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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精品(七篇)

时间:2024-03-18 15:59:5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当前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当前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篇(1)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1.突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突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立足当前社会和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重点开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突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法制宣传。围绕我镇各项工作事业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更水平的美好新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1.强化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并健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着力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并将其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内容,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镇机关开展“一月一法一考”工作,不断提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4.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村、居“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积极学法用法,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机制,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立足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设工地、进寺观教堂、进网络等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有效地服务群众,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普法效果。建立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继续推进法治创建,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创建目标,努力提创建实效,推进法治建设。要将创建活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群众真正从法治创建中得到实惠。

2.深化依法治理。以创建“法治”为载体,结合实际,大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丰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内涵,不断提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大众传媒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普法窗口场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公示栏、法制宣传橱窗、普法长廊、乡村少年宫、法律图书角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4.打造法治文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本土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制文艺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等有机融合。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组织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五、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实施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在全镇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和考评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务求“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先进的推荐工作,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更加全面、深入、有效实施。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普法工作指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利用普法网站、简报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

篇(2)

关键词:法制教育;高职学生;“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62-02

“四个湖南”已成为湖南省的新名片,其中“法治湖南”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软实力。法治湖南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强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 湖南有70多所高职院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部门,应持久、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

一、高职院校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是预防犯罪、提升公民法治思维、构建法治国家的重要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国上下开展了广泛的法制教育,湖南的高职院校也不例外。

(一)践行依法治国思想,推进“法治湖南”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变

依法治国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法治思想承载着正确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重视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助于推进法治思想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变,有助于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高职院校成为法制教育的有效阵地,为社会培养更多具有法律意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效的法制教育将促进湖南高职院校践行法治精神,构建法治环境,以适应湖南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有助于提升高职学生法律素养,让法治精神促其成才、发展

高职学生作为庞大的青年群体, 已成为法治精神重要体现者和传承者。高职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但高职学生群体有其特殊性,校园出现的种种现象说明高职学生法律素养偏低,例如缺乏纪律意识、秩序意识、规则意识。近年来,高职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增多,犯罪呈现出智能化、团伙化、突发性等特征,暴露出确实有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缺乏,这不仅影响校园稳定,还严重影响到高职学生的成才和发展。通过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能促进高职院校把法治要求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统一到法制教育活动上,帮助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从理论的高度和现实的角度帮助高职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并内化为日常行为,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为将来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打牢基础。

(三)有助于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有助于将法治理念渗透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让法治精神成为校园时尚,净化校园环境,打造法治校园,用法治精神鼓舞学生,并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中高职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其接受法律教育和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法治精神变成自己的行为标准和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知行统一,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升校园文明程度,构建和谐校园。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有效性缺失

党的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当前,各高职院校正积极贯彻中央及有关文件精神,不同程度地加大了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力度。但从现状来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未达到应有的教育实效。

(一)法制教育形式化

部分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重视的是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硬指标,没有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一味地强调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学习,忽视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无论是学校层面、教师层面、学生层面都没有足够重视法制教育,导致法制教育形式化,雷声大、雨点小,法制教育方案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二)教育教学效果不理想

教育过程教条化,缺乏互动性,学生多是被动接受,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大多还停留在法律素养培育的浅层面,即法律知识的掌握层面,并且连这个层面的教育都未能达到理想效果,课时、教材没有充分班长,往往只是结合案例简单地讲解法律条文,加之很多院校采取大班上课,教师不能及时与学生沟通,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教学。

(三)法制教育目标不明确、缺乏针对性

部分高职院校没有经过深入调研,没有认真思考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任务,因此法制教育思路不清,未形成系统化的法制教育目标和方法,没有把法律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忽略了将法律素养的培育渗透到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去,导致法制教育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高职人才的要求。

(四)教师法律素质参差不齐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对法律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就目前高职院校的师资配备来看,很难象本科院校那样有一支理论水平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教师队伍,极大地制约了法制教育的开展。现行的法制教育专任教师多数为“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化的培训,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也存在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照本宣科、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为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无疑直接影响到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利于法治建设,加强这部分教师的法律培训迫在眉睫。

