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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目前,从我国环境治理投资的总体情况看存在明显的不足,一方面环境保护投资的总量还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投资的运行效率持续低下。在现代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对资金的需求量都非常大,环境治理投资资金受到制约是无法避免的,如何在有限的资金约束下提高环境治理投资的效率,更好地实现污染治理,是目前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问题,而这需要科学地测度各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
二、文献综述
众多国内外学者对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国外,研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规模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效率主要使用均匀污染法和投入产出数学归纳法[ 1 ]。均匀污染法在确定环境保护投资最优规模时的重点和基础是找到环境保护投资的边际治理成本和环境污染的边际损害成本,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找到这两种成本相等,限制了均衡污染法在现实中的应用。投入产出数学归纳法是对经济―环境在结构上的相互关系、活动状态进行明确分析,结合社会有限选择和扩大了的消耗可能性,确定综合平衡调整中环境保护投资的最优规模。艾里斯―尼斯模型建立在质量守恒定理应用基础上,其将经济系统物资应用引起的环境问题划分为一个重要类别方面作出了首创性研究[ 2 ]。维克托对艾里斯―尼斯的理论研究作了许多改进,为了计算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划,建立了加拿大经济的经验模型。在国内,研究重点集中在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环境治理投资进行定性分析并主要使用DEA模型对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进行定量分析。如冯健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供给角度剖析了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缺陷的存在,而导致农村环境污染及治理不足的成因[ 3 ]。杨艳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村环境治理不足并提出对策建议[ 4 ]。环境治理投资效率的定量分析研究中,从研究对象上主要分为两类:产业污染治理效率评价和区域污染治理效率评价,多使用CCR、BCC以及超效率等DEA模型进行运行效率、相对效率、静态与动态效率和影响因素分析。如袁华萍通过构建DEA-CCR模型对中国2005―2010年各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效率进行DEA视窗分析[ 5 ]。兰明慧使用环保投资优先增长模型及DEA―CCR模型,分别对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运行效率及福建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相对效率进行实证分析[ 6 ]。陈雯采用DEA―BCC模型和Malmquist指数模型来研究华东地区各省市工业环境治理投资的静态和动态效率[ 7 ]。戴红昆利用DEA-C2R模型、BC2模型以及C2R超效率模型对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效率进行了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评价[ 8 ]。王兵、罗佑军运用基于RAM的网络DEA模型对2001―2010年环境约束下中国区域工业生产效率、环境治理效率和综合效率进行了测算和分解,并对影响生产效率、环境治理效率和综合效率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9 ]。王俊霞、王荣采用DEA-TOBIL两阶段模型法,对西部地区的环境投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10 ]。刘冰熙等借助修正后的三阶段Bootstrapped DEA方法,对我国29个省份2007―2013年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效率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去除外生变量和随机变量的影响后,我国各地市环境治理效率普遍呈现波浪形发展规律,但出现日趋恶化的趋势[ 11 ]。
综上所述,虽然国内学者采用多种DEA模型来分析环境治理投资效率,但研究思路大都将所有省(市)基于统一的前沿面进行效率测度,并没有考虑区域发展基础、区位特点等个性因素,即忽略了区域之间的异质性。鉴于此,本文在借鉴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考虑区域异质性特点,构建基于共同前沿的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模型,并对2012―2014年间我国31个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进行实证研究。
三、研究设计
(一)共同前沿模型
在传统的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DEA测度中,并未考虑各区域的地域限制、资源禀赋、政策导向等因素,认为不同区域是同质的,从而将各区域作为相同的决策单元,应用统一前沿面进行效率测算。但是,众所周知,各省(市)地理区位、资源禀赋、政策倾斜程度等均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各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严重依赖其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先天要素,从而导致效率测度结果不真实。
由此,借鉴Battes,O'Donnell对共同前沿模型的界定,将N个待评价区域划分为K(K≥1)个不同类型的组,X=(x1,x2,…,xm)为投入要素,Y=(y1,y2,…,ys)为产出要素,则第K个组的投入产出关系可以表示为Pk(x)={y:(x,y)∈Tk}。Tk为第K组决策单元构成的生产可能集,而Pk(x)形成的前沿面可以称之为区域前沿面,所有Pk(x)共同构成的前沿面称为共同前沿面。
令Xij表示第j个省(市)环境治理的第i种资源投入(i=1,2,…,m;j=1,2,…,n),Yrj表示第j个省市环境治理的第r种产出(r=1,2,…,s),则在假定规模效率不变的前提下,决策单元DMU0在共同前沿面下的效率可由下式计算获得:
(二)指标体系构建
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本文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和当前完成环保验收项目投资作为投入指标,以工业废水处理量、城市污水处理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作为产出指标,构建我国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四、实证研究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2―2014年我国31个省(市)为研究样本,所取数据主要从《中国统计年鉴(2012―2014)》、《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2―2014)》等整理获得。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将31个省(市)根据经济带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群组,并分别在区域前沿面下和共同前沿面下测算各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测度结果统计描述如表2、表3所示。
