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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4-02-22 16:03:1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

篇(1)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基层社恢复重建为基础,打造全新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为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活力和服务能力,逐步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为自主经营的主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为农服务的新载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供销社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经营与服务同步提升的原则,努力实现经济实力的新增长,服务水平的新提升;坚持改造和新建并重的原则,注重分类建设,鼓励多种形式的新建;坚持统筹兼顾、重点带动的原则,将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具体措施,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基层组织发展;坚持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挂综合经营服务中心的 牌子,又要有综合经营服务的内容及其定位;坚持改革创新和开放办社的原则,大胆创新经营机制、服务方式和组织形态,形成多样化发展的新格局。

二、建设目标及标准

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配套、制度健全”的要求,以基层供销社等为主体,采取提升、改造、新建等多种形式,盘活调整资产和经营设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集商品经营、产业发展、网络建设、涉农服务和带动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于一体的综合平台,进一步提升经营和服务水平,构建具有特色的供销社基层经营服务新体系。2014年,每个县市恢复重建基层社1家以上;试点推进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房县开展试点建设3家,其他县市各自试点建设1家。

根据全市基层组织发展的现状,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其标准为:

一类“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具有集中完整的经营服务设施,参与“新网工程”3项业务以上,有较好的网络基础,经营效益好,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5家以上,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5家以上,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以上或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成立协会或联合会、联合社1家以上,开展3项以上涉农服务,基本制度健全,门店、标识形象良好。

二类“综合经营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设施较为集中完整,参与“新网工程”2项业务以上,经营活动正常,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2家以上,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300亩以上或销售农产品300万元以上,成立协会或联合会、联合社1家以上,开展2项以上涉农服务,基本制度健全,门店、标识形象良好。

三类“综合经营服务中心”:指依托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营销和服务型龙头企业(市场),组建具有业务优势、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组织(实体)。此类“综合经营服务中心”经营服务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单项性的,组织架构可与依附的主体“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也可以单独设立。

具备一定网络基础和较强经营功能、具有服务带动能力、基本制度健全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服务社等,应通过进一步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努力发展成为该类“综合经营服务中心”。

“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对外挂“XXX供销社综合经营服务中心”牌子,还可增挂“XXX综合经营服务社”牌子。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经营活动。“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搞活经营,增强自主发展能力。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农资、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业务。根据自身条件,积极介入涉农领域、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扩大经营领域和网络覆盖。加强销售终端的建设、管理与服务规范,提升档次水平,发挥网络综合效能。

(二)积极做好为农服务。“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必须体现办社宗旨,增强服务功能。要采取多种形式领办、参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开展农技、购销、培训、资金、中介、加工储运等专业化服务。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各类涉农服务。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建设,促进品牌、质量、制度、文化等建设,提升发展水平。

(三)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要顺应市场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展的运行机制,既要通过改造重组化解历史包袱,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发展经营上,又要以改造重组为契机,引入资本、人才和业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灵活的经营机制。要加强基本制度建设,保持供销社组织的特性。

(四)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必须依靠人才支撑。要吸引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和高校毕业生参与基层组织建设,造就一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实用人才。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改善年龄、知识结构,提高带领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县市供销社要将“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搞好整体部署、抓好试点、不断总结经验、进行精心指导。要建立领导班子、相关部门定点联系、分片包干等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联动机制。县市供销社要充分发挥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的主导作用,抓典型、帮后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市供销社将加强对系统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社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区域工作协调发展。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参与“综合经营服务中心”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好基层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工作方法,避免低水平建设,力戒形式主义。

篇(2)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社会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省、市打击“两抢一盗”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全局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区三级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严打”方针,坚持打防并举、以打开路、注重实效;坚持标本兼治、严密防控、综合治理;坚持依法办案、宽严相济、公正执法;坚持全面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斗争氛围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全面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的职能,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使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 强化,各级组织不断健全,化解矛盾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全面加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并通过深入开展“两抢一盗”斗争,全面推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地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态势,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满意率全面提升,保持此项工作在全区处于领先位次,使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以此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为创建平安__、构建和谐__、加快__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打击“两抢一盗”的社会氛围

以《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区里要及时组织法制宣传队集中时间进社区,进行巡回宣传;支持法制宣传志愿者经常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有针对性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活动,并依托社区加强对农民工、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增强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依法治区办公室

责 任 人:__

(二)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为配合打击“两抢一盗”斗争的开展,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成立专门的刑事辩护指导小组,加强对律师参与“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大局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和监督。使全区律师在开展辩护工作时都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进行刑事辩护,确保律师辩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事辩护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要强化案件指派力度,服务打击“两抢一盗”斗争,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全市不发生一起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派的现象。

责任单位: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责 任 人:__、__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做好人员调解和帮教安置工作

充分发挥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第一要认真抓好省、市、区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落实,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扎实抓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疏导化解民间纠纷,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第二要依靠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线索。加强对“两抢一盗”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防止犯罪分子的引诱和拉拢,及时为回归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实现就业,以便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降

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

责 任 人:__

四、重点环节

根据省、市打击“两抢一盗”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是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的重中之重,要贯彻始终,就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组织发动(x月)

