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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3 15:41:5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新形势 经济改革 政策分析
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我国的改革已经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的作用已经逐渐发挥到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起着基础的资源配置的作用,效率得到了提高,国民生产总值也逐年稳步增长。但随着商品贸易的全球化,以及管理的提高,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竞争的加剧,加之现阶段的国际经济环境低迷萎缩,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严重,我国外贸需求自去年7月来连续五个月下滑,财政收入增长率明显下降。新形势下,我国新经济体制受到的各方面的冲击日益严重,其缺点与不足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逐渐暴露了出来。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亚洲开发银行在2008年公布的年度报告中显示,中国经济增速从2007年的11.9%回落到2008年的10%,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进一步回落至9.5%。经济增速的回落具体表现在出口增长减速远超预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企业倒闭潮出现,工业利润增长大幅放缓;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重工业等投资增速回落;每年1000万个新就业岗位完成很困难,农村隐性失业大量增加;居民消费增长速度下降,由于居民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股市的负财富效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等原因使居民的消费欲望受到抑制。
这些问题透露出我国经济体制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挑战,需要改进,总结起来表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从宏观上讲,包括:国家的金融安全体系有漏洞,具有比较大的抗风险隐患;连续多年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而中国内部市场的购买力并没有得到显著提高;财政的再分配政策不健全,收入的两极分化情况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建设,尤其是医疗卫生等事业没有得到足够的投入;部分地区政企仍然没有分开;部分地区的工商业监管力度不够等。
从微观上讲,包括:依靠资源消耗增长产量的小工厂林立,对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意识差,对企业周边污染严重,缺乏治理;生产效率低,管理水平差,竞争意识薄弱;产品研发与创新能力低下,导致产品质量与功能落后于国际市场。
二、主要的相应政策
1、调整经济增长方式
前一段时间,我国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暴露出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等一系列问题。据统计,我国在2004年,使用了全世界31%的煤炭,29%的钢铁,以及其他材料的大比重投入,创造了占全世界4%的GDP。反差如此之大,一方面说明我国企业的科技含量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经济的粗放型增长。长期下去,将对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据此,国家要求对经济增长的模式进行转变。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政府首次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原则。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这一政策包含以下三个要点。
(1)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在过去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除投资以外,我国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低成本、低技术的小商品获得出口优势,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资源也通过外贸的形势流至国际市场。造成了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长期依赖国际市场对于小商品的消费赚取外汇,也形成了国内行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不仅丧失了贸易中的主动地位,也同样提高了贸易的风险。将两股力量拉动转变为三股力量拉动,不仅降低了国际贸易风险,也增加了大量的国内消费,提高了国内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贸易福利,同时也加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度,也同时促进了科技的进步和效率的提高。
(2)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于历史和生产力发展等原因的限制,我国的农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不发达,造成了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迅速崛起,占据了GDP增长的绝大部分。然而由于我国的科技不发达,管理经验落后,人们的文化素质不高,第二产业长期处于粗放型,劳动密集型的状态。由于生产效率低,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长期得不到改善。促进三个产业的协调发展,使农业发展,为第二、第三产业提供发展的基础,同时促进第三产业的崛起,使先进的科技与管理经验作用于国民生产,创造价值。
(3)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科技水平落后,管理经验匮乏,导致我国的经济增长走的是一条依靠追加物质资料消耗的路线。然而有限的资源并不能满足无休止的增加投入量。另一方面,由于设备不足以及人的环保意识差,环境保护也被许多企业忽略,加上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对环境的污染得不到遏制。这对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转型升级人才,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以及管理创新转变,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吸引创新人才培植经济增长点,使环境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创造绿色GDP,使人民的生活水平的综合提高有了可靠的保障。
2、调整财政政策,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进行,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结构性矛盾也日渐突出,成了新形势下扩大内需、开拓市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严重阻碍。另一方面,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我国从1998年起开始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到目前为止即将进入第十二年,并在今年将继续保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明年要深化资源价格和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金融体制改革也将是明年改革的重点。
积极的货币政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长期发行国债。发行国债能够带动社会总固定资产投资,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结构的优化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2)积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企业自主投资能力。首先,政府提高了机关事业等单位的工资水平,并且设立了年终奖等制度。其次,调整了收入分配政策。再次,我国政府还加大治理乱收费、规范分配秩序的力度。另外,再分配政策还是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的有力杠杆,为规范社会主义正常的经济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3)财政政策的具体实施中,经常注重与货币政策相协调,共同发挥作用。长期的建设国债主要通过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它的投资项目也带动了银行的贷款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资金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又成立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增强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为社会的财政、金融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攻坚。“目前经济企稳回升,正是推出资源税改革的好时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积极运用财税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健全促进消费的财税政策,增强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可以更好地调动企业、居民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关部门应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改革,尽早推出资源税改革方案,这一改革也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5)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深化金融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有助于增强金融对经济服务功能,同时加强金融监管机制建设,改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尤其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3、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保障动力和前提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而我国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建设从1993年第一次阐述到2010年远景目标文件中,都没有就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发表过任何论述,而针对我国实际,出现这样总体设计框架的不足是由于:各有关方面对社会保障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尚未达到应有的高度;不少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和认识存在某些偏差、错误,甚至误区和对于社会保障制度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我们有以下建议。
(1)扩展劳动保障的覆盖面与实施力。为了增强公平性,必须尽快实现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并轨,同时变市级统筹为省级统筹,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的状况,扩大统筹范围进而建立覆盖全国的统筹体系,并以社会保障税方式取代保险资金的征收,用法律强制力确保征缴和合理使用。
(2)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经济改革。农村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依然存在的二元结构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形成的城乡失衡的状况如果没有改观,不仅使广大农民的活水平提升较慢,而且使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发展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最终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要推动科学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在统筹城乡中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加速形成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3)加强对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建设的重视和培养。人才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社会保障方面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学科建设,来改善社会保障法学专业以及涉外社会保障法学专业研究人员稀缺和学科建设落后的现状。同时要加强对现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及政策的宣传,尤其是缺乏对于人口众多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法律和政策的普及推广,以此来保障农村经济的稳步前进。
(4)提高立法层次,修改《劳动法》中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内容要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内容相衔接,确保社会保险金的无风险支付和保值增值。同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且适应经济全球化,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从国情和国际双线出发,进行接轨,在健全社保司法机制方面可借鉴国外的专门法院审判方式,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充分体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特殊性。同时修改劳动法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部分,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勤于发现问题与总结。
【参考文献】
[1] 徐传谌、刘凌波:在危机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J].江汉论坛,2009(6).
[2] 饶开宇: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径[J].四川改革,2008(12).
[3] 赵大兴:中国计划经济的特点及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J].大理学院学报,2009(9).