根据对表2的分析可得,2012―2014年我国整体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偏低,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为0.70,年度效率值变化趋于稳定,极差仅为0.04。从三大地带来看,东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除2012年低于全国均值外,其余年份都高于全国均值,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由0.68上升至0.74。在东部11个省(市)中,北京、河北、广东三个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始终为1,一直处于有效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前沿面上,其余省(市)的效率值大部分在0.5到0.9之间,只有山东、天津两个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一直低于0.5。中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虽然在2013年出现了下降,但是都高于全国均值,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是三大地带中最优的。其中,湖南省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始终为1,一直位于前沿面上,其余7个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都大于0.7。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各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普遍较高,且省(市)之间差异较小。与东、中部地区省(市)相比,西部地区各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较低,且一直低于全国均值,仅为0.61。其中,青海省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始终为1,广西、云南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始终大于0.9,其他省(市)的效率值低于0.5,占西部总数的40%。由此可见,提升西部地区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对于全国环境治理效率的提升具有直观作用。
据对表3的分析可得,东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为0.80,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较高,且年度效率值变化趋势平稳,但各省(市)之间差距较大。北京、河北、辽宁、广东四个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最高,效率值始终为1,上海和福建的效率值也达到0.9以上,除天津外,其余省(市)的效率值都在0.5以上。中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达到0.96,最小值也有0.91。其中山西、吉林等5省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始终为1,一直位于前沿面上,其余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也都大于0.8。可见,中部地区各省(市)的环境效率水平普遍很高且各省(市)之间差距不大。西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为0.76。其中,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青海5个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始终为1,贵州、陕西、宁夏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较高,其余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都在0.5以下。可见西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较高,但各省(市)之间差距很大。
综上,在共同前沿面和区域前沿面下,我国各省(市)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差异显著。总体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在共同前沿面下和区域前沿面下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表现差异明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省(市)在共同前沿面下和区域前沿面下表现差异巨大。以河南省为例,在共同前沿面下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均值只有0.77,效率水平较高,但在区域前沿面下河南省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值均为1,一直位于前沿面上。而东部地区个别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在两个前沿面下的表现差异也很巨大,例如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这说明我国三大地带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水平都不高,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我国用于环境治理的投资虽然逐年增多但占GDP的比重一直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污染源治理和建设项目环保支出方面存在明显过度投资现象,合理有效配置环保支出的能力不足;我国政府与其他各方面的配合力度不够;我国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效率评价监管长效机制的构建不完善等。
[关键词]环境保护;京津冀;长三角地区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对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证监会和环保部污染治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加大上市公司环境的披露力度,完善大规模产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报告体系。
一、文献综述
唐国平认为企业环保投资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它追求的是内含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而且这种投资行为的结果往往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环保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投资是以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提高我国生态环境、环保科技研发创新为投资项目,直接或间接投入资金。本文认为从宏观层面看环保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恢复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一)股权结构特征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公司组织结构。一般来讲,股权结构含义是指股权集中或分散程度。因为现代公司一般会有委托关系,影响到公司的治理效率与行为,能够在公司企业治理中发挥多少作用。因此,股权Y构特点是影响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偿债能力
公司偿债能力对其环保投资产生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环保投资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如果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收回资金,会对公司的资金链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增加公司当期的成本费用。作为公司债务情况的重要衡量指标,更有利于了解企业的环境状况。综合来看,资产负债率越高,公司环境保护投资越高。
(三)发展能力
公司发展能力是对公司成长性的概括,发展能力体现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水平上,很多发展能力较强的企业将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这也是这些公司进入环保投资领域的内在动因,希望能够通过环保投资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从而在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公司形象,是对其发展能力的内化指标。
(四)公司规模
不同规模公司承担相同的环保治理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环保投资所需资金量较大,对规模较大的公司而言,环保投资支出所占份额较少,所要面临的资金压力也较小,因而从目前来看很多环保投资公司均具有一定的规模。同时,这部分公司也希望能够通过环保投资来履行社会责任。
(五)政府
