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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现如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尤其是创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等社会理念深人人心,社会生产活动中劳动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愈来愈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点关注。过去一段时间里,在我国大力推广社会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举措下,我国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综合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职业健康发展仍旧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问题,特别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矿尘危害、有害气体及不良劳动等因素,长期没有取得有效的消除,对煤矿生产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1.现阶段煤矿职业危害相关因素
1.1矿尘危害因素
矿尘,即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煤尘、岩尘以及其它相关有害粉尘。矿尘属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性粉尘,其可长时间的悬浮于煤矿生产环境中。由矿尘所引发的煤矿职业危害有煤尘爆炸及尘肺病,其中煤尘爆炸是煤尘受高温或者热源影响,与空气中氧气迅速发生氧化反应的过程;尘肺病是煤矿生产作业人员长时间于存在悬浮粉尘的环境中工作,吸入大量的矿尘,从而产生的肺部组织纤维性病变的统称[1]。由粉尘爆炸和尘肺病所造成的伤残、死亡人数,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十分惊人。
1.2有害气体因素
煤矿生产过程中,矿井瓦斯是主要的有毒有害气体。矿井瓦斯是于煤矿生产期间,自煤岩层内向外溢出的以瓦斯为主的各类有害气体的统称[2]。瓦斯事故属于煤矿职业中一种较为严重的危害,其危害主要包括:①自燃引发火灾危害;②爆炸引发伤亡危害;③破坏空气质量引发人身危害;④煤岩瓦斯突出,引发生命危害。
1.3不良劳动因素
现阶段煤矿职业中,普遍存在劳动强度过大及作业姿势不规范等危害。劳动强度过大主要体现在综采工作面支架移动、顶板支护以及煤矿巷道掘进式岩石装车操作等都是超负荷体力劳动。在煤矿生产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通常要进行蹲位、弯腰及跪位操作,长期以往,会导致作业人员出现生理性职业疾病,包括下肢静脉曲张、肌肉骨骼损伤等。
2.现阶段煤矿职业危害产生原因
2.1煤矿生产现场未配备有害物质监测设备
现阶段,我国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谋求眼前利益,过度的节约企业煤矿生产投入成本,未对煤矿生产作业人员及现场空气质量监测配备必要的设备,当前煤矿生产现场空气矿尘浓度严重超标。由于一些煤矿企业不具备完善的煤矿技术服务保障体制,即使是构建了有害物质检测服务中心,往往也受收费昂贵、地理位置较远等影响,对煤矿定期鉴定及检测并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和帮助,从而难以实现煤矿企业科学合理地进行有害物质监测。
2.2煤矿企业对煤矿职业危害不予以重视
现阶段我国一些大型煤矿企业都会配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并构建了相关的职防管理制度,但是煤矿职业危害仍旧面临着职防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检测设施设备落后及管理水平不足等问题,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3]。同时,一些小型地方煤矿企业更是没有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2.3职业病统计全面准确性不足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煤矿企业均为推行职业病诊断工作,更是不存在关于职业病相关的统计数据;煤矿生产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往往局限于对事故展开实时调查、处理,而不将其纳入职业病作为病理报告进行处理,即使在职业病统计过程中,也仅仅统计主要的职业病,职业病统计全面准确性不足。
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对策
3.1规范职业危害防治体系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构建和规范防矿尘、防有害气体监测等设备及设备的定期安全维护、生产作业环境的卫生安全检查、职业病及防治职业危害工程项目分析、统计和上报等相关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工作职业,自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上防止职业病的引发[4]。
3.2强化生产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
强化生产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丰富生产作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通过全面培训内容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教育,让生产作业人员学习到更多新的知识,提高自身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培养生产作业人员的对地质测量信息资料的精确查阅、管理,让生产作业人员更好的了解到矿区地质分布的各种规律,有效防止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3.3注重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技术管理
全面规范煤矿通风环境系统,切忌串联通风,确保通风量的科学、合理性;组织煤层瓦斯地质预测先行预报计划,明确了解煤与瓦斯突出位置分布情况,有效实行煤与瓦斯突出分级管理;提升煤与瓦斯参数测定工作开展积极性,并制定出相应的防突手段,促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顺利进行[5]。科学规范突出预测技术对策,引用先进的深部煤层结构、区域预测定点样本采集设备等技术配备辅助开展突出预测工作,尽可能保障突出预测的科学有效性。
3.4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技术机制
煤矿企业应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技术机制,尽可能依仗职业病防治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部分职能作用,充分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同时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性工作,务必要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能力,构建起有效的社会机制,树立起规范的煤矿企业行为,激发社会人民群众主观能动性,推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面社会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实现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徐 翔.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与防治对策[J].煤 矿 安 全,2010,13(01):105-108.
