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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精品(七篇)

时间:2024-02-17 11:26: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

篇(1)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 保险

Abstract: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s for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faced by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is the lack of enterprise credit. The insurance mechanism builds a bridge between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it faces fewer obstacles in development,it can be an important and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financing difficulties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Through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 small businesses financing difficulties,this paper expounds on the significance,patterns and problems of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loan insurance,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developing this type of loan insurance.

Key Words: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financing,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3-0042-05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小微企业面临诸多困难,如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和其他要素成本居高不下,税收负担重,融资难,经营环境不规范,自身能力不足等等。其中,融资难问题被认为是影响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具体表现在信贷支持少、直接融资渠道狭窄、资金匮乏等方面。调查显示,80%的小微企业认为,资金短缺和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分析

(一)融资门槛高

1. 信用评级参与度低。由于小微企业一般经营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差、抗风险能力弱、生命周期短,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被银行列为高风险业务。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浙江省小微企业中,只有 21.8%的企业参与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AA 级企业比例为 7.7%,AA 级企业比例为 8.9%,A 级企业比例为5.2%。大多数企业未参加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难以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

2. 抵押担保难。小微企业要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往往要提供有效担保,但小微企业很少能提供银行需要的担保或抵押。最新数据显示,小微企业能获得的贷款依靠第三方担保的占 26.9%,以企业非现金资产进行抵押的占 22.8%,个人资产抵押的占 19.3%。无有效资产抵押是融资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比例为19.8%;其次是没有合适的担保人,比例为14.4%。

(二)融资成本高

1. 贷款利率高。小微企业必须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贷款实际利率远远高于基准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股份制银行一般上浮30%—40%;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利率一般是基准利率的 3—4 倍,民间融资成本则更高。据浙江省的调查,向民间融资的小微企业中,51.8%的企业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2 倍,19.1%的企业为 2—3 倍,9.6%的企业为3倍以上。只有 19.5%的企业融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 相关费用多。小微企业融资的收费项目繁多,包括政府部门、中介机构、银行收取的相关费用。有的商业银行还实行存贷款挂钩、提前扣除利息、搭购相关理财产品等。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二、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必要性

小微企业融资难,最根本的原因是企业信用不足,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为解决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各类担保资金,解决了部分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但实践中,多数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担保能力有限,担保期限短。此外,担保机构对反担保财产的规定也将许多中小企业拒之门外。由于许多担保机构保值增值能力较差,而且在与银行的协作中,担保机构往往处于劣势,承担了过多的贷款风险;加上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缺位,使得风险始终滞留在担保机构内部,限制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也限制了担保机构作用的发挥。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需要建立健全直接融资渠道,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及中小企业融资中间服务体系。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由于金融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上述融资体系很难在短期内建立和完善。引入保险机制则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保险机制介入小微企业融资具有以下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

目前,小微企业普遍信用等级低,银行对其“惜贷”现象严重。需要一种能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保障放贷资金安全的机制,以确保金融交易能够顺利进行。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信用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可以提高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使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提升自身造血功能。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提高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授信的可能性。

(二)有利于增强银行资金的安全性

保险机制介入小微企业融资,能有效降低银行放贷资金的风险。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可弱化放贷银行与融资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银行共同防范并化解由此引起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后,承担替代性还款的责任,将主动参与融资项目论证和资金使用监督,以保障资金的安全,避免为其代偿,使贷款银行多了一个风险承担者,相对降低了银行的管理成本,增大了资金安全系数。因此,保险公司的参与,可增强贷款银行的信心,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规模。

(三)有利于拓展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

保险公司介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其融资能力,不仅可以拓展自身的业务空间,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也提高了小微企业的保险需求,为将来销售其他保险产品奠定良好基础,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四)有利于完善信用担保制度

保险公司介入小微企业融资,其功能同信用担保机构一样,其保障标的都是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都是为了弥补小微企业的融资信用不足,提升其融资能力。在目前我国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介入,是对现有信贷担保的一种有益补充。由于小微企业信用等级低,使信用担保业面临较高风险。在我国担保机构内部消化风险的能力较弱、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缺位的情况下,保险机制与信用担保相结合,共同承担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即在信用担保制度之上添加信用保险制度,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用增级服务,是对信用担保制度的深化。

三、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主要模式

(一)银保模式

目前,银行信贷是小微企业贷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银保合作有较好的发展空间。这种合作的可行模式主要是贷款保证保险,由小微企业购买贷款履约保险,当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由保险公司负责向银行赔偿。目前,部分省市已开展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试点。

(二)保担模式

在小微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协议后,由担保机构向保险公司购买信用保险,双方共担风险。 若小微企业无力还款,担保机构先代其偿还,然后由担保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保险赔偿,并享有代位求偿权。该模式是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基础上构建信用保险机制, 降低担保机构运营风险,扩大担保杠杆率,降低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担保的难度。

(三)保贸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主要是指出口型小微企业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信保项下贸易融资,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权益为标的, 由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的贸易信用承保,当投保人的买家发生破产或账款拖欠时,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客户损失。一般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即可获得融资。同时,由于信用保险的保证基础,在卖方为应收账款投保后,卖方可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 银行在参考保单金额后向小微企业提供贸易贷款融资,从而产生类似于“担保”的作用。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建立起专业的第三方监督和管理风险的控制机制。利用信用保险机构专业的信息技术优势和风险管理平台,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信用分析与风险管理工作,正确选择贸易伙伴,动态控制贸易风险,降低企业因自身进行风险管理而需付出的运营成本。

