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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零售;线下零售;经济发展条件;需求模式;制造模式
一、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流通领域,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子商务引发了一场针对传统实体商业的网络零售革命。近年来这场革命发展迅速,并将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卷入了进来。从总体上看,网络零售革命在中国和美国的发展最为引人注目。然而,支撑中美这两个最为发达的网络零售经济体系的发展模式存在巨大差异。在中国,以网络零售平台为中心,大量中小网络零售商运营于其上的平台型网络零售形态居于主导地位。它表现为近5年来天猫和淘宝这两个中国最大的平台型网络零售形态的交易额占中国全部网络零售交易总额的80%左右。相反,在美国则是自营式网络零售形态占优,它表现为近5年来Ebay这个美国最大的平台型网络零售的交易额只占美国全部网络零售交易总额的30%左右,且其份额正逐渐被以亚马逊为代表自营式网络零售不断侵占。
中美电商网络零售发展中涌现出的对比鲜明的事实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研究命题:为什么基于同样的互联网技术的网络零售革命在中美会以差异化的模式展开?
二、 文献综述
当前关于网络零售的研究并没有完全解开这一谜题。现有网络零售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探索网络零售的效率根源的研究。与连锁零售革命的效率基础主要来源于组织创新不同,交易技术进步是网络零售的效率基础。互联网交易技术降低了消费者与零售商的传统对接过程中的摩擦程度(Brynjolfsson & Smith,2000)。这些手段包括:减少中间销售环节、降低搜寻与比较成本、提供24×7的全时段购物、趋向无限多样的产品以提高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以及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长尾需求成为可能(Brynjolfsson et al,2009), 等等。交易摩擦程度的降低过程就是交易效率提升与消费者福利改善的过程,网络零售的市场聚合能力也因此得到急剧增强,网络零售也得以迅速发展。第二,揭示网络零售基本特征的研究。这可以看成是从技术维度对网络零售组织某些规律的考察。研究采用的基本方式是通过与传统零售的比较来探索网络零售的独特发展规律。已经被揭示出的网络零售特征或规律包括:与价值创造和获取有关的商业模式(Timmer,1998;Mahadevan,2000;Amit & Zott,2001)、定价方式(Bakos,2001;Reilay et al.,2007),等等。第三,考察网络零售治理机制的研究。这可以看作是从合约维度对网络零售组织某些规律的考察。与线下交易相比,网络零售面临着更加严重的信息问题:网络交易不是面对面的、即时履约的现货交易,消费者不直接接触卖方和产品导致他缺乏足够的信息对卖方和产品质量做出合理判断,而订单履行过程的延续则增大了从发货到完成配送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如果没有恰当的约束机制,网络交易将因为买卖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失去吸引力。因此网络交易治理机制对于网络零售市场的繁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Gefen,2000;Standifird,2001;周黎安等,2006;胜,2007)。
现有的研究拓展了我们对网络零售发展规律的认识。例如关于网络零售效率根源及其基本特性的研究实际上指出了为什么以及如何网络零售组织会取代传统零售组织这一问题的答案,而关于治理机制的研究则部分表明了为什么网络零售组织不会完全替代传统零售组织的机制。然而,这些网络零售零售发展规律并不能直接用来解释中美差异化网零售发展模式的根源。
事实上,仅有极少数研究试图探索中美网络零售模式的差异。然而即使是这类研究,也要么以简单的描述性分析为主(史金平和李娟,2008;吴江秋等,2015),要么只对中美网络零售模式进行了局部的比较,如张琳和邵鹏(2005)对中美旅游网络零售的比较,卢涛和董坚峰(2008)对中美网络零售网站评价方式的比较。整体来看,这类研究并没有独特性的系统识别中美网络零售组织模式的差异,更没有并对这些差异的根源进行深入分析。本文致力于探索中美网络零售模式差异的深层根源。
三、 微观原因:中美线下零售体系的差异孕育了两国差异化的网络零售模式
引致中美网络零售模式差异的根源多种多样。从微观层面来看,主要源于两国零售产业格局的差异,从宏观层面来看,则主要源于中美两国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本节主要考察微观层面的原因。
当网络零售革命爆发时,中国线下零售体系的基本格局是以专业市场为主导。从2003年中国网络零售开始大规模兴起至今,专业市场在国内流通体系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现实数据表明了这一点:作为专业市场典型代表的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占全部国内批发零售总额的比例一直维持在30%,而规模以上连锁零售的份额则只有10%左右。由于大量批发零售市场的交易额低于一亿元,因此这一结果实际上系统地低估了专业市场的国内流通地位。
为什么专业市场流通体系能够孕育出平台型网络零售发展模式?我们可以从专业市场的内部结构出发做出解析。专业市场的结构与效率基础可以从技术和合约两个维度来分析。从技术维度来看,依靠集聚的批发商,专业市场可以缓解中小制造商和中小零售企业直接对接过程中存在的无效率,从合约维度来看,制造商、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又主要基于平等商品契约联结在一起。专业市场技术维度的特性决定了当前中国传统流通体系的基本特点是交易主体规模小、交易技术传统,专业市场合约维度的特性决定了整个体系在增值型流通服务供给上的无效率,但它又赋予了其中的交易主体变革战略行动的自。
专业市场技术和合约维度的特性为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的出现奠定了基础。首先,以专业市场居于主导地位的传统流通体系的效率较低,因此当网络零售革命爆发时,新的交易技术因降低了搜寻成本等机制而带来了新的创业机会。其次,基于平等商品契约基础上的专业市场流通体系是一个相对松散的体系,一旦网络零售革命带来了新的创业机会,它们将吸引原本依靠专业市场生存的独立的中小交易主体主动拥抱新技术,并催生出众多新的中小交易主体的出现。最后,由于这些独立的中小网络交易主体规模小,无法独立生存,因此他们必须依靠一个能够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开放式电商平台的出现。正是在这些
相比之下,在美国,当新的零售革命发生时,其流通体系已经演进到了以沃尔玛等为代表的连锁零售和品牌直营等流通体系占主导地位的阶段。连锁零售体系是这样一种流通体系,从技术维度来看,连锁零售是依靠内部规模和范围经济而将生产者与消费者联系在一起,从合约维度来看,其中的交易主体是基于关系契约联结起来的。连锁零售体系的技术维度的特点决定了其中的交易主体规模较大、交易技术先进,连锁零售合约维度的特性决定了整个体系能够有效地供给增值服务,但却又导致交易网络中处于“自由”状态的中小交易主体较少。
