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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村居家养老的现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它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基础之上的以国家制度,政策法规管理为保证,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利用社区服务网络资源与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将社区深入到老人家庭,为居家老人提供各种类型的福利服务,是社区服务和家庭养老的现代养老模式。在这种养老模式中,老人既可以享受到家庭提供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满足,又可以享受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关于物质方面的满足。
根据对安徽省利辛县调查显示,截止到2013年全县总人口约为194万,其中60岁以上的约占15%,其中65岁以上的占总人口的7.59%,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3%,其中超过97%的老年人采用居家养老的方式。可以看出我县面临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针对居家养老问题我县初步制订了一系列解决养老问题的措施,利辛县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加大对公办养老的机构建设。利辛县“1952计划”引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确定在交通条件、人居环境较好的城关镇苏店敬老院和王人镇西城养老服务中心,转型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且对全县“百岁老人”进行再次年审,逐户逐人拍照、备案,截止2014年10月20日,全县确认健在的百岁老人91人,发放津贴327600元。虽然我县在大力建设农村养老机构,关注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但是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完善。对此利辛县采取一些措施如下:
(一)利辛县实施低保“三步走”战略
利辛县孙庙乡从2014年11月13日至12月20日,对全乡低保对象进行审核。本次审核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要求各村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为入户调查,要求各村严格按程序进行,填写入户调查表,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对民主评议未通过的对象不予上报。第三阶段为总结上报,要求各村对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
(二)利辛县加大财政力度,建立鸿福老年公寓
由财政投资600余万元建成的一座容纳近300人的鸿福老年公寓,是落实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鸿福老年公寓为这里的孤独老人提供完备的健身器材,专业的护工,并且这里的医疗机构定时给老人们检查身体。利辛县政府正立足于我县各乡镇实际情况,不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建立人性化的老年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制监督机构,让这里的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三)构建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利辛县“四轮驱动”抓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2014年以来,我县城关镇创新思路,加大宣传扎实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到2014年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完成34120人,年度参保率完成100%。“四轮驱动”工作具体如下: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终考核,为保证此项工作快速推进,实现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立足服务,强化宣传。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分组开展政策宣传,同时采取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参保缴费氛围。三是政策倾斜,激励参保。对参保积极的群众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调动参保积极性。四是加强调度,按时通报。要求各村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方便参保群众保费征缴,每天向主要领导汇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各村参保进度。
二、农村居家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抚养比提高
利辛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截止到2013年约为15%,高于我国平均老龄化人口约有5%。并且90年代以来我县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生活结构和观念在不断的更新,又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政府主张“少生优生”所以大多数新生代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人口抚养比在不断的提高,由传统的“多子养老”变成了现在的两个年轻人赡养“四个”甚至“八个”老人的现象。如今的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的状态,中间人不仅要赡养上一代还要承担下一代的教育,生活以及今后的发展。劳动力的抚养负担越来越重,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将直接老年人的抚养比不断提高。
(二)城乡经济二元化,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仅是5900元。只占当年全国农民8896元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二,低了将近三千元。而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9547元,是利辛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多。近年来我县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和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别相距甚远。为了维持家庭生计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大多数乡镇出现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仅没有得到提高,而且还要抚养小孩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是双重危害。
(三)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薄弱
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养老和医疗机构相对不完善,好多乡镇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如养老院,福利院等由于经济资源的约束养老机构数量有限,而且条件比较落后。如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利辛县汝集镇胜利村的养老院,十几个村共有一个养老院而且养老院是原来小学改造的,没有供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各方面的设施不完善条件比较差。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导致医疗人员哄抬药品价格,致使老年人病而不愿医的现象。
(四)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传统孝道文化的弱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年轻人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走出家庭已经成为现在农村的普遍现象,“家文化”变的越来越弱。传统孝道的淡化,导致年轻人与老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代沟”的形成更是加重了老年人的孤独感。“养儿防老”的思想已经过时,依靠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的可能性受到冲击,本人经过调查和生活经验发现大多数成年后的子女都会和老人分家,分家后如果距离远与老人的联系是非常有限的,而单纯依靠土地获得经济收入是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的投入,一旦老年人丧失劳动力,不能从土地上获得收入,那么他们的生活将会非常困难。
(五)资金不足,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健全
一方面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政府对居家养老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支持力度不足,满足不了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据调查,我县社会化服务机构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服务人员是附近乡村在家务农的妇女,她们没有专业的养老服务的知识和经验。对老年人的身心发展起不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本身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机构,对民营企业的吸引力不足。这样一来居家养老只能由政府包办,政府包办的结果就是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政策建议
(一)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
就利辛县养老体系薄弱和养老资源配置不协调的具体情况,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养老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满足农村广大地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与城市功能对接。结合利辛县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充分利用农村社区丰富的资源,以农村社区为载体,以居家养老为切入点,把农村社区服务引入引入家庭。
(二)加快各类养老服务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化
针对服务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化和技能培训,实现职业资格制度,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人化水平。以此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多样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在精神和物资方面的需求。
(三)加强传统孝道文化和家庭养老模式的推广与宣传,营造和谐的居家养老模式氛围
由于利辛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大多数劳动力选择了出门打工这一普遍现象,导致“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的恶化。这种“聚少离多”的情况,不利于传统孝道文化的传承发扬。因此,加强传统孝道文化的宣传与推广非常必要,利辛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和倡导年轻劳动力认识到行孝的必要性。
针对利辛县农村居家养老情况,利辛县政府在不断深化改革,根据全县各镇实际情况做好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整合工作,加大服务监督机制。同时也要鼓励家庭成员养老的积极性,对家庭成员进行思想动员。做到家庭,老人,社会和服务者之间的衔接更加合理化。
参考文献
[1]黄丽丽,卢冠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中国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价值与保障》.[J].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24期.
[2]陆文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浅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4年第1期.
【关键词】留守老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大院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3)06-062-2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吉林省农村青壮年大量外流,出现很多空巢老人,老人养老服务问题日渐突出。现在吉林省农村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实现是需要子女在身边,但现在由于青壮年大量外出,这种养老模式已经不成立。客观上需要政府或社会来补位,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来满足这些群体的需要。
一、吉林省农村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困境
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吉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从上个世纪90年代在政府的推行下开始,时至今日,养老服务社会化还没有真正完成。原因有两点:一是养老服务需求不足,真正到养老机构去寻求服务的都是“三无”老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养老服务的规模较小。尽管有些社会力量进入,但由于市场小,导致过度竞争,收费价格上不去,服务也无保障,发展不起来。二是政府或明或暗采取退出方式,希望把这个责任抛向社会转移财政压力,从而加剧了这个问题。正是由于这两方面原因,老百姓更加不信任养老机构。
