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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税务筹划的影响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了实现企业的税务筹划,就需要相关的会计核算模式予以支撑。通过税务筹划的目标来指导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以下主要是税务筹划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影响的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是每个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固定资产则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会计核算角度来看,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取的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从税法角度来看,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折旧额是可以睡前扣除的。因此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不同将带来企业的成本不同,从而引起税前利润的不同,最终导致企业所得税的不同。另一方面考虑企业期间,如果企业正好处于税收优惠期,企业则可以考虑加速折旧法,通过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增加,带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从而实现递延纳税,使企业目前的负担较轻,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在实务中,企业为了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可以根据不同的折旧模式,测算企业的税负状况,最终选择适合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
2.存货计价方法。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存货会计核算的方法主要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同时会计核算方法一旦确定则不能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税务机关批准。而税法规定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算。因此企业在从存货角度考虑税收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内外部环境,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货膨胀和物价波动。在一般情况下来看,企业通常采取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较为合适,能够避免成本波动带来各期利润的不均衡,从而避免税收的异常波动。如果企业所处的环境中物价预计是持续下降,那么采用先进先出法较为合适,可以实现递延纳税的作用,最终获得资金的使用价值。
3.销售结算。企业日常生活中销售货物可以采取多种计算方式,如:委托代销、分期付款、赊销等方式,不同的销售模式决定的不同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纳税期限也就不同。因此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销售期间和销售策略来选择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销售模式,控制收入确认时间以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
4.资产减值准备。依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终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各项资产的各项损失,对各项可能发生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带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减少上交所得税额,一方面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入费用配比的会计核算原则,另一方面又符合税法中坏账准备可以税前扣除这以项目。因此采用备抵法可以递延所得税的缴纳期限,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加流动资金,
5.相关广告费、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就是税法与会计核算之间的差异问题,可以通过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来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具体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可以增加一道销售收入,在整个利润体系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费用限额就可以得到提高,从而实现更多的扣除金额,实现税务优化。
税务筹划过程中针对会计核算应当关注的重点
在企业实务中,企业的税务筹划与会计核算相辅相成,会计核算是实现税务筹划的手段,而税务筹划则是会计核算的结果。上文主要从企业日常经济活动的角度来看税务筹划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但是均是从单方面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却反整体的考虑,要实现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1.时间延续性。企业总是和内外部的经济主体相互连接的,企业存在的目的是生存、发展、获利的,因此企业在税务筹划和会计核算时必须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内外部生存环境、国家宏观调控和税率变动等,选择出符合企业实际的会计核算方式,同时由于我国相关会计法律法规规定:会计核算中相关的会计政策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中间变更的,因此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应当具有长远的眼光,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与会计核算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
2.空间整体性。在税务筹划时,需要关注的一个重点就是在筹划方法的选取的时候要着重考虑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要做好税收筹划就要全方位的考虑企业的各项因素,如类型、地区和行业等等。要把企业放到一个整体的框架下来看,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就不能实现节税,充分考虑税法中兼营和混合经营的特征,根据税目在企业成立之初就决定企业的主营业务方向,从而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标准,充分考虑一项税务筹划对另一项的影响,只有各项之和最优才能实现企业的整体效益达到最高。