连锁零售体系技术和合约维度的特性为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的出现奠定了基础。首先,以沃尔玛为代表的高效率现代化流通企业的大量存在推高了整个社会的流通效率。因此,新的电商交易技术的出现催生的创业机会较少。其次,基于关系契约基础的连锁零售体系是一个受控程度较高的体系,交易机会的出现难以吸引或催生出足够多的中小交易主体的出现。它们无法从传统批发商和零售商处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取商品以供销售。缺少大量网络零售商,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是无法生存的。这意味着美国的传统线下流通格局并没有为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的出现留下足够的空间,只为具有足够交易效率的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提供了发展的可能。
四、 宏观原因:中美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孕育了两国差异化的网络零售模式
人类线下流通体系的演变历程表明,在特定时段内,何种流通模式居于主导是由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这一规律也适用于对网络零售的描述。也即在特定国家中,何种网络零售模式居于主导地位是由其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
与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相比,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的效率优势在于两点:第一,每个网络零售商所需支付的固定成本相对较低。网络零售所需的巨大固定成本由电商平台企业、网络零售商以及物流企业等分别成本,这种固定成本社会化分担方式大大降低了每个参与主体所需要支付的固定成本。第二,每个网络零售商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它们必须对决策的成本和收益负责,因而具有更好的激励效应。与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相比,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的缺陷也表现为两点:第一,平台型网络零售主体间通过商品契约联接,这种分散的体系中,每个主体的决策相对分散,因此在涉及具有公共物品性质的信息技术投资上往往无法有效解决外部性,从而导致这类投资较低,继而导致单次交易所需支付的可变成本较高;第二,无法有效解决质量保证等增值服务供给过程中所需的专用投资扭曲问题。从组织维度来看,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是分散化组织,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是一体化组织,在缓解专用投入上,一体化组织的产权配置结构更有效(Grossman & Hart,1986)。
平台型和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的优缺点决定了它们各自能够适应的外部环境。更低的固定成本支出使得平台型网零售模式在应对分散化的小规模需求时更有利。更高的激励效率则使得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在应对多样化的需求时更有利。更低的可变成本支出使得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在应对集中的大规模需求时有利。更好的增值服务供给使得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在应对服务化的需求时更有利。
当网络零售革命爆发时,中国当时正处在现代化转型的阶段。其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特点是:城市化水平低、人均收入水平、低消费者的机动性较低、资本缺乏、劳动力丰富但劳动技能低、传统化企业管理方式盛行,等等。具有这样特征的外部环境将导致稀疏的、多样化的、功能密集型需求在全部需求居于主导地位、生产体系以简单产品的生产为主。这种需求和制造模式更有利于平台型网络零售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相反,在美国,当网络零售革命爆发时,美国已经处在现代化阶段,其经济发展的特点孕育的是集中化、服务密集型需求。它们更有利于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的发展。
五、 结论和建议
在网络零售革命中,中美形成了差异化的网络零售模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微观层面的根源在于中美线下零售体系的差异。中国以专业市场居于主导地位的线下零售体系为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的出现提供了基础,而美国以连锁零售居于主导地位的线下零售体系则为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的诞生提供了空间。宏观层面的根源在于中美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网络零售革命爆发时,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向现代化转型的阶段,此时的经济发展条件孕育的是分散化的需求与制造模式,它们更有利于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的发展,而美国经济则处于现代化阶段,此时的经济发展条件孕育的是集中化的需求与制造模式,它们更有利于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的发展。
本文的研究一方面指明了中国传统线下零售体系转型升级的新方向:专业市场可以依托开放式电商平台实现转型升级。中国特殊的平台型网络零售发展模式的兴起和发展得益于以专业市场为主导的国内流通体系。相应地,平台型网络零售发展模式也为专业市场流通体系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桥梁。依托开放式电商平台而实现转型升级已成为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实践的新前沿。义乌小商品市场这个全国最大的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是典型。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转型以其周边的青岩刘村的兴起为代表。青岩刘村的兴起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它的成功源于专业市场。青岩刘村地处义乌小商品市场这一全国最大的专业市场附近,可以方便且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商品;另一方面,它的成功源于电商平台体系的出现。首先,淘宝平台的出现使得单个网络零售商不必构建网络零售平台就可以创业,其次以汇思奇百货为代表的分析中介平台的出现则进一步降低了这种壁垒。分销中介平台企业不仅为网络零售企业供给产品,发挥了基本的商品流转功能,更重要的是它们还开始向交易链的上下游延伸其职能,引入产品设计、创新物流方式、提供网上展示的数据包等增值服务。电商平台企业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传统专业市场里的批发商进入网络零售领域的壁垒。