三、基于法治湖南建设构建高职院校“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湖南高职院校数量较多,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部门。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缺失的现状,笔者结合中央精神精神和法治湖南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创新高职院校学法制教育的途径,形成“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该机制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教学常态化机制

法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依法治国理念、基本法律常识和必备专业法律知识,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从内心形成法律信仰,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课堂法律教学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仍以教师灌输为主,且教材内容滞后,不能满足高职学生学习的愿望以及法治建设的需要。因此,高职院校要针对以上问题在法律教学、学科渗透等方面做出改革,以增强法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①要明确法律教学对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的含义。一是将社会对高职学生的思想行为要求内化为其对法治理念和法律规范的认同,帮助他们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权威,成为具有法治精神、人文精神、敬业精神的合格人才;二是使其了解自己在职业活动中将会涉及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具有哪些法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便于其在未来的工作中有效防范和依法妥善处理出现的纠纷,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②改革教学方法、运用新手段,创新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优化案例教学,可在以往单纯的案例分析中加入了案例表演,即在提出相关的法律纠纷后,让学生分不同的角色自由表演案情,根据学生的实际案情发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以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③多途径、多渠道实施渗透教育。全员育人,专业课教师在进行专业教学的同时也要适当承担起培养学生良好法治精神的责任,坚持把专业教学与法律素养培育结合起来,把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有意识地把专业知识与法制教育衔接起来,同时把法律素养培育渗透到实习、实训环节,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素养培育氛围,使学生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二)第二课堂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第二课堂有助于健全和完善高职学生知识结构,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高职院校应认识到第二课堂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以法律文化建设为窗口,以主题活动为抓手,以社会实践为载体,积极探索高职院校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新途径,丰富法制教育形式,优化校园法律环境,培养高职学生诚信品质、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提升其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服务高职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如何利用第二课堂开展法制教育呢?很多学校进行了积极尝试:①拓宽教育渠道。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干警来校开展法制知识讲座;通过校园网、广播站打造法制教育专栏,大力宣传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 介绍法治中国以及法治湖南建设的进程,使校园处处见法,拓展高职学生的法制视野。②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以及新法出台等机会,组织学生采取在全校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图片展、悬挂条幅等不同的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宣传氛围。③开展法制征文、演讲以及以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黑板报比赛,在竞赛中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并锻炼学生各方面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④加大法律实践环节,例如组织学生社会调查、参观监狱,旁听有关案件的审理,开设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法律实践中更加直观地获得法律判断,加深对“讲法律、讲程序、讲法理、讲证据”的理解,形成良好的角色意识和职业责任意识。

(三)法制教育常态化保障机制

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各部门共同关注,通过保障机制形成教育合力,确保法制教育常态化,从而在高职院校形成践行法治精神、争当守法模范的生动局面。①制度保障:高职院校首先要从党委层面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纳入依法治校的管理轨道;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等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本部门的法制教育方案,形成法制教育体系,把法制教育层层落实、向纵深延伸。例如教务处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宣传部门要有具体的法治文化建设方案。此外,各部门要建章立制,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及时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审查,对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确职责。②师资队伍保障:为了满足新形势下法制教育的需要,高职院校要加强和改进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创造条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二是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等教学研讨活动,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三是通过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以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兼职教师为补充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通过师资队伍建设以确保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实现高职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持续性。

四、结束语

“法治湖南”不仅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张名片,也是湖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湖南建设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共为。高职学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是形势需要。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缺失的现状以及法治湖南建设的实际需要,地方高职院校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工作,通过“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帮助高职学生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确保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常抓常新,使法治精神成为校园时尚、校园追求,进一步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赛红. 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我见[J].科教文汇,2012,(03).

[2]彭军林.高职生法律素养培育探析[J].职业时空,2011,(03).

[3]彭军林,雷满丽.论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任务[J].文教资料,2015,(05).