曾几何时,一提到上海,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很自然地想到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由上海生产的各种生活用品及其内蕴的品质保证,以及上海服务全国的胸襟与略带骄傲的城市气质。那时的上海是“全国的上海”,或者是“全国人都向往的大城市”。
几十年过去,“全国的上海”变成了“大上海”,“全国人都向往的大城市”变成了上海人自我期许意味浓厚的“国际化的上海”。无论是“大上海”,还是“国际化的上海”,其背后所蕴含的旨趣是上海背过身去,把眼光投向了国外,在向纽约、伦敦、东京等国际化大都市看齐。
尽管最近几年来上海重提要致力于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于长江流域地区、服务于全国的口号,但与实际上的期待还有很大距离。上海仍然想在既有制度框架下早于国内其他地区对一些制度的修修补补式创新,痴迷于缩躲在“螺蛳壳”里做“自己的道场”,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服务创新等方面缺乏引领全国的“大动作”,在独领时代的“元制度创新”――元制度是指具有根本意义的并具有决定作用的初始核心制度――方面更没有属于自己的“独门武器”。在坊间舆论中,上海被视为 “强势且保守的政府”或者“政府干预过多、政府控制社会过严”的代名词。
观察上海“元制度创新”严重落后的最佳案例,莫过于自2005年开始推行的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方案。按照当初的设想,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必须在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深化金融、科技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深化城乡二元制度改革三大方面有根本性的突破,而且浦东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同于过去一些地区搞改革试点主要是从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与资金投入,而是获得了一种先行先试权和综合性制度创新权。
然而,一晃多年过去,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在“元制度创新”方面乏善可陈,主要着力点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寻求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并没有将制度创新的重点放在体制内部的制度创新之上,即体制与机制的重构与再造,也没有试图通过体制外的制度创新历程,大力培育社会组织等自主力量的成长,并通过建构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来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合力”。毫无疑问,如果这种状况长此以往并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最终恐怕成效不大。
在上海经济发展方式面临深刻转型、社会发展面临全面进步的重要历史关头,尤其是政府能力、政府资源均呈现相对有限的状况下,转移政府部分职能而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拓展社会组织成长的制度空间,放松政府规制,运用合同承包、特许经营、凭单、补贴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形式,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推动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管理与监督活动,建构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与公民对公共事务合作治理的伙伴关系,是在“元制度创新”方面促进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社会组织发育与成长遭遇到的最大“元制度创新”瓶颈在于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果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要想进行登记,势比登天还难;二是即使找到了业务主管单位,成立了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如果脱离了政府组织的支持,要想生存下来,同样势比登天还难。譬如,即使在大力强调政社合作、“管、办、评”联动的浦东新区,2007年上半年政府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支出为2184万元。 若以此推算,2007年全年浦东新区政府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支出费用大致在5000万元,这一数字相比于100多亿的政府财政支出,实属微不足道。也正是这样,在当代中国,各类社会组织的发育与成长至今还是一个“伪问题”。如果离开了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与大力支撑,将很难培育出强大的服务经济与城市经济。
有鉴于此,获得了先行先试权和综合性制度创新权的浦东综改,就应在战略上重视社会组织培育与成长中的“元制度创新”问题。首先要致力于探索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辖、监督管理等新型模式的“元制度创新”问题,包括对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住所在外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进行有效探索;
关键词:土地 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 地租理论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不管社会形态如何,它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显而易见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城市的进步,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化,亟待解决。土地作为一种资产,首先是需要对其的所有权界定清楚。鉴于我国目前的实情及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的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这是不容争议的。马克思所研究的地租理论具有普遍意义,它揭示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租的一般规律,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适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适用。
根据马克思关于土地产权的理论,土地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所有权是核心。鉴于此,我国城市的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很明确。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妥善处理城市土地的使用权问题,这其中包含土地使用权的如何下放及如何有效使用城市土地的问题。
一、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
土地所有权问题,包括土地权属关系的性质、构成及其变更,以及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等方面的内容,马克思在他的经典巨著《资本论》中作过详尽阐述。何为土地所有权?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一定量的土地,把它作为排斥其他一切人的、只服从个人意志的领域。”他还认为,土地所有权是人的社会关系在土地问题上的表现,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
马克思地租理论建立在一个原则之上,一个前提之下。这一原理是:土地本身没有价值,“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这一前提是:所有权的存在,“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地球的某些部分的所有权为前提”。这两条是地租存在的一般规律。尽管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只要具备这两条,地租都存在。不同社会的地租都有共性,即地租的占有都以土地所有权为前提,是土地所有权赖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二、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和地租理论对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指导
马克思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我国现今城市土地问题方面急需解决的是土地使用权问题。
(一)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下放有关准则
1.通过明确产权,使城市政府在配置土地时的行为更加长期化。
2.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公众参与的办法对城市政府的权力进行约束,使土地资源配置能够反映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允许城市土地所有权在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反向流动,实现城市用地产权的多元化。
3.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4.在价格机制和政府合理的公共政策作用下实现高效和可持续利用。也就是说,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下放,无外乎是两种方式:无偿划拨和有偿使用。为此,处理好这两种方式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应该确定合理的比例,并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节。同时,对原有有偿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如国家机关、军队、学校、国有企业等变相以土地入股分成、出租合建住宅分成、转租转卖等经营行为进行有效地遏制。可明确土地无偿无期使用的最后期限,到期由政府依据评估价格逐一与使用单位签订用地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城市土地使用权下放的可行措施
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是,巩固和完善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协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总的来说,首先要实行“三权分离”,即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相分离。国家对土地拥有绝对的所有权,并规定国家的城市土地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经国家批准,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可以依法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地方政府代替国家对城市土地进行管理。其次,要建立起既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城市土地国有制,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新型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再次,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城市土地供应和流动的运行机制。使城市土地所有权与城市土地使用权相分离,使城市土地使用权能够流转,从而使市场机制在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三)促进城市土地有效使用的办法
