城管,但城管又没有相应行政监管职权,卫生局因不发证则不监管,造成监管脱节。
这种监管体系,使得有些环节交叉管,有些环节又出现“真空”,无人管。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明显属于生产、流通、消费等哪个具体环节,每个部门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范围而不去监管,就会出现监管空白。农业、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等十几个部门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一旦有一个环节监管不力,整个行业就会出问题,犹如木桶的一块短去一截,不管其他部门多么“卖力”,整个木桶仍会不断漏水。同时,这种交叉管理也容易导致部门管理资源的浪费,使得相关部门的监管疲于奔命但收效甚微。有人戏称,多头监管犹如“九龙治水”,越治越乱。打个比方,一个既现场制作零售,又批量外卖的蛋糕店,就会有归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管理的争议。
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
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反映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问题。
3.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卫生、质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而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主要用于研究单位,基层监管部门,检测装备稀缺、检测技术落后。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并且,目前某些地方监管职能部门中只有农业、质监、卫生、粮食、水利有检测机构,其中只有市质监、卫生、粮食部门少数检测机构获得资格认证,有的部门有检测设备但无专业技术人员,有的部门无检测设备,有的部门的部分检测设备已老化,部门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仅靠肉眼凭经验检测,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未经检测就上市,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较大。大多数部门缺乏检测经费,致使检验检测手段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需要。
4.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5.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经营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食品生产一般不需要很高的技术要求,投资小、见效快,使得食品行业竞争激烈;同时,由于我国食品违法成本相对低,消费者维权不愿较真等原因,使得从业者逾越社会道德底线,盲目追逐利润,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弄虚作假、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使我国的食品问题面临巨大的安全挑战。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6.食品经营单位众多,监管不堪重负
食品经营单位涉及种植、养殖、加工、运输、销售等各环节、部门,数量众多。除较正规的持证经营的企业、工商户外,还有大量的“五小”业户,这些业户或无证经营,或流动性大,在农村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监管力量不足,加上城乡接合部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低,监管难度较大。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应努力创新监管体系和机制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效能。重视完善行政层面的综合协调机制:首先进一步协调细化部门职责,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制度和协调机制,解决职责不清和交叉空白问题,做好各部门、各环节监管制度、措施的衔接;其次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协调通报,实现信息共享;使各部门、各环节的监管实现全面无缝隙对接,消除监管盲区。
2.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目前,我国大约有食品卫生标准500项,这只是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卫生标准数量的1/8。我国对允许使用的136种农药制定了相应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和欧盟制定的相关标准分别为395、489和1176个。如能在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中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标准,通过参照遵循这些标准,将国内食品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既可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节省大量财力。
3.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对维护稳定的错误认识,以及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等原因,对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部门和人员甚至,致使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并流向市场。因此,笔者建议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4.加大投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人力和技术支持
首先应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的投入,保证各级食安办在宣传、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加大对部门执法经费投入,增加执法装备和业务培训、培训经费,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大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增加部门设备和检测经费。四是加大基层投入,乡、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无工作经费,无补助,不能调动工作积极性,建议政府把乡镇食品安全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其次要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现在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多,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点在于,要把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管,要加大投入,从经费、人员、组织管理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建立一支或者若干支专业的、监管执法队伍,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再者是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无论是源头管理、市场准入、产品抽检或是进出口把关等都要有相应的检测手段。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对质检机构的检测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挑战。为适应新形势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强硬件建设,不断充实、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另一方面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检测人员,不但精于检测工作,了解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还要了解当前食品的制假动态,善于从产品的外观捕捉到产品的违禁添加物,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寻找到直接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一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二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6.加大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一是增加执法人员。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生局等监管部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都较少,建议增加部门执法编制,确何监管到位;二是增加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农业、粮食等部门虽有检测设备,但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很多检测无法开展,建议市政府增加编制,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三是落实乡镇人员、机构,现在乡镇无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建议乡镇机改后,进一步充实人员抓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四是由于各地新增城市综合执法局,原由卫生管理的流动饮食摊点改由执法局管理,建议新增城市综合执法局为食安委会成员单位,确保工作协调监管到位。
