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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文物古迹的价值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文物古迹 保护 利用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1-0393-01
文物保护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包括文物制作、保护以及与防治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和各种勘察、检测等。文物古迹是人类历史社会实践过程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迹,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人类的发展,具有不可再生和不可循环的特点,一旦失去将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一、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意义分析
首先,文物古迹保护可以让祖先创造下来的文化财富得以有效的保存下来。我们祖先在生产、发展和自然抗争过程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器械、设备、技术方法等文物古迹,这些都是我们祖先改造自然和顺应自然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文化,反映了中华民族历史活动的轨迹,文物古迹保护就是尊重我们的祖先,尊重历史,尊重民族文化;其次,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可以展现本民族的文化特点。当前社会文化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将祖先留下来的财富保存下来,可以更好的体现出本民族的文化特点,同时也会对世界文产的多样性做出突出贡献。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但是在当代社会中,我国古老文化正在遭受现代文化的距离冲击,如果我们不注重对这些文物古E保护,那么中华民族的古老文化很容易被遗忘;再次,文物古迹保护,并对文物古迹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文物古迹保护和旅游产业开发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并不是不相容的,只要能够保证处理得当,文物古迹保护和开发利用都可以实现良性发展。文物古迹保护开发利用可以成为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同文物开发之间的关系,任何开发和利用行为都应该以文物古迹保护为基本出发点,只有将这个文化遗传进行有效的保护,才能持续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最后,文物古迹保护培养社会大众的爱国情感。中华文明五千年间,我们的祖先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保存并继承这些中华文化是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应尽的义务,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表现,而文物古迹是祖先留给我们后人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保护他们是我们的义务。
二、文物古迹利用应该注意的问题
1.被忽视的利用方式
文物古迹利用方式几乎都是延续其原有的功能,当原有功能丧失之后赋予其新的功能,而处于闲置状态的文物古迹则认为没有被利用。实际上,这种闲置的文物古迹并没有存在不被利用的情况。文物古迹是国家民族的历史,是国家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源泉,是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标识。这些看似闲置的文物古迹只要存在,就能发挥其精神和情感作用。我们必须认识到有些文物古迹如古建筑、历史城镇等适合一般意义上的利用,甚至适当使用才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更有利于保护,而有些文物古迹则不适合进行常规化的利用,应该作为标本和资源保护起来,如考古遗址等等。
2.遵守代际公平原则
文物古迹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文物古迹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代际公平原则,做到合理利用开发。代际公平原则讲的是当代和后代人类都拥有平衡享受文物古迹资源的权利。但是在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文物古迹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过度利用。不顾及子孙后代利益。在一些古遗址上建设相应的项目,吸引大量游客,对古遗迹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不重视,只重视经济效益。所以我们在利用文物古迹资源过程中,就需要行管部门代替未来子孙后代对保护其应享有权利和义务。
3.科学规划,发挥文物古迹功能
最近几年,很多项目规划都将文物古迹作为旅游开发项目进行规划,投入巨额资金建设各种建筑和服务设施,利用旅游项目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而有些文物古迹本身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设施缺乏,除了应用于研究之外,并不适合观赏和学习,这种不合理的规划常常给文物后期的维护保养带来巨大难题。在具体规划过程中,注意项目之间的衔接,科学评价文物古迹的利用价值,因地制宜的赋予其相应的利用功能,将其建设成公共设施如当地社区的办公场所、图书馆等,这不仅节约了建设旅游基础设施的成本和高昂的运行维护成本,还满足了当地社区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郭俊伶.现代遗址保护新模式――城市遗址公园[J]. 大众文艺. 2014(20)