(四)保租模式

融资租赁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新途径,但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不具备稳定的资金来源,难以独立承担融资租赁项目风险,需要一种风险分担机制。通过保险与租赁融合,可以促进租赁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引进设备、加快技术更新创造有利条件。出租人与小微企业(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后,以承租人信用或租赁物财产为标的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保险公司在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或租赁设备发生损坏时, 向出租人赔偿损失。通过这一模式,可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同时,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租赁信用保险的引入,能够使租赁公司在向银行贷款时享有更优惠的贷款利率,进而可推动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

四、保险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浙江实践

目前浙江省开展此类保险的主要是中国人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太保以及股份制的浙商保险、长安责任险、安邦保险。

2011年,长安责任险在浙江省推出的“保易贷”融资产品,成为浙江省首个由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三方分担风险的小微企业融资产品。该产品先由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再由保险公司为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保险,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一旦有贷款发生风险,首先由担保公司向银行代偿,其代偿损失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进行理赔。该项目试点区域为嘉兴市,试点期限为两年。

2012年,安邦保险与浦发银行合作推出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安邦保险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由企业投保,凭借安邦保险在银行获得的高信用度,浦发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其目标客户锁定在能源行业、汽车行业及房地产行业,投保条件较为苛刻。

2012年,浙商财险与杭州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成立准事业部模式的项目组,专门负责试点项目的推动实施和风险管理,并率先在杭州地区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

2012年6月,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与工商银行联合推出“易保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费率为贷款额的2%。中小企业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500万元,农户最高为50万元,城乡创业者最高100万元。工商银行累计将提供50亿元以上的授信额度,全省至少有1600家小微企业受益。试运行的两个月时间里,共收到业务需求64件,批复同意42件。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发放贷款12265万元,太保财险浙江分公司承担风险金额9092.48万元。该产品在杭州较受欢迎,已有多家中小企业因此获得了贷款。

在省政府的推动下,浙江省逐步铺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省11个地级市选择1至2个市、县开展试点。目前参与试点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及浙商银行。银行或相关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浙商保险等省内保险分支机构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合作贷款机构的类别,推出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及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合作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小额借款人则须履行诚信守约义务,按期还本付息。一旦小额借款人连续欠息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催收未果的,可向保险机构提出索赔,同时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要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出险、追偿情况及相关抵押物追缴、处置情况,保险机构按照约定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赔偿。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按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五、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费率厘定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是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思路,其顺利推广,除了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外,还有赖于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影响。根据保险的大数法则,要求投保的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数量。承保数量不足,保险经营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就失去积极性。费率厘定应符合市场规律和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费率过高,会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投保意愿;费率过低,保险公司难以连续承保,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带来损害。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顺利分保,才能有效分散风险,避免系统性、周期性倒闭潮带来的集中赔付风险。

(二)利益相关方的认识

目前,为贷款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寿险公司以贷款人为标的、以贷款人的身故为保险责任的保险,这类产品适合消费信贷如房贷、车贷等;另一类是财险公司以贷款为保险标的的贷款信用保险。能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是后一类产品。从调查的情况看,银行对此类保险持欢迎态度,可以帮助其分散贷款风险。小微企业主由于对保险产品不了解,投保的意愿不强烈。而保险公司对开展此类业务动力也不足,主要是由于我国信用调查评估、商账追收等服务相对滞后,增加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和追偿成本。为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保险业改革创新,2009年,浙江省保监局推出了《保险业创新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但截至目前,主动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仍较少。

(三)道德风险

若非贷款必要条件,小微企业不会主动选择购买融资保险;只有当资质存在瑕疵时,企业才有购买保险增加信用的意愿。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经营波动大,存在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才认为有必要通过保险转移信用风险, 而且企业信用资质越差,各方对融资保险的需求会越强烈,这就形成逆向选择。同时,有了融资保险作为贷款护身符,小微企业很可能放松对贷款资金运用的管理, 降低还本付息的紧迫感;对于银行、担保机构或交易对手而言,有融资保险后,可能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本不具备资格的客户进行融资担保,形成道德风险。但从宁波试点的情况看,只要防范措施到位,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在试点的两年半时间里,宁波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不良贷款率为3.6‰,这一比率并不算高。

(四)社会环境

受承保数量不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负面因素影响,现阶段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有一定的风险,作为非政策性险种,其商业经营思路需要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远远小于银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风险管理水平相对不足,承接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规模有限。此外,我国缺乏与小微企业保险相关的风险分摊和最后风险承担人制度设计,政府在其中承担的责任有限,一旦出现类似金融危机的大规模风险,将引发不同金融领域间的风险传递,形成连锁反应。

六、政策建议

(一)政府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大、涉及面广,必须在能够有效识别、分担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整合金融监管、财税、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共同探索保险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一是争取财税优惠政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对购买贷款保证保险或贷款责任保险的小微企业、担保机构给予保费补贴,尤其是要建立全国范围或区域范围的超赔风险补偿基金,对超过保费收入或银行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损失给予全额补助。二是构建工作协调机制。由于小微企业贷款保险涉及多个部门和主体,应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机构,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各司其职,在风险识别、监测和处置方面整合资源,建立完善贷款追偿机制与法人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完善信用体系。整合小微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信用信息和贷款使用信息,及时与试点金融机构沟通共享。人民银行应当为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保险的保险公司开放相关的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实现资源共享。