3.不能为了筹划而筹划。企业在实务中要正确合理的看待税务筹划,正确认识税务筹划并不是万能的,企业唯一追求的目标,税务筹划只能适当的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不能全部减少,过高的期望容易导致企业管理者集中全部精力与税务筹划,而忽略了企业重要的日常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将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严格区别开来,不能为了节税而使得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违法国家法律。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筹划;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基于结构性减税出台的最有力的税改政策,自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以来,对企业的税务及财务管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对于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的影响更是直接。对于企业而言,必须准确深入的分析“营改增”政策带来的新变化以及具体影响,并结合这些新的特点与要求,完善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实现企业税负的合理降低,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一、“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
国家实行“营改增”对于企业来说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为在以往企业需要交营业税,而营业税需要企业在发生业务往来时就进行缴纳,企业流转一次就缴纳一次,这就使得企业纳税数额整体上升。而增值税则不同,增值税是对企业的生产、销售环节的新增值进行税费征收,这就从根本上避免了企业重复缴税的问题。在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后,由于税费征收的计量项目及数额发生了改变,这就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企业利润得以充分保障。
在营业税改革之前,营业税需根据企业的日常营业额进行征收核算,也就是根据企业的收入按照比例进行税费的缴纳,而增值税则不同,它以企业的销售额为征税依据,在进行销售额税费核算时,营业额可以扣除销项税。例如:融资租入企业由于自身运行及发展特点在“营改增”之前需要缴纳营业税,而增值税却不用开具专用发票,企业固定资产的进项不能够予以抵扣,这就使得租赁企业的纳税金额与同行业相比支出相对较多,因此这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是不占有任何优势的,发展前景堪忧。
除此之外,“营改增”对融资租赁投资及服务行业的税费征收都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对其企业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增值税的主要计税依据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业务时,只要涉及资金运动,就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只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认证,就能够抵扣。增值税的征收环节相对于营业税来说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且征收依据较为突出,一旦企业在进行日常业务时虚开或者不开专用发票,将会直接导致国家的税收损失,并且伪造或者以不正规途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面对“营改增”对企业筹划工作的影响采取的优化对策
企业与国家税收政策是密不可分的,更是改革后的最终获利方。因此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份额,就需要对国家税收政策进行实时了解及更新,并以国家优惠政策为基础,随时优化企业发展计划及步伐,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国家税收政策,以企业对市场环境做出及时应对,增强企业经济实力,高效稳定的实现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若想高质量的完成税费缴纳,就需要将企业规范制度建立起来,以便于统一管理,实现企业内部建设的一体化。建立健全符合企业标准的管理机制,可以将前期工作进行规范化,并实现工作计划的前瞻性。例如:在企业中将税务会计的核算范围更加细化,将责任落实到实处,使企业账面始终保持规范化,对核算科目进行合理设置,强化材料采购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事项的有序进行,使企业内部控制更加透明化,便于企业管理。
在企业进行材料采买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采买标准为依据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将供应商行为进行规范及考察,坚决抵制与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进行合作。“营改增”对企业造成的作用力是巨大的,这就使得企业为了适应发展,对自身经营行为做出了更加合法性及合理性的严格要求,企业综合实力得以提升,在进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时,对生产环节、材料采购环节及销售环节的经营管理模式都做出了相应改变。“营改增”并不只是对税务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只有将整体管理管理水平进行提升,才能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
2.加强对专用发票的管理力度,为企业规避纳税风险
增值税的征税是以企业的经济活动的销售额为依据进行的,其征税环节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进行增值税的核算及缴纳时,前提必须保证流程的规范性及合法性,并对其进项税费的抵扣环节进行合法控制,避免违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纳税成本。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一旦出现逃避开具发票问题、以企业内部开出的凭证作为专用发票向外部进行发票开具的行为、进项抵扣数额及科目与企业实际并不相符等行为,都视为偷税漏税,根据数额大小需要承担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在企业增值税的管理制度下,内部环境必须保持高度一致,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避免企业由于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更严重的还会直接导致企业违法问题的发生,这类疏忽大意造成的企业损失基本存在于以往的增值税纳税环节。而在“营改增”的非试点区域,国家同样做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在进行纳税核算时,也可以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3.以延迟纳税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延迟纳税也就是延长资金运动的有效时间,增强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所以企业在以“营改增”为基础的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将延迟纳税的合法性进行有效掌控。在企业的正常运行中,首先应将企业现实情况进行彻底分析,其次将“营改增”曾策贯彻到实际的纳税核算中,确认纳税义务的合理期间,这也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可以为企业提高资金运行能力。
4.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应用到企业实际中
企业要想从源头上做到有效的纳税筹划,首要条件就应该对国家征税优惠政策进行深度了解,明确优惠界限,尤其是将优惠政策较好的适用于企业发展中,以此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比如说在国家相关的征税政策中,就将“营改增”这一政策进行了较为细化的说明,更在此基础上将优惠政策更加深化及完善,这其中规定了部分纳税人可以使用零税率及免税,企业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首先选用零税率。