[2]郝婕.遗址在现代城市景观中的“生活”方式及意义[J]. 旅游纵览(下半月). 2013(10)
[3]张松涛.厘清遗址公园的工作根本[J]. 风景园林. 2012(02)
外国文物古迹、博物馆、公园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在提高国民素质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并为提高国民素质向国民提供各种便利。具体做法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是免费开放,有的长年免费,有的实行免费开放日;第二类是优惠开放,有的对儿童、老年人免费开放,有的对学生、青年票价优惠;第三类是票价低。“比利时认为,收费只是为了便于管理,以门票赢利的想法被认为是愚蠢的。博物馆和名胜古迹的票价,比利时只占普通人月工资1/300,巴基斯坦占1/500,以色列占1/600,法国占0.4%,俄罗斯占0.75%,菲律宾占1.7%,日本占0.1%。”
我国文物古迹和博物馆参观场所的票价,与外国相比,总体水平是比较高的。据统计,我国2000年城镇职工人均月工资781元(年人均工资9371元),农民人均月收入是188元(年人均收入2253.39元),上述60元票价占职工月工资的7.6%,占农民月收入的32%。从绝对值看,法国卢浮宫票价4.15美元,俄罗斯克里姆林宫票价1.5美元,比我们的故宫票价便宜。埃及金字塔票价0.5美元,比我们的八达岭票价便宜。
在文物古迹等参观游览场所票价总体水平较高的情况下,还有一些地方加收门票。如我国有些文物古迹座落于名山之中,文物古迹本身价值很高,再加上自然环境优美,是非常好的参观游览场所,于是有的机构便在山口加修“寨门”,设岗收门票,增加了参观者的负担。至于免费参观和优惠参观,在我国也有,但很少。
我国没有统一的公益性文化场所门票价格政策。自200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又把部分重要文物古迹等公益性参观游览场所门票价格制定权下放给地方。在“假日经济”驱动和地方政府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下,文物古迹等公益性文化参观游览场所门票价格,难免呈现上升的趋势。这是值得研究和重视的”。
造成文物古迹等参观游览场所门票价格高的原因,最根本的是指导思想问题。
第一,把文、博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为自收自支单位。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一些地方将来其核定为自收自支单位实行“断奶”,要它们去“创收”。在这种情况下,文物机构和博物馆。不得不把门票收入作为生存与事业运作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有关部门批准提高门票价格也是自然的事情。
第二,把门票作为赢利手段进行经营。有些地方照搬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之一,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对文物古迹和博物馆门票进行经营,实质是把文物古迹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它不仅改变了文物保护管理体制,造成文物破坏,而且也改变了文、博馆的公益性和公益文化性质。
论文摘要: 金华文物古迹众多,拥有丰富的实践资源。通过对文物古迹现状的社会调查,学生能掌握基本的社会调查方法,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激发爱乡热情和建设家乡的使命感,树立自觉保护文物古迹的意识。
探究式学习,或称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指从学科领域或现实生活中选择和确立主题,在教学中创设类似于学术研究的情境。学生通过独立自主地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收集与处理信息、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获得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情感与态度,特别是发展探索精神与创新能力。它倡导学生的主动参与,其特点是自主性、实践性、综合性、开放性。探究式学习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发展学生的探究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奠基性的价值。处处留心皆学问,从生活实际入手,有利于开启学生探究性学习的窗户,开拓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视野,激发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开展探究学习的欲望。
金华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古迹资源十分丰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6处:市区的侍王府、天宁寺大殿、铁店窑遗址和法隆寺经幢;东阳市的卢宅、土墩墓群;义乌市的古月桥、黄山八面厅;兰溪市的诸葛长乐明清古建筑群、芝堰村古建筑群;武义县的延福寺、俞源村古建筑群;浦江县的郑义门古建筑群、上山遗址;磐安县的玉山古茶场、榉溪孔氏家庙。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处,即市区八咏楼、法隆寺经幢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33处,即通济桥等。武义县的俞源和郭洞是2003年国家建设部公布的首批1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之一。以这丰富的古迹资源为载体,可以开展探究学习。
一、围绕古迹,确定探究主题
教师可以提出探究方向,如:“金华文物古迹众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金华的文物古迹情况。”确定研究方向,让学生设计问题或提出自己想要了解的关于金华文物古迹的某方面情况,然后让学生讨论投票确定共同的探究主题。学生提出了以下问题:“金华有哪些文物古迹?”“金华文物古迹有什么特点?”“金华文物古迹是怎么保存下来的?”“金华文物古迹在保护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金华文物古迹的保护遇到了哪些困难?”“你认为除了各省、县、国家级文物古迹外,还有哪些值得保护的文物古迹?”
