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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村养老的问题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农村;老龄化;合作养老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今后几年,此比例还将上升;而且,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青壮年继续向城市迁移,农村老龄人口的比重会远远超过城市。因此,解决好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是解决整个中国老龄化问题的核心内容。
一、寻找农村合理、安全养老模式的必要性
目前,农村地区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保险养老为辅的模式,其他的养老模式发展比较滞后。用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两类模式,都存在很大的风险。随着生育文化的深入人心,未来50年内的家庭结构以“4+2+1”为主流,一对年轻的夫妇赡养四位老人和抚育一个孩子是非常艰难的;而乡村地区农民的参保率也比较低,60岁以上参保率不足10%,即使参保的农民也存在货币贬值的风险。
其他养老模式存在较多的缺点。一是传统的家庭养老随着家庭规模的减小、养老费用的上升变得越来越艰难;二是随着通货膨胀和房价波动,以保险、住房养老的风险逐步增加;三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劳动力的缺失,以土地养老也变得不切实际。因此,探寻农村地区合理、安全的养老模式成为必须。
综合考虑中国农村的经济条件、青壮年日益减少等问题,农村合作养老应该是顺应了时代和乡情的。
二、合作养老的基本框架构建
1.合作养老范围的区域选择。合作养老适合住房位置上接近、心理以及价值取向上差异不大的人群,所以,合作养老的范围选择该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密度、交通方便程度、耕地集中度等。最好按照村庄规模的大小、亲缘关系,适当考虑上述因素进行划分。
2.合作养老的制度建设。①区域内所有家庭都有参加合作养老的权利,同时遵循自愿参加、自愿退出的原则。②管理制度的制定。在合作养老的家庭范围内选出管理人员,制定出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③财务制度的制定。④运转机制的制定。⑤退出合作养老的制度建设。⑥监督与改组管理人员的制度建设。
以上制度的建设均由区域范围内的乡民进行民主决议、政府监督。
3.合作养老的具体运作。①合作养老的经营设想——成立合作养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参与养老的农民以土地入股,土地的经营权归公司所有,经营所得用于老年人的养老补贴。②护理方面的相互合作。在参与养老的老年人中,选取体力、精神状态相对较好者对体力、精神状态不好的老年人进行日常的陪护与聊天,并以大循环的模式轮换。③小病的治理费用由自己的家庭支付,遇到大病寻求集体的帮扶。在医疗费用特别大的情况下,资金来源于家庭、农保理赔以及集体资金三部分、并有合作公司出面向国家申请大病救助。④老年人的文化和娱乐需求。合作养老公司用经营所得添置书籍、视听设备、健身器材;在老年人中选取有一定文艺才能者成立文艺队,进行艺术创作与表演。⑤财务每一个季度公开一次,选取老年人中有一定文化知识者对财务进行审查。
三、合作养老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1.合作养老的制度缺失。目前我们国家合作养老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加以模仿,所以政府对于养老模式的探究与应用该加以扶持与引导。
2.管理与经营人才的缺乏。就目前来讲,农村地区的管理与经营人才是非常短缺的。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这样的状况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间会逐步解决。解决当前人才短缺的办法是,养老公司聘请社会上的相关专家、学者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合作养老过程中矛盾的化解。参加合作养老的农民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各种纷争很容易导致合作养老非常艰难。因此,吸引高素质人员加入以及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极为重要。
四、农村合作养老的优点
与传统养老模式相比,农村合作养老存在较多的优点:
1.迎合了老年人不愿意离开乡土的心理要求。老年人在故土生活了几十年,对家乡的风俗、人情以及自然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因此他们绝大多数不愿意离开乡土去远在异乡的儿女身边养老。
2.兼顾了中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文化需求。在中国子女赡养老人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子女因为工作繁忙而将长辈送往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时,往往被社会传统文化责难为“不孝”。所以,不管作为子女还是作为老人,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去养老院的。而合作养老不需要老人离家庭。
3.降低高昂的养老费用。合作养老以相互帮助为基础,以纯福利性质为宗旨,节省了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等,这与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实情相吻合。
4.合作养老解决了老人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养老不仅仅是要解决吃饱、穿暖、医病等问题,老人的心理健康也是一个难题。合作养老由于都是乡里人,语言交流、情感沟通不成为问题,况且合作养老还组织一些文、体活动,这些都满足了老人的心理和情感需求。
五、结语
1988年,78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聚集巴黎发表《巴黎宣言》,郑重声称:“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两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人类在二十一世纪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孔子的智慧——孝文化,无论“孝”的形式如何变化,都将重新点燃人类生命的火焰。
“合作主义模式”在中国是可行的,这不仅是因为它可以调动一切资源,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多数量和最高质量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中国孝文化的底蕴已经为“团结”与“互助”奠定了基础,这种模式的选择能够为民间团体的发展壮大给予足够的空间,为福利的服务社会化提供机会,这正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经济危机盛行的当世,此模式的推广显得至关重要,当经济复苏时,社会成员将受益无穷。而实践这种模式的最好形式无疑是“家庭合作,团体服务”。
另外,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步减小,目前的时间段是政府引导、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时间窗口。紧紧抓住这个时间段做些文章,我国可以使得农村老年人口“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参考文献:
[1]胡亚云.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理论与实践,2002(09).
