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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6 14:50:1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定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什么是“法学方法论”呢?要分析“法学方法论”的内涵,笔者认为,必须先弄清“方法论”的概念。许多权威词典,对方法论的概念,作出类似的定义:在朗内斯特1983年所编的《哲学词典》中“方法论”指的是“对那些总是指导着科学探索的推理和实验原理及过程的一种系统分析和组织……也称之为科学的方法,因而,方法论是作为每一门科学的特殊方法的一种总称”;1977年出版的《韦伯斯特大学词典》则将方法论定义为“一门学科所使用的主要方法、规则和基本原理;……对特定领域中关于探索的原则与程序的一种分析”。梁慧星教授在论及“法学方法论”时,也提及了关于“方法论”的定义,他认为:方法论的任务是说明这样一种方法,凭借这种方法,从我们想象和认识的某一给定对象出发,应用天然供我们使用的思维活动,就能够完全地即通过完全确定的概念和得到完善论证的判断,来达到人类思维为自己树立的目的;方法论与人的活动有关,它给人以某种行动的批示,说明人应该怎样树立自己的认识目的,应该使用哪些辅助手段,以便能够有效地获得科学认识。从而,笔者认为可以将“方法论”理解为一种指导研究,统领分析,认识世界的工具。正如德国卡尔•拉伦茨在其名著的《法学方法论》中所言:“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法学也具有其固有的方法论。对于“法学方法论”的定义更是莫衷一是,引用比较权威的说法,卡尔•拉伦茨教授是这样定义其的:“法学方法论是以诠释学的眼光对法学作自我反省。自我反省指的不是对法律决定过程的心理分析,虽然这种分析亦自有益,但是于此所指的是发掘出法学中的方法及思考形式,并对之作诠释学上的判断”。简而言之,法学方法论就是为法学问题提供思路与观念和对于法学问题提供解决方法的理论和手段。
二、“国际经济法方法论”的界定
根据笔者的思路,在已知“法学方法论”概念的基础上定义“国际经济法方法论”就要先理清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根据王传丽教授在其主编的新版《国际经济法》教材中的诠释,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法项下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其方法论的概念理应与国际法方法论的概念息息相关。按照《国际公法百科全书》中的经典诠释,国际法的方法论这个概念,既指其广义的概念,即用于获得国际法律体系的科学知识的方法;也指其狭义的、更专门的概念,即用来确定国际法规范或规则的存在的方法。尽管与与其同宗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独有的特点:首先,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不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间、自然人及/或法人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不涉及国家间的政治关系,而国际公法调整的一般是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军事等非经济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主要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规范;其次,国际经济法具有其特殊的法律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除了国际条约外,还包括了作为商人习惯法的国际商务惯例以及相关国内法,而国际公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为国际条约及产生于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的国际惯例,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基本上是各国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以及极少的旨在解决法律冲突的国际条约。因此,根据上述概念与特征,笔者认为可以引用何志勇教授的观点,将国际经济法方法论的定义抽象为:为国际经济法问题提供宏观的观念和对于国际经济法问题提供解析工具的理论和手段。
三、国际经济法的常用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的方法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方法,以描述的手段讨论实然问题,采取规范分析、实例分析的方式,对某一领域的问题进行研讨。实证分析大都是同事实相关的分析,关注的问题一般都是“是什么”。这种方法在国际经济法中颇为常用,尤其体现在WTO法中。例如,研究“发展中成员差别与优惠待遇原则”是否是WTO各项协定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原则,就要客观审视WTO协定中的相关规定与案例,用以分析该原则是否为WTO比较重要的原则之一。回顾WTO内发展中成员的差别和优惠待遇原则的发展历史,发展中成员差别和优惠待遇作为一项被认可的概念,始于《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及《WTO贸易与发展委员会》,但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中体现最多。例如,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第12条第4、5款中规定了“各成员认识到,虽然可能存在国际标准、建议和指南,但在其特殊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发展中成员采用的某些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旨在保护与其发展相适应的本国技术、工艺和生产方法。因此,各成员认识到不应期望发展中成员使用不适合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其技术法规或标准、包括实验方法的依据。”按照此条文的规定,发达成员在采用较高标准的时候,应当考虑到发展中成员出口到其境内的商品不能单单按照发达成员所采用的较高标准,而是应当按照发展中成员国内适用的,符合发展中成员发展水平的标准来提供市场准入。同时,《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协定》第10条规定了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例如,为保证发展中国家成员能够遵守本协定的规定,应请求,委员会有权,给予这些国家对于本协定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特定的和有时限的例外,同时考虑其财政、贸易和发展的需要。各成员应鼓励和便利发展中国家成员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上述对于WTO规则的实证分析,都可以说明“发展中成员差别与优惠待遇原则”是WTO各项协定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原则。
(二)历史研究法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历史分析本身就是各门学科所最常用的学科分析工具。对国际经济法学史的研究能够揭示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多元的史学研究方法能够为国际经济法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贸易及金融问题提供有效的方法论基础。在对国际贸易术语进行研究时,就要从其历史渊源开始研究,并且研究其演进过程,并且比较每一版本与上一版本的不同与进步。因此,笔者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论文和授课都是以此开头:“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商事惯例的一种,伴随着十八、十九世纪全球范围内商品货物贸易的大规模开展而出现的,用于解决国际贸易问题的,具有实体法性质,是国际贸易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为了避免各国在贸易术语的使用上出现分歧和纠纷,国际商会最早于1936年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国际贸易合同中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供给一套具有国际性的通则的解释,使从事商业的人们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解释的情况下,能选用确定而统一的解释,其后为了适应不断发展进步的国际贸易,国际商会先后进行了七次修改,Incoterms•2010作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历史上的第七次修订,由国际商会于2010年9月27日颁布,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上述都是对于国际贸易术语历史渊源以及演进的研究。在学习研究国际金融法时,历史研究法同样必不可少。笔者硕士时曾经研究中国企业美国上市的相关中美法律制度,其中都涉及到研究我国自1999年7月《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的“4、5、6标准”的规定到现在可以用以规制反向并购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之间法律的演变与更迭以及美国自1933年《证券法》到2005年的“关于空壳公司使用S-8表,8-K表和20-F表的规定”以至最近立法的一系列金融法规改革内容与其相关背景。在海商法的研究中也是如此,不管是在教学还是学术论文的写作中,每次提到规制“提单运输”的国际规则时,都会从《海牙规则》谈起,再讲到《维斯比规则》对其的演进,之后谈及《汉堡规则》的新变化,以及后来并没有生效的《鹿特丹规则》等有关于多式联运的相关规则。不仅如此,还要追溯其演变的原因与经济,社会历史背景。笔者认为,这都是对于历史研究法的实践。