[2]周洪军.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对策[J].职业卫生,2010,22(01):102-103.
[3]王建军,谷宏亮,郭亚峰,王政权.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0,22(01):102-103.
2019年我们按照煤监局和煤管局的工作部署,在集团和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和《关于开展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示范矿井建设的通知》,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努力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2019年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累计投入1113万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全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建设。
成立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与日常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11人,其中2人为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17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完善了35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种操作规程,在335项岗位责任制中补充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相关内容;对主要负责人1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1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7人进行了专项培训,劳动者上岗前和岗中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率达到了100%;在入井长廊附近设置了职业危害因素公告栏一处、在井上下产生职业危害因素地点设置警示告知牌58处;今年7月份,委托黑龙江安科职业健康技术中心完成了我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772人,其中接触粉尘类危害人数714人,全部配备了防尘口罩,接触噪声危害人数473人,全部配备了防噪声耳塞;并为采掘一线职工配备了防砸胶靴、为采煤机司机和综掘机司机配备了正压送风式防尘口罩。接害职工772人已全部在劳动合同中告知职业病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及相关待遇;2017年职完成职业健康体检442人,2019年完成职业健康体检510人,接害职工已全部体检完毕,并按照规定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建立有专门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矿目前无职业病病人。
二、完善设施,加强职业危害治理
一是重点防治粉尘危害,采掘工作面、避灾硐室、主要机电硐室、带式输送机巷、主要运输巷均已均敷设防尘管路,掘进工作面业采用风机入风净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放炮喷雾、回风净化、转载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采用尘源跟踪系统、煤体注水、风流净化水幕、采煤机内、外喷雾等综合防尘措施降尘。2019年对部分防尘喷雾进行了升级改造,在采掘工作面设置了风水联动喷雾装置12道,掘进工作面设置了放炮自动喷雾洒水降尘装置8道,各主要大巷设置了光控自动防尘喷雾装置10道,截止目前共计设置防尘喷雾装置135道,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浓度大大降低。
二是减少噪声危害,对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均安装了消音器,购置带有消音装置的锚索钻机,在主副井绞车房、水泵房、钢带机硐室内安设了隔音间。局部通风机噪声由改造前的102分贝降低到目前的85分贝以下,掘进锚索钻机工作时下降至75分贝,主副井绞车房司机操作位噪声分别由原来的105分贝和102分贝降低到目前的80分贝和82分贝。
三是补充各类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能力。针对矿井监测点较多,监测仪器在使用上比较紧张的问题,2019年在原有监测仪器的基础上,追加采购了直读式粉尘检测仪、噪声检测仪、多参数测定器(CD4)、便携式一氧化氮气体检测仪、便携式二氧化氮气体检测仪、便携式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等监测设备。
矿目前共配备了直读式粉尘检测仪4台、噪声检测仪4台、粉尘个体检测仪17台、CD4气体检测仪13台、便携式一氧化氮气体检测仪2台、便携式二氧化氮气体检测仪2台、便携式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2台,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14台、一氧化碳传感器11台、甲烷传感器48台、温度传感器23台,实现了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实时在线监测。
三、“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以数字化矿山引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按照省煤管局“提高煤矿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集团与公司领导提出 “要依靠科技创新破解煤矿发展难题” 的指示要求,在省煤炭生产管理局的安排指导下,引进了“人工干预自动化开采”项目,该系统配备有独立直饮水级别的水质净化系统,有效的杜绝了因水质问题造成的采煤机内喷雾堵塞失效;配备有尘源跟踪系统,机组经过时架间喷雾自动开启,保证了喷雾降尘的质量;配备有液压支架降架、移架喷雾系统,解决了降架、移架过程中降尘的历史难题,通过液压支架自动移架、推溜和升架,自动完成工作面跟机作业,减少了工作面作业人数,工作面劳动用工从原来的97人减少到现在的45人,比原来减少54%,生产班人数由原来的13人减少到7人,比原来减少46%,大大减少了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在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搭建了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矿井综合自动化操控平台。将安全监测、人员定位等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了集中管理,分散控制,实现矿井各个自动化系统间的无缝连接。目前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实现部分岗位的远程操控和无人值守,情况如下:
①地面压风机启停实现远程操控;②井下负190变电所、负300变电所、负450变电所以及北一采区变电所实现地面远程操控;③井下中央水泵房实现了地面远程操控,无人值守;④北一区、南一区系统皮带实现了地面远程操控,无人值守;⑤井下给煤机皮带实现了地面远程操控,无人值守。
接触职业危害人数逐步减少,劳动生产率和安全系数得以提高。井下部分关键设备已经实现了无人值守,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目标将逐步实现。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有关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和各投入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水平,按照岗位工种,定期组织员工到定点医院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三是强化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职业健康防护意识,自觉遵守职业健康相关制度;督促职工不断学习并不断完善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把培训考试关,严格准入条件。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狠抓管理创新,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矿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2013年10月22日,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试点工作总结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决定下一步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的形式正式实施。
当前,我国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严重威胁劳动者身体健康。为了扭转被动局面,有必要通过评估各级政府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形式,促进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2年5月就研究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指标作出批示,随后,由统计司牵头,会同职业健康司和中国安科院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
2013年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北京市、山东省、黑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试点工作,检验和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实施。经过系统、细致的试点研究工作,研究小组最终形成包含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标准等内容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方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会上强调,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意义重大,是安全监管系统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监管职责,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引导各级政府和广大用人单位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促进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控制,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面对新形势,江苏省总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的要求,积极探索规律,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以“主动介入、源头参与、超前防范、科学维权”为特色的主动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模式。
