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 >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
时间:2024-03-13 14:51:4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论文摘要:科技革命及知识经济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仅仅从课本学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直接解释许多新的经济现象。因此,应研究劳动价值论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发展劳动价值论。本文是笔者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点滴体会。
一、的劳动价值理论
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是从分析1夸特小麦出发,指出在1夸特小麦里面,有一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的实体是什么呢?马克思经过详尽的分析后认为它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并不是现成的出发点,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一点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得很明白。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因此,价值是社会对个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从劳动到价值有一个质和量都要进行转化的客观的社会过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有关商品价值这一术语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它指的是商品在交换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为一切商品所共有的某种等质的东西,即商品中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已经转化成社会劳动(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而不再是私人劳动(即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价值仅仅是指“凝结”在某种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多处不断地阐明“凝结”这一思想,例如,马克思说了:“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显而易见,在谈到商品价值时,马克思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劳动,而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二、劳动价值论面对的现实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相应带来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同时给传统经济理论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基石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有三方面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要由“知识价值论”来取代;第二种观点要建立新的“劳动价直论”;三是主张“发展”劳动价值论,充分注意到科学技术等,“知识”在财富,乃至价值创造造中的重要地位,承认知识及包含知识的先进技术生产设备与活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而且比活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些主张虽然观点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活劳动不再是,或者不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者。
这些主张对劳动下介值论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以前罚门认为,“句句是真理”,不容经典作家的论述与之有任何差异;改革以后,虽然认为的某些个别论述、个别原理可以发展,甚至修正,但由于思维定式的作用,仍然认为的基本原理不能发展。澎门认为,发展基本原理不等于否定基本原理,发展是以坚持基本原理的本质为前提的。理论本身包含“内容”和“方法论,’两方面,内容的根本就是“基本原理”,方法论即“唯物论和辨证法”。当然,这也说明,发展只能在坚持方法论和基本原理的本质的前提下进行。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之一是应该发展的,但发展要坚持两个前提:即“唯物辨证”的方法论和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是“只有人.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新形式下坚持“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一劳动价值论的本质特征,是因为这一“本质”仍然揭示了知识经济条件下价值的真正来源。
马克思的劳动下介值论是科学理论。马克思从分析商品二因素入手,科学揭示出劳动的二重性质,科学地解决了价厦形成、决定和实现的难题。但是,劳动价值论是抽象的、本质的理论,它揭示的是整个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规津,不是商品经济某一发展阶段的具体规律。在商品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表现形丸探讨这些不同的具体形式不是马克思的任务,他也不可能对当时还没出现的“阶段”的,般理论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准确描述。这一任务正是马克思的后继者—理论工作者应该做的事。将抽象的理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化是对的丰富和发展。
科学技术能否创造价值,将书本上的理论和现实实耐目结合,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知识是劳动创造的,而且是复杂劳动创造的,所以知识有价值,而且商品中凝结的“知宝州介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知识作为脑力劳动的结晶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于新产品之中。这种解释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与书本上的劳动价值论是有矛盾之处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在创造造知识的劳动中从事基础科研、教育等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成分被划为不创造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结果科学技术劳动只剩下技术劳动;但科学理论研究的是技术创新的基石断口前提。二是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同一劳动单位时间里生产更多的产品。把这种劳动仅仅解释为是一种复杂劳动,单位时间里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是没有说服力的。三是根据劳动生产率与价值的关系的规律,并不能推导出科技不断进步会使产品中的’‘知识价值”含量越来越高的结论。科技进步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会喇氏单位商品的佣直量,但无论劳动生产率姻可,等量劳动时间总是生产等量的价值。科技进步水平被劳动生产率提高水平等额抵消,因而科技进步并不增加劳动的总价值量。
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单从课本上理解是不够的,一定要从现代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叁冲目结合,使经济学能更妞断旨导洲门的实践,也是洲门今天学习经济理论的主要目的。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本质—有效价值理论
马克思在谈到商品价值时,总是强调它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由于主张劳动创造价值的经济学家们,都一致认为可以用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劳动的量,所以马克思在谈至嘀品价值时,又强调了’角直是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
政治经济学中用“凝结”、“凝固”、“结晶”以及“物化”等等用语,不能仅仅单纯地理解为要把抽象人类劳动凝结在一定的使用价值面,更深入的理解是:马克思使用“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等等用语,就是要强调,在商品生产中可以直观知道的具体活劳动时间,并不是都能不折不扣地“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全部转变成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不是社会必要的(浪费的、多耗费的等等无效用的)劳动时间是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而是作为“杂质”衫洲滁了,只有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大家知道,倒可劳动产物都耗费了州门的劳动,但其社会效果却是千差万别的。如果社会经济生活中不需要进行商品交换,就不必计较其中有效用劳动的含量。劳动产物也只有在商品交换中,其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的有效程度才需要,并且获得评估,使表现在物的形彭让匕的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经过“凝结”的过程,将无效用的劳动作为“杂质”排除之后,剩下的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形成商品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本质上应是有效劳动价值论,理由有三个方面:
首先,有效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指商品中所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的表现,而不考虑这种活劳动耗费的社会有效用程度。
其次,我们把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称为有效劳动,那末很自然地,有效劳动总量的多寡就是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抢以造产品的数量,即与使用价值的数量成正比的,这才是真正地体现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这样,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同量的劳动量所产出的使用价值数量增加了,目也就是消耗同量的劳动量所创造的价厦总量也增加了,转化率提高了,即具体活劳动的有效性增加了,这就能圆满地解释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生产中活劳动相对减少而价值总量却在增加的现象