7.鼓励中介机构介入
食品的生产、销售乃至消费的知识越来越复杂,消费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终端受众,无法完全依靠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来鉴别食品的安全性,最便捷的方法是借助中介机构的专业知识,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消费。应着手改变政府包办、包管食品安全的现状,鼓励中介机构介入,增强社会的自治能力。
8.落实领导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缺陷;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110-01
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食品安全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构建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我国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文章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缺陷着手,论述一下其完善。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缺陷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导,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构成的体系。条文规定数量较多,调整和规范的事项也较多。然而,法律体系依然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在食品安全执法活动中难以从源头上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者。
(二)缺乏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由于监督管理体制上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明等缺陷,由此经常会发生监管失职、执法不力的情况。①
(三)执法部门权责不清,运作效率低
我国食品监督管理形成了多个部门监管的体制。目前我国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按照有关规定,这些机构均可以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正因为各部门权限与职责不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可能会相互推诿,找借口置身事外。在执法时,难以合作形成合力,运作效率低下。
(四)食品安全立法技术薄弱,预防性监督难以实现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受制于科技发展水平,相关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检测设备都还比较落后。另外,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在水果、蔬菜等允许的农药残留量的规定也远远低于国际食品法典规定的农药残留标准。由于立法技术薄弱,相应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与检验技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致使食品安全的预防性监督难以实现。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思考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辅以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多种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措施如完善有关对农产品种植等源头管理的规定,制定有关对新产品投放市场的审查及其跟踪观测的规定,增加对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提供原材料者的处罚措施等。最终使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覆盖食品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
(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的具体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然而,信息公布仅仅由相关部门披露还远远不够。因此,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还应加强与之相关的各项制度建设。
(三)健全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已有的法律
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旨在消除离开生产线、进入流通领域的潜在不安全食品危害风险的制度,其目的是预防和消除不安全食品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②实施食品召回制度最重要的因素是企业执行召回制度的情况,西方发达家在推动召回制度的实施上都是以推动主动召回为主。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范手段进行调整,也应推动企业主动召回为主,责令召回为辅,立法完善现有的制度。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由此可以看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操作性强,可以快速、直接地衡量食品是否为缺陷食品,这样即便于诉讼,又可使企业及时发现缺陷食品,防止投入市场或及时召回缺陷食品。因此,制定科学、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当务之急。
(四)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一方面,对相关人员在监管、执法中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发挥其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实效,也有利于执法人员强化监督和执法意识,使法律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对在食品安全事故中起协助作用的社团、其他组织或个人也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注释:
【关键词】 食品标准化 食品安全 构建
1 引言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关乎我国民生发展的大问题。从最早的“三鹿奶粉”事件。到近期的“塑化剂”风波,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分析这些事件的原因,固然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不严且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高额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有关,但是也与我国食品体系缺乏标准化体系有关。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化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食品工业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的食品打入国际市场的先决条件。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发达国际已经率先刮起建立食品标准的新风,这一方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另一方面也通过这个手段限制了不发达国家食品的进口,保护了本土产品的利益。我国在这个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但究其发展水平来看和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什么样的食品是安全食品?如果做到食品安全?”往往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文探讨了食品标准化与食品安全的关系,并探讨了如何建立食品标准化体系。