主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调查
2010年以来,江苏省总工会主动作为,先后3次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危害防治状况、全省工会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全省化工行业职业危害防治状况的调研。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江苏省主要存在4方面的问题。
职业危害种类涉及较多
2012年,江苏省总工会在全省化工行业职业危害防治状况调研中发现,平均每家化工企业至少存在粉尘、有毒物质、高温、噪声、振动等职业危害中的3种以上。其中,接触有毒物质的人数最多,占接触职业危害总数的26%;其次是高温和粉尘,分别占13%和11%。虽然多数企业对职业危害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防控措施,但防控水平参差不齐。调查中发现,46%的产生噪声作业的企业,没有采取任何防控措施。
职业健康体检没有得到重视
在江苏省总工会进行调查的21万8069名职工中,参加岗前和在岗职业健康体检的有87%,但离岗体检普遍被忽视,仅有49%的在岗职工建有职业健康档案。
职业危害源头防治不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职业危害预评价制度在企业中并未得到规范执行。对于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全部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的企业仅占38%,对部分建设项目开展预评价的有30%。
职工防治职业危害知识匮乏
参与调查的职工中,有40%反映所在单位没有或很少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42%的职工不知道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
分析职业危害防治现状原因
根据调研结果,江苏省总工会分析全省职业危害防治状况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主要有3方面。
一是职业危害防治监管责任没有有效落实。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由于职业病防治职能在短期内多次转变置换,影响了政府相关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工会监督职业病防治的职能,法律虽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易被边缘化。部分地区只重视生产安全,忽视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没有列入相关的考核体系。江苏省虽然建立了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企业没有申报的积极性。
二是企业防治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主要表现在:少数企业的职工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超强度、超时间劳动,25%的被调查职工每天加班1~5h;部分企业劳动条件较差,为降低生产成本,没有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别无良企业主不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不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对涉尘涉毒的职工采取轮换制,在发病前转换工作岗位,甚至个别单位在发现职工患病或可能患病的情况下,以种种理由解雇职工,逃避应负的法定责任。
三是职工行为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部分职工只重眼前利益,不惜以损害身体健康为代价获取劳动报酬。相当一部分职工缺乏基本的职业危害防范技能,不懂防护、不会防护、不愿防护。调查中发现,即使企业发放了劳动防护用品,部分职工却嫌麻烦,不愿佩戴。
多种措施防范职业危害
针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状况,江苏省总工会不断创新参与职业危害防治的模式,搭建维护保障职业健康平台,积极参与职业危害治理,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在职业安全健康发展中发挥“群防、群控、群治”的独特作用。
创新机制方法 加强监督控制
“一法三卡”(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危险源点警示卡、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是江苏省总工会率先在全国推行的、行之有效的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方法。
近年来,为使“一法三卡”方法更科学、管理更完善、推行更规范,江苏省总工会引进现代安全管理的理念,在推行机制上进行了创新、提升,形成了“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以下简称“1+3”体系)。“1”是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推行“监控法”的动态管理、系统评价和持续改进这3项保障机制。
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的动态监控;系统评价机制,实现了职工、班组、车间、企业逐级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定期评审和全面认知;持续改进机制,实现了对岗位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排查、评估、确认、挂牌、检查、整改、评价、改进的闭环管理。
2012年,江苏省有6万5600家企业推行了“1+3”体系,基本实现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96万7000名职工参加了岗位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排查治理活动。“1+3”体系还获得了第五届全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二等奖,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普及防治知识 提升职工素质
在调研中,江苏省总工会发现职业危害防治的关键,在于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重点是普及职业危害防治基础知识。
为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职业安全健康素质,江苏省总工会制定并实施了“百万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普及教育工程”的五年规划,争取在五年内,使全省职工普遍得到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系统教育。
为此,江苏省总工会组织编写了《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工普及读本》,以问答的形式,系统介绍了职业病的基本概念、防治要求、防治措施、诊断治疗和权益维护等基础知识,编制了考试题库,摄制了《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普及教育—如何防治职业病》专题教育光盘,在全省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热潮。仅2012年,江苏省就发行职工普及读本1万余册,对247万8000名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系统教育。
畅通民主渠道 维护职工权益
江苏省总工会通过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引导广大职工参与职业危害防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筑牢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预警防护墙”。推动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改善了职工的作业环境和工作条件,促进实现体面劳动。
通过召开全省工会职业危害防治暨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在全省广泛征集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形成《文本汇编》,涵盖了化工、电力、机械、电子、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专项集体协商的特殊内容,起到示范、指导作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专项集体合同的授权、要约、应约、协商、决议、签订、监督、检查等各个程序,明确了企业与职工双方在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完善了职工维护自身劳动安全与健康的权益保障机制。
开展“三送”活动 关爱职工身心
自2005年以来,江苏省总工会在全省广泛组织开展以农民工为主要走访慰问对象的夏季安康“三送”(送清凉、送法律、送安全)活动。每年夏季高温季节,全省各级工会都会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高危作业场所,慰问在一线高温作业的职工,把防暑降温用品、法律法规知识读本送到职工的手中;把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文艺演出送到工地车间。
主动依法维权 保障职工安康
一、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的职业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2.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一是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2016年度准备20家企业资料,做好国家总局抽查评估准备,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的指导,如实准备评估材料,认真做好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培育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尽快达标。