再次,科技的发展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发挥了巨大作用。有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增书冲副变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幅度。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技术因素所起的作用已达60—80%,活劳动的作用显著下降,这与商品佣直是由耗费劳动决定的观点存在突出的矛盾。因为才剐居耗费劳动价值论,设备越落后,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多,创造的个别价值也越多;而设备越先进,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少,创造的个别洲也越少,这样,科技进步反而成了获取更多价值的障碍了。从有效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顺里成章的。科技的进步,先进机器设备的采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到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的转化率,使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速度。
三、“创造劳动”与“超额利润”
要想理解“超额利润”的深刻内涵,首先要搞清楚课本中的“总体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现实问题时的困惑。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现实的情况是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其生产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种劳动形式的“个别分化”和总体“结合”的情况更加纷繁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某些形式的劳动主要是智力劳动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分离出去,另一些原本分离的劳动形式又“总体地”结合在一起,限于“物质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商品形式满足人们需要的劳动产品已不局限于‘.间接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不能再局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创查介值的方式也进一步社会化、复杂化。大量的科技劳动潜藏于其他“物化劳动”中,掩盖了价直的真实源泉,这是形形“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产生的直接现实原因。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论述是基于当时的生产社会化情况,化好旨的’‘总体劳动”主要限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内的“结合,’,而且他的论述只是在“资本一般”的限度内。
从科学劳动部门内部看,科学劳动不创造价值。由于科学理论研究的牛条珠刀险,其成果不能变成商品,因而其“价值”不能直接体现,这是传统理论的思维。那么从事理论科研的“创造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我们按传统的理论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一下:如果不承认理论科研劳动创造价值,那么,同等劳动条件的企业一旦采用了先进技术,在同等劳动强度和同等劳动时间会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不可能是先进设备创造的,也不可能是其本企业的劳动创造的,因为他们并未多付出“社会必要劳动量”。如果承认基础科研劳动创造价值,则运用的其他生产环节的“价厦.,属于物化劳动,它已经等额转移入产品之中,因而“超额利润”的来源仍然得不到说明。
一、关于商品价值的创造问题
该问题是近几年学术界研究、争论的热点。有的坚决维护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的传统观点,认为任何对此观点的怀疑和否定,都会直接导致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从而必不可免地导致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的否定。有的则提出了不同于传统观点的新观点,这类新观点主要有:
(1)钱伯海、温志宏等人认为不只活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商品价值由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共同创造,否定了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科技是生产力就不能成立,相对剩余价值包括超额剩余价值就无从得来,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就不存在,从而就等于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2)许成安等人认为非劳动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共同创造价值。不过,创造价值的到底有什么因素,彼此又各存己见。有的说是劳动、资本、土地三种生产要素,有的说是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四种生产要素,有的说不只这些生产要素,尚有科学、技术及知识,还有的说,不仅是各种生产要素,而且还有非生产要素、非经济因素。
(3)沈建新认为,只有创造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重复性劳动不创造价值,而只能转移价值。[1]
(4)笔者杨英法认为,劳动、资本、土地、管理及科学、技术、信息等都是劳动者用来创造价值的凭借,离开了劳动者,任何因素都不能独立创造价值,活劳动也不例外,故能够独立创造价值的只能是劳动者,劳动者是运用生产工具、科学、技术、信息等在特定土地上通过劳动来创造价值的。上述诸因素都不能独立创造价值。如若可在非独立、作为凭借的意义上被看作创造价值的因素,那就看其能否增加或改善商品的效用而使商品的交换力在弥补自身成本的基础上又有新的提高。由此观之,因劳动及生产工具、科学、技术、信息皆可增加或改善商品的效用,使商品的交换力在弥补自身成本的基础上又有新的提高,故它们都创造价值,而加工材料是商品价值增加的载体、对象,只能弥补自身的成本,故其不能创造价值,而只能转移价值。如服装厂职工制衣,严格来说,是服装厂职工创造了价值,宽而言之,我们也可以说服装职工的劳动创造了价值,还可以说服装厂职工所使用的工具、所掌握的科学技术及获得的相关信息创造了价值,但决不能说布、线、颜料这些加工材料创造了价值。以此衡量,则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论、诸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虽都有道理,但因把加工材料也当成刨造价值的因素,故也有不妥之处。
二、关于商品的价值及价格的决定问题
这是劳动价值论争论的核心问题,发表的相关文章极多。首先在商品的价值、价格的关系问题上存在争论。大多数学者都坚持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为价值的表现,围绕价值波动的传统观点,但晏智杰、王则柯等学者却认为没有必要运用价值这一概念,直接谈价格即可。
在商品的价值及价格的决定上,新的观点主要有三大类:
1、供求决定论。晏智杰、王则柯等人认为“价格机制的劳动决定论庞大复杂仍漏洞百出,供求决定论则简单扼要却普适有力”,[2]主张用供求决定论代替劳动决定论。
2、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结合论。蔡继明、袁庆明、白连志、高翔、丁聪等持此类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各有长短,主张吸收二者之长而实现二者的融合。(1)蔡继明、白丽健建立了必要劳动I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不由必要劳动I和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而由二者共同决定。[3](2)袁庆明建立了价值供求价格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马歇尔的供求价格论都有科学价值,但都有理论上的不足或缺陷,应取二者之长来实现二者的融合,并提出了融合的图象描述方法,其要义是:价值(或生产价格)始终是价格波动的基础和中心,但供求关系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是引起价格波动的重要原因。[4]
3、成本供求论。笔者杨英法认为,劳动价值一元论确有缺陷,但供求价格论虽对同类商品在不同供求关系中的价格变动颇具解释力,却对同样的供求状态下,如供求平衡状态下,不同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缺乏解释。此差异是因不同商品之间的社会生产成本(注意:不是个别生产成本)的不同造成的,故商品价值由社会生产成本与供求关系共同决定,价格又因交易者交易能力、交易策略的不同而围绕价值波动。成本无需必有,矿山、荒地、自然生长的树木等非劳动产品的商品便无成本,但因人对其有需求,故也有价值。此时,商品的,价值、价格会因需求量的日益增长而随年月不断增加,永无止境,其高低与成本的关系已不太密切,而主要取决于人们的需求、购买力。
三、关于价值规律的内容和基本要求问题
传统政治经济学价值规律的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按其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所谓等价交换就是指商品社会必要劳动耗费相等。只有当交换价值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相等时,才是等价交换。故工农业产品之间,贫国与富国之间往往存在不等价交换。近年来,对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商品交换的基本要求等问题,都提出了新的观点。问题的争论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商品交换是不是进行等价交换?二是怎样才算等价交换?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商品交换是进行等价交涣,但董明堂却认为等价交换只是偶然的奇遇,多数情况是需求收入价值大于供给成本,即使出现收入价值小于成本的情况,交换也是有利的,这可避免更多的亏损,换回的收入可转化成新的投资、生产经营成本。用成本交换的收入大于成本,交相利或交相益,是市场经济制度公平、高效率的奥妙之所在。[5]同样认为商品交换是进行等价交换,但蔡继明的等价交换涵义却与传统观点大不相同。蔡继明认为是由比较劳动耗费(通过公平交换被社会承认的单位产品的劳动耗费)所决定的比较价值(蔡又称广义价值)相等。比较价值相等时,“价值”(实为社会必要劳动耗费)在多数情况下并不相等。广义价值量与比较生产力成正比,而非传统观点所认为的价值量与生产力成反比。按照广义价值论,凡是根据比较成本或由平均比较利率决定的交换价值进行的交换都是等价交换,故工农业产品之间、贫国与富国之间的交换,尽管其社会必要劳动耗费不等,但只要不存在超经济的强制,也是等价交换。[6]
[参考文献]
[1]沈建新.知识价值论[M].学术月刊,1999,(2).