各单位应于x月__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

(二)严密排查(x月—x月)

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组织开展矛盾排查,及时发现、报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

(三)考核验收,总结表彰(__月)

区局组织考核组,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打击“两抢一盗”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同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__同志为组长,主管副局长__、__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领导协调全系统的工作;并抽调专人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局长__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综合、信息、宣传、督导小组,具体负责斗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和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建立工作台帐,落实专门人员,促进打击“两抢一盗”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局将抽调业务熟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区局领导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斗争法制宣文秘站: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重点督导帮助;各科室也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两抢一盗”斗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夯实基层基础。在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斗争中,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是打防并举、管控结合、综合施策、维护治安的基层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办等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信息分析研判报告制度、专项打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检查制度、管控帮教重点人员工作制度,推动打、防、管、控、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在最基层社会单元的落实。

(四)充分发动群众。各单位要采取在社区印发传单、在单位组织法制学习、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要探索建立执法工作群众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短信举报平台、网上举报平台,杜绝“有案不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有赃不退”等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五)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长是开展“两抢一盗”斗争法制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主持制定符合本镇、办实际、切实可行的斗争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宣传职责,确保法制宣传不拉死角。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在预防“两抢一盗”法制宣传上狠下功夫,推动斗争的深入开展。

篇(3)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1认知城市社区

1.1社区与城市社区

社区原本是社会学中的概念,源于德文gemeinschaft,由德国社会学家F.腾尼斯(1887)在《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Gemeinshaft ungese Uschaft)-书中提出,英文译作Communityand Society。1930年代社会学家吴文藻先生提出“社区”的概念,后由众多学者在共同讨论中达成共识,将community译成“社区”。

从社区的基本内涵来看,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一定数量的居民的居住生活为中心,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而城市社区则是由城市基本建筑物、人等要素所限定下的空间关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与乡村社区相比,城市社区有较大的开放性,它的内涵也会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变迁和城市科技进步等进一步发展变化。在我国,“城市社区”的概念从上个世纪90年代才兴起,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目前,城市社区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1.2城市社区的构成要素

城市社区具有强烈的地域性,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一般具有5种要素:

①人口:按照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人口;

②地域:按照一定地域界线确定的相对稳定的自然环境和生活居住区域;

③组织:有一套适应社区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制度,自发、互助的社会团体;

④心理:具有本地文化特质、情感上可以相互沟通、有认同和归宿感的社会心理;

⑤设施:能维持社区人们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社会设施。

1.3城市社区的基本功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功能,剥离了它们承担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功能;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一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也从政府中分化出来。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些被剥离或分化出来的社会职能必须落实到社会最基本的载体。因此,城市社区作为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必须承担多重社会职能,主要包括8个方面功能:①管理服务功能;②经济综合功能;③社会交流功能;④社会服务功能;⑤教育培训功能;⑥文化娱乐功能;⑦医疗保健功能;⑧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功能。

1.4城市社区与住宅区、居住区

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住宅区、居住区的概念使用频率较高,在概念表述上有一种包涵关系,但并无本质的不同,可以通称为“住区”。对比住区与社区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以居住为主的地域空间,但是还是有些不同点:

①从地域概念上来讲,社区一般有明确的行政或管理界线,而住区则只有地块界线或物业管理范围线;

②从功能上来讲,住区的功能比较单一,是城市功能区划之一,而社区则比较综合、复杂,强调功能混合;

③从规划上讲,住区更多关注是物质环境,而社区则不但考虑物质环境,还要考虑更多社会、经济、文化等非物质因素。

2国内外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2.1美国――基于社区中心的社区自治管理模式

在美国,社区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共同体,它的划分没有具体规定,可大可小。每个社区有个社区中心,通常社区把学校、公园和娱乐场所共同体或者YMCA(Young Men Christian Association)作为社区中心,供社区开展活动、居民交往等。社区中心必须满足一定标准:有足够地方开展活动,布局要合理,足够设施满足不同需要,为不同年龄层次居民提供服务,每1000人社区中心用地10亩,公共娱乐和开放用地不能少于用地的10%,设施必须在小区和社区范围内提供。所以,学校的政府公益性特点和良好的设施并且位于社区中,成为社区中心的最佳选择,一般公立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时间作为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学习、健康、娱乐等场所而对外开放。每个社区中心有一个管理机构。

2.2新加坡――以选区为单位的政府主导社区管理模式

新加坡是一个比较小的岛国,国土面积只有682平方公里,但是其民族、宗教、语言和文化呈现多元化特征,这决定了它社区管理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的多元社会。新加坡的社区治理是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对社区进行直接管理,并在社区设有许多派出机构。这种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了许多多民族国家学习的成功典范。