根据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对于城市土地的有效使用,应该充分运用级差地租理论,即同一定量的土地处于不同地段的征税或是收费应该有所区别。换句话说,繁华地段的土地的使用费理所应当就要高些,反之亦然。可是,对于具体的差别是多大,应该适当地结合一下城市当地的发展情况,予以灵活有效调节。
概括而论,城市土地是最大的存量资产,是城市经济运行的载体,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经营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持基础。城市土地制度建设时我国土地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搞好城市土地制度建设,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也有利于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同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做好城市的土地规划,特别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需要迫切进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城市圈 行政区经济 经济区经济 转化 区域发展一体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之一:城市圈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全球热切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成为利益主体,城市竞争与城市经营成为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从城市之间的城市竞争(主要表现为“行政区经济大战”),到“城市区域竞合”、“城市区域一体化”,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经营的三个阶段。
参考已建立的国际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及我国目前存在的各种区域精进联合体,我国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定义为: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地域上较接近或地理特征较相似的省区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城市之间,为谋求发展而在社会再生产的某些领域,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联合与共同经济调节,形成一个不受区域限制的产品、要素、劳动力及资本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的动态过程,它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行区域内各地区合理分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联合体共同繁荣。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际上是一个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过程,通过深度参与经济分工和合作,发挥“1+1>2”的聚合效应,从而赢得竞争优势。
城市经济圈是现代经济中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首创。城市圈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就是指城市集团式发展战略在不同层级上的空间表现形式,是由核心城市及其周边城市和地域共同组成的联系紧密的层次不同的一体化区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国内学者是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推广城市经济圈理论的。虽然对城市经济圈的概念颇有争议,但大多数学者都将城市经济圈定义为:以一个或多个经济较发达并具有较强城市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包括与其有经济内在联系的若干周边城镇,经济吸引和经济辐射能力能够达到并能促进相应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地域范围。城市经济圈的基本特征是高聚集、高能级、开放型。
与城市圈有关的名称还有很多,人们一般把若干密集城市构成的经济区域称为“城市经济圈”或“城市经济群”、“城市经济带”。不过这三个概念是有严格区别的,它们分别反映了密集的城市在地理空间上的不同分布形态。一种是环状的,一种是点状的,一种是带状的。然而,从经济关系比较,“城市经济圈”最具有经济学意义。经济学意义上的“城市经济圈”可以定义为,由一个具有较高首位度的城市经济中心,和与中心密切关联且通过中心辐射带动的若干腹地城市所构成的环状经济区域。但目前国内也有学者认为,城市圈(群)是不同于城市带的一个概念。从空间分布形式上看,城市圈呈块状分布,一般只有一个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城市带则呈带状分布,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城市圈主要是集聚效应作用的结果,而城市带则主要是扩散效应作用的结果;城市圈所造成的人口过于集中、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现象,使两个或多个地理位置相近的城市圈沿交通轴线,通过扩散作用形成都市带,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因此,城市圈和城市带都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阶段,城市带是由城市圈发展而来。城市圈域经济发展模式的基本内容是:以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通过极化效应造成的经济吸引,并通过扩散效应造成的经济辐射,形成统一的生产和流通渠道,带动周围次级城市和农村共同繁荣。该模式提出,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的内在联系和自然地理特点,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在已有的经济布局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进一步形成若干个跨省级行政区的经济区域。城市圈是由于科技进步、集聚经济效益促使产业与人口在空间上集聚与扩散运动的结果,交通运输和信息化的高度发展是城市圈(群)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城市圈发展中行政区划引发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区域一体化、圈层化特征日趋明显,跨省市经济圈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主要的空间组织类型。但在当前我国行政区经济运行中,跨省市经济圈经济运行并非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区经济,仍然属于各城市行政区划范围的行政区经济。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行政区经济因其过渡性质而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行政区经济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分工发展,阻碍了跨省都市圈的发展。所谓“行政区经济”是指由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经济现象,是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行政区经济最突出的特点是社会经济活动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行为,具有强烈的地方利益倾向;受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生产要素跨区域(行政区域)流动受到人为的限制与阻隔,经济运行秩序比较紊乱。
在我国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因行政区划而导致的区域经济分割现象。由于特定的历史和体制背景,行政区的经济功能十分突出,并且,在地方政府强烈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动下,政府对经济的不合理干预行为十分严重,使区域经济行为带有强烈的政府行为色彩。这种政府行为就往往容易演变为地方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中国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六大经济区”的概念,80年代也曾划分过经济区。但由于我国的管理体制是以省为基本单位的,经济区大多跨省,因此这个思路很难贯彻下去。之后,国家改从产业方面制定发展计划,这条道路应该说是正确的。但目前我国的基本行政区划单位仍然是省,在跨省的协调机构缺失的情况下,区域经济的发展实际上还面临着和从前同样的行政分割的问题。地区间的疆界仍然无法逾越,这就难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中国地方政府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便是发展经济,而发展速度则是衡量各级政府及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于是各级地方政府便采用经济、行政甚至法律手段干预企业生产,干预资金、人才和劳动力的流动等等,隔断区域间的经济联系以保护本地市场与本地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区域经济的行政区分割现象表现得十分严重,表现出一种与区域协调发展相悖的运行态势,行政区经济进一步强化。
然而城市如此的“行政区经济”发展态势是我们必须阻止的,因为这非但不是在进步、发展,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倒退、落后。首先,从城市发展的本质上看,城市本来就具有扩张性,行政区经济理应向经济区经济发展。新区位理论根据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泰勒的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的市场区位论的研究成果,从交易成本的观点对企业的生产组织进行分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美国著名的经济地理学家艾伦・斯科特把交易成本理论(科斯,1937)引入城市和区域研究,形成了新工业区位论,通过对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及其空间分布的分析来解释城市化的进程与特征。斯科特(1988)认为,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往往采取组织和空间上都分离的生产方式,即向外扩散的趋向。但组织与空间上都分离的生产方式必然带来交易成本上升。因此,在其他因素同质的条件下,企业通常都在一定城市群范围内聚集。由此可分析我国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随着外资的大量涌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纷纷转向这些区域和城市,而这些地区的工厂不断地从市区迁往郊区,它们都是在寻求空间上的分离或组织上和空间上都分离的最佳生产方式,以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运输费用、联系费用的增加,这种分离的组织方式在空间上不可能离得太远,都在一定的城市群地域范围内集聚。可见,正是在这种分散与聚集的力量作用下,沿海城市逐渐形成连绵城市向腹地扩张,即形成城市群。从中不难发现,跨界是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可是城市群跨界需求与行政区分割的障碍之间存在不小的冲突。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是一系列复杂的经济、自然以及各种内在规律相互作用的经济社会过程。城市群是一个集合体,是多层次中心城市集聚和扩散的结果。从城市群的形成与演化机制可以看出,无论城市规模大小,城市发展都有跨界需求。城市群的发展必然导致跨行政区现象的出现,与行政区划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明显,跨界的区域性需求项目也随之增多。我国长期的条块分割所形成的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政府只考虑和解决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事务,很少考虑提供跨界需求服务。这就使得城市群中的城市难以形成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开发、发展政策,使地区间协调合作难度加大。例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城市分属三个省级行政区,一些区域通基础设施和工程因缺乏统一协调而进展缓慢,成为影响城市群发展的主要障碍。