2 食品安全与食品标准化
2.1 食品安全的含义
所谓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及相关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侵害的状态,一般包括直接侵害和潜在害两种状态。同时,也包括为保证食品安全所采取的一些方法和措施。
2.2 食品标准化概念
食品标准化是指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标准化管理的概念,主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3 食品安全与食品标准化的关系
食品安全与食品标准化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关系,首先食品标准化建设是达到食品安全的必然途径,只有建立了完备的食品标准化体系,才能保证食品安全。其次,食品安全会促进食品标准化建设,近年来我国食品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飞速,这固然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关,但更多的是因为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整个社会对食品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快了食品标准化建设的步伐。
3 食品标准化建设的途径
3.1 建立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体系
农产品为食品加工的原料,也是食品工业的首要环节。因此保证食品源头的安全是实现食品标准化建设的关键。同时,规范标准的种植/养殖体系有利于保证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想建立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体系,必须从食品原料种植的土壤、空气和水分入手,控制产品原料的生产环境。从种植养殖、过程管理、产品收获三个环节全面促进食品安全。
3.2 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标准化
食品加工是食品工业的关键环节,也是食品实现农产品增值、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标准化建设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由于各类食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各不相同,无法实现统一的工艺流程规范。但是统一各类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料的添加标准及规范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标准是规范食品加工过程的关键。
3.3 食品质量检测与控制体系的标准化
食品的质量检测与控制体系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支撑体系,只有完备公平的监管体系才能保证有法必依,否则再好的标准也是空谈,在西方以通过食品安全认证的方式实现食品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已经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条件。但是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这类食品安全认证体系往往有悖于食品安全的事实。因此,建立完备的控制体系和监督体系是保证食品安全认证有效的关键。
3.4 完善标准化的食品储运体系与建立产品召回制度
(1)完善标准化的食品储运体系
由于食品的特殊性,因此和其他产品相比,食品的储运更加注重标准化管理,需要建立专门的、标准化的储运体系,保证食品安全。要对食品及食品原料、中间产品的储运过程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温度/时间控制等方面进行比较严格的要求,同时,对食品运输过程进行完整的记录。
(2)建立食品产品的召回制度
食品产品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建立食品产品的召回制度甚为必要。通过召回出现问题的食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食品监督部门要加强管理,对出现问题的食品要及时停售与召回。
参考文献:
[1]各国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修订标准情况[J].中外食品加工技术.2003(2).
[2]王盼盼.食品标准化[J].肉类研究,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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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蓝斌.完善食品标准化体系,促进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电子版),2011(22).
[6]国际标准制定程序的六个阶段[J].数字与缩微影像,2006(1).
关键字:中专;食品安全学;课程教学
《食品安全学》是一门综合性比较高的学科,需要运用现代检测技术进行过程控制和预防管理,提供科学和技术管理来保障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目标是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模型化合物。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实现人才的培养目标,由于教学质量的迫切需要,应该培养学生正确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近年来,中专在针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分析,对课程评价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中专学校的教学质量,需要我们探索新型的教学方法。
一、食品安全学课程的基本教学现状分析
在食品安全教学的过程中,一是课程设置得比较细致,还包含许多其他专业课程的知识;二是食品课程结构的变化比较复杂,很多中专得到老师都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传承式的教育方式,在教学方法上采用一味灌输的教学,让学生在被动的情况下进行学习,跟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创新型人才具有一定的差距。根据这一传统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负担就会加重,在学习和创造性方面缺乏学习的兴趣,致使学生对食品安全课程的学习产生厌恶感;三是由于教学系统的专业性太强,不适合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因此,我们的专业教师应转变自身的教学观念,积极促进学生的学习,创新转型的作用是传授知识的大胆探索,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找到真正符合中专教学规律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食品安全的教学质量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二、针对教学现状提出的一些新型的教学方法