新加坡根据地域范围划分社区管理层次,在全国层次,人民协会(People’s Association)统一协调管理全国社区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划分为中区、北区、西北、南区、西南区。每个区域建立社区发展理事会负责本社区工作,社区发展理事会管理范围基本是80万户居民。在社区发展理事会下面,以选区为单位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管理范围大约是1.5-2.5万户居民。选区内还有最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和邻里委员会,管理范围是1500-2500户居民。在新加坡社区中,还有一个特殊组织: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它是与选区对应的社区服务设施,经费90%来源于政府。基本上,每个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服务1.5万户居民,并由一个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其具体职能是组织文化、教育、娱乐、体育以及其它大型民众参与的社会活动来促进民族的和谐,提高社会凝聚力,沟通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同时还管理财务。

2.3日本――基于地域中心的混合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日本社区管理是地域中心的管理模式,日本的地域类似我国街道的行政区域,而地域中心则类似我国街道办事处。这种地域中心体制是为了更好满足大城市对居民管理的新需要。地区中心是区政府根据人口密度和管理半径划分的一定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隶属于区政府地域中心部。除了地域中心外,还有一个与之平行的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群众自治组织,即住区协议会,它由居民自愿参加,建立在原来町片基础上。住区协议会主要任务是对区政府的中长期计划进行讨论,把居民意见反馈给区政府,对区域的共性问题进行讨论提供对策,它是居民参与地域管理的有效途径,是一个非政府自治组织。由此可见,日本大城市是基于地区中心的混合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2.4上海、杭州、天津――基于社区居委会的党政主导社区管理模式

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时间还比较短,社区管理模式还处在不断深入探索中,上海、天津、杭州等不同城市结合自身特点设计社区管理体系。

上海市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上海实施新世纪宏伟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区建设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结合,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明确提出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构建四大系统,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上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

杭州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先进城市,分为市――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四级,市和区设有社区建设委员会,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并为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街道办事处设有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区建设的督促和落实工作,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它以原有居民区和居委会为基础,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基本要求,全市五个中心城区划分272个社区,每个社区一般规模1500-2000户,平均1760户。

天津市实行“分类式”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把城市社区分为完全物业管理型社区、部分物业管理型社区、非物业管理型社区三类,确定管理主体,明确社区职责,实施分类管理。

总结这几个城市管理模式和实践经验发现,尽管不同城市把社区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社区空间落脚点也不同,上海是落实到街道一级,杭州是落实到居委会一级,但是由于制度背景的影响,它们都在社区管理体系中强调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都把城市社区管理与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紧密融合在一起,并且随着政府职能转型,又都在从政府主导模式向共同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中。

2.5小结

综合比较国内外不同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不同国家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行政等特点采用社区自治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和混合模式等不同社区管理模式,同时形成了不同城市社区管理空间体系,社区空间落脚点也不同,美国是落实到社区中心,新加坡是落实到选区,日本是落实到地域中心,而我国则落实到街道或居委会。

3中心城区城市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3.1现状及问题

某市从1988开始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到200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它标志该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文件精神,居委会改称为社区居委会,并开始大力开展“村改居”和“镇改街”工作。截至2006年底,该市中心城区共有街道35个,社区居委会272个。

通过现状调查与分析,这种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空间管理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①在规划建设中,规划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也没有完全对接,在管理层级、配套标准等也没有完全统一,因此也就带来了社区建设和居住区规划“两张皮”现象。

②对“村改居”和一些原来单位管理的集中居住区,在社区管理体制上还没有完全理顺。

③建设与管理方式还是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社区活动、治安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等依赖政府的管理和干预,社区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④由于住宅零星开发带来社区空间布局不均衡,社区服务设施零散,社区配套设施共享困难。

3.2新型城市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经验基础上,为了适应该市现行行政体系,满足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管理有序”的要求,确定市中心城“两级政府,两级社区”的“网格化”城市社区空间层级体系。

“两级政府”即市、区两级政府,以行政管辖区为界限,相应成立城市社区管理机构,负责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两级社区”即街道社区和基层社区。以一定地域范围和人口规模,对每个区辖范围划分若干个街道社区,对每个街道社区划分若干基层社区。

“网格化”管理缘自计算机网格技术思想,后被国外城市管理者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引入到城市街区管理中。在这里,“网格化”的含义就是把城市社区空间作为网格对象,以基层社区为基本网格单元,以街道社区为次级管理单元,进行层级化、全覆盖式管理,如下图所示。

网格化城市社区空间体系构建图

4不同管理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4.1与城市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该市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中,政府分市、区两级,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居委会虽然法律上是居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机构处理行政管理事务,办公经费也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拨款,所以,它也是城市行政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而理论上,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目标是实现民主自治,所以,从城市管理角度看,两者应该是同一个管理对象的不同管理主体。因此,两者的契合点就是基本单元的地域空间一致性,即每个基层社区就是一个城市行政管理基本单元,每个街道社区就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是城市次级行政管理单元。每个基层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每个街道社区设置相应的准政府性质的社区建设管理机构,协助两级政府来开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4.2与居住区规划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居住区规划层级体系划分着眼点是人口规模、城市各级道路以及配套设施,这些要素也是社区的基本要素,但落脚点是配套设施。因此,两个体系之间的契合点是各级配套设施完备性。

三个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个体系契合关系图

【参考文献】

1、 徐一大、吴明伟.从住区规划到社区规划.城市规划汇刊.2002(4)