基础设施问题。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按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要求,乡乡镇镇办起了农村敬老院,几十年来,部分敬老院仍然是阵旧、简陋、陕小,没有得到改善和发展,有的经济困难镇的敬老院目前已经成了危房。只有少数经济状况好的镇敬老院的规模、档次得到了提高,达到了国家级、省级模范敬老院标准。正因为这样,农村敬老院只能满足五保对象的供养,多一点的也只供养了40多人,少的只有10多人。在当今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农村敬老院的状况已经到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地步。
思想观念的问题。从群众的层面来看,传统观念的影响,使老年人不能从家庭中“走出去”,也不愿将服务“请进来”。东北农村有一个几千年的老传统。有子女的年老长者,不管家庭条件有多么好,子女也不愿将自己的长辈送到养老机构去,长者本身更不会要求去养老机构寄养,如果这样,会让人们议论为“不孝”。在农村请“钟点工”、“保姆”来照料照顾老人,也会被视之为奢侈和小辈不孝。虽然老年人需要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但总认为自己有子女,不是五保户,入院或请人回家服务在脸面上很过不去。从干部的层面来看,部分地方干部认为,养老是家庭的事,只要把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供养好就可以了,所以对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就不是很重视。
管理机制问题。由于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侧重于城区重大项目的考虑,民办养老机构的申批、立项、规划建设受到一定的制约,社会福利社会办,大力发展和鼓励民办福利机构建设的空间小,投资环境和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仍有障碍。
农村养老保险收效低,难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农村居民中失地农民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没有了生产资料,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今后的生活就要依靠社会保障体系来保障。具备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多数也只能维持家庭生活。老了以后怎么办?养老的费用从何而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需要个人支付的部分经费有的农民拿不出,政府承担的部分经费,有的困难地区政府承担不起。农民的养老问题仍然有后顾之忧。现在实施的新农保政策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了,但收效也低,很难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有一个好的迹象是吉林省率先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就是在全省最基层的村屯,利用闲置的校舍或农房,经过适当改造建成的集老年人生活、学习、照料、医疗、健身、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为老服务场所。旨在以最小的投资,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目前已在珲春松原等地农村开展试点工作,计划在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将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是一条做好农村居家养老工作的崭新的、有效的途径。
二、发达国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经验分析
从十九世纪中后期开始,发达国家就陆续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目前,发达国家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22%。在长期应对老龄化的实践中,西方国家形成了许多养老模式。
(一)家庭养老
即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主要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人提供赡养服务的养老模式。由于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具有较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家庭成员的独立意识比较强,老人大多不采用家庭养老方式,法律也不规定子女对老人负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以东方文化为底蕴的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家庭养老仍占主体地位。该种模式适合不愿意脱离熟悉环境且子女有经济能力、闲暇时间、照顾精力和照顾意愿的老年人。
(二)居家养老
即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它与家庭养老的区别是: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依托社区而建立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而家庭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是家庭成员。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老年人既能继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免除后顾之忧。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的比例在80%左右。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休闲娱乐设施支持等。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志愿者。其中,老年公寓、托老所等是与其他养老模式相结合的产物。该种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
(三)机构养老
即将老人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模式。该模式的优点在于通过集中管理,能够使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无障碍的居住环境设计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缺点在于容易造成老人与子女、亲朋好友间情感的缺失,而且成本较高。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身体健康状态、生活自理程度及社会交往能力,老年人可分为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三级,从半自理到完全不能自理再分级,日、德分成六级。不同级别的老年人入住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养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
三、吉林省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探讨和对策分析
综上所述,从家庭养老模式向多样性社会养老模式发展是必然趋势。人口老龄化加剧,给传统养老模式带来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四二一”,甚至“四二二”式家庭(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允许生两个孩子)日益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工作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也使一些子女对老人无暇顾及。同时,生活观念的转变,一些老年人也不再和子女住在一起,许多老年人家庭变成了空巢家庭或独居家庭。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沿用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已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养老的需求,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刻不容缓。
(一)转变农村的养老观念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中国大多数家庭都成为核心家庭,单纯依靠子女们去养老已经很不现实,所以在积极广泛地开展对青年和子女尊老、爱老、养老教育的同时,也要对老人进行相关养老观念转变的教育。要有意识地、主动地从思想上变“依靠子女”为“依靠自己”,从主观上减少对子女的期待。在思想上、精神上树立起不依赖子女的观念;在行动上养成并形成一种相信自己、依靠自己来完成老年生活中的各项任务的习惯,逐步形成一种“自养”和老伴间的“互养”的养老方式。同时,全社会要努力创造条件为提高老年人自养能力提供各种制度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社会化服务。
(二)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农村养老的社会化
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能有效地分散风险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老人养老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庭赡养,而子女的外出务工往往不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援助,这就意味着留守老人如果单纯依赖家庭养老,则有着比较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新农保只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加以不断调整和完善,在不远的将来,农村留守的老人就会逐渐从中受益。
(三)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
如果实行社区养老、福利机构养老,就必须有养老服务设施。可以利用当前乡镇企业闲置的厂房,特别是乡镇教育资源整合后完全空置的乡村小学等房产,改造成适合农村老年人居住、生活、医疗保健、娱乐的老年服务设施机构。让大量的留守老人多一个家庭养老之外的栖身之处、人际交流的场所、休闲娱乐的平台,给予农村老人在家庭之外的精神慰藉和文体生活,提高老年的生活质量。
(四)对高龄或行动不便的低龄留守老人,政府要提供不同的服务
1.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是目前最为经济、最为可行的一种社会化养老形式,老年人既不用离开家又可以和熟悉的朋友在一起,实现了就近养老,而且,居家养老服务大院集养护与娱乐为一体,颇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对于居家养老院的经费,一部分由入住老人支付,有条件的地方由村集体出一部分,还有一部分由政府支出,这个政府不仅指乡政府,还包括县、市、省甚至是中央政府,养老问题不仅是村和乡的责任,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另外,还可以通过以老养老的方式,解决部分经费问题。在农村,60-70岁的健康老人仍然存在一定的劳动能力,可以从事基本的劳动,进行日常的生活照料。基于这种情况,可以在养老院内部选择部分这样的老人进行以老养老方式的看护,这既促进了老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也可以消除生活习惯等日常差异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 社会资本理论 农村空巢老人 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5.08.088
Study on the Problem of Rural Empty-nesters
under Social Capital Theory
――Take Zhuji City as an example
SU Xiaolong, YANG Yunjiao
(Jiyang College of Zhejiang A & F University, Zhuji, Zhejiang 311300)
Abstract In this paper, Zhuji City, Zhejiang, for example, the use of social capital theory analysis dilemma faced by home care, social capital formation and changes were made to empty nesters trust family and others low, home care is the lack of consensus on norms, personal relationship network cause unreasonable difficulties, and on this basis, given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 Social Capital Theory; rural empty-nesters; home care
1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1.1 农村空巢老人
王晶①把农村空巢老人界定为儿女长时间不在身旁的农村老人,不包括儿女与老人分隔寓居但仍居一村的情形。李锋清②把农村空巢老人定义为在岁数上超出65岁并且与儿女分隔居住在异地的老年人。黄弈友③认为农村空巢老人是指岁数在65周岁及以上,而且他们的儿女在外地就业和生活,子孙与亲戚没有在老人身边给予照顾的老人。本文中的农村空巢老人是指年龄在60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并照顾的老年人。
1.2 居家养老
JohnGiles④表示,家庭养老尽管依旧作为老人养老的首要形式,然而随着传统家庭结构逐步被代替,父母与儿女同住的可能性连续降低,老年人承受经济、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养老支撑也在渐渐下降。学者Vullnetari和King⑤对阿尔尼亚国家出现的移民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发现子女外出使得家庭生活关照资本削减,成员供应照料的实力下降。学者Johnson⑥提到,社区关照便是为有不同需求的空巢老人提供不同类别的生活服务,来达成改善老年人在家里独自生活的一种养老的方式。
1.3 社会资本理论
罗伯特・普特南⑦从社会资本存量的方面进行探究,并指出社会资本主要表现出信任、规范及网络等组织特点。卜长莉教授⑧社会资本是在一定的文化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如信任,互惠,合作行为的内部规范,以利益或者群众的目的组织,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卢祖询⑨认为,社会资本是社会资源动员,如社会网络,信任,它本质上展现的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信任、参与、互帮互惠和人际网络的构成。本文所指的社会资本是指个体或者团体之间的信任、互惠、规范和人际网络。主要运用该理论就如何培育社会资本,进而破解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进行探讨研究。具体包括从互动、信任、互惠、规范层面探讨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社会资本的具体策略。