除区域发展理论上城市发展跨界的特点之外,城市圈经济也是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企业成为区域经济的利益主体,市场运行的主流将是经济规律而非政治规律,城市行政区的直接经济职能将大大淡化,城市政府很难对地方经济进行直接控制和封锁。随着我国全面加入WTO以及许多跨国公司的入驻,大都市圈地区的市场肯定是一个跨越城市行政界线的统一区域市场,市场和企业的跨界扩张直接取决于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命令;随着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网络化程度日趋明显,相互依存度强化。因此,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政府作出更适合这开放、自由环境的决策。从实践规律看,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带三大区域快速发展更加验证这一点:谋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合作共赢的热潮越来越高涨,区际间的经济合作已成为一大趋势。在这合作大势之中逐步显现出一条规律:区域经济的发展,必须实现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
三、城市圈整合发展的新思路
针对中国跨省都市圈内部的“行政区经济”格局,有些学者习惯于从行政区划的大一统来考虑跨省都市圈经济的整合问题,提出在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建立以上海为中心的“统一的行政区划”――“上海省”、“特别经济区”、“上海经济特别行政区”、“大上海行政区”等观点。这种随意变动现有省区边界的区划调整方案不可取。这是因为,当今体制转轨时期,国家对行政区划的兼并或调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促进政府间横向关系的刚性整合,减少区域内耗,但当前中国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市场法制体系不甚健全、区域社会力量比较薄弱的格局下,各级省市政府实际上依然占据着地方经济利益主体的地位,行政区划的经济功能依然十分突出,行政区划界限依然像“一堵看不见的墙”,阻隔着应有的区际经济联系。所以说,在跨省都市圈范围内,大一统的行政区兼并,虽然是一种空间整合的刚性行政手段,但它只能解决一时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跳出“区划调整―竞争膨胀―区划再调整”的怪圈。
实现跨省都市圈经济整合与全面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下述内涵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保持行政区划合理适度调整或不频繁变动的前提下,顺应市民社会的转型,切实转变省市政府职能,弱化行政区划的经济功能,回归其政权建设和社会公共管理功能;积极借鉴西方大都市圈治理经验,通过区域政治、区域社会、区域文化、区域规划、公共参与等综合制度体系创新,充分发挥中央政府、跨省都市圈成员省市政府、私营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个人等多元力量,构筑一个既保持各级政府的治理能力,又发挥各方力量的主动性,平衡各自利益,切实有效的跨界协调与治理体系,依此来解决区际矛盾和冲突,形成相互开放、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公平高效的跨省都市圈利益共同体,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制度创新
一方面,要变“计划”为“规划”。“复合行政”的新理念是颇具价值的,可按照政府管理范式从统治向治理转变的角度,为解决当代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在区域发展上,政府近年来给予了许多关注与支持。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改委职能也从以往的审批为主,转变为目前的规划先行。2009年以来,国家相继批复了十余个区域振兴规划,超出之前4年的总和。实际上,从“十一五”规划开始,我国已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家认为,“计划”改“规划”虽一字之差,但内涵有很大变化,因为后者不仅更加重视国土空间的规划和管治,也强调了中长期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而应对金融危机的工作也加速了政府职能从审批到规划的转变。2009年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国家相继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一系列区域规划,在带动中国经济复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这些重点区域所具备的优势条件,加快其开发步伐,不仅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还能够通过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带动更大区域的发展,减弱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该人士还指出,虽然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已经明显好转,但今后还会继续“通过规划和政策来引导区域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政府应以整体为重,注重区域分工。政府应着眼整体利益,打破传统的以“零合”和“竞争”为基础的区域竞争思想,建立以“共赢”和“协同”发展为核心的区域经营理念;把产业发展、城市体系和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从区域的角度进行总体的规划。一要打破现有的以行政区划为主导模式下的区域功能分工,超越行政区划的界限对经济区的功能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从城市群和经济区的发展着眼,从整体上考虑全区域的发展问题。同时,对经济运行效果的度量和考虑也应当更多地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应当引入全区域效益最大化的概念。二要通过区域内部的统一协调,打破在资金、人才、技术、资产重组、人口和产品流动方面的各种障碍,确保形成区域内部的统一大市场,实现区域内部的市场开放和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区内以及与区外之间的交流合作,形成竞争、有序、统一、开放和面向世界的开放型经济合作区。地方政府要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另外,政府应当将城市圈核心城市的主导产业定位在第三和第四产业上,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其强大的辐射和对外联系作用,在国际社会中发挥其影响力。如作为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大城市圈、日本东海岸城市圈和英国大城市圈中心的纽约、东京、伦敦都是世界上第三、第四产业最为发达的城市,它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世界上起到巨大作用。但是中国的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沈阳、大连等大城市的第三、第四产业则不够发达,不但不能与世界上的大都市相比,还落后于自身其他产业的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只有香港才具备城市圈中心城市的条件。所以,中国上述大城市圈中心应该主要发展金融、贸易、信息等第三、第四产业。
2、强化跨省区域治理,建立专门机构与体系
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者认为,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区域制度创新,树立“区域治理”理念,建立健全“跨省区域治理体系”,才是真正推动“行政区经济”向“都市圈经济”转变。
多个行政区之间自觉的区域一体化,需要国家层面上的协调、多个相关地方政府的参与,需要统一的区域一体化决策与协调、监督机构。根据市场为不同行政单元所分割的现实特征,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相应的跨区管理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调控权,专门负责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跨区生产要素流动和生态恢复重建等工作,处理区域发展中的一些重大区际冲突和相关问题,并通过这种协调管理机构寻求一种每个地区都能够受益的利益协调新机制,实现地区间整体利益最大化。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英国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城市群。该城市群由伦敦大城市经济圈、伯明翰城市经济圈、利物浦城市经济圈、曼彻斯特城市经济圈、利兹城市经济圈所组成,英国大约80%左右的经济总量集中于此,伦敦既是英国的首都,又是这一巨大城市群当之无愧的经济中心。1964年,英国创建了“大伦敦议会”,专门负责大伦敦城市群的管理与发展问题。1980年初期随着大伦敦和其他大都市郡议会的废除,几乎不存在任何中央批准或赞助的区域规划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巨大的城市群就没有协调性的管理。依据1985年《地方政府法案》,中央政府实际是通过当时的环境部承担了这一地区的战略规划职能。但是,撒切尔夫人当政期间,在公共政策领域提倡依靠市场规律来提高政策的协调性和战略性,结果收效甚微,直接造成了一些大型项目规划无法实施,投资无法加以协调,环境无法得以保护。种种迹象表明,重新确立一种新型的城市群协调机制势在必行。1990年代初期以来,大伦敦地区又先后引入了战略规划指引(strategic planning guidance,SPG),以维持整个城市群战略规划的一致和协调。事实证明,这样一种机构与体制对区域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设立非官方的合作组织
根据大都市圈管治的理论,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跨界服务功能的非政府组织(或第三部门)可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中间领域,这不仅有助于大都市圈内跨地域、跨所有制的资源整合,又能创造出一种相互谦逊、容忍、信任、合作的新区域文化。当前中国普遍存在的诸多非政府组织往往依托于政府管理部门。它们与当地城市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浓厚的部门化和政府化色彩,缺乏具有跨界服务功能的区域型非政府组织。在培育跨省都市圈的非政府组织体系方面:首先,按照“政社分离”的原则,加快各种行政化非政府组织的脱钩和改制,让其回归为真正的自治民间组织;其次,加快跨省都市圈非政府组织的统一立法工作,依法明确其功能和职责,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再次,统一制定跨省都市圈非政府组织发展规划,逐步组建和完善覆盖跨省都市圈范围的大型跨界区域型非政府组织,如建立跨省都市圈联合商会、跨省都市圈主要行业协会、跨省都市圈非政府组织服务中心等。以长江三角洲为例,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的主要领导之间已经建立了定期沟通和协商机制,共同处理产业协调、基础设施、环保等重大问题;长江三角洲所有成员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已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协商活动;所有成员城市自愿组建了联合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进行重大事项的相互协调;许多非政府组织,如长江流域发展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长江三角洲发展中心(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合作论坛(浙江大学)等均已经成立,并且成为向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建议、施加社会影响的重要组织。