根据同学提出的这些问题,学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之后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金华有哪些文物古迹?”这样的问题太浅显,没有探究的趣味性;“金华文物古迹有什么特点?”这问题太专业,难度太大,容易打击同学探究的积极性;“金华文物古迹是怎么保存下来的?”和“你认为除了各省、县、国家级文物古迹外,还有哪些值得保护的文物古迹?”这两个问题范围很广,适合探究,但需要大量的实地考查,研究成本对初中生来说可能太高,所以选择的学生较少;“金华文物古迹在保护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和“金华文物古迹的保护遇到了哪些困难?”这两个问题有共同性,是针对古迹保护过程当中的某一方面展开的,可以看作是前两个大问题的子问题,相对可行,所以最终大多数学生把票投给了这两个问题。因此,最终确定探究主题是:金华文物古迹保护过程中的问题。
二、分析主题,确定探究方法
学生认为对“金华文物古迹保护过程中的问题”的探究,发现问题只是任务的一部分,解决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金华的文物古迹能妥善完好地长期保存,让后代子孙瞻仰研究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探究内容选择探究方法,学生提出了一些想法。有的认为可以访问文物古迹的管理人员,有的说可以利用网络查找相关信息,有的说可以挑选一些有代表性的古迹实地考查,也有的说可以进行问卷调查。
当说到问卷调查的时候,很多学生提出了质疑。质疑的学生认为,探究主题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问卷对象该如何选择是个大问题:如果随意抽取学生或普通市民可能收集到的知识一些猜测并不能如实反映现实问题;如果针对专业人员如古迹管理人员,直接访问可能获取的信息会更多,而且不必浪费问卷的精力和资金。
最终,学生们决定采用访问法、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在确定探究方法的同时,引导学生注意这些方法实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访问时,要有礼貌,提问要言简意赅,可事前准备好问题;实地调查时要观察仔细,从整体和局部来看问题……
三、分组实践,形成探究成果
根据地域的远近,学生自由组合,形成探究小组。各个组根据组员的能力情况进行简单的分工,如采访人、网络资料收集人、资料汇总人、报告展示人等。最后,展示各组调查情况,由各组代表介绍各自的成果。
“我们通过上网查询和实地参观,了解到金华名胜古迹数不胜数。像天宁寺大殿、兰溪诸葛八卦村、义乌故居、东阳卢宅、磐安明建昌文塔……
就以卢宅为例,它坐落在东阳市区东门外1公里的卢宅村。当地卢姓居民,八百年来在此聚族而居,是典型的封建家族聚居点。祠内有工字形平面的肃雍堂,建于明景泰七年,至天顺六年,建筑上有精美的木雕和彩绘。
可是,如此杰出的木雕建筑,在历史的洗涤、风雨吹打下,还能风采依旧吗?所以当下该解决的难题就是如何更好地保护遗迹。
我认为,古老的文明是一定要妥善保护的,人类要从自身做起,杜绝私欲,尽己所能,保护文物;其次,政府也要出钱出力,以现代化手段加以保护,不要让它成为‘世纪遗憾’。朋友们,行动起来。愿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能欣赏到历史留给我们的‘佳作’。”
“金晗小组的报告发人深思,他们的倡议感人肺腑,可见他们是用心去关心爱护身边的文物,下面哪个小组再来展示你们的成果?”
“我们调查的是金华市区的八咏楼,该楼造型典雅,风格古朴,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千古风流的八咏楼,如今因为游人过多,八咏公园内的一些设施被人为破坏,地上还有游人乱扔的垃圾。我们认为应该禁止游人乱摸文物,设立相关保护条约。在道路上多设垃圾箱并竖路牌,提示游人注意保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调查后,我们感受很多。中华民族的古文明就像明珠闪耀在世界的东方。然而,由于保护不力,总有些文明渐渐离我们远去。身为华夏儿女,我们真应该为它们做些什么。”
还有吴迪组发现兰溪诸葛八卦村地面有很多口香糖残渣;一些老房子因为改装,原有的一些牛腿装饰已经残缺……
从探究成果展示中,我们可以深深地感受到学生那强烈的使命感,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得到了培养和锻炼,保护文物古迹成为了学生自觉的意识。当然,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些问题,有的组与探究主题联系不紧密,有的组个别学生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真正参与;有的组浅尝辄止没有深入研究等。虽然在利用古迹资源开展探究实践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很多问题,但我认为,教师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求全责备,只要学生努力尝试,广泛参与,积极探究,就应该给予肯定评价。当然,对于探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师也应当做出适当的引导。
参考文献:
[1]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手册.教师用书.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2]金华市教育局.锦绣金华.浙江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顺德古祠堂;民间历史建筑;文物保护法规;“缓冲阶段”
Abstract:The Guangdong Shunde many local history constructions have some cultural relic value, because the present relevant law deficiently is clear about, in detail, effective showing to it, so that creates this area in the protection, the inheritance and the use non-rests on.Profits from the Hong Kong and Taiwan area the procedure, proposed “the cushion stage” conception.