2 诸暨市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现状的实证分析
至2013年底,诸暨市老年人总人口219309人,占总人口比例20.38%;至2014年底诸暨市老年人总人口231811人,占总人口比例21.46%,老年人增长数为12502人,城镇老年人家庭空巢率达50%以上。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得出,诸暨市已处于老龄化社会。
为了更加详细地了解诸暨市农村空巢老人晚年的生活状况和接受到的养老服务水平的高低,笔者走访了诸暨市农村居委会、民政局、敬老院、农村社区以及空巢老人的住所,同时进行了抽样访谈,发出问卷87份,收回问卷68份,实际有效问卷60份,无效问卷9份,走访当地村民50余人次。
2.1 经济供给情况
调查显示,诸暨市农村空巢老人的收入水平微薄而且收支平衡性低。从收入水平来看,填写了月收入的老人总共有60人,其中1000元以下的有17人,1001~2000元的有25人,2001~3000元的有11人,3000元以上的7人。分别占总数的28.33%、41.67%、18.33%、11.67%。这说明在被调查空巢老人中,中低收入水平的空巢老人占到70%以上,他们所能承担的养老费用有限。从收入来源看依靠子女抚养提供费用的占46.3%,靠政府低保金提供生活费用占21.8%,靠自己劳动所得自给自足的占14.7%,靠退休金的占17.2%。
关键词:
农村;家庭养老;养老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2002901
在全球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已成为各国关注的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与许多国家养老社会化进程相比,我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比例高等特点。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失能老年人3600万、高龄老年人2200万、空巢老年人9900万、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2300万,这给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带来极大压力。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而大约60%以上的老年人口在农村,因此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农村和农民。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广泛、深刻的变化。这种转型是前无古人的制度变迁,是农村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的整体演进,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必然结果。农民世代靠血缘实现社会保障的传统范式被打破后,如何构建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迫切。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中国农村现行养老模式主要有社会养老保险、社区服务计划、家庭养老。不同的养老模式各有特点,如何有效地将之结合,是中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关键。
1家庭养老模式的困境与出路
家庭养老模式是指以血缘为纽带、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对老年人提供经济资助和生活照顾。家庭养老模式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在我国农村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持续推行,农村家庭结构由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化,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使子女负担加大;另一方由于社会发展和竞争加剧,农村资源的限制使得农村人口持续外流速度加快,这些问题都会造成家庭养老的困境,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有弱化的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今后社会的变迁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人类对亲情的渴望,家庭在为老年人提供悉心生活照料、精神安慰、情感维系方面的作用是无可取代的。因此,家庭养老模式将在相当长时间内作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因此,养老制度设计不能脱离这个实际,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所出现的家庭养老的变革基本上是在传统框架里的建设性完善,而不是对传统的彻底抛弃。可以考虑采取实施家庭养老资助计划。即指政府对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给予补贴或奖励。这种做法不仅可以降低社会养老的资金投入,还可以满足老年人寂寞失落的情绪,并有助于营造家庭养老良好运行的社会环境。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现状
社会养老保险是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早在1986 年由民政部牵头开始着手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国务院于1991年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同年在山东牟平县组织试点,随后在全国逐步推广。但推行效果不甚理想。1999年国务院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覆盖面小,农民投保能力有限,保障水平低,缺乏规范管理等,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直至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在实践中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基础养老金太低。中央政府补贴55元,如果农户每年只缴100元,等到退休的时候,55元加上个人账户,大概一个月只能领取七八十元,显然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二是统筹层次低,由各县统筹管理农保基金,易造成基金的违规挪用和侵占;三是投资管理政策不完善,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有难度;四是缺乏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法规等。在我国未来老龄化越来越重的趋势下,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但上述问题的存在表明,在农村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时期,如何发挥社会养老的功能,实现养老资源的有效配置,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3农村社区养老计划的作用和局限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
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
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社区养老让老人既享有家庭温暖、又能体会同龄人认同,一种“双赢”策略。
在我国农村,赡养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年人,多年来实行的是以五保户和养老院为主要形式的社区集体养老制度。农村社区养老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物质丰富和管理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整体负担,但也削弱了县乡两级的财政实力。村级集体经济趋于瓦解,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又相当有限,致使原来由乡镇统筹和村级集体经济负担的部分五保户和其他一些农村贫困对象失去了救济保障。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情况更为严重。一些符合五保政策的对象,因为财政下拨资金有限而被挡在五保门外,未能实现应保尽保。各地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影响到集体养老的普及和规模化发展。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长期的聚少离多导致社区养老应该是未来农村养老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发展和完善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模式: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养老的志愿者组织,鼓励和倡导农村闲散居民和热情村民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二是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各村建立老年人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或成立老年人兴趣组织,特别是老年人协会,这些都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年人精神生活紧张的压力,为老年人度过一个健康、充实、快乐的晚年提供物质条件。三是在农村建立社区养老示范点或互助养老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及娱乐休闲等服务。为此各级政府需要严格执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开办补贴、运营补贴。
总之,随着社会转型,老龄化进程形势的严峻,要求我国必须立足基本国情,构建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社会养老为支撑,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度普惠型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J].劳动保障通讯,2003,(3).
论文摘要:根据有关文献及二次数据分析,对中国农村养老历史和现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框架和发展思路,指出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是养老保障体系的两个基本内容。为促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形成,经济支持方面应以强制储蓄积累为主,生活照料方面家庭应是关键,政府的责任是建立统一的政策框架。
1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思路
养老保障是城乡居民都应该享受的一种基本公共产品。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双轨”制,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居民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必然趋势。要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决策落到实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和着力点是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有责任也有能力构建制度化、可持续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风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我国将在2010年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在此之前正是人口负担相对较轻的“黄金时期”,也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容错过的有利时机。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养老保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按照现代社会保障的科学理念,恰当地处理好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土地保障与基金保障、划类保障与普遍保障三大关系。
2文献回顾
目前,在农村养老的模式选择方面理论界仍然存在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农村未来应当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还是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派认为,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而社会养老派则认为,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随着核心家庭增多、土地的收人和保障功能被不断削弱、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日益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削弱,农村家庭养老面临未曾遇到过的挑战。尽管目前还存在种种不如意的地方,但从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角度看,农村养老方式的转型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2.1国际上养老保障的主要模式
根据养老保障提供主体来划分,存在正规养老保障和非正规养老保障两种保障方式。非正规养老是指由家庭成员(包括老年人自身、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朋友等)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或照料服务,非正规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要特征,强调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作用,所以又称为家庭养老。正规养老是指由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机构为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或照料服务,正规养老以社会保障为主要特征,强调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源在养老中的作用,又称为社会养老。在老龄化社会中,采取何种养老保障模式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选择,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也存在多种不同的保障方式。