企业虽然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他们仍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政府干预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给企业施加了很大压力,然而如今已经逐渐转化为直接管控与间接管控互相融合,鼓励企业提升环保投资水平。如果上市企业能够做到节能减排,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在税收方面,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优惠,这一系列措施都能够鼓励上市企业不断改善生产工艺,处理好各种污染源。
二、京津冀与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环保投资规模对比
(一)京津冀与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环保投资规模现状
对我国A股有674家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较上年同期增长5.2%,通过年度财政报表形式拟定的报告有68个。本文选取其中京津冀地区选取中钢国际、八一钢铁、三钢闽光、西宁特钢、河北钢铁、首钢股份、凌钢股份等35家上市公司,长三角地区选择武钢股份、华菱钢铁、方大特钢、新兴铸管、华菱钢铁、四方达、大冶特钢等35家上司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以上上市公司近三年环保投资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分析比较表的各项数据可看出京津冀与长三角的投资规模,环境保护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区域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环保投资=区域具有代表性的钢铁类上市公司环保投资之和
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环保投资/当地GDP总量×100%
环保投资占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环保投资/地方固定资产投资×100%
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环保投资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由于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以重工业生产为主,而环保事业起步时间相对较晚,环境污染问题欠账较多,环保投资总额不能有效缓解当地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所带来的环保污染压力。而长三角地区在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优美的生态环境。数据显示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钢铁行业环保投资比重较为稳定,不同之处在于京津冀环保投资稳中有升,长三角环保投资在稳定中略有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京津冀政府和企业对环保投资的认识不断提升,更注重绿色经济发展。
对中钢国际、八一钢铁、三钢闽光、西宁特钢、河北钢铁、首钢股份、凌钢股份等七家京津冀上市公司,武钢股份、华菱钢铁、方大特钢、新兴铸管、华菱钢铁、四方达、大冶特钢等七家长三角地区上司公司污染物排放总和和污染治理投资对比进行统计,如表2所示。
京津冀地区和长三角地区的环保投资规模呈现上升趋势,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大幅下降。
从表3中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的上市公司都强化治理污染方面的投资不仅是因为政府强化了对环保工作的关注程度,成为区域环保投资的主体,并且政府强化了对治理污染工作的监管,也是因为企业也提升了环保意识,将原来被动性的治理工作化为了主动。
(二)京津冀与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环保投资规模统计分析
本文根据以上环保投资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对影响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因素进行回归性分析。选取的主要变量如表4所示。
(三)描述性统计分析为了促进我国环保治理工作的发展,政府近些年一直在不断修正环保法律,促进上市公司环保投资活动的大规模开展。为了考察环保政策对上市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本文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以看出,总体来说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的环保投资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但整体上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结合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政府环保政策特点,长三角政府环境管制的高压态势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效益上的提升,并促进上市公司生产的活力。
(四)公司治理与上市公司环保投资
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
由表5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的EPI均值为0.0091,而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的EPI均值要显著高于京津冀,为0.2471。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规模占总资产的比例占据显著的优势,说明在长三角地区上司公司的环保投资规模较高,而京津冀地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规模低于总样本的平均值,这说明在京津冀地区普遍存在对环保投资重视度不高的问题。从股权结构来看,京津冀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量FIR的均值为0.4723.
长三角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量FIR的均值0.4953,二者均处于较高水平,说明在两个样本中均存在较为明显的股权集中现象。从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来看,京津冀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统计结果为0.7321,长三角上市公司的产权性质统计结果为0.1383,京津冀地区显著高于长三角地区,说明京津冀地区大部分上市公司属于国有企业,而长三角地区大部分上市公司属于非国有企业。从独立董事比例来看,京津冀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Ⅲ统计结果为0.3842,长三角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ID统计结果为1.5342,二者具有显著的差异。
(五)区域经济发展结构与上市公司环保投资
区域经济发展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司公司的环保投资策略,区域经济差异引发政府财政支出差异,进而导致区域环保投资不均等问题。财政支出不均等程度越大,环保投资不均等问题越严重,财政支出不均等是导致环保投资不均等的根本原因。因此,要想彻底解决环保投资不足问题,不仅要从总量上增加各地区的环保投资额,还要从区域层面合理配置环保投资,消除环保投资的区域不均等化。为了考察区域经济发展结构对上市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本文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7所示。
由表7可以看出,长三角地区环保投资与区域经济发展结构的关联紧密。京津冀、长三角上市公司虽然都处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然而京津冀作为我国北方重工业核心区域,长久以来处于经济粗方式增长,过于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地区大型建设,钢铁行业发展迅猛,这也导致区域形成了以重生产规模,轻环境保护意识的问题。长期以往的区域经济发展结构并不能随着区域环保政策的调整而立即改善,企业转型面临的阻碍更大,这一问题使得京津冀上市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时压力更大:而长三角企业在更倾向于进行环保投资。
(三)公司效益状况和上市公司环保投Y关系
根据2013-2015年京津冀和长三角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建立以下指标体系:对京津冀和长三角上市公司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9所示。