面对这一优惠政策,企业要明确零税率及免税的概念及适用条件,零税率顾名思义可以与免税具有相同效用,不需要缴纳税费,但是零税率涉及一项应交税费的抵扣及退税,而免税则不会涉及这一项。在企业的实际纳税核算中,应将税务筹划的作用充分发挥,将企业实际与纳税优惠进行有机结合,制定符合企业特色的纳税计划。
5.提高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重视度
在国家推行“营改增”政策以来,企业应将纳税筹划重视起来,因为纳税筹划不仅能够为企业规避纳税风险,更能够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能力,对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具有一定影响。首先企业应加大对纳税筹划的宣传力度,使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能够真正的认识的纳税筹划对企业运行的重要意义,而“营改增”以后,由于增值税的征收特点,纳税筹划并不只属于财务部门的职能范畴,其中间更加涉及到企业的生产、采购、销售等环节,为了使企业纳税更加合理,这也就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配合完成。由于增值税的具有极为复杂的征收流程,一旦计算项目出现误差,将会直接造成企业的财产损失,企业形象同样会受到一定损害。
企业为了更好将税收的优惠政策推行至企业内部,应将增值税的相关政策纳入企业日常培训中,并使员工能够深刻认识到增值税对企业造成的一系列影响,增强员工责任感,使其能够具备爱岗如家的职业操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范进行统一指导,对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流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减少问题的发生,使增值税的抵扣失误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营改增”政策对于完善我国税制结构,避免重复征税以及降低纳税成本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营改增”政策的部署实施对于企业的纳税管理也出现了较大的影响,在“营改增”政策背景下,企业的管理部门应该深入解读分析政策的具体要求,结合“营改增”的特点,合理制定纳税筹划措施,尽量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也应该严格控制纳税风险,避免“营改增”对税负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企业经营发展的稳健。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税务管理;筹划
1以债务重组的方式确定存货入账金额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存货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以放弃债权的方式来进行的,根据会计准则,可以按照债务重组的方式来确定存货入账金额。在以往的旧会计准则中,主要是通过非现金的资产方式清还债务,在进行债务汇总时需要把其作为非现金资金入账。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债务重组方面,要考虑到现金、非现金、公允价值和应收金额之间的差异,在债务重组时应考虑损益,然后用非现金的形式根据公允价值记账,以下举例说明以债务重组方式存货金额确定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2016年5月4日,上海某材料公司要销售一批材料给双蝶公司,含税价为115000元。2016年11月10日,双蝶公司出现了财务状况,没有办法清还债务,通过协商,可以用产品来进行抵押清还债务。双蝶公司的产品为90000元,增值税率为15%,该产品的成本为80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根据旧准则材料公司会计核算:借:库存商品101500应交增值税13500元贷:应收账为1 15000,材料公司核算没有涉及利润,根据债务重组所得税规定,材料公司发生了亏损11500(115000-13500-90000)元,该公司在缴纳所得税时要扣除这部分。债务重组时,材料公司获得的抵债存货账面应该为101500元,存货计税成本应为90000元,二者存在的差会在售出时转换。新准则下材料公司会计核算:借:库存商品90000,应交增值税135000营业外支出:债务损失11500贷:应收账款115000。由于材料公司会计核算发生了11500元的营业外支出,对利润产生了11500元的影响。根据债务重组所得税的条例,建筑材料公司损失了11500元,在纳税时要扣除。材料公司的抵债存货金额为90000元,而税法认定的存货计税成本90000元,根据新准则,当债权方受到抵债存货时可以消除存货入账与计算成本的差异。通过新会计准则可以减少纳税的计算量,能够帮助企业的会计人员减少计算量提高工作效率。
2新旧准则下以非货币易方式确定存货入账金额对企业税务的影响
企业有一部分存货有时是通过实物资产置换的,根据会计准则,企业要通过准则来确定存入金额。跟在旧准则下比,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入账金额在资产换入与换出的差异,保证资产的账面计价,不产生非货币易的补价。当出现补价的情况时,要明确自身的损益,然后弥补其中的差价。在新准则下换入资产要具有一定的商业性质,非货币交易要保证换出资产的公允值。当出现没有商业性质的交易时,就要通过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论是采用什么计价方式,都要考虑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然后归入损益。新准则下,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公允价值计量要满足商业性质;换入或换出资产的计量其中一项要有可靠的计量。如出现不能同时满足的情况,要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举例说明,甲公司以自产品账面成本为90000元铅笔置换乙公司账面成本为105000元的石墨为原材料,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照100000元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旧准则下甲公司会计核算如下:借:采购石墨90000应交增值税13000贷:库存商品铅笔90000应交增值税13000,甲公司会计在计算中没有出现损益的情况,但该年度的纳税所得额应为15000元,甲公司会计核算的石墨账面成本为90000元,但税法计算中的成本为105000,存在15000元的差值,只有在出售石墨时差异才能消除。乙公司会计核算:借:库存商品石墨105000,应交增值税13000元,贷:库存商品石墨105000元,应交增值税13000元,乙公司会计核算无损益,但当年度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乙公司会计核算石墨成本为105000,但税法合计成本为100000,产生了5000元差异,只有公司在销售石墨时才能消除差异。
新准则下当两个公司的交易具有商业性质时,铅笔和石墨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则甲公司会计核算如下:借:物资采购石墨100000元,应交增值税为13000元,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00元,应交增值税13000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90000,贷:库存商品铅笔90000,由此可以看出甲公司利润与税收不存在差异,新准则在纳税上减少了工作人员的作业量。乙公司会计核算:借:库存商品铅笔90000,应交增值税1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应交增值税13000.借:105000,贷:库存商品石墨105000,乙公司会计利润与计税成本没有差异。当没有商业性质时,两个公司的资产也就不具备公允值,甲公司会计核算如下:借:物资采购石墨90000,应交增值税13000元。贷:库存商品铅笔90000,应交增值税13000元,在处理上与旧准则一样。乙公司会计核算如下:借:库存商品石墨105000,应交增值税13000元。贷:库存商品木头105000元,应交税金:13000,方法依旧与旧准则一样。
通过新旧准则对比,根据新准则下的非货币易能够使资产与税法之间的差距变小,能够减少税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财会信息准确性,有利于提高换入资产入账金额的可靠性。
3以企业加工制造的方式确定存货入账金额