2.1.1经济支持是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基础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养老保障计划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案。一是普遍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保障模式很好地解决了保障覆盖面的问题,也基本解决了老年人的贫困问题,但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会造成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并不是一种可行的养老保障方式。二是缴费型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缴费制度筹集养老金,保障金的给付水平与缴费水平相关联。其中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现收现付制和储蓄积累的基金制。不同形式的保障制度面临不同类型的风险。现收现付制主要面临人口老龄化、失业率上升和政治压力;基金制能够很好地化解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影响,但在长期通货膨胀和金融市场不完善环境下,能否有效运行却值得怀疑。因此,许多国家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试图建立一种多支柱体系,实现养老金来源的多元化。三是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国家帮助最贫困群体的一种方式,老年人往往是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但确定社会救助标准是决策者常常面临的难题。一方面能够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状态,另一方面要避免影响人们养老保险缴费的积极性。四是家庭保障。在绝大多数国家,不论是否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多数人仍然会在不同程度上承担抚养家庭中老年人的责任。在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律义务,政府也采取了税收、补贴等政策,鼓励家庭继续发挥养老作用。
2. 1. 2照料是指帮助老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的各种援助和协助照料不但要帮助老年人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而且要满足老年人的社会和情感需要。如moroney认为:“照料是照料者和被照料者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包含情感、态度、知识和技巧,在这种关系中,被照料者受到照料者的尊敬和帮助,以提升他们的福社和促进他们的发展。”家庭照料、机构服务和社区服务是三种基本的照料形式。从居住方式来看,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是老年人两种基本的生活方式,而从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来看,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体系包括非正式照料系统和正式照料系统。
2. 2中国农村老年保障历史和现状
资料分析表明,历史上中国养老保障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1949年以后,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呈现鲜明的城乡二元性。农村养老保障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初的家庭保障,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保障,80年代至今的以家庭保障为主、保障多元化三个时期。
从经济支持的角度讲,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包括家庭供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退休养老制度、商业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基金、五保供养、土地承包经营等收人。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家庭供养为主,但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社会保障覆盖率低,地区差异大。从农村老年生活照料体系现状看,中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家庭照料、社区照料、服务机构照料等。从整体上讲,中国农村老年养老服务基本上处于自发、自助状态。家庭照料为主,但缺乏对照料人的支持。2000年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人中约67%与子女或孙子女共同生活,与配偶一起居住的占25.3%,单独生活的占7. 6%,只有不到1%的老年人生活在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中。
2. 3各种因素对农村人口养老模式选择的影响
通过对二次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性别、年龄、家庭年人均收人、社区经济条件、社区人际互助及尊敬老人观念等7个变量对农村人口养老模式选择呈现非常显著或比较显著的影响。
2. 3. 1性别和年龄对养老风险的影响比较显著从性别看,女性更担心养老问题,在担心养老问题上,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是7: 10。从年龄看,年轻人更担心养老问题,年龄越小越是担心养老问题。这与农村中女性经济条件处于劣势、计划生育政策、家庭规模减小及养老方式变迁的背景不无关系。
2.3.2文化程度、家庭人均收入和社区经济状况3个变量对养老观念的影响也非常显著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越倾向于认为养老只能靠自己;家庭人均收人水平越高、社区经济条件越好的农民越担心自己的养老风险;社区人际互助关系越差,社区内农民对自己的养老越表示担心。按滕尼斯的社区理论,经济发达地区较多地具有现代社区性,不如传统社区那样拥有良好的人际互助关系。文化程度越低、家庭收人越低和人均土地面积越多的农民越指望亲戚能提供养老支持;健康状况越差、家庭人口越少、尊敬老人观念越强的农民越期望社区提供养老保障。而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似乎只是富裕农民与传统观念较少农民的期望:农民的家庭收人水平越高、“养儿防老”和尊敬老人观念越弱、对老年人基本权益保障期望值越高的农民越期望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男性比女性、年轻的比年老的对政府提供老年救助更抱乐观态度,文化程度越高越不期望通过政府救助来解决养老问题,越是相信老年人基本权益有法律保障的农民越相信政府会为老年生活提供救助。
陈彩霞认为,在集体经济被削弱、集体组织涣散的农村地区,集体供养制度难以保证被供养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社会养老保障虽是今后发展的方向,但对今后一二十年内要进人老年期的老人发挥不了太大作用。王义才认为,目前我国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人,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行计划生育后,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在保障能力和保障可靠性上都发生了变化,其中,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养老风险较大。必须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王梅等认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持了相对完整的传统格局,自我供养和子女供养是两种主要形式,但经济供养水平很低。
3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制度设计
在中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无论是经济支持还是生活照料,都呈现出资源供给的多元化趋势,只是由于缺乏系统化的、制度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各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和利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对养老资源的制度化和公共产品化,在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设计上,政府的责任是建立适合经济发展水平的制度框架,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保障社会化是制度设计的基本取向,保障主体多元化是重要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体系是最终目标。
3.1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
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是老年人的两项基本生活需求,经济支持体系是基础和前提,养老服务体系最直接的作用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包括经济支持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两个相对独立又相互支持的子系统。
3.1.1多层次经济支持体系多层次的农村养老经济支持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层次,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将成为未来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经济收人的主要来源,储蓄积累养老保险是适合当前中国农村的保障模式。第二层次,土地经营收人。土地是广大农村居民另一个相对稳定的收人来源,土地经营收人也是农村居民进行养老储蓄的主要来源。第三层次,家庭资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家庭仍是养老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但家庭中老年经济供养的代际交换形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即由子女直接向老年人提供赡养费,转变为个人储蓄积累缴费。此时,家庭资助将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当老年人达到当地基本生活标准时,子女和亲友的资助可以建立在自愿基础上:二是当老年人不能达到基本生活标准时,可以考虑由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承担强制性赡养义务。第四层次,其他收人来源。鼓励其他各种形式的养老投人,如个人储蓄、商业保险、各种形式的养老基金以及社会捐助等。第五层次,社会救助。主要形式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1.2多支柱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我们的设想,未来中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将是涵盖家庭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养老的多支柱体系。
家庭照料是老年服务的主体。居家养老仍将是中国今后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它符合多数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意愿,便于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可以保持老年人生活的相对独立性,养老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在养老模式的选择中,应首先考虑保持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
社区服务是家庭照料的重要支持和补充。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服务成本相对较低,服务方式可以更为多样化和个性化。社区服务有两个重要职能:一是为居家老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为家庭照料人提供支持服务,维系和增强家庭照料功能。
满足特定需求是机构养老的发展方向。在养老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养老机构的目标应该针对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群,如农村“三无”人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在养老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机构养老发展的规模和目标,将有限的公共资源投人到最需要的地方。
4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路径
4.1农村养老经济支持体系的发展思路
4.1.1启动强制储蓄积累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完全自愿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福利的增长。个体在经济决策中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认知盲点,国际经验也表明,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人者很少愿意定期缴纳保费,1999年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出现的大量退保现象也支持这一判断。面对日益临近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以及潜在的养老保障风险,我们建议尽快推行强制性农村养老保险。对这一方案的可行性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国力的增强,政府有能力承担养老保障体系的改革成本;农民收人增加,初步具备了养老保险缴费能力;2010年前的一段时期,中国人口负担相对较轻,改革成本较低。强制性储蓄积累可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分阶段推行。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4.1.2确定个人、集体和政府相结合的缴费方式缴费方式采取个人交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增加政府对低收人群体进行补助。以个人缴费为主。保费可以以税收的形式征缴。针对大多数农村居民生产的周期性和收人不固定的特征,为农村居民提供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等多种灵活的缴费方式,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方案。集体可根据其经济状况予以适当补助。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的同时,承担对低收人人口的缴费补贴。贫困人口的缴费差额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支付,并由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根据补助人口的规模、收人水平等因素,协商分担比例。