(二)创新产品服务,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应有效合作,加强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共同确定抵(质)押物或担保物的范围和额度,科学厘定保险产品费率、相关贷款利率,将融资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办理贷款业务和理赔服务时应提高效率、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减少有关各方的等待时间。小微企业分散于城乡之间,银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仅仅依赖少数分支机构是不够的,需要构建立体的客户服务体系,要有专职的小微企业客户经理队伍提供专职服务,发挥网点优势提供就近服务,充分借助电子渠道来发展电子银行业务,通过网络和电话银行提供远程服务。

(三)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除融资服务体系、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服务体系外,还包括技术支持体系、信息咨询体系、市场拓展体系、人才开发体系等。融资保险服务是小微企业政策的一个方面,它不是孤立的,必须有其他方面政策相配套。它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他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因此,政府要多管齐下,支持各项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事业,以此提升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帮助改进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协助增强其科技开发与创新能力;增强其产品的市场扩散能力等。只有小微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提升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才会增强,保险机制植入融资业务才会更安全。

(四)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信用保证保险涉及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行业和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流程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小微企业贷款保险开办时间很短,缺乏大量具有从业经验和相关知识的专业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保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纪琼骁,易士佳.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初探[J]. 武汉金融,2012,(1).

[2]廖新年.保险机制介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金融与经济,2009,(9).

篇(2)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0-0003-02

一、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损失的一种特殊的保险。[1]我国于1988年开始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出口信用保险,199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也开始经营该项业务,2001年12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是我国唯一专门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企业而言具有提供风险管理、保障收汇安全和融通资金的功能。由于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故不同于一般商业财产保险业务经营实践,出口商作为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所面临风险不具有信息优势。而保险机构在摄取信息方面往往能力更强,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为例,作为专业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信保目前建立覆盖全球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偿渠道网络,功能涵盖损因调查、欠款追讨、物流追踪、法律咨询等多个领域,可以为出口企业提供高效的理赔追偿服务。

所以对于出口企业而言,获得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首先就可以依靠保险机构的实力对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和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进行评估,通过筛选和收汇风险相对较低的国际贸易商建立贸易合作关系,扩大出口规模。其次可以通过保险机构的理赔追偿服务获得较理想的收汇保障。最后,凭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较高信用评价提高出口企业资金融通的能力。

二、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现状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的有关要求,截止2014年底,在中国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近五万家客户中,小微企业占67.3%,达到3.3万家,占全国小微出口企业数量的15.5%。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已经有不少小微企业迅速成长,打开国际市场,获得了广阔发展空间。

然而从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的现状看,在融资问题方面,由于小微型企业资产少、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再加上数量众多,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小微企业根本就不具备对金融机构议价的能力。即使得到了金融行业的支持,支付的利息也越来越多,这无疑也给小微企业带来经营成本逐年增大的压力。辽宁信保对小微型出口企业的融资支持不足,目前,辽宁信保的服务对象以大中型国有外贸公司为主。小微型出口企业还无法进入信保公司的主流业务。

三、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分析

辽宁省小微企业在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解决融资问题方面尚处于尝试阶段,虽然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发展的十分迅速,但无论在政府层面还是保险公司层面都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财政支持力度有限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加快出口贸易发展速度的政策性手段, 风险损失的补偿性是其最根本的保障,而充足的资金准备则是出口信用保险风险损失的补偿性作用发挥的基础。风险准备金的不充足是由辽宁省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够造成的。

就全国范围来看,国内现行的承保责任总额和风险准备金的比例大约是20:1,而国际上通用的比例一般在15:1左右, 保额必须达到4354155亿美元才能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即使扩大到22:1的承保风险,需要的风险保障基金也得在两百亿元左右。但到目前为止,包括辽宁省在内,我国各地区相应的风险基金一直达不到要求。

一直以来,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率平均水平一直较低,造成外贸出口发展需求得不到满足,导致保险公司不得不冒着高风险开展承保业务,不但影响业务量而且也影响了效率,制约了承保规模的扩大以及承保能力的提高,还增加了潜在的风险,使出口信用保险无法在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上有所作为。

(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问题

1.费率相对较高

绝大多数出口企业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出口信用保险在企业发展中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所以投保的积极性并不高,从而使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十分狭窄。这一现象并不符合保险基本原理对保险经营机制的基本要求,从互助分摊的角度讲,只有足够大的市场份额才能使保险精算数据稳定有效,是保险费率水平趋于平稳并且有利于被保险人群体。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短期的出口信用保险的行业平均费率约为1.8%,但在国外,同种短期出口保险的业内平均费率仅为0.1%-1%。过高的缴费金额,给企业带来了过多的额外负担,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加大,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性。 所以,为了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规模,在保障保险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适当下调承保费率是很有必要的,让出口信用保险在真正意义上起到对出口企业的支持作用。

2.保险产品种类单一

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发展不平衡,险种的设计缺乏新意,大部分新型风险不能被有效的涵盖在其中。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主要业务绝大部分是对相关条件要求较低的货运险业务,保险公司很少参与复杂高技术的保险业务,如码头责任险、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等,这种状况不但不利于保险业长远发展,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辽宁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需要。

3.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中国信保为主,从中国信保目前为小微企业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服务上来看,并没有重视通过信息攫取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和提高出口额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服务。这就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大打折扣。中国有句古话:“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中国信保通过赔付小微企业的收汇风险损失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是向小微企业出借了信用。通过重视攫取信息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进而稳定其经营是帮助小微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信用。所以目前看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使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没有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三)辽宁省小微企业保险理论知识相对匮乏