盈利能力与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投资规模存在正相关关系。利润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实现的基础,是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保障。长三角地区上市公司重视环保投资,积极进行环保投资可向市场传达其重视环境保护,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信号,表明企业持续经营环境风险小。由表9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京津冀地区公司为提高环境保护投资需要对环境治理进行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公司当期的成本或费用,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仍需要提高环境保护投资水平。所以,公司规模越大,越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投资。上市公司规模与其环境保护投资规模存在正相关关系。
一、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现状分析
从1996年开始,周至县被纳入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并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土地治理项目是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的经常性项目,从1996开始的15年里从未间断,项目投入逐年增长,从1996年的296.7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1041万元,累计投入资金9115.854万元,其中水利措施资金6214.11万元,农业措施资金1548.884万元,林业措施资金670.38万元,科技推广措施资金412.48万元,其他措施资金78万元。土地治理项目是改善周至县农业生产条件的最主要资金来源,每年支持周至县实现土地综合治理800-1000公顷,到2010年基本完成了全县15600公顷的中低产田改造,完善了全县的农业基础设施。2010-2011年的冬春连旱中,周至县受旱面积达8000公顷,全县利用430眼机井和配套水利工程设施,灌溉作物6640公顷,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周至县有无项目对比分析
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对周至县粮食生产有直接影响。目前周至县参与土地治理项目的乡镇主要有12个,去除2010年刚加入的尚村镇,这里选取11个实施过土地综合治理的乡镇进行研究。有无项目对比分析是项目评价中常用方法之一,可以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对比分析,也可以对项目区与非项目区进行对比分析。
(一)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分析
通过比较项目区在土地治理项目实施前后的粮食单产变化趋势,初步评价土地治理项目对周至县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1995年,周至县11个农业基础生产条件较差的乡镇未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以前,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各个乡镇的粮食单产表现出较强的差异性,竹裕乡与九峰乡的单产差距为2945公斤/公顷,单产仅为九峰乡的1/3。各粮食单产在较低的水平波动,均值为3218.64公斤/公顷,低于全县平均水平341.01公斤/公顷。到2010年,周至县基本完成了11个主要乡镇的农业综合开发,各乡镇粮食单产得到大幅提高,单产最高的乡镇九峰乡与单产最低的乡镇司竹乡的单产之差为2095公斤/公顷。11个乡镇的粮食单产实现在5065.91公斤/公顷的水平波动,比1995年提高了1847.27公斤/公顷,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394.27公斤/公顷。可见,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镇的粮食单产对全县粮食单产的影响由原来的“制约”作用变为现在的“促进”作用(如图2)。从图2中可以看出,随着农业综合开发的持续推进,11个乡镇粮食单产由项目实施初期(1995—1996年)低于全县水平逐渐增加到与全县单产水平长期持平甚至偏高。在2007年全县粮食单产由于自然灾害受到重创时,仍然增势不减,并在最近3年持续高于全县水平。这不仅体现了土地治理项目增强了农业生产能力,也表明了农业基础生产设施的改善能有效地规避自然灾害,保证农业生产稳产增收。
(二)项目区和非项目区对比分析
不考虑2010年刚进行土地治理的尚村镇,根据有无项目可把周至县的22个乡镇分为项目乡镇(11个乡镇)和非项目乡镇(11个乡镇),分别以1995年和2010年为考察时点,并将粮食种植面积的减量视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增量,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周至县项目乡镇粮食种植面积占全县的2/3,单产增幅较大,且有7000多公顷的农业结构调整行为。非项目乡镇的粮食单产徘徊不前,农业结构调整不到150公顷。可见,周至县土地治理项目提高了全县的粮食单产水平,推动了县域农业结构调整。
三、土地治理项目对周至县域农业经济影响因素分析
(一)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土地治理项目为周至县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周至县临近西安市,又是猕猴桃适生区,具备蔬菜产业和猕猴桃产业发展的自然和社会条件。2005年县政府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在终南镇建立了万亩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2008—2009年,周至县土地治理项目连续支持终南镇。现在终南镇已是全市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专业市场功能齐全、产业化服务体系健全的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与终南镇类似,周至县富仁乡在2006-2008年连续3年在土地治理项目支持下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结构调整。全县的蔬菜种植已成规模,并带动了一批蔬菜专业合作社和产销企业的形成,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开辟了一条新出路。土地治理项目也极大地促进了猕猴桃生产。2010年,周至县猕猴桃种植面积达到2万公顷。所有12个实施了土地治理项目的乡镇,都是猕猴桃发展重点乡镇,占总数的2/3,猕猴桃种植面积15673.33公顷,占总数的77.93%。最具代表性的马召镇是周至县农业综合开发最早乡镇,也是猕猴桃发展较好的乡镇之一。2009年,周至县又在马召镇启动了万亩有机猕猴桃现代示范园建设项目,并在2010年再次在马召镇投放土地治理项目资金。2010年,全县年末耕地面积5万公顷,猕猴桃和蔬菜种植达到25912.27公顷,占全县年末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根据对周至县猕猴桃种植基地和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考察,结合对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投向的追踪可以发现,对于政府主导的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基本都采用农业综合开发推动,而进行过土地治理项目的乡镇,也广泛存在村民自主型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行为。可以说,土地治理项目是发展周至县域农业经济的重要工具,项目实施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性。
(二)对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