篇(3)

(一)聘请法学专家进校园,进行专题讲座几年来,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以教学指导中心政法教研室为主导,邀请省内法学专家、教授、律师走进校园,为学校师生做专题法律讲座。2014年5月14日,邀请青海省法制办公室调研员孟繁勇同志为专兼职教师做了一场名为《全面推进中的我省法制政府建设》的学术讲座。孟繁勇老师分别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及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决定为标志的四个发展阶段。重点讲解了青海省推进法制政府建设的十个切入点,青海省法制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孟繁勇老师的讲座结合自己十余年的政府法制工作经验,深入浅出,受到现场聆听教师的热烈欢迎。这次讲座使广大教师对于我国的法制政府建设,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增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2012年为贯彻“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为配合青海电大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校全体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教学指导中心依托“全省干部自主选学专题”,举办了《法治与人治的博弈智慧》《民法与生活》等法制讲座。《法治与人治的博弈智慧》由校教学指导中心付弘副教授主讲。付弘老师从人治到法治的博弈过程,讲到我国法治国家状态的形成,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讲到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倡导“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人人依法行事,法律不仅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也支配了他们的处世方式和生活习惯”的法制观念。《民法与生活》聘请了青海师范大学政法系教授杜文艳主讲。杜教授从民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中为我们讲解了生活中常遇见的法律问题,从所有权、债、无因管理等民法概念阐述了在日常生活中的实例,并讲述了如何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让法律的专门问题走进课堂。法律正如空气、水或面包,须臾不能离开。法律是生活本质的呈现,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让每一个人知法、懂法、守法到自觉地维护法律,这是普法工作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的法制讲座的意义所在。

(二)制作多种形式的媒体课件,随时随地走进法律课堂自2013年,青海电大利用微课资源,让学习者享有更丰富、便捷、简单的学习法律的途径。“微课”是指以视频为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微课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微课”有别于传统单一资源类型的教学课例、教学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源,在其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教学资源。法学教研室先后做了约50个微课资源,可供不同层次的学习者使用。

(三)把法律文化带进“市民学校”,实现服务社会的教育宗旨2011年7月,西宁市委宣传部与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联合主办社区“市民学校”,展开了以宣讲为主要形式的普法教育。西宁市辖区内约有102个社区,每个社区以居住范围组建了不等的市民学校。1.社区。在社区,年迈的老人,关心子女赡养义务;无业的妇女,关心在家庭里的地位和保障;残障人士,关心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如果对于这些人每年都用一成不变的完成普法试卷的方法普法,他们不会对法律有概念和好感。他们通过电视、录像、网络能够了解国家法律,然而,国家法律对于他们不同的诉求,能给他们什么,只有面对面的解答和告慰才能做到。2.学校。学校是法治宣讲的不能忽视的阵地。青少年以接受新的事物为主要知识来源。那么,多种媒体给他们所提供的法律概念,该如何消化和理解?通过对法律的解读,培养及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比完成成千上万的试题更有效。我们的宣讲走进校园,进入课堂,围绕培养和谐社会的新一代建设者,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青少年学习宪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他们培养成崇尚法律、依法行为的新人。3.企业。企业职工是社会经济的促进者。他们在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所关心的是他们的劳动权益。法律宣讲进厂矿,进企业,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安全法》进行解读,围绕公平、有序、协调发展,让他们懂得在争取权利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行为履行义务。4.社会特殊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社会服刑人员,是社区不和谐、不稳定的最大隐患。对这些人进行普法教育,更重要的可能是必须是宣讲者能够成为让他们信任的人和可以接受的人。

二、对青海电大法律教育进课堂的思考

(一)课堂面授趋向观念引导,实现“自我内化”后外在表现事实表明,在当前任何一个国家,公民的法律认知度都还未达到非常发达的程度,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不能做到人人知法守法。究其原因,普通公众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分工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更多的忙于生计,无暇深入研讨法律文献和考察法制的运转,即使在切身遇到某些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时,很多公民宁愿以交换的方式换取法律服务,也不愿亲自增加时间和投入去深入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因此,在为建立现代法律秩序而进行的普法教育中,传播新的法律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律的基本原理及精神,比向公众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更容易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普法教育中,一方面注重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另一方面,突出法治观念与法治精神的教化和培养,为法治建设的大厦支撑起“骨架”。

篇(4)

[关键词]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体系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6-0081-03