[2]王则柯.价格机制: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困境[M].学术研究,1997,(8).
[3]蔡继明,白丽健.必要劳动Ⅰ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的价值[M].学术月刊,1995,(9).
[4]袁庆明.价值供求价格论——对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的融合[M].社会科学辑刊,1997,(2).
关键词:生态补偿 理论基础 劳动价值论
累积效应不仅使区位内(边缘地或中心地)的经济与生态矛盾增强,也使区位之间,特别是边缘地与中心地之间的经济与生态矛盾扩大、加剧。莱斯特·布朗指出,大自然也是依赖于平衡的,“经济赤字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借贷,生态赤字却是我们取自子孙后代”。因此,我们的经济“一定要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如果违背这个原理,就一定会由盛转衰,江河日下,终致崩溃。我国政府多次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生态补偿接受者—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的生态保护积极性,把生态保护内化为各个人的持续行为;同时也使支付者承担了成本,养成资源有价、使用付费的观念和习惯,形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是边缘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利益和效应的有效机制或途径。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资源价值与价格理论是生态补偿及其价格决定的理论基础之一。
一、价值及其源泉新探
“价值”既是哲学领域的重要范畴,又是经济学领域的基本范畴,更是日常用语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其词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1.日常含义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2.哲学含义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当客体对主体有积极意义时就有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3.专指商品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可以说“价值就是劳动”,就是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即支付的劳动成本。劳动成本越低即价值量越小,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的生产能力越强。由于“人与自然是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因而自然本身既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又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善待、保护自然就是关爱、保护人类自己,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伤害自然必定伤害人类,破坏自然就是毁灭人类自己。”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把自然的这种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生命支撑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命价值,多样性和统一性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价值,辩证的(矛盾斗争的)价值,以及宗教象征价值等并强调,“人们不可能对生命大加赞叹而对生命的创造母体却不屑一顾,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这整个源泉—而非只有诞生于其中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大自然是万物的真正创造者。这个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自然资源的这种价值除了来自于其本身属性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之外,还受其数量有限性和稀缺性的制约。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
的确,作为存在物,大自然及其相应的自然资源必然对人有用,从而形成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是说,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价值是属人的,“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我们说某一事物具有价值,就是也只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离开人类的利益和需要,我们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如占据特定生态位的生物)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但绝不能说它们具有什么与人类的需要和利益毫不相干的‘内在价值夕!这些自然事物能够起到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因而被人们认为是有价值的,恰恰是因为生态平衡符合人类的利益和需要。倘若地球上根本不曾有人类,那么,即使生态系统再完整、稳定、平衡,又有什么意义呢?或者即使整个生态系统都彻底崩溃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这种满足关系是果而不是因,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其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方式、方法、程度等等,都要依赖于人的发掘、赋予和实践,也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的效应是盲目的、间接的,甚至无效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还是要回到劳动价值论中来认识。
二、自然资源的劳动价值源泉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之上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由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的,经历了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多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发展,最终由马克思创造了劳动价值论科学的体系。新时期,对于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在于坚持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一元论,确立生产精神性产品的的劳动和第三产业的服务性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的观念,并且做好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避免因为各个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有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是构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对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深人的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由来与演进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基础是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奠定的。
(一)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
1,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个考察了商品价值问题,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因为劳动,从而确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时间成反比;认识到劳动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认识到商品价值量取决于劳动,也意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是由劳动决定的。
2,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价值和价格概念也含混不清;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把使用价值及价值混为一谈。
(二)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理论有所发展
斯密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斯密明确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做了一定的分析。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也有不彻底性,他认为:(1)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2)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购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3)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收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斯密的第三种价值决定论被后人称为“斯密教条”。
(三)大卫·李嘉图提出了在资产阶级限度内最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完成者
大卫·李嘉图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有了更正确的认识,实际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着,并且他始终坚持商品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对斯密劳动价值论中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他同意斯密的商品价值分解为“三种收人”,但不同意“三种收人”决定价值。但李嘉图无法从价值规律的范畴内说明价值规律同利润规律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无法解决价值规律同平均利润之间的矛盾。所以说,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能完整的解释价值规律。