2、 倪集崇.美国“社区建设”的考察报告.温州论坛.2002(4)

3、 刘君德.上海城市社区的发展与规划研究.城市规划.2002(3)

4、 黄文云.社区变迁:基于城市规划的透视与策略.经济地理.2006(3)

篇(4)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成“四个”建设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主线,务实推进落实,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发展的新跨跃、绩效的新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实现以下“二提升、二领先”的工作目标:

1、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2、平安创建绩效明显提升。平安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社区以及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平安创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平安创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3、综治社区建设全区领先。大力推进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区领先。

4、社会管理水平全区领先。深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着力在完善责任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提升推进成效上下功夫,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二提升、二领先”工作目标,着力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社会矛盾预防处置。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意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稳评工作规范化。按照“扩面、增量、提质”的要求,全面推进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活动等领域稳评工作的全覆盖,规范稳评工作的程序,完善稳评工作的跟踪制度;切实加强稳评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稳评工作实效,年内组织开展“稳评优秀项目”、“稳评示范单位”评比活动,激发稳评工作活力。二坚持矛盾排查化解常态化。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并严格落实平常时期定期排查化解、特殊时期滚动排查稳控以及部门联动联调等大排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深化推进社区“阳光调解室”建设,确保初始矛盾“发现得早、调解得快、处置得好”。三是强力推进历史问题化解。坚持把推进历史问题的合理有序解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的包案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确保积案得到合理有序化解。切实加强重点的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人员不离线、不失控。

(二)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提升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技防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三期工程建设。按照“先进适用、投入适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技防入户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居民技防入户率;切实加强主要道路、沿街商铺等重要场所技防建设,不断提升到位率、完好率。二是深化社会治安巡防。大力加强街道、社区两级治安巡防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配备街道巡防中队以及社区保安等治安防范力量,完善街道、社区社会面治安大巡防、大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街头路面巡防率、管事率以及社区保安的在岗率。三是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大力加强以综合管理户(楼、组)长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协助的社区治安防范队伍建设,通过深化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规范预警、巡防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共同参维护社会治安的参与率。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深化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重点推进实施“四大”环境建设:一是推进和谐诉求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各类调解工作机制,强化初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力推进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包案等专项行动,着力实现初始矛盾零增量,历史积案减存量;扎实有效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二是推进关爱帮教环境。重点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举措;积极推进问题青少年、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关爱管护基地建设,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感受社会的关爱。三是推进治安满意环境建设。重点加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技防小区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压降治安违法犯罪率,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大力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健全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机制,努力实现工作的常态化,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四是推进和睦共建环境。探索社区党建、社区管理、城市管理、治安管理等“多位一体”的基层社会管理网格化“大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平安社区、和睦家庭、和谐企业等共建共创等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社区、家庭、企业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度。

(四)深化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重点,深化推进平安雪浪建设。一是深化系列平安创建。切实强化系列平安创建牵头部门的职责、责任意识,依据区域特点优势,确保平安小区、物业、学校、家庭、医院、工地、景区、园区、市场、企业等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着力使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市场继续走在全区乃至全市的前列。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健全完善城乡结合部、边界地区、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等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在不形成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探索建立地方与学校互联互动的校地联管联治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启动仪式,着力实现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开展平安创建宣传。高度重视综治平安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采取走进家庭、利用公众宣传媒体,广泛而有序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听取居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综治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效。

(五)健全社区综治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加强规定要求,大力推进社区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深化推进社区综治组建设。继续深化社区综治组织建设,按照“一办两组”、“一组多员”的要求,切实落实综管员、调解员等主体的各类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深化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并完善以矛盾纠纷调解网、社区治安防范网、重点人员管控网的“三网”建设,确保100%社区建立综治办,80%以上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把加强综治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综治干部的业务能力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重要方面。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上半年,组织部分综合管理户(楼、组)长综治工作业务专门培训,努力使雪浪街道综治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四、措施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为民谋福祉的实事工程。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各级党政组织、各成员部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职责意识,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建设融入区域发展、条线工作的全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安排、推进落实;切实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保障,为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篇(5)

作为市政府出资人代表,医管局要切实履行北京市属22家三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责,包括管人、管事、管资产等职能,如院处级领导干部的任命与考核、医院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以及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监管等。换句话说,医管局是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身份,对所属医院实行人、财、物和运行的统一管理。

2014年是医管局成立以来走过的第三个春秋,近3年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医院管理体系。其包括围绕医院成本、效率、安全、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体系,试点医药分开、法人治理运行机制等改革探索出的诸多科学化运营机制,以及在完善预约挂号、全面推进分时段就诊、建立门诊服务中心、住院服务中心、用药咨询中心等一揽子便民服务体系。

新医改以来,作为北京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与改革的主要推动者、落实者之一,医管局局长封国生近期接受了《中国医院院长》记者专访,让人们对全国首个列入省级行政序列的医管局有了立体的了解,对管办分开的北京医管新格局有了崭新的认识。

“管办分开是杠杆,目的是撬动政府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办医的神经。”

《中国医院院长》:北京市医管局与卫生局隶属是怎样的关系,与上海、深圳医院管理机构相比,工作性质有何异同?