(三)比较研究法
比较法学研究方法也是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在论述经济法学方法论时,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注重不同国家或地区商品经济关系及其法律秩序的异同,对此进行充分的比较分析,既要涉及相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秩序的共性,又要涉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秩序的差异性,并给出科学阐释。笔者认为这种论述同样适用于国际经济法。学习,研究国际经济法,一定要熟悉相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其之间的异同。比如笔者在学习,研究,讲授《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CISG),都重视将其与UPICC,PECL以及我国合同法进行比较研究,类比分析其之间异同,并找出其中的背景原因。再例如笔者的博士课题是关于“国际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的,其中就大篇幅的用到了比较研究的方法,比较几大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发展中经济体台湾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其金融法背景,并以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aselCommitteeonBankSupervision;BCBS)及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DepositInsurer;IADI)于2008年7月决议合作发展国际间所共同接受之核心原则“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以及之前由IADI单独的“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为指引,从而力争提炼出两个主要结论:一是我国是否具备建立显性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条件;而是我国的建立该制度之时得以借鉴的国际与国外经验。在此研究中,不论是问题的提出,论证过程还是结论的得出,该比较研究的方法都是不可或缺的。在现阶段的研究中,笔者主要研究美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其改革发展,对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比照我国现实情况,考虑相关制度的法律移植问题,通过对两国及世界金融环境,金融立法的研究,提出适用于我国金融发展水平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在这其中也用到了比较研究方法,比照我国现实情况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与屡次改革时的现实情况,金融法制背景。
四、结语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化;国际经济组织;世界贸易法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 A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益加强,从各个方面推动了当代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发展就是,各领域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逐步取得了功能上的整合;与此同时,国际经济法律规则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国际法律规则开始连结,从而促进形成内外联系紧密的国际经济法律体系。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取代了临时适用近半个世纪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继承和发展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确立的贸易制度。这标志着现有国际贸易制度的正式确立。[1.韩立余:《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制度的完善与中国的对策》,载《法学家》2010年第2期,第148页。]随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实体之一加入WTO,世界经济贸易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又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国际贸易法,作为管理和协调国际主体间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也在一步步地向统一化进程迈进。[2.丁灿辉:《论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化进程》,载《中外企业家》2008年第4期,第90页。]在本文中,笔者基于国际贸易法统一化进程之动因与国际经济组织对国际贸易统一化进程的作用与影响的分析,指出国际贸易法统一化进程和的归宿。
一、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的必然: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全球化”一词最早由美国学者西奥多·莱维特(Theodore Levitt)在发表于1983年的《市场全球化》一文中提出,用以描述此前20年间国际经济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即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中的扩散。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主要指经济现象,即经济全球化。[3.See Leslie Sklair, Competing Conceptions of Globalization, Journal of World Systems Research, vol.5, No.2, Summer1999,pp.156~158.]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并无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者和投资者的行为日益国际化,世界经济由一个单一市场和生产区组成,而不是由各国经济通过贸易和投资流动连接而成,区域或国家只是分支单位而已。”[4.UNCTAD, Informational Encounter on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Trade in a Globalization World Economy,
Jakarta, Indonesia, 1991, June, at19~20.]而在美国学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看来,全球化“从根本上说,正是世界上各个国家和人民更加紧密的一体化,带来了交通运输和商业成本的显著降低,并且瓦解了商品、服务、资本、知识和跨越国界的人力资源流动方面的人为障碍”。[5.[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全球化及其不满》,夏业良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上述定义虽然不尽相同,但至少存在如下共识:第一,经济全球化是一个过程;第二,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增长要素突破国界限制,在世界范围内更为自由流动的过程;第三,经济全球化是包括诸多不同层面和要素的复杂过程。这些可以说是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内涵。