企业加工制造的存货按照旧准则,所承担的利息要包含在财务费用中,在新准则下,企业的借款费用在汇总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建构或生产的,要把其资本化并计人到资产成本中。一些加工制造业,由于制造产品的周期长,所以在筹集制造费用时用的借款应对其进行资本化,在汇总时要考虑到这一时期内的利息并计入生产成本。企业在计税时,要考虑到在生产经营期需向银行借款要付的利息,在实际金额中扣除这一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条例规定,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所借的款项要符合相关条例的要根据利息,扣除这一部分。通过对比可知新准t下存货入账金额和缴税方面有差异。
关键词:纳税理性;偷逃税;税务筹划
“理性经济人”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企业作为市场经营的利益主体,其目标是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企业自然希望能少纳税甚至不纳税,总是想方设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在法制不完善的税收环境下,这种动机往往演变为违法的偷逃税行为。随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和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偷逃税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纳税人开始转向运用科学的税务筹划手段合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企业纳税人追求的是税后利润的最大化,而税务机关则尽可能保证国家税款的应收尽收和及时征缴入库。因此,企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税收征纳的博弈客观存在,只是在不同税收环境下两者之间的策略选择存在一定的差别。
一、企业偷逃税与税务机关的博弈分析
假定企业纳税人欲通过偷逃税手段减轻税负,模型中只考虑税务机关行为对企业偷逃税行为的影响,此时的博弈双方是企业和税务机关。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偷逃税或不偷逃税也不筹划,税务机关为税务查获或未查获。这里仍作如下假设:偷逃税款额为T,被税务机关查获的概率为P,查获后应补缴税款为T,加收滞纳金并处罚金为C32,查获后用于寻租以减轻处罚的支出为F,因此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有T、P、C32、F(为研究上的方便,这里不考虑企业开展偷逃税行为的额外成本支出,如设置两套账成本、心理成本等)。根据假设条件分析得出企业纳税人的得益矩阵,如图1所示[1]:
从可以分析得出,纳税人的预期收益为:
U=T×(1-P)+(-C32)×P
=T(1-P)-C32×P=T(1-P)-λT×P
=T[1-(1+λ)P]
其中税收处罚率λ=C32/T,当T[1-(1+λ)P]>0,即(1+λ)P<1的情况下,纳税人将获取偷逃税收益U>0,此时企业就有了偷逃税的经济激励;但企业并不一定选择偷逃税行为,其具体行为的选择取决于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1]。
当T[1-(1+λ)P]<0,即(1+λ)P>1的情况下,纳税人偷逃税收益U<0,此时企业偷逃税行为是不经济的,但企业不一定选择不偷逃税。这里需要考虑一个特殊因素——税务寻租,当不存在税务寻租途径时,由于偷逃税的预期收益小于零,企业不会选择完全不经济的偷逃税行为;当存在税务寻租途径,企业的具体行为选择取决于寻租支出F和逃税支出T+C32之间的关系。若F>T+C32,则企业纳税人不会选择偷逃税行为,若F具体来说,在税收处罚率λ既定的情况下,当查获概率P<1/(1+λ)时,企业的理性纳税行为是偷逃税行为;当查获概率P>1/(1+λ)时,企业的理性纳税行为是纳税遵从,但在存在税务寻租的特殊情况下企业的纳税遵从也有可能转化为偷逃税行为。在企业偷逃税行为被查获的概率P既定的情况下,当税收处罚率λ<(1-P)/P时,企业倾向于偷逃税的理性纳税行为;当税收处罚率λ>(1-P)/P时,企业倾向于依法纳税。因此,为有效遏制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二是加大税收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查获概率和税收处罚率,从而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二、企业税务筹划与税务机关的博弈分析
严格意义上讲,税务筹划是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一种合法行为,但这种“合法性”客观上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而在这一确认过程中客观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使得企业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和税务机关来说,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企业无法准确预测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筹划行为的认定态度,税务机关也不可能完全掌握企业所有真实的纳税信息[2]。因此,企业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成为非完全信息博弈下的双方主体。
假定企业所处的环境是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则企业优先选择开展税务筹划,模型中只考虑税务机关行为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此时的博弈双方是企业和税务机关[3]。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为税务稽查或不稽查。这里仍作如下假设: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直接成本为C1,机会成本为C2,税务筹划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法行为的风险成本即加收滞纳金和税收处罚的金额为C32;企业税务筹划的节税利益为T;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稽查成本为C。
当企业选择了开展税务筹划,税务机关具有进行税务稽查或不进行税务稽查这两个选择。当税务机关不进行税务稽查时,企业的收益函数为U=T-C1-C2;当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时,如果认为企业的税务筹划是合法的,此时企业的收益函数为U=T-C1-C2;如果认为企业的税务筹划是违法的,此时企业的收益函数为U=-C1-C2-C32[4]。
由于受税收征管力量和水平的影响,税务机关客观上并不对每个企业开展税务稽查。假设企业估计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概率为P1,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概率为1-P1;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情况下,对企业税务筹划“合法性”的认定概率为P2,对企业税务筹划“非合法性”的认定概率为1-P2,则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
U=(T-C1-C2)×(1-P1)+(T-C1-C2)×P1×P2+(-C1-C2-C32)×P1×(1-P2),企业不开展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U=0。
(一)税务机关的策略选择
尽管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目的在于严格税收征管,监督企业依法纳税,现实中并不一定遵循成本收益原则,但为了研究上的方便,这里假定税务机关也是理性经济人,在选择税务稽查时遵循成本收益原则。当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时,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U=-C×P2+(T+C32-C)×(1-P2);税务机关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U=0。当企业不开展税务筹划时,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U=-C;不开展税务稽查的期望收益为:U=0。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时,只有当税务机关的期望收益U=-C×P2+(T+C32-C)×(1-P2)>0,即P2<(T+C32-C)/(T+C32)时,税务机关应选择税务稽查策略;当企业不开展税务筹划时,税务机关应采取不稽查策略。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一般策略选择