1.进行实验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实验教学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个重要环节,实验教学和实践进行有机的结合,是提高实验教学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方式。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学生应通过对实验对象的选择,选择合适的设备,使实验步骤清晰化,对实验的结果和实验数据进行科学处理和分析。加强学生实验前准备环节,学习试剂的制备实验,掌握实验过程中使用的一些实验教学方法,在实验中突出学生为主体的地位,教师应该提供一些实验数据,实验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过程。实验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记录实验数据,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处理结果,并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总结实验。实行这种开放式实验教学能使学生在同一时间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2.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中专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比较差,而且食品安全的内容比较抽象,还相当复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使多媒体进行教学,运用一些鲜明的案例来传授食品安全知识,通过使用图片、视频和其他材料,这样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避免一些单纯的说教,能够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的积极性。比如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的时候,我们可以先说出它们造成了什么危害,然后再慢慢分析发生的原因,这样就能使学生积极地学习。
3.进行案例教学
因为食品安全的内容比较抽象,教学内容如果仅仅局限于书本的话,教学过程是十分枯燥无味的,这样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结合食品安全事件的例子,在适当的时候融合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这样学生的接受度就会大大提高。使用案例教学,对企业中的一些典型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让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应该适当进行指导,使学生学会如何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获取相关的信息,达到学好食品安全知识的效果。
4.和学生进行互动式的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积极开展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可以促进学生获取新知识,还能进行思维训练。通过学生之间的讨论,可以依靠集体的力量,让学生体会到集体的力量,这样还能锻炼他们团结协作的能力。教师和学生都应该积极进行互动,采用自由讨论的方式,让学生进行参与讨论,不仅可以让他们挖掘自己的潜能,还能学习别人的有点,可以在这个讨论学术问题的过程中增长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
5.进行关于食品安全研究的教学方式
结合教学的相关内容,对学生开展农业种植的食品安全研究,在育种的群体上,农产品的储存方面,食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对食品的安全进行科学的研究,让学生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并且熟悉教学内容。在研究的过程中,应该和一些有关食品安全的单位进行有利的联系。食品安全的研究必须研究项目必须采用科学的调查方法,以确定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比如在农药残留的问题上,我们首先需要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结合我国国际农药残留的标准,对区域统计的食品品种和产量进行研究和检测,根据科学抽样的膳食结构,在不同的样品中检测农药残留的状况。这种在实际中进行教学的方式,能够让学生切实体会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能够有效督促他们对进行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结论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逐渐转变为营养与健康,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是新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的机遇和严重的挑战。《食品安全学》是一们新的课程,中专的教师应该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培养学生运用食品安全的知识解决实际的问题,让人们吃得更加放心。
参考文献:
[1] 关荣发.食品安全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科技信息,2011,(34):38-39
关键词:食品安全 问题 对策
食品安全是社会秩序和稳定,以及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曝光率急剧上升,引起了社会和政府的重视。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本的控制,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销售的“问题食品”造成了“餐桌污染”,不仅危害了人们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学界对此已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和论述,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尚没有形成体系。因此,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引起学界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重视,从而为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提供一种方向,为食品安全实践提供理论支持,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是迫切需要深入开展的研究。
1、学界关于食品安全概念的研究
不同学科和领域的学者们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和界定,但由于学科背景和研究旨趣的差异,食品安全概念的界定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性,如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与相对安全二种不同的概念。[1]张涛认为绝对安全是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也就是食品应绝对没有风险。[2]与此相称,相对安全指“一种食物或者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含量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确定性”。[3]1996年WHO在《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计划指南》中:食品安全被解释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4]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视角和理论基础决定着学者们得到不同的见解,从另一方面来说,正是这些不同的见解共同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研究的进步和完善,正如科斯所指出的那样,“分析优于定义”,从不同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概念中包含着以下几个要素:一是公民生命健康权得到保证;二是食品不存在潜在的风险性;三是食品安全是一种制度性规定,其依据是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范围”。
2、学界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的研究
2009年我国相继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确保公众消费安全等有着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学者们从不同方面指出食品安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偏差,并通过考察研究分析了当下制约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的阻力,当然对于主要原因的分析,不同的学者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分歧,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2.1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行政执行的重要依据就是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有关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自然成为学界研究和讨论的首要问题,许多学者从法律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依次来讨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由。