经济全球化在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等方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就其对法律的影响而言, 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调整对象的丰富化和综合化。全球化不仅带来了许多过去未曾有过的新现象、新关系、新问题,使得法律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调整对象日趋丰富,还使得不同法律部门间的联系、影响和融合增强。其次是规则内容的趋同化。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联系空前密切,相互依赖日益加深,国际协调不断增强。与此相适应,全球范围的法律规则也日趋整合,不仅表现在各国国内法,还表现于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两套规则体系日趋融合。尽管理论界对于是否已经出现“法律全球化”尚存争议,但“法律趋同化”这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
当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发展到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阶段时,其直接的效果是使以国家领土为主要界限的、分割的国家市场有效地连接在一起,使得原有的各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相近。经济体制上的相近势必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和执法原则与标准的趋同。否则,跨国经济交易便不可能在有序的条件下进行。由此可见,国际贸易统一化进程作为“法律趋同化”的一种表现,是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是对经济等方面变化的一种回应。经济全球化无疑是国际贸易统一化进程的动因。
二、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的加速器:国际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影响
国际组织的众多成就之一就是推动了国际贸易法的发展。这种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促进国际贸易法统一化、丰富国际贸易法的内容、推进国际贸易法的合理化。
第一,国际经济组织对国际贸易问题十分重视。在国际经济组织中,不仅制定有符合联合国法律框架的法律规范,而且还有相应的执行国际贸易法律的具体机构。如国际贸易法的统一规范,世界贸易组织的一系列有关协议和贸易审查机制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欧盟法院等。所有这些组成了纵横交错的国际贸易的法律机制。
第二,国际经济组织以其特有机制为国际贸易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法律秩序和规范。其主要表现在:1、国际经济组织是国际贸易法制定的有效组织者、主持者及编纂者。由某个国家或几个国家来主持某个法域的协商和立法在林立的国际社会是难以接受的。而国际经济组织却可担当起这个职责。如联合国贸易会议主持制定的一系列涉及初级产品的国际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不断主持的各种议题的协商与协议等。2、国际经济组织以国际条约形式将国际贸易法的规则、制度和惯例加以规范化和法典化。如1976年《仲裁规则》,1978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和1985年《国际贸易仲裁示范法规》等,这些对国际贸易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三,国际经济组织本身对国际贸易法的发展的促进作用。因为:(1)国际经济组织就是促进各国合作的一种法律形式,它的建立和发展,本身就是对国际法的发展。同时它还以其基本文件、决议、判例、法律地位以及准造法功能,[6.梁西:《国际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19页。]促进国际贸易法的创设。(2)国际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机制发挥作用。首先,从制定国际贸易法主体来说,既有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也有非政府间经济组织,它的多种立法主体,使国际贸易法的立法常常反映新的国际经济立法要求,具有时代性,因而促进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其次,国际经济组织在设置、实施国际贸易法时,其法规具有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同时,往往使其法规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某些特定的价值观。
三、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的归宿:世界贸易法之路
国际贸易法仍在发展,对于它的未来,我们不可臆测。我们只能基于下列事实对国际贸易法的发展方向以及在此发展中国际组织能起何等作用作一番理论探讨。这些事实是: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法律上的体现就是各国民商法的趋同;人类社会存在共同利益——这表明既有必要又有可能采取统一法律规则。国际组织作用日益增强——WTO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联合国”。[7. 参见陈立虎、吴晓鹏:《简评国际组织对国际贸易法的发展》,载《法学评论》1999 年第6 期,第76 页。8. 有关世界法及法的世界化之探讨参见周永坤:《世界法及法的世界化探索》,载《东吴法学》1996 年号,第1-7 页。
9.任际:《全球化与国际法律意识》,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1期,第132页。
10.Pelly V. Royal Exchange Assurance(1757).Burr. p347.转引自[英]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文选》,赵秀文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2页。]由于以上事实,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化进程必然会持续下去,其发展的结果只能是世界贸易法。。虽然二者从字面上看仅存在两字“国际”与“世界”之差,但二者的内涵相差甚大。后者作为世界法的一个部门存在,主要形式是法律的全球统一性和普遍性。
战后以来,区域一体化蓬勃发展。根据WTO统计,截止到2005年11月12日,向WTO及其前身GATT通报备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仍然生效的总计达142个,其中101个是1995年1月WTO成立后备案的。在所有WTO成员中,除蒙古国以外,其他都是一个或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当事国;协定当事国之间的贸易额占到全球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即调整对拉美出口产品的结构,利用好拉美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与拉美一些国家先行建立自由贸易区,尽快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发展。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美洲自由贸易区;影响对策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金融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现代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政治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经济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更进一步在超越交换关系安排的基础上,将协调机制延伸至成员国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领域,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达成一致,并谋求建立基于成员国部分让渡的超国家协调管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是“完全的经济、政治一体化”(FullEconomic&PoliticIntegration),最终形成一套放大至区域尺度的“国民经济体制”,超国家的管理机构享有相当充分的超国家,从而拥有区域内各国所认可的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过程中,除了以上各项谋求不同层次制度性安排的组织形式外,还出现了另一类更关注功能性目标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形式,即所谓的“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合作方式。其特征首先是开放性,即在谋求区域内的经济合作、经济互补和经济融合中反对对区外国家“以邻为壑”;其次是非体制性安排,即支持为达成经济一体化开展国家政府间合作和设立一体化的辅常设机构,但反对组建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和让渡。
一、国际经济法为什么需要识别
识别是一种概念,大致解说为 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或者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之所以在国际经济法中需要应用识别,是因为国际经济法是一项庞大的法律体系,并且涉及到众多的法域,对于单一的事件要做好法律范畴的界定和定性,才能有针对性的采用适当的法律条文进行对应,从而有效解决好相关的法律问题。