3.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一是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二是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国家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2016年,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数量同比要有大幅度的提升。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要作为纳入执法检查内容。三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并做到完整、准确。四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4.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预防工作。落实国家卫计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粉尘防治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和相关权益。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5.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对辖区内粉尘高危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两个行业,要重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生产。推进石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园区化管理,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全部淘汰干法作业。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6.突出重点,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按照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一是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的编制,确定年度执法的重点。把职业病高发多发、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有新发生职业病病例、有职业病危害群众举报事项的企业列入监督执法的重点,确保监督执法与各项监管工作配套推进。二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工作。
7.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根据近期国、省会议要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将从事前监管转化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监察部门的建设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四、不断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8.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必须进行申报,执法检查时要将申报纳入检查内容,要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在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加大申报推进力度,特别要提高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较多的工业企业的申报率。2016年省、市局将建立申报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9.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和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等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活动,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害岗位人员培训工作。
【关键词】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
1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现状
1.1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不重视
我国一些用人单位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不到位,忽视了对产生危害的生产设备设置防护设施;没有意识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防治监管不够到位,危害了劳动者的健康利益。虽然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防治工作至今没有受到社会广泛人民的关注,相关的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这导致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阻碍。
1.2防治部门监管不到位
虽然我国已建立职业病防治法,但是职业病防治相关的监督部门职责不明确,目前国内很多省份职业病监督还是卫生部门负责,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性,职能交接进展较慢,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至今仍未完善,导致我国对职业病的预防效果不佳,严重影响了职业病防治的进程。
1.3生产设备落后
目前我国同外国相比生产设备较落后,这也是导致职业病频发的重要原因。国外生产大多数为机械化、自动化,工作接触危害机会小,而国内大多数行业为人工操作,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低,故接触危害因素机会大大增加,从而职业病发生机率增加。
1.4劳动者本身的问题
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主体是劳动者,其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健康检查意识差,甚至不知道健康检查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不主动参与职业健康检查;②很多劳动者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寻求法律救济措施,使属于其的权利得不到保障;③职业卫生检查时过于被动,不积极主动争取,调换工作单位或解聘后劳动者不主动向用人单位索取健康监护档案,这给日后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带来一系列问题和困难。
1.5忽视急性中毒情况
国内很多企业忽略生产过程中急性中毒情况,例如家具行业,有调漆、喷漆过程中,如溶剂中含有苯等有毒化学物质,在通风不良或大量泄漏工人没佩戴防护用品等情况下,工人吸入大量有毒化学物质而发生急性中毒,情况严重会导致死亡等现象。
2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对策
2.1完善立法,严格执行
在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法国,职业病发病数量明显低于我国。因此,监督管理部门应该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严密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并严格执行,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2完善防护及应急设施
一是,革新工艺,落实防护设施设置。希望国家大力发展企业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并能给予企业一定资金支持,革新工艺、革新设备,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产生,落实职业病控制三级预防;针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设备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二是,加强应急演练培训,完善应急设施设置。针对生产过程有可能发生的急性事件,制定对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并能根据演练过程中问题进行完善。如使用有机溶剂企业,应设置应急冲淋洗眼装置、有毒化学物质报警装置等相关应急设施。
2.3加强宣教,提高职业人群的认识
职业病防治知识缺乏是造成职业病多发的主要因素,因此,对劳动者进行必需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职业病的有效手段之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重视职业病防治宣教工作,经常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专家答疑,用人企业要以宣传栏的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要明确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负责职业病防治培训,增强劳动者的防治观念,提高其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了解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2.4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要以预防为主,治疗要从源头抓起,职业卫生审批程度对此起到关键作用。新、改、扩建、技改项目要切实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即”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确保投入生产后的建设项目符合使用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每一年委托有职业卫生资质服务机构进行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部分漠视法律、法规的职业病高发病率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优化执法环境,帮助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困难。