另一方面它也为理解中国网络零售的发展历程和演进趋势的关键线索:在中国,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主导地位的获得和维持,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正处于现代化转型阶段的中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其提供了合适的制造和需求基础。但随着城市化的提升、人均收入水平的增加、企业的转型升级等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中国的制造和需求模式将朝着更加有利于自营式网络零售模式发展的方向演进。这是为什么在过去,淘宝这种平台型网络零售组织能够战胜技术上更先进的亚马逊这种典型的自营式网络零售组织,成为中国网络零售的领导者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近期,阿里巴巴要将战略重心要从淘宝(纯平台型网络零售模式)转向天猫(介于平台型与自营式网络零售组织的中间型或混合式网络零售模式)的原因,同时还是为什么近年来唯品会等新的混合型网络零售模式会出现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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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新的发展阶段‘创新租金’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研究”(项目号:10BJL017)。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诚信危机
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对企业进行恶意诽谤,单方面随意或频繁变更承诺过的交易条件,收货不付款,恶意订购商品,偷窃他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伪造电子函件、证件、信用卡,恶意复制侵害他人信息,进行网上诈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不诚信的行为,将带来一连串的不良后果:受欺诈的企业(经营者)有可能以欺骗的方式将损失转嫁给其它消费者或有关企业;受欺骗的消费者有可能也以不诚信的手段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获得不当利益的不诚信消费者将有可能继续以失信行为来牟取暴利。网上消费者的个人诚信危机严重地扰乱了电子商务经营秩序,给电子商务企业和其它消费者、有时甚至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抹上了一丝黑影。
1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的根源
1.1社会根源:整个社会诚信危机的大环境
我国正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之中,规章尚不健全,体制正待完善。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影响,冲击和瓦解着人们原有的诚信道德观念,而新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诚信道德观念仍未建立,这构成了诚信危机产生的契机。规章和体制的漏洞缺失给实施欺诈留下了空档,一些不法之徒和心存侥幸者大搞欺诈活动,且愈演愈烈,进而造成全社会的诚信危机。于是,拖欠货款、坑蒙拐骗、出售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冒用他人名誉、伪造各式证件……大行其道,并使许多企业和个人从中渔利。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可看到,诚实守信者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和收益,失信者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1.2思想根源:个人伦理道德的颓丧
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冲击现实的道德规范。快速传递的大量乃至泛滥的信息中混杂着许多不道德、反道德的内容,侵犯着人类的道德心理,抑制着健全道德人格的形成,导致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水平下降。人们的价值取向越来越趋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在实际行为中表现为急功近利、背信弃义、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由于网络中大部分行为具有匿名性、虚拟性,致使有些消费者可以摘下社会面具,完全隐去自己真实的社会身份,摒弃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唯利是图,以一个或多个"虚拟"的身份从事网上交易和交往,以自己的意志裸地为非作歹,将违反道德规范的网上活动视为自己技艺高超的表现,将骗取钱物作为自己网上交易的终极目标。
1.3经济根源:功利主义的不良推动
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我们不难发现,网上发生的诚信危机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正是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藐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时空"中为所欲为。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把人对财富的贪欲刺激到了极点,在硬约束不健全的情况下,难免有人为财铤而走险,在物质利益与个人私欲的驱动下,大干违法乱纪、背信弃义、损人利己之事。当在同一个市场上,有人靠投机取巧、不当得利、坑蒙拐骗挣钱比诚实守信致富来得快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对此羡慕不已,不去诘责,反而追随,也采取同样的失信行为去谋取暴利。
1.4技术根源: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不安全性
电子商务是借助互联网这个技术平台而实现的一种商务活动,互联网的一个最突出特征就是虚拟性。在互联网世界中,人们的交往都是以数字、符号的形式出现。网络的虚拟性,给处在这种环境中的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提供了不诚信的温床。电子商务活动主要通过网络来实现,因此,商务活动主体之间基本上不受直面的道德舆论约束、近距离人身安全威胁及不动产的拖累,这就为一些心怀不轨者和心存侥幸者实施欺诈行为提供了方便之门。信息网络技术同任何其他技术一样,其本身存在着两面性,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把人们引入了安全陷阱。