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功能

(一)评价功能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可以对进行法治建设的政府进行科学、全面、系统的考核,它是对政府当前法治建设情况一个综合的评价与鉴定,因此,评价功能是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功能。只有通过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对政府法治建设进程进行综合的评价,才能分析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提供必要的参考,为法治政府的推进提供合理的建议。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并非是生搬硬套政府法治建设的内容,而是从选取政府法治建设中最重要的内容作为评价指标,旨在用最少的指标来精准的评价出政府法治建设现状。

(二)引导功能

引导功能是指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可以为政府法治建设提供动力与支持,为法治政府建设指明方向。为了促进我国地方政治的法治建设,我国于2004年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的出台给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是却没有对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行分解量化,不利于法治建设的具体实施。很多政府将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当作口号,却没有行动,大多数是由于无从下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通过分析法治政府的内涵与价值取向,将其内在要求进行分解与细化,最终形成可测量的量化指标。政府工作人员会向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就会形成强大的内在驱动力。

(三)预测功能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实施会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结构来预测政府在法治建设中有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并通过跟踪法治政府长中期发展规划是否得到了落实,为下一阶段建设目标的确定提供有价值的依据。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目的并非是对已完成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评判,而是着眼于未来,为法治政府的进一步建设提供有益的帮助。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数据绘制成图表,形象直观的感知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与变化情况,测算出法治政府的建设速度,掌握发展轨迹,分析发展规律,从而准确的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为采取得当的措施实现法治建设目标提供保障。

(四)标杆与激励功能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既是法治政府总目标的探索与践行,可以给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必要的支持。同时还为其他法治政府建设树立标杆,发挥启示与激励作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是各级政府都在深入探讨的问题,没有现行的经验可循,都是边摸索边前进。由于各级政府的差距较大,在法治建设的目标实现上参差不齐,如果发现政府的法治建设与其他政府存在差距,可以通过指标体系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完善法治建设。

二、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分析

(一)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需要理论支撑。首先,应该认真研究国内外法治评价的方法,分析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构建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结果,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其次,要对法治政府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出哪些理论可以用于法治政府指标评价体系构建的指导,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遵循哪些原则。最为重要的是研究如何通过指标体系反映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最后,对统计理论与方法进行研究,探讨哪种数理统计方法可以用于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的汇总与分析,这样才能保证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

(二)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结构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逐层分部来实现,这就要求指标体系应该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评价要逐层分部的实现,这就要求指标体系要具有可以科学、全面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结构与层次。指标的层次性主要分为纵向关系与横向关系两类。纵向关系反映的是法治政府建设各组成内容之间的联系;横向反映的是某项内容各个因素之间存在的关系。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结构的确定先要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进行分解,划分出多个大的子系统,然后对大的子系统再进行分解,形成下属层次的子系统,直到分解出来的指标可以直接反映法治政府的建设情况,才停止向下分解。因此,大多数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都会采用树形层次结构。树形层次结构简单,各个指标之间的关系一眼明了,使指标体系易于应用。

(三)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框架

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的总目标,分析《纲要》的内容,可以将此总目标分解为多项子目标:(1)转变职能,创建协调统一、高效廉洁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2)创建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3)促进科学、规范制度建设加快;(4)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5)建立方便、快捷、成本较低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6)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监督机制;(7)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观念。地方政府都处于中间阶层,它们既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实施的主体,也是国家与人民群众的桥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会对我国法治国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具有上述特征,它应该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中体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最高目标,为了促使监督机制作用的发挥,也应该将群众列入监督主体中来。因此,可以增加第8个一级指标系统,既公众评议。最终形成了8个一级指标系统,分别是职能转变指标、行政决策指标、制度建设指标、行政执法指标、行政监督指标、队伍建设指标、法治环境指标与公众评价指标。