2.5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
(1)严格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加强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严格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处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问题。(2)加强个人使用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严格管理工人在检修印刷机、表处机、变配电设施时防护用品的佩戴,防护效果差时应及时更换。严格管理使用气枪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佩戴护耳器,其他人员在进入噪声工作场所的人员均需佩戴护耳器。(3)警示标识及告知。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应张贴在醒目位置,若标识褪色掉落应及时更换。告知宣传栏须完善告知内容,如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意外接触后的应急处理、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穿戴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等。(4)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应纳入公司年度预算之内,由专人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为他用。专项经费应包含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费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费用、应急救援设施维护费用、职业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费用、职业病危害检测费用、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费用等。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档案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1、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2、关注职业卫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3、卫生防护做到足,企业发展亦提速。
4、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6、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7、创造良好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是企业的责任。
8、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9、职业病,要防治,你规范,我健康。
10、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1、职业卫生,防护第一。
12、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3、了解职业病危害是劳动者的权利。
14、职业病,好防不好治。
15、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16、保护员工健康,建设现代企业。
17、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体检。
18、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19、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20、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21、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22、改善作业环境,实现体面劳动。
2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24、防治职业病危害,促进经济发展。
25、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26、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
27、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28、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29、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30、为了您的健康,请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1、职业病以预防为先,预防以行动为先。
32、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33、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34、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35、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36、尊重生命,远离职业病。
37、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38、防治职业病,幸福你我他。
39、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40、和谐社会你我他,职业卫生大家抓。
41、防治职业病,企业是关键。
42、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操作行为。
43、职业防护齐遵守,拥有健康乐悠悠。
44、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45、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6、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47、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
48、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
49、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50、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利己、利人、利国家。
51、职业病防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2、职业安全无小事。
53、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54、人人落实职业卫生,个个享有健康人生。
55、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56、职业卫生齐抓好,企业发展步步高。
57、职业卫生共关注,防治法规齐遵守。
58、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59、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60、职业病防治,责任重于泰山。
61、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2、职业卫生连万家,齐抓共管靠大家。
63、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64、保护劳动者健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65、关爱员工生命,优化工作环境;做好劳动保护,共防职业危害。
66、关注职业健康,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67、工作、健康、和谐。
68、职业病防治做得好,企业效益步步高。
69、树立职防意识,杜绝职防盲区。
70、戴耳塞,防噪声,安全作业不耳聋。
71、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72、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7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74、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75、树立职业卫生意识,弘扬职业健康文化。
76、正确认识和使用,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77、职业卫生做到足,社会职工都幸福。
78、提倡职业卫生,减少职业病患。
79、职业危害你我他,正确防护靠大家。
80、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81、预防职业病,保障职业健康。
82、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83、职防无小事,健康是大事。
84、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85、职业病人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86、职业危害有效防护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87、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8、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
89、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90、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
91、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92、职业病防护,关系千家万户。
93、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94、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95、粉尘作业戴口罩,不得尘肺身体好。
96、重视职业卫生,构建和谐生活。
97、消除职业危害,共创美好明天。
98、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