4、为城市圈发展创造契机
除去以上三个主要方面之外,一些得天独厚的资源或者说契机也可以为区域发展增添动力。在大都市圈内积极开展各省市都能受益的重大合作项目,能使区域中的各个城市变被动型合作为主动型合作。例如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的洋山深水港建设、长江河道统一整治、2010年世博会等大型工程,已经给江浙沪三省市带来了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共同经济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带动了各省市相互之间的主动合作与支持,这是目前解决我国大都市圈行政区经济问题的一剂良方。
从历史上看,世博会的举办都能推动以举办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圈的形成。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就是由1970年成功举办大阪世博会而最终形成的,以大阪为核心的关西经济带造就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辉煌;英国伦敦世博会促成了以伦敦―利物浦为轴线,沿泰晤士河扩展的产业密集带和经济核心区的产生;芝加哥世博会紧密联系了北美五大湖城市圈――底特律的汽车工业、匹兹堡的钢铁工业和托莱多的玻璃工业。“在筹办世博会的未来七八年间,上海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体系产生的功能辐射影响巨大”。上海在八年的世博筹备过程中做出了种种努力,上海在优化城市形态、完善城市功能的同时重点发展微电子、装备制造、会展、金融、房地产等产业,对周边城市产生了巨大的带动作用,长三角形成了人才、管理、技术、资金等诸多要素的优势互补互动。型展会的辐射作用和商机溢出效应会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推进器”,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一定会加速建设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圈的进程,为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联动发展提供了一台大马力的“引擎”。不仅仅是旅游,在展馆工程建设、世博礼品生产等等世博衍生的领域,这种各城市“共荣”也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浙江嘉兴多个企业中标世博会定点生产合同,并成为世博会农产品的供应基地之一;江苏南通市的建筑企业一举包揽了英国馆、爱尔兰馆、中国航空馆等场馆的建设等。可以预见,世博会这块“大蛋糕”将为长三角经济科学整合创造更多增量。同时,它也必将成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催化剂和推进器,为地区一体化协调发展提供动力。通过共办、共享,世博带给长三角区域的不仅是发展的“量”的提升,更有发展的“质”的突破。
四、结语
21世纪是城市圈的世纪。城市圈之间的分工、合作和竞争将决定21世纪世界经济、政治的格局。能否形成牵引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大城市圈,是中国能否在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取胜、能否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不仅要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且在国内也需要十分重视、扶持区域经济发展。可以看到,城市圈的发展是必须以摒弃陈旧的行政区经济、形成成熟的经济区经济为前提的。综上所述,要真正实现城市圈的全面、优质的发展,就必须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分工协作,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调整政府角色,引导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方向发展。只有有效地实施这些改变方案,才能为实现城市圈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寻求到更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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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了中小城市房地产的发展,大的房地产公司向中小城市发展对地方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与其他产业经济不同的是,房地产周期波动现象受着一定的外部宏观政策和内部行业经济的影响,如何理解中小城市的房地产经济周期是值得广大房地产商、群众、政府等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中小城市;房地产;经济周期;分析
中国社科院的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指出:房地产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产业,是城市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环境,也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载体条件和重要投资环境。可见房地产业与城市竞争力关系的密切性,分析房地产业与城市竞争力之间的关系也是当下的一个热点和焦点话题。
一、中小城市房地产
从1978年到2003年,中国城市数量增长了4.1倍,城市面积扩展了4倍。中国城市数量近700座,城市化率达到了36.9%。城市的扩张直接受益者就是房地产行业,中小城市房地产落后局面,蕴藏着难以预知的商机和利润。
(一)房地产公司到中小城市发展的原因
大的房地产公司在大城市寻找新开发区域很难,国家对土地政策的调整,使得大城市的土地变成了稀缺产品;中小城市确实需要一些大城市的开发公司给他们带去新的住宅理念和小区物业管理的模式,大的房地产公司在中小城市具有不可竞争的优势;大的房地产公司为了更好的开疆拓地,有意识的将品牌向全国性拓展。
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了中小城市房地产的发展,由于大城市房地产发展的空间越来越窄,房地产界将目光开始向不发达、可开发潜力大的中小城市转移。中小城市多样性、复杂性大,发展规划难度大,想要到中小城市发展的房地产商要充分考虑异地发展的困难和风险。
(二)中小城市发展房地产的问题
大房地产商在中小城市进行一些新设计的项目投资,为中小城市的房地产起到示范作用,这是一个方向。不仅对地方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能帮助中小城市走出落后的局面,改变中小城市民众的居住环境。但是,目前中国的中小城市房地产发展基本不理想,住宅小区的规模都很小,合理规划和正规物业管理的小区概念没有形成。中小城市目前房地产的滞后导致了城市无特色和极大的资源浪费。中小城市不仅需要好的房产项目来支撑城市形象,改变居住环境,最关键的就是政府的合理规划。
二、城市房地产经济周期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段经济总量的增长率有时快有时慢,有时高有时低,这样经济总量在时间序列上总会呈现波浪式上升或下降的波动现象。这种具有不同表现特征的经济波动便会构成所谓的经济周期。这种呈周期性的经济波动现象会直接影响到各种产业经济的发展,会使其出现同样的周期性波动现象。房地产业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就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波动现象。但与其他产业经济不同的是,房地产周期波动现象受着一定的外部宏观政策和内部行业经济的影响,给其波动赋予了一定历史意义和经济意义。
城市房地产规模与城市竞争力的各个表现指标都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房地产业规模大的城市,其竞争力也较强,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与城市竞争力的相关性是不确定的。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会导致城市经济较快地增长。但是,若房地产业发展速度过快,超过了有效需求,就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而城市经济的低效率,也会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从房地产周期的成因看,我国两次房地产周期波动均有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或房地产制度改革背景,因此,我国的房地产周期其实是典型的“政策性周期”,它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房地产周期具有显著差异。
我国房地产业既处于产业恢复期,又处于宏观经济高速成长期。在多数时段,波动并不是因为供求关系变化形成,而是由于在需求拉动之下,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引起宏观经济失调,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措施的结果。
三、如何理解中小城市的房地产经济周期
我国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基本实现市场化,但离完全市场化还有很大差距。东南沿海城市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中西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弱。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广东等地区的城市的房地产业市场化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一)加快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促进良性发展
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的具体衡量指标中,政府分配、黑市活动、垄断程度等指标表现相对较好。从各指标纵向来看,11项指数得分中,政府分配、黑市活动、垄断程度这几个指标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得分较高,也就是70%的市场化程度以上。在公有制经济、市场健全度、诉讼保障方面,35个大中城市整体表现中规中矩,大多数城市得分达到了6分,基本上达到了市场化的要求;在市场秩序、政府服务、价格管制、审批管制整体表现相对较差。指数显示虽然体现出一定的进步,但与国际上的先进城市相比仍然较为落后,这意味着这几个方面将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掌握规模、找准定位发展,促进良性发展
投资中小城市房地产无论是对地方经济和民众的居住理念都有好处,但是不建议大规模的建设。单位分房、私建房占据了中小城市居民住房市场的主流,另一方面房地产公司的进入中小城市多为异地投资。异地投资的风险大,但是利润的诱惑吸引着房地产商们蜂拥而至。
入驻中小城市一定要找准定位,房地产公司要有三只眼睛,一只眼睛盯着管理,一只眼睛盯着市场,一只眼睛盯着政策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的土地政策。我国目前土地政策已经落入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恶性循环。宏观调控的三个不准——2004年12月份前不准批地、不准立新项目等等,都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眼下我国的土地政策急需改革,要从税制上、机制上解决土地管理问题,特别是大的房地产商到异地投资,常常受土地政策的影响。
(三)抑制炒房和空置现象,促进良性发展