4.1.3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一管理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存在基金规模小、增值渠道不畅、管理机构众多、监管成本过大等问题,不仅会带来更多的市场风险,还会使各县的保障水平逐步拉大距离,不利于农保基金的宏观平衡。因此,农保基金的管理必须适度集中,以省级为单位统一管理,同时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将基金的投资运营与一般经办业务分开,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4.1.4以年龄为基准确定养老保险计划的目标人群,合理确定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缴费和领取年龄,缴费年龄调整到18岁以上的未在学人口;领取养老金的下限男女都定为60岁,不宜降低女性的领取年龄。当前未缴费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应与基金分开,设立专门的养老计划,避免空账问题的产生。
根据各县级单位的家庭人均收人的一定比例,设定一个固定的缴费基数。为适应农村居民不同的承受能力和保障水平,对于低收人贫困人口,一种方案是以其家庭当年实际收人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与应缴费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足;另一种方案是完全由政府代为缴纳。
4. 1. 5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除继续对现有的五保户和符合优抚条件的老人提供救助外,还应当对生活在贫困家庭的老人提供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中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主体,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各省可以设立不同的保障线,发达地区可以高一些,贫困地区可以低一些;养老保障水平要参照当地居民维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生活支出来确定,同时要考虑到与养老金支付水平的平衡。中央财政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4. 1. 6保障农村居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广大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利。首先要确保农民对土地使用的处置权利,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杜绝土地流转中的侵权现象。其次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转让和征用中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补偿标准和分配方式,使失地农民切实得到补偿收益和妥善安置。
4. 2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思路
中国老年服务体系的发展应以服务需求为中心,在保障老年人得到基本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老年服务。
4. 2. 1机构养老服务开发养老机构的基本目标人群是农村五保对象,失去自立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自愿人住的健康老人。在农村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基础上,确定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规模和基本服务内容。目前农村机构养老的主要内容仍是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在当前农村敬老院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规模和服务需求,可增设老年公寓及其他养老机构,逐步建立农村机构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养老机构在确保满足“三无”老人基本服务的前提下,扩展服务范围,向其他老年人群及需照料人群提供服务,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收取费用。
4. 2. 2社区养老服务开发政府部门应在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在每个村设立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其基本职责是:对老年家庭的定期走访和生活状况评估,监督和支持家庭照料人履行赡养义务,组织志愿者服务和老年互助;依托乡镇敬老院和卫生机构,提供院外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4. 2. 3家庭照料服务开发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后,子女的赡养义务更多地体现在生活照料方面。家庭照料作为主要的养老服务方式,在中国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对照料人的支持服务是家庭养老模式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保证。对于家庭照顾服务的开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完善。继续倡导子女赡养老人,明确赡养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的义务,并通过签定《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明确财产继承、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权益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相结合。在农村社区内成立家庭照料者支持中心,为家庭照料者提供资源、信息咨询,组织照料者进行沟通交流和互助活动,并向社会传达照料者的声音,以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4. 2. 4服务提供机构的开发与配置中国农村养老服务提供机构主要是敬老院,而且以政府举办为主,远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从近期来看,由于中国目前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政府机构还处于培育阶段,因此,政府还应根据需求继续增加新的养老设施和服务机构。从长期来看,实现服务提供者的多元化是大势所趋,非营利性机构、营利性机构和慈善机构,将逐步成为养老服务项目的主要提供者。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政策规划、资源配置、制定服务标准和监督实施。
中国未富先老
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于2011年4月28日截止。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公布了“六普”的主要数据。
这次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按照国际惯例,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数比例达到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中国也采用这个标准。从各省份“六普”数据中我们看到,在65岁及以上人数占比一项中,达到10%的省份有6个,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时增加了5个。越过7%“红线”的省份已经达到了26个,比10年前过“红线”的省份多了13个。而低于7%“红线”的仅有广东、宁夏、青海、新疆、等五个省份。对比10年前的“五普”数据,老龄人口比重前五的省份已经由原来的东部地区开始向全国范围扩散。“五普”显示,65岁以上人口占比最高的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北京市、天津市,比例最高的上海达到11.5%。这些省份主要位于东部地区。10年后,65岁以上人口占比前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是重庆、四川、江苏、辽宁、安徽,其中,比例最高的重庆为11.56%。这五个省份已经不再局限于东部地区,而是在中国四个不同的区域。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趋势,然而由于历史、社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又有自己的特点: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根据“六普”数据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为1.77亿,是世界之最。预计到2050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3亿以上,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2.3%,比发达国家地区的老年人口总和还多;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而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可以看出中国正在跑步迈入老龄化社会;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发达国家的老龄化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呈现渐进的步伐,当其65岁人口占7%时,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而中国的人均GDP仅为800美元,可以这样说,发达国家是先富后老,而中国是未富先老。老年人口高龄化情况明显。预计到2015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约占老年人口11.1%,年均净增高龄老人100万,增速超过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高龄化进一步加速。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的机率高、生活自理能力差,更加考验社会的养老保障水平。
中国养老面临空前压力
每年的重阳节前后,老人们会得到格外的关注:领导慰问,亲友来访,政府送来津贴礼品,这些都会让老人家里和养老院里热闹一番。但老人脸上的笑容、节日的喜庆气氛、社会的一时关注,却不能掩盖中国老龄化社会的现状,不能缓解养老问题给社会带来的压力,不能化解老人缺养的现实问题。更何况,中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时候就已经“未富先老”,这意味着社会能提供的资源非常有限,各方面对此的准备也显得格外仓促。
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
中国老年人口是高患病、高伤残、高医疗费用的群体,他们消耗着近80%的医疗资源,医疗费用占整个GDP的8~9%。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占其一生医疗支出的约2/3。老年人平均健康寿命仅占寿命的70%,而长达10年左右几乎被各种大小病痛所困扰。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由2000年2260万增至2012年4000多万,增长近一倍。由此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增加,2012年达2030亿元,比2004年上涨235%。
虽然经过了3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医疗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城乡、区域间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医疗保障体系与医疗公平不相适应等。由于医疗资源分布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集中,特别是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明显集中在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这就使得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落后,老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而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全国只有享受国家公费医疗保障的少数人得到了较实在的医疗保障,其他均处于一种较为脆弱的医疗保障之中。居民看病自费比例逐年攀升,个人负担加重,医疗公平明显不足。从实际医疗消费看,一些老人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由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设置的门槛过高,参保老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高,很多老人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就会严重不足,且存在较大缺口,参保老人不得不用现金支付很高的医疗费用,这给低收入和多病老人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对医疗费用承受能力提出更高挑战。
相较于欧美国家,中国还存在“两低”现象,即养老保险覆盖率较低、统筹层次低
从参保人数来看,在中国,纳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人群只占总人口的15%,低于20%的国际最低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理论上应当覆盖全体公民,但目前实际覆盖率还很低,城镇职工2.7亿人中,参保的有1.8亿;城镇非从业居民2.4亿中,参保的只有3千多万;农村居民7.6亿人参保。
从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和支付看,不同身份和不同地域的就业者差别也极大。就不同身份来说,对于公务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特别是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其职工按照企业职工缴纳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其基本养老金又由两个部分构成: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缴费和使用也均由两个部分构成;对于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和零散就业人员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这样的参保方式也造成了被保险人队伍的参差不齐。