封国生:原北京市卫生局已经和原北京市计生委合并,新机构叫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医管局是隶属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二级局,属于部门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在卫生领域的主要任务为管行业、管标准、管准入、管监督,是属地化管理全行业。具体包括地方性卫生政策制定、行业准入、公共卫生管理,突发事件控制、公益性活动开展和行业监督等。

医管局的任务主要体现在办医院,履行市政府出资人的职责,概括地说,就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基础、管运行、管服务,领导和推进市属医院对人、财、物、事的精细化管理,统筹督促重要医改举措的落实。可以说,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医管局的任务职责划分非常清楚,一个是“裁判员”,一个是“运动员”。当然,管办分开也和其他改革措施一样,不可能一蹴而就,也需要具体协调分开的过程,在实施中不可避免地会暂时出现一些职责的交叉。特别是像医疗等具体事项操作上,或多或少存在管理重叠,还需逐渐磨合调整、探索完善。我相信这个过程会逐步缩短,因为通过管办分开这个改革杠杆撬动市属公立医院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办医的神经,实现政府办医为民成效的最优化,是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目标。

与上海、深圳相比,有相同的地方,都是落实中央管办分开的医改措施探索。我认为最大的不同是,上海、深圳是“管办分开也分家”,北京是“管办分开不分家”,北京市医管局依然属于北京市大卫生行业下的一个行政管理机构。但从管理医院,使其走上精细化与职业化的轨道角度来讲,它已经实现了公立医院的管办分开。

“年轻的医管局在全力以赴探索医院管理改革的实践中,经常听到一些业内同行的喝彩,感谢各方面的鼓励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

《中国医院院长》:北京市医管局成立后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封国生:从职责角度说,医管局是市政府出资人代表,最重要的就是把握办院为民的公益性方向,通过一系列管理举措,使其始终围绕“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这一主题来开展工作。

首先,在管人上,以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选用为重点,突出职业化、专业化管理需求。医管局成立以来曾三次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性选拔院级领导干部,并加大对院级后备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力度。

同时,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学科作为医院内涵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才培养息息相关。医管局连续两年推出“计划”,每年投资5千万支持学科发展,准备用5年时间打造60个重点四级学科,并通过四级学科引领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

作为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的另一亮点,医管局注重盘活存量人才和凝聚增量人才并重。“使命计划”、“登峰计划”、“青苗计划”是盘活存量人才的重点举措,医管局还将推出60个岗位面向全球招聘,凝聚扩大增量高端人才。这些都是医管局推动医院持续性科学发展的体现。

其次,在管事上,医管局着力统筹绩效和医改两个关键。一是建立并运用好绩效指挥棒。自成立之初就开始探讨如何对医院实行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经过反复研究,推出针对医院管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类指标。其中,定量指标设分5个维度、25项指标,5个维度分别是社会满意度、医院医疗的效率、质量、运营以及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与此同时,考核与绩效奖励环环相扣。截至目前,医管局对各医院的绩效奖励已高达3亿元之多。二是落实并提升各项医改成效。作为新医改诞生产物,医管局成立后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力度,尤其在北京市属大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法人治理等重大改革举措。虽然困难重重,但效果有目共睹。例如医药分开改革,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和医院收入的利益链被切断,推动了医院运行机制转变,控制药品费用的动力也被激发出来。两年多来,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医保患者自付比例都明显下降。

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的医院,由于建立了以医院理事会为主导的决策机构、以执行院长为核心的执行机构,以及公正、公开的监督管理机构,实现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开又相互制约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如今的医院管理变得更加科学、有效。

再次,在管资产上,尤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效。如何体现国有资产保值增效,使它更好地在医疗服务流程中发挥效益,同样是医管局的主要任务与职责。为此,我们医管局制定了包括资金使用细则、大型设备采购要求和后勤管理规范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市属医院制度落实情况,目前医院重成本控制、重投资成效意识已逐步体现在日常管理中,效果很好。

“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院管理和服务创新,是我们始终不变的宗旨。让患者了解、理解、支持医疗、医院和医者,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

《中国医院院长》:把握医院办院方向是医管局的工作重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封国生:这体现在很多方面,但万变不离其宗,归根结底,体现在如何为百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近3年来,医管局在研究和落实各个医疗机构如何为百姓提供更优质医疗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为方便门诊患者,全面成立门诊服务中心;为方便住院患者,试点建立住院服务中心;为方便患者用药咨询,全部运行用药咨询中心。不仅受患者欢迎,很多同行也力挺,我们备受鼓舞。另外,医管局实施的预约挂号和分时段就诊服务,不仅方便了患者就医,也间接改善了医院的就医环境,今年所有市属医院全面分时段就诊。在如何方便患者的问题上,还实现了医院挂号与收费窗口的合二为一。

以患者为中心的同时,医管局一直重视医务人员的主体作用和良好医患关系建设。如今,医患矛盾、冲突不断升温,为让患者更加理解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也让医务人员、医院管理者反过来理解患者看病就医的不容易,我们推出“相约守护”等一系列换位体验活动,让百姓走进医院、跟随医务人员体验如何为百姓提供医疗服务,而医院管理者,包括医管局领导干部要深入各医院去体会患者就医的不易。其目的是为了找出就医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这些都收到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和医务人员的积极反响。“医疗服务创新无止境,公立医院管理和改革永远在路上,医改是盘大棋,我们会按要求努力扎实走好未来每一步。”

《中国医院院长》:据悉明年医管局要调整绩效考核指标,请问以往运用绩效考核制度管理医院过程中曾遇到哪些问题,如何改善?