许多学者认为2009年通过了《食品安全法》,但由于出台较晚,存在指导作用低的弊病,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例如周峰指出“与欧盟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管理起步相对较晚。这或许是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一直在致力于解决食品供应问题,所以食品安全一直未能得到重视”。[5]在此,张小勇举了个贴近实际生活的例子,对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性进行有力的论证,他指出“我国规范生猪屠宰的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但对牛、羊等食用动物屠宰还没有明确的规范,与现在的社会实际情况脱节”。[6]再者,李凯年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肉类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以致于一些定点屠宰场水平低下,私屠滥宰普遍存在,灌水注水屡禁不止”。[7]
2.2行政执法覆盖面较低
行政执法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另一个重点内容,学者们从行政执行的各个环节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提出当下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执法力度不够,行政管理的覆盖面较低,从而无法有效的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制。
食品从最初原材料的生产到最终在市场上流通,要经过众多环节,而各个环节中都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农业作为我国的源头产业,有学者指出,我国“每年有20多万吨,一千多种农药施用于农作物,有些甚至是违禁药物;每年使用化肥4200多万吨,平均施用量超过400kg/h㎡,大大超过美国和欧盟施用225kg/h㎡的标准”。[8]显然国家的作用在这一阶段缺位,而农民不能也无力解决和考虑到这些问题。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那样,“粮食原料进入流通后,首先在粮食收购过程中,由过去国家粮站统一集中收购转变为走向市场自由收购,在收购中对质量的把握也就良莠不齐,使劣质粮食进入流通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9]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安全的问题。
2.3食品安全司法处罚力度不够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差甚远,贾敬敦认为“在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会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法律对于出现问题的商家惩处也相当严厉”、“这样严厉的处罚使经营者就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食品的安全”。[10]如“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制假售假均属有罪,处以25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上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而“法国将假冒伪劣食品与和军火走私并列为威胁消费者生活安全的有害产品”。[11]为此,葛少锋认为“当前中国的食品安全呈恶化趋势,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不强可以说是一条重要原因”。[12]
3、学界对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的对策研究
有关食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的学者们,如向平萍、王艳林、王世洲、楠轩、程东等通过对不同地区食品安全法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调研,针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优化路径:
3.1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学界对食品安全的保障一致性的观点在于:法律法规体系是食品安全的保障,是食品安全执法、司法和维权的重要依据,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为此,学者们提出,应坚持立法先行,逐渐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使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处于法律的规范之下,并受行政、司法和社会的控制。例如程东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每个国家都需要面对和解决自己的问题,同时随着国际贸易进出口行业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已经不单单是各个国家自己的问题了,应及时“调整和完善标准的内容和指标,逐步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相接轨,满足保障人民健康和贸易需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13]同时,向平萍指出“要引导公众的道德意识,例如加强对农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在种植养殖方面合理使用农药兽药,从源头上控制、防止源头污染"。[14]
3.2建立从“从农田到餐桌”的“一条龙”监管
学者们认为,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单纯控制和监督一个环节和过程就能实现的,必须从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和控制。例如有学者指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高级目标,将安全和质量的要求融入到食品的生产至消费整个过程中,可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在此过程中,“生产者、加工者、运输者、销售者及消费者在确保食品的安全及质量上均要发挥重要的作用”。[15]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促进国际贸易,王艳林称中国的食品安全应以《食品安全法》为龙头,以国务院实施条例为轴心,会同各个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食品标准、地方食品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细化规则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16]达到从源头到餐桌都不留空白的效果。
3.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有些学者针对当下我国食品市场中违法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对其产生威慑效应,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助长了违法行为的产生和滋长,促成了违法经营者的投机心理和机会主义,为此,学者们针对性的提出了应根据市场发育的实际情况,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以对违法行为产生有效的威慑。例如王世洲认为,发达国家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往往很重,其目的就是通过处罚使其倾家荡产,无法继续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或者直接禁止其终身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资格。[17]李长健进一步分析“由于企业违法经营的源头在于赢利,一旦其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成本高于所获利益,那么企业就自然会选择遵纪守法,不再生产经营不安全产品”,[18]因此,对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者要加大惩罚力度,增加对商家在食品安全方面恶意侵害消费者行为的惩罚赔偿金额。实践证明,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只有加大违法责任的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食品犯罪”。[19]
参考文献:
[1]蒲民等著:《美国食品安全体系特点分析》,《中国标准化》,2006年,第19一20页.