关键词:农民;家庭养老;特殊性
从历史上看,我国一直是农业国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我国农村人口已达到8.07亿人,占人口总数的63.9l%。因此,中国的问题一般可以归结为农民问题或者与农民有关的问题。此次人口普查还表明,我国人口总数已达l2.95亿人,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96%,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0.37%。我国已经属于老龄化国家。
目前必须要厘清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自身所固有的特殊性。
一、家庭养老的普遍性
古往今来,我国农村养老一直以家庭为主,实行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1994年l0月进行的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有57.1%的老年人主要靠子女或其他亲属提供经济帮助,农村则有64.2%的老年人依靠家庭养老,农村老人依靠自己的经济收入进行自我养老的占29.2%,其中,这部分老年人还有相当一部分采用家庭养老。只有4.4%的农村老人实行社会养老。薛兴利等人曾对山东农村进行了问卷调查,农民实行家庭养老的比例为78.4%,而靠社会养老保险金养老的只占6.8%,其调查结果和全国的抽查基本一致。我国农村之所以普遍采用家庭养老,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实行家庭养老符合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原则。这是我国农民愿意采用家庭养老的一个决定性因素。经济学家们认为,养老既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它就必须遵循经济学所说的“经济人假设”原则,即人们的每一项经济活动都力图做到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因此,作为这种首先表现为经济活动的农村养老,必然地表现为一种消费支出,也就理所当然地遵循成本收益的比较原则。就以实物供养为主的家庭养老和以货币供养为主的社会养老相比较而言,毫无疑问,当然是家庭养老的效用最优。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1996年农民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仅为700美元,有些地方竞不足100美元,因此,中国农民的现实收入状况内在地决定了农民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货币资金去养老,只能寻找最为经济的养老办法。所以,以实物供养、实行家庭养老在我国尤其在农村相当普遍。
第二、实行家庭养老符合中国农民传统的敬老、养老心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当经济因素决定以后,政治、思想、文化等社会意识形态诸因素对事物的发展往往也起着决定性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马、恩的这一原理表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农民的敬老、养老心态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着”而不是如有的学者所说的仅仅“影响着”他们的养老方式的选择。就我国而言,农民选择家庭养老还有其自身独特的文化价值观念因素。千百年来,中国儒家思想中的“要孝敬”“勤持家”“讲礼俗”“重人伦”文化传统一直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形成了相对独特的敬老观和养老观,并受到联合国的高度称赞。联合国认为,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养老模式是全世界的榜样。所以,中国的老百姓比较愿意采用家庭养老方式赡养老人,老人也希望晚年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因而,政府和社会都广泛提倡这种养老方式,并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予以确定下来,这并不象哈瑞斯所言,“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也不是如有些人所说,随着我国的社会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人们的养老方式也就必然地由家庭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了。家庭养老的普遍性表明,至少在现阶段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农村还应当以家庭养老为主。
二、农民养老的自我保障性
所谓农民养老具有自我保障性,我认为,主要是指在家庭养老情况下,现阶段我国广大的农村老人可以通过对一定的“口粮田”、“养老田”或“养老山”的耕种或开发而获得相对稳定的物质生活来源,从而使老有所养有了较为可靠的物质生活保障,它通常指老人吃饭有了“保障”。
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口养老
一、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养老问题
老年人口高龄化背景下,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自身的生理、心理因素,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在养老中出现了一些有别于其他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
(一)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日常生活面临困难
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较低的文化教育水平使其在养老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一是受教育程度偏低,使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对其身体健康状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二是文化程度偏低,使得农村女性高龄老人认知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降低,导致其精神文化生活单调,以及想法不能被子女后辈们理解。
(二)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的经济供养状况差
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大多缺乏退休金制度的保障,经济供养大多来源于子女。尽管有少数高龄老人可以进行一般的劳动,但是它只能算是一种运动的方式,并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开支。另一方面,女性高龄老人的消费水平普遍较低,医疗费用占去了她们消费的大部分,其次是过年、过节时的开支。
(三)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的照料方式单一
照料主要包括日常生活上的照料和患病时医护上的照料两种。与男性高龄老人相比,女性高龄老人患病的概率相对要高,因此,家庭成员在女性高龄老人的照料上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养老机构普遍缺乏,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在中西部很多农村还处于空白状态。
(四)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社会保障不足
农村医疗、卫生设施不齐全,医疗费用高,直接影响到女性高龄老人医疗的积极性。其中,医疗费用偏高是女性高龄老人不愿接受住院医疗的主要原因。对于低收入的农村女性高龄老人而言,政府给予的医疗补助远远不能满足自己对医疗的需求。
(五)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精神慰藉匮乏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劳动力进城务工、学习和生活,农村家庭中空巢老人家庭也越来越多,女性寿命一般长于男性,空巢女性高龄老人的养老形势非常严峻,很多女性高龄老人缺乏精神慰藉,情感空虚。
二、农村女性高龄老人养老的对策
建立多样化的社会养老形式,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辅、切实提高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口自身养老能力,加快农村社区养老机制建设,完善农村综合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鼓励农村高龄妇女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共同改善农村高龄妇女的生活质量,提倡子女养老的社会美德,满足女性高龄老人的精神需求。
(一)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