Key words:Shunde ancient ancestral temple;Folk historical construction;Cultural relics preserv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Cushion stage”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1-69(4)
许多民间历史建筑具有某种文物价值,但现行有关保护法律对其缺乏明确、详细、有效的法规条款指导。广东顺德市发挥自身优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依靠民间群众组织团体,推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法规,让境内众多民间古祠堂历史建筑得到合理的传承与发展(图1),值得赞许。
在我国其他许多地区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资金不足、技术缺乏可能是最突出的问题,然而对当今的顺德—— 一个珠三角的发达县市来说,这种情况并不突出。问题是现有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缺乏层次多样、概念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弊端,挫伤了社会组织与个人保护历史建筑遗存的积极性。可有论者不承认这样的现状[1],致使民间大量的祠堂、庙宇、民居、古桥、古村等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未能有一个法定的名份而平安生存。它们虽然不是“文物”,却是地方历史文化遗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条条血缘织成的人文纽带,世世代代将百姓大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非文物的历史遗物饱经历代沧桑磨难得以存留至今,虽然或残或损,却仍具有难能可贵的文物价值,是老百姓心中最珍贵的“紫禁城”。可现在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时时刻刻都在挤兑它们的存在空间,毁灭它们的生命价值。
在现有法规基础上,我们能否寻找到更合适的办法,有效地保护它们吗?
1 顺德乡村古祠堂的现状
广东顺德乡村有若干座古老祠堂,很有价值。经实地勘察发现,乐从、伦教、杏坛、均安、北滘等多个村镇,古祠堂、古庙宇、古石桥、古民居、旧街巷、水乡河涌等等历史建筑和名胜景观众多,岭南特色鲜明,惹人喜爱(图2)。但它们残破不堪,令人堪忧。村民们一方面出于对岭南历史文化遗产的爱护,希望把残旧的老祠堂修缮一下,便于开展祭祖、休闲、娱乐、议事、集会等活动;另一方面还希望自己姓氏的祠堂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以满足光宗耀祖的情感。对此,我们有责任尊重群众的思想感情,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然而,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对这一类乡村建筑并没有明确的政策保护和技术规定。如果不属于挂牌文物,则很容易被“开发”掉或被随意拆改而面目全非。其实村民们并不满足祠堂仅仅作为一个普通建筑物,他们最关注的是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希望能为古祠堂争取点资深“名份”而合法保存下去。顺德经济突飞猛进,老百姓口袋里不差钱。他们的修缮行为希望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原有建筑不会被随意地强行拆掉。
岭南地区早有“顺德祠堂南海庙”的美誉。据了解,顺德现存的旧祠堂660多处①,但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足40处。民间对这一结果似乎并不满意。一方面,即便是这不足40处的祠堂都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真正由政府资助修缮并监管的也不足10处,还有30处得不到修缮。另一方面,还有大量祠堂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更难以受到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残损状况极其严重。即使尚有一些古祠堂,村民们自主筹资维修,但因传统工匠断代,不知如何按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修缮,虽然焕然一新,却失去了历史的信息和记忆的文脉。更为令人担忧者,一些地方从事新农村建设,古祠堂随时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图3)。
目前所暴露的问题是,百姓虽自行筹资修缮古祠堂,但现有的文物法规,对非文物的历史建筑缺乏相应的细则与技术指引,且文保单位工作人员对此也不负责,使得一切处于无序的状态。
2 法规概念理解狭窄 文物古迹覆盖不全
2.1 对现有法规概念不应选择性地理解
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政策,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外,还有一部专业性技术文件,即《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简称《准则》)。它是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编写的,于2000年10月10日在承德举行的中国ICOMOS大会上获得通过。《准则》所定义的文物古迹类型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予以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2]。
参照上述表述,我们对现存于顺德区乡间大量的古祠堂作宽泛的界定,发现它们都具有明确的生存地点、相对准确的历史年代,记录了重要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活动;反映了科学、艺术、生产、生活的状态与成果。因此,它们都一定程度地够得上文物古迹的资格,符合文物的形态。
