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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7 15: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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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谨慎性原则 会计核算 应用
谨慎性原则也称稳健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在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引入该原则,其为会计核算中的去确定因素提供了衡量的办法,在会计实务中的作用无可替代,在运用核心是“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因此可以使企业投资者提前预知企业经营存在的状况,从而起到预警作用,经营决策者可以据此及时发现问题,把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谨慎性原则具有主观随意性,可操作性不高,易受人为因素干扰,在会计实务中容易被滥用。
一、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经济社会的发展,既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经济环境中不确定因素给企业运营带来了很大风险,谨慎性原则针对经济环境的不确定的因素,要求会计人员合理的预测可能的收入和费用,让投资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以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作用也越来越大。谨慎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谨慎性原则在收入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有事项的确认等方面都有体现。谨慎性原则可以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进行预测,这就提供了财务分析中不确定因素计量的途径。财务分析在企业财务分析中以报表的形式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并进行财务评价。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在以下方面有所体现:企业债务的确认、流动比率的计算、速度比率的计算等。
二、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其了解充分,在会计核算中认真贯彻并持持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到可能的收益和费用,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使投资者和决策者对可能的风险保持警惕,把损失降低到较小的程度,因此谨慎性原则在运用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的主观随意性及人为因素干扰,如果谨慎性原则不能得到恰到的运用就会导致不利的一面。一是过度谨慎,如某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经营者采取瞒报利润的手段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上市公司故意夸大利润以达到提高股票市值的目的。目前,我国的会计核算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一)可操作性差
由于谨慎性原则是日常经济生活复杂多变的前提下产生的,针对的是会计核算中的不确定因素,众多的不确定因素给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带了困难。因为没有确定的标准衡量,在实际使用时,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不高。如何把握谨慎的“度”是谨慎性运用的关键所在。
(二)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低
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国家、企业、投资者的经济利益。经济知识更新很快,很多会计人员忽略知识的更新,对会计制度不理解。另外虽然我国对会计工作有法律要求,但会计核算中做假账的现象并不少见,同时由于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企业有了进行暗箱操作的空间达到高利润、逃税的目的,同时企业的财务信息失去了真实性。
(三)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差
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各企业相同交易信息可以相互对比,这对审计部门的统计并及时发现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就需要不同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使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谨慎性原则的主观随意性必然导致企业之间的核算方法不尽相同,从而影响其可比性。
三、坚持谨慎性原则
虽然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在现在仍存在很大的争议,滥用谨慎性原则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的现象很难根除。但市场经济复杂多变,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可以让企业预知潜在的风险,及时作出反应,其作用无可替代。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趋利避害,发挥其最大作用。
(一)改善企业经营环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经济得到很大发展,这也给企业的生存带了更大的挑战,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滥用谨慎性原则。国家应做好宏观调控,及时公布市场信息。
(二)增强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
必须在协调会计各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会计政策,建立一套可以被广泛接受的会计核算标准。
(三)加强审计监部门监管
谨慎性原则在执行中没有规范的标准参考,再者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避免谨慎性原则被滥用,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为防止滥用谨慎性原则的行为,必须加强审计部门对企业财务的监管,在会计报表中应详细说明谨慎性原则的使用情况,对滥用现象及时纠正,确保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四、结束语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之一,在会计核算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主要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处理上持谨慎态度,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性作用。同时可以对潜在的风险起到预警作用。因此会计人员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贯彻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监管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防止谨慎性原则滥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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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环境的不断改变,医院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有用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重要性要求不断加强。事实上,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存在问题,导致上述会计信息要求无法实现:
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首先,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其次,医院会计制度未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也不能按重置价值调整账面价值,这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重置价值发生严重背离。其别是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2、接受外部投资核算方面。医疗机构的筹资渠道已趋向多元化,但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下未设置接受投资的会计核算科目,也未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规定,以致医院在收到投资时所作会计处理不一致;在按协议分派投资所得时,不是作收入冲减,就是作支出增加。这样的会计处理混淆了投资与债权的不同性质,混淆了医院资本金与投资人权益的数量界线,人为调节了营业收支,违反了分派红利不得税前列支的规定,不但可能使医院会计信息丧失可比性,还将直接导致医院会计信息失真。