大规模开发的背后,中小城市出现炒房和空置两种现象。现在的炒资已经对中小城市渗透过深。炒房和空置率的出现,其结果必然会是炒房的血本无归,空置的继续空置,最终贱卖。虽然在有规模的一二线城市里面,投资房屋其实是不错的一种赢利模式,且回报丰厚而稳固,但是在小城市尤其是经济极不发达的小城市里面就恰恰相反。中国的经济欠发达中小城市,眼下几乎全部依靠内需来拉动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没有非常大的外资流动和吸纳能力。
从欠发达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开发规模、空置率和房价涨幅情况来看,持续近两年的房地产调控在这些城市里显然没有起到任何效应,绝大多数城市依然我行我素。宏观调控政策对此无济于事,无法进行行之有效的约束,这个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一些房地产商压在手里的空房实施缴税制度。这样可能会抑制房屋空置不受限制、无偿空置等的现象。
(四)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良性发展
关键词:中小城市;房地产;经济周期;分析
中国社科院的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指出:房地产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产业,是城市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环境,也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载体条件和重要投资环境。可见房地产业与城市竞争力关系的密切性,分析房地产业与城市竞争力之间的关系也是当下的一个热点和焦点话题。
一、中小城市房地产
从1978年到2003年,中国城市数量增长了4.1倍,城市面积扩展了4倍。中国城市数量近700座,城市化率达到了36.9%。城市的扩张直接受益者就是房地产行业,中小城市房地产落后局面,蕴藏着难以预知的商机和利润。
(一)房地产公司到中小城市发展的原因
大的房地产公司在大城市寻找新开发区域很难,国家对土地政策的调整,使得大城市的土地变成了稀缺产品;中小城市确实需要一些大城市的开发公司给他们带去新的住宅理念和小区物业管理的模式,大的房地产公司在中小城市具有不可竞争的优势;大的房地产公司为了更好的开疆拓地,有意识的将品牌向全国性拓展。
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了中小城市房地产的发展,由于大城市房地产发展的空间越来越窄,房地产界将目光开始向不发达、可开发潜力大的中小城市转移。中小城市多样性、复杂性大,发展规划难度大,想要到中小城市发展的房地产商要充分考虑异地发展的困难和风险。
(二)中小城市发展房地产的问题
大房地产商在中小城市进行一些新设计的项目投资,为中小城市的房地产起到示范作用,这是一个方向。不仅对地方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能帮助中小城市走出落后的局面,改变中小城市民众的居住环境。但是,目前中国的中小城市房地产发展基本不理想,住宅小区的规模都很小,合理规划和正规物业管理的小区概念没有形成。中小城市目前房地产的滞后导致了城市无特色和极大的资源浪费。中小城市不仅需要好的房产项目来支撑城市形象,改变居住环境,最关键的就是政府的合理规划。
二、城市房地产经济周期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段经济总量的增长率有时快有时慢,有时高有时低,这样经济总量在时间序列上总会呈现波浪式上升或下降的波动现象。这种具有不同表现特征的经济波动便会构成所谓的经济周期。这种呈周期性的经济波动现象会直接影响到各种产业经济的发展,会使其出现同样的周期性波动现象。房地产业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就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波动现象。但与其他产业经济不同的是,房地产周期波动现象受着一定的外部宏观政策和内部行业经济的影响,给其波动赋予了一定历史意义和经济意义。
城市房地产规模与城市竞争力的各个表现指标都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房地产业规模大的城市,其竞争力也较强,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与城市竞争力的相关性是不确定的。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会导致城市经济较快地增长。但是,若房地产业发展速度过快,超过了有效需求,就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而城市经济的低效率,也会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从房地产周期的成因看,我国两次房地产周期波动均有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或房地产制度改革背景,因此,我国的房地产周期其实是典型的“政策性周期”,它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房地产周期具有显著差异。
我国房地产业既处于产业恢复期,又处于宏观经济高速成长期。在多数时段,波动并不是因为供求关系变化形成,而是由于在需求拉动之下,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引起宏观经济失调,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措施的结果。
三、如何理解中小城市的房地产经济周期
我国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基本实现市场化,但离完全市场化还有很大差距。东南沿海城市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中西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弱。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广东等地区的城市的房地产业市场化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一)加快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促进良性发展
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的具体衡量指标中,政府分配、黑市活动、垄断程度等指标表现相对较好。从各指标纵向来看,11项指数得分中,政府分配、黑市活动、垄断程度这几个指标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得分较高,也就是70%的市场化程度以上。在公有制经济、市场健全度、诉讼保障方面,35个大中城市整体表现中规中矩,大多数城市得分达到了6分,基本上达到了市场化的要求;在市场秩序、政府服务、价格管制、审批管制整体表现相对较差。指数显示虽然体现出一定的进步,但与国际上的先进城市相比仍然较为落后,这意味着这几个方面将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掌握规模、找准定位发展,促进良性发展
投资中小城市房地产无论是对地方经济和民众的居住理念都有好处,但是不建议大规模的建设。单位分房、私建房占据了中小城市居民住房市场的主流,另一方面房地产公司的进入中小城市多为异地投资。异地投资的风险大,但是利润的诱惑吸引着房地产商们蜂拥而至。
入驻中小城市一定要找准定位,房地产公司要有三只眼睛,一只眼睛盯着管理,一只眼睛盯着市场,一只眼睛盯着政策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的土地政策。我国目前土地政策已经落入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恶性循环。宏观调控的三个不准――2004年12月份前不准批地、不准立新项目等等,都是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眼下我国的土地政策急需改革,要从税制上、机制上解决土地管理问题,特别是大的房地产商到异地投资,常常受土地政策的影响。
(三)抑制炒房和空置现象,促进良性发展
大规模开发的背后,中小城市出现炒房和空置两种现象。现在的炒资已经对中小城市渗透过深。炒房和空置率的出现,其结果必然会是炒房的血本无归,空置的继续空置,最终贱卖。虽然在有规模的一二线城市里面,投资房屋其实是不错的一种赢利模式,且回报丰厚而稳固,但是在小城市尤其是经济极不发达的小城市里面就恰恰相反。中国的经济欠发达中小城市,眼下几乎全部依靠内需来拉动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没有非常大的外资流动和吸纳能力。
从欠发达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开发规模、空置率和房价涨幅情况来看,持续近两年的房地产调控在这些城市里显然没有起到任何效应,绝大多数城市依然我行我素。宏观调控政策对此无济于事,无法进行行之有效的约束,这个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随着我国税制的改革,一些房地产商压在手里的空房实施缴税制度。这样可能会抑制房屋空置不受限制、无偿空置等的现象。
(四)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良性发展
这里所说的房地产市场,不仅仅指新建住房的交易市场,而是指住房消费的三级市场。包括一级市场(也叫增量房市场,即新建住房的交易市场),二级市场(也叫存量房市场,即可上市合法交易的二手房市场),三级市场(即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一、二、三级市场,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一级市场的房价是二级市场房价的参考及制定标准,二级市场房屋的供应量将直接影响到一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三级市场的繁荣也将影响一、二级市场的供求关系。
总之,在中小城市发展房地产,有很多的经济问题需要解决和落实,科学定位、规划、投资的建设发展思路,是打破房地产市场任何不正常经济周期的关键。还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市场要与努力增加居民收入相结合,房地产市场要与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相结合,房地产市场要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这样才能促进中小城市的经济全面发展,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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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是按照两个改革战略向前推进的,一是在传统的计划体制部门中逐步地引入市场机制,使其逐渐地转化为市场引导型的经济部门,这一战略的主要表现是在转变国有企业运行机制方面作出的种种努力和尝试。二是在传统计划体制之外发展新型的市场主导部门,改变过去的部门和企业的单一所有制结构,以创造更加充分的竞争环境。虽然这两种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是相辅相成的,构成了中国渐进式经济改革的一大特征(樊纲,1993),但是从改革战略的成本—效益分析上看,也正如中国十几年来经济改革的实际经验所显示的那样,我们不能不承认后一种改革战略是更为成功的①。新的市场主导部门的快速发展既是产业和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过程,同时也是生产要素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因而,在现有的经济制度条件下,对劳动力和资本两大生产资源是如何从传统的政府控制部门流向新兴的市场主导部门的过程和机制进行研究和描述,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和一般意义上的渐进式经济改革过程都是有意义的。本文选择劳动力的流动机制作为中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的一个范例进行分析和研究,是为了使得研究的主题相对集中,具有分析的边界和研究上的可行性,同时又不乏有一般意义。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们把劳动力流动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农村城市二元经济结构和城市经济中的二元体制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从中试图发现劳动力流动与经济结构变迁和经济体制变迁之间的关系。