应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将其作为解决农村女性高龄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一种重要途径。社会养老是我国未来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我国养老保障发展的方向。一是要加大政府补助比重,提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国家的补助标准,适当的降低集体缴纳的标准。二是要因地制宜,建立不同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应加强对农村养老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增值,强化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农村养老基金收支分开管理,提高基金管理层次,杜绝腐败发生。三是要整合农村相关保障制度,保障新农保的可持续运行。
(二)提高农村妇女的地位,为农村高龄老年妇女赢得尊重
由于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残留,农村妇女的地位要低于男性。因此,要改善农村女性高龄老人的经济状况,提高农村妇女的家庭及社会地位,应将遗属保险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另外,应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美德,理解、关心并尊重老年妇女,主动为老年妇女提供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三)继续发挥和强化家庭养老的主导作用
受传统伦理思想影响,中国老年人口偏好个人或家庭养老方式。但受内外部障碍性因素的影响,自养层面的养老方式发挥的作用会逐步降低。在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的形势下,更要发挥家庭养老的主导功能,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把它作为我国农村重要的养老保障方式之一。
(四)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养老发展
社区是指在共同经济利益基础上,并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方面有着某些属性的特定地理区域。中国的农村社区一般应为一个行政村。因此社区养老保障机制也就是一个行政村应具有的养老保障机制。但是,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保障机制,还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建立起可持续的、协调的养老保障机制。
(五)改革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方式主要存在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储蓄养老等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除了继续保持和况固家庭养老的方式外,还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方式并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资全的投入。
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它是指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救助措施。养老保障制度的内容比较广泛,具体包括收人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福利)保障、住房保障、生活服务和保健服务等。
一、农村养老的三种基本形式
2004年底,中国60岁及以l-老年人口为1.43亿,2014年将达到2亿,2026年将达到3亿,2037年超过4亿,2051年达到最大值,之后一直维持在3亿一4亿的规模。如何保障老年人口晚年生活是全社会都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而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差距,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严峻。目前农村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和储蓄养老。
(一)家庭养老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养老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只个方面。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城镇占24.0%,农村地区占39.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农村养老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的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五保制度”是对农村丧失劳动力,无依无靠的老、弱、孤寡残疾居民以“五保”即保证他们的吃、穿、住、烧、葬(教)等为内容,以社会救济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五保”的供养方式逐渐通过建立敬老院来实现对孤寡老残人员的集中供养。目前,五保供养是我国农村地区最为传统的政府供养方式。这种养老方式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主要采取两种供养形式,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养,即由乡(镇)、村安排在敬老院享受养老保障;二是分散供养,由村级组织负责,安排邻里照顾。
(三)储蓄养老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指老年人口依靠 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和土地政策,使农业人口从农业生产经营中中获得的收人微薄,生活所需的不足部分往往由外出打工补充。大量的农村青壮年人口纷纷外出打工,通过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或多或少地积攒了一部分财产。他们的这些积蓄除了用于日常开销、教育投资、医疗费用的支出,还通常用于“防老”。目前我国的农民工人口已达到1.5亿左右,大部分人并不打算永久性地居住在城市。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很多农民工首先想到的就是回老家修房子,目的就是为了将来的养老。
二、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现状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的时代。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方式遭遇到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农村养老保障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以湖北省为例,2005年,湖北省农调队,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在全省17个市县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之后又专门针对农村养老问题在5个县市对150个农户进行了重点调查。调查显示,湖北省农村老年化比重呈加快上升之势,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却相对滞后,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一)农村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
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人严重不足,大多数的老年人基本处在社会经济保障体系之外。广大农村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群体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他们身上体现不够。此外农村集体经济脆弱,致使农村社会化养老举步维艰。与城镇一样,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其实是一种福利和救助制度,主要由集体经济承担。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虽然国家在城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也在农村推行了养老保险,但于集体经济脆弱等多种原因,农村养老保险举步维艰。据湖北省农调队2005年对170个村的抽样调查,2005年底,村均累计负债近78.5万元,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无力承担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农村养老保险的费用完全要农民自己承担。17个县市,1700个农户调查显示,有近六成的农民认为如果养老保险费用完全要自己负担,他们不愿参加养老保险。2006年,社保养老保险的实际运作情况比意向调查结果还要差,参加养老保险的只占农户总人数的10.5%。
(二)土地功能的“虚化”