当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时,若企业估计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务筹划认定为合法时,企业将选择筹划策略以取得税收收益,此时企业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U=T-C1-C2,且U>0;若企业估计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时,企业将选择不筹划策略,此时企业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为:U=-C1-C2-C32<0。即当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情况下,企业的收益函数:
P2>(C1+C2+C32)/(T+C32),
此时企业应选择开展税务筹划策略;当税务机关不开展税务稽查时,因为T-C1-C2>0,企业应选择税务筹划策略。只有当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期望收益:
P1×(1-P2)<(T-C1-C2)/(T+C32),
此时企业选择税务筹划策略。
结合前面对税务机关与企业税务筹划的策略选择分析,只有当(C1+C2+C32)/(T+C32)
三、企业特殊策略选择的经济博弈分析
这里的特殊策略选择是指企业纳税人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下,为减轻税收负担所选择的合法筹划或非法筹划,即选择合法的税务筹划行为还是违法的偷逃税行为[5]。假定在相对稳定的税收环境下,企业欲通过一定手段减轻自身税负,模型中只考虑税务机关行为对企业行为选择的影响,此时的博弈双方是企业和税务机关。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企业,局中人(2)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偷逃税或税务筹划,税务机关为税务稽查或不稽查。
这里仍作如下假设:节税额为T,税务机关的稽查概率为P3,并假定企业的偷逃税行为一旦稽查即被查出,而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被认定为合法;偷逃税被查获后应补缴税款为T,加收滞纳金并处罚金为C32,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直接成本为C1,机会成本为C2。因此影响偷逃税行为预期收益的因素有T、P3、C32,影响税务筹划行为预期收益的因素有T、C1、C2(这里不考虑企业开展偷逃税行为的额外成本支出,也不考虑现实中可能存在的税务寻租成本)。为研究上的方便,现引入三个相对率指标反映这些不同的影响因素:一是税收处罚率λ,即λ=C32/T;二是税务筹划节税成本率δ,即δ=(C1+C2)/T,三是税务稽查概率P3。可以分析得出纳税人偷逃税的预期收益为:
U1=T×(1-P3)+(-C32)×P1
=T(1-P3)-C32×P3
纳税人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为:
若U2=(T-C1-C2)×(1-P3)+(T-C1-C2)×P3=(T-C1-C2);
则U1-U2=(C1+C2)-(T+C32)×P3。
当U1=U2,即:
(C1+C2)-(T+C32)×P3=0时,企业采取偷逃税行为与开展税务筹划行为取得的预期收益是一致的。对该式进行调整分析,两边均除以T,则得出δ-(1+λ)P3=0。在λ和P3既定的条件下,当U1-U2>0,即税务筹划节税成本率δ>(1+λ)P3时,企业偷逃税行为的预期收益大于开展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此时企业的最佳选择是偷逃税行为;当U1-U2<0,即税务筹划节税成本率δ<(1+λ)P3时,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大于偷逃税行为的预期收益,此时企业的最佳策略选择是开展税务筹划。因此,企业应尽可能降低税务筹划节税成本率,以提高税务筹划行为的经济效益。
在δ和P3既定的条件下,当U1-U2>0,即税收处罚率λ<(δ-P3)/P3时,企业偷逃税行为的预期收益大于开展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此时企业的最佳选择是偷逃税行为;当U1-U2<0,即税收处罚率λ>(δ-P3)/P3时,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大于偷逃税行为的预期收益,此时企业的最佳策略选择是开展税务筹划。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大税收处罚力度,遏制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促进企业开展合法的税务筹划行为。
在δ和λ既定的条件下,当U1-U2>0,即税务稽查概率P3<δ/(1+λ)时,企业偷逃税行为的预期收益大于开展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此时企业的最佳选择是偷逃税行为;当U1-U2<0,即税务稽查概率P3>δ/(1+λ)时,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预期收益大于偷逃税行为的预期收益,此时企业的最佳策略选择是开展税务筹划。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引导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的方式由违法的偷逃税行为转向合法的税务筹划行为。
四、结语
经济激励是影响企业理性纳税行为的根本诱因。偷逃税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可能的预期收益客观上受税务机关查获概率、税收处罚力度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税务筹划作为一项合法的理财行为,其预期收益客观上受税务筹划节税成本率、税务机关对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认定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或减少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开展合法的税务筹划行为,税务机关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加大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税收处罚力度,减少纳税人偷逃税的收益预期,有效降低纳税人偷逃税行为的内在经济激励。同时,加强税务机关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素质教育,从根本上堵住纳税人税务寻租的源头,科学认定纳税人的税务筹划行为,从而切实体现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于企业纳税人来说,应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税务筹划手段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尽可能减少税务筹划成本支出,降低税务筹划节税成本率,以取得较好的税务筹划效果。在此基础上,纳税人依法开展税务筹划、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实现“税企双赢”的最佳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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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晓芳,肖琳玲.税收筹划博弈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2):56-57.