从有无项目分析可知,土地治理项目大规模地提高了周至县的农业生产能力,使全县1/2的乡镇、2/3耕地的粮食生产由原来“拖后腿”,变为现在的“生力军”。同时,土地治理项目的实施不仅带动了全县粮食单产不断攀升,还使周至县非粮农作物产量逐年提高,其中猕猴桃和蔬菜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来源的重要部分。2005年以来,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为了分析土地治理项目导致的农业结构调整对周至县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这里选用1996—2010年全县的粮食产量(L)、猕猴桃产量(M)和蔬菜产量(S)作为因变量,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Y)作为自变量,应用统计分析软件eviews6.0进行回归分析。通过ADF检验可以得出,数据序列Y、M、S、L均为二阶单整数据;进一步用E-G两步法检验得出,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协整关系。直接用LS法进行回归分析:Y=642.7321+0.014246M+0.006426S-0.000590L(0.824843)(9.360216)(2.693408)(-0.201625)R2=0.976069F=149.5498回归结果显示,粮食产出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没有显著影响,甚至是负影响。而猕猴桃和蔬菜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显著正影响。因此这里剔除粮食产量(L)因素,重新进行回归分析:Y=487.5027+0.014216M+0.006397S(4.228358)(9.785150)(2.800390)R2=0.975980F=243.7948再次回归得到了良好的拟合结果。方程的调整R2为0.9720,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蔬菜年产量(S)和猕猴桃年产量(M)对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Y)影响显著,表明土地治理项目带来的农业种植结构大调整是周至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源泉。此时,非项目区的农户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近为487.50元。
(三)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这里,从化肥折纯量、农用塑料薄膜、农用柴油、农药使用量、农业机械总动力、机耕面积和农村用电量等若干指标来考察周至县实施土地治理项目以来全县农业现代化变化情况(见表2)。可以看出,周至县的化肥折纯量指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与农户生产投入逐渐增加有关;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波动较大,无规律可循;农药使用量从1996年开始大幅下降,两年后趋于稳定,一直徘徊在15万公斤上下;农用柴油在经历了大幅减少之后,出现小幅微增,这是由于全县农村供电基础设施完善以后,居民照明柴油使用减少,与农村用电量的变化趋势相吻合;农业机械总动力指标有较大增长,但机耕面积却变化不大,并不断出现波动,表明土地治理项目对周至县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并未产生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产业集群 治理绩效 影响因素 模糊层次评价
引言
产业集群治理绩效是指集群治理行为主体投入各自资源而实现的集群总体产出。产业集群治理绩效的表现是多元的,包括经济绩效、社会绩效、表层绩效、潜在绩效。但总体而言,产业集群治理绩效涵盖了经济因素和制度因素两个方面。从经济因素看,集群治理绩效直接表现为产业集群的竞争力水平,这也直接体现集群治理的最终目标,侧重集群治理的产出;从制度因素看,集群治理绩效指的是集群治理过程中治理机制、治理主体间关系的协调性,直接反映集群内部的互动合作、权力关系配置、机制适应性等的运行状况,侧重集群治理的过程。就二者关系而言,治理过程决定治理产出,它不仅影响集群当前的竞争力水平,还影响集群未来的竞争力水平。二者共同决定了产业集群治理的静态和动态两种属性。
产业集群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产业集群治理绩效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应涵盖集群治理的各个主体要素;评价客体即是集群治理绩效水平;评价目标是集群治理绩效的最大化,评价过程应该将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以下本文对评价指标、评价模型和方法作进一步阐述。
(一)评价指标体系
本产业集群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两个维度(产出和过程)设置。其中,关于竞争力的评价指标直接在现有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修正获得,关于治理力的评价指标主要从集群善治的六个方面设计(易明、杨树旺,2009),如表1所示。
(二)评价方法选择
综合评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一般可分为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客观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人工神经网络评价法、灰色综合评价法等,主观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等。鉴于产业集群治理绩效评价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产业集群统计的现实状况,综合各种评价方法的优缺点,本文提出将模糊综合评价法与层次分析法结合,综合运用于对集群治理绩效的评价。
实证分析
本文以湖北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为例,利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结合本文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集群治理绩效进行初步评价。
(一)确定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的打分由湖北省信息产业厅主管信息产业规划的政府行政人员给出(1-9分制),同时,征求中科院地理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正。运用DPS统计数据处理软件,计算出判断矩阵。
(二)运用模糊层次综合评判模型进行评估
经过专家评判,对应于评判集F={9,7,5,3,1}T,对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治理绩效进行评判(评语加权系数为F={9,7,5,3,1}T),可以得到一系列评判矩阵。
以规模的权重模糊子集的计算为例:
A1=(0.2185,0.3835,0.1248,0.2732)
判断矩阵为:
模糊判断矩阵为:
同样,可以计算出效益、市场、创新和功能的模糊判断矩阵,分别为:
进而,可以得到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竞争力的评判矩阵为:
根据同样的计算方法和步骤,可以得到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治理力评判矩阵为:
最后,可以得到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治理绩效的综合评判矩阵为:
(三)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判矩阵,结合评语系数矩阵F={9,7,5,3,1}T,可以计算出综合评价值:
由表2可知,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治理绩效属于“很高“的隶属度为43.21%,属于“较高”的隶属度为24.53%,属于“一般的”隶属度为31.2%,属于“较低”的隶属度为18.88%,属于“很低”的隶属度为0;综合得分为7.4415分。
如果将竞争力和治理力放在同一个二维坐标轴上(坐标轴的横轴和纵轴取值范围为0-9),以两个坐标轴的中间值为分界线,将坐标轴划分为四个区间,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到集群竞争力和治理力的分布格局。经过计算,得到集群治理力的综合得分为6.6733,治理力的综合得分为7.702,二者的综合点位于坐标轴的第Ⅰ象限(见图1中的A点)。说明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和治理力比较强,且比较均衡。
此外,就分指标而言,得分在7分以上的指标有21个(其中,区位优势、年末行业协会违法案件占所在行政区域全部违法案件的比重、年末集群内知识侵权案件占所在行政区域全部违法案件的比重三项得分为9分),上述21项是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和治理力所在,也是决定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治理绩效水平的关键因素,在今后的集群发展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重视这些优势的巩固和加强,使优势更优。
得分最低的6项(得分均低于5分)分别为企业数量、年末员工数量、出口创汇总额、行业协会信息公开程度、行业协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行业协会受理企业申诉效率,这些是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着力培育和提升。