2.2 从文物认定程序看现有法规的狭隘性
《准则》规定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原则上所有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都应当按照此程序进行。在这六个步骤中,前三步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资格的认定步骤,后三步为文物保护工作程序。
由文物普查到核定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一系列的工作过程和时间,包括实地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信息搜集、归纳考证、价值分析评估、个体价值意义比较、同类型个体中甄选、论证、初步拟定及资料报审、专家核定、政府公示与最终公布等等。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单位认定,仍按《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0月1日试行)执行。然而这些工作很难落实到众多古祠堂身上(图4),显然有失公平。
2.3 从历史建筑的现状看现有法规的短视性
在文物保护以及建筑学领域中,应重视历史建筑的概念。历史建筑一般都具有文化价值、研究价值。已核定并公布的建筑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均首先属于历史建筑,源于其突出的价值意义和独特性,进而被核定为文物,而其他众多历史建筑,则只能依旧为历史建筑。实际中往往是选定文物数量少,不予保护的历史建筑数量多。(图5)
现阶段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采取完整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保护更多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古村落、历史城镇和历史名城。短视,会造成民族的遗恨。现存于顺德区的数百座古老祠堂,由于未核定和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只能以历史建筑称之。有些不是文物而胜于文物的建筑处于两可状态,没有任何法律保护措施,很容易造成不损失。这不能不说是法规的空白,这种空白会造成执法的无奈。
3 港台地区的相关法规
国际上及港台地区历史建筑保护法则值得我们借鉴。它们的立法,能做到尽量多的保护好历史(文物)建筑。
1.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1964年发表《威尼斯》(又称《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 》)对“历史文物建筑”的定义就很宽泛,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品,也适用于有文化意义的一般历史遗迹。
2. 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中,将“古物”与“古迹”分为了两个概念。“古物”②(antiquity) 指:(a)古代遗物;(b)1800年前人为建立、辟设或建造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等的遗迹或遗存,而不论是否已于1799年后予以修改、增补或修复;“古迹”③(monument) 指:宣布为古迹、历史建筑物、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对于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古物和古迹,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还增加了两个新的概念,即“假定古物”、“暂定古迹”。“假定古物”③(supposed antiquity): 指可合理假定为古物或内有古物的物体或地点。“暂定古迹”④(proposed monument)指根据第2A条宣布为暂定古迹、暂定历史建筑物,或暂定考古或古生物地点或构筑物的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
3. 台湾《古迹保护条例》对古迹做出的定义有利于保存各种建筑物体,共达十数项之多⑤。
“古物”(antiquity)、“古迹”(monument)类似于我们国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假定古物”(supposed antiquity)、“暂定古迹”(proposed monument):类似我国待保护鉴定的历史建筑。它们的认定具有专业性和官方成分,即必须获得专业认定和官方宣布。在此之前,泛指现实中大量的历史建筑,须增加待定甄别过程中的法律保护成分与拆毁缓冲阶段,以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失之不再。
对于增加缓冲阶段法律保护下的假定和暂定身份,最关键的在于借助于法律法规。对于等待认定和宣布为古物、古迹的古代遗留物,首先实施有效保护,待核查与鉴定后,再做出相应的是与否的认定与宣布。相比于我们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的就是这一重要的缓冲阶段,以及缓冲阶段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至使对于我们身边大量的历史建筑,判定其保留或者拆除时,政府和民众时常陷于尴尬和无奈的境地。
据此,回归到顺德民间旧祠堂,倘若我们有了这个缓冲阶段以及相应的政策,一方面迅速开展文物认定研究,一方面,对于年久失修,濒临塌陷的古老建筑,可以先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实施必要的抢修加固或修缮,以专业的技术和手段,加以必要的庇护,这对积极妥善地保护好传统文化遗产,则具有重要意义和决定性作用。
注释:
① 引自凌涛编著的《顺德祠堂文化初探》。
②③④ 香港《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第2条。
参考文献:
[1] 李晓东.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动文物法律保护[J].中国文物报·保护科学周刊,2011,(12).