(四)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过程
马克思在巴黎期间的笔记中否定了李嘉图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同时在方法论上反对李嘉图在价值理论中所用的抽象方法。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两个著作又开始承认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学说。随后在《1857一一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并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建设工作。马克思创建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包括包括:商品二因素理论,劳动二重性理论,价值量决定理论,价值形成理论,商品拜物教理论,价值转型理论,国际价值理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理论等。其中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的活劳动是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其他劳动与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相同的时间里,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倍增,等等。
二、当今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一)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问题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商品生产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时代,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仍然能够对现有的经济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而且尽管处于信息时代,但必须承认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耗费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是创造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北京大学胡代光教授就对否定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进行了批驳。他这样说道:“有人提出了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认为进入新世纪和新技术发达时代,还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那肯定被认为脑子出了问题,而且聪明的马克思、恩格斯也会在坟墓里发笑”。这种理论“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化为乌有了。”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分析,胡代光认为,生产要素在现今,不但包括资金、厂房、机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等要素,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都不具体创造价值,只有和具体的生产性劳动相结合,才能够创造出来新的价值。而生产性劳动则是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生产物质资料,又包括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已愈益对其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劳动者整体既包括工人,又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乃至被雇佣的指挥劳动或监督劳动的人员,他们都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仔细揣摩其涵义,笔者认为,做这样的论述的原因是:这些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既创造了使用价值,又创造了价值,在作为商品出售时,也同时包含了剩余价值。“我国轻视知识和排斥知识分子的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思想根源,主要是来自小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由此产生的民粹派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劳动的分工体系来说,知识生产、智力创造也越来越独立于生产环节之外,脑力劳动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就越来越成为价值的主体。但是劳动价值论不仅适用于工业经济时代,而且同样适用于知识经济时代。”只不过这种商品或服务在购买时与物质性的商品的不同点在于:这种劳动就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本身,而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 所以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与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最大不同在于,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是最终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而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性劳动,其劳动并不是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在购买时就意味着对这种劳动的即时消费。比如:擦鞋工为顾客擦鞋,理发师傅为人理发,在其劳动力的购买中就直接实现了消费;而不是像金银等物质财富的提炼一样,在消费的同时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待加工的原材料上,最终使其转化为金银,并能在其物质的存在期内一直具有相应的价值。服务性劳动等其他未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在消费的同时就已经消耗的尤影无踪。但由十这两种劳动都具有相应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除了由于两种生产性劳动的作用对象存在差别而使其最终存在方式不同外,其本质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活劳动,具有相同的性质,应当同样予以重视。其本质上都创造了社会财富。
(二)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和第三部类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如前所述,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活劳动与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这两种生产性劳动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就应该认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的具体特性。如果不能弄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之间的不同特性,在经济建设中极易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已经根据性质将生产物质资料的部门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而且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之间的扩大再生产要按照比例协调发展。我们如果将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所属的生产部门称之为第三部类,那么第三部类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等三个部类也要协调发展。
假设在三大部类不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动都进行交换和消费,那就应该是这样的情况:
第一部类能够为第二部类提供全部固定资本投资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而巨第二部类能够为所有部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同时第三部类应该能为前两个部类及自身所必需的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产中存在的是扩大再生产。只有扩大再生产才能够提供人们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新增加人口的消费需要。那么在扩大再生产中就应该也是第一、第二、第三部类协调性的出现增长,不能出现不协调而使经济出现不健康的增长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这样产生的不健康增长应该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第一部类所占有的资源过多时,有可能会由于没有相应的消费品与劳务(此处指没有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劳动,下同)与其交换,从而导致消费资料和劳务的缺乏,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因为找不到买主而破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第二,当第二部类生产消费品过多,而第一类没有相应的物质补偿,第三部类没有相应的劳务提供,根据价值规律,生产资料和劳务就会价格急剧上涨。这样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的经济虚假增长,但最终经济会因发展过于不平衡而陷人经济危机。
第三,当第三部类占用资源过多,相对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讲,那么就出现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同时由于第一、第二部类资源量占有不足,所以就出现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那就是物质资料的价格出现上张,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论文摘要: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首先是劳动价值和价格理论。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一是体现在直接劳动耗费;二是体现在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正是经过人类劳动—对资源的培植、修复、保护、再生等在资源及其产品中凝结了价值,在这个价值决定的价格基础上,加入由资源所有权垄断而决定的那部分价格,构成了资源价格的全部内容。