1.5法律根源: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对电子商务来说,法治是非常重要的,新的贸易形式,必定产生利益分配的重新组合,在这个没有硝烟的争夺利益的战场上,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内,遵循公允的游戏规则。我国已经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与信息化相关的法律规范,也颁布和制定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与个人诚信建设有关的法律和规定。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商务活动无法可依或法不对号,法律制度不完备,法制建设滞后,一些消费者能够钻法律的空子,让不讲诚信的消费者有增无减。
1.6信息根源: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受"自利动机"和"机会主义"行为的驱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就可以借此获益,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则会吃亏,这就容易造成信用的缺失。互不见面的电子商务在某些方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大了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虽然电子商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参加电于商务的双方是互不见面,双方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信誉等。对于那些一心想在网上交易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消费者而言,他主动提供给经营者的信息,是以最大化自身利益为前提的,采取各种手段尽量减少信息的暴露程度,或散布虚假信息,利用欺诈行为以最大化自身的利益。因此,当消费者拥有信息优势时,就为其网上交易的失信行为提供了便利。
2网上消费者个人诚信的树立与健全
2.1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诚信意识
电子商务伦理是传统商业伦理的扩充与发展,它对于电子商务的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许多人以伦理价值的失范获得意外之财,让一些人产生了市场经济就是讲钱、为了挣钱可以不择手段的错觉,尤其是在全新的自由度非常高的电子商务环境下,更是充满了投机和发财机会。因此,必须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提高电子商务主体的道德水平。就消费者个人诚信危机而言,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学的商学院等教育机构,一方面要做大量基础性的研究工作,重建符合市场经济的、积极向上的新经济状态下的商业伦理,特别是进行电子商务伦理建设,规范消费者的商务行为,以满足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对消费者进行传统商业伦理教育的同时,更应加强电子商务伦理道德教育,充分利用网络教育之自我教育、交互教育的特性,加强对消费者的认知特点和心理状态的调查研究,采取在线和离线相结合的教育方法,提高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伦理自觉,让广大消费者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在思想意识上筑起一道抵御"失信"入侵的防火墙,共同构筑电子商务诚信环境。
2.2建立消费者诚信数据库,完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在消费者诚信数据库建设方面,美国为我们做出了榜样。美国由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消费者个人的信用历史记录并建设诚信数据库,每一个人每一次信用付费、借贷以及交罚单都是有记录的,这保证了有据可查。美国的诚信监管机制还将对失信人员做出相应惩罚,比如美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公司一旦宣布破产,注册人将永远不能再注册新公司。这些法律规定将使失去诚信的人不可能再进入诚信社会。因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个人诚信数据库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和信用查询制度,以实现在具体化、可靠性基础上所进行的"虚拟化"交易。
2.3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活动中很多失信行为的产生,正是抓住了网络的虚拟性和不安全性,从而让一些失信者大行其道。因此,为维护网络安全,减少失信者钻空子的机会,需要广大电子商务企业、银行、物流企业和消费者齐心协力,采取高效安全措施,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目前,为保障网络的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普遍采用的技术有网络安全技术和密码技术两大类,其中网络安全技术包括操作系统安全技术、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各种反黑客技术及漏洞检测技术等;密码技术包括加密技术、数字签名、论证机构和数字证书等。这些安全技术的应用,为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做出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鉴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电子商务安全管理既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它是一种工程,不仅涉及到"物",还涉及到人,需要先进的安全技术和严格科学的管理。"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严格、科学、高效的管理是对安全技术的补充,是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的源泉,也是降低消费者失信行为的有力武器。因此,电子商务企业在应用安全技术的同时,还需加强安全管理,制定企业安全政策,规范内部人员管理,加强信息资产管理,适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树立企业安全、高效、守信的网络形象。