3、成本核算不准确。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费用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将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并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
4、成本费用核算约束力不强。目前,医院的成本项目标准不一,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且可能使行业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成本开支范围,也使医院支出具有较大随意性,可能会导致产生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行为,使医疗收费价格的测算和制定丧失客观和公平。
在此,笔者提出如下完善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医院会计核算的对策:
第一,完善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存款利息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为适应医院成本核算和医院负债经营现状,规范期间费用核算范围,客观反映债务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正确分析资金的利用效益,笔者建议把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纳入统一设置的“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第二,建立科学的期末资产会计核算计价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环境作出合理判断,在不能准确判断时,要求其采取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基于企业会计经验及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医院应对存货类资产采取成本与净现值孰低法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占医院资产比重较大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应对市场风险,避免资产实减虚增。
摘要: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应用能够对会计要素进行标准估计和判断,提高抵御经营风险,避免会计信息夸大利润和权益,掩盖不利因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可以抵消管理者过于乐观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正确决策。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所以它在实际应用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因此如何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这个问题显的尤为重要。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倾向性;适度运用
一、谨慎性原则的概念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是针对在会计环境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会计要素的确认的精确性受到影响,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在不同的处理方法的程序可能选择的情况下,不影响合理选择,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凡是可以预计的负债,损失和费用,我们都应该用相关的准则进行充分的记录和确认,而对没有把握的资产和收益,则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少计或不计,以免使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失真,从而造成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乐观预测或者盲目决策。其本质就是资本保持资本维持。由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考虑可能取得的收入和收益。就使得会计信息比较稳健。
二、我国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我国企业是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中间摸爬滚打起来的,国外是市场经济,国内是计划经济,当年我们是在两个的夹缝中实践。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成果是确定了市场经济,从“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再慢慢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过程。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企业发展迅速,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
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主要表现在:
1.我国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近年来的出口总额中,有60%以上是中小企业提供的。
2.中小企业已成为拉动经济的新增长点,在90年代以来的经济快速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的76.7%来自中小企业。同年,私营中小企业户数同比上升25.10%,注册资本同比增长40.04%;总产值同比增长49.22%;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1.29%;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4.95%。
3.中小企业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中小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低,市场的应变能力强,就业弹性高。1978~1996年,从农村转移出的2.3亿劳动力绝大多数在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中就业。1998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10万人,有418万在非国有企业中再就业,占国企下岗职工总数的68.5%。由于中小企业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稳定了中小企业就是稳定了社会就业,稳定了地方财政基础,从而全社会的稳定就有了物质保障。
4.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是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不断动力。1998年,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已逾7万户,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15.22%;全年技工贸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占同口径销售收入总数的16.57%,与1992年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工贸总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出口创汇等分别增长了20倍、15倍 、23倍和50倍。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改革成本低,操作便利、社会弹性小、新机制引入快。因此,在改革进程中,中小企业往往是试验区,是突破口。从以上现状不难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已成为企业经营状况的晴雨表,市场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目前会计环境中还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并且经营风险较大,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风险信息的揭示,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在当前,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趋势已经趋于明朗。我国目前要尽量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不能照搬,要坚持本国特色。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强调突出谨慎性原则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我国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现状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始于1992年,并于1993年首次明确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到2007年,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准则中则较充分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许多业务不再做明确的规定,而是有很多种方法可供选择,留给企业更大的业务处理空间。目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等。以下举例说明:
1.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坏账是指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应收账款,企业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之为坏账损失。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方式有利于扩大市场,企业不可能完全拒绝赊销交易方式。企业在确认坏账时,根据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按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金额大小,信用程度与信用期限,债务人当时的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在期末,企业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故加强对客户资信管理,严格收款制度,是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重心。
上述运用了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预计负债、损失和费用,将无法收回或者收回可能性很小的应收账款计入坏账,这正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考虑到了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一般而言,有形损耗决定固定资产的最长使用年限,即物质使用年限;无形损耗决定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即经济使用年限。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了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及其他因素,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这些正是谨慎性原则运用的体现,该企业预计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并且合理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通过适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确认费用、谨慎确认收入,挤干资产中的“水分”,使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稳健。总之,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四、我国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
由于人们对我国现行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认识不同,从而对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方面也产生了不同的结论,这既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合理评价,更不利于新形势下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有的同志认为,我国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管理过多、过细、过死,束缚了企业会计核算的手脚。进而认为,制定会计准则的方向是增强企业在组织会计核算体系,选择会计核算方法方面的自的灵活性。但是笔者认为,这样并不能改变其根本结果,反而会使得相关会计核算信息丧失了可比性。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一个企业的人才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
目前,我国对企业潜在的风险重视不够,风险逐步转化为危机,这是绝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有些企业虽然对危机比较重视,但是主要关注产品质量和市场销售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对投资,融资领域和法律层面的危机认识不足。
五、谨慎性原则的改进建议
1.现行会计核算确实存在着管理过多、过细、过死的问题,但是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现行会计核算制度按所有制分部门和行业分别规定,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谨慎性,导致了会计信息在不同所有制、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不可比。为此,就必须在会计核算制度上,缩小所有制之间,部门和行业之间乃至企业之间在会计核算方法上的选择余地,提高会计信息的谨慎性。
2.我们要对会计准则进行不断完善,使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首先是要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如何把握“度”是关键。其次,为了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差异。再次,逐步扩大谨慎性的运用范围,促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最后,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更详细地披露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情况,规范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披露范围,增加公司运用谨慎性的透明度。
3.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的,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要做出合理的核算,还是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因而需要找出一个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平衡点,使谨慎性原则的优点最大限度的发挥,将其缺陷约束在最小范围内。然而,谨慎性原则在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打好基础。
4.对于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或者费用,以及经营存在的风险,都要加以合理的估计,要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防范风险,从而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六、结论
会计总要适应一定的经济体制和管理要求,并随经济体制,企业规模、经营特点的变化而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对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情况作出恰当的估计,以保持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使企业作出正确的决策和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总之,我们在会计实务中必须认真地贯彻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切不可操之过急。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保持谨慎的态度,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者保持警惕,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尽量小的范围内,其最终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是满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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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试图以独特的视角,依据新会计准则,运用比较研究法,沿着无形资产进入、存续、退出企业的生命历程,在充分解析无形资产核算与固定资产核算异同的基础上,借鉴固定资产核算的成熟技术,探索完善无形资产核算的途径。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凡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的资产,都属于广义无形资产的范畴。但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等。
就自然属性而言,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有着天壤之别。从社会属性看,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却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二者都是长期资产,在企业中都要经历进入、存续、退出这样的生命历程。然而,与固定资产核算相比,无形资产的核算历史很短,核算技术还不成熟。因此,新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核算方面,借鉴了固定资产核算的方法和技术,使得无形资产核算与固定资产核算接近了许多。本文拟以无形资产的生命历程为主线,比较无形资产核算与固定资产核算的异同,并研究进一步完善无形资产核算的对策。
一、无形资产进入企业的核算
无形资产进入企业主要有两个渠道,外来和自创。从企业外部取得的无形资产,来源包括购入、吸收投资和接受捐赠等等,其会计核算比较成熟,与固定资产同类业务的核算基本一致。