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治理绩效整体处于高的水平,集群竞争力和治理力比较强,且比较平衡。为了进一步保持、提升治理绩效水平,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利用国家批准建立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机遇,发挥区位优势、区域品牌优势、主导产业优势,进一步提升武汉“光谷”的国际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入驻,同时加大力度扶持集群内中小企业成长。第二,相关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鼓励研发的政策,出台符合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政策措施,创新区域科技政策体系。第三,完善集群内的中介服务组织,特别是要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中介组织和科技中介组织建设,提高中介组织服务能力。第四,强化武汉光谷激光行业协会的功能,提高行业协会的透明性和服务企业的能力;激光行业协会也要积极借鉴其他协会的成功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服务功能、协调功能、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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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资源;污染治理;保护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城市化指的是人口向城镇集聚和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乡村变为城镇的过程,城市化是一种全球现象,当今世界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带来的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趋严重,已经成为制约人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城市的发展中,便利的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的交通系统、发达的贸易和增加的工业生产,刺激着人口的集中,改变了城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如清除树木、平整土地、建造房屋、街道,整治河道以及兴建和完善排水管网等,造成天然田野、森林、河流的消失,并出现大量污染。人们必须维护和恢复城市生态系统,建立新的物质和能量流动体系,以保证其平衡。城市化的发展和程度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到城市地区的水环境,由此带来城市雨洪控制和水质污染控制的问题。建设和完善水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并进行科学的治理,将是创造现代化城市良好的生存环境,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需要对城市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政府已经加强重视水资源现状,并意识到由水资源污染而产生的严重后果,正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为了更好地落实水资源保护目标,优化水环境,可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以我国实际国情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推动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营。
1 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营意义
以我国实际国情为出发点,水资源短缺问题客观存在;一方面人均占有量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水资源管理的方法滞后,以粗放型为主,用水效率有待提高。但是我国拥有十分广泛的节水空间,意识到水资源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树立水环境保护观念,非常重要。因此,全面推动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营,具备重要意义:
1)实现水资源的优化利用,推动水资源的效益平衡,发挥最大效率。
2)全面强化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促进水资源利用的公平性,达到效益均衡目标,顺利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 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营思路与方法
2.1 公布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具体项目
在我国提出的《水法》中已明确规定,我国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实际上也就是归属于我国的各级政府,但是当前我国“多头治水”的问题普遍存在,造成水资源的产权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若想从根本解决这一实际问题,必须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水资源产权体系,将每一条江河归属于明确的产权人。通过构建水资源国有资产公司,明确产权所有者的职能与责任,将水资源的污染治理作为重要任务之一。一方面,对江河水质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发生水资源污染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治理已经发生污染问题的江河水资源,通过面向市场的方式,公开招标水环境治理项目和保护项目。
2.2 规范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运行过程
以我国当前水资源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来看,效果与预期相差甚远。而全社会的参与热情不足,没能从根本发展产业化运营,也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国必须加大水资源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更多力量的积极参与;作为水资源国有资产公司,具体的任务或者项目,由专业性的公司通过竞标的方式获得治理污染的权利,全面推动市场化运行。
在我国发展环保产业过程中,水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是较为重要的环节,实现社会化运营势在必行。对于专业性的经营公司来说,以市场主体的形式存在,一切工作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通过自负盈亏的方式获得持续性发展。一方面,国家在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全面加快水资源的运营体制改革,带来更多市场化运营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2.3 强化水资源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力度
水资源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水资源问题已成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国家必须加强重视,采取一定的监督管理措施进行规范。在我国提出的《水法》中,已经提出采取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创新水资源管理体制,实现水资源的流域性管理、统一化管理,奠定流域管理专业机构的法律保护地位,并且在辖区范围内行使权力,落实监督职能。通过该种管理体制的约束作用,各个流域、各个行政区域参照水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管理流域水资源。但是以当前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缺乏各区域政府的统一调控与管理,没能全面落实管理机构的权、责、利,各方关系存在交叉或矛盾之处;另一方面,水资源的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权责涣散,难以发挥严肃的执法权。因此,加快整合不同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各自落实责任,形成一个统一化、规范化的水资源监管系统,非常重要。由水监会直接领导,构建水资源监督管理局,并下设水资源监督管理处,提高监督与管理的权威性。
3结束语
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整治,需要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以及现代计算机技术,从整个城市水环境的范围出发,将区域规划、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污水治理等诸因素相结合,从综合方式考虑,以达到水环境的最优治理和运行。
[1]孙海春,我国城市水资源管理体制创新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5:16-21.