在众多的法律纠纷中,多数是由于事前没有针对事实性质进行分类或者归错类,以至于后期出现众多的法律问题,但是国际经济法的识别问题相较于国际私法中的识别而言显得更为宽泛,主要因为在国际经济法中不仅有关于法律事实的识别,更涉及到相关范畴和法律关系的识别。
在国际经济法中为何会存在识别的问题,这主要归结于国际经济法自身的相关特征,首先因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其中所涵盖的法律范畴以及人们自身的认知程度限制,使得人们必须进行识别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其次就是因为国际经济法中涉及到的法域众多,人们对一个法律事实如果不认真分析识别属于哪一类法域,可能会导致整个法律关系以及法律结果的偏差;最后就是国际经济法的实践时间尚浅,其中包含的一些法律理论都不够完善和成熟,在具体操作中经常会引起一些理论上的争执和是非判断。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因素,由于国际经济法所涉及的国家众多,而不同国家在语言、思维方式更方面的差异,因此会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从而导致一些错误。
二、法域在国际经济法中的识别
国际经济法中涉及到的不同的法律部门被称为法域。法律是一项庞大的体系,例如刑法、民法就不存在法域的问题,因为刑法就涉及刑法问题,民法就涉及民法问题,但是国际经济法是一个 跨部门法律,因此涉及到了多个法域问题,在对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和决策之前首先需要对其所在的法域进行一个判断。
国际经济法的制定主要是用来调节各国至今经济关系的,这其中就包含有货物贸易关系、技术贸易关系以及服务贸易关系,依据当事人的交易特征来定,根据这些关系的划分可以看出国际经济法中包含有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和国际服务贸易法等,但是如果将这种关系放在法律主体上面,则可以分为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由于这种法律关系和涵盖范围的原因,国际经济法的法律事实牵涉到众多的法律部门,因此被称之为是 跨部门法。因此在认识到国际经济法的性质之后,在遇到法律事实就要针对事实本身以及特点将其进行一个分类,每一个法律事实都有自身的特点,法律事实中所涉及的法律主体以及权力和义务的不同是法律事实的特点。将其进行法域的识别有助于更加明了其所涉及的法律范围。
三、法律关系在国际经济法中的识别
对法律事实进行法律关系的识别一般出现在对其进行法域识别之后。例如属于同一法域问题的事件也根据事情的性质不同而划分为不同范畴,在同一法域民法问题之中也分侵权和违约之分,同样属于国际公法的问题也分为违背条约义务和违背一般国际法义务。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进行法律关系的识别只是为了更加确定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质,因为国际经济法整个体系十分巨大,并且包含的内容和范围也十分广泛,但是个人对于事务的认知程度和层次多少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识别中需要格外的小心,避免出现认知错误。曾经有一个涉及到国际之间贸易的案例,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都认为是 担保纠纷,并且针对案件的情况共同认为该担保无效,正是由于这次的错误认定,导致后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在这次案件中,虽然从表面上看很像担保问题,但是实质却不是,担保应该是属于一种从债,当主债不履行应该承担的责任时,担保人就应该为主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赔偿。但是在该事件中,由于主债人与担保人在事先已经做出了一定的约定,条文中明显的写着,当主债人没有履行职责时,担保人无需替主债人履行责任,只需要将俄罗斯已经付的款项全额退回即可。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看, S 公司并不是担保人,而只是货款的代管人,因此并不能依据担保纠纷的条例来处理。对于事件识别的不清楚很容易导致整个案件性质的变化,最终出现极端的错误现象。
四、国际经济法概念与判断的识别
由于国际经济法在产生和实施的时间不长,其中的很多理论都有待成熟和完善,但是国际经济法中间所涵盖的层面又十分广泛,包括了国际公法、民商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这么庞大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中的理论和界定需要十分注意。例如在国际经济法中涉及到我国国内与香港之间的一个关系 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 简称为 CEPA,这个法律概念从表面上无法对其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识别。
对于 CEPA 的来源最早是在 2001 年底,在香港特别行政长官去北京述职的时候,中央政府表示:中央十分重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有关与内地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并且指示了外经贸部成立专门的小组,和香港政府一起研究落实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自由贸易区建立问题。虽然在今后有人指出,这项条款针对香港更有利,但是无论后期是怎么界定和更改,并没有改变两地之间建立 自由贸易区的性质。
CEPA 建立的核心意义主要在于两地之间能够通过这种关系相互给予关税和其他经济贸易管理措施方面的优惠,而不是将这种优惠给予第三方,即使第三方本身享有最惠国待遇。而CEPA与 WTO 的内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两地之间的货物安排不能违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及其他货物贸易多边协定的规定。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的不成熟,导致我们在对其中所涉及到的理论和是非进行判断时会市场出现一些偏差,这就需要我们在进行识别过程中时刻保持一种中立质疑的态度,不能很快的下定论。而我们时常提到的 国际合作义务也只能够定义为一种国际道德义务,而不能将其划分为国际法律义务。道德义务产生于道德规范,而法律义务则是指由一定习惯法依据和条约约定的前提下,从整体的社会关系范围来看,法律只是对建立和维持正常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而国际法中由于涉及到的各类关系十分复杂,因此这些社会关系需要一定的法律规范来约束,国际法与国际道德法之间的区别在于依据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法所承担的义务不同。如果违背了国际法中所设定的义务,违背者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和约束,但是如果是违背了国际道德法中的有关义务,违背者最多是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不是有关法律的限制和约束。
五、识别的方式以及识别时所处的立场
在做好国际经济法中的识别工作,前提是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个原则体现在,对于一个法律事实,不能够只注重看文件的题目是怎么设定的,而应该注重文件的内容规定。例如在前文中所提到的有关担保人的案例,从文件题目和表面来看似乎是关于担保的有关规定,而最终将其划分为担保的范畴并给出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但是根据其中所提到的内容可以明显看出,这一份并不是担保函,如果在文件条款中明确写道 本政府愿意监督借款公司切实遵守贷款协议责任,督促其按时归还贵行安排的银团贷款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如借款公司到期不能按贷款协议规定偿还银团贷款本息及费用时,本政府负责清偿借款公司拖欠银团各贷款人的债务,不让银团各贷款人在经济上蒙受任何损失。那么这些内容就明显的设置了一项担保。
除此之外,还需要坚持分析的方法。所谓的分析就是针对一个事件需要具体透彻的去了解更全面的消息,例如对待国际条约的时候将其拆分为公法性条约和私法性条约,只有进行详细的拆分,才能有针对性的将一个事件分类为具体的条约中。简单的说法国际条约高于国内立法,从国际条约的签订当事人和国内立法有关机构来看是分不清两者之间的规则的,但是任何条约和立法的前提是不能违背宪法的规定。跟着众多的立法、条约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实施中的一些规定来看,大致的说国际条约高于国内立法,这种说法本身就存在错误。
最后就是需要借鉴到国外的一些经验。如果在对待一个事物不知道从而判断的时候,最有效的捷径就是参考其他国家在这方面问题处理时的一些经验。 例如在面临 WTO 规则的时候可以参照法国、奥地利等这些欧洲国家,这些国家对待规则时通常采用的是允许条约在国内直接适用。如果通过对一些国外国家的参考发现,这些国家公开否认 WTO 规则在国内法院的直接适用,明确排除 WTO 规则对本国法的优秀效力权利,那么我国国家也不会主张让 WTO 规则在我国直接适用。