土地不仅被农民视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而且被视为失业保障(当从事非农业劳动收入不佳时,农民可以退回到土地,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和养老保障(在青壮年和老年健康期通过劳动获得的收人,可以维持自己的老年基本生活)。然而,近年来,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在不断“虚化”。一方面,进行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种田亏本的现象。土地给予农民的养老保障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展,部分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这样,部分农民变成了“非城非农”的失地农民,土地养老保障无从谈起。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耕地面积锐减。许多农村老年人失地后,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用于养老的积累更少。
(三)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勿庸讳言,家庭养老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但从现实社会及调查材料看,它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受到来自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城市化、工业化社会共同引发的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结构核心化等严峻挑战。现实各种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子女对老年人的照料和慰藉不像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也就是说,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开始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挑战。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2004年平均3.8个乡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据2005年湖北省对170个村的抽样调查,平均3.2个农村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据巧。个农户重点调查,2005年农户用于养老的费用仍然达到每位老人974元,养老费用占农户家庭年纯收入的8.5%。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面对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群,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为避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滞后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巫需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养老保障的发展道路。就目前我国的农村现状而言,需要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并加大对农村养老的资金投人,方能解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现实问题。
(一)继续巩固家庭养老机制
赡养老人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规定上讲,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我省农村的实际出发,家庭养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因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应排除家庭养老保障,而是要通过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来促进家庭养老。一是以政府行为推动农村家庭养老,在全社会形成养老光荣的风气。政府通过农村基层组织每年对农民家庭养老情况进行评定,对尊老、爱老,尽到赡养义务的农户予以挂牌褒奖,并在减免税费土予以扶持。二是加强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其形式有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近年来,老年协会在引导和督促家庭养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红白理事会引导人们对老年人的丧事简办,减轻了家庭负担,把钱用在老年人生前生活改善上,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和引导,促进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机制
社区养老是发展新农村的新趋势。加强社区养老的文化建设和服务理念,尽可能解除落后地区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尽快改变其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不但对落后地区人口控制发挥作用,也对促进落后地区人口流动、增进落后地区市场经济的因素有着重要意义。城市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相比,农村社区养老体系建设起步晚,远不能适应和满足农村老人的需求。为此应从三方面加强农村社区养老机制建设。首先,加快建设农村敬老院。敬老院是我国长久以来最具代表性的老年服务内容,曾受到老人的喜爱和子女们的青睐。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形成,农村敬老院的数量越发难以满足老人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步伐。其次,农村老年服务的内容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要。再次,尽可能在经济上给老年人以支持。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有的经济发展迅速的农村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了退休制度,也有的按年给予补贴,对老年人的养老作用很大。但这要以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基础。因此大力发展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是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机制的重要之举。
【论文摘要】江苏经济社会比较发达,传统的单一的农民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要根据农民群体的分层及养老需求情况,细分目标人群,充分整合和优化现有的养老组织制度资源,巩固家庭养老的墓础、突出社会养老的功能、拓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空间。
江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达的地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总体而言,城乡社会保障还存在巨大的差异,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十分薄弱。尤其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的加快,失地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间题凸显,传统的养老方式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能够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江苏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目标人群分析:农民群体的分层及其养老需求的变化
(一)职业角色的分层化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江苏农村社会单一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非农化程度较高。据统计,农业兼业户和非农兼业户比重分别为24.25%和20.19%,纯农业户所占比重为55.56% ,远远低于全国73.29%的平均水平。(资料来源2001年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江苏乡镇企业发达,在乡镇企业从业的农民职工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113以上,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二是流动农民工多,江苏是流动人口流人数量较大的省份。截至2005年6月,全省已登记暂住人口1 030万人。其中苏南地区暂住人口759万,占总人口的73.7%。三是失地农民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园区、开发区的建设,建设用地的需求迅速增长,失地农民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多。2002年全省农村居民中无地或未经营农地的家庭约占7%,而1998年还不到1%。