辽宁省小微企业在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经逐步参与到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中来。但是即使是已经参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小微企业也认为出口信用保险仅是一款风险保障产品。如果对方进口商方面或者进口国方面没有出现合同条款里所列举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那么出口信用保险就没有什么实际的效用。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小微出口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提高出口额,进而稳定和扩大经营,并提高出口小微企业的信誉度,获得更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四、提高辽宁省小微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能力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为了加快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速度,提升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空间,辽宁省政府应当适当加大财政投入和风险准备金,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保险公司实际承保的保险金额及财政年度预算金额给予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定数额的保险基金或资本金来预防可能发生在企业身上的风险,也可以适当地增拨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准备金,加大对承办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的力度,对于保险公司所取得的追还偿款收入和保费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里。

(二)保险公司层面

1.适当降低费率

适当下调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实行差别收费制度可以缓解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高费率、低渗透率的情况。对于高信誉、强风险承担力的实力较雄厚的大企业,可以给予较高的费率优惠 ;对于赔付率较低的小微企业,可以给予适当的降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激发企业投保的积极性,还能提高保险渗透率。与此同时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也十分重要,让企业深入地认识出口信用保险,增加参与投保的企业数量;更好地发挥“大数法则”的作用,使出口企业的保费压力有所减轻,使公司赔付率和经营成本有所降低,有利于保险费率的降低,从而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进一步稳健发展。

2.积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为投保企业提供更多选择

由于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的险种发展不平衡,具体的险种在设计上不仅单一且缺乏创新性,未能有效涵盖绝大多数新型风险,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辽宁信保公司更要积极参与码头责任险、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对技术性要求高的保险业务。只有积极地参与其中,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升自我,进而逐步适应市场的需要。与此同时,险种设计时应该充分体现出创新概念,在充分认识辽宁省小微企业现实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设计出涵盖各种新型风险、能和现存风险相匹配的优秀险种,从而为投保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大程度地满足对外贸易市场的需求。

3.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性职能

辽宁信保应利用自身攫取信息的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防灾防损对于保险公司和出口商是双赢的选择,保险公司完全没有必要通过赔付损失的方式体现自身的价值,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有效筛选信誉卓著的进口商以此保障收汇安全,稳定经营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扩大融资渠道的重点。

(三)针对辽宁省小微企业进行保险理论知识普及

1.培养企业风险管理意识

1952年美国的格拉尔首次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代―风险管理》中提出风险管理这一概念,后由法国将风险管理引入企业经营体系,在现代社会里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与企业的计划、财务、会计等部门一道,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然而国内大部分企业在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技术上都相对匮乏。所以从源头上讲,要提高辽宁省小微企业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认识,必须首先在企业内部树立完整的风险管理理念。

2.帮助企业了解其所面临的风险

企业在发展规划的设计上,往往假定在稳定经营的情况下企业可实现利润。而这种假定是排除了企业可能会面临的包括自然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一系列风险。而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话,就会使企业面临无法承担的财务后果,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导致中国南方大量小微企业倒闭。相关部门应该就小微企业可能面临的系统风险进行分析,帮助企业了解其所面临的风险。

篇(3)

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促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将采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灵活缴费等优惠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参保,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对于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可以按照《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总额不得低于“实名制”参保人员按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乘以费率(缴费总额≥实名制人数×平均工资60%×费率)。

山西: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7月,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20个专业应用平台已上线试运行,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服务模式,提供融资6.54亿元,收集融资需求9.34亿元,日平均点击率达2500次以上;物流服务平台已发展会员百余家,信息31864条。

预计到2015年,山西省将全面完成所有窗口平台的建设任务。山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将开辟在线服务、呼叫服务、开放式“窗口”服务大厅等便捷服务通道。

山东: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可获补贴

7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社会保险补贴等3类补贴方式,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还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与吸纳毕业生就业直接“挂钩”。

《通知》指出,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与此同时,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贵州:每年30亿元信贷支持微企

7月9日,贵州省工商局印发《扶持微型企业贷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贵州省微企办将牵头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建立“打捆贷款”机制,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

《方案》中指出,贵州省微企办将牵头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采取政策叠加的方式建立“打捆贷款”机制,将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就业担保贷款和“3个15万元”金融机构贷款组合运用,从扶持的微型企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计提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承贷银行进行风险补偿,且每年单列3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微型企业发展,凡全省范围内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获得微型企业扶持资格,有贷款需求的微企及其创业者均可申请贷款业务。

江苏:科技小微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贷款

江苏省7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支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接纳毕业生,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

篇(4)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服务

具有规模小、资产少、风险高等特点的小微企业群体,是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服务业一贯轻视的边缘地带。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疫情的蔓延使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出现断裂,不少小微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出现关门、停产的状况。在此背景下,调研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洞察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对于当前及今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调研基本情况

义乌市是全国小商品集散之地,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小微企业是其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所在。疫情爆发前(2019年10月—11月),笔者就对义乌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开展了深入调查,来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小微企业群体、相关产业部门、金融机构进行了调研,以了解该地区小微企业融资基本特点及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基本现状。疫情爆发后,2020年8月,笔者对义乌市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了二次调查,以深入了解疫情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新特点、新问题。为保证调研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课题组成员以义乌市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及电商创业园内小微企业为调点,深入企业,与企业家或财务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等情况进行面对面访谈,并逐一填写问卷,疫情爆发前后,各调研企业497家和300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融资的难易程度、企业对融资环境的满意度及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对政府的政策诉求等。调研行业覆盖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各行各业。