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与之可比的固定资产同类业务是自行建造工程。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工程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支出全部资本化。而无形资产自行研发项目只允许部分研发支出资本化,具体规定为:对于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研发费用。如符合相关条件,予以资本化;否则,仍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自行研发项目与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工程核算的差异主要是它们的风险程度不同。前者风险程度非常高,尤其是研究阶段成功的可能性很低,研发支出费用化是贯彻会计谨慎性原则的体现,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可能弊大于利。一是不符合可靠性要求。由于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没有严格标准,开发阶段支出类别的划分条件也比较理论化,对研发支出部分资本化的判断比较困难,实际应用可操作性差,可能会使资产确认带有太多的主观性。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不符合可比性要求。因为研究开发往往会跨越会计期间,如上一会计期间研发尚未完工,将发生的支出列入当期费用,而下一期研发取得成功,又将支出计入资产。前后期会计处理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影响了当期支出的纵向可比性。三是不符合可理解性要求。当研发成功形成无形资产,由于准则规定对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则无形资产价值既不真实也不全面,研发成果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真实反映。作为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了解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也无法了解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情况。
笔者认为,无形资产自行研发项目的核算,不妨效法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工程核算。在账户设置方面,借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账户,设立“在研项目”账户,归集各项研发费用。同时模仿“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这一备抵账户设立“在研项目失败准备”账户,预计未来研发项目失败可能发生的损失。相应的核算过程随之变化。1 研发过程核算的改进:(1)会计期间,用“在研项目”账户归集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在研项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2)会计期末,估计研发失败的可能性,按一定比例计提“在研项目失败准备”,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在研项目失败准备”。2研发结束核算的完善:(1)如果研发项目成功,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结转计人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将已计提的“在研项目失败准备”冲转,借记“无形资产”、“在研项目失败准备”,贷记“在研项目”、“管理费用”。(2)如果研发项目失败。按已发生的费用扣除已计提的“在研项目失败准备”后,余额结转计入当期损失,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在研项目”。
这样的会计处理,可以规避一旦研发失败而形成经济损失的巨大风险,尽量减低对当期利润的冲击,有利于激发企业投入、研究、开发的热情,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无形资产在研发成功后的价值是其全部实际成本,真实地反映出无形资产的价值,有利于企业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利用和管理,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正确解读。
二、无形资产存续企业的核算
无形资产存续企业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引起无形资产价值的变动。由于使用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价值变动,即无形资产的增值或减值。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无形资产只考虑减值的核算。与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几乎所有资产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完全相同。会计期末,无形资产需要根据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发生减值,计提减值的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当减值因素消失或者部分消失时。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如出一辙,都不允许转回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
对于无形资产因使用发生的价值减少,也就是无形资产的价值摊销,是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在新准则中,无形资产价值摊销与固定资产同类业务核算的性质和思路完全一致。无形资产仿照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账户,也专门设置了“累计摊销”账户。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累计折旧”账户,不影响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无形资产摊销也借记“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累计摊销”账户,也不影响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8-0097-02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标准,规范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财政部制定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原则。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如何在新准则下强化会计核算职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施工企业当前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行业特点
施工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其生产的产品、周期、场所及其会计科目设置等都具有许多显著的自身特点,而这些特点又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具有与其他行业会计核算不同的特点。
1.施工企业生产的单件性。施工企业生产的单件性是由建筑工程项目产品的特性决定的,主要表现在:每一项建筑工程产品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建设要求。因施工条件多样性,即使是采用相同的图纸,也会因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对其项目工程施工产生很大的差异。
2.施工企业生产的长期性。施工企业生产的长期性是由建筑工程项目的周期长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单项建筑工程产品规模一般都比较大,极少有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设工期一般都跨年。施工作业要求有一定的养护期,如因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要求,要求作业时必须保证一定的养护时间,否则,将严重影响建筑产品的质量。此外,因建设单位资金周转不足,施工企业无力垫资及不可测的天气原因,都会对施工作业周期产生影响。
3.施工生产场所环境的多样性。施工生产场所环境的多样性主要受施工所在地自然气候、交通、人文及政治经济条件的多样性影响。建筑产品由于施工位置固定、体积庞大,其生产作业一般需在露天进行,并且建筑工程常常伴有高空、地下、水下作业,直接承受着自然气候条件变化的制约。又如,交通便捷与否直接关系着施工作业所需人员、设备能否顺利进场施工及进场费成本。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工地及其周边自然气候、交通、人文及政治经济条件给施工生产、机械作业带来的影响。
4.建筑行业会计科目设置相对集中。施工企业主要是通过承包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施工、建筑安装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机械化吊装施工等经营活动获取收入、实现利润。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会计科目具有与其他行业会计科目显著不同的特点,会计核算主要集中在成本费用类科目。施工企业成本费用类科目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又分为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用等四部分。相关收入类科目简单且数目较少。另外,根据施工企业行业特点设置“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