三、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完善

(一)为保证指标体系评价功能的发挥应该科学划分与确定二级、三级指标

在上一个模块中,重点论述了法治政府指标评价体系的一级指标有8个,没有论述二级与三级指标。一级指标是第一层指标系统,它发挥的主要作用是指标功能的划分,二级指标的主要功能是三级指标功能的描述,相对抽象,并且可操作性不强,只有三级指标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付诸实践的关键层面,只有这个层次的指标是可用于评价结果分析的。同时,一级指标的确定大都是依据《纲要》的内容,而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的确定则要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来设定,因此,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的科学划分与确定对指标体系发挥评价功能是至关重要的。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的数量并非越来越好,划分也并非是越细越好,最好是每个指标都可以反映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复冗余,也没有无意义的干扰项。例如,一级指标职能转变下属的二级指标分别为职能与权限划分、公共服务、行政管理方式,其中职能与权限划分的下属三级指标又分别是政府机构的数量、政府结构的合理性、各行政机关职责的明确程度以及行政机关人员编制合法化程度。通过对各三级指标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与验证发现“政府机构的数量”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评价的意义不大,因此,将“政府机构的数量”从一级指标“职能转变”下属的二级指标中的“职能与权限划分”下属的三级指标中剔除。

(二)为保证指标体系引导功能的发挥应深入解析每个评价指标的意义

构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发挥引导功能,就要保证指标评价数据汇总与分析后,可以得到有价值的结果,这样才能引导接下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应如何进行,这就需要深入解析每个评价指标的意义。例如人们关注度较高的行政监督指标下属的二级指标分别是人大监督、层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各个二级指标又有3至5个三级评价指标。由于人大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因此,确定人大监督下属的三级指标分别为人大代表质询论、政府向人大进行工作报告的频率、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比重。其中,人大质询率法定监督权力,它是指人大依法开展的专题询问与质询。质询是刚性监督,它比询问更为严厉,社会影响大,力度大,人大质询率的高低意味着法治建设是否存在极其不妥之处,如果存在的话就意味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重大问题。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比重是指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工作完成情况不达标的数量与总数量的比值。它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评价,工作完成的好,当然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比重就会较低,反之会较高,可以准确地描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状况。由此可见,只有深入的分析每个评价指标的意义,才能发挥指标体系的引导功能,这就需要构建指标体系与运用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的过程中,要深刻把握每个指标的含义,并将指标的含义以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存档。

(三)为保证指标体系预测功能的发挥应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法治政府建设内涵十分丰富,我们需要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科学的分析,才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应该在构建了指标体系以后,通过指标体系的运用,发挥其预测功能,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如上所述,指标体系预测功能的发挥需要将信息数据汇总,再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法,或是画成数据图像,得出信息背后的特点、规律,这样才能预测法治政府建设趋势与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应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指标体系的设计之初就应该充分考虑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信息分析方法,才能为指标信息的定性分析奠定基础,为信息的量化处理提供可能。量化,有利于准确的揭示事物的本质。众所周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所涉及的内容宽泛,反映出来的现象难以界定,那么,都采用定量的分析方法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采用先定性,再定量的方法来进行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篇(5)

今天召开市州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主要是听取大家对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思路与建议,共同研究探讨“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打法、举措,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确保“法治创建年”活动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工程,取得党委政府认可、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刚才,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这说明我们这项工作将会有一个好的开端。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党的*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年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2009年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2009年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20*年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发挥整体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制定工作规划和活动方案,科学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保障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部门、各行业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实施,防止形式主义,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宣传创建活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注意培养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鲜活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带动创建活动全面推开。

篇(6)

尽快出台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规划或者总体设想。我为什么提这条建议?有以下三点考虑:

首先,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和迫切需求。从各方面的情况看,国家治理体系转型确实到了关键点。未来3-5年,如果能够发挥总体规划的导向作用,对全面深化改革、对今后10年20年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其次,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思想。综合多方面的情况看,下一步的国家治理转型,重要的是以法治建设为重点,法治为先、法治为重、法治为大,逐步形成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最后,回应社会各方面的重大期盼。出台这样一个总体规划,对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国家治理的新格局有重大影响。

总体规划应研讨的重大问题

总的考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规划,在强调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人大监督作用、政协民主协商制度化以及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回应社会期待。以现实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此来凝聚全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正能量。

从这方面考虑,我认为有四件事很重要,需要着力深入研讨。

其一是加快推进法治市场经济进程,建设法制化的经营环境。

从现在的情况看,有两件事情需要采取措施:

针对现在资本外流、社会资本不稳定的现实矛盾和问题,建议尽快形成合法的私人财产权、投资收益严格保护的法制环境。

市场监管的转型与改革,即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的转型,尽快将监管权从审批机构中分离出来。从各个方面看,我国已进入一个消费型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全社会的消费结构升级、消费释放将是一个大趋势。现在突出的矛盾是投资与消费不相适应,市场监管与消费型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不相适应。为什么监管机构越来越多,但监管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而且消费不安全问题很多,主要的问题是把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合为一体。所以,法治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赋予市场监管的法律地位,尽快将监管权从审批机构中分离出来,以提高监管的综合性、统一性、权威性。

其二是加快以公开化、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

在这方面,我们有一些具体建议。例如,司法体制改革去地方化,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需要把经济的审判权归中央,建立中央巡回法院,民事、刑事案件仍归地方。我认为,这样一些方面的司法体制改革现实的需求明显加大,条件逐步成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其三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程。

综合各个方面的情况看,社会治理转型确实到了临界点,未来的一个时期,这方面的矛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以发展各类社区公益组织和推进社区自治为重点加快社会治理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官办社会组织的转型,使其在重要时候起到关键性作用。

其四是加快中等收入群体为重点的利益结构调整。

利益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关系。我认为,橄榄形的利益结构和分配结构是我国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并且是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现实情况看,改革开放35年多,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大概在25%左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中等收入群体比例不能提高到40%左右,对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建设,恐怕都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近些年,我们一再呼吁尽快出台关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国家规划以及调整相关的政策体制。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很重要,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重要目的是使其部分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现在重要的是收入分配、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等方面的改革要有大的突破。这样,到2020年中等收入群体总体规模达到40%左右是完全有可能的,即有6亿人成为中等收入群体。这无论对中国还是对世界,都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加强研究力度形成理论与思想支撑

这里,提两条具体建议:

第一,国家重大课题的攻关。如何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要理论的攻关,也需要改革研究的攻关,建议把它作为国家重大课题。这里涉及到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例如,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依法治国等。这些都需要深入研究,并应该成为社会科学研究和改革研究的重大课题,应该组织多方面的力量进行国家重大课题的攻关。

篇(7)

关键词:司法行政 法治__ 地位作用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制健全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如何在地方法治建设中找到司法行政机关应有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应有的价值,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是我们地方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任务。近年来,__市司法局课题组在工作实践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等形式,深入研究__司法行政在“法治__”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期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在“法治__”建设中有新地位、新作为、新突破。

深化“法治__”建设是我市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市委“法治__”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无论从司法行政机关自身的职能特点还是“法治__”建设的内涵来看,司法行政机关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在法制宣传和公平司法等方面具有主导性、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地位和作用,是建设“法治__”的重要力量,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司法行政机关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组织领导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从我市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来看,法制宣传往往具有政府主导性、社会多样性、基层公益性等特点。从政府的主导性特点来讲,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协调者、组织者、推动者,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主导型、基础性的作用。__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五年制定规划,作出决议,每年度制定工作要点,由市两办转发。全市各地、各部门都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同时,大力开展“法律八进”宣传活动,着力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法治实践等,取得较明显的成效。从社会的多样性特点来讲,作为一种面向全社会的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众多,分布在各个社会阶层,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法制宣传对象的多样性,产生了对法制宣传教育需求和接受的多样性,需要在工作中针对不同对象群体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六五”以来,__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法律八进”,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先后开展了__市“深化‘法律八进’服务科学发展”和“深化‘法律八进’推进依法治市”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电视专栏、知识竞赛、图版展示、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热潮。从基层公益性特点来讲,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义务运用各种资源,公开、免费向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社会公众接受法制宣传服务必须是无偿的。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社会事业,资金保障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__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还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南湖先锋——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服务全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三改一拆”、水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组建专