2调研结果

2.1肺炎疫情对义乌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的影响

从2019年12月报告第一例肺炎病例开始,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报告出现,描述不同经济体所承受的经济后果。作为国际商贸城市的义乌,疫情已经影响了生产、供应链、贸易出口、外商直接投资等方方面面。2.1.1运输物流的中断和供应链的崩溃严重影响义乌小微企业的生产各国运输物流的中断和供应链的崩溃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工业生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1、2月我国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增加值都出现明显下降,尤其是私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020年2月,分别下滑20.2%和21.4%,3、4、5月份,随着我国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工业增加值逐步恢复增长,但是停工停产及订单的取消,使我国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3月份亏损企业同比增长高达41.7%。从涉及的企业类型来看,涉外型小微企业和服务型小微企业亏损面更广,尤其是涉外型小微企业,不仅受到国内疫情第一次封城、停工停产的影响,而且又受到国际疫情蔓延的拖累,承担订单违约风险的同时,还难有新的订单,从而遭受到二次打击。而义乌摘要:近年来,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中国经济下行,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挑战,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顽症也愈发凸显,成为抑制优秀企业成长的最大瓶颈。突如其来的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使本就十分困难的小微企业经营变得更加艰难、融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文章通过疫情前后义乌市小微企业两次调研的对比分析,深入了解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带来的影响,并摸清现阶段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服务龚旭云义乌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困境与对策研究(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322000)“”作为一个外贸型城市,涉外型小微企业占了多数。近年来,经济长期下行、中美贸易战等多重因素影响的不利背景下,许多小微企业经营本就举步维艰,此次疫情的突然爆发对于许多涉外型小微企业无疑更是雪上加霜。2.1.2受疫情冲击,众多企业面临生存困境大多数小微企业因疫情的冲击,财务实力、举债能力和投资能力均被削弱,需要借助外部资金的支持来恢复生产经营。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疫情使69.23%的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减少,流动资金紧张,17.95%的企业无法及时偿还贷款等债务,资金压力加大,19.23%的企业短期融资能力下降。现金流能维持一年以上的企业占比不到40%,49.99%的企业现金流只能维持6个月以内。可以说,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不仅无盈利可言,更是损耗多年的积累,资不抵债、存在市场退出风险的小微企业不在少数。2.1.3资金链紧张问题凸显,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增长国内外疫情持续时间充满变数,“抗疫”呈现出长期化的态势。目前,不少小微企业因为疫情遇到资金周转难题,相比疫情爆发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管是从数量上还是金额上,都有所增长,在二次调查的小微企业中,78.1%的企业面临融资缺口,相比疫情爆发前增长了16个百分点。在资金需求上来看,需求额度增长明显,50×104元以上融资需求占比达64.1%,其中50×104~100×104元占比29.49%,100×104~300×104元占比15.38%,300×104元以上占比19.23%,可见,受疫情冲击,小微经营者存在大量的融资缺口。还有部分企业在疫情背景下,因为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或者已有企业亏损严重,采取减少投资或者关闭企业措施,该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萎缩舒缓了小微企业总体融资需求,待疫情明朗,这部分企业的信贷需求会有所增长。见表1,表2。

2.2疫情冲击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面临的新困境

作为微观经济生态群中的弱势群体,小微企业的融资境况本就不理想,肺炎疫情的发生进一步恶化了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使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雪上加霜,如果不能及时对其进行救助,受伤的不仅仅是小微企业,商业银行乃至社会经济等发展问题都有可能会同时暴露。通过对义乌市部分商业银行的走访调研,发现义乌市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问题上存在如下突出问题。2.2.1小微企业成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信贷管理难度加大从全球来看,肺炎疫情从爆发到流行已持续半年多时间,疫情此起彼伏、反反复复,尤其是国外的疫情一直不能稳定,国内的疫情相比国外,虽然较稳定,但各地仍然不时会有疫情报出,疫情的防范可以说一天都不能放松。常态化的疫情管控政策,不仅管控了疫情,同时也捆绑了小微企业,使小微企业的脆弱性尽显无遗。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成为了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义乌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明显上升,贷款的安全性波动加大,虽然目前对预计出现逾欠息的授信企业,义乌市银行机构采取放宽还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等措施帮助企业缓解还本付息压力,但后续信贷管理难度会进一步加大。2.2.2突破常规信贷经营行为做法,增加了银行机构信贷资金涉险系数疫情期间,义乌市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银行金融机构提出了突破常规的信贷经营行为做法,例如要求各家商业银行“不停贷、不断贷、不抽贷”“到期还息不还本”等等;并且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再贷款等渠道,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输血给氧”力度。这些突破常规信贷经营行为的做法,大大增加了义乌银行机构信贷资金的涉险系数,因为扶持的对象除了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外,也不乏那些本就属于应该被市场出清的企业。再加上疫情使得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增加,小微企业破产风险加大,继续加大其贷款力度,无疑是给义乌银行机构的未来发展留下风险敞口。2.2.3小微企业内外生产经营环境欠佳,金融“脱实向虚”问题凸显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存在萧条甚至衰退问题,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整体环境欠佳,小微经营者投资意愿下降,但同时,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小微大企业的信贷成本和信贷难度都有所下降,尤其是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小、生产经营状况还可以、经营风险更小的企业能够从银行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进而将多余的资金投向股市或者房地产。还有部分商业银行存在为完成小微企业信贷指标而进行数据造假的可能,将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贷款伪造成小微企业贷款。从2020年股市的交易量和楼市价格的上涨情况来看,金融极有可能存在“脱实向虚”问题。根据安居客网的数据,截至2020年10月,义乌市房地产平均成交价格达到21595元/m2,相比2019年年底上升了5.06%。