二、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的重要创新。新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的科学会计准则体系,也对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深远影响。
1.新会计准则影响施工企业的会计利润及信息质量。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的主要包括:《存货》、《资产减值》、《债务重组》等具体准则。如原会计制度规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可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对企业报表将产生如下影响:当期存货增加,当期营业成本减少,利润增加;在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对企业报表的影响则与之相反。再如,新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代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使会计信息更加相关和可靠,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2.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提出了新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变化包括:取消短期投资等科目,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科目;将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科目更改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会计及时转换会计科目,调整账项,做好相关新准则及老制度的衔接和调账工作。
3.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人员职业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理解掌握新准则是执行新准则的前提条件。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人员根据所能获取的经济信息,运用会计理论知识主动作出职业判断,然后根据职业判断做出账务处理。这需要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分析能力,正确树立会计职业道德、坚持真实性、合法性、谨慎性、一致性等会计基本原则。例如,会计人员在进行资产减值准备测试时,首先要进行价值判断,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持有期间不可转回。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是对其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检验。严谨、扎实、灵活、高效的管理将会使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更加便捷与迅速,更好的适应各项新的政策与制度。
三、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加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管理的特殊性。施工企业一般按单项工程为对象核算和管理成本,成本对比核算工作贯穿于工程预算到决算的始终。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归集分配成本是一个难点,因为建筑工程施工不象工厂那样在车间内封闭连续生产,具有工程分布广泛、范围分散、距离较远、人员复杂等特点,属于开放式生产经营,给财务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1.充分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和及时性。财务会计信息是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了解、评价企业和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会计报表反映的财会信息可以了解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水平、所有者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因此,要想客观、真实的向企业决策层等报表使用者反映会计信息就必须贯彻好新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核算及时性要求就是施工企业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互联网、财务办公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所有分支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数据的远程交换和财务监控,以财务资金的活动为核心,采用集中的管理模式,实现财务信息充分共享,使得企业资源配置与业务同步发展,从根本上改变财务信息与业务活动互不对称的滞后现状,有效地提升财务核算的效能。
2.树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新意识、新理念。《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要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观念,主动推动新会计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为构建适应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会计核算运行机制,施工企业必须转变会计核算旧思维,树立成本效益观、风险与收益均衡观,即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通过资源合理配置,保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严格控制工程项目成本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任务。在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企业应同时担负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3.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由于施工企业点多线长的自身特点和财务核算的特殊性要求,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显得尤其重要。内部控制是指在一个单位内部,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其内涵随着公司、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完善和丰富。具体包括三个要素,即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会计系统是指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事件进行日常处理的一整套记录、程序和设施。控制程序是根据各企业的性质、业务、规模不同而不同,主要有合法性控制、授权与分权控制,组织规划控制、业务程序批准控制等。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需要结合自身特点,优化控制环境,明确控制目标,改善控制技术,并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提高内部控制的效果。
4.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是贯彻实施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前提。新准则提倡专业判断,会计人员要学会用新的思维、新的观念和新的方法来不断加强职业判断能力,解决新准则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环境相对比较恶劣,有时要到工地现场进行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除要有扎实的会计理论水平,还要具备一定的建筑知识。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在财富主体各方利益导向不尽相同甚至出现矛盾时,会计人员必须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了保障财务人员秉公办事,探索会计职业保障的新途径,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保障十分必要。通过深入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定期轮岗换岗,把在岗学习与不定期脱产学习相结合,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增加会计工作透明度,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遏止腐败行为,有效防范单位的经营风险。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其对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只有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核算基础,处理好财务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企业资源的最优配置,才能实现施工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会计准则税收法规差异协调
中图分类号:E232.5 文献标识码: A
正文:
税收从产生之日起,就与会计联系在一起。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与会计的联系更加紧密,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并成为经济学的两个重要分支。会计制度与税收的处理不仅是税务部门与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处理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既是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设计的理论问题,又是征纳双方确定征纳税额和反映会计信息的实践问题。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会计制度就是“处理会计业务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即凡是与会计有关的规则都应列入会计制度范畴。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导致其产生差异主要是因为两者的目标、要求和原则不同。
1、会计准则和税法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和税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新准则第一句话就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因此其根本点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的可能性。而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要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同时它也发挥一些调节经济、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还要为方便征收管理考虑。
2、会计准则和税法所遵循的要求和原则不同
(1)谨慎性要求
会计核算时应遵循谨慎性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对可能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应当合理预计。而税法的确定性原则要求可扣除费用是已经发生的,金额是确定的。会计对收入的确认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努力抬高门槛;而税法却对收入划出一个尽可能广阔的范围,防止漏网之鱼。
(2)实质重于形式要求
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就是企业应当重视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税法却是尊重业务实质但更看重其法律要件。
(3)相关性要求
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就是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税法相关性的含义是与纳税相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的应税收入相关,不相关则不得在计算应税所得前扣除。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协调的建议
二者的协调是主张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相互借鉴,促进两者的自身完善,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实现会计核算与税收征管的双赢。
1、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协调的基本原则
(1)合理性原则
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所依据的理论基础的不同、制定目标的不同、规范形式的不同、核算原则的不同等,强求二者一致是不切实际的。要求二者协调,要考虑协调是否合理,在具体操作中,即要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审视,又要对税法进行研究,分析二者的不足和不相适应处,并加以研究,寻求可协调点。
(2)成本效益原则
在对税法与会计制度协调时,必须把握好差异程度。既不能片面强调缩小差异,简化会计核算工作,便于税收征管,而忽视会计信息失真可能给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也不能一味强调扩大差异,而导致企业会计核算更加灵活,忽视可能造成的大量避税和偷漏税款现象,给税务部门征管增加难度,进而影响财政收入和提高税收额外负担及征税成本。
(3)实用性原则
我国的税收收入占 GDP 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低,并且,我国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素质都普遍较低。确定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分离程度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循序渐进,所有的政策法规制定必须立足现实,具有可行性。
2、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协调的一般思路
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协调,应该尽可能减少对实现会计与税法目标影响小的差异,在制度的制定上应尽可能趋同。
(1)会计政策与税法的制定过程应该多方参与、反复博弈
目前我国税法与会计制度在制定过程中,虽然引入一些专家学者参与,但依旧是以政府为主导,缺少公开征集意见的程序,各方利益的协调和权衡有所不足。为保证税法与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博弈,有必要在起草阶段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讨论并组织评审,以此对制度的草拟进行监督。评审委员会拥有一定的否决权,评审委员会的人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只有加强理论界、实务界、以及政策制定部门信息交流,反复博弈,这样才能使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纳什均衡得以实现。
(2)会计准则制定时应考虑税法的要求
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分属两个部门,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立法与利益取向的不同,容易造成企业陷入“囚徒困境”而选择不遵从。所以两个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合作是会计和税法在制度上进行协作的一个重要保证。加强两个部门的沟通和配合,设立由两个机构代表组成的常设协调机构,无论在法规出台前还是执行过程中都加强联系,有助于加强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协作,可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作的有效性。
a.在会计目标确立中应充分考虑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我国的资源配置是以市场为主,辅之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对于资源配置影响深远,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杠杆,其对会计信息的需要理当受到重视。这种重视,目前应充分体现在坚持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主动与税法保持一致,以简化所得税核算。
b.在会计制度选择时应考虑不同性质企业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要求
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在承认税法目标与会计目标存在差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税务部门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缩小会计政策和方法的选择,以建立“适度分离”的税会模式。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性,也有利于缩小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不合理的差异。对于大中企业而言,会计信息的目标与上市公司有所不同:其中由于税务征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高度依赖并且没有其他途径获取所需的会计信息,因此成为重要的信息使用者之一。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应完全以受托责任观为目标,充分考虑税法中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度融合”的税会关系模式。对于小企业,税务部门是唯一重要的外部信息使用者,编制财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纳税,应建立“高度融合”税会模式。对于众多的小型企业,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可以严格按税法的规定限制会计方法的多样化选择,以避免纳税调整。
c.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
会计制度除了加强业务处理的规范,还有必要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以便会计信息得到充分、全面的揭示。如在企业会计业务处理中不能完全体现出来的事项,通过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便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更易理解,也便于税务机关查核。这是对税收征管的支持,同样也是企业发展的必要。