2.4加快诚信立法步伐,营造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网上消费者的诚信行为,一方面需要自律,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和商业伦理;另一方面需要他律,以强制性的法律将消费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规定,使人们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禁止做的,从而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无法应对诸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电子鉴章的法律效力"、"要约与承诺的撤口与撤消"等之类的问题,电子商务立法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针对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的势头,政府、企业、理论界等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的趋势和特点,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网络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解决诸如电子合同、网络税收、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用户权益保护、网上交易规则、电子支付、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犯罪、网络证据等错综复杂的问题,增加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感。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一方面要参与国际间关于网络发展的国际公约和协议的制定;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网络法律法规,规范商务活动主体的诚信行为,使电子商务在规则的作用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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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秘术普通但却实用,不信你瞧瞧。
秘术之一——除瘾趁早。我们在玩网络游戏时,发觉自己有沉迷于此的迹象时,我们就应作出相应的措施,将网瘾扼杀在摇篮中。
如果你不小心沉迷于此,那请不要担心,我还有秘术之二帮助你摆脱网瘾。
秘术之二——步步远离。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渐渐远离它。因为网瘾似烟瘾,一下去除,普通人成功的机率不大,所以我们要渐渐远离它。
随着新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图书馆存储信息量越来越丰富,传播形式越来越复杂,传统的图书馆机制已难以满足这些需要。因而,数字图书馆应运而生,数字版权也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数字图书馆(Digital Library),又称电子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是专业人员对数字式资源进行筛选、加工、保持其完整性和永存性,以使这些数字式资源能够快速传播,且其版权被法律许可的用户或群体所享有。数字出版是指“从编辑、制作到发行的整个出版过程,所有信息都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信息必须借助网络或计算机来进行传播和使用的一种出版形式”[1]。数字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其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在数字化复制、传播方面依法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性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文化的基本理念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产权文化则是一种善待、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的素养。因而,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研究已成为学界和图书馆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的困境着手,找出影响高校数字版权的根源,最后给出了加强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的应对策略。
一、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现实困境及其根源
(一)文化困境及其根源
知识产权文化具有开放、多元和包容的特点,对版权法的实施效果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尽管我国数字版权制度框架渐已成型,但由于封闭式的传统版权文化仍然盛行,数字版权制度所要求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尚未真正形成,文化缺失是当前我国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制度实施中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其根源在于:
1.版权人保护意识不够。随着电子技术的进步,版权人可以加强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保护措施,打破作品保护期限的桎梏,绝对地保护已有作品,摆脱合理使用制度,无限地排斥别人使用其作品,规避盗版等行为。正如劳伦斯?莱斯格所言:“随着人们逐渐发现互联网的优势,在信奉操纵观念的传统思维下,及在以操纵获得利益的人的鼓吹下,如今的社会对互联网的到来举手欢迎。”[3]
但是,实践中大多数版权人却对版权保护重视不够,版权意识淡薄,仍依靠传统服务商,从出版商那里获得版税作为劳动报酬。因此,如不能提高版权人的版权保护意识,电子技术的进步也很难起到实际作用。
2.使用者隐私观念增强,使用者通常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对产品的使用认为是个人的隐私;对网络数字化作品的使用不允许别人任意指责,因为这属于个人的隐私。现实中,这种隐私意识助长了使用者“随意利用”他人作品的行为,阻碍数字版权的发展。这导致了大量的私人复制和随意传播,妨碍版权人的权益。
3.版权用户对数字化作品的版权意识弱化。数字用户对个人使用数字化作品时仍是按照传统的版权意识,对网络技术产生的“信息分享”利益没有足够重视。首先,数字版权立法真空导致侵权行为的模糊性导致用户版权意识的弱化。由于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很多数字用户认为使用、下载网络作品等对新技术的使用不会侵害别人的版权。其次是立法预备期致使用户行为价值的内化。数字化用户有效使用数字技术可以充分减小“信息的不对称”,提高信息捕获能力。这些对自身所做的价值估量如果经过长时间的沉积,就很轻易形成“随意使用电子化信息”的不良习惯,并认为对新技术的利用是正当、合法的,最终导致对版权法的实施表现出强烈的抵制效果。