累积效应不仅使区位内(边缘地或中心地)的经济与生态矛盾增强,也使区位之间,特别是边缘地与中心地之间的经济与生态矛盾扩大、加剧。莱斯特·布朗指出,大自然也是依赖于平衡的,“经济赤字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借贷,生态赤字却是我们取自子孙后代”。因此,我们的经济“一定要遵循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如果违背这个原理,就一定会由盛转衰,江河日下,终致崩溃。我国政府多次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遗传资源惠益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生态补偿接受者—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的生态保护积极性,把生态保护内化为各个人的持续行为;同时也使支付者承担了成本,养成资源有价、使用付费的观念和习惯,形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这是边缘地分享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利益和效应的有效机制或途径。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来看,资源价值与价格理论是生态补偿及其价格决定的理论基础之一。
一、价值及其源泉新探
“价值”既是哲学领域的重要范畴,又是经济学领域的基本范畴,更是日常用语中使用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其词义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1.日常含义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积极作用。2.哲学含义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当客体对主体有积极意义时就有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3.专指商品价值,即“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其大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可以说“价值就是劳动”,就是在商品生产’中的劳动耗费,即支付的劳动成本。劳动成本越低即价值量越小,说明劳动生产率越高,人类的生产能力越强。由于“人与自然是共存、共生、共荣的关系。”因而自然本身既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又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善待、保护自然就是关爱、保护人类自己,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伤害自然必定伤害人类,破坏自然就是毁灭人类自己。”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把自然的这种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生命支撑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命价值,多样性和统一性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价值,辩证的(矛盾斗争的)价值,以及宗教象征价值等并强调,“人们不可能对生命大加赞叹而对生命的创造母体却不屑一顾,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这整个源泉—而非只有诞生于其中的生命—都是有价值的,大自然是万物的真正创造者。这个价值的源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自然资源的这种价值除了来自于其本身属性能够满足人类需求之外,还受其数量有限性和稀缺性的制约。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由其内在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和外在的数量有限性与稀缺性决定。
的确,作为存在物,大自然及其相应的自然资源必然对人有用,从而形成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也就是说,从哲学意义上来说,价值是属人的,“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我们说某一事物具有价值,就是也只是因为它能满足主体的需要、符合人的利益。离开人类的利益和需要,我们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如占据特定生态位的生物)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但绝不能说它们具有什么与人类的需要和利益毫不相干的‘内在价值夕!这些自然事物能够起到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因而被人们认为是有价值的,恰恰是因为生态平衡符合人类的利益和需要。倘若地球上根本不曾有人类,那么,即使生态系统再完整、稳定、平衡,又有什么意义呢?或者即使整个生态系统都彻底崩溃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这种满足关系是果而不是因,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其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方式、方法、程度等等,都要依赖于人的发掘、赋予和实践,也就是说,没有人的劳动,自然的效应是盲目的、间接的,甚至无效的。自然资源的价值还是要回到劳动价值论中来认识。
二、自然资源的劳动价值源泉
自然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物质条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经人类劳动加工的人化自然资源,二是未经人类劳动加工开发的原生自然资源。由于自然资源本身的效用—存在价值或意义,使人类无法离开自然而独立存在,马克思认为,“土地(在经济学上也包括水)最初以食料,现成的生活资料供给人类,它未经人的协助,就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所有那些通过劳动只是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东西,都是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例如从鱼的生活要素即水中,分离出来的即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木,从地下矿藏中开采的矿石……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例如,他用来投、磨、压、切等等的石块就是土地供给的……土地本身又是这类一般的劳动资料,因为它给劳动者提供立足之地,给他的过程提供活动场所。所以,必须维持自然资源的存在,那么,如何维持其存在呢?是劳动。“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变成实践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一方面,通过劳动开发自然资源,使其满足人或人类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还是要通过劳动重置这些被消耗了的资源,以延续其存在,才能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本身的持续发展。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和价格不是来自于其本身的价值或价格,而是来自于人的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曾说“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
从劳动价值论的视角看,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劳动耗费。商品价值取决于人的劳动耗费,没有人的劳动耗费,或说人的劳动支出,就没有满足人类需要的物品,也就没有商品的价值,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真谛。“由于加进价值而保存价值,这是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即活劳动的自然恩惠”。“一切商品(包含劳动在内)的价值(实际交换价值),决定于它的生产费用,换句话说,决定于制造它们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那么,劳动是怎样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呢?“劳动被使用,被推动,因而工人的一定量体力等等被耗费了,结果是工人筋疲力尽。但是劳动不仅被消费,而且同时从活动形式转变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在对象形式中被固定,被物化。这就是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也就是劳动的消耗过程,正是人类劳动的耗费,一方面在具体的有形的形式下支出,把生产要素转化为有形的商品或服务,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劳动的耗费、凝结或物化,作为同质的人类劳动耗费形成了商品的价值。西斯蒙第就曾说:“不管自然恩惠如何大,也不能白白送给人们任何东西;……大凡不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劳动而产生或获得价值的东西,不论对人类生活怎样有利、怎样重要,绝不是财富。马克思也指出:“机器和自然因素能大大增加一国的财富……但是……它们不能给这种财富的价值增加任何东西。
二是对自然资源的重置劳动耗费。由于自然资源的独特性质,使其必须不断地得到重置,即被再生产出来。“无论是可再生资源还是可耗竭资源,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都是有限的。为了维持社会生产的持续进行,消耗掉的自然资源也应该得到补偿或替代。其中,可再生资源只有在其利用速度超过再生速度时,才需要人力资本的投人进行强制性恢复;而可耗竭资源则只能依靠替代品的研发来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因此,重置可再生资源(复原型重置,即把资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水平,更新型重置,即重置后的资源强于重置前资源的规模、功能、状态或水平)和可耗竭资源(替代型重置,即用新的资源代替已消耗的资源)的劳动耗费及其相应的各种投入必然是该资源价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一切商品,包括自然资源的价值源泉不仅是其直接劳动耗费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其重置劳动耗费的结果。马克思指出:“价值不是取决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或它的生产所使用的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能够被生产的那段劳动时间或者说再生产所必须的劳动时间。 “每一种商品(因而也包括构成资本的那些商品)的价值,都不是由这种商品本身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种再生产可以在和原有生产条件不同的、更困难和更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改变了条件再生产同一物质资本一般需要加倍的时间,或者相反,只需要一半的时间,那末货币价值不变时,物质资本价值及利润加倍或减半。因此,自然资源的价值“是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再生产资源而消耗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原始自然资源的价值是按照再生产该资源所预期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决定的。 三、创造自然资源价值的劳动形式