封国生:绩效考核是医院管理的抓手,以往医管局会参考每家医院上年工作情况为其制定考核指标,好处是每家医院都有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指标设定仅是自身纵向比较,而非全市横向相比。这就出现一些各方面并不突出的医院,在完成自己指标后排名遥遥领先。

为了让绩效考核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医管局正在探索新的考核体系。也就是,在保留原有大框架不变的情况下,除自身纵向比较外,还根据22家市属三级医院,包括9家综合医院、2家传染病医院、2家儿童医院、2家精神病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特点,设定一些评价指标。这些指标需在年终打分,弥补了纵向比较的不足。

此外,个性化指标的设定也不可或缺,它体现了医管局根据医院特点对每家医院的要求不同。而且,第三方评价体系介入也将是完善绩效考核的重点。

《中国医院院长》:在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作为中国优质医疗资源最集中城市之一,北京将如何辐射医疗资源,缓解进京看病压力?

封国生:一方面,医管局希望北京市大医院能在区域医疗中发挥三级医院应有的作用。正如现在建立的医联体,都是通过区域医疗集团协作方式来引导和实现各家医院分级有序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北京市大医院会与河北省等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力的医院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再由其辐射到整个地区。这样可把一部分本拟来京就医患者留在当地,既方便患者,也间接缓解北京医院人满为患问题。

另外,北京市作为中国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城市之一,同时承担着繁重的医疗业务。每年9000多万就医人口中有近1/3为外地患者,如何解决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过大的矛盾,成为当下棘手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办法是实现就医模式改变,因此重构医疗服务模式势在必行。

如何重构?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体系。该体系中,大医院应定位于疑难杂症诊疗,大型综合性医院还应承担新技术研发、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等任务,而基层医院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

篇(6)

首先,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社会管理创新实际上就是政府职能创新,而政府职能的履行必须置于法律的规制之下,政府权力的运用必须由法律进行约束。因此,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土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其次,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前提,变原来单一的政府管理为多元化的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而要实现这三者的共管格局,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需要发挥法制的作用。通过规范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三者的权利义务进行合理合法的设定,明确三者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从根本上理顺社会管理当中的各类关系,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社会管理效果。再次,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任何管理创新活动的实施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社会管理的对象是广大的社会公众,政府只有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才能不断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置于民主法治的框架之下

依据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纳入法治国家建设这一更大的系统工程当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水平。

(一)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增进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为党和国家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则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学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可看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这是因为,法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实现人民的利益,追求人民的福祉。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希冀通过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模式以便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不利于人民利益的管理弊病,畅通实现人民利益的通道,这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社会管理创新以社会主义法律为准绳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民普遍遵从的良法之治才是法治,这个判断其实内涵了“有法必依、遵守法律”的意思。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而守法是实现法治的基本条件。依法治国的实现既离不开每一个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也离不开运用法律开展管理的政府自身也守法,政府要想创新社会管理也同样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无条件地接受法律的规制。法律作为一种正确的价值准则,既是政府行为的价值指引,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内含的基本价值方向。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抛开法律而无规则地创新,而是应当在遵守法律或者说是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变革那些不合时宜、违背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只有符合法律的创新,才符合法律承载的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才不会背离创新社会管理的初衷。创新意味着要改变事物现时状态,这难免会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做法等不相符合,必须正确对待。不能为了创新而触犯法律,急功近利;可行的方法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改或者废止法律,打通管理创新的法律通道,让具有正确价值取向的创新行为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

(三)社会管理创新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将在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两个方面产生积极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保障的形式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果提供了规范化、强制力的支持。这有助于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的完成。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对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理念与社会管理方式的改变和调整;意味着对社会管理格局、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加强和完善。这些都会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废除。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将会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无疑会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进行法治建设,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社会管理创新通过转变社会管理理念、调整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带来社会治理效应,将营造出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民主法治视域下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展开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文明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强化法治观念是夯实服务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利用法治手段是增强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只有依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保障公民权利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先行。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人民的管理和服务。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按照现代公共政府的理论,我国社会管理必须要创新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的管理理念:一是“维权即维稳”。不可否认,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民众上访事件持续增加,而政府也陷入了越维越不稳的困境。而要破解,必须从民众的利益诉求出发,切实维护民众合理、合法的权利,特别是对一些侵害民众合法权利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这样民众诉求得到伸张,权益得到维护,社会管理的良好效能自然就显现出来;二是“政务即服务”,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通过良好的管理措施,最终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因此,从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出发,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紧紧围绕民众的诉求和民众的满意来展开,全力解决好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民众的幸福指数,用民众的认同度来提升政府社会管理理念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基于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急剧增大态势,这从一个侧面也要求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必须随之创新和跟进。具体来说,我国当务之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也是一个利益协调的过程,其中既涉及到公共利益,也涉及到个体的私人利益,这就需要政府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给予个体的私人利益以尊重,并通过政府的资源建设和能力提升,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二是提高正确处理矛盾的能力。这涉及到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对待矛盾,不要惧怕并且要直面矛盾,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社会等手段,确保矛盾处理及时、有效;三是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工作指引了努力的方向,其中不仅要加强“”建设,保证与群众骨肉相连,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的自身能力建设,来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群众从心底里认同并相信政府,促进政府决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三)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构建诚信体系