智慧化是市(县)域社会治理理念升级的必然趋势。智慧社会是信息社会的高级形态,智慧化是社会治理的全新赋能。智慧化与智能化一字之差,体现了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模式、手段的转型升级。市(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化强调新技术对人的服务属性和对城市发展实际产生的治理效能,它代表着理念更精细、管理更高效、服务更周全、生活更安全、体验更人性的社会治理模式。
与智能化相比,智慧化侧重于以人为核心和目的,力求通过各种智能技术手段和信息集成等技术能力,对海量城市社会治理信息进行要素整合、主动感知、全面采集、数据积累、综合分析、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主动发现和思考社会治理精细化需求,进而提供更符合人全面发展需要的社会治理综合性解决方案。
这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树立起智慧化和全周期管理意识,用好科技支撑的新钥匙和科技驱动的新动能,保障城市生命有机体运转过程的信息顺畅流通、动态全面掌握、预警预测精准、危机快速应对、经验及时总结,使制度和技术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使城市变得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
智慧化是市(县)域社会治理手段革新的必然举措。智慧化意味着社会治理从低效率、粗放式、传统式向高效化、精准化、现代化迭代转型。为此,应当充分运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用最领先理念、最先进技术、最前沿标准和最经济成本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会思考的智慧大脑,搭建触感灵敏、互联智能、开放共享的城市细胞神经和毛细血管。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市(县)域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核心环节的全面统筹和精细设计,推动数据收集、管理、存储、共享、分析、挖掘、预测、决策手段和能力升级,健全融合市政、交通、卫生、教育、环境、应急、就业、社保、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综合型社会治理数据库,完善城市民生服务智慧应用综合平台,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真正用智慧化手段把准城市脉搏、激发城市潜力、推动城市善治,构建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智慧治理的五维社会治理模式。
智慧化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必由之路。智慧化作为基于新技术的治理模式,可以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具体载体和实现路径。
首先,智慧化治理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和数字空间有效推动智慧互联、重心下沉、资源融合、全民参与、一体协作,使每个群众都能成为治理数据提供者、治理议题发起者、治理问题监督者、治理决策建议者、治理过程参与者。党wzf可以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了解基层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元化渠道依法参与城市治理,有助于形成以新技术为支撑、以协商为基调、以融合参与为特色的党群互动、政社共治、政企联动的自贸港市域社会治理新生态。
其次,智慧化治理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手段将社区管理者、社会组织、居民等自治主体组织动员起来,将物业管理、疾病防控、环境监测、风险排查、矛盾化解等信息融合进入社区智慧平台,建立集线上政务、线上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智慧平台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夯实群众自治和群防群治等治理优势,构建智慧社区新模式。
智慧化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选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自贸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立场。应当把人民需求作为智慧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智慧化成效的核心标准。
当前,人民群众的、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市(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化的第一要务就是通过建设更符合人民需求的聪明智慧城市,使人民群众得以更好地感受城市温度、参与城市治理、享受城市服务、共享城市红利,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北京;雾霭污染;制度创新;污染许可证
中图分类号:F2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085-02
一、北京市雾霭污染的成因分析
雾霭从成为2013年度关键词开始,就逐渐为大家所关注。据北京环保局统计,北京市全年仅有5天不是雾霭天,被誉为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十个城市之一。就其定义而言,根据中国气象局的解释,雾霭是雾和霭的统称。两者区别较大,霭是指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等颗粒构成的气溶胶系引起的视觉阻碍;而雾由霭在水汽凝结加速、空气湿度较大的情况下转化而来。总之,雾霭是对空气中各种悬浮颗粒含量超标的统称,在中国,其尤指PM2.5(粒径
目前,针对雾霭的成因分析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大致有四种解释。第一,“地理位置论”将雾霭的起源归结为阻碍污染物扩散的地理位置。就北京而言,由于北京三面环山,而风向总是朝南或北,这就导致污染物在北京区域内逐渐积累,最终形成雾霭天。第二,“车辆尾气论”认为雾霭由北京地区过多的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所致。据北京市交通局统计,2014年北京仅汽车保有量达600万辆,远超其他城市。第三,“燃煤论”认为雾霭的成因主要是由北京冬季燃煤取暖过多所致,这也是雾霭天在冬季最严重的原因之一。第四,“工业污染说”认为雾霭主要是由北京区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所致。
就上述四种雾霭成因论而言,可以大致分为内因论和外因论,但仅以其中某一种原因解释雾霭缺乏信服力,雾霭的成因应该是上述四种解释的综合,同时应该加上“时间”的维度,即“综合论”在时间维度上的积累。一般而言,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自化能力,当污染排放超过其承载上限时,随着时间积累,雾霭就逐渐出现。总之,雾霭的成因应该是“积累综合论”。
二、北京市雾霭治理的现阶段举措分析