生产物质商品、提供服务或再生自然资源等创造价值的劳动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社会形态等条件下是不同的,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即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范围是不断扩展的。“凡是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都必然形成价值,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所谓创造使用价值是指通过劳动把生产要素转变为一种人们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一种新的使用价值。所谓增加使用价值就是指通过劳动原有使用价值的功能得到提升或使用范围得到扩展。所谓转移使用价值,一是指使用价值的存在状态的转移,即通过劳动使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变为商品的使用价值;二是指使用价值存在空间转移,即通过劳动把使用价值由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保存使用价值包括一是延续性保存,即通过不断附加劳动使原有劳动成果随着生产过程的延长而不断地得到延伸、保存,如钢铁工人把采矿工人的劳动保存在其劳动产品中,制造工人又把钢铁工人的劳动保存下来,随着劳动过程的延长,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也不断拉长,特别是在知识产品的生产中,价值和使用价值保存的链条很长,甚至很难寻找到它的源头,也无法计量它的价值;二是存在性保存,即要保存使用价值而不得不附加新的劳动,增加价值,如文物的保护,要完整地保存其原有使用价值而不得不增加新的劳动,否则就会因为腐化、污染而使其使用价值丧失,所以文物是在保存中不断增加价值的,而不是因为时间本身或使用价值本身就增殖了其价值。在自然资源的劳动中,无论是直接劳动耗费还是重置劳动耗费都具有创设、增加、转移和保存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属性,即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的属性,从而使资源及其产品具有价值。在商品的价值组成中,除了劳动价值外还包含了原料、资本、技术等各种投人要素价值,使其各种投人要素价值得以补偿。
关键词:矿产资源价值;储量价值;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5.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0)04-0053-05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矿产资源属于耗竭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的矿产、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国内外关于矿产资源价值的研究很多,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价值评估及价值计量上。早期,一些观点认为矿产资源是没有价值的,他们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矿产资源本身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因而是无价值的。目前,国内外对矿产资源的价值已基本达成共识,认为矿产资源是有价值的,但对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有不同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稀缺价值论、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论、代偿价值理论、二元价值论、三元价值论、能值价值论等,它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然资源的价值。最早对资源价值进行研究的是Hotelling(1931)0,他的理论为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提供了理论依据。A M M Jamal和John L Crain(1997)在Hotelling价值理论基础上对潜在价值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未来更高的资源净价格将使现有资源所有者推迟开采,否则,他将加速开采。BrianRoach,William W.Wade(2006)考虑了生态环境对矿产资源价值的影响,在确定矿产资源价值时应将生态补偿费用纳入进去。罗丽艳(2005)提出了代偿价值理论,认为商品经济价值是劳动和自然资源的耗费,替代和补偿这种耗费所必须的物质量是商品交换价值的底线。谭俊华(2005)提出了三元价值论,认为自然资源的价值由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构成。喻建良(2007)认为在矿产资源开发战略中应通过资源折补,使矿产资源的稀缺价值、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得到补偿。洪丽君(2007)则提到能值价值论,认为只有能值可以衡量自然资源财富。
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是矿产资源价值计量的一个难题。很多学者采用收益现值法、成本核算法、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方法对矿产资源价值评估进行了研究。最有代表性的是徐兰军在其博士论文中(2003)选择收益现值法对耗竭性资源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计量方面,以前人们普遍认为矿产资源是无价值的,导致矿产资源资产没有全面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储量价值没有体现在会计报表内,没有真正体现矿产资源的价值。孙家平在其博士论文中,建立了矿产资源资产的有形化确认理论。龚光明指出我国石油天然气会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储量资产的缺位,建议我国石油天然气资产采用“历史成本+储量数量”报告模式。
上述研究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及评估,形成了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矿产资源评估理论与方法。但由于矿产资源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些研究也存在不足,有的价值构成不全面,有的对价值的本质内涵认识不清,有的割裂了价值构成中各部分间的内在联系。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是世界性的难题,尚需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研究。计量方面,现有的研究也主要停留在历史成本上,以勘探支出作为矿产资源资产的成本,未反映矿产资源的储量价值。基于这些不足,本文将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地租理论、效用价值理论、现代产权等理论,先从宏观角度研究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再从微观角度探讨矿产企业如何计量其所拥有的矿产资源,使之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类的和谐发展,为我国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奠定理论基础。
二、矿产资源价值理论和价值构成
(一)矿产资源价值理论
矿产资源价值理论主要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地租理论、效用价值理论、现代产权等理论。马克思首创了劳动二重性学说,阐明了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基本原理。价值量的大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矿产资源是地质作用形成的,本身没有凝结人类的劳动,但在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开采过程中,需要投入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因而矿产资源具有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资源体中凝结的人类劳动的价值会不断增加。
借用土地所付出的代价叫做地租,早期的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对地租理论进行了研究,后马克思发展了他们的地租理论,其地租理论体系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他指出“真正的矿山地租的决定方法,和农业地租是完全一样的”,绝对地租“在真正的采掘工业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矿产所有权的垄断是产生矿山绝对地租的原因,资源禀赋及分布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源泉。
英国早期经济学家N・巴本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才具有价值。效用价值论的早期代表是维塞尔,他首创了“边际效用”一词。矿产资源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有用性是毋容置疑的,它可以使人们获得心理和物质上的享受。按照效用价值理论,无论矿产资源中是否凝结了勘查、开发的人类劳动,因其有用性就决定了它具有价值。
产权是实现矿产资源价值的保障。美英等国矿产资源的产权归属清晰,谁拥有所有权,谁就拥有矿产资源的价值。我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并指出国家依法享有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明确产权,就能明确矿产资源的责权利主体,才能正确计量矿产资源的价值。
(二)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