论文关键词: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误区
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对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又可作为增强民族(或国家与地区)自省自爱、自尊的重要宣传教育阵地。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时段,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往往破坏较大,这就有必要从认识上加以提高.重点防范,在城市建设上明确予以保护,从法律上给以保证。但现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特别是在建筑及其环境的保护中往往存在多种误区。
1)往往在想毁掉先人的东西时,就有人打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我们可以创造新的历史”的招牌。历史确实是大家创造的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枉自独尊,不过更赞成“让每个人都占有历史一页”的提法。据说在英国古城墙要修复,砖可以不用古砖这是基于这种理论的做法之一。有的城市在旧城墙遗址处修的街道广场上还特意标明原城墙的位置走向。历史不能像割韭菜长一茬割一茬,城市建筑更不能几年就拆一茬。
2)“保护历史文化妨碍了经济发展”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一方面在破坏历史文化,一方面又在大谈自己城市的历史;在旧城拆了古建筑,又到新区去搞明清一条街。这种做法既破坏了很好的旅游资源,又不能形成新的经济热点。有时在历史遗迹、风景区地方挖洞搞个鬼怪神妖的人文景观,这不仅亵渎了古文明,还使人反胃。
3)“旧的建筑不适用,需要改造”的说法。这一改就是大拆大建,面貌全非。倘若西安也把城墙拆掉修成环路,其古都风貌及旅游价值效果就要逊色不知多少:还有的地方为了突出自己的城市特点,在任何建筑上都要搞地区、民族、历史的特征,以示“文脉”的延续。在一个城市里应有不同历史的建筑及风貌区,但绝没有必要在每个建筑上看其上下五千年。只要对历史做了大胆的保护,就可以毫无顾及地对现代化大胆追求。这样,文脉就得到了自然延续并且通畅。
4)“要用一种统一的理论指导全盘”。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特征千姿百态,文化底蕴各不相同,处于转型期的经济发展也参差不齐,城市形态与结构各自不同,需要也不同。用一种理论指导全盘.显然不实际。中国有自己的城市文化传统,盲目套用西方理论,只会牺牲自己的城市特色。作为中国文化代表的北京城借用功能主义系统的大拆大建、内外环道路、超尺度街廓使北京传统城市特色几近灭绝,便是前车之鉴。然而中国的现代城市建设教育、思想、方法又一直在承袭西方的城建体系,无法摆脱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影响,当然借鉴承袭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在于如何在借鉴、套用的过程中研究西方城市建设理论对中国城市快速发展的适应性,逐步建构适应自己城市的地域特点、地方风貌、文化韵味、经济规律,又具备时代印迹的促动性城市建设理论,是当今亟待解决的课题。
还有,人们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忽略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为了建筑可以任意砍伐。树是历史的活的见证,是无法仿造假造的文物,难道不应该更加重视吗?城市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又是历史文化的象征。这是任何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者都不应忘记或偏颇的两个方面。
1)保护对象应该是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历史遗迹和风景名胜。包括:国家省、市、县各级文物部门已定的历史文物和名胜点;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业已损毁但具有重修、重建价值的文物古迹等。
但在城市改建中,有时会对古旧建筑是否是历史文物古迹、是否保留等问题提出质疑。我们可以参考英国“公民信托社”提出的五条标准:是一件艺术品,能丰富环境;是某一特殊建筑风格或某一时期的建筑代表;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历史地位;与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在历史上有联系;能使周围环境具有一种时间上的连续感。
2)历史文化的保护方法是根据各保护对象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经济意义来确定其保存、发展与利用办法。为此,应首先弄清各保护对象的历史年代、文化等级、性质特点、功能内容、容量、交通条件、空间特征与经济利用价值等。并尽量从社会、文化、经济、精神、习俗以及心理情感上去完善和发展它。
保护的一般方法有保养、维修、改造等几种。通过保持和恢复文物古迹的本来面貌,来示明当时的历史陈迹。对古旧建筑加以改造,使其外形不变,而内部更添现代化的设备和装修,以充实它们的使用价值,使其得以新生。
继承发扬古文物意境,提取传统的特色和符号。罗伯特·文丘里1972年设计的美国费城弗兰克林纪念庭院,没有把旧建筑修复,而是将19世纪典型的美国坡顶简化成开敞的不锈钢构架,其地面用白色大理石在红砖地上标志出旧房屋的平面。文氏认为:旧建筑灵魂已显出来,人们步入庭院透过层层空架,由衷地感到故人已逝,精神犹存。创造了一种宁静安详的纪念气氛。
还可以通过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达到保护的目的。如日本横滨步行道公园设计中,设计者认识到由于横滨经济的发展,随之也产生了大城市所具有的一系列弊病——“绿”在消失,“水”被疏远,自然生态遭到破坏,造成城市中自然的匮乏。因此,在整个设计中构思了三个相关联的主题段,来追念与城市文脉有关的历史。设计者创造了:绿化步道——这里绿树葱郁,鸟语花香,一派自然景象,成为人工环境中的一块绿洲;“水”的广场——运用喷泉、瀑布、跌水、滚水和漩涡等水的表现来赋予广场自然的气息,使人摆脱城市的喧闹,获得片刻的宁静;“石”的广场——是供纪念、演出等集体活动使用的露天广场,并制作了几十种有历史性代表的图样方案制作的陶块,铺砌在步道或嵌于指示牌上,给长者以历史的回忆,给少者以乡土教育,给客人介绍了城市发展的历史而留下特殊印象。
3)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常根据不同保护对象的需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和视线走廊区,现分述如下:
严格控制区:指文物古迹自身占有的地域。在此区内严格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历史原貌。一般除维修外不得有任意拆迁和改造,更不能新建。
环境协调区:指文物古迹所处的周围环境区,它介于严格控制区与非保护区之间。在此区内允许新建房屋等,但必须与文物古迹相协调,并服从于文物古迹。在此区内除应控制建筑的高度外,还应对其体量、结构、韵律、色彩、风格和使用等方面有所规定,以使其与文物古迹取得协调和均衡,和谐一致。此外,应考虑与街路、绿地等的协调内容。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使无棣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由于寻古探胜、求知求新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凸显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遗迹则能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观赏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品味,激发活力,同时,那些人类遗存,能不同程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无棣县这些丰富的文物资源,既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发展无棣县大文化产业的物质载体。