在国际经济法中的识别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有关于价值判断的问题,而这也是一个立场选择性问题。但是国际经济法的存在就是为了在判断一个法律事实的时候看最终的结果是否符合创制者在实施中想要得到的最终效果和目的,因此我们在进行价值判断和立场选择的时候要站在创制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例如在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上,如果是受到该法则负面影响的国家就会认为这是一条不好的法则,但是站在创制者的角度看,该规则的产生的确可以带来应有的价值和功效,美国之所以极力主张该法则的实施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本国的利益,当其看到最终并没有达到所想要的效果时就会出台其他的辅助政策让该法则发挥出更好的效益。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相互关系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4月14日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激烈,各国之间贸易活动日益增强,这对各国及公民自身都产生了不可小觑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革命性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崛起,国际投资形成集中化的地区、知识化的结构、全球化的规模等特点。因此,对二者关系的研究,对于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明确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相互关系的原因和意义
所谓的国际贸易,也就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它是由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活动所构成,是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总和。它起源于封建社会,在第二次世界科技革命之后得到了空前发展,直至今日,演变成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对于国际投资的定义,主要是指投资主体在海外进行投资扩张,特别是对自身所具有的资金或者产业资本、劳动力以及技术等多个方面的资本,以跨国越洋的投资生产,来实现资本价值的保值增值过程,对于那些急需新市场的跨国公司尤为重要。由此可见,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之间既能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影响。而随着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愈演愈烈,国际投资大有取代国际贸易而成为推动国际经济发展最主要动力的趋势。所以,结合我国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我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二、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间概况
明确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的含义,对开展两者关系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属于国际贸易,由各国、各地区的贸易活动所构成,即各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总和。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经济形势演变成为当今大势所趋的全球一体化形态。国际投资定义为:投资主体的投资扩张在海外进行,针对自身具有的资本、劳动力、技术、资金产业等各种资本,通过跨国越洋来投资生产,以此达到资本价值增值的目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影响,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演越烈,国际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将由国际贸易变为国际投资,结合我国当下国际贸易实际情况,对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关系研究
(一)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替代、互补、权变”关系。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关系应围绕“替代关系”、“互补关系”、“权变关系”等进行解析;其二者的替代关系表现为:阻碍国际贸易能促进资本流动,而限制资本流动则会促进国际贸易。针对国际间贸易和投资间的互补关系,是由生产税、市场要素、垄断市场的结构、外部规模经济等相融合后得出的,如中美两国棉布和钢铁的贸易中,可造成两国在不同要素的回报率上的差异。权变关系对于国际间贸易和投资可理解为,其随着情境的发展而改变。即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间替代和互补关系依不同的条件会发生改变,如投资的动机、类型、时间的长短都会改变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替代及互补关系。
(二)中国的国际投资动因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国家对国际投资多建立在各方面利弊的权衡之上,做出的决定是在多种动因促进下产生的。国际投资的有效利用和开发是最先需要寻求的,且企业本身具有良好的生产资源,基于这一优势,成为众多国有企业或跨国企业在其地区进行投资的主要原因。除外,中国企业的投资方式主要以扩大市场为目的,跨国企业选择在经济有优势的地区发展,集建厂、生产及销售为一体,进一步提高出口额,避开贸易壁垒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此外,以电子产品为首的许多企业出现供过于求、滞销等问题,急需寻找海外的市场平衡剩余的生产力。最后,其不断凸显的战略资源地位,推动了新一轮跨国并购来解决战略资源短缺问题。
我国更注重对稀缺资源的开发、利用,并在国外建立稀缺资源供应基地,同时带动国内生产的科学技术、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输出。服务型的企业对国际投资目标都是为了扩大自身贸易出口,这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对于一个对外投资国家而言,创造业本身的创造效应都远大于贸易的替代效应,由此说明了对国际投资进行强化的重要性。
(三)利用国际投资推动我国国际贸易发展。鉴于国际经济发展多变的新形势下,我国应从国际贸易发展实际现状出发,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积极鼓励和提倡在与服务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相关的领域开展国际投资,重点放在有机食品和制造业方面,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国际投资中制造业对国际贸易有较为严重的影响,因其重点在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而初级产品的附加值很低,在相关领域起的带动作用相当小,深加工后则能达到预期理想。有机食品作为国际投资的重要对象,其发展空间是相当大的。有机食品在法国的迅猛发展,为各国的资本融入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在政府及国家的关注和影响下,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都有较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可以为我国食品企业及资本进入法国提供机遇。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强和深化各国的贸易活动逐步得到重视,各国间相互交流会变得更加频繁和密切。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解决就业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利用好国际的生产要素发挥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这要求人们利用战略机遇,加快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同时把握好国际投资具有全球化的规模、结构化的知识、集中化的地区、形式化的联盟等特点,并注意国际投资方式和挑战,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投资风险,做到充分地把握和权衡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间的关系,才能走出一条与我国经济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主要参考文献:
[1]何盈盈.试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相互关系[J].中国市场,2013.46.