1 矿产资源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即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的价值,其大小由矿藏的特性决定,富近浅易的矿藏和贫远深难的矿藏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肯定不同,因而其价值也不同。矿产资源赋存价值与劳动量的投入没有太大的关系,其主要根据矿藏的丰度和品位来决定。内在价值与西方的效用价值论融合。矿藏储量开采有一个长期的过程,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需要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在具体计算时,可以估算矿藏开发每年可能获得的未来净现金流量,选择企业特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公式为:
其中:P1代表矿产资源储量的内在价值;p表示矿产资源的价格,P可以从矿产资源市场获得,目前国际国内都在发展矿产资源市场,价格能够获取,g表示每年的矿产资源开采量,c表示每年的矿产资源的必要合理开采加工成本,r表示贴现率,t表示
某年份,”表示该矿区的生产年限。
2,矿产资源外在价值。矿产资源外在价值是为了补偿劳动耗费,开发替代资源,补偿环境破坏的价值,包括矿权取得成本、环境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探耗费补偿费等。
(1)矿权取得成本。矿权取得成本包括购买或租赁财产所支付的租赁定金和选择权支出,以及经纪人费用、记录费用、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在西方国家,土地和矿物实行私有制,土地所有者往往亦是其地下和地面上矿物的所有者,因此,矿区租赁协议与矿物分享协议往往合二为一。在我国,矿物为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要取得矿山勘探、开发及开采权,必须支付地租。地租理论为我们确定矿产资源价值提供了一种简单可行的理论方法。但是,简单利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来确定矿产资源价值是不科学的,因为矿产资源价值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这些决定了矿产资源价值的复杂性和多重性。矿权取得成本用公式表示为:
D=d+T+u
其中:D表示矿权取得成本,d表示地租,T表示矿产资源税,u表示其他费用。
(2)地勘补偿费。地质勘查、勘探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劳动过程,地勘工作者要运用勘探工具和勘探技术勘探矿产资源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值得开采,因而外在价值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融合。地勘成本是地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地貌、地质和地球物理调查费用,取得进入矿区进行这些调查权利的费用,地质师和地球物理勘探队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干井贡献和井底贡献费用,探井的钻井成本和井的装备支出等。勘探成本一般采用分项工程累计求和的方式求得:
Kt=Wf+Jf+zf+Sf+Qf
其中:Kt表示地勘补偿费,WF,表示物探费用,Jf,表示探井费用,Zf表示勘探装备费用,Sf表示试采费用,Q,表示其他费用。
(3)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随着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地层中蕴藏的矿产资源会越来越少,直至耗尽。国家对矿产资源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就是为了补偿矿产资源的开采。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B=q×p×f×ψ
其中:B表示矿产资源补偿费。g表示每年矿产产量。p表示矿产资源的价格,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按照征收时矿产品的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矿产品的,按照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表示补偿费费率,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有:0.5%、1%、2%、3%、4%等,如煤炭、煤层气、石油、天然气的费率均为1%,费率平均为1.18%。ψ表示开采回采率系数,开采回采率系数一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补偿费以矿产品销售时使用的货币结算;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以其销售最终产品时使用的货币结算。
(4)生态环境补偿费用。矿藏开采过程中要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造成周围地区空气、土壤、地下水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可能形成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造成周边企业厂房和居民建筑破坏。开采矿产品的收益一部分是以牺牲环境效用为代价的,为恢复环境所消耗的人力、物力的价值即为环境损失价值。生态补偿费用的大小取决于矿产开发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清晰界定的产权是矿产资源价值补偿的前提条件。按照产权理论,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矿产资源开采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理应由开采企业负责。目前我国实行生态环境补偿费由企业交给国家,国家利用此经费代其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对生态补偿费用的计算有市场价值法、资产价值法、人力资本法、旅行费用法、防护费用法、恢复费用法及调查评估法等。生态环境补偿费用的计算比较复杂,本文不讨论生态环境补偿费用的计算,只用E表示。
3 矿产资源总价值。矿产资源价值由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构成。计算模型如下:
其中:P1表示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Px表示外在价值。
三、矿产资源会计计量的创新及运用
矿产资源因其具有价值,应纳入会计报表核算和披露。当前,在矿产资源会计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矿产资源资产的计量问题。会计的核心是计量。当前美国、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及澳大利亚等都在研究会计计量问题。表1为会计计量方法的比较。
美国FASB主张首先使用历史成本,但也允许将历史成本与其他计量属性一起使用。2006年FASB正式FASl57“公允价值计量”,标志着公允价值计量在21世纪将取代历史成本而成为主要计量模式。IASB最常用的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但是历史成本通常可以与其他计量属性结合起来使用。IASB已将公允价值提上了议事日程,并于2009年了ED/2009/5征求意见稿。澳大利亚目前没有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但它紧随IASB,了征求意见稿EDl81(2009),说明它也是认可公允价值计量的。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逐渐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
在矿产资源领域,美国是最早对石油天然气会计研究的国家,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体系。澳大利亚矿产资源非常丰富,早已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权益区域法会计准则体系。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在积极研究探讨矿产资源会计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开启了我国采掘业会计的先河。表2为各国矿产资源会计准则及计量方法比较。
从表2可看出,各国对矿产资源资产的计量都采用历史成本法,只考虑了矿产资源外在价值的补偿,将勘探开发支出按成本法处理,没有考虑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即储量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问题。SFAS19要求以传统的历史成本为基础,采用成果法将勘探开发支出按一定条件予以资本化。SFAS25仍然坚持采用历史成本法核算,只是在成果法外还可以采用完全成本法。SFAS69首次考虑了储量价值的计量,要求石油天然气公司采用“储备确认会计”(RRA),首次考虑了储量价值的计量,但由于其存在很多不足,最终没有被采用。IFRS6和AASB6的规定是一致的,勘探与评价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法,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或重估模式。我国石油天然气准则也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
单纯考虑外在价值的计量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内在价值的计量。由于矿产资源价格经常发生变化,受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矿产资源储量并进行披露。目前已有了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和现实基础:(1)公
允价值理论基础。FASB一直致力于公允价值的研究,IASB计划在2010年颁布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我国谢诗芬教授一直研究公允价值理论,她认为21世纪的财务变革正呼唤着“价值型会计模式”;(2)矿产资源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国际矿产资源市场发展比较成熟,尤其是石油天然气市场很完善了,较容易获得市场价格。目前,我国也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市场经济运作机制,这为矿产资源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最好的依据。在运用公允价值时,可以参考市场指导价和折现率来估计矿产资源的价值;(3)计价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程度。现值计价技术近20年来在概念框架和实用技术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FASB经过12年多的努力终于在2000年了SFAC7,IASB也把现值会计列入了准则制定规划;被誉为金融理论经典之一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的实际运用,为现值计价技术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不同的矿产资源价值提供不同的决策信息,以不同会计计量属性为基础计量的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是不同的,历史成本基础会计计量和价值基础会计计量各有优缺点,在矿产资源计量中,实现两种会计计量基础的有机结合应用才是最好的会计方法,才能使会计信息既相关又可靠。因此,在矿产资源计量中,针对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应分别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核算。