二、发展旅游可以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使文物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解决部分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无棣县文物古迹众多,而县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省级文保单位大觉寺保护经费的一部份来自接待游客的收入。
4.通过旅游可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
1.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四、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社会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要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同时,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县文物管理部门切实承担起责任,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的经常性工作。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近两年来,无棣县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各项文物保护事业,累计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县财政投入100余万元,其中恢复重建大觉寺通过社会捐资筹集资金达500万元。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始终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修复后的文物保护单位作了布置陈列,辟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各景点在不断补充自身文化内涵的同时,增加了必要的服务项目,使游客在欣赏无棣县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得到更全面的服务。目前,大觉寺作为无棣县重点旅游景点,每年接待游客数万人,吴式芬纪念馆、冯安邦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游客参观学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论文摘要: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名城丽江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工作总结出了很好的原则和做法,值得其它城市学习和借鉴。
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历史文化名城丽江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的原则和做法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1国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程
在国外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由来以久,而从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并通过国家立法开始于19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价值观的改变,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认识也不断的发生变化.从保护古玩器物发展到保护建筑物、遗址,从保护宫殿、府邸、教堂、寺庙等建筑精品扩大到见证平民生活的普通建筑,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古迹扩大到成片历史街区,乃至一座完整的古城。同时,人们也不在只追求与对历史文化遗产风格的复原,而是更加注重对其全方位的“真实性”保护。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现代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913年12月31日通过的“保护历史古迹法”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文化遗产的现代法律]。它至今规定了法律的保护范围、申请保护的行政程序、享受的税收优惠等,这部法律内容全面细致,使有关的行政人员、专业保护人员都有章可循。从此以后,国际上更多的国家重视起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964年制定的《威尼斯》就是一部关于文物古迹保护及修复的国际,它年全文分六节:定义,保护,修复,遗址,发掘,出版。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还包括历史的环境;它不仅包括建筑艺术的精品,也包括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普通建筑。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们处的环境,一般不得迁移。修复是以历史真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修补要和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要保护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对遗址要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而不应重建。同时提出了文物保护修复的真实性、可读性、可识别、可逆性原则,强调了文物保护连同环境一体保护。
2005年lO月通过的《西安宣言》延续了《威尼斯》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概念并加以扩展,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它把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环境界定为:直接的和扩展的环境,即作为或构成其重要性和独特性的组成部分。
2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原貌和真迹。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分为三个层次: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
(1)在“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增加“历史建筑”或“近代优秀建筑”的名目,保护有继续使用的要求,又不适合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的建筑遗产。
(2)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之后增加“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名目,保护那些不够“历史文化街区”标准,却又不应放弃的历史街区和历史性自然景观。