有关网络经济的论文范文一:国际经济贸易中网络经济作用
摘要:在当前的时代,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网络通讯技术的空前发展,这些科技的应用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这就使得当今社会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这些高新网络类技术,不管是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抑或企业的实际生产。网络的应用不但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条件,而且还大大促进了各项经济发展和建设。在当前社会,网络相关的经济模式已逐步成为经济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21世纪属于信息特征的世纪,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在将来必然能够成为全球经济的主体。结合目前的网络经济发展模式,可以发现网络经济已经大大地影响了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发展。本文将就目前的网络经济的发展为国际经济贸易方面所带来的影响展开一定的研究及分析。
关键词:网络经济;国际经济贸易;影响研究;国际贸易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网络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社会模式的进程不断加强,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也不断兴起,网络科技的应用范围变得越来越广泛,这就为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或者是企业的实际生产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同样也为传统的国际经济贸易带来了明显的变化,使得国际经济贸易逐步表现出一些新型的特点。在这种条件下,开展对于网络特征下的国际经济贸易相关的分析研究具有主要的意义。本文介绍了网络经济的定义和特点,同时指出了网络经济时代下的国际经济贸易的变化现象,希望这些研究可以为相关方面的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以期进一步促进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
一、网络经济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经济也逐步兴起,其属于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的条件下,可以说网络经济的核心内容就是现代信息技术,同时也是一种经济形态。网络经济的涉及范围较广,除了一些通过利用网络科学技术进行宣传推广、改造以及宣传的部分传统产业,也涉及到那些通过采用计算机技术为媒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所以说,网络经济没有独立地存在于传统经济模式之外,也不是一种虚拟形式的经济模式,而是一种借助计算机技术为核心支撑的现代高级经济发展模式,是建立在传统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模式。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为我们的现代经济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引领了全球经济的大发展。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企业通过应用网络来进行商业活动,从而诞生了网络经济。目前,全球很多国家的许多企业都已经逐步开始借助网络来开展诸如资源整合、产品销售以及企业管理及生产等活动。
二、网络经济的意义
网络经济不仅改变了目前的传统经济模式,也改变了很多人的管理理念。随着目前全球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几乎已经实现了全球的全面覆盖,这就使得信息资源变成了一种能够实现无国界共享、传播以及扩散的共享资源,这就说明网络经济已经为新型的经济全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的时代特征是生产经济逐步过渡于知识经济的发展趋势,所以能够预见在未来网络经济必然能够成为全球经济的核心。除了对全球经济的引领,网络经济还改变了我们的实际生活,例如交易方式以及支付方式受其影响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网络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商务活动可以便捷地借助网络就能迅速完成,大大地降低了商务活动对商务环境的依赖性,大大地降低了商业限制,明显提高了企业的利润,促进了企业的经济模式改革,同时还明显地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总之,网络经济为全球经济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三、网络经济对国际经济贸易所产生的影响
1.网络经济对国际经济贸易的正面影响
(1)网络经济明显降低了国际经济贸易的成本。对于传统的国际经济贸易模式,一般的交易过程开展要按照比较繁复的程序,这就明显延长了实际的交易时间,从而提高了成本;但是网络经济可以让人们通过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就实现了交易双方的操作,大大地降低了实际交易过程中的成本,凸显了综合效益;
(2)网络经济可以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服务,这是一种新型的贸易形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必须要通过灵活的经营来充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这样就能够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而且网络经济能够让企业借助互联网及时地了解客户需求,这种营销方式拉近了交易双方的关系;
(3)网络经济的发展大大地打开了国际市场,使得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强度明显提高,使得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变得更加方便,同时获得了强大的经济效益;
(4)网络经济信息的及时性可以使得产品的宣传变得更有竞争优势,另外目前的网络支付方式也促使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
2.网络经济对国际经济贸易的负面影响
(1)网络经济明显加大了国际经济贸易的风险。当前的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层出不穷,但是其一些弊端问题也不断暴露,在实际的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相应的支付风险也明显提升,从而使得国际贸易的风险性提高;
(2)目前涉及到网络经济的犯罪行为也逐年增加,这表明了目前基于网络经济下,国际贸易风险仍然较高;
(3)网络经济明显导致国际经济贸易的物流弊端逐渐暴露,物流属于网络经济下的国际贸易形式的基础,而目前我国的物流体系没有发展完善,极大地影响了贸易开展的速度以及质量等,不能充分满足国际贸易的实际发展需要;
(4)在网络经济不断发展的环境中,尽管我国的国际贸易规模等不断发展,但是具备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方面的专业性人才缺乏,无法满足目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四、结束语
总之,在当前网络时代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强,以网络科技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不断兴起,可以说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所以说,我们必须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使我国在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地位,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水平。
参考文献
[1]杨丽峰.技术性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14):147-148.
[2]芦笑丹.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贸易发展趋势及我国对策[J].贵州农村金融,2011,(9):12-13.
[3]张杨,王栎,张艳菁.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和对策[J].现代商业,2012,(36):92-93.