4.间接侵权与数字传播产业版权意识的缺失。间接侵权责任是把经营平台的网络服务商划归版权调整的范围,增强其在服务当中的版权观念,包括替代责任和帮助责任,即在具有操纵用户侵权行为的能力时禁止放纵或不作为,在明知侵害别人版权时停止实施帮助行为。在信息受版权法规制、计算机代码为持有者掌握的状态下,保护信息传播和产权交易,数字提供商拥有良好的版权观念是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4]。一些高校图书馆及数字出版行业,版权观念仍没有转变成行业经营思维。高校图书馆的数字提供商缺乏“尊重版权”的意识,坚持放任利用别人作品、规避版权的经营思维,往往在造成侵权后陷入被动应诉的境遇。
(二)制度困境及其根源
由于数字化作品各利益主体参加的开放性版权文化仍未确立,制度改变和版权文化进步的不一致,变为数字版权制度顺利实行的障碍。数字版权意识之所以不为版权人、使用者和数字提供商等利益主体接受,其原因在于国家缺失数字版权相关法律制度,缺乏形成与数字版权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造成各种数字版权侵权行为,其根源在于立法滞后。
随着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版权法立法真空不断蔓延,在DMCA等数字版权法颁布之前,数字版权提供商大多依据传统版权的立法进行经营,面对网络下载、信息传播、复制等版权行为没有相应的法律界限和责任分配机制,数字供应商、作品信息服务商,全是从一己私利最大化考虑,都尽力规避数字版权服务成本,为此,数字版权法才被迫进行适当的变迁[5]。DMCA等数字版权法颁布后,高校图书馆在数字技术转型的进程中任意使用他人作品的思想进一步得到遏制,不得不面对新的行规与法律。但是,网络点对点技术的应用给数字化作品运营商带来了巨大挑战,从而衍生出服务商以广告形式去赚得利润而不是一味向用户收费的数字经营范本,意在规避数字化版权风险。因此,数字版权制度相对技术发展折射出严重的滞后性,制度没有跟上新技术的变迁,立法滞后导致数字版权在数字经营过程中的制度失控。
二、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的应对策略
要真正提高作者、使用者和数字提供商三方面的版权意识,防止在立法真空时产生规避版权的经营观念,一定要正确规范用户的行为与数字行业的前进方向,从文化上引导作品使用习惯和制度上加强建设快速规制立法制定前的“法律空白区域”;为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制定新规章和创造和谐的文化环境;推动数字行业的健康前进,引领版权文化的发展方向。
(一)积极引导数字产权文化发展方向
国家对版权的保护程度会促进作品创作和有关行业的持续繁荣。网络技术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放任技术的推广,由市场报酬系统来决定作品的保护水平;但对数字版权行业却主张法律对版权作品的扩散施以技术标准,从而实现保护数字图书版权的意图。目前,依然是传统的封闭性版权文化占主导地位,版权意识仍限制在网络服务商,并未在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得到固化,这导致立法和执法进程中的争执和矛盾。因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我国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管理的现状与发展状况,强化数字版权供应商的版权观念,引导数字产业前进的方向,提升作品使用者和传播者的版权意识,促进形成重视别人版权意识的氛围。另推出适当的技术标准以实现版权产业发展,及版权文化的交互促进,积极引导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发展的方向,促进尊重他人版权意识的早日形成以提高我国高校图书馆对数字版权管理的功效。高校图书馆数字版权管理从混沌无序,到泾渭分明,从无序到有序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制定数字版权相关立法
从目前来看,尽管我国管理数字版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具备,但相应法律规定在某些方面仍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因此从法律层面着手以解决目前数字期刊的版权获取成为当务之急。如在龙源期刊网侵权案中,该公司总裁汤潮之建议立法界定在网络传播中“数字出版”与“数字发行”的区别[6]。就该案而言,如果将传统期刊数字化传播界定为“发行”,那么龙源的授权模式完全合法,但如果界定为一种“数字出版”,则是对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实然伤害。因此,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法律概念的自身模糊,导致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数字出版”与“数字发行”行为的概念界定不清,从而致使很多数字期刊出版商举步维艰。因此,明确相应立法势在必行。
(三)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作者版权意识
高校图书馆面对数字化图书馆的迅速普及,应制定技术审理、审查标准保护数字版权。尊重作者是解决问题之本,纵观数字期刊出版商的各种侵权,其最终败诉都是因为没有尊重作者的合法版权。诚然,就数字版权授权而言,要求数字期刊出版商和期刊作者一对一谈判似乎有些强人所难,但如果按照目前的法律,没有作者的明确授权就会产生侵权。因此,高校图书馆面对数字化进程的加速,首先应从文章发表的源头着手,实现传统期刊出版过程中对于版权内容的全面获取。这需要高校图书馆尊重出版过程中的作者权益,实现传统期刊与作者之间的平等对话,也需要出版行业协会围绕作者利益建立版权合作平台,实现版权利益分配的公平与透明,从而使得作者、传统期刊、数字出版平台实现充分的利益共享。因此,相关行政部门预先制定的技术审理、审查标准,必须得到版权人的认可,如果技术审理、审查标准被其认为是违背法理的,那所涉数字图书运营商甚至全部数字行业都会出现萎缩,甚至更为糟糕的境遇,事后不仅酿成巨大的资源损失,且会形成抵制版权观念的扭曲心理,严重阻碍高校图书馆数字化进程。
关键词: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网络安全
由于计算机网络所具有的开放性的特征,人们在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工作与学习时很可能受到外部攻击的影响,致使计算机系统瘫痪或者个人信息泄露,严重影响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便是在此基础上所推出的新型信息管理手段,通过对计算机网络中各类信息的有效监管来提升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为用户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是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应用的主要目标。从某一层面来讲,它可有效降低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率。因此,下文将针对其在计算机网络安全中的应用进行系统分析。
1计算机网络安全中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必要性