除了上述规定本身对不同劳动者的差异之外,为了照顾到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一事实,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体制的政策法规在一些具体操作方面也给了省、市、自治区一定的自。
目前由于还没有建立起国家层面的养老统筹格局,绝大部分还是市县级统筹,个别省份建立了省级统筹,养老保障制度的“适用性”和“便携性”差,有关养老保险具体的改革方案、政策制度和基金的调剂等问题都是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各地在缴费和待遇标准等具体政策方面千差万别,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养老金积累已达几百个亿,而老工业区及一些经济不发达的贫困地区却收不抵支,养老基金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致使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也存在着诸多的困难。而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所制定的一些地方法规则使全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进一步遭到破坏。
由于养老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中国养老保险收支严重不平衡。据统计,1980年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是13∶1,1990为10∶1,到2003年,这个比例已经锐减到3∶1。此外,每年新增退休人员300多万人。有专家指出,虽然现行的一些新规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迈出了扎实的一 步,可是要解决中国养老金危机, 从长远看来,还必须使巨额的隐性债务缺口有所着落,使国家统筹和个人账户上有所积累,否则,光靠当期财政补贴难以应付老龄化高峰所带来的压力。所以如果现行政策不尽快改变,社会统筹养老金收支均衡赤字将在2016年后凸显。
养老资源严重缺乏
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得最快、老人最多的国家,养老已经成为中国年轻人必须面对的难题之一。随着计划生育这代独生子女的双亲衰老,越来越多的“4+2+1”模式家庭,将面临经济上、时间上等诸多的养老问题。
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养老的主要方式。然而,独生子女政策造就的“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注定了这种方式难以为继。“80”后们结婚后面对的是两个人要赡养四个老人,甚至更多,其间的紧张和压力已经日渐体现,加之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新旧思维变化,造就了儿女和老人在赡养上必然的差异态度和行为冲突。尽管社会养老在中国已经不是新鲜事儿,但在信奉“养儿防老”的中国,把失能老人送进养老机构仍是很多家庭不得已的选择。
尽管近年来中国养老服务事业有所发展,但与老龄化进程加速、社会养老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仍不相适应。养老资源紧缺、服务水平低下、体制机制滞后已成为制约中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三道“门槛”。
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老年人口为1.69亿,养老床位约250万张,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不到15张,不仅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约70张的水平差距很大,也低于有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20至30张。
目前,中国大多数民办养老院还处于投资阶段,大多数养老院都是靠对租用的民房仓库或闲置房屋进行改建,不但存在环境差、设施陈旧简陋等问题,很多建筑设计也不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且往往因缺乏资金无力改建或因受场地限制难于扩建。
另外,中国养老服务大多停留在基本的生活照料上,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方式单一。民办养老院的服务相对落后,整体管理水平较低,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由于护理人员缺乏,一个护理员往往服务七八个甚至十几个老人,使老人无法得到精心照料。
虽然各地都认识到了养老产业的可观前景,但不少民办养老机构都反映,作为民办福利机构,虽然国家政策表示要给予支持,但目前基层政府和部门管得多、服务得少。
一位民办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她创办的养老公寓是当地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试点,但还是障碍不少。有些部门认为社会福利事业是政府的事,怀疑企业参与的动机,处处设防。一些民营养老机构还反映,国家对福利机构用地、用水、用电的优惠在多数地方成了一纸空文。
由此可见,当前中国的养老服务业要健康地发展,就必须要扫清体制、机制障碍,按照政府与市场相互支撑互相促进的思路,政府负责提供基本的养老经济保障,通过市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既保证公益性与福利化,又促进养老市场健康发展。
探索中国养老出路
目前,中国有三种养老模式——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探索中国养老出路,并不是摒弃这三种模式,而是改善这三种模式,关键在于这三种养老模式真正能给老年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机构养老
主要的养老机构就是敬老院,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老人不愿意选择到敬老院养老。除受传统观念影响外,受访的老人表示,去敬老院养老不自由、饮食不卫生、服务不到位,在敬老院消费远远高于在家养老。敬老院自身硬件设施差、服务产品单一、可供老年人精神养老的条件缺乏,成为很多老人不愿意到敬老院的一大重要原因。
很多敬老院入住率不到一半,经营不佳,难以满足老人养老的需求,原因还是养老机构自身问题。在经营不佳的状况下,只能低成本运行。而低成本、低服务,最后导致需求方减少。其实,养老市场存在很大的供需矛盾,首先是人才缺乏,包括高端的管理人才、普通的照料人员和护理人员。加上大家对养老业的陌生,很少有人会投资养老市场,这就导致低成本运行,所提供的也是不完善的服务。
养老不是没有需求,这么庞大的一个群体,关键是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产品。养老不只是三餐一睡、一张麻将桌,养老机构应该是一条龙服务,应该兴办老年学校、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医疗康复中心,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等,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里真正的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模式,可以较好地解决老人的孤独感和对生命消亡的恐惧感。除了精神照料,还要满足老人多层次的需求,老人们是需要交流、沟通的,是需要运动的,关键是怎样科学、合理的安排。现在居家养老模式中的“日托照料”,就是体现出对老人的精神照料、饮食照料、运动照料、疾病照料,个人爱好、个人兴趣、健康状况等全方位的照顾。
另外,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庭照料”也很关键。“家庭照料”不只是需要一个保姆,因为保姆做不了一个专业护理人员的工作。比如,老人得了疾病从医院回到家后,能吃什么?什么时间睡觉?什么时间吃药?甚至在看护的过程中,出现病情的反复等,这些问题是需要一个专业的医生或者具有护理经验的人员对其进行照料,才能够解决的,更重要的是保姆难以解决老人精神层面的需求。
但是,居家养老模式并不完全能解决老人的生活问题。有很多老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的,他们更希望能够有一个地方可以住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就应该到养老机构去,就应该到看护中心去。但是,我们又没有那么多的资金去建那么多的养老院,所以建一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让不同层面的老人都能够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养老的方式,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而且,现阶段让所有的老年人都选择去养老院养老并不现实,更多的老年人还是要居家养老,但是现在的居家养老概念需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它更主要是一种借助社会力量的社区服务模式。
社区养老
较之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模式有明显的优势。因为社区能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需求,通过社区成员和志愿工作者的调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此外,社区作为家庭之外老年人生活的第二空间,有利于老年人形成自己的人际网络,熟悉的环境使得他们可以更好地沟通感情等。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社区养老,将其列入地方发展与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成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对社区养老服务产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税收优惠,降低其运营成本,使其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加大资金投入,给予财政支持,建立专项基金,同时还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助,保证社区养老的发展和相关设施的建设。
近年来,中国已经开始考虑在住宅设计上逐渐适应社会老龄化的发展,比如有些社区提倡创建无障碍社区等,目的就是为了给老年人以及行动不方便的人群提供方便。同时,卫生间内做好防滑措施,房屋应当宽敞明亮,屋内光线充足。另外,在老年人家中安装报警系统,报警系统可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或者小区保安进行互动等。
不仅仅住宅要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社区更要注重老龄化发展的趋势。作为老年人主要活动的场所地,社区应该尽可能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娱乐场所,让老年人老有所乐。
同样,一些社保方面的专家认为,以社区为核心、家庭为基础,专业的老年卫生机构为依托,集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为一体,构建社区-家庭双向互动的养老体系,是未来养老模式发展的一种方向。
资料:主要发达国家养老启示
美 国
在美国,虽然社会非常发达,但是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真正进入机构养老院的只有20%,其余都是家庭养老。很多美国老人都拿着退休金到风景优美、适宜养老的国度、地区养老,如美国的退休老人到佛罗里达、夏威夷、墨西哥海滨购房长住,安度晚年。
目前在美国的一些地方,“以房养老”已被许多美国人认为是一种最有效的养老方式。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的鼻祖。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开始为了自己的养老而购买房子,然后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给年轻人使用,利用年轻人支付的房租来维持自己的退休生活。由于美国的房屋出租业比较发达,美国人支出的房租大约占个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房屋出租的收益也比较可观。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至今已有20多年的经验。“倒按揭”发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有三种形式,前两种与政府行为相关,后一种则由金融机构办理,不需政府的认可手续。除美国之外,加拿大也是“倒按揭”贷款业务发展比较快的国家之一。
美国伊萨卡市是纽约州下属的一个相当于县级的小城市。全市人口约4万多人,其中有一座规模中等的养老院,生活着约100位老人,这所养老院属于中上等水平,是全美养老连锁企业之一,每位老人入院前要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养老院拿这笔钱搞投资以创值、增值,他们的股票还上市,这些都由经济专家管理和经营,并得到政府的支持,所得大部分用于养老院事业。老人用卖掉自己房产的钱来安度晚年,他们不为子女留遗产,也不给子女增加负担。
养老院设备齐全,环境优美。院内有图书馆、大礼堂、舞厅、音乐厅等各种活动室,餐厅是自选式的,能自理的老人可以到餐厅选择爱吃的食品,不能自理的有专人推着轮椅到另一个餐厅用餐。大院内种满各种树木和鲜花、室内走廊宽敞明亮,摆放多种绿色植物和花卉、两侧墙上都装有扶手,每隔不远就有舒适的座椅。老人的子女也经常来养老院看望他们的父母。
为了防止老人整天生活在暮气沉沉的氛围中,他们把幼儿园请进养老院、孩子们的餐厅与老人的大餐厅在一起,他们的欢声笑语给老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活力。有的老人没事就到幼儿园来看孩子们嬉笑打闹。一些有能力的老人,每人亲手钩织一个毛线的小被子,送给幼儿园供孩子们午睡时用,而孩子们通过与老人的接触也潜移默化地了解到,除爸爸妈妈以外,还有这样一个人群,就是爷爷和奶奶(因为在国外极少有祖孙三代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这对培养孩子们的爱心也是有益的。该院还定期把动物园里的小动物运来,供老人和幼儿园的孩子们参观。还定期举办音乐会,一些被护理员推着轮椅来的老人,虽不会和大家一起唱歌,但可以看得出,他们的情绪也受到感染,变得愉快兴奋。
尽管中美养老社区产业环境不同,但是美国的案例至少有以下启示:首先,在中国养老社区看似前途无限,但是这笔钱未必好挣。在具体运营过程中,各种服务细节千头万绪,能否打造成熟的产品是成功的前提;其次,介入养老社区产业应理性规划,切忌一哄而上,尤其应注意财务风险,稳健扩张;再者,无论“重资产”模式还是“轻资产”运作,老年社区的生意要长远,只有回归到基本的服务品质,才是王道。
欧洲
欧洲的国家政策倾向于让老年人居住在独立的公寓中。建筑将三种元素结合在一起:城市意味、社区功能和生态目标。代表楼盘有荷兰弗莱德利克斯堡老年人公寓。通过建筑元素的集合处理,让老年公寓不显孤独。