[2]张涛著:《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22页.
[3]石扬令等著:《我国食物消费分析与预测》,我国农业出版社,2004,5(30).
[4]颜景辰等著:《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政策研究》,2004,7(25).
[5]周峰著:《欧盟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对我国的启示》,2007年第10期.
[6]张小勇等著:《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对天津市消费者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4,(9):35.
[7]李凯年著:《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突出解决任重道远》,载《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04.
[8]《多角度审视食品安全:每年食物中毒超过20万人》,http://.cn.
[9]罗丽等著:《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卫生现状及管理对策》,载《中国公共卫生》2001.
[10]贾敬敦著:《中国食品女全态势分析》,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2.
[11]钱贵明著:《论食品安全的法律控制》,上海: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12]葛少锋著:《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载《社科纵横》2002年.
[13]程东著:《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控制体系研究》,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14]向平萍著:《食品市场中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06(5).
[15]J.L.Jouve,《Principles of Food Safety Legislation》,Food Control 1998 Volume 9 Number 2-3.
[16]王艳林著:《食品安全法概论》,中国计量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17]王世洲著:《从比较刑法到功能刑法》,北京:长安出版社,2003:126一127.
[18]李长健著:《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对策》,法治论丛.2006(3).
[19]孙斌著:《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载《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缺陷;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116-01
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不仅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影响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食品安全成为目前公共健康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之一。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构建一个合理的,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我国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文章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缺陷着手,论述一下其完善。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缺陷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导,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构成的体系。然而,法律体系依然不健全,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在食品安全执法活动中难以从源头上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者。
(二)缺乏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由于监督管理体制上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明等缺陷,由此经常会发生监管失职、执法不力的情况。
(三)执法部门权责不清,运作效率低
我国食品监督管理形成了多个部门监管的体制。目前我国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按照有关规定,这些机构均可以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正因为各部门权限与职责不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可能会相互推诿,找借口置身事外。在执法时,难以合作形成合力,运作效率低下。
(四)食品安全立法技术薄弱,预防性监督难以实现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受制于科技发展水平,相关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检测设备都还比较落后。另外,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在水果、蔬菜等允许的农药残留量的规定也远远低于国际食品法典规定的农药残留标准。
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思考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辅以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多种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措施如完善有关对农产品种植等源头管理的规定,制定有关对新产品投放市场的审查及其跟踪观测的规定,增加对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提供原材料者的处罚措施等。
(二)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健全信息披露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的具体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然而,信息公布仅仅由相关部门披露还远远不够。因此,要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还应加强与之相关的各项制度建设。
(三)健全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已有的法律
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旨在消除离开生产线、进入流通领域的潜在不安全食品危害风险的制度,其目的是预防和消除不安全食品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范手段进行调整,也应推动企业主动召回为主,责令召回为辅,立法完善现有的制度。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由此可以看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操作性强,可以快速、直接地衡量食品是否为缺陷食品,这样即便于诉讼,又可使企业及时发现缺陷食品,防止投入市场或及时召回缺陷食品。因此,制定科学、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当务之急。
(四)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一方面,对相关人员在监管、执法中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发挥其在保障食品安全中的实效,也有利于执法人员强化监督和执法意识,使法律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对在食品安全事故中起协助作用的社团、其他组织或个人也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关键词】食品安全; 安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R13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9-0013-02