二、中国劳动力就业和工资的制度性特征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与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是中国劳动力就业的二元结构。在经济改革初期的1980年,占全国劳动力75%的农村劳动力被限制就业于农村这块土地上;仅占全国劳动力25%的城市劳动力在城市中享有就业优先权。这种优先权是以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和排斥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的就业来实现的。到了80年代后期,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加,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放松和劳动力流动经验的积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这种流动并非意味着城市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形成。虽然农村劳动力流动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认可,但是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的认同,各级城市政府对外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或者采取“总量控制”的措施,或者采取“划地为牢”的政策。因而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的机会是有限的,也是不公平的。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限制仅仅是一种城市政府行为,并非是企业行为。对于企业来说,农村劳动力除了具有供给价格低这一绝对优势之外,还具有品质和行为上的一些相对优势。因而企业对农村劳动力有着更大的需求。由于制度和相应政策的限制,只有那些较少受到限制的,新兴的市场化程度高的部门和企业才有可能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
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中,城市经济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两种体制部门。一种是政府控制部门,一种是市场主导部门。这两种部门在劳动力就业和工资制定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制度性差异。政府控制部门所吸收的就业者主要来自城市劳动力,在招收农村劳动力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政府控制部门中的就业者一般都享有长期的,甚至终身的就业保障。部门内部的工资受到统一的控制,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小,个人人力资本的报酬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职工的一般工资水平具有刚性的特点。与此相反,市场主导部门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不采取歧视的做法,按照市场法则招收和使用劳动力。对就业职工不实行终身雇佣制,企业和职工都可以根据雇佣合同保留着解雇和辞职的自由和权力。企业有充分的制定工资的自利,根据职工的劳动生产率和贡献的大小实行有差别的工资水平。
与任何现代经济社会一样,中国城市经济也存在着劳动力的异质性的现实。造成劳动力异质性的最主要的因素是劳动力之间人力资本禀赋的差异。劳动力就业前受到的教育程度的高低,就业后技术培训和工作经验积累都是产生这种差异的直接来源。中国传统的劳动管理体制对劳动力异质性的重视程度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一般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部编制”与“工人编制”的严格划分,“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分离都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
三、基本理论模型
1·模型的假定条件
以上讨论的中国劳动力就业和工资决定的制度因素是我们理论模型建立的背景条件,同时也是我们模型所依据的假定条件的经验前提。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抽象出以下四个假定条件。它们不仅是我们理论模型必不可少的前提,可以说又是中国劳动力就业制度的特征表现。(1)城市经济中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政府控制部门,该部门的特点是政府实行统一控制的较为平均的工资率,并且不考虑或者低估人力资本的收益率。另一个部门是市场主导部门,该部门就业人员的工资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2)城市经济中存在着两部分异质劳动力。一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这部分人员基本上受到过专业教育和训练。拥有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另一部分是非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无需专业训练,或经过简单训练就可以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作人员。在短期内,后者对前者不产生替代效应,即替代率=0。因此,即使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劳动力人力资本的差异性,劳动力市场仍被“分割”为两个分市场。两部分人员的市场工资率完全是由两个分市场的劳动力的供求决定的。(3)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工资率明显高于其在农村就业的工资率,其差异足以诱使他们无限地流向城市劳动力市场。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假定农村劳动力流动在我们的模型中仅仅被看作为一个外生变量。(4)农村劳动力基本上都是非专业技术型。他们流入城市后,主要进入市场主导部门。而政府控制部门对他们的进入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措施。因而他们的流入只对市场主导部门的工资率产生影响,不会直接影响到政府控制部门的工资率。
2·市场主导部门模型
首先讨论的是计划体制部门和市场体制部门之间不存在劳动力流动情况下的市场主导部门的劳动力价格的决定。在以上假定条件下,首先我们可以用图1中的劳动力价格决定模型描绘出城市经济中两个劳动力分市场中的价格决定机制。横轴为劳动力数量,纵轴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率)。Dp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曲线,同时也表现为这部分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LMPp;Sp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供给曲线;均衡点Ep决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率为wp,就业量为Lp。同样,Dn和Sn分别为非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和供给曲线。它们所决定的工资率和就业量分别为wn和Ln。专业技术人员和非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工资率差异为wp-wn(=0wp-0wn)。它一方面反映了两部分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的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力边际生产率和人力资本收益率的差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两个劳动力分市场供求的相对变动情况。对于非专业技术型的劳动力分市场来说,由于存在着农村劳动力无限进入的问题,其结果是使得Sn曲线向右移动,工资率wn也就相应地存在着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在农村劳动力无限进入和非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替代率为零的假定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认为,两个劳动力分市场上的工资率差异是在不断扩大的。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上面提到的农村劳动力的无限进入压低了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价格这个原因之外,另一个原因是由于两种异质劳动之间的互补性,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就业的增加会扩大市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
当两种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率分别为wp和wn时,我们可以计算出人力资本的个人收益(privatereturns)为wp-wn,收益率为(wp-wn)/wn。根据上述判断,我们不难推论出这样一点,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进入,城市经济中劳动力人力资本的收益率是不断上升的。这一论点也是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相吻合的。
3·政府控制部门模型
计划部门的工资制度的特点是,(1)在工资制定时基本上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劳动力人力资本的差异,因此一般实行无差别的工资率;(2)工资率的决定并不取决于劳动力供给的变化。这样我们可以画出一条政府控制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曲线或工资线,它应该是一条水平直线,即图2中的直线Dg。由于这条需求曲线与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p和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n分别相交于p点和n点,由此决定的两种劳动力的就业量分别为Lp和Ln,而决定的工资率是相同的,为wg,这样一种情况更符合于传统体制下的工资制度。在该种体制下,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的个人收益率被压得很低。改革以后,劳动力人力资本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是其重视程度远远低于市场的评价。更为重要的是,专业技术型和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价格的决定机制并没有截然分开,仍处在一个统一的“计划”机制管理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画出另一条稍为倾斜的直线Dg’①。它与两条供给曲线的交点分别为p’和n’,由此决定的两种劳动力的工资率分别为wg1和wg2,就业量为Lp’和Ln’。由需求曲线Dg’决定的劳动力人力资本的收益率是大于零,即(wg1-wg2)/wg2。
4·政府控制部门和市场主导部门共存的模型
进一步的研究是把政府控制部门和市场主导部门的劳动力工资率放在一个模型中进行考察。为了避免复杂化,我们在模型中假定政府控制部门对专业技术型和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实行统一的工资率。由图3中可以看出,政府控制部门的需求曲线Dg或工资率wg是处在两种市场工资率wp和wn之间。由此而引出的问题是,这种情况是必然的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这是因为政府控制部门制定的统一工资率既不可能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市场工资率wp水平之上,也不可能在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市场工资率wn水平之下。当wg>wn,意味着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远高于他们的边际生产率,其差额是政府控制部门难以负担的。同时,根据我们上面对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市场的分析,工资率wn是不断下降的,而政府控制部门的工资率是刚性的。因此,即使政府控制部门制定的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初始工资率wg等于wn,只是由于wn的下降也会使得wg>wn。