有关网络经济的论文范文二:简析现代网络经济和传统经济差异
1. 在消费的具体活动上的对比
(1)网络消费活动的个性化特点
在传统的经济形态中,市场把供给作为中心点,而消费者的地位很容易被忽略掉,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在于此时的信息具有极大的不对称性,生产者在经济活动中居于有利地位。但是在网络经济形态中,无论信息的数量还是质量都呈几何倍数的增长,信息中介在分工上越来越精细与专业化,从而使搜集信息所需的成本大幅度降低,所以在信息中介的有效影响下,消费者能够及时的获取所需要的服务或者是商品,保护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并且是在得到消费者允许的前提下才能把消费者的私人信息出售给生产者,从而使消费者直接获益。还有,在网络上,各类商品不是全部都需要付费的,网络中的一部分免费软件或者是共享软件都可以为消费者提供长期的无偿使用,这就是体验消费的一种模式,所有这些方面都证明了只有网络经济才能更容易使消费者在个性化领域内的需求得到尽可能的满足,网络经济才能够真正使消费者在主权领域内至高无上的理念得到体现。
(2)网络消费活动具有的技术限定的特点
网络经济是一种高技术的经济,这就使得网络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技术这一项属性,也就是说参与网络经济的消费者必须具有相当的技术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对比研究文/田安国与知识水平才能够参与到消费活动中来,从而把非技术占有的这一类消费者拒于网络消费这一经济活动中。在传统经济形态中,依靠市场的力量就能够把消费者与生产者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在网络经济形态中,出去市场这一种因素外,出现的数字鸿沟这一因素也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如果消费者缺乏必要的技术和知识,就很难切实的参与到网络消费活动中来。
(3)网络消费活动具有的准公共品的特
古典经济理论判定公共物品主要具有两个特征,即消费活动的非排他性与非对抗性。在网络经济当中,存在于网络中的各种各样的信息都是可以被参与者自由消费的,而且,在特定的空间与时间范围内,合理数量的消费者的加入也不会对网络消费活动产生影响,这就是将合理数量的增加消费者并不会对整个网络消费活动产生影响。但是,网络经济活动同传统经济活动相比,其不同点在于网络经济活动的公共性质的产品不是通过政府提供的,而是通过市场来进行提供。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因为受到技术和规模因素的影响,当前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活动时,仍需支付一定量的成本,比如说上网产生的费用等等。因此,网络消费活动有了准公共性产品的特点。
(4)网络在消费和生产这两个方面具有互补的特点
在传统的经济形态中,消费和生产往往是相互矛盾的,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一部分商品可能有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被消费者所认可与接收,这样就导致了商品的积压,当这种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是社会经济出现危机。在网络经济的背景下,消费和生产是相互统一的,这主要在于网络活动是间接消费的方式,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活动时,不是对网络或者是信息进行消费,网络或者是信息并不能直接满足人们所需求的衣食住行,而是通过掌握在网络消费中的具体信息,规划处下一步进行生产的所需条件,从而更加合理提供服务与商品来满足人们的需要。网络消费互动中的消费和生产的统一和互动,同传统经济形态中消费和生产所呈现出来的独立性假设有着显著的不同。
2. 在具体生产活动中的对比网络经济活动是一种把网络作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种生产和教育活动,和传统的经济形态进行对比,在具体的生产活动中同样表现出不一样的特点。
(1)生产活动中具有边际效用不断增长的特点
传统的经济理论判断在人们需求某一类商品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每一单位的商品带给人们的满足度就会呈现一种想见的趋势,这也就是当让人对于某一类东西的占有量越多的情况下,它的边际效用就会慢慢变小。以上就是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非常有名的边际效用不断降低的规律。但是,在网络经济活动当中,这一边际效用不断降低的规律将不会再出现了,取代它的是与其恰恰相反的边际效用不断增长的规律。换种说话,即在理性的网络消费群体对某一类型的商品使用频率越高,对该商品进行消费的欲望就会越强,在这一个消费不断增加的过程当中,边际效用呈现出一种不断增长的趋势。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之所以具有边际效用不断增长的特点,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① 锁定现象
在网络经济活动当中,信息这一项产品主要是产生于由软硬件组成的网络系统中,要对此类系统实现具体使用,就需要进行特定的学习过程。一旦消费者掌握了对系统中软硬件设备的操作使用后,就会不可避免的对其产生依赖,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消费者不会轻易的转变到对其他类型的系统的使用,主要是因为转移使用系统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因此,当消费者被某一类型的系统产品锁定时,在使用这一系统产品时,消费者使用的时间越长,对未来的一种消费愿望就会越强烈。
② 增值现象
在网络经济活动当中,对网络信息与知识的途径获取、传播、应用以及管理其实是全部经济社会的最根本所在,信息的储存量决定着社会整体经济效率,信息储存总量越大,经济效率就会越高,所造就的财富就会越多,社会就会越富有竞争力。
③ 网络效应
在网络经济活动中,网络信息本身所具备的价值并不是最为重要的方面,但是在信息被各种渠道广泛的传播之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却是非常巨大的。当网络所存在的节点总数量呈现出一种集合倍数的增长模式时,由网络中得来的收益也会呈现出一种几何倍数的增长模式。此类所得效益的增长模式对所有企业都有着无比巨大的吸引力,同时,它也使网络所存在的价值在网络使用人数不断增加以及网络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的过程中呈现出一种庞大的增长量,这就是网络经济形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段能能够大量吸收资本从而得到快速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在具体生产活动中存在交易和分工两方面的并优特点
传统的经济理论判定社会的具体分工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细化,使专业化程度不断得到加强,从而使经济效率得到提升。但是,与此同时,细化分工的发展使得市场所进行交易的范围得到不断的扩大,从而增加了交易的成本,反过来同样会对提高经济效益产生影响。在网络经济活动当中,网络电子商务模式的诞生能够使交易的空间和时间都能得到极大的拓展,而电子商务市场的构建也可以使生产所需的采购成本得到降低,使企业运营所需的周期得到缩短,使企业销售所需的成本得到降低,并提供给客户完善的定位服务。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与分工程度越来越细化,网络这种形式的存在能够极大的方便信息的获得与共享,也使管理的效率获得不断的提升。与此同时,生产者在参与到网络经济活动中以后,也会更为方便的发现所需的经济信息,并做出合理化的选择,采取最具效率的方法来达成交易。此类更低的交易成本以及经营管理的产生,能够在降低商品价格与提高商品质量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而使全部的经济活动趋近与完美的一种竞争模式,实现整体社会生产效率的巨大提升。
(3)在具体生产活动中的直接特点
关键词:货币国际化 货币体系 世界经济