1构建食品安全的现状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响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如果不能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到国家和政府在世界舞台的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不规范的食品流通环节管理秩序。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秩序的不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相当多的食品经营企业都有小而乱的特点,导致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及其难,对食品的包装水平也很低下,有些小企业甚至不顾法律的规定使用未经检验的合格包装物;(2)一些小的企业在食品的收购、运输和存储过程,还存在滥用保鲜剂和防腐剂的问题;(3)一些经营者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牟取利润,销售的产品是变质的产品或者假冒伪劣食品。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和校园周边甚至还有兜售无出厂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严重影响到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
1.2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食品工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大量的新添加剂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的食品资源、新工艺等资源出现,加上酶制剂和现代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涌现,导致了能够直接应用在食品上的和间接与食品接触的人工化学物质不断增多。
1.3随着食品研发出现的新问题。食品安全科技在不断地发展,由传统工艺制造出来的食品也不断地被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例如:油条中会有铝的残留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不被人知晓的,但是当检验结果出现时,不得不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消费者对能否迟到安全食品的信心。
2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思考
2.1引入ISO22000标准帮助食品企业提高食品质量。 ISO22000标准在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下,基于本标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可以通过对其有效性的自我声明和来自组织的评定结果,向社会证实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持续、稳定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终产品,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要求;使组织将其食品安全要求与其经营目的有机地统一。因此ISO22000提供了一种帮助生产企业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有效履行其主题的责任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构成,但是相对发达国家而言相当滞后。我国已经有企业、地方、行业和国家等不同等级的食品标准,总共的数目已经超过了前项之多,其中国家标准又可能分为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这样就使得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基础标准为本、产业标准和行为标准为辅,以检验的方法标准为主要依据的国家级食品标准体系。
2.2提高检测水平。当前我国的检测水平任然较低,不能满足大众对食品安全检验的需求。由于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结是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主要分布的政府部门,这些部门的管理方式大同小异,这就是本来就缺少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捉襟见肘,比较严重地影响到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所能取得的震慑威力和监督能力。对于由于新技术、新资源应用产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较为先进的、灵敏的检测方法有多聚酶链反应、基因探针等法师已经被应用在食源性病原体的检验,但是这种检测还是主要用于研究单位,没有在食品安全上进行推广使用。因此提高检测水平对于构建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对于检测手段的选择可以依据分级原理进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要进行广泛而全面的检测能力的掌握,对于地方检测机构和企业而言就要正对地方生产的食品或者企业的产品,统计其品种,正对这些产品的特性和长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测能力的提升,各地部门不能轻视此事,每年要投入部门资金进行此项工作的研究。
2.3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食品安全的检验。 根据襄阳市的食品相关企业进行检验,可以从中看到中国当下普遍存在的产生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差。根据对襄阳市的3000余家的小作坊加工点和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的数据结果是:襄阳市有5家大型食品加工厂家,主要生产大米、食用油和面粉等食品,生产设备比较完善,生产的条件也满足,而且都进行了生产功能的区分,还有良好的生产环境,各种生产场所也相当齐全;而28%的食品加工企业是中小型的食品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仅仅获得政府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管理基础相当薄弱,也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系统,另外还有60%的任然采用传统的以家庭生产为主要方式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的工作条件差,生产工艺也很简单,为了降低成本,这些企业往往不重视食品安全。因此对于检测监督的人员而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要发出警告或者惩罚,并且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3小结
本文从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基于这些导致食品科学与安全管理体系很难构成的因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要通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制度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毕竟食品安全问题紧靠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呼吁是不够,最主要的还是食品生产企业意识到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在引进规范的标准后就需要进行分级式地提高检测水平,从实际出发,统计自己需要的食品检测方法,然后进行引进相关技术,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保证食品检验的基础上不会出现资源的浪费,从而构建成科学而合理的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