(3)在实际工作中,仔细地认定保护层次。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轻易拆掉或仅保留外观,可称“原物保护”;属于历史文化街区的,要保护外观整体的风貌,不必强求所有建筑的“原汁原味”,可称“原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非文物古迹、非历史地段的大片地方,只求延续风貌特色,不必再提过高要求,可称“风貌保护”。
3当前存在的问题
(1)错误理解城市现代化。贪大求洋,搞高层建筑、欧陆风,甚至追求怪异,破坏古城格局和风貌,破坏文物环境。
(2)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片面认为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急功近利,只重近期效益,竭泽而渔,过度开发,破坏了永续利用。
(3)为旅游效果,不顾历史真实盲目复建,造假古董,仿古一条街依然不衰。
(4)“保护性的破坏”,出于好心而方法不对,清理文物周边环境则开大广场,却丢了文物的历史环境气氛,或者追求华丽,整饰一新,损害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
(5)将历史文化遗产经营管理权整体出让给企业谋利,违反文物法原则,损害文物价值,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6)关于出让经营权:①历史文化名镇的旅游价值取源于历史文化价值,这是巨大的无形资产,是名镇历代祖先创造的,也是现在全体居民的共同财富。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其无形资产的价值巨升,如何使这些能对当地居民有利,目前作法对此考虑不够。②协议的项目投资不少,但都是为旅游自身及其旅游环境,与古镇基础设施(如排水)建设无关,对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无所助益。③授权独家授权一家公司拥有“保护性开发权和旅游经营管理权”会防碍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的资金,无益于古镇的整体繁荣。
4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方法
4.1历史文化名城丽江
丽江古城,坐落在玉龙雪山下丽江坝中部。因四周青山环绕,镇中碧水滢滢,宛如一方碧玉大砚而取名为“大研镇”。古城面积3.8km。,海拔2400m,人口2.53万(1997),其中,纳西族1.69万人。
丽江古城始建于宋末元初,一直是区域政治及民族文化、教育的中心,曾一度成为滇藏贸易、中印贸易的枢纽。丽江古城有别于中国任何一座王城,未受“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的中原建城复制影响。城中无规矩的道路网,无森严的城墙,古城布局中的三山为屏、一川相连;水系利用中的三河穿城、家家流水;街道布局中“经络”设置和“曲、幽、窄、达”的风格;建筑物的依山就水、错落有致的设计艺术在中国现存古城中是极为罕见的。丽江古城民居在布局、结构和造型方面按自身的具体条件和传统生活习惯,有机结合了中原古建筑以及白族、藏族民居的优秀传统并在房屋抗震、遮阳、防雨、通风、装饰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发展,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其鲜明之处就在于无统一的构成机体,显示出依山傍水、穷中出智、拙中藏巧、自然质朴的创造性,在相当长的时间和特定的区域里对纳西民族的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丽江古城风貌整体保存完好。依托三山而建的古城,与大自然产生了有机而完整的统一,古城瓦屋,鳞次栉比,四周苍翠的青山,把紧连成片的古城紧紧环抱。城中民居朴实生动的造型、精美雅致的装饰是纳西族文化与技术的结晶。丽江古城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少数民族传统聚居地,它的存在为人类城市建设史的研究、人类民族发展史的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是珍贵的文化遗产,是中国乃至世界的瑰宝。
丽江古城因其历史悠久,古朴自然,兼有水乡之容、山城之貌,它作为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城市,从城市总体布局到工程、建筑融汉、白、彝、藏各民族精华,极具纳西族独特风采。我国政府于1986年将其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根据文化遗产遴选标准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4.2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和方法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对其丰富、珍贵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的全面保护,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只重开发,不重保护,以致破坏自然文化遗产;是对保护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遗产全面重视,在旧城改造中注重保留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区和建筑,而不是一味追求高层现代建筑,体现领导政绩;是保护性修复真文物,而避免兴建假古迹,大搞人造景观等。
在对丽江古城保护与发展中,当地政府一直坚持从城镇的整体布局到民居的形式,以及建筑用材料、工艺装饰、施工工艺、环境等方面,均完好地保存古代风貌。首先是道路和水系维持原状,五花石路面、石拱桥、木板桥、四方街商贸广场一直得到保留。民居仍是采用传统工艺和材料在修复和建造,古城的风貌已得到地方政府最大限度的保护,所有的营造活动均受到严格的控制和指导。丽江古城一直是由民众创造的,井将继续创造下去。作为一个居民的聚居地、古城局部与原来形态和结构相背离的附加物或是“新建筑”正被逐渐拆除或整改,以保证古城本身所具有的艺术或历史价值能得以充分发扬。通过以上所述丽江古城的保护现状和经验,可以总结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有益的原则和方法。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要遵循保护和发展兼得的原则。既要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现代化。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还要遵循一定的保护方法。从城市总体角度采取综合措施,确定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确定城市合理布局,开发新区,保护古城。分区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古城空间秩序。作好城市设计,延续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保护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这些原则和方法是丽江多年来在庞大细密的古城保护和发展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具有非常现实的借鉴和推广意义。笔者认为,其它城市和地区在学习的同时,应根据各自地域特征和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规划,确定明确的保护目标,确定保护内容及重点、提出保护措施。保护规划应包括城市格局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和延续,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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