诚信是立国的根本。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来说,要以“诚信中国”为主导,从政府机关先行做起,将社会管理烙上诚信的标签,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一是从中华儒家文化出发,在政府机关中倡导“善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二是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的诚信评价体系,将行政公开、管理沟通等有机地溶入到诚信评价指标中,并且赋予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诚信指标以更大的权重,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政府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三是建全政府社会管理诚信监督体系,在现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社会监督,赋予社会媒体更多、更自由、更独立的话语权的同时,探索建立起公众直接投诉、网络举报等渠道,让监督贯穿于政府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全环节,确保监督有位、有为、有力、有效;四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失信的处罚和赔偿机制。对于政府内部来说,要对失信的公务人员给予必要的惩戒和组织处理,而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除了让公务人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启动相应的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机制,用政府的公信力来切实保障公众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时的行政救济。

(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进诚信执法

对于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来说,诚信执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维度,要以“公正执法、依法办事,信守承诺、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切实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单位诚信建设、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诚信建设、积极探索行政管理相对人诚信建设”等为主要任务,从教育、宣传、制度等方面探索诚信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一是给政府社会管理公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把失信的公务人员向社会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当事人自我改进和完善;二是实施诚信机关“红名单”制度,对在诚信执行方面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以形成对其它行政机关干部的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建设,将诚信政府纳入法律规制当中,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政府公信力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创新社会管理通道促进公民参与

篇(7)

关键词:社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角色定位

如今,“社区建设”已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着眼点。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方面,政府日益重视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另一方面,社会管理的难度将会不断加大。在这种背景下,社区建设仍然需要政府不断地引导和推动才能良好运行。

一、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历程

中国城市社区服务自1986年提出并在全国大中城市倡导开展已经22年了,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服务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发展阶段、成型阶段。

(一)起步阶段

在起步阶段,政府利用自己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解决转型社会带来的各种负面问题,初步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主导或领导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应地,这一阶段政府的目标主要在于启动和发动社区建设,主要任务是发动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要让社会各界认识到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发展阶段

发展阶段就是社区建设的成长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多数城市开展了社区服务,不少城市社区服务形成了系列发展的态势。1992年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首次出现“社区服务”,并将之放入社会化服务体系中。1993年8月,民政部联合中央其他13个部委局《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的意见》,明确了社区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行业,是具有福利性质的第三产业,第一次提出社区服务要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要建立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要强化“以服务养服务”的意识,即以有偿服务(经营)养无偿服务(福利服务)。因此,在这一阶段,社区中的社会因素明显增长,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政府和社区关系逐步理顺。通过转变社区管理方式,权力下放,即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分权,各职能部门向社会放权,从而逐步将基本管理方式从直接变为间接,从微观转向宏观。

(三)成型阶段

城市社区发展到成型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社区服务的服务领域更为宽广,服务职责更为全面,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到高档次的社会化服务,几乎无所不包;其二,社区服务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强。随着符合公共管理社会化取向的政府和社区关系的确立,新的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这时,政府参与社区事务的目标定位于最终实现社区建设目标,政府不再干预社区的具体事务,而要做的也逐步集中到对社区自治体系的运行进行保障和引导,并承担必须承担的某些直接的管理责任。

二、借鉴国外经验,构建政府与社区合作的模式

(一)借鉴美国社区建设经验

第一,社区警察。在美国社区警察相当普及,大致的做法是在居民区设立了多个管理点,把大部分警官分派到居民区,而警官与教会、企业、学校和其他社区组织建立强有力的联系。社区警察的基本点就是使治安成为社区的责任,而不只是警察这支专业队伍的责任,通过警官和社区合作以帮助社区解决犯罪隐患的问题。

第二,社区赔偿委员会。首先是受害人讲述其经历,陈述需要什么赔偿,接下来,鼓励犯法者对所犯罪行承担责任,使之明白其行为对社区幸福的伤害,最后犯法者参加讨论如何做补救。这种社区赔偿委员会试行,打破了政府层级和行政控制机构的支配,将控制权转移到了政府外部,交给了以社区为基础的实体,而不是在政府层级内部重新分配权力。