农民职业角色的多元化带来了养老保障需求的多样性和不同职业之间的差异性。据我们对被征地农民、乡镇企业职工、流动的农民工、农村自谋职业者和留地农民调查,被征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的依靠,对社会养老的保障需求最为强烈,其次是有稳定工作的乡镇企业职工,而流动的农民工及农村自谋职业者的养老需求程度要小于留地农民。
(二)收入水平的分层化
近十年来,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根据江苏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数据,2004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人分别为6 544元、4 765元和3 906元。苏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人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苏中、苏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人的1.37和1.68倍。2004年农民收人墩高的江阴市7 673元,最低的灌南县3 079元,两者相差4 594元。按照人均纯收人五等份分组,2004年20%收人最高组家庭人均纯收人10 292元,户均纯收人达到32 523元,分别是20%收人最低组的5.9倍和4.5倍,去掉高收人户的份额,全省还有一半以上农户的收人水平达不到平均数。
农民收人分化对养老保障的含义是十分显著的。收人低的农民群体对社会养老保障的需求可能会明显不足。由于强制性或自愿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可能会明显超出这些低收人群体的承受能力,尤其是那些收人水平过低的贫困人口面临的问题就更加复杂了。养老的年龄结构问题也加剧了上述问题的复杂性。
(三)年龄结构的分层化
年龄结构的分层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结构的老龄化,以及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据调查,江苏省现有60岁以上老人845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1.9%.在全国已率先进人了人口老龄化时期。其中城镇老人为182万,农村老人有663万,占农村人口的12.5%,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已超过了城镇。从地区老龄化差异来看,苏南高于苏中,苏中又高于苏北。
江苏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分层化与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使农村养老问题变得十分突出。据预测,未来50年内,江苏老年人口规模将以年均1.9%的速度递增,到205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1 702万人,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四分之一。所以,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政策的设计就必需考虑到这一未来或预期的养老保障问题与现实的养老保障问题的统筹规划与发展。
二、江苏农村养老保障可供选择的组织制度模式及其评价
(一)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村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家庭养老方式正在出现弱化的趋势。这些因素包括: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农户家庭中子女的数量减少,家庭日益小型化。据调查,1995年江苏省家庭平均人口为3.41人,比1990年减少0.45人。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进一步贯彻实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家庭人口将会形成“四、二、一”结构.即一对夫妇在抚养一个孩子的同时要赔养四位老人;二是人口迁移导致农村老龄化程度比城市更加严重。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农村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是7.5%.而城市只有6.4%.人口向城市迁移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再加上家庭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难于与子女一起生活,到时农村“空巢”家庭将比城市更为突出;三是农村生产的社会化使得家庭的部分生产功能外部化,家庭的养老能力随之降低;四是土.地的养老功能正在削弱。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民的土地正在不断减少,失地农民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对目前主要依靠土地养老的农民,由于受土地制度、土地数量及土地收人的限制,不能对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估计过高。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农户所有,也没有自由转让权。土地数量少,农产品价格低,单靠土地是难以维持生计的。
(二)社会养老模式
长期以来,农村社会养老的对象局限于“五保”老人,这部分老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很小一部分比例,因此,五保养老的模式不具有普遍性。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来,我国在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了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但是由于制度的缺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1998年后就基本上处于停顿的状态。至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形成一个较好的方案,目前还处于各地制度探索时期。
近几年来,以苏州为代表的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形成了自身特色.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截至2004年7月,累计参加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139.37万人,参保覆盖面达76.05%,按月享受社会养老待遇人数52.25万人,覆盖率71.46%。据统计,江苏全省13个省辖市、100个县(市、区),1 276个乡镇的830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保基金总额达66亿元,其中有71万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虽然江苏省的农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从目前制度的运行情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存在夜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参保率不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不强、统筹层次太低(以县级为单位的统筹)等问题。
(三)商业养老保险模式
从很多西方国家建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的经验来看,商业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障体系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近年来,商业保险业通过经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对象的养老保险等,探索出一些成功经验,在农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正在不断增强。受农民收人水平和养老观念的影响,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诸如以营利为目的,遵循的是自愿的原则,国家对商业人寿保险的政策优惠不够,因而,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强,目前还不具备推广的条件,只在小范围内发挥着作用。