现阶段,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均离不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支持,人们在访问网站和平台时输入的各类个人信息极易受到网络攻击,发生信息泄露的问题,致使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遭受严重的威胁。而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是将计算机设备作为主要的载体,通过对设备内部信息运行状态的监管,来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除此之外,人们在借助网络平台进行互动交流时,也可能产生信息泄露的问题。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会借助计算机系统的漏洞和网络安全漏洞,对计算机系统进行非法入侵,通过盗取信息和资料的形式来谋取不法收益,这也加大了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风险。基于此,便突出了进行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借助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可实现对网络体系的全面检测,并且针对网络运行中的协议层,链路层以及应用层的数据传输状况进行严格筛查,从根源上控制网络安全问题发生率。因此,应用信息管理技术十分必要[1]。
2计算机网络安全中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
(1)黑客入侵问题黑客入侵指的是一些掌握高超计算机技术能力的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信息或者篡改信息以谋取不法收益的行为。黑客入侵不仅会威胁计算机系统的运行质量,还会造成信息材料丢失的严重后果,对于一些企事业单位来说,内部信息丢失很可能影响企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黑客入侵时,主要依靠网络这一渠道,通常是借助网络漏洞来达成入侵计算机系统的目标。此外,黑客也会通过散播木马病毒的形式对计算机网络安全构成威胁。
(2)电脑病毒问题电脑病毒普遍具有传播速度快和破坏性较强的特性。在计算机中毒的情况下,不仅会影响系统的稳定运行,还有可能导致系统崩溃,对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近些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计算机病毒类型也随之增多,这为网络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了降低病毒的传播率,则需注重对网络系统的维护。在计算机内部装设杀毒软件和木马查杀软件等,做到对计算机病毒的有效防护,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2]。
(3)系统漏洞问题计算机系统漏洞问题不可避免,且此类问题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是威胁网络安全的关键性因素。同时,也会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效果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为用户带来极为不良的应用体验。因此,需要及时做好计算机系统的升级工作,及时了解其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做好升级补丁,从根本上降低系统漏洞问题的存在量,争取从根源上入手,控制网络安全问题的发生概率。
3常见的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
(1)防火墙技术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中,防火墙技术属于一种常用的安全防护技术,主要作用为可防止黑客攻击,使计算机系统处于安全的运行环境中。防火墙技术类型主要包括三类,一种为防火墙技术,一种为过滤防火墙技术,一种为地址转换防火墙技术,具体可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特点选择特定的防火墙技术并用于网络安全防护。该项技术的应用,在数据安全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通过防火墙的设立,可在计算机中设置一个有效的保护屏障,对各类攻击行为进行有效屏蔽,使计算机系统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3]。
(2)身份认证技术与访问控制技术身份认证技术指的是通过在系统内部设置身份认证信息的方式来明确用户身份,只有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才具备系统的访问权限,这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黑客入侵行为的发生。而访问控制技术也是通过对访问权限的设置来约束用户的上网行为。一般情况下,会采取访问控制技术与身份认证技术结合应用的方式来控制计算机系统访问用户,以此来过滤掉部分不具备访问权限的访问行为,使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4]。
(3)网络安全评估技术该种技术是在未发生网络安全问题的情况下,预先对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估,通常是采取安装专业的杀毒软件以及查杀软件的方式来检测计算机系统中的安全运行状况,主动了解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状况,以此来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例如,360软件中的杀毒软件以及360安全卫士,可以主动进行系统修复和木马查杀,并且在运行时会自动检测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状况,一旦检测出恶意攻击和出现病毒入侵的情况则会及时做出提醒,增强网络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4计算机网络安全中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策略
(1)建立起动态科学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从上文分析中可知,网络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内容包括对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以及系统漏洞等问题的综合管理。为了进一步提升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应在计算机系统内部设置一个动态监督和管理系统,借助相应的信息管理技术来执行系统运行监管。同时,考虑到计算机系统具有开放性和动态性的特征,使得网络运行安全还会受到网络外部环境以及用户自身操作行为的直接影响,除去网络外部环境影响,在用户操作不当的情况下也可能增加病毒入侵的概率,产生严重的网络安全问题[5]。因此,需要结合用户的计算机应用现状,制定科学动态的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实现对计算机网络的动态化监督。此外,也需加大对计算机操作方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尽可能规范用户操作行为,从根源上控制病毒入侵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影响。结合黑客攻击手段以及病毒入侵的现状,可以从技术层面入手对网络传输协议中的信息结构进行更改,通过设置系统权限的方式对于部分机密性较高的信息进行锁定,并且对系统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和操作进行全面核查,核查通过后才能正常进行信息传输,该方法可从根源上保障信息传输质量,提升网络安全[6]。考虑到系统漏洞问题以及网络漏洞问题是影响网络安全的关键性因素,可以倡导用户定期进行杀毒软件和系统更新,使杀毒软件中的病毒库得以及时同步,进一步强化杀毒软件的防控效果。此外,也可借助专用的杀毒软件以及系统安全软件对系统进行及时的修复,并就一些机密性的信息进行密钥保护,主动提升信息保存的安全性,以免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关键词: 传送网;网元;网管;脱管