在2013年,北京市为了治理日益严重的雾霭污染,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一,由北京市环保局主导工业企业的排污标准检查,使未达标的58家重度污染企业停产,41家轻度污染企业降低产能来减少排污量,同时逐渐将北京市的工业企业迁移至保定,第一批达207家企业。其二,北京市相关部门规定,在雾霭比较严重的天气,政府机关带头减少30%的公务用车。其三,出台《北京市空气中污染日应急方案》,具体规定在重度污染日,13个市级区域和16个县级区域执行相应措施。其四,在广泛征询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居民、企业及党政机关做出相应安排。其五,截至2017年,控制本市燃煤总量在100万吨以下,汽车保有量限制在600万以下。其六,大力发展新能源、低能耗等新兴产业,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据统计,在2013―2017这五年内,北京市治理雾霭的显性成本将到达7600亿元左右,其中北京市政府将支出2000―3000亿元。上述雾霭治理的举措是针对雾霭成因四个解释所做出的解决途径,但这些举措只是看到了雾霭治理的表层,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雾霭治理在制度上的缺失,无法达到治理雾霭的成本最小化。
三、制度创新视角雾霭治理的机理分析
1.雾霭治理的制度设计
到2014年,通过上述举措治理雾霭并没有到达预期效果,大家对于治理费用7 600亿元的去向也不断质疑。其实,北京市雾霭问题可以根据产权界定及可交易产权原理,设计出市场交易制度来治理雾霭污染的制度安排,也就是可交易的“雾霭污染排放许可证”。而“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最早是由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随后由经济学家蒙哥马利利用数理经济学方法证明其最低成本的有效性。
雾霭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环境承载能力指定出其排污总控制量指标,排污单位必须持有许可证才能合法排污。具体而言,政府将排污许总控制量指标分成若干份,每一份额为一份排污许可证,政府首先在一级市场上,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许可证出让给价高者,购买者在获取许可证之后,可以跟据自身的排污需求将许可证与其他需求者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这种制度创新的机理在于利用排污权确定和市场交易制度来解决雾霭污染问题。
2.污染许可证市场交易分析
首先,在雾霭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下,许可证数量受大气环境的限制,其供给量(*)是固定不变的;其次,假设存在两种类型的排污需求者,MCA1、MCA2分别为需求者1和需求者2的排污需求曲线,也代表需求者的减少排污的边际成本;最后,横轴表示排污水平(排污许可证数量),纵轴表示排污费(排污许可证价格),许可证供求曲线。
由于需求者1面临相对较高的减污边际成本,愿意为每单位排放的许可证出P1价格;对需求者2来说只值P2的价格,因此,需求者2就会以P2―P1之间的一个价格向需求者1出售许可证。所以,如果市场上有足够多的需求者和许可证,竞争性的排污许可证市场就会发展起来。在市场均衡时,许可证的价格等于所有需求者减污的边际成本。总之,政府选择的排放水平会以最低成本实现,那些减污边际成本相对较低的需求者会最多地减少排放并尽可能的出售许可证,而那些减污边际成本相对较高的需求者会购买较多的许可证,并最少地减少排放。
3.雾霭治理制度效率分析
通过上述对雾霭污染许可证交易制度的机理分析可知,制度创新――“可交易的许可证制度”可以在实现治理雾霭目的的条件下到达治理费用的最小化。该项制度安排不仅具有“污染排放标准制度”和“征税制度”的优点,而且克服了它们所具有的缺陷,借助产权界定和交易制度,从而真正实现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公平原则。一般而言,北京市现阶段治理雾霭的措施更多是一种出于被动的角度出发的选择,而且这些措施缺乏长远性,制度成本较高;而“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则能真正使所有雾霭排污许可证需求者从主动的角度出发,根据随市场变化的许可证价格确定自己的排污需求水平,从而实现雾霭治理的费用最小化。
首先,排污许可证制度能达到最小的制度成本。现实世界中信息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而排污许可证制度则巧妙回避了这一问题,管制当局只需确定排污权的数量即可,排污权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确定的,市场制度可以自动确定谁有权污染及其污染的代价。另一方面,明晰产权意味着污染权利或是赋予受损者或是赋予排污者。
其次,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还可以节约污染资源。如果某个需求者的污染量下降了,他就会将节约的污染许可证出售,而不会像固定额度那样浪费或恶性污染。另一方面,如果排污权市场是完全自由竞争的,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市场买卖,环境保护组织如果希望降低污染水平,可以进入市场购买排污权,然后把排污权控制在自己手中,不再卖出,这样污染的总水平也会降低。
最后,排污许可证制度会使社会福利增加。根据科斯第三定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产权的初始界定对资源的配置效率就格外重要。排污许可证制度赋予污染者一定的排污权,将污染产生的外部性内部化,维护了污染受害者的利益。并允许污染者进行排污权交易,减排行为由最有能力减排的消费者进行,在大大降低交易成本的前提下,使资源配置效果接近帕累托最优状态,社会福利增加。
四、北京市雾霭治理的制度建议
在对雾霭治理的排污许可证交易制度机理分析以后,我们发现基于制度创新视角的许可证交易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北京雾霭治理的问题。因此,本文针对北京雾霭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在北京市政府政府根据该地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制定雾霭排污的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建立三种平行许可证市场,及燃煤排污市场、车辆尾气排污市场及工业企业排污市场,根据每种平行市场排污需求比例确定其在排污总量控制指标中占据的比例。然后,在每种市场中,所有的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求与其他需求者交易排污许可证,从而真正实现排污许可证的有效交易,完全发挥出价格竞争的作用,从而实现每个市场的帕累托效率水平。但是,该项制度安排首先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于许可证价格确定问题,排污许可证定价的做法可以借鉴美国已经发展比较健全的排污许可证市场。其次,在排污许可证交易市场上,北京市政府需要注意到寻租现象的出现会严重影响到雾霭治理的效率水平,这可以通过加强相关部门的内外的审计检查以及部门内领导成员权利平衡,从而减少许可证市场寻租现象的发生。最后,可交易许可证制度安排的结构框架以及细节制定,可以在基于自身状况的基础上,借鉴欧美的成熟的框架体系。
第二,推行环境准入标准,对于新增污染排放项目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功能定位,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达到的减排效果灯因素,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同时,引入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此外,针对北京市经济绩效核算和政府官员政绩测度实行绿色GDP核算制度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使得空气污染的防治得到有力的推行和实践。
第三,基于技术发展层面,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污减排研发的补贴水平,提升企业的减排积极性;同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科研项目,利用“政府主导,高校为辅”的合作机制,将政府―企业―高校这三者之间实现有效对接,促进新能源产业对传统资源的替代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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