异地养老、跨国发展养老产业在欧洲渐成潮流。挪威的卑尔根、奥斯陆、贝鲁姆等市已经先后在西班牙南部开设了大型养老公寓,那里低廉的地产价格,充足的阳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老年人。北欧其它国家的老人到西班牙养老,看中的不仅是那里的自然环境,还有功能齐全的养老设施、良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保险服务等。与此同时,西班牙的实业家们也盯紧了那些希望来西班牙养老的北欧人的“钱口袋”,异地养老实在是一项互利双赢的好事情,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企业和老年人所认可。
欧洲养老产业的巨大发展潜力不仅仅吸引了欧洲的企业,许多欧美一流的大公司也开始抢滩登陆。全美最大的老年人生活服务提供商加国安老院,已在德国开办9家联合企业,在英国开办了15家,正在开发西欧市场。该公司在伦敦附近开设的一家老年公寓,每月的费用虽高达4000英镑,但仍客源不断,经营业绩一路飙升。
据欧盟和美国退休者协会2006年的一份报告,在挪威、荷兰和丹麦,96%的老人独居,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巨大。在英国,居家养老服务是老龄产业最活跃的一个因素,价值110亿英镑的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多数被大公司控制。这个市场在德国也很强盛,目前有10000多家养老院为体弱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老人数量近8年内上升了23%。
英国的老年社区建筑规模大,有各种各样的俱乐部,开设的课程和组织的活动超过80种以上,具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与功能区划分,是集合了居住、商业服务、度假疗养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社区。英国是世界上较早进入“银发”时代的国家,对老年人采取的社区照顾的模式,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效。这一模式,对于逐渐步入老龄化的中国,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现在,英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100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8%,75岁以上的老年人亦有370万。英国人的平均寿命,男性已增至71岁,女性更是增至77岁。如今英国已出现了一些“老年人城市”,如贝克斯希尔、海斯汀、伊斯特邦等,这些度假城市风景如画,退休的老年人纷纷迁入安度晚年,城市中老龄人口已占20%~50%。
在丹麦,目前最流行的是自助养老社区(DIY),环境优美、设计精当。在那里,老人们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约上老友,或是志趣相同的伙伴住在一起,一块儿钓钓鱼、养养花,共同建设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园,独享的公寓,共享的餐饮、花园,个性化的小手工艺车间、小农场等,老人们只要想到的,在这儿都能得到充分地满足,他们还可共同租用特别的照料服务,这种社区在哥本哈根郊区每月要1000欧元。
德国的养老社区特点是老年住宅与养老院相结合。德国老年产业分为两种体系:社会住宅体系,养老院体系。社会住宅体系里的老年住宅,内部多为无障碍设计,政府对老人住房采取补贴措施。在生活援助方面,老年住宅房产主与民间福利团体签订提供服务的合同,该合同可成为房产主获得建设资金贷款的融资条件。养老院体系里的老年住宅是一种接近住宅形式的养老院。在规划上,设计者把社会体系的老年住宅和养老院毗邻建设,以便在设置服务网点和急救站时,两者能共用。
亚洲
日本老龄人的生活质量是在良好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实现的。提供无障碍设施的老龄人住宅产品、具有看护性质的老龄人住宅产品、能和家人共同生活(二代居)的住宅产品。代表楼盘有港北新城,老年人住宅产品与其他租售性质的住宅产品混合设计在一个生活社区内,突出自助自理。
据日本总务省2001年6月公布的人口统计,日本65岁以上的老人达2227万,占总人口的17.5%。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方式也逐渐由家庭走向社会,其中,把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是目前日本流行的养老方式。日本的企业在养老方面也在做出各种尝试,松下国际电子公司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养老院部门,准备在大阪建造一所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综合型养老院。在那里,老年人可以和机器宠物玩耍,还能通过互联网与亲朋好友保持联系。韩国三星等公司也在积极开拓针对不同消费层的老年公寓。
在新加坡,养老院一般兴建在成熟的社区中。公寓户型一般分为35平方米和45平方米,为一位或两位老年人提供生活空间,住宅的户型设计及内部结构设计都出于标准的特殊化考虑。
链接:国内养老尝试
重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全国一年实现全覆盖
重庆于2009年7月于全国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全国一年实现全覆盖,基础养老金比国家标准高25元人民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600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102万,其中农村户籍983万,城镇户籍119万,参保率为85%。老年参保人员共362万,其中农村户籍304万,城镇户籍58万,共发放养老金55.87亿元人民币,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南京试点以房养老
2012年4月22日,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将通过一系列举措,使南京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据悉,在养老保障方面,南京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制度,到2015年时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南京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也叫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试点业务,使老年人基本生活有切实可靠的收入保障,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基础养老金翻番
从2012年7月1日起,青岛市将提高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以前的55元人民币/月提高到110元人民币/月,实现基础养老金待遇翻番。预计将直接惠及全市93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一步提高青岛市248.7万参保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为此,每年增加财政投入6.16亿元人民币。届时月平均养老金将达到202元人民币左右。截至2012年2月底,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248.7万人,待遇发放人数89.4万人,累计收缴保险基金71.8亿元人民币,发放养老金23.4亿元人民币。月人均养老金147元人民币左右,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河南省“全民养老”纳入试点数量全国第一
[关键词]农村养老;养老模式;多元养老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3.89;C9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0)11-0033-03
近年来,我国各地农村老龄化的脚步有所加快,农村家庭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新形势下农村养老的需要,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不但会影响农村经济发展,还会影响城市工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农村养老模式调查分析
为了解农村养老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本研究以大连为例,在大连北三市普兰店、瓦房店和庄河的农村地区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1200份,收回有效问卷为997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83.1%。
(一)家庭养老方式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在现有养老方式调查中,约有28.8%的人群选择家庭养老,因此家庭养老目前仍然是大连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之一。选择家庭养老的287个样本的年龄分布集中在30-79岁之间,其中30岁-39岁占35.9%;这些样本中约有53.6%的人接受过初中以上的文化教育,约24%的个体处于离婚或丧偶状态,51.9%的子女出外打工或者上学。
1.经济收入对家庭养老的影响。调查将经济收入划分为自有储蓄、土地收入和子女供养三大部分。家庭养老的意愿将取决于对经济收入的满意度。选择家庭养老的调查样本对于自有储蓄满足养老需求的满意度均值为2.72,对土地收入满足养老需求的满意度为2.59,均介于不满意和一般之间;对子女经济支持的满意度为3.2,介于一般和满意之间。对自有储蓄和土地收入满足养老需求的满意度越高的农民,其选择家庭养老的可能性越小;对子女的养老经济供给的满意度越高的农民,其越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这可能是由于农民自有储蓄和土地收入满足养老需求的能力强,可以使他们作出更多的养老选择;子女的养老经济供给多,说明子女对父母更孝顺,因此,选择家庭养老不仅仅可以满足物质需求,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精神需求。
2.慢性疾病支出对家庭养老的影响。选择家庭养老的调查样本对慢性病支出的满意度均值为2.53,介于不满意和一般之间。在调查走访中得知,大连农村多数居民患有慢性疾病,患者年龄有向年轻化发展的趋势。因此,慢性疾病的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民对养老模式的选择。因为慢性疾病要求长期看病就医,农民的现有收入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之后很难满足对于慢性疾病的治疗费用的要求,若不及时治疗在以后的救治中会花费更高的费用,无奈之下只有选择向儿女求助。因此越不能满足慢性疾病支出的农民其依赖子女的程度越高,选择家庭养老的可能性越大。此外,相对收入偏高的物价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对家庭养老以外的养老方式选择。
3.文化程度对家庭养老的影响。在选择家庭养老的人群中,多数以小学文化和初中文化为主,分别达到了21.6%和34.8%。我们将各个文化层次“小学以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分别赋值“1”、“2”、“3”、“4”、“5”,得到各地区家庭养老人群的文化水平均值,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的均值分别2.93、2.80、2.63。对应的三个地区的农民的家庭养老的比例分别是26.0%、28.3%和31.8%。由上述数据描述可以得知,由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不同地区的农民选择家庭养老的概率有所不同。其原因可能是文化水平的差距导致对于“养儿防老”这个传统理念的认可度也有所不同。长期以来,以“养儿防老”为代表的孝文化对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民的养老行为起着约束作用甚至是导向作用,受这种思想的束缚,很多农民认为只有与儿女在一起安度晚年才是合理的、体面的。导致他们在年轻尚可奋斗之时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子女的身上,等待将来子女的回报,很早的把自己的养老模式定格,从而忽略了其他养老模式。而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农民会进行更多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把晚年的幸福安康全部寄托在子女身上。如果条件允许,他们会选择其他的养老模式。[1]
(二)自我养老方式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在此次实证调查中,约有34.4%的农民选择自我养老,而且北三市的比率基本趋于一致。可见自我养老依然是大连农民的主要养老模式。这些样本中约有92.2%的农民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13.0%的家庭为独生子女家庭,25.3%的家庭子女在城镇上班。
1.农民个人因素对自我养老的影响。调查将个人因素分解为身体健康、受教育水平、精神生活状况三方面。在瓦房店地区,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均值为3.1395,自我养老的覆盖率为35.1%;普兰店地区的农民教育水平的均值为2.3871,自我养老的覆盖率为31.4%;庄河地区农民教育水平的均值为2.9717,约有31.8%的农民选择自我养老。北三市三个地区的精神健康的满意度均值(3.3953、3.3118、3.3019)和身体健康的满意度均值(3.5814、3.6452、3.5189)趋于一致,因此,可以认为在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满意度一定的情况下,受教育水平对农民家庭养老的选择有着直接的影响。受教育程度直接影响农民思想的开放程度和独立意识,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放弃对子女养老依赖的可能性越大,就越能依靠自我进行养老。
2.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对自我养老的影响。通过对相关若干变量均值的差异比较,提取如下变量作为依据:“对乡镇养老院满足养老需求的满意度”、“对于乡镇提供的老年娱乐活动的满意度”。结果发现,当农民对养老院满足养老需求的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时候,更倾向于选择自我养老模式。从对乡村提供的娱乐活动的满意度来看,瓦房店地区的均值为2.82,高于其他两个地区,其自我养老的比率也超过其他两个地区。因此可以说,对乡镇娱乐活动满意度越高的地区的农民,越趋于选择自我养老。因为,农民在自我养老的同时不仅仅是满足自我在物质上的需求,更有一种精神生活的寄托,娱乐活动可以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
(三)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在此次调研中,仅有约18.3%的被调查者(包括多选)将社会养老保险作为自己的养老方式。这反映出目前大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还相当低。
2009年,大连出台了《大连市金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试行和推广。为了解北三市农民的参保意愿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我们在调查中请调查样本对《办法》中规定的5种补贴标准进行选择,并增加了“不参加”选择。结果显示,5.4%的样本选择不参加,48.1%选择个人年缴100元国家补贴30元,21.4%选择个人年缴费200元国家补贴35元,13.8%选择个人年缴费300元国家补贴40元,7.4%农民选择个人年缴费400元国家补贴45元,9.2%的农民选择个人年缴费500元国家补贴50元。由此可以预见,即使在大连农村地区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将近50%的农民都会选择最低的投保档次。下面对大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