1 历史成本法。成本法是从取得矿产资源资产的角度反映矿产资源资产价值。在成本法下矿产资源价值包括勘探、开采等成本。勘探开采成本是过去已经发生的成本,是对勘探耗费的补偿。矿产资源的环境补偿费是矿产企业交给国家,由国家利用此经费代其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也是对过去已经发生支出补偿。历史成本反映了矿产资源的过去价值,有助于对各项矿产资源的控制和监督,具有客观、可验证、易取得、简单等优点。
2 公允价值计量法。公允价值是指矿产资源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进行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即地层赋存价值,包括探明的、可能的和未探明的矿区资产的价值,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比历史成本更好。因为其开采期较长,能给矿产企业带来未来的现金流入,但现金流入的计算要根据地层的储量总量和市场价格来计算。计算时还需考虑货币时间价值,选择合适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层次(IASB,2009):(1)在活跃市场上有相同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时,使用该报价信息所估计的公允价值;(2)在活跃市场上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这种相似的报价可用来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但应当调整相同与相似之间的差异;(3)在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估计尚不可能时,则应用估值技术方法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法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
由于金融危机的出现,人们对公允价值会计计量产生了疑虑,公允价值在矿产资源资产计量中的应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采掘行业对使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财务报告中的资产和损益受储量数量估计、商品价格和汇率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允价值的运用会增加财务报告的波动性。因而公允价值要在矿产资源计量中运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四、结论
综上所述,对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和会计计量相关问题的阐述和探讨,得到如下结论:
关键词:按要素分配 萨伊教条 要素所有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
一、按要素分配的含义
现阶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其中,多种分配方式主要是指按要素分配。所谓要素,指的是构成生产过程的各种因素,也就是创造物质财富的要素,这是撇开生产关系来看的要素。然而按要素分配这一表述中的“要素”含义,已经超出生产力本身的范畴,因为生产要素,无论是劳动还是物质生产资料,它们本身不会提出分配生产成果的要求,能够提出分配要求和决定分配关系的是人。是与生产要素有关系的人。因此,按要素分配中的“要素”,只能从“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这样一种含义去理解。按要素分配的一般含义,就是按照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者提供者所提出的要求,分配生产过程创造的价值财富。这种含义下的按要素分配,实质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不能撇开生产关系来解释按要素分配。
二、按要素分配政策的依据
现阶段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分配关系归根结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不同要素所有者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进而决定了他们之间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之相应,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在私有制经济中,生产要素归不同的所有者拥有,必须承认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以付出一定的回报为条件取得要素的所有者的同意,才能使用归他们所有的各种要素,从而进行生产。
在生产要素归属不同的所有者的条件下必然产生按要素分配的关系。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都是有限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了“经济价值”这个概念来说明土地所有权的经济意义。所谓经济价值,是相对于经济关系中一定的主体而言的物质利益或经济收益。同样。技术、管理、资本等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也都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可以凭借自己的要素所有权,从产业资本家手中获得报酬,使所有权的经济价值得以实现。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下,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生产过程是资本家所拥有的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相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也自然归资本家所有。产业资本家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后,货币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必定会凭借其借贷资本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参与剩余价值的瓜分。货币资本家获得利息,并不是因为他参与了生产活动利息。只是货币资本家拥有的借贷资本所有权的经济价值实现形式。同样,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也是由于要素所有权经济价值的实现。
马克思说:“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的收入的原因。”理解目前我国实行的按要素分配政策,必须牢记这是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的,与之相适应,必须实行按要素分配政策为主,按要素分配只能在生产领域占据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实行。应将按要素分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免造成收入差距过大。
三、按要素分配与萨伊教条的本质区别
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关系的本质往往会被假象所掩盖。按要素分配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就是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三位一体”公式认为,资本、土地和劳动作为生产的三要素,共同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与之相应,三者就要参与分配,并分别获得利润、地租和工资。萨伊直观地反映经济关系本质的表面现象,并加以教条式的解释,这个理论也被称作萨伊教条。对萨伊教条的错误理论进行分析,澄清按要素分配的含义,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按要素分配政策。
(一)萨伊教条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特殊历史性质
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三位一体公式撇开了土地、劳动在使用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形式,把抽象的、缺少社会形式的土地(属于人类在自然界本身领域)和劳动(属于人类具体有用劳动的一般领域)直接与资本(属于生产关系领域)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人为地并列在一起,似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社会关系。
(二)萨伊教条混淆了价值创造和使用价值生产的区别
萨伊教条认为土地、资本与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模糊了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个事实。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产品价值形成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通过具体有用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抽象人类劳动则创造出了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包含剩余价值的价值,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马克思批判了那种在物质财富中,只看到劳动的作用,而忽视资本、土地等生产资料作用的错误观点。他强调指出:“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并充分肯定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鼻祖威廉・配第的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生产资料通过具体有用劳动,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生产出了新使用价值,为新价值的创造提供了物质条件。
(三)萨伊教条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
萨伊教条包含了两部分内容,其中前半部分讲的是价值创造问题,后半部分则是关于价值的分配。实际上,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价值分配则属于收入分配领域,决定分配关系的并不是价值由谁创造。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下,资本家在通过使劳动力在直接生产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出了大于劳动力价值的、包含剩余价值的价值。由于这个最终生产出来的产品,是由资本家购得的劳动力商品与生产资料商品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所有权当然归资本家所有。
(四)萨伊教条是拜物教观念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