总之,无论是养老的经济来源还是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庭养老(包括个人养老、土地养老)在农村养老中占据绝对的地位。社会养老保险仅在苏南少数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制度试点,商业养老保险基本处于空白。
三、加快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思路与政策逮议
江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达的地区,已经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基本条件。因此,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不断拓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空间。可采取的发展思路为:从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分地区(先苏南发达地区,再苏中、苏北地区),分项目(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发展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分重点(先保障农村中的弱势群体,再兼业农民,最后留地农民),分阶段(先试点,再推广)进行。
(一)强化家庭养老的保障机制,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
家庭养老的实质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养老资源在家庭范围内的互助和代际交换。家庭不仅是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重要依靠。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家庭养老都将是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基础。针对目前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的间题,要加强宣传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养老文化,以确保养老文化基础不受削弱和动摇;另一方面要加强家庭养老的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村老人依法养老的权益。基层组织要利用农村原有的邻里互助的良好传统,开展“手拉手”、“结对子”等社会互助活动.创造一个尊老,爱老,互助合作的乡风民俗。
(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中之重。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苏南地区要全面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苏中地区要健全制度,创造条件,实现“应保尽保”;苏北地区要低标准起步,重点保障特困户,逐步扩大覆盖面,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制度中要建立由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财政以县为主负担,省财政设立省级农村低保专项调剂金,对财政较为困难的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合理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保障金由银行统一发放,并重视各项配套措施建设。
(三)积极实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拓宽农村养老机构的功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群的养老需求
江苏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在苏南、苏中、苏北之间差距较大,苏南地区集中供养率普遍较高,而在其它地区集中供养率还比较低。与浙江省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浙江省2001年末,全省共有4.97万孤寡老人实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81.88%。据调查,苏州农村“五保”老人中人住养老机构的有69%,人住农村养老机构的人员中,有6%的老人为自愿选择养老机构的非“五保”对象,虽然这部分老人占的比例还较小,但已反映了传统的“子女养老”、“居家养老”的观念正在发生变革。今后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公共养老机构的建设,满足农村“五保”和贫困老人集中供养的需要;另一方面,政府要制订优惠政策和措施,大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和经营养老机构,形成多元化竞争的格局,更好地满足各类层次的老人养老需要,加快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四)依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有差别分层次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结合西方工业化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和目前江苏省农民的实际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应该依据社会群体分层情况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分类建立,逐步推进。具体的说,对被征地农民.把征地费、补偿费转化为养老保险资金,以土地换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乡镇企业职工,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建立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保证其缴费的可持续性和养老金的可转移性,技术要求较为复杂,因此,要首先解决这些前提条件,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才能顺利推行。最后是解决自谋职业者(经商人员)和留地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自谋职业者的养老保险费由其本人全部缴纳,留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建立取决于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和政府财政实力。换言之,如果纯粹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成为农村人口的很小一部分,如20%或是30%左右,那么,留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间题就是一个小间题了。
(五)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辅助和补充性作用
目前,受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商业养老保险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还非常弱,远未发挥出其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应有的作用。今后,政府要在利率、行业准入等方面提供相应政策优惠,支持和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要加强宣传,不断开拓多种形式的人寿保险业务,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具有的保障方式较为灵活的优势,满足各种层次的养老保险需求,不断扩大服务的对象,提高夜盖面。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养老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
关键词:老龄化;家庭养老;养老保险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群体是我国最大的人口群体,而农村老年人口也是我国最大的老年人口群体。研究并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就是解决农民的最基本要求的问题。
一、 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现状
农村的养老问题一直关系着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1、目前国家老龄化正在加快,客观上使农村养老的形势更严峻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目前国际上一般把60岁及以上人口称为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人口老龄化。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6亿,约占总人口的12%,8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5万,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29%。