1.政策执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调查发现,很多农民愿意将即将推广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较。从问卷的结果分析来看,选择个人年缴费100元的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为2.47;选择个人年缴200元的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为2.77;选择个人年缴费300元的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为2.8;选择个人年缴400元的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为2.9;选择个人年缴费500元的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为3.09。由此可见,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满意度直接影响其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投保档次。如果农民对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比较满意,那么该农民将认为这项政府政策是可信的,将积极参与其中,并提高缴费金额;反之,他们将对政府政策抱有迟疑的态度,缺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勉强参与的原因多为从众心理。
2.社会养老金增值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农民对社会养老金逐年增加的满意度也成为制约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的因素。当农民对于社会养老金逐年增加的满意度提高,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能性增大,其个人缴费的额度也会提高。调查发现,选择个人年缴费200元的农民对养老金累加的满意度为2.2,选择个人年缴费300元的满意度为2.36,选择个人年缴费400元的农民的满意度为3.00。因为农民在进行社会养老参与时,将现在的资金支出视为一种投资,势必会考虑到资金的保值与增值问题,所以养老金的逐年增长为农民参保增加了信心。农民期望在古稀之年能够获得与当地的物价相符的养老收入,过上富足的生活。
此外,本研究从家庭人均收入、子女收入的稳定性两个维度对家庭经济条件可能对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愿望一定程度上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而且从较高收入的人群的选择来看,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民的参保意识还不强;本研究还分析了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两个方面对社会养老保险的影响,农民对其精神生活质量的满意度不高,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热情也不高,身体健康状况不好的农民,更希望能够从社会养老保险中获得一些政府补助,以满足年老之时看病吃药的需求。
二、构建农村多元养老保障体系
通过调查分析,本文认为农村养老模式改进的总体思路是:构建大连农村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即在科学的养老观的指导下,以家庭养老方式为基础,以社会养老保险为支撑,积极发展社区养老,形成多种养老方式并存、合理搭配、自主选择、适时调整的养老保障新格局,在推进全域城市化的进程中,实现农村养老与城市养老同步发展,真正使农民老有所养、老有善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具体地说现阶段的农村综合养老模式应该以家庭养老(自我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为重要配合方式,以社会养老保险为重要补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地位和作用应该逐步提高,由重要补充发展成为主要支撑,同时社区养老也逐步成熟和完善,其作用逐步大于家庭养老,进而实现农村养老由家庭化向社会化的转变。整个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过程应该是渐进式的过程。
(一)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家庭养老?熏指老人生活在家庭中,由家庭成员为其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服务。养老内容包括经济供养、日常生活照料(主要指身体照料)和精神安慰三个基本方面[1]。家庭养老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1)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功能方面家庭养老具有无可替代性;(2)家庭养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这种代际交换关系比较易于接受并且具有超稳定性。从家庭养老面临的外部环境来看,符合传统的养老观念和孝道。在和谐社会背景下提倡和谐家庭的构建等社会环境以及现有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家庭养老仍是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养老的基础方式。
但是家庭养老模式有其自身的劣势和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有:(1)老年人的供养直接受子女的经济收入的影响,缺乏稳定性并且具有很大的风险;(2)农民收入水平低,加上计划生育引起的人口结构变化,造成子女养老的经济负担过重;(3)年轻人外出打工虽然在经济上缓解了养老的物质压力,但是这样必然造成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不足,老人们的精神生活质量大打折扣,使得老人苦不堪言。另外传统的农业经济面临解体,家庭为主体的养老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有关调查发现,农村传统居住方式的改变造成的代际分离使得许多农村年轻人没有赡养父母的孝心孝道,导致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减弱,还有年轻夫妇“重幼轻老”的现象,这些因素都使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严重威胁。
(二)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现阶段由于政府财力和农民收入的限制,农民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都很低,农民每年可领取的养老金还很微薄,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其他养老方式的补充。但是从长远看,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乃是长久和根本之计,应该努力使其成为农民养老的支撑手段。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引导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前文的调查显示,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还不强。实际上,农民非常迫切需要农村养老保险,但是参保意愿和水平受到个人、家庭、社区等综合因素的影响[2]。可以说,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主要取决于其参保意识和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了解程度。加强宣传教育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要注意宣传的超前性和持久性。
2.政府加大投入,扶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应该得到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国内学者经过实证研究发现,在各方出资比例合理的情况下农民的参保意愿较强。随着政府和集体的出资比重提高参保人数也会有相应的增加[3]。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试点中规定的政府补贴比例还很低,不仅缺乏对农民投保的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对年纪已经较大的农民来说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太微薄,所起到的养老作用极其有限。因此政府应该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力争适度提高政府补贴比例。
3.维护制度的稳定性和社会性,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发展。制度缺乏稳定性和社会性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致命伤。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来说,政府部门应深入跟踪调研,发现问题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如解决好流动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账户衔接问题等;努力打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域性、封闭性和排他性,保持其稳定性和社会性,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实行全面参保,并逐步提高投保档次。
4.加强对养老基金运营的管理,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否则,当面临较大的长期资金支付压力时将难以为继。应建立专门的农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探索农保基金市场化的投资管理模式,政府制定政策和法律,加强宏观指导,增强农保基金管理的规范性,规避和减低农保基金运营风险,确保农保基金保值增值。
5.拓宽筹资渠道,吸引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现阶段政府财力的限制必然要求政府加强政策引导,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推动新农保的工作中来;同时,非政府组织规模的扩展也为其协助政府参与社会管理,解决社会和民生问题创造了条件。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户可以为其职工和帮工缴纳养老金,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慈善机构可以帮助政府筹资,或者给予农民直接的捐助。这些关键要靠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三)发展农村社区养老模式
大连市沙河口区首创的家庭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不仅对城市的社区养老有所启发,也给农村社区养老以重要启示。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建立起了农村家庭养老院,这是农村开展社区养老模式的一个缩影。农村社区养老是指以社区为载体,以农村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个人自愿为老年人的安老、养老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使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继续留在家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和亲人们、熟悉的邻居朋友们一起安度晚年[4]。从农村社区养老的一般释义中不难看出,社区养老实际上是家庭养老的一种传承和改进,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动用社会的力量向家庭提供最直接的帮助。
目前农村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应抓住两个重点:
1.建设养老院进行集中养老。对于子女常年在外或者不方便照料的独居老人提供入住、看护、治疗等服务。具体做法:(1)政府投资兴建公办养老院和大力发展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相结合。贫困地区的养老院通过主动创收来发展,经济较好的地区可以将养老院产业化吸引个人和企业投资建立较高标准的资费养老院[5];(2)制定养老院统一行业规范和收费标准,政府指定专门部门进行监管;(3)加大社区养老的宣传,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活动,提高养老院的入住率。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具体做法:(1)可采取全托管和半托管相结合的形式,白天家里没有人照料老人将老人集中到活动室,晚上老人回到家里。或者安排社区服务队到家中照顾老人;(2)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办文化娱乐室建设健身活动中心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社区养老;(3)积极引导和鼓励广泛的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养老事业,发挥农村民间组织的作用,可以将农村空闲的妇女集中起来组建社区养老服务队轮流照顾老人。可以借鉴日本发挥民间力量的经验,鼓励成立农村养济民间组织,这些组织以民间力量为依托,对这类组织要健全机构、强化管理、保证监督。(4)建立老年自治组织,充分挖掘社区内的养老资源。不仅农村妇女和其他志愿者担当服务照料老人的工作,社区内年轻一些或者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也可以服务照料其他更年长和体弱的老人,还可以采取老人互助的形式,使老年人不仅老有所乐,也老有所为。
此外,政府应为社区养老提供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扩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农村社区医疗服务体系,为社区养老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华平.略论“三方养老”机制[J].西安社会科学,2008,(4).
[2]乐章.现行制度安排下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与意向[J].中国人口科学,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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