3制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果的因素

3.1银行内部激励机制的不到位和信贷评审手段的不足削弱了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

金融机构尤其是大中型金融机构“磊大户”“吃快餐”的思想尚未根本扭转,虽然普遍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但是信贷差异化政策、授信审批权限、考核激励机制等配套制度安排还没完全落实到位,导致信贷资源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中小金融机构则受限于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业务规模、覆盖面和市场份额都相对较低。另外,金融机构普遍的抵押文化,对企业发展潜力、人才储备及技术能力等“软信息”的评估能力不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特性对银行授信评审工作带来了较大苦难,从而出现了对小微企业“慎贷”“畏贷”的现象。

3.2小微企业存在先天不足影响了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不大,资金流小,投资能力不足,投资方式相对单一且保守,导致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不高,成立3年后的小微企业能持续正常经营的只占1/3左右。并且小微企业缺少合格抵押物,愿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较少。疫情爆发后,小微企业自身“先天不足”的特性更加凸显,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风险成本比大中型企业要高,从往年人民银行公布的全国不良贷款数据看,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要明显高于大中型企业。另外,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健全,金融机构要准确识别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相对较难,信息获取成本相对较高,导致金融机构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可持续性不高。

3.3小微企业权益性融资比例偏低,融资结构有待优化

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不仅需要有技术,更需要有资金的支持,企业资金的来源无非两个方面,一是债务性融资,二是权益性融资,大部分小微企业通过债务性融资来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困境,但是债务性融资一般适用于企业短期资金需求,因其需要抵押品,信用融资额度有限,民间借贷成本高,资金来源缺乏可持续性。权益性融资相比债务性融资,成本低且可以解决企业长期资金需求,但是我国权益性融资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功能发挥不足,股权融资市场门槛高、限制条件多,小微企业很难达到其要求。另外,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仍不充分,大部分创投基金偏好盈利能力强、业务模式清晰的较成熟企业,对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培育仍然不够。目前,义乌虽已成立两家科技种子基金,但其总投资金额不过6000×104元,总体来说,规模较小,小微企业创业投资项目可获得性低。

3.4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但其惠及面和优惠力度有待加强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比大中型企业要高,所以银行在选择服务对象时偏向于大中型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加入可以降低银行金融风险,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倾斜。目前,义乌市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优质、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培育、成长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受体制机制限制,其实际担保效果尚未有效发挥,主要体现在:一是担保放大倍数偏低,没有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从业人员少,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三是担保规模偏小,与义乌市经济体量、小微企业数量不匹配。根据规定,扶持小微企业数量要达到每亿元净资产扶持小微企业100户,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7倍,县(市、区)放大倍数达到5倍,然而多数政策性担保机构未能达到要求的比例。义乌市政策性担保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总体规模较小,融资担保能力偏弱,要真正发挥其支撑作用,需要从资金来源、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提升等各方面下功夫。

4对优化义乌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做好义乌市小微企业融资工作,还需要当地政策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等利益相关主体一起努力,各司其职,形成协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良好局面。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4.1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大力培育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因中小金融机构的客户选择主要以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为主,同时,绝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较少,组织结构较简单,社区性和地域性特征明显,在小微企业各种非公开的软信息获取上具有地缘优势,有利于对小微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二是继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通过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加大融资产品创新、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差异化风险定价能力、强化小微企业的授信考核激励,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加强金融治理与监管,遏制小微信贷资金在金融系统内部的空转和虚假投放,保证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精准投放。

4.2创新投联贷模式,支持优质小微企业成长

投联贷是金融机构以“股权+债权”模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及放贷,这种模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与创投机构等合作,既解决自身以传统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带来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又可以拓展自身业务范围,在扶持企业过程中分享到企业成长的收益、增加自身的利润。对小微企业来说,投联贷贷款额度高,担保方式灵活,又可以引入长期资本,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迅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结合实际,已开始探索运用“创投机构投资+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远期权益”“股权收购基金”等模式开展业务,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随着科创板的推出,上市对中小企业来说不再是天花板,具备上市潜力的小微企业会越来越多,投联贷发展空间广阔。义乌市金融机构应加大与创投机构、保险公司合作,积极探索投联贷创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并实现自身业务的拓展。

4.3深化证银保合作,增强保险机构风险分担与融资增信作用

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地分散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其信用保证、信用保险类产品可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水平,有效分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从而提高银行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意愿和积极性。针对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产品还并不多见,保险机构相关产品开发动力不足,无法充分发挥保险在小微企业融资中风险分担和融资增信作用,义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政银保、政银保+合作模式,建立风险共担基金,探索更为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公司紧紧围绕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保险需求,开发适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信用保证、贷款保险类产品,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4.4加快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以金融科技为手段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能力

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高风险。建议:一是发挥义乌数字资源优势,以电子化为主要手段,有效延伸服务半径、延展金融渠道,让小微企业客户能够全时段、零距离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二是强化大数据资源整合,打造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用来准确评价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并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建立起小微企业的动态风控监测体系,以实现对小微企业的全流程风险监控;三是利用大数据开展精准营销,通过大数据抓取目标客户,预测目标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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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9.