(3)制定税法时应考虑会计的要求
a.税法应放宽对企业会计方法选择的限制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技术进步的加快,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实物形式上的磨损和技术上的无形磨损都迅速的增加,会计制度在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上给予了更多的选择性。但是,税法对于企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限制性规定过死,如规定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 年,折旧方法一律采用直线折旧方法。这些规定是与“涵养税源”的观念相违背的,不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增强竞争力,同时也增加了会计工作的难度。税法目前应降低对折旧年限的规定,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而达到调节纳税的目的,可以规定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并且一经确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变更。
b.税法应有限度地许可企业对风险的估计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会计上充分估计各种风险,采用计提准备金、暂不确认收入等方法,都是企业抵御风险可能带来损失的有效手段。税法如果无视企业风险的存在,而一味强调保证财政收入,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最终伤及税基。因此,税法必须从增收与涵养税源的辩证关系出发,客观地认识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而不是一律加以排斥。为了防止企业利用风险估计有意进行偷漏税款和延迟纳税,应对计提各种准备的条件和比例做出相应的规范。从而也可以缩小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减少纳税调整事项。
三、结论
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税收制度逐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其两者的差异成为会计人所关注的热点,也是会计人产生疑惑的难点。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比较,对其产生的主要差异从会计和税法两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探讨,并提出了对差异进行协调的方法。但由于会计和税法的差异点很多、很细,涉及面也非常的广,只能选取会计人最易产生问题疑点、讨论的热点进行分析、探讨。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局.中国税务.2008(12)
[2]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研究.2009(1)
[3]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财务与会计.2009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确认;利益相关者
一、谨慎性原则的定义
谨慎性原则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时要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二、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具体运用
(一)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的应用
第一,无形资产的确认。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其中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二,收入的确认。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五个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五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也不确认收入,即不能随意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第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谨慎性原则是对历史性计价原则的修正。根据历史性计价原则,虽然可能会存在记账简单和验证性等优点,但是随着通货膨胀会计的出现和金融交易等业务的出现,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已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需要,所以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既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基本上包括了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非现金类资产,不仅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等,还把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而且明确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冲回,避免了企业用此准则调节利润。
第四,加速折旧。企业在核算固定资产时,明确了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在加速折旧法下,每年折旧与修理费用的总和比采用平均年限法平稳,防止高估资产低估费用,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因此允许一些行业、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第五,或有事项的处理。《或有事项》准则规定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预计可能发生的负债而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或有资产。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对于或有收益,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情况
第一,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无视企业现状,滥用谨慎性原则,甚至将各种“准备”的计提与年度间的转移作为新的粉饰手段。减值准备的计提为上市公司美化资产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通过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和资产净值,以达到募集资金的条件或免予被摘牌。
第二,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不均衡。如制度未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及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法,这就使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由于采用的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企业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另外,除了上市公司外,大部分小型企业是忽略谨慎性原则的。
第三,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制约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目前,企业提取减值准备的方法和计提比例、对或有事项的判断都需要会计人员具有较多的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会计人员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则限制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三、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企业是否采用谨慎性原则,管理部门无法做出硬性规定。而只能做出定性要求,因为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制订恰当的会计政策和进行合适的会计估计,影响的因素很多,不是国家政策所能面面俱到的,只能靠企业自己把握、外部会计师监督。而且,一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定,就不能随意变动。因此,应该从以下方面去规范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第一,必须承认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必要性。谨慎性原则有着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正如前文所述,它在评价会计信息质量时仍然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
第二,加强相关的法规,明确滥用谨慎性原则的后果。这一点已经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有所反映。《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是一种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