关键词:税务筹划;非税成本;规避
前言
由于隐蔽性以及间接性,使得非税成本常被忽视,导致税务筹划成本大于收益,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发展。因此,为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重视税务筹划中的非税成本,充分显示其地位,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一、税务筹划中非税成本的组成
税务筹划中的非税成本指在企业实施税务筹划过程中,而导致的连带经济行为后果。其内涵具有丰富性、复杂性,内容主要包括可量化部分和不可量化部分。一般而言,税务筹划的非税成本包括经济学范围内的成本、交易成本和管理学范围内的机会成本、组织协调成本、隐性税收、沉没成本和违规成本等。
(一)经济学引申。第一,成本分析:信息不对称是引发成本的主要因素。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为达到降低税负而设计、选择方案,导致成本产生于执行实施过程中。尽管税务筹划方案十分精妙、优质,都难以避免受到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的不良影响,迫使非税成本无限扩大。
例如,资产重组。如果采用分立方式进行企业重组,导致一个企业划分为多个企业,从而增加企业在管理机构、人员以及组织协调中的费用支出。由于管理人员道德风险的存在,易引起企业监督成本的增加,造成企业潜在经济损失,出现成本大于收益的现象,影响企业经济效益,阻碍企业发展。同时,由于逆向选择的存在,导致兼并方对被兼并方的资产状况并了解,致使兼并方所付价格高于实际资产价格。
第二,交易成本分析:制度经济学将交易成本进行以下定义:交易成本是以市场环境为前提,在交易产权过程中所运用资源的成本,主要包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成本以及违约成本等,是非税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在收购外国公司过程中进行税务筹划,为降低逆向选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收集被收购公司信息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二)管理学引申。第一,机会成本分析:税务筹划是在诸多方案中选择合理、有效且税负较低的方案,属于决策过程范畴。不同的筹划方案具有不同的优势与劣势,例如,有的方案具备税务优势,有的方案具备非税优势。如果选择具备税务优势的方案,则必定会放弃具备非税优势的方案,而针对具备税务优势的方案而言,其舍弃的是税务筹划的非税成本,换言之,其舍弃的是机会成本。
第二,组织协调成本分析:企业内部进行组织协调、变更是实施税务筹划方案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从而衍生出组织信息、物质交流以及监督、谈判成本等,这些则可归纳为税务筹划的组织协调成本。
第三、 隐性税收分析:税务筹划的方式包括税收套利,但如果企业追逐税收优惠资产,将导致资产价格不断上涨,引起税前收益降低,致使非税收优惠资产的税前收益率高于税收税前收益率。在此过程中,两者间存在的差额即是隐性税收。在实际税务筹划过程中,投资者偏向于税负低的项目,即税收优惠资产,换言之,投资者选择了收益率偏低的项目,从而对隐性税收进行承担。因此,隐性税收成为了税务筹划的非税成本中的组成部分。
第四、 沉没成本和违规成本分析:市场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企业难以有效预测税务筹划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导致税务筹划失败,因而初期所投入的资金转变为沉没成本,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随着经济发展,税务筹划方式逐日增加,税务规则得到相应的完善。由于税务规则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对税务筹划进行有效监控,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必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违规成本。
二、税务筹划中非税成本问题和现状
目前,在我国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税务筹划中规避非税成本取得一定成绩,但依据税务筹划中非税成本现状分析,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市场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是税务筹划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市场与税务筹划息息相关。但市场信息不对称是影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主要因素,从而导致非税成本产生,阻碍企业发展。
第二,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莫测,企业难以有效预测经济活动产生的结果,导致风险存在,从而产生诸多非税成本。稳定、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是影响税务筹划效果的重要因素。即使在先进技术基础上,高科技人才指导下,难以避免产生意外费用,从而衍生出机会成本、隐性税收等。
第三,企业税务筹划人员专业知识局限性:税务筹划是较复杂的过程,为保证税务筹划质量,必须借助多方面的知识、技能,因而对企业税务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诸多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具有局限性,对知识掌握不牢固,对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正确的了解,导致税务筹划质量难以提高,从而产生非税成本,影响企业发展。
三、如何在税务筹划中规避非税成本
(一)加强研究非税成本力度,明确非税成本的含义。税务筹划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渐得到重视,成为我国财务、会计理论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诸多高校逐渐增设税务筹划课。由于税务筹划中的非税成本涉及面较广,包括经济学、金融学、会计等方面,是诸多研究者、学者忽略的对象。因此,为达到有效规避非税成本的目的,必须坚持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原则,加强研究非税成本力度,明确非税成本含义,提高税务筹划质量,推动企业发展。
(二)增强税务筹划意识,构建有效税务筹划理念。有效税务筹划与税负最小化之间的差异认识是传统税务筹划理念存在的弊端。有效税务筹划不仅要重视税务筹划交易对交易方的税收影响,而且要考虑实施税务筹划过程中所涉及的战略成本。因此,企业必须增强税务筹划意识,构建有效税务筹划理念,在坚持有效税务筹划理念基本原则前提下,以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为基础,提高企业财政收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非税成本的有效规避。
(三) 明确区分不可避免非税成本和可避免非税成本。以性质为划分依据,可将非税成本划分为不可避免非税成本和可避免非税成本。因此,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须正确区分两者,达到规避非税成本的目的。不可避免非税成本是不能避免的,但可采用相关措施致使其降低。例如,机会成本,可在判断机会成本大小基础上,进行合理取舍,达到降低非税成本的目的。可避免非税成本,即通过有效措施,可使其在一定时间、一定领域不发生,或者一直不发生。
四、讨论与建议
税务筹划是涉及领域较广的行业,且投资回报高。如何高效规避税务筹划中的非税成本是诸多企业、学者研究、讨论的重点。税务筹划必须依靠企业税负的发展状况,重视税务筹划的有效性,而非税成本则是影响税务筹划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税务筹划中非税成本的研究力度,建构有效税务筹划理念,明确区分可避免非税成本与不可避免非税成本,引导税务筹划人员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提高税务筹划质量,降低非税成本,增加企业财政收入,促进企业向前发展。(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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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筹划;风险;避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一、税务筹划的本质特征
税务筹划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应用现有行的税收政策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符合政策导向性。
二、把握好税务筹划与偷税、避税行为的本质区别