篇(5)

2013年以来,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市场需求,中国信保进一步加大了产品和承保模式创新力度,为企业制定个性化产品组合方案或承保方案,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通过产品升级、流程再造和业务系统优化,更加有效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服务前移,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出口贸易或海外项目的前期商务谈判和融资安排,全程风险管理顾问服务模式日臻成熟完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客户的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信用保险组合拳助出口企业多元发展

针对部分出口企业开拓新市场需求大、业务范围广、融资需求大等特点,中国信保发挥专业优势,推出了包括资信调查、全程风险监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特定合同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出口买方信贷保险等综合产品和服务方案,全方位支持出口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调整业务结构,以及建立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为企业保持业务高速增长和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武汉的电信设备制造商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久前借力出口信用保险成功挺进了供应商竞争激烈的巴西市场。在当前外需不振的严峻形势下,该企业不仅稳定了国际市场份额,同时还保持了出口逆势增长。经过多年的合作,该公司依托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加强了对贸易风险的过程控制,并逐步将信用管理的理念嵌入到业务运作流程中去,从买家信用评估、合同条款确定、下单生产到销售回款的整个业务流程中始终体现信用管理的痕迹。中国信保对买家限额的批复情况也成了该公司销售决策最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

广东广新集团也是中国信保“全方位”深度服务的受益者。凭借中国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产品,广新集团加大和国外大型超市合作,为国外大型超市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从而实现了从代工厂出口向代国际买家采购的转型。针对船舶业务周期长、融资难、交船难的行业特点,中国信保与广新集团开展了“出口买方违约险产品+银行建造期贷款+买方信贷保险产品”业务合作模式,极大提高了广新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优化财务报表结构的同时还能有效规避外币汇率风险。为解决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和大型机械设备出口业务中的收汇风险和融资问题,中国信保向广新集团提供了“特定合同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组合服务模式。为帮助广新集团吸引更多工厂加入供应链条, 中国信保为广新集团“量身定做”贸易公司工厂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产品,以广新集团作为平台,这些工厂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在收汇获得保障的情况下联合银行提前为这些工厂结汇,帮助工厂控制海外买家风险及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借助中国信保的国内信用保险产品,广新集团的国内采购业务和进口产品的国内销售业务也实现了稳健增长。目前,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已经覆盖了广新集团的整个业务链条。

小微企业专属“全风险覆盖”保险产品受青睐

小微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人员少、交易方式保守、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是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重点扶持的群体。中国信保在传统出口信用保险操作流程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突破和简化,推出的“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小微企业信保易”等全面覆盖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的保险产品彰显成效,在小微企业群体中备受青睐。

2013年一季度,在驰名中外的“蜜橘之都”江西南丰,就有42家小微企业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蜜橘出口季节性强,出口周期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资金不足、对买方信用状况不了解、收汇风险大等难题。兄弟果业公司在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对外出口信心大增,2013年前两个月,出口蜜橘金额达434万美元。微红果业公司去年还是通过深圳的贸易公司出口,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也开始大胆地直接闯荡国际市场,前两个月的出口额已超过2012年全年出口额的一半,从而带动了旗下5个蜜橘生产基地,上千家农户的收入增长。

江苏太仓的拓菲贸易公司专门向非洲出口渔网。经理小沈曾有在非洲的经营史,对当地情况非常了解。2012年投保信用险时,他仅仅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并未想到自己的业务会出险,但是他现在很庆幸自己做了这样的选择。2013年1月,他的一个尼日利亚老客户由于资金短缺,拒绝提取已经到港的货物。情急之下,小沈想到了中国信保。在理赔专员的指导下,小沈对该买家拒收的货物进行了转卖。“转卖的货物预计四月底可以收到货款。上个买家拒收造成的滞港费用将由中国信保负责赔付。”通过这次经历,小沈对风险和信用保险有了深刻认识,立即把原来的保险换成了一份风险保障程度更高的保险。

篇(6)

关键词:小微企业 发展 金融 问题探讨

一、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情况

近年来,在国家产业调整政策、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带动下,泾川县小微企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在提供就业岗位、满足服务需求、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截止2015年6月末,泾川县小微企业达到532户,主要涉及文化旅游、餐饮服务、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仓储贩运、机电维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行业领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2.4亿元,同比增加3.1亿元,增长33.33%。从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出,金融对小微企业信贷投入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但因小微企业盈利能力低、银行贷款准入门槛高等多种主客观问题的存在,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小微企业只有41.73%,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贷款需求仍得不到满足,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窄、生产成本高、融资难等因素制约着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生产收益受市场变化影响大

泾川县小微企业虽然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地区相比经营水平还比较落后。大多数企业属于独资或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其经营管理、财务收支都有明显的家族特征。主要表现在生产技术落后专业人才缺少,产品更新升级迟缓,市场竞争力不强。在管理方面,由于家族企业过多,企业领导往往集所有权、决策权、管理权于一身,习惯于凭经验、直觉甚至喜好进行决策和管理,容易形成失误,导致企业出现经营危机。同时,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报表真实性差,随意性大,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大多小微企业经营规模不大,经营业绩不稳定,资信评级不高,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融资比较严重。