2、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
家庭养老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成员或家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极为深厚也不易改变。"养子防老"以及"有钱不如有人"等观念极为普遍。20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四二一"或"四二二"结构在逐渐形成,家庭规模小型化。20世纪80 年代实行计划生育后的新生代,父母将很快进入需要养老的阶段,家庭养老的负担日趋严重。
3、土地养老保障的功能减弱
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推算,外出农民工增加,而本地减少。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14533万人,比上年增加492万人,增长3.5%。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加,对农村的影响很大。他直接导致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增多。由此而带来的影响是,我国农村将普遍出现劳动力短缺现象,这样的影响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困难,使得"空巢"家庭越来越多。
4、医疗资源问题严重使得农村就医难,农村养老保险发展不健全
农村留守老人由于身体、年龄等客观因素,体能各项指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在贫困偏远地区的留守老人,巨额的医疗费使得原来就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承担更加巨大的负担,成为更为贫穷的家庭,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就只能"小病抗,大病拖",如果身染重病就只有等死。[1]医疗资源大多分布在城市,农村分布很少,给患病的农村老人看病更增加了困难,巨大的费用使得老年人养老更难实现。农村人口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在7%左右,而城市在30%左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率远低于城市,使得农村养老金的积累受到很大的限制。[2]
二、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有效机制
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不仅给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而且也给当地社会埋下躁动的隐患。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养老的有效机制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解决的头等大事。
1、从实际出发,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当前农村大多数老年人都还是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安度晚年,这也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因此,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地做好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尊老、敬老、养老是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保障老人的利益。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订养老协议书,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公开化。通过加强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教育,在青少年的思想上树立尊老敬老的良好习惯,进而达到强化家庭伦理观念,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目的。[3]
2、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由于社区养老是比家庭养老更先进的养老方式,具有抗风险能力强等特点,按照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民族传统,大部分老年人都喜欢选择不离开居住社区的养老方式。因此,大力倡导以居家养老为主、以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采取切实的政策强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就必须做到:一是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农村老年服务必须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既要满足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又要满足农村居民的生产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发展服务项目。二是政府要尽可能加大对农村社区养老机制的资金投入,在经济上给老年人以支持,并且在社区内开展多项活动,要注重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三是建设好社区服务队伍,包括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多引进此方面人才合理处理农村老人与其家庭之间的关系。
3、继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卫生服务体制
大力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采取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人负担的办法, 要加大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其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农村特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最后各级医疗保健服务,为农村老年人看病挂号、就诊、取药、住院提供方便。抓好农村卫技人员队伍建设。[1]探索和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保障事业
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要方式,但为实现农村的现代化,我们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这是国家为解决即将到来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项重要对策。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正确了解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机制,是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推行小额商业保险,发挥保险业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5、保护农业用地,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老年人养老提供经济基础
在农村现有经济条件下,尽管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还找不到能够取代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物质条件,土地保障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形式而存在。要进一步坚持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在目前的农村经济状况下,搞好农村养老工作,很重要的是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要扎扎实实地、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农村土地政策,落实好责任田,管好责任田,保证责任田的丰收,这是农民基本生活的保障。[5]保障耕地的安全,切不可发生私自占用农用耕地的事件。
参考文献:
[1]胡正兰.农村养老现状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08,(4).
[2]杨皖苏,胡庆铃.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科技和产业,2008,(2).
[3]安然.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理论观察,2006,(4).
[4]郑若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及对策[J].经济管理者,2009,(9).