中图分类号:TN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2)1110158-01
0 前言
日常问题处理中,脱管问题是网络较多的问题之一,脱管问题原因很多,所需要具备的技能较为综合,包括设备ECC通信原理、网管与设备通信原理等等,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是找到问题症结的关键,本文总结囊括了网元脱管的多种场景,包括各种原因的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学习能够进一步掌握各种脱管问题的分析处理方法。
1 脱管的定义及网管与设备的通信机制和检测机制
脱管就是网管无法对网元(主机)进行正常的管理。其现象主要表现为:网元变灰、网元无法登录。
网管与网关网元会建立socket连接,socket连接检测仅仅是检测网管与网关网元之间的socket连接是否正常,这个检测仅对Qx类型网关网元进行,如果连续3次(每次36秒)未响应,再第4次下发就会置socket中断,上报GNE_CONNECT_FAIL告警;网管与网关网元和非网关网元之间都会进行DCN检测,对网元下发Qx/TL1消息,需要网元进行Qx/TL1响应,如果网元连续2次(60秒一次)未响应,在第3次下发时就会置网元通信中断,上报NE_COMMU_BREAK告警;网管会对网关网元以及非网关网元下发登录命令,如果失败则上报NE_NOT_LOGIN告警。
2 各种故障定位处理
2.1 上报NE_NOT_LOGIN告警
网管登录不上网元,但并不代表网管与网元之前的通信不通,告警是检测后立即上报的;而上报NE_COMMU_BREAK告警表示网元通信不通,同样肯定会伴随NE_NOT_LOGIN告警,该告警至少要2分钟(2×60秒)才会上报;而上报GNE_CONNECT_FAIL
告警表示网关通信失效,与该网关相关的非网关网元应该有脱管现象,该告警从检测故障起108秒(3×36秒)才会上报;
NDCNTestTimeoutCount参数,该参数即上面提到的DCN检测的参数,缺省为2,即连续2次(60秒一次)未响应,第三次置网元通信中断。可以在ems.cfg中增加nDCNTestTimeoutCount=2
这一行,把该参数改大可以缓解网管上网元频繁脱管的现象,但该方法治标不治本,无法根本解决DCN网络差的问题,一般是不建议使用的。
2.2 单个网元脱管和多个网元脱管
脱管有单个网元脱管和多个网元脱管,单网元脱管的原因一般有:网元ID冲突、主控故障、光板故障、网元用户不正确、所属网关设置不正确等等;单网元脱管的定位可以参考以下流程图:
2.3 ECC风暴
ECC风暴的根本原因是ECC本身不适合大组网导致的,组网过大,路由计算下降,当网络变化时,路由广播信息不断在整个网络中广播,造成路由不断重算,导致路由表收敛时间过长。根本解决ECC风暴的方法是ECC划分,保证性能的情况下要求小于等于64个网元,基本可用的情况下要求小于或等于80个网元。
2.4 GNE_MGR_LIMIT_OVER告警
该告警是检测网管侧网关网元所管理的非网关网元数目,超过缺省的64个则会上报该告警,起到提醒用户组网过大避免发生ECC风暴的作用,若现网很难做到64个网元以下,那么处理该告警的方法可以通过修改ems.cfg配置文件,增加GneMgrLim
ItLevel=64一行,把值修改为比实际非网关网元数量大的值即可,但不建议一味改大,否则该告警的作用将失去意义,建议尽量别超过100;确实不需要该告警作为提醒,也可以对该告警进行过滤处理。
2.5 网关网元脱管
网关网元也脱管的情况下,此时需要检查网管到网关之间的DCN是否正常,可以先从网管服务器上ping脱管网关的IP地址,若不通则需要确认网管服务器到网关网元的具体DCN网络的组网,然后逐步排查DCN网络的故障,DCN网络组网种类繁多,具体的定位方法在此就不过多进行赘述。如果能够ping通网关网元,但是还是无法登录,那么可以从服务器上尝试使用navigator工具来登录网元,判断是否为网管问题导致,如果navigator工具也无法登录,可以通过telnet网关网元IP 1400,测试网管与网关之间TCP通信的1400端口是否通,如果不通需要检查服务器操作系统上的防火墙以及杀毒软件等设置是否存在禁用端口的情况。
2.6 网元互踢脱管
查询互踢根源,需先定位确认确实存在互踢,且不明互踢源是从哪台网管哪个地方登录过来的,可以切换另一个网元用户登录,然后查询该互踢根源来自何处,查询方法如下:1)对于OSP平台R10之后的版本,可以通过网元操作日志看出,网元操作日志会记录登录其终端的IP地址,查询方法:log-query:
SCCID,"oplog";2)通过Tei、CON-ON值结合cm-get-lanconi
nifo信息查找,首先通过:sm-get-curuser查询当前登录的用户,然后通过:sm-get-user:"userid"查询该用户的详细信息,其中字段Tei的信息取高位减去0x11,如0x1f090023,高位0x1f减去0x11等于0x0e,那么其CON-ON的值就是0x0e,Tei后面的0x090023就是网关网元的ID,说明该用户是通过0x090023网关登录过来的;然后到该网关上去查:cm-get-lanconinfo就可以查到与该网关有连接的所有终端信息,根据刚才计算得出的CON-ON位0x0e找出对应的一条记录,那条记录的IP地址即为互踢根源的终端网管。
2.7 SECU_ALM告警(用户非法登录告警)
此告警是由于除该网元用户外,存在其他不合法的网元用户或密码尝试登录该设备,处理该告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屏蔽。一般产生该告警往往是设备经过升级数据库或者更换主控后导致的,网管根据此前用户自行创建的网元用户去登录设备,设备没有对应的用户导致上报SECU_ALM告警。
2.8 ECC误码
频繁脱管或者间歇性脱管的问题,若排除了互踢或ECC风暴等原因外,那么就需要检查是否存在ECC误码了,查看ECC误码使用:cm-get-chanerror:SCCNO,检查相应链路上的ECC通道看是否存在误码,对于命令的输出结果,主要关注LG、NO、CR、AB、UN、MFR这几项是否有值,多次查询值是否在不断增加,特别是脱管发生后值是否有增加,如果是则表示存在ECC误码;需要进一步通过SDH性能检查相关的链路上是否存在误码,处理相应的误码直至问题解决。
3 结束语
通过对网元的脱管处理的深入学习与了解,给我们的日常维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我自知尚有好多不足与不解之处,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批评与指导。在以后的工作中把更多的理论与实际的问题结合起来,把我们的工作搞好。
参考文献:
[1]《华为U2000脱管问题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