税务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是在企业纳税义务发生前事先通过筹划安排规避部份纳税义务,无实际上的纳税义务。而偷税是纳税义务实际已发生,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违法行为实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税务筹划实现减少税收成本的活动是合法有效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认识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税务筹划与“合理避税”容易被人们相混淆,甚至等同一起来,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税务筹划与避税都以减轻税负为目的,但税务筹划的过程与税法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它主要是通过应用税法规定的一些税收政策导向性的优惠、减免政策等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它不影响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削弱税收各种功能的发挥。而避税是本着“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的原则,千方百计钻税法的空子,利用税法的缺陷与漏洞规避国家税收,它是与税收立法精神背道而驰的,并且随着国家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将使企业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
进行税务筹划,要能把握好税务筹划与偷税、避税的本质区别,防止将合法税务筹划与违法偷税行为、避税行为相混淆。
三、正确认识税务筹划的局限性
税务筹划有其固有的局限性,不是所有企业纳税义务行为均可进行税务筹划。
一是税务筹划受税收法律、法规的约束,税务筹划活动应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进行税务筹划只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内,通过应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纳税人的基本条件、优惠税率、税项的扣除、税收的减免等条件进行税务筹划。否则,税务筹划就可能变为偷税、避税的行为。
二是筹划人员业务技能的制约。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活动,对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税务筹划人员应精通税法,熟悉财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投资、经营的活动过程,综合应用这些知识,才能结合企业情况进行事前的筹划,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并且因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需要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协调处理好关键业务环节,并取得其他相关人员的配合,方能使税务筹划工作顺利天展和实施。
三是企业发展战略的约束。税务筹划不能脱离企业的战略目标,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进行系统考虑,以企业的发展战略为指导,不能为了局部的税收利益而在整体上损失了企业整体利益。
四、充分考虑税务筹划的风险
税务筹划是经济业务发生前的一项事前设计筹划活动,具有长期性和预测性的特点,由于政策法规变化、市场环境等变化的不确定性,使税务筹划和其他经营活动一样存在着风险的问题,风险的存在可能会抵减税务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税务筹划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外部风险。主要是国家政策、税收法规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法规,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失效,使得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失去法律的依据。其次是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商品的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会影响税务筹划的效果。二是企业内部风险。主要是过渡考虑税务筹划的,使企业投资偏离了原定方向,带来投资扭曲的风险。在没有考虑税收的情况下,纳税人可能准备投资于他所认为效果最优的经济项目,但政府对这种经济行为或结果进行征税时,该纳税人往往被迫放“最优”而将资金投向次优的经济项目。由于课税而使企业放弃“最优”而选择“次优”这种扭曲的投资活动必然给企业带来某种机会损失的风险。
由于上述的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及其固有的局限性和风险,我们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充分做好分析平衡,熟悉各种相关的法律条文,深刻理解税法的精神,使税务筹划合法有效。同时,企业的经营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进行税务筹划应从全局去考虑问题,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以求得企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并充分考虑此税务筹划活动对其他财务活动的影响,避免与其他财务活动的目标冲突,要着眼于降低企业整体的税负,而非仅仅减少某一环节的、某一税种的税负。其次,进行税务筹划时还应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只有收益大于成本时,其经济上才是可行的税务筹划活动。由于企业的经营环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家宏观的经济环境、税收政策、企业的自身条件都在变化,所以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在考虑收益的同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采取适当的措施,趋利避害,争取最大的企业收益。
参考文献:
[1]高金平.税收筹划谋略百篇.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务筹划 问题探讨
一、税收筹划对企业运营的意义
1.1通过税收筹划,把税务负担降低到最小
税收筹划的意义在于纳税人通过分析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找出对企业发展有益的方面,全面统筹本企业的税务上缴计划,把税务带来的压力降到最小,并从中获益。
1.1.1纳税人要重视税收风险,减轻不必要的麻烦
在中小企业中,纳税人由于缺乏对税收政策制度全面了解,在操作过程中,难免会由于主观判断失误做出一些触及税法的行为,从而给企业造成现实或潜在的风险。这种风险轻则损害企业当前的经济利益,给财务核算、分析带来困扰,造成某种程度上的管理混乱。重则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误导企业发展方向。不但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严重损失,而且会在市场中给企业形象抹黑,从而影响企业发展大方向的错误,导致破产。
1.1.2 两种减轻企业税务的方法
一是企业应纳税款的直接减免。这一点对任何中小企业来说都是公平的,只要操作过程不发生问题,就可轻松获得税收利益。二是通过对税收政策的全面了解,分析本企业实际情况,找出突破口,以企业利润为目的,做出筹划,以便长期获益。
1.1.3 怎样最有效的在缴纳税收中获益
首先,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税务筹划人员的智慧,分析公司的市场运作状况,找出能达到纳税额最少的办法。其次,为了有效利用资金,使资金更多地在本企业经营内流动,创造更多效益,税收筹划人员就应该在不违反法规的原则下,找到税收缴纳的契机,使企业尽量在最后期限缴税,使企业间接获益。
1.2通过税收筹划,使企业获得最高的社会利益
上面一点我们谈到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现在我们将讨论一下它是怎样让企业获得社会效益的。我们都知道企业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企业诚信及品牌效应是分不开的。如果企业能够依据税法,及时缴纳税款,遵守税务制度,必然会在行业间树立起诚信、有实力的形象,也就在不知不觉间获得社会利益,从而间接地获得经济效益。
如果说获得经济上的效益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任务,那么获得社会效益将会使税收筹划的目的显得更完整和更有效。因为经济利益是根本,它会对社会效益起到决定作用。而社会效益又反过来推动经济效益的获得。当然这就对税收筹划人员个人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二、企业和税务机关要协调合作
2.1 我国中小企业与现有税收制度
由于我国现有税收制度不是完全依照中小企业实际状况来定的,所以有很多地方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甚至会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中小企业目前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带率附征等。