长期以来,黄金作为一般等价物,一直发挥着国际货币的只能,充当着各国对外经济交往的媒介。但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黄金生产的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并且黄金存量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手中,原有的均衡被打破。由于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全球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国际金本位制难以为继,宣告崩溃,布雷顿森林体系取而代之。同时,黄金也逐渐退出流通,仅充当储备货币。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成功运行促成了资本主义第二个黄金增长期的到来。但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内在的缺陷,以及美国巨大的财政赤字,美元发行量过大引起的“美元灾”,美元的黄金准备收到严重的挑战和质疑。1972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崩溃,牙买加体系取而代之。
牙买加体系的运行宣告了平行制度的中介。此时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显现出来“国际经济社会缺乏原有的美元或黄金那样稳定的、信任的国际储备手段和支付手段,那么媒介国际经济交往的、各国普遍接受的这样一个手段在哪里?是美元?美元的币值稳定受到怀疑,无法起到布雷顿森林体系时的作用,无法做到唯一;是其他货币?此时,伴随着日本和欧洲经济实力的提高和经济地位的上升,它们的货币日元、马克逐渐成为国际经济交往中重要的储备手段和支付、计价手段,逐渐被国际社会接受,但其地位尚不及美元,也无法做到唯一。因此,留给我们的唯一选择是多种货币展开竞争,在竞争中同时充当国际货币,这也给其他货币提供了机遇,货币国际化问题也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现象开始出现,并逐渐形成一种世界性的潮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积极投身于其中。与经济全球化相伴随的是货币国际化问题。无数历史事实已经证明,一国要保持其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不仅需要该国具有极强的国民财富创造能力,而且需要现代化经济的神经中枢――货币金融关系在国际上拥有较高的地位,而一国货币的国家化能为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货币国际化是国际货币领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同时它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一、货币国际化的内涵
在定义货币国际化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定义国际货币,这是因为一方面国际货币是货币国际化作为一种经济运行过程的目标和归宿;另一方面,对国际货币性质和特征认识有助于形成对货币国际化必然性的认识。国际货币有不同的定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IMF在麦金农的“国际贸易中的可交换性”基础上从功能和特性角度来定义国际货币:具有世界范围的可接受性,购买力的稳定性和金融便利性。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国际货币被称为“关键货币”。
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货币国际化的定义是:一国货币超出该国经济范畴,在世界经济中可自由兑换,广泛流通,并较为经常地充当国际经济交易媒介,最终成为国际化货币,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国际货币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
判断一国货币是否国际化,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1、该国货币在国际交易支付中所占的比重;2、该国货币是否发挥国际清算货币的作用;3、该国货币在国际投资中所占的比重;4、该国货币是否发挥国际储备资产的只能;5、该国货币在国际借贷活动中所占的比重;6、该国货币是否具有国际干预货币的作用;7、该国货币是否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价值尺度的作用。
三、货币国际化的国内推动因素和世界经济环境
(一)政治因素
就政治条件来说,其一,该国的政治必须保持长期的稳定。一国政治如果不稳定,会引起经济的不稳定,货币的不稳定,甚至对国内外居民持有的以该国货币形式表示的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构成威胁。可见,一国政治的稳定性乃是其货币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其二,该国必须在世界政治中具有较强的地位。关于这一点蒙代尔曾指出:“最强的货币是由最强的政治实力提供的,这是一个具有历史传统的事实”。一国具有较强的世界政治地位,就能较好的保护本国礼仪免于来自他国的可能伤害,就能较好地保障国内外居民以本国货币形式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同时,一国在全球政治事务中的广泛参与,还可以带动和促进该国经济的进一步国际化和货币的国际化。
(二)经济因素
1、经济实力
历史和事实都证明,经济实力与货币地位存在着相当大的相关性。历史上英镑与美元的国际地位的建立均与其经济实力的上升直接相关。衡量一国经济实力的主要指标是该国GDP在世界GDP中的比重及该国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一国的经济实力往往决定了该国货币的国际地位,一个大的经济体可以为本国货币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容量很大的贸易业可为本国企业提供一个利用本币进行贸易投资的较大空间,较大的经济体也不易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而且也更有可能拥有较大容量的资本市场。
2、该国货币价值必须稳定
作为国际货币,其目前及未来的价值都应保持稳定。币值稳定的货币,人们对其价值往往有一个基本稳定的认识,而且对其也会有足够的信心。在国际交易中使用这种货币,可以减少人们获取和传递信息的时间和费用。而一国货币如果币值变化大,通胀率高,或通胀率变化大,凡此种种带来的不确定性,都使该币很难成为国际货币。一国货币要在国际货币职能的各领域发挥作用,占据有利地位,都要求该货币币值稳定。
3、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一个高度发达且又开放的金融市场之所以对一国货币的国际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原因在于这样的市场能够向国内外居民提供具有高度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金融工具,能让他们自由迅速地进出该市场而无需花费太多的成本。因此,拥有这样发达、开放的金融市场的国家,将能在国际银行业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具体地说,这样的国家能够接受以本国家能够接受以本国货币计价的短期的流动性较强的负债,同时向国外提供长期的、流动性较差的贷款,来提供高效率的国际清偿力转换。除此之外,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外贸易的发展,贸易收支顺差的出现将推动其货币迈向国际化。
(三)政策因素:政府对货币国际化的态度
虽然货币在国际上的接受性归根结底取决于货币发行国的经济实力,但政府对本国货币国际化进程的态度是积极还是消极,将对这一进程产生不同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鼓励对外贸易、促进对外投资、完善金融市场并适时对外开放等措施为本国货币的国际化做好准备。从而适应这一过程。倘若政府采取了相反的措施,不去主动适应这一过程,则会丧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福利效应,甚至使一个国家错过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而逐渐被其他国家甩在后面。
(四)世界经济环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风起云涌,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的增长速度都远远高于世纪经济增长。伴随着资本的跨国流动,以及离岸金融市场的出现,经济全球化必然要求和带来金融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国货币纷纷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可以说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这样的一个大背景,是战后各国货币纷纷走向国际化的重要推动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