第二个相关的问题是政府控制部门的统一工资率究竟应该处在wp和wn之间的哪一点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将取决于对政府控制部门行为的分析。一般而言,政府控制部门会将统一工资率wg确定在这一点上,使得其从专业技术人员那里获取的人力资本的收益能够补偿其对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支付的高出市场价格的那部分支付额。换句话来说,统一工资率是根据所有劳动力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制定的,而与劳动力内部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无关。
四、进一步修正的模型
在上述模型的讨论中,我们隐含的另一个假定是政府控制部门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是不受其工资率影响的。也就是说同一劳动力不论在政府控制部门就业还是市场主导部门就业,其实际劳动生产率是相同的。显然,这一假定是与经济现实有差距的,也是与劳动力的理不符的。因而我们这里将讨论这一假定放松后工资率的决定情况。首先讨论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情况。如果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对其工资率的反应是敏感的,特别是对其工资率与市场工资率的差额要作出反应,那么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可以看作为是这一差额的函数。用上图来说,LMPp=f(dw),其中dw=wp-wg。从劳动力的理的假定出发,f(dw)应该是一个递减函数。计划部门对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压低程度越高,他们的实际劳动生产率下降的幅度就会越大。这种解释也是与“效率工资假说”相一致的①。它是“效率工资假说”的一个反论。在图4中,劳动生产率的下降会使得整个劳动边际生产率曲线LMPp下移。这样我们可以画出一条下移的曲线LMPp’。这条曲线与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p也有一个交点Ep’。该点所决定的工资率为wp’。该工资率是指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在政府控制部门就业时贡献的劳动生产率的市场价格。在这种情况下,同一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额dw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劳动边际生产率的价格差异,即图4中的wp’-wg,二是同一劳动力在两部门之间的劳动边际生产率差异,即wp-wp’。用公式表示为dw=wp-wg=(wp-wp’)+(wp’-wg)。
这里我们有必要对dw的两部分差额进行分别讨论。劳动生产率的价格差额(wp’-wg),对于专业技术型劳动力来说,构成了一种价格上的损失。但是对于全社会来说并非是一种损失,因为这个差额被政府部门拿去后,用于支付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高估的工资,实际上是一个收入再分配过程。然而,对于劳动生产率差额(wp-wp’)来说却有不同意义。政府部门没有得到这部分差额,专业技术型劳动力也没有得到这部分差额。实际上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部分差额白白损失掉了②。我们把它称之为制度效率损失,并且可以知道制度效率损失率等于xp=(wp-wp’)/wp(1)既然“效率工资假说”可以用来解释政府控制部门中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那么它是否也可以用来解释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对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实行高于市场工资率的工资率就会激励他们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如果他们提高劳动生产率后产生的效益能够补偿由专业技术型劳动力降低劳动生产率带来的损失,那么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得”也有“失”,因而上述提到的制度效率损失可能是不存在的。应该说这种情形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是可能出现的。但是对于我们这里讨论的两部门模型来说它是不可能出现的。理由有两点。第一,政府控制部门对劳动力进入实行控制,存在着制度上的进入障碍。这样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涌入不会冲击到政府控制部门的劳动力供给,更不存在对原有劳动力替代的可能性。其次是政府控制部门实行的“铁饭碗”就业制度。这对于就业于政府控制部门中的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来说,意味着市场工资率不会成为他们现在就业的机会成本,他们现有的工资率也不会成为其将来失业的机会成本①,因为他们失业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五、理论模型的经济含义与结论
根据以上对几个模型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经济含义和结论。
(1)由于政府控制部门制定的统一工资率与两个劳动力分市场的工资率之间形成两个落差,这会引起劳动力在两部门之间的流动,从而进一步引起两部门劳动力供给的变化。这里劳动力流动的主要特征是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受到市场主导部门较高的人力资本收益的吸引,会纷纷从政府控制部门向市场主导部门转移。相反,政府控制部门中的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则不会流向市场主导部门,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市场主导部门中的工资率低于他们已有的工资率。更可能的情况是市场主导部门中的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却有着想进入政府控制部门的强烈动机。
(2)政府控制部门中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低于其市场工资率的另一个结果是他们在受到流动制度障碍时会降低自身的劳动生产率,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一部分制度效率损失。由于这部分损失起因于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因而它的规模和程度是会受到劳动力流动限制条件强弱的影响。具体来说,如果专业技术型劳动力流动受到的限制越大,因此而产生的制度效率损失就越大。
(3)政府控制部门的工资率会直接造成劳动力配置上的偏差。从图4中不难看出,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低于市场工资率,他们的劳动力供给量会相应地从wpEp降低为0Lp’。这意味着政府控制部门中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就业量低于其在市场规则下的应有水平。相反,对于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来说,他们的工资率高于市场工资率使得他们的劳动力供给量从wnEn上升到0Ln’,这一点表明就业量超出了政府控制部门在市场规则下的需求量。这两种情况都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不当。
(4)由于政府控制部门中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低于其劳动生产率,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工资率高于其劳动生产率,这会激励政府控制部门去努力发展使用较大比例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以获取较多的财政收入和发展资金。同时忽视那些使用较多非专业技术型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这样一种发展战略所产生的消极效应是多方面的。政府控制部门一方面对专业技术型劳动力有着很强的需求动力,另一方面对这部分劳动力进行低效率使用。这不能不说是政府控制部门的一大难题。政府控制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忽视,加上市场主导部门中同类产业的竞争,会使得政府控制部门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企业的境况每况愈下,这可以说是政府控制部门面临的又一大难题。
(5)模型隐含的收入分配的含义是,在现行收入分配政策不变的情况下,与经济体制转轨相伴随的劳动力转移过程会加速城镇职工的工资差距扩大的过程。应该指出的是,这一过程是以人力资本收益率的上升为主导因素的。因此,它是对传统的工资政策和分配政策的一种修正。
六、相关体制和政策选择的模拟分析
上述的模型分析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无限进入会压低非专业技术劳动力的工资率,也就意味着拉大了政府控制部门与市场主导部门之间非专业技术劳动力的工资率差异。另一方面政府控制部门的专业技术劳动力不断地外流。这不仅降低了该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也导致了该部门的平均劳动生产率的不断下降。由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政府控制部门中的平均劳动生产率与平均工资率会分离开来,也就是说在前者不断下降的同时,后者却会由于其刚性而保持不变或上升。这在图4中政府控制部门的劳动力需求曲线和平均工资线不再是一条直线wgDg,而是如图5所示的那样,分离为两条直线wgwg’和DgDg’。
政府控制部门中平均劳动生产率与工资率的分离给该部门带来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种分离或者会导致该部门利润率的不断下降,或者表现为部分企业的亏损。在后一种情况下,政府为了维持亏损企业的正常运行,不得不拿出一定的补贴。不论是利润率的下降,还是补贴亏损企业,都会给政府部门带来财政上的压力。有了压力也就有了改革的动力。因而,我们接下来逐一地考察政府部门可能做出的几种相关的政策选择。
(1)政府部门采取控制实际工资的办法,使得工资率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也是目前普遍采用的办法。这种办法适用于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但是对于我们所考察的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的情况,政府部门是难以下调实际工资的。另外,这种办法并不能阻止专业技术劳动力的外流和由此引起的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的趋势。
(2)政府部门采取冻结名义工资的措施。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冻结名义工资也就意味着压低实际工资。在上图它表现为wgwg’和DgDg’两条直线的不断接近。这样做可以减少对亏损企业的补贴,以缓解财政上的压力。但是它也可能带来另一个问题,即非专业技术劳动力会对实际工资的下降作出消极的反应,从而会引起政府控制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下降。此外,它也同样不能解决专业技术劳动力的外流和由此引起的劳动生产率下降的问题。
(3)政府部门对亏损企业采取积极破产的办法,以提高整个部门的平均劳动生产率,从而减少政府的财政补贴。这样一来,破产企业的职工被迫进入劳动力市场或市场主导部门。应该看到,在工资决定机制不进行调整的情况下,这样一个过程将是长期的。
(4)按照市场工资率的水平,政府部门采取微调的办法使得专业技术劳动力和非专业技术劳动力各自的工资率不断地接近于其平均劳动生产率。这在上图中表现为工资线wgwg’逐步地倾斜,wg端逐渐上移和wg’端逐渐下移,直至与Ep和En两点相交。这样做的结果可以抑制政府部门中专业技术劳动力的外流和激励非专业技术劳动力的自愿流出。同时政府控制部门可以逐步放松对外来劳动力进入的控制,这样至少在城市经济中可以形成一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