(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制约因素多样化

据调查,小微企业可选择的金融机构比较少。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放都集中在大企业、大项目及优质客户上,对小微企业贷款特别谨慎,一般都实行不予支持政策。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支持重点在“三农”和个体经济,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十分有限。其次,金融机构信贷产品适合小微企业的比较少。在各银行推出的信贷产品中,适合小微企业的产品特别少。即使个别银行推出信贷产品,也因为准入门槛过高、授信额度较小、贷前审核严格、审批环节过多等条件将企业拒之门外。再次,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还受到企业发展前景、经营项目、产品销路、自然条件、法人信誉等因素影响。

(三)小微企业抵押物匮乏,贷款担保成本较高

据调查发现,泾川县大多数小微企业租用场地生产经营,约有58.71%没有适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抵押物,导致小微企业在贷款抵押物评估、担保费用、利率支出等相关成本较高,也成为制约小微企业融资的客观因素。而且当地缺少如商会、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等民间企业组织,影响了企业的技术交流、融资活动等,也不利于多元化贷款担保机制形成。

(四)小微企业的社会信用意识比较淡薄

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小微企业不仅对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准入条件、审批环节等基本常识比较欠缺,而且社会信用观念比较陈旧,借款仍沿用“口头约定、借条”的传统方式,如第三方担保、财产抵押的融资方式使用较少,企业之间借贷的期限、利率、偿还承诺等相关约定概念模糊,融资关系复杂、借款违约普遍、经济纠纷频发。小微企业社会信用意识淡薄,也是造成企业与银行“贷款难”“难贷款”的掣肘因素之一。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方面,建议政府部门充分利用管理与服务平台,适时为小微企业提供制度建设、经营管理、财务核算、融资业务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的综合经营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意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小微企业的成功经验,用市场经济的生产经营理念,改进和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融资能力。

(二)金融机构应开发创新适销对路的信贷产品

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各商业银行应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小微企业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拓展业务范围,从简单的信贷支持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还要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优化信贷资源的配置,创新信贷体制,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适当增加保证、信用等非抵押方式在贷款结构中的比重,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信用低、抵押物缺乏等影响融资的难题。同时,还应有侧重地对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推广票据融资业务,向使企业普及金融知识,真正使经营有效益、产品有市场的小微企业得到金融支持。

(三)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建议政府加快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信托、网络金融等新型工具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现状。同时,应给予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优惠政策支持,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各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规范担保公司的管理,积极为担保公司、银行搭建合作平台,做好协调对接工作,满足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小微企业信贷保险产品,为企业提供贷款保险服务,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以达到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多赢效果。

篇(7)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福建最值得关注

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指出,“坚持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成本过高问题,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今年以来,浙江、江苏、福建等省陆续出台了明确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黑龙江等省召开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要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综合部分地区陆续披露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规模和力度进行对比,福建最值得关注。

福建省出台的《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的通知》,细则多、力度大,针对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投入、扩大实体经济直接融资规模、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等方面都规定了硬性指标,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方面,明确规定力争2012年全省各项贷款增速比GDP增速高出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2个百分点,银行业通过表外业务等融资方式募集资金不低于500亿元;在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方面,力争2012年省级重点项目融资新增额不低于500亿元,全省中长期贷款新增额不低于800亿元。此外,福建省还明确规定2012年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幅高于20%。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黑龙江一体化网络建设加速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4月份共有辽宁、天津、四川、黑龙江、广西、河南、陕西、福建、新疆、安徽、浙江、重庆、甘肃、内蒙古、广东等15省市新出台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中,黑龙江省作为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首批十个试点省份之一,将利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由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13个市地综合服务平台、22个产业集群服务平台组成的一体化网络平台体系,通过平台体系聚集、整合、统筹全省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一网式在线服务、一话式呼叫中心服务。

此外,各地的亮点措施还有:福建区别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促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新疆开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安徽扩大政府采购主体范围扶持中小企业;广东困难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社保、岗位和职业培训补贴。

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小企业现行优惠政策,加大对增加中小企业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等

《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列入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计划,确保本地区年度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关于创建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原则上各市(州)要培育2-3个市(州)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每个县培育至少1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发达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培育力度

《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予以社会保险、岗位和职业培训三项补贴;适当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较高地区的单位缴费比例可逐步降至15%;允许困难中小微企业在一定时期缓缴养老保险费,并给予困难中小微企业流动人员调配费减半征收优惠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

  将利用3年时间建成一个由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枢纽平台、13个市地综合服务平台、22个产业集群服务平台组成的一体化网络平台体系,为全省的中小企业服务

《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重点在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领域和若干园区、商务楼宇,建设一批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推动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将用4年时间,基本建成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通过逐步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力争实现1个省平台、8个设区市(厦门市除外)、1个平潭综合实验区、30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2个台商投资区窗口平台和80个县(市、区)服务终端的建设与联通,实现整体服务平台内部以及与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和服务协同

五省同设中小企业服务年

新 疆

中小企业服务年

  将从优化环境、完善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六个方面为中小企业送政策;在原有100户成长企业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扶持300户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力争2012年担保总额达到200亿元,服务企业4000户以上

内蒙古

2012中小企业服务年   办好“十件实事”:为200家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免费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为40户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免税政策扶持,为300户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资金扶持,为1000户小微企业免费建设网站、免费信息等

陕 西

中小企业服务年

  着力做好政策咨询、企业投融资等八项服务工作,力争今年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2%,增加值增长18%

福 建

中小企业服务年

  各级职能部门深入小微企业面对面辅导应用相关优惠措施,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开辟“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专栏,宣传解读政策;举办万家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升职业技能、提升管理能力、提升技术水平的专项服务活动

河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