一、目前渔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现状分析
(一)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渔农村老年人赖以养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战。勿庸讳言,家庭养老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但从现实社会及调查材料看,它已不能承担所有的养老任务,正受到来自于计划生育政策和城市化、工业化社会共同引发的人口结构老龄化、家庭结构核心化等严峻挑战,也就是说,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正面临着种种矛盾和困惑。
1、渔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留守在渔农村的老年人需要承担劳务和家务的双重劳动,子女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打工在外难以较好实现。在岱西我们看到,留守在渔农村的老人,大多是自己养活自己,活到老干到老,是许多渔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真实写照。一旦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因无固定收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均高于城镇老人。
2、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原有的优势地位正在失去,年轻一代敬老爱老意识的匮乏,致使家庭养老的主体责任正在淡化、丢失。尤其在当今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思想活跃,传统养老观念受到挑战,年轻一代在思想上基本认同养老的同时,行为上则表现得更为现实和自我。
3、渔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较低。这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岱西渔农民主要以晒盐、种植等为主,村民人均收入较低,一年辛苦下来,除了必要的开支已所剩无几;二是给孩子成家和盖(买)房子是渔农民的最大开支,许多家庭把多年积蓄花光,甚至还背上外债;三是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老年人在劳动年龄阶段创造的财产收入基本上都用于子女婚嫁及家庭投资,而不是靠自己的储蓄来养老。因此,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赖子女,由于代际之间经济交流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老年人的赡养费用远远低于供养子女的费用。
此外,随着教育消费的增加和医疗制度改革,使渔农村许多家庭本已拮据的生活更加贫困,有的负债累累。现在孩子从上小学至初中、高中、大学,其花费是过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农村人也已认识到读书是改变个人和家庭面貌的重要出路,宁愿自己受贫,也要供养子女上学,这也使老年人成为家庭边缘人而被忽视、歧视,甚至虐待的一个现实因素。
(二)渔农村社会养老发展严重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老龄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表现为一是老年服务体系仍属空挡,敬老院只能涉及到部分老年人,老年医疗服务、生活料理服务、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都未建立。二是老年协会组织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老年协会组织在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大。
(三)渔农村社会福利、政府救济不足。自2006年起,舟山市实施新型社区养老保障金发放制度,实施了新型合作医疗,渔农民参保率不断提升。在岱西,部分社区(村)如摇星浦、前后岸等村还对老年人按年龄给予补助,受到了渔农村老年人的欢迎,但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作用不大。而且渔农村医疗水平整体上低于城镇,医疗资源分配不公平。渔农村的低保制度不够健全。岱西有低保户数261人,其中老年人低保户50人,仅占19.2%。大多数低保边缘户游离在低保门槛上,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二、完善渔农村养老机制,妇联在其中发挥作用的几点思路
如前所述,我国将近70%的老人居住在渔农村。渔农村的养老面之广,情况之复杂,难度之大,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程度和能力,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起来,实在难以达到。如果靠艺术家唱几首充满爱心的歌曲,靠企业家的一点捐助,靠社会的助老工程,靠政府的救济,靠某个组织的恩赐,都不是解决农村养老的根本办法。我们认为,农村养老问题是一个强大的系统工程,靠单一方法、措施只能解一时、一地之急,而不能从根本上、全局上解决问题,因此需要我们统筹考虑,综合治理,从多方面入手,妇联作为群团组织更应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体现“老有所学、老有所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效果。
(一)通过宣传先行,改变传统观念,适应新形势下养老机制的转变。其一,改变完全依靠后代养老的观念,树立多方式多渠道的养老观念,包括依靠社区、依靠个人、依靠土地等等,这样可以减轻家庭养老的压力;其二,改变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观念,打破赡养责任中的性别划分,使女儿和儿子共同承担养老的责任;其三,改变合居才养老、分居则不管的观念。合居、分居只是各自方便的需要,并不改变责任义务关系。子女要一如既往地尊敬和赡养父母老人。此外,应进一步强化青少年一代的尊老爱老意识,努力维持家庭养老制度,为迎接老龄化的更大冲击创造雄厚的人力资源条件。
(二)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机制。其一,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敬老院是我国长久以来最具代表性的老年服务内容,曾受到老人的喜爱和子女们的青睐。随着社会发展,敬老院要满足老人的新需求,必须不断调整管理方式,增添新的内容,才能持续发展。同时,妇联要积极开展渔农村老年服务,比如增加包括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内容,满足各种需要。其二,加强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妇联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对尽赡养尽孝义务好的子女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予以曝光,增强赡养监督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