(二)借鉴英国社区建设经验

英国政府是于1950年正式提出要发展社区照顾的。社区照顾是在人们所生活的社区内为弱势群体提供的赡养措施,包括由亲属和邻居非正式提供的和由福利部门正式提供的照顾。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执政后,英国政府更以社区照顾为主要的福利,鼓励社区内更多非正规服务及私有化服务的发展,充分动员社区资源,运用社区支持网络开展服务,以减轻政府的负担。

三、我国社区建设中政府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的“越位”

政府角色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即超职责地行政。在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实践中,政府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这种“越位”问题在现阶段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本来的职能和权限,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比如许多地方政府把对居委会的指导责任变成领导责任,并直接任命居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直接管理居委会的日常活动,直接组织和承办了社区内的文化活动、公益性慈善活动、自愿者活动、科普活动等。其二,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做法。政府已经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做法,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的附属单位或下属单位,并且直接干预这些组织的自利。其三,“费随事转”的原则未能贯彻。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馆、社区图书馆(站)的大多数工作人员应当以合同的方式,聘任各类社会人员,而现实情况却多为在编的事业性单位职工,造成了政府有限财力的过度性投入。

(二)政府职能的“错位”

政府角色的错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行使了其本来不应承担的职能与权限,即强管或错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社区居委会功能错位。目前社区组织职责模糊,实际上处于自治组织与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地位,从事大量本来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几乎成了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办理社区自治这些分内的事,难以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另一方面,街道功能错位。“政经合一”、“政社不分”的体制现状,造成了街道办事处功能的“错位”,严重阻碍了办事处积极作用的发挥。

(三)政府职能的“缺位”

在实践中,政府的这种“缺位”现象也十分常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政府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等第三部门的培育还不到位。一些政府官员已习惯于“以政代社”,直接包办代替许多社会事务,而不懂得自己的重要角色之一就是培育社会及其相应的组织要素。其次,对社区自治性组织政策上的指导不到位。大多数的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尚不懂得或不习惯或不善于对居委会、自愿者协会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等社区居民的自治性组织进行政策上的指导。最后,政府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和社会工作机构的“资投入”不到位。

四、我国社区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的角色重塑定位

目前,低碳社区作为21世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想范式,已在上海、北京、保定等城市率先试点,这些城市大多采取以低碳化节能示范性项目为先导进行社区节能实践。虽然低碳社区建设的示范效应正逐步显现,但从总地说来,我国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过程中仍突显出一些问题,其形势也是相当严峻的。如何把社区建设逐渐引向深入,建立一个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能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社区功能,决定着社区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目标角色应定位于引导,而其参与社区建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推动社区建设的发展和向社区提供强而有力的资源和政策支持。合理定位不同时期的政府职能转变的角色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起步阶段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和设计者

在社区建设的起步阶段,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行为,在政府倡导下,由政府起推动作用,进而且形成的一种自觉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社区建设离不政府的合理规划。首先,制定法律,用法律保障和规范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其次,制定政策,通过科学的政策为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以此引导社区建设和自治。如减免税收、优先办理营业执照、贷款倾斜等优惠政策,以促进社区各项服务事业的发展。再次,加强培训,使基层政府和社区成员迅速有效的适应社区建设和自治这一新的发展要求和制度环境。

而在受到长期以来的“大政府,小社会”关系模式的影响,社区中的民间组织还不发达,有关组织仍然缺乏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政府应充分运用大众传媒等多种手段宣传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创造有利于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培养和提高社区居民、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对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实现现代社区建设的目标意蕴。

(二)在发展中期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助者和推动者

在社区建设中期,政府角色是协助者和推动者,即引导不干预。社区建设不仅要求地方政府起到引导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要求地方政府授权于民,扩大社区居民自治权利。地方政府要创造各种条件,让居民学会如何自治,让他们接受自治的基本理念,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和习惯。

在此过程中,扮演角色的有限性要求政府把更多的权利和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管理”等方式将那些社会事务转交给各类非盈利社会服务机构去运作和管理。其协调角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是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协调者,包括协调社区内存在的企事业单位、民间团体和中介组织等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协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市、区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之间的关系。总之,政府主要担当协调角色,理顺各行各业的关系,使之形成合力,共同建设社区。

(三)在成型阶段政府是社区建设支撑者和监督者

政府在社区成型阶段担当行政监管和财政支持的角色。在社区建设规划中,政府必须高瞻远瞩,统筹安排,必须认识到,社区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居民需求也各有相异,因此社区建设规划也应该各有特色,这就要求政府把贴近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作为强化工作的着眼点,将工作重心下移到社区,为社区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以社区居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为工作的出发点。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必对社会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及规划,而不是对社区建设进行微观细节的事必躬亲、事事过问,而是以行政监管和财政支持的身份参与社区的治理。其一,建立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完善社区建设的财力支撑体系。社区建设需要有大量的资金,而目前社区建设普遍缺乏资金,其来源不稳定,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政府要建立稳定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完善社区建设的财力支撑体系,按照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社区建设财(政)务年度预算制度,保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区组织开展管理与服务工作必要的经费。其二,要加强对社区的监督力度。随着社区建设进入成型阶段,社区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开始良性运作,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影响会逐渐减小,不再起领导作用。而此时的政府更多地是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对社区建设中许多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确保社区建设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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