业服务团(组),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托“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宣传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职责之一,进行针对性地宣传。并根据具体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解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入户难的问题。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等工作职能,直接参与司法活动或为活动提供保障,对于实现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律师工作。律师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律师通过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还可以通过组织引导律师队伍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参与各级政府部门领导接待等活动,推动矛盾化解、事项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去年以来,全市律师调解处理各类纠纷案件224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62件。二是公证服务工作。公证机构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证明机构,是维护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公证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对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全市“三改一拆”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公证机构发挥职能优势,广泛开展涉及“三改一拆”的证据保全、现场监督、拆迁协议、安置分配等公证事项。三是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它通过为受援人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和帮助,对权益受损的当事人给予司法保护,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诉求公平地得到保障和维护。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法律援助方法载体,率先在全国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掌上服务平台,手机用户随时随地可一键享受法律援助“全天候”的便民服务,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关乎公平正义、法律威严和司法形象,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创新服务方式,维护当事人利益,提升了鉴定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比如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司法鉴定入驻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举措,切实方便了群众,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有效防止了恶性竞争、打击黄牛,也切实保护了当事人权益。五是司法考试工作。司法考试则为国家选拔和储备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人才保证。

前不久,课题组在全市(含五县两区)范围内开展了“法治__”建设情况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问卷共发放1000份,回收980份,回收率为98%。

问题主要涉及公民法律意识、法制宣传开展情况、司法公正情况、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等(详见表格略)。

本次调查的被调查者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涉及工人、农民、学生、公务员、外来务工人员等。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法治__”建设的总体情况良好,被调查者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或对法制信息、法律案件感兴趣的人占95%,说明近年来我市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较大的提高,法律需求也较为迫切。对我市法治环境的总体满意率达93%,说明我市的法治环境总体较好。

当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法治__”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加以改进和完善。

1、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您认为本地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吗?”问卷中,88%的民众认为本地政府比较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也有12%的民众认为本地政府不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说明我市一些地方领导重经济轻法治的现象还有一定程度的存在。在“您觉得近年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如何?”问卷中,86%的民众认为成效明显或比较明显,但也有14%的民众认为成效不明显,说明虽然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民众的期待和愿景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

2、公民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您认为法律是公正的吗?”问卷中,有近20%的民众持否定意见,说明民众虽然认为法律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十分重要,但对法律的公正性还是存在一定的疑虑。在“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没钱请律师打官司,您会怎么办?”

问卷中,虽有70%的民众选择寻求法律帮助,但仍有近30%的民众选择找熟人、找关系帮助等,说明人情网、关系网仍是我市法治建设中的一道很大的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民众对法律公正的自信心。

3、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您对政府官员依法办事情况满意吗?”问卷中,基本满意率和满意率达80%、不满意率达20%,说明民众对政府官员依法办事还有很大的期待。在“您觉得为什么会出现‘民告官’现象?”问卷中,虽然有81%的民众认为是法律意识提高和保护自身权益意识提高,但仍近20%的民众认为是有少数官员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存在侵害公民权益现象。

“法治__”建设对司法行政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司法行政在“法治__”建设中,如何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法治__”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不懈努力。

1、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针对调研中反映出来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新颖多样、对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研究不深、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等问题,应该进一步研究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的路径和渠道,进一步拓展其内涵和外延,扩大其深度和广度。一是要围绕中心抓普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把握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让法制宣传教育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发挥更大的推动和服务作用。当前要紧紧围绕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三改一拆”和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水环境治理等中心工作,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很好成效。二是要围绕重点人群抓普法。切实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新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等各类重点人群纳入法制宣传范畴,并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有所增减、有所侧重。同时加强本地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路径

设计,细化相关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切实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获取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服务路径和渠道。三是要创新载体抓普法。积极探索理念、载体、方式方法等创新,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两屏两报”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法制宣传;同时要深化法治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长廊、公交车载电视、法治公益广告等的建设,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2、要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一是强化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单位”等创建为抓手,按照“全面推开,逐年深化,整体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村(社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逐步形成完善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网格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运机制,切实提高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三是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工作队伍。探索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化”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整体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安置帮教机制,有效发挥安置帮教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切实解决制约安置帮教工作发展难题。四是强化依法行政。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把握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依法行政作为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有效载体,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满腔热情服务群众,打响“法治阳光”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