某些税收征管部门不顾企业核算中的盈亏状况,死板教条,盲目按照定期定额征收的条例去征收。在很多情况下,企业为了薄利多销,压低了价格,这就造成营业额和利润之间的矛盾。而这时如果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去征收就会给企业带来极大地损失,同时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要能实时的解决这种矛盾,给企业发展铺路。
2.2 加强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
由于税收征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有很大的自由决定权,这就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困难。为了解决这困难,就要求税收筹划者能及时的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让其了解实情,获得他们的理解和帮助。
特别是那些模糊性条款,更需要税收筹划者去和征管部门沟通,一起分析情况,以便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使之更易于企业获益。由此看来加强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对企业更好的筹划税收和税务筹划实施方面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三、把企业发展和税收筹划紧密结合起来
3.1 税收筹划的本质
如何让税收筹划为企业经营发展服务是筹划者必须重视的问题。税收筹划虽然只是影响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许多因素之一,但是一旦忽视它,可能对企业长远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因为经营者往往会考虑眼前的一些税务负担的减轻,而实际上经营者如果能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照税务的规章制度及时按章纳税并获得税务收益的话,对企业获得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都有长远意义。这样税收筹划的实施也更完善更全面。
3.2 企业发展和税收筹划的关系
由于我国的税务制度尚在摸索改革阶段,有许多地方不够完善。再者,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普及,使税务工作的操作发生很大变化。这就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的弱点,无法聘请对财务,税务都精通的高级管理人才。但由于操作需求,不得不求助于一些税务筹划的机构。机构人员毕竟复杂,又对企业发展过程不是太了解,难免会在该企业的税务筹划中做的不尽如人意。这种情况必然会约束企业的长远发展。
由此可见,税收筹划和企业发展是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的。我们只有照章办事,充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才会使企业有光明的未来。
四、正确对待税收征管环境和税收筹划的关系
在我国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倾向于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很少。相关的法规也常常会有理解上的模糊性和制度不合理之处。如增值税税制中对一般纳税人的定义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了。
而且不能以17%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中小企业无法和一般企业进行正常的业务交往,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另外,中小企业运用的是简易征税方法,不能获得进项税额抵扣,这就在税务上和大企业拉开了距离,在竞争中无法与之相抗衡。还有,在所有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很大份额。使增值税制度无法规范化管理,这甚至影响到国家税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税收政策是由国家立法机构根据我国实情制定的,用来管理企业经营中的税务分配问题,使企业在税务活动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而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国家政策优惠条件,制定出有益与自身发展的税收方案,帮助企业在税收活动中受益。
税收政策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税收筹划的质量,它是企业做出最有效税收筹划的依据。而税收筹划又反过来对国家政策的制定起到影响作用,它将影响国家税法制定人员对此的关注。可见,创造一个优良的税收征管环境对维护税收征管秩序非常重要。
在发达国家,税收制度比较健全,对偷漏税现象处罚比较严厉。所以税收筹划的市场就比较发达,很多企业为了很好的遵守税收制度,享受税收优惠,就会依赖专业的税收筹划机构,以提高本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获益能力。
而我国由于制度不完善,对偷漏税现象处罚力度不够,甚至置之不理。这就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障碍,影响税法的实施。所以我们从中分析:当企业偷漏税获益大于企业税收筹划成本时,企业会选择继续偷漏税;而通过税收筹划使企业认识到偷漏税造成的潜在危害远远大于偷漏税获益时,中小企业税收征管秩序自然就得到维护。
五、税务筹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税务筹划工作的完善和制度化对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和企业纳税经济和社会效益、杜绝偷漏税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但缓解了企业纳税人和税收征管部门的紧张关系,而且在无形中提升了企业的社会效益,对经济社会秩序起到调节作用。由此可见税务筹划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已迫在眉急。
这些年,税务筹划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税务筹划工作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地位、操作方法都还很不规范,有许多要改进的地方。如税务筹划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不高;中小企业自身对税务筹划工作认识不足;技术条件不够;税务制度对税务筹划的条款不到位;透漏税现象很严重等。这都给税务筹划工作造成阻碍。
因此,税务筹划工作对税务征管部门来说起到了调节、支持的作用。而税务征管部门要对税务筹划工作进行引导扶持、分清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运作,推进税务筹划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
通过对税务筹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可以使企业在税务筹划时能够做到规范化,条理化操作,以树立企业品牌形象,获得市场的全面承认,信赖。它的具体工作有:纳税辅导、纳税申报、税收审计等大量的纳税程序系统。并能在这些工作中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规划企业未来经济发展战略,从而在竞争中获得不败之地。
税务筹划工作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对客户讲诚信。
税务筹划工作也是一种服务性行业,所以要求执业者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对企业筹划工作要务实讲诚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事,提高效率。在相关收费方面要合理,不能只顾经济收入乱收费,而破坏了整个税务筹划市场的健康运行。
税务筹划工作也要按照优胜劣汰市场竞争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在竞无争中提高业务水平。而且作为一个行业必须做到制度程序公开化,把所以客户资料归档处理。并在税务机关的相关网站上公布该部门所以信息,以便纳税人做出选择和判断。同时要对违规操作者以严厉打击,并根据法律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六、结束语
税务筹划工作协调了纳税人和税务征管机关的关系,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它是独立于税务筹划和纳税人之外的机构。通过它的协调,使税务征管和纳税人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沟通中降低纳税风险,维护了自身权益,也协调了社会的秩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