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9 17:50: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历史遗迹的价值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我国幅员辽阔,不仅有着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而且山清水秀,风光旖旎,名山古迹数不胜数。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通过一系列的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发生了火山、地震等重大地质事件,形成了好多具有科研与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所有这些都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必须认真给以保护。
一、何为地质遗迹
地质遗迹通常指的是在地球演化的地质历史时期,在一系列动力地质作用下,逐步形成、发展并保留下来的珍贵的地质自然遗产。
二、地质遗迹有哪些
地质遗迹按照其成因、自然属性等一般可分为:有重要观赏与重大科研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如喀斯特、峰林、丹霞、黄土梁峁、残留风蚀柱等地貌特征,海岸、瀑布、湖泊、奇泉、火山口、洞穴、陨石坑、冰川、鸣沙及奇峰怪石等);有独特医疗保健作用的温泉、矿泉、矿泥等;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剖面和有代表性的地质构造形迹;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与古生物化石遗产地;有特殊价值的矿石、宝石及其原产地;有典型和独特意义的地质灾害遗迹(如地震遗迹、地裂缝、大型滑坡、特殊崩塌、有代表性泥石流)等。
三、陕西省地质遗迹的主要分布及其保护
陕西省地处祖国腹地,历史上曾经是十三朝古都,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有着灿烂的文化,全省地质遗迹非常丰富。其中大部分地质遗迹的学术研究价值与观赏价值特别高。这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地球的演化进程,而且还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掌握地壳的运动规律、生物的进化特点等。它还可以为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资料。
我国的考古地质科学工作者已经于1964年在位于蓝田公王岭中更新世的红色黄土层中挖掘出一件约30岁的女性头盖骨化石,这一发现扩大了我国猿人的分布范围,丰富了人类的物质文化纪录,为研究人类起源提供了珍贵的科研资料。后经中科院专家研究后发现,其脑容量约为778ml,比北京人还要原始,因此命名为“蓝田人”。专家们认为,其地质时代距今约为75―80万年。也有陕西省地质专家经古地磁测定认为该头盖骨化石距今约为110―115万年,若以此推断猿人应该在100万年前就有了。说明陕西关中地区在80―100万年以前就居住着人类的祖先。又比如1978年在大荔县段家乡解放村中更新世晚期土层中发现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古人头化石,其总的特征是粗壮、厚实、骨壁较厚。后经国家古人类学者多方考证,确定为早期智人中的较早类型,距今约为20万年左右,属中更新世末期,是我国旧石器时代从猿到古人过渡的一个代表,证明了恩格斯“从猿到人”的发展历史的科学论断。
处于我国南北元古界之衔接部位的小秦岭元古界地质剖面,由于其保存非常完整,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在研究地壳运动的过程及地层层序和地质年龄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有助于确定岩层地质时代及岩石沉积特点。再比如具有南北元古代地层过渡特点的洛南元古代地层剖面,其地质年龄最老的有15亿年,最新的也有7亿年。还比如柞水――镇安间的泥盆系沉积岩相地质剖面,从中可以看到距今3.5亿年的冲积扇相等地质作用成相以及各种微相特征。
陕西省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现如今保存有完整的第四纪末次冰川遗迹,它发生在距今约6―7万年前的更新世末,被称为“太白冰期”。太白山的冰川地貌主要类型有:角峰、槽谷、刃脊、冰斗、冰斗湖、冰蚀湖等。太白山第四纪冰川遗迹,对研究古气候的变化,冰川的形成与发生、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其所形成的地质地貌景观又为旅游者和探险家提供了旅游观光的资源。西安翠华山由于地震作用所形成的巨型崩塌区的岩石堆积地质地貌景观,颇为独特壮观,且由此形成一个堰塞湖。翠华山地震形成的山崩石海和天池已成为今天的风景名胜之地。位于柞水的溶洞是秦岭山区南北分界线上独特的岩溶地貌奇观。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遗迹的管理,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的各类地质遗迹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深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第四条被保护的地质遗迹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挖掘、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第五条地质遗迹的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应实行“积极保护、合理开发”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下,对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下,对本辖区内的地质遗迹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地质遗迹的保护内容
第七条下列地质遗迹应当予以保护:
一、对追溯地质历史具有重大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层型剖面(含副层型剖面)、生物化石组合带地层剖面、岩性岩相建造剖面及典型地质构造剖面和构造形迹;
二、对地球演化和生物进化具有重要科学文化价值的古人类与古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微体古生物、古植物等化石与产地以及重要古生物活动遗迹;
三、具有重大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溶、丹霞、黄土、雅丹、花岗岩奇峰、石英砂岩峰林、火山、冰川、陨石、鸣沙、海岸等奇特地质景观;
四、具有特殊学科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岩石、矿物、宝玉石及其典型产地;
五、有独特医疗、保健作用或科学研究价值的温泉、矿泉、矿泥、地下水活动痕迹以及有特殊地质意义的瀑布、湖泊、奇泉;
六、具有科学研究意义的典型地震、地裂、塌陷、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
七、需要保护的其他地质遗迹。
第三章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设
第八条对具有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可建立国家级、省级、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段、地质遗迹保护点或地质公园,以下统称地质遗迹保护区。
第九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分级标准:
国家级:
一、能为一个大区域甚至全球演化过程中,某一重大地质历史事件或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二、具有国际或国内大区域地层(构造)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及产地;
三、具有国际或国内典型地学意义的地质景观或现象。
省级:
一、能为区域地质历史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二、有区域地层(构造)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及产地;
三、在地学分区及分类上,具有代表性或较高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地质景观。
县级:
一、在本县(市)的范围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剖面、化石及产地;
二、在小区域内具有特色的地质景观或地质现象。
第十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申报和审批: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地质遗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对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册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由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地质遗迹所在地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县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地质遗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建立,由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或同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提出申请,按照前三款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保护程度的划分
对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可分别实施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和三级保护。
一级保护:对国际或国内具有极为罕见和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一级保护,非经批准不得入内。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进行参观、科研或国际间交往。
二级保护:对大区域范围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二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有组织地进行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及适当的旅游活动。
三级保护:对具有一定价值的地质遗迹实施三级保护。经设立该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组织开展旅游活动。
第四章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管理
第十二条国务院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区发展规划,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由国务院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本辖区内地质遗迹保护区发展规划,经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由同级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及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第十四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范围和界限由批准建立该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埋设固定标志并公告。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变更碑石、界标。l
第十五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管理可采取以下形式:
对于独立存在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保护区所在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管理;
对于分布在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区内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保护区所在地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地质遗迹保护区审批机关提出的保护要求,在原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协助下,对地质遗迹保护区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遗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在保护区内从事的各项活动,包括开展有关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
三、对保护的内容进行监测、维护,防止遗迹被破坏和污染;
四、开展地质遗迹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及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影响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保护区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
第十八条不得在保护区内修建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对已建成并可能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停业外迁。
第十九条管理机构可根据地质遗迹的保护程度,批准单位或个人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科研、教学及旅游活动。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向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机构提交副本存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责令赔偿损失: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擅自移动和破坏碑石、界标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采集标本、化石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研活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的。
第二十一条对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破坏遗迹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地质矿产部负责解释。
一、安居历史文化悠久。
安居于公元5XX年始建场,至今已1500多年。明城化庚子十七年(1481年)置县,清雍正六年(1728年)废县并入铜梁县,建县持续247年。
安居交通发达,地处在琼江、涪江交汇之处,三面临水,依山为城,以水为市。安居物产丰富,商贾云集,为物资集散之地,贸易上通绵阳,下至重庆,解放时还有缅甸和印度等国的丝业商人在此驻庄。
安居历史悠久,有许多名胜古迹,如“点头石”上拓刻有唐代韩愈书的“鸢飞鱼跃”,宋米芾书的“第一山”题记,有王母石汉墓群遗迹,有现掘出土明代及汉代墓葬的一批陶石文物。因曾为县府之地,政治、文化非常发达,旧时城垣断残墙壁可辨,遗碑、祠、寺、宫、观等建筑共约二十余处,有唐初异僧自什邡来安居兴建的波仑寺,有徽宗敕封兜溪龙女而建的圣水寺,李太守、帅待郎发迹之所的龙兴寺等。古县署、巡检司署等廨宇目前尚可查寻。
安居人杰地灵,出了许多达官贵人、翰林学士。有明初副兵马指挥张云逵,万历监察御史周达,正统左检都御史王俭,有明代与海瑞同僚的河南巡抚胡尧臣,大理寺少卿周南,大理寺丞胡禹臣,户部员外郎胡如川,有乾隆万历间陕西巡抚帅祥等地方历史人物以及他们的诗文遗著和活动遗迹,也出了清雍乾间王楼山父子翰林,同治光绪年间吴鸿恩翰林以及曾毓璜翰林等四位学士及其诗咏题刻和轶闻传记。
二、尚存的古建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安居的“九宫十八庙”,现万寿宫、下紫云宫、元天宫、城隍庙、东岳庙、妈祖庙等八处保存较好。这些古建筑风格各异,造型独特,万寿宫具有东南亚异国风味,妈祖庙体现出安徽异地风情民俗,元天宫等处处可见龙形图雕,生动再现了博大精深的中华龙文化,显示了高超的建筑工艺水平。
三、有着鲜明地域特色的清代民居、街道、小镇风貌。
吴鸿恩、王楼山父子、曾毓璜的翰林院和举人周际同的周家祠堂,百年老字号桂林春大药房等院落住宅第20余处,仍可见规模,各具特色,且这些古建筑布局保持完整,部分室内木雕、彩绘装饰和小木作装饰都精美绝伦,饱含了丰富的传统文化艺术内涵。
安居古街道如青龙出水,婉蜒于江岸与波仑山、坛子山间,从会龙街开始,经火神庙街到大南街,全长600米,现存的古建筑多在于此,还有古城墙、城门、桥梁等古遗址。古镇街道布局以河道为骨架,临水建街,因水成市,依山而建。各种文化宗教庙宇布局合理,置于镇内高爽之地,形成交叉复合的立体观赏空间。
四、风光秀丽的山水美景。
安居镇处在琼江、涪江交汇之处,三面环水,呈半岛之势,自然景观秀丽。沿江水岸,居民点点,依岸崖吊脚而建,错落有致。河岸码头,踏级入水,水道港湾、绿水轻烟,二江秋月,游舟晚唱,实属一片纯朴、宁静、清秀的古镇风光。
五、独特的传统风情
安居镇具有悠久的传统文化历史,有龙舟竞渡、民间彩扎、川剧座唱、龙灯艺术表演、书法美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传统民风、民情、民俗、传统生活生产用具,使安居镇呈现一遍古朴淳厚之风。
安居古遗迹久经风雨,饱受岁月冲洗,目前保存下来的也严重破坏。有些民居古宅和祠堂由于为私人所有,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有些宫庙遗址因作它用,年久少护,木朽漆落,无人维修。保护好安居古建筑,重现安居古县城遗址昔日风采,开发和利用好这一重要旅游资源,实属当务之急! 六、几点建议:
[关键词]工业遗产; 保护价值; 保护方法; 思考
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工业遗产这一近现代特有的遗产类别逐渐进入了文保工作者的视野。工业遗产从类别上分可分为工业遗迹、交通运输工具和线路、采矿设施、水利设施、能源设施等。在我国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共有黄崖洞兵工厂旧址、中东铁路建筑群、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石龙坝水电站、个旧鸡街火车站、钱塘江大桥、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导弹卫星发射场遗址和南通大生纱厂等九处近现代工业遗产入选,涵盖了工业生产、交通运输、采矿、水利、能源设施等多项内容。但是,我国并没有实行统一的工业遗产价值评价标准,也没有颁布严格的保护条例,工业遗产的命运完全被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左右,既有798工厂这样成功转型,成为创意文化产业基地的;也有像沈阳冶炼厂、石家庄大兴纱厂、唐山焦化厂这样历经百年风雨不倒却被房地产开发商强行爆破拆除的案例。
1.评判标准:年代、美学还是历史意义
通常来说,文化遗产(物质)是指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物。工业遗产显然需要更加细化的规定。工业遗产的年代通常比较近,不具备动辄几百年的历史背景;工业遗产往往是各自年代生产生活秩序的有机环节,如商业农业手工业一样普通,通常不具备突出的为人所熟知的历史意义;工业遗产的建筑形式通常比较朴素,厂房车间、积极设施通常不具有艺术上的美感;工业遗产往往是科学技术普及的产物,技术意义有,科学意义通常谈不上。如果这样上纲上线地界定工业遗产,我们的评判工作就会陷入一个误区。
从年代上来说,虽然工业遗产的年代往往不够久远,与人们传统意义上“古旧”的文物概念有一些差距,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几百年乃至几十年之后,现存的工业遗迹将成为“久远”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比如我国农业历史上重要的曲辕犁,在几百年的耕作史它都显得很普遍,但在机械化开始推广的今天,这种手扶犁会渐渐退出历史舞台,走入博物馆。同样,百年前看似笨重的机器在百年之后也会成为“文物”,而我们今天所选择破坏它,百年之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从艺术价值上来说,工业遗迹似乎没有任何优势可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像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和汉冶萍煤铁厂的住宅办公区都是极富特色的西方近代建筑在中国的杰出代表,如果非要上纲上线,那么它们对于所处阶段的美学意义不亚于东交民巷。而对于那些“质朴”的厂房,我们可以以现代艺术的例子加以说明。包豪斯学校的校舍从外观看起来并不比厂房美观多少,但由于它代表了现代艺术的审美理念而显得可贵。
从历史意义上来说,有一些工业遗迹如汉阳铁厂在中国近代工业发展上时的地位不可忽略,但对于那些“默默无闻”的废弃工业遗迹,我们更应该讲它与城市的整体融合起来看待。就像今天拆了北京的胡同,大家唏嘘不已;明天如果拆了首钢的厂房,人们更会扼腕叹息了。
2.保护范围:厂房、住宅区还是整个生产线
工业遗迹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保护的范围。对于许多古建筑来说,保住它围墙之内的建筑外观就已经很让人满足。但是对于工业遗迹来说,保住生产区的厂房显然远远不够。由于工业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大型工厂建立之处往往会形成庞大的居住和生活区,住宅、商店、学校、医院等生活设施随之建立。保护厂房看起来很容易,但保护面积庞大的生活区则需要决策者有足够的勇气,原汁原味地保护会造成一个不小的“城市黑洞”;全部放弃则会使厂区失去几分特色,比如钢铁厂的医院往往擅长治疗烧伤,有专门的烧伤治疗室和数量庞大的烧伤病房;而煤矿附近的医院则擅长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纺织厂的职工宿舍往往有女性聚居者的特色,而其他工厂则处处有男性群居的痕迹。
工业遗产保护的另一个范围问题来自工业的集群效应,即相关的产业往往通过一定的规则联系在一起。以开平煤矿为例,采矿区通过铁路与钢铁厂和水泥厂相连,那保护开平煤矿需不需要连同铁路一起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当然是完整性和原真性,但是工业遗产有自身的特殊性,所以在保护范围的问题讨论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全部保留固然好,不能保留则选择典型,或者异地恢复原貌,作为主体遗迹的补充。
3.保护方式:修旧如旧原样陈设还是另辟他用
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原则是少干预和慎重重建,对于工业遗迹来说,这样的理念有些不切实际。首先变成遗迹的工业设施一定已经被弃用,保留原貌面临的就是人员的撤出、机器的停转和厂房的无人维护;一座废弃工厂无人问津、保留原貌,多多少少有些恐怖。原样陈设修旧如旧也有问题,让工厂保持原样就要保证生产运行,可是废弃工厂重新运作等于请演员来演戏,等于建造假古董。
因此,改变用途几乎成了所有工业遗产的唯一选择。开辟成相关产业的博物馆,或者出租作商业用途,至少在规划者眼中,工业遗迹依然被使用,依然有经济价值能够创造利益。只有这样,工业遗迹才能存活下去。
但是,工业遗产的改造要紧紧依循它的内核。像798工厂这样“成功”改造成创意文化基地的例子固然可喜可贺,但它的出现有特殊的历史背景:一是原工厂的生产内容不适宜公开展出;二是其他方案出台之前,它已经抢先被艺术家们占领。如果每一个大厂房都按照798的案例进行改造,那未免有哗众取宠的嫌疑。将工厂改造成相关产业博物馆是更为普遍的选择。仍然以开平煤矿为例,原来的煤渣堆放场建起了博物馆,博物馆四周建成了工业公园,园中陈列原来的机械和采矿主体的雕像,围墙用花岗岩详细记录了工厂的兴衰,站在公园里,还能看到远处仍在运转的打井机器。而与煤矿相连的废弃铁路将被辟为旅游路线,游客可以乘坐20世纪初样式的火车到下一个工业遗迹或者景点进行参观。这样的改造不仅保留了煤矿的历史文化和精神内核,也保留了遗迹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可能。
当然,对于仍然使用中的工业遗产,除了在厂房和机器维护上要以保护文物的标准来精心对待,也要尽量保持工厂的原有用途,至少要用影像记载下工厂的各种变迁。
4.非物质文化遗产怎样保护
谈到工厂的影响,就不能避开另一个严重的问题――工业遗产中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人们手耳相传的工艺技术、流程工序、相关传统等。对于仍在使用中的工业遗产,这些都不是问题。但是对于我们只能从老照片和文字记载中回忆的工业遗产,这些就显得十分困难。
如同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工业遗产涉及的非物质部分体现了古人智慧的结晶。如都江堰水利工程的建造原理、景德镇瓷器的烧造工艺,这些智慧的复原需要人们经过大量的调查、大量的试验才能完成。而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又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专业人才的培养。[2]
如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对于工业遗产我们总是不敢要求太多,总是小心翼翼地以保住它为最低限度,毕竟在全民尤其是掌权者意识到它们的价值之前,我们要尽力让它们活下去,这也许是每一名文保工作者最大的隐痛。
参考文献:
同学们,我们大家生活的城市阜阳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更有许多名胜古迹,下边就有我来给大家说说在咱们学校附近的几处历史遗迹吧。
首先说的是位于阜阳市医院旁边的资福寺,他俗称大寺,是咱们阜阳城现存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宏大的地上建筑。据书上记载始建于宋仁宗(1056--1063)年间。该寺所藏宋代《碛沙藏经》一部数千册,铜佛像多尊,均为珍贵文物。该寺现存山门、天王殿及藏经楼二十八间。天王殿飞檐斗枋、棂格门窗,保存着宋代建筑部分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接下来说说位于市政府北门的奎星楼:由于他处在老城东南城墙交结处,又称拐角楼。咱们阜阳人喜欢叫他“三篷塔”。他是原为明万历二年(1574年)知州赵世相扩建南城所建敌楼。清同治九年(1870年)重修。全砖结构,该塔现在由于年久失修已经封闭,咱们只能在塔外观看,没有办法进入。
关键词:抗战文化,文物,档案
中图分类号:G129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132-02
腾冲是一个集汉文化、少数民族文化、边地文化及外来文化为特征的融合体,20世纪40年代在这里发生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至次,抗战文化成为腾冲文化之一,70年来它与其它文化交相辉映,是打造腾冲文化品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目前抗战文化宣传较热的情况下审视和研究腾冲抗战文化,如何进一步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提升腾冲文化的软实力,让抗战文化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抗战文化 资源 现状 保护 研究 开发
一、充分认识腾冲抗战的特点及准确掌握腾冲抗战文化资源的现状
腾冲抗战是滇西抗战及至世界反法西斯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最高海拔的战斗(高黎贡山海拔4000多米),被称为云天上的战争;腾冲抗战是在高山、峡谷、平坝中的立体战斗;腾冲抗战是军队与当地多种民族参加的战斗;腾冲是全国抗战中收复的第一座城市;腾冲抗战中涌现出了众多的抗战名人和可歌可泣的事迹;腾冲抗战是抗战战争中全歼日军的战斗。可以说腾冲是记录战争、收藏战争的城市,这些诸多因素开成了独特的亮点和特点。
腾冲抗战涉及每一个角落、村塞、山头,抗战结束后,留下了来凤山、飞凤山和高黎贡山等无数抗战遗址,也有保留下来了腾冲文庙、英国领事馆、江苴古镇、界头预备二师驻地、抗日县政府旧址等数不胜数的抗战遗迹。还有国殇墓园、198师纪念塔、黑泥塘墓、战士等抗战纪念建筑。这些都是最富价值、最具代表性、最有说服力的资源,它是抗战文化的主要载体,它们具保护、研究、教育的价值和意义。目前除国殇墓园、198师纪念塔、英国领事馆等得到相应保护修缮外,其它的都得不到好的修复和保护,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设立保护范围和保护标识,渐渐的消失。为能更好的保护这些抗战遗址、遗迹,需进行一次较全面的调查,了解和准确掌握现状,进行细致统计,对值得保护的遗址、遗迹及时抢救,进行相应的保护修复。另外文字资料、图片资料等没有更好的统计和整理。及时修复保护这些抗战遗址,加大对文字资料、图片资料的整理,增强保护的紧迫性和针对性,客观分析抗战文化资源的综合价值,增强开发的前瞻性和创造性,这必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
二、认识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的重要意义
抗战是腾冲发展中的一段历史,抗战文化是腾冲众多文化中独有的宝贵财富,它不仅对滇西抗战、中国抗战胜利乃至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奠定了腾冲文化一种新的格局,对腾冲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新的历史情况下,合理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是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的具体行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是传承中华文明,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的需要。历史文化是城市文化的根基,只有不断去发现、抢救、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才能延续文脉,传承历史,融入现代,使城市发展从历史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开发的过程,实际就是弘扬传统文化的过程,就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的过程。
(二)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是培育城市精神,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需要。抗战文化所折射出的坚强不屈、团结战斗、爱国奉献的高尚品质和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与高度浓缩,是一笔宝贵精神财富,通过总结、提炼、升华,将抗战精神更好地融入到腾冲发展精神之中,继承发扬先辈爱国爱乡,团结御侮,保家卫国的爱国精神。激励新一代为建设家乡、建设祖国而努力奋斗。
(三)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是促进对外开放,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的需要。时期,盟军,特别是美军,他们为了人类的和平,漂洋过海,来到滇西,来到腾冲,甚至把生命留在腾冲。今天,这些老兵的后裔仍不断到腾冲,用不同的方式祭奠逝去的亲人,延续着两国人民的友谊。今天腾冲成为云南省桥头堡建设的排头兵。驼峰机场的开通,腾密公路的修通,即将修通的保腾高速公路,对腾冲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今天要发展腾冲,需要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提高腾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腾冲抗战文化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载体之一。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就是要通过全力打造抗战文化品牌、对外开放品牌,提高在国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用好“抗战文化”这张名片,加大对外宣传,向世界展示腾冲厚重的文化底蕴、靓丽的城市形象、独特的区位优势、鲜明的城市精神和美好的发展前景,吸引更多的眼光关注腾冲,更多的资源涌进腾冲,使腾冲不断与世界接轨,从而走向世界。
三、不断挖掘抗战文化资源的内在价值
丰富而独特的腾冲抗战文化资源决定了其巨大的开发价值。具体来说,有五个方面的价值值得挖掘利用。
(一)学习教育的价值。抗战文化蕴含着的民族忧患意识、团结精神、爱国精神和奋斗精神,都是通过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精彩故事和典型人物体现出来的。抗战期间产生的一大批思想性强、艺术质量高的文艺作品,以及留下的大量遗址、遗迹,还有众多的文字资料、图片、影像资料、照片等,这些都是留给后人的一份宝贵而长久的爱国主义与历史教材,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及三生教育的重要基地。
(二)统一战线的价值。“七.七”爆发后,随着的实现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爱国人士纷纷投入到抗日救亡运动中,形成了一条坚不可摧的抗日统一战线。抗战结束后,一部分军人居住台湾,随着海峡两岸的交流,对今天进行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促进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建设和两岸关系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经济发展的价值。旅游业是当今世界的第一大产业,也是腾冲着力培育发展的支柱产业。作为云南省重点旅游目的地,腾冲除了自然资源、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外,抗战文化遗迹具有性质特殊、数量多、文物价值高、相对集中、可与自然资源、人文景观连片开发等特点,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抗战文化遗迹正是腾冲可以大力开发的一项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可以通过规划整合、修葺开发、包装宣传、恢复参与等多种途径,使这些遗址被人们熟知,吸引更多的游客去参观游览,从而更好地发挥它们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抗战文化也有很多潜力可以挖掘。
四、积极探索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的有效途径
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是适应时代要求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县还没有成熟的抗战文化产品投入市场,应结合抗战文化所具有基本特性和内在价值,重点抓好“六大系列”的工作。
(一)开展系列教育。充分发挥腾冲抗战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群众认同等特点,通过普及抗战文化知识、发掘抗战文化内涵、打造抗战文化景点、在全县营造一种学习了解抗战文化的浓厚氛围,甚至可以在学校专设地方史教育课程,让腾冲人从小就了解腾冲抗战这段历史,增强爱国意识和民族忧患意识。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抗战文化遗址,建设教育基地,对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团结、爱国、奉献的精神。
(二)深化系列研究。目前腾冲从事抗战文化研究的人很少,从事的大部分已年事已高,年轻一代没有几人在做,即使研究也不形成系列,没有权威研究成果,造成事件、人物、数据、地点等多种说法,这对我们宣传抗战文化,打造抗战品牌很不利,所以相关部门要牵头组织研究团体,培养人才,着实把抗战文化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做,对调查结果中有价值应有相应的方案,提供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保护。
(三)实施系列项目。在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的过程中,也要有一定的项目意识,可以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性的抗战历史博物馆、打造专题景观公园,或是保护修复抗战各类遗迹等保护工程,都可以项目的形式进行招商引资,做到优质高效。
(四)策划系列宣传。保护开发抗战文化资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使腾冲在国内有地位、在国际有影响。因此,对外宣传非常重要。以抗战文化为主题,以报纸、电视、网络为载体,通过制作外宣片、外宣品、旅游纪念品等形式,全面展示腾冲的城市形象、人文风貌;让世界各国的客人看得到他们想看的历史文物,直观感受这座英雄城市的厚重历史。
(五)推出系列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文化与商旅的有机结合,可以使抗战文化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一是开展抗战遗址主题游览活动,每年吸引大量的中外游客。二是开展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活动。抗战这个历史事实,是两岸同胞都认同的,将中华传统文化的研讨交流、抗战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作为纽带,可以增进了解,加强友谊,促进大陆与台湾文化的发展;三是举办国际性的大型纪念活动。通过邀请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二战老兵及老兵后裔参加纪念活动,扩大腾冲的社会影响。
总之,拥有“极边第一城”和“小上海”等美誉的腾冲,因为抗战文化而增加一份亮点,因为抗战文化而更显精神。研究抗战文化、保护、发掘、开发抗战文化资源,让抗战文化为腾冲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腾冲文史资料》第一辑
《腾冲文物》腾冲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 2011年10月 云南民族出版社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第五次学术会论文集》 2008年8月 科学出版社
《腾越文化研究》第二辑 中国文联出版社
《血色记忆》腾冲抗战见证录 中国文联出版社
对此,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如何提升旅游地产投资收益率,以拉动项目销售,正成为地产转型升级中的一道待解难题,而同属国家重点支持的文化与旅游业在实现与地产完美结合的基础上,也需厘清一系列概念误区。
文化名义圈地卖房不值得提倡
检察风云:据一项最新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国内90%以上房企已进入旅游地产市场。催生旅游地产于短时间内进入黄金启动期的原因有哪些?
陈少峰:首先,在政策支持层面,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由此我预计从2011年到2020年,我国将迎来文化产业发展的黄金十年。近两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措施,有专项规划,也有对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同属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均可为旅游地产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相比在“限购、限贷、限外、限价”为特点的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进入阶段性低迷期。在此大环境下,将地产和文化“联姻”成了房地产下一个方向和目标。
其次,某些国内大型房企本身包括一部分文化产业项目,经营中发现并总结了依靠文化产业改善环境和拉动销售的利好。尤其是房企在继续做大、做强后发现,利用文化产业可有效规避或降低经营风险。
最后,需厘清的一个概念是,单纯以旅游为概念的圈地卖房模式不值得提倡,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此要加强行业监管。
文化地产主要分为三种形态:第一种是实实在在的文化地产,比较典型的是文化产业园,有真正的文化企业入驻。例如,北京尚8文化创意产业园,将旧厂房、园区进行改造,入驻企业大多是文化公司、传媒公司;第二种是混搭型,用文化带动地产,典型代表是华侨城,通过建设主题公园,在周围搞房地产开发;第三种是打着文化的名义做地产,但实际并没有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只是借文化地产之名,行圈地之实。
第三种是最值得担心的,真正的文化地产,文化是创造收入的,要占到其总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我曾到某城市考察,某开发商租下了一座城市公园,办了几次文化活动,并借着文化的名义,炒作公司在公园周围开发的住宅项目。这类房企用文化的名义拿到资源项目,占用了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资源支持,却没有实质的文化项目,文化也不为其创造收入,是伪文化地产。
检察风云:房产界曾流传“不学东部华侨城,就不懂旅游地产”的说法,如何看待当下旅游地产克隆“华侨城模式”“迪斯尼概念”频发的现象?
陈少峰:自从1990年深圳华侨城投资创建的“锦绣中华”景区建成开业,十多年来陆续建设开业的“世界之窗”“欢乐谷”等大型文化主题公园许多都相继取得了成功。同时,北京“世界公园”、苏州“苏州乐园”等也已达到较高水平。尤其是哈尔滨市在冰雪节期间创建的“松花江冰雪大世界”,可称为特定时间段内的大型主题公园,其策划和经营管理水平也已大体与国际接轨。主题公园作为一种人造旅游资源,一个基本特征是创意性,它围绕一个或几个主题创造一系列有特点的环境与气氛来吸引游客。
迪斯尼乐园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主题公园,已成为世界主题公园行业内的巨无霸跨国公司,由此引申出的“迪斯尼概念”也逐渐被我国房企所采纳,并形成一种新型的景区模式——城市旅游主题地产。加之各地政府对旅游地产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也对房企学习“华侨城模式”“迪斯尼概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从主题公园和地产的集约经营的角度说,华侨城也要继续学习迪斯尼。
古迹保护开发不应脱离民本
检察风云:如何看待当下风起云涌的古城再造项目?它们是否真正做到了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陈少峰:单纯依靠古城改造方式不仅不会对拉动当地旅游产生太大影响,还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且不具商业价值与推广价值。
我国部分城市中不断涌现的古城改造项目并不成功。他们在古城内大兴土木以图利用极富当地特色的传统文化和古典文化以发展旅游地产,但他们并未意识到当今古城早已因掺杂民居、商业等现代元素而丧失了其古朴典雅的原汁原味。古城改造不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而演变为一种建筑样式的仿古。由此我建议地产开发商不妨多采用现代元素开发旅游地产,或融入现代设计理念以达到与古城的和谐共生,并非一定要重建一个缺少文化内涵又不具实用价值“空城”,要知道在我国对古城的最好保护方式就是保持它的历史原貌不变。
检察风云:文化旅游地产大发展背景下,如何看待在保护前提下通过合理开发以让历史遗迹“活化”的命题,对此有何建议?
陈少峰:历史遗迹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具有极高的科学文化价值和旅游观赏价值,但近年来屡屡遭到破坏,失去了其固有的历史文化传承功能。我提倡以保护有历史文化遗存的形态为主,但不提倡对历史遗迹的泛化保护。如对待各地涌现出的“土疙瘩”,可先通过考古挖掘以及时清走有价值的历史文物和遗存再进行文化旅游地产开发的形式。
此外,要把历史遗迹保护与改善周边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相结合,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和谐共生。对古建遗址进行“全面保护、拒绝开发”的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以保护为前提的适度开发时代的到来。目前许多地方政府都把历史遗迹的开发利用作为支柱产业来抓,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破解历史遗迹“活化”命题树立了典范。
文化地产不应沦为景观地产
检察风云:当前商业地产界涌现出的“商旅文综合体”模式对发展旅游地产的独特优势有哪些?
陈少峰:“商旅文联合综合体”开发模式可以上海城隍庙作为代表。它将整个建筑群加以改造,借助历史遗迹旅游来带动商业发展,既保留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如豫园园林景观,中国传统表演和美食文化街;也与国际时尚接轨,如引进国际服饰及餐饮品牌。
然而,开发商在推广“商旅文综合体”模式时也要正视如今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传统商业业态和传统营销模式带来的挑战和冲击。在此种冲击下,不仅分流出了部分顾客群体直接选择网购,而且催生出部分顾客群体仅将商场作为商品陈列室,如先到商场或专卖店去试,记下商品货号后再到购物网上的正品代购店购买。为应对此种挑战,开发商在商场建设时可适当增加配合现场互动体验和数字化服务内容的设施,还要为配合日后品牌商在商场不定期驻场演出的需要,在商场空间利用上做好规划。
检察风云:国内地产界在融合文化、旅游、地产的实践中,怎样打好“文化”牌才能做到既利于文化产业发展,又能让旅游业在转型升级中少一些阵痛?
陈少峰:国内文化旅